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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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一年级班主任工作条例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一年级班主任工作条例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一年级班主任工作条例班主任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工作,帮助大一学生适应大学生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建立良好的班风和学风,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一年级班主任的设置与管理第1条本科一年级学生每个班均配备班主任一名。

在大一学生入学前的夏季学期,由学生所在专业院系选派班主任,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2条一年级班主任主要由有教学、科研经验的教师担任,一般应具有所带班级的相关专业背景,且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热心学生工作、有责任心,能够胜任班级管理工作,原则上应可连续工作一年。

第3条一年级班主任的日常工作由所在院系和基础学部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共同负责,年级辅导员负责协调所带班级的班主任工作。

各学院负责本单位班主任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基础学部负责面向全校的班主任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学生工作处、本科生院负责全校班主任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第4条班主任的工作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各学院根据本院情况核定并计算相应的工作量,每学年每个小班工作量的参考值为72学时。

第5条原则上,教师申请晋升职称需有担任一年级班主任工作经历。

第二章一年级班主任的工作职责第6条全面了解本班学生的情况,包括自然情况、思想状况、学习状况和生活状况。

每周工作不少于2学时,每学期至少同全班每个学生谈话1次。

第7条做好新生入学教育、专业教育和参与日常的思想教育、奖学金、贷款、困补、评优、党建等教育和管理工作。

一个月至少深入学生宿舍1次。

第8条参与建立团结向上、学习成绩优良、关心集体、敬业奉献的班委会,形成刻苦学习、求实上进的良好班风、学风,参加一年级本科生优秀优良学风班创建、评比工作。

一个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班会或班委会。

第9条关注学生的业务学习,对学生选课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指导,了解学生上课情况和教师讲课情况,定期分析班级学生的学习状况,及时向学院或任课教师反映教学中的问题和学生的状况。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各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及岗位分级评审行权公示职权名称各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及岗位分级评审行使主体人力资源处师资工作办公室职权类别A职权依据1.《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师职务晋升条例》(校人发〔2019〕74号)2.《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工程实验人员职务聘任条例》(校人发〔2013〕79号)3.哈尔滨工业大学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试行)4.《哈尔滨工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校人发〔2008〕132号)5.《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印发教师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的通知》(哈工大人〔2017〕283号)6.《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学术委员会章程》(校人发〔2018〕94)7.《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关于成立第一届学术委员会的通知》(校人发〔2014〕115号)条件标准1.学历资历条件:满足学校对于学历学位和任职时间的基本要求。

2.业绩条件:满足学校对于业绩的基本要求。

3.资格条件:符合国家和行业对于职(执)业资格、技术资格等要求。

所需材料1.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审材料、岗位设置情况表、评审报名表、业绩汇总表、佐证材料。

2.专业技术职务分级聘任:岗位申请表、情况一览表、佐证材料。

基本程序流程1.学校下发通知报名;2.各基层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申报;3.条件审核及材料公示;4.根据评审权限,对于基层单位有评审权限的,由基层单位确定人选后报学校审批;对于基层单位无评审权限的,由基层单位确定推荐人员后,由学校评审;5.学校组织人力资源委员会及各类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6.公示无误后报学校党政联席会;7.下发文件对于评审结果进行确认;8.对通过人员相关材料存档。

公示方式人力资源处网站、学校网站监督电话5687008 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各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工作基本流程图》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各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及岗位分级评审工作基本流程图是否 院(系)组织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要求院(系)教授会审核申报材料 院(系)组织教授会、专家组评审院(系)评审通过院(系)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学校组织人力资源委员会、专家组评审校党政联席会审定告知申报人 兑现相关待遇 发布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学校评审通过发布入选结果 是是否否。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聘用与聘期考核实施办法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聘用与聘期考核实施办法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聘用与聘期考核实施办法点击数:2489 更新时间:2010/1/7 14:01:10为进一步明晰教师岗位设置、规范合同聘用、加强聘期考核,逐步建立教师岗位聘用新模式,增强教师队伍活力,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1.岗位管理,结构优化。

合理设置和优化教师岗位,实行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按岗聘用,明确岗位职责,实行目标管理,逐步实现从人员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2.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实行教师岗位公开招聘,按照“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机制。

3、合同管理,严格考核。

实行定期聘用,明确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细化成合同内容,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按合同对教师进行考核,强化聘期考核。

二、岗位设置(一)在学校岗位总量宏观控制下,依据《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分级与聘用实施细则》和《教师岗位核算办法》,确定各学院(系、部、中心,下同)教师的岗位总数和层级、等级岗位数。

(二)学院应在学校核定的教师岗位数额内,结合学院基层学术组织改革的机构和岗位设置,根据学科(专业、课程)建设、教学科研任务的需要和“十二五”发展规划,自主设置本单位的教师岗位,要求具体设置到等级岗位,同时明确岗位的名称、数量、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要求、聘用条件、考核标准等具体内容。

(三)承担全校公共基础课程和部分专业技术基础课程,如数学、物理、外语、计算机、思想政治理论、制图、力学、电路等课程的学院在进行岗位设置时,可考虑设置教学型教授、副教授岗位。

(四)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部分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可考虑设置实验教学型教授岗位。

(五)学院在进一步细化岗位设置的同时,应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五年发展规划和在岗人员情况,适时做出队伍结构优化调整的过渡方案。

三、岗位聘用(一)教师岗位在有空缺的条件下,都要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竞聘上岗。

(二)现有人数超过核定岗位总数的学院,原则上不允许补充聘用,并通过自然减员,逐步达到学校控制的总量与结构比例。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原则第一条教师岗位分级设置与学科建设相结合,保证重点学科建设,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满足基础学科,急需发展的新兴学科的需求.在聘任时充分考虑学术成就,学术影响,学术资历等因素,充分体现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就.第二条教授一级岗位由国家统一聘任.教授二级岗位由学校根据国家的比例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统一设置,各单位推荐人选,学校统一聘任;各院(系)教授三级及以下岗位数由学校统一制定基本比例,并根据各院(系)的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等情况进行调整,各单位按下达的岗位数推荐人选,学校审定.第二章聘任条件第三条对于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人员,聘任各级岗位的具体条件如下.(一) 教授二级岗位聘任条件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由学校审核认定: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定的博导;2)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任教授满16年,为学校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如学科创始人为国家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等做出重大贡献);5)任职年限为10年—15年,且至少满足1项认定条件;6)任职年限8年—9年,且至少满足2项认定条件.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由学校评审确定:1)任职年限为10年—15年,且至少满足1项评审条件;2)任职年限8年—9年,且至少满足1项认定条件和1项评审.3,认定条件● 获国家科研奖,教学奖1等奖(前3名),或2等奖(前2名);● 国家(国防)重点实验室主任;●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全国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 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教学团队负责人;国防科工委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在《Science》,《Nature》等杂志上发表论文,前三名以内.4,评审条件● 担任国际学术组织领导职务;国家级学术组织任领导职务(一级学会或二级学会任正,副理事长职务);● 973首席专家;863领域专家,主题专家,重大专项专家;总装预研专家;国家奖,基金委评审专家;● 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863,国家科技支撑等科研项目重点或重大项目;● 国防科研项目重点或重大项目;● 以第一,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H因子在10以上或单篇他引次数在100次以上;● 对学校的文科或理科发展建设做出重大贡献.5,其他任职年限不符合以上要求,但曾在海外长期工作,近年引进的少数拔尖,杰出人才和在教学科研上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杰出人才,也可申请并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二) 教授三级岗位聘任条件1,任教授16年以上,聘为三级教授;2,任教授5年以上者;3,具体聘任条件由各院系根据情况自行制定,报学校批准.(三) 副教授分级聘任条件1,聘任副教授一级岗位须任副教授5年以上;2,聘任副教授二级岗位须任副教授3年以上;3,其它聘任到副教授三级岗位;4,具体聘任条件由院(系)制定.(四) 讲师分级聘任条件1,聘任讲师一级岗位须任讲师5年以上;2,聘任讲师二级岗位须任讲师3年以上;3,其它聘任到讲师三级岗位;4,具体聘任条件由院(系)制定.(五) 助教分级聘任条件1,任助教3年以上,可聘到助教一级岗位;2,其他人员可聘到助教二级岗位;3,具体聘任条件由院(系)制定.第四条新入校人员按所具备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学术水平和能力,经过规定程序聘用到相应的教师岗位.(一)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出站可聘用到讲师二级岗位.(二) 新参加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可聘用到讲师三级岗位.(三) 新参加工作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执行初期工资,经6个月考察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的,可聘用到助教二级岗位.习期工资,见习期工资执行期满后,执行助教二级岗位工资.第三章附则第五条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专职辅导员纳入教师岗位系列,并可根据辅导员的条件,确定相应的职员职级.第六条任现职以来有考核不合格者,一般应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第七条岗位设置与聘任的各种证明材料以相关部门的认定为准.哈尔滨工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原则第一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教师工作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编辑出版,会计统计,医疗卫生和高教管理研究等专业技术岗位.第二条以岗位设置和聘任为基础,促进其他专业技术队伍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各类人员岗位,优化队伍结构比例,促进其他专业技术队伍和教师队伍全面协调发展.第三条各单位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原则上按照学校"十一五"编制规划与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核定.第二章聘任条件第四条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条件.第五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各级岗位由学校统一设置,对于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人员,聘任各级岗位的任职年限条件如下.(一)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任职年限要求参考教师相应岗位的任职年限.(二) 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的人员,聘任到正高三级岗位须任正高职6年以上;聘任到副高级一级岗位须任副高职6年以上,聘任副高级二级岗位须任副高级4年以上;聘任中级一级岗位须任中级6年以上,聘任中级二级岗位须任中级3年以上;聘任初级一级岗位须任助级4年以上.第六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聘任条件按照现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由相应的评审组制定.第七条新入校人员按所具备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学术水平和能力,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一)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出站可聘任到中级二级岗位.(二) 新参加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可聘用到中级三级岗位.(三) 新参加工作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执行初期工资.经6个月考察能胜任和履行初级岗位职责的,可聘用到初级二级岗位.(四) 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本科(含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下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并执行见习期工资,见习期工资执行期满后,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第三章附则第八条任现职以来有考核不合格者,一般应聘在相应岗位最低等级.第九条岗位设置与聘任的各种证明材料以相关部门的认定为准.。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解读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解读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解读【编者按】:2012年11月30日,学校印发了《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及其配套文件,全校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工作随即展开。

2013年3月18日,学校召开会议布置启动院系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评审工作。

为帮助各单位及广大教职工深入理解文件精神,从而有效推进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工作,人力资源处对《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做了进一步的解读,现刊登如下。

1. 为什么要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是国家人才发展的需要和教育体制改革的要求,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

2007年的《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高校应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侧重承担的主要职责,积极探索对教师岗位实行分类管理。

2010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2012年的《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都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人才队伍的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分类激励机制。

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是现阶段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是加速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和转型升级工程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办学质量和提升办学水平的必然选择。

2011年,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报告指出,要大力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转型升级工程,着力推进人才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通过实施“碧海创新工程”,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人力资源分类聘用和管理。

学校2012年工作要点提出,探索建立教师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体系。

坚持按需和分类用人原则,尊重不同类别教师成长规律,依岗位职责分类设置教师岗位数量与结构,强化教师岗位核算和聘期管理,出台教师分类管理指导意见。

探索设置基础研究岗位和专职科研岗位,进一步构建多元化用人格局。

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是广大教师专注所长,明确个人成长通道的迫切需要。

在创新驱动的时代背景下,中国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面临着国家任务的多元化,大学教师同样也被赋予了多元化的目标和多重使命。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方法第一章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原则第一条教师岗位分级设置与学科建设相结合,保证重点学科建设,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满足基础学科,急需发展的新兴学科的需求.在聘任时充分考虑学术成就,学术影响,学术资历等因素,充分表达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就.第二条教授一级岗位由国家统一聘任.教授二级岗位由学校根据国家的比例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统一设置,各单位推荐人选,学校统一聘任;各院(系)教授三级及以下岗位数由学校统一制定基本比例,并根据各院(系)的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等情况进行调整,各单位按下达的岗位数推荐人选,学校审定.第二章聘任条件第三条对于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人员,聘任各级岗位的具体条件如下.(一) 教授二级岗位聘任条件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由学校审核认定: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定的博导;2)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任教授满16年,为学校发展做出重大奉献(如学科创始人为国家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等做出重大奉献);5)任职年限为10年—15年,且至少满足1项认定条件;6)任职年限8年—9年,且至少满足2项认定条件.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由学校评审确定:1)任职年限为10年—15年,且至少满足1项评审条件;2)任职年限8年—9年,且至少满足1项认定条件和1项评审.3,认定条件● 获国家科研奖,教学奖1等奖(前3名),或2等奖(前2名);● 国家(国防)重点实验室主任;●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国家有突出奉献中青年专家;● 全国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 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教学团队负责人;国防科工委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在《Science》,《Nature》等杂志上发表论文,前三名以内.4,评审条件● 担任国际学术组织领导职务;国家级学术组织任领导职务(一级学会或二级学会任正,副理事长职务);● 973首席专家;863领域专家,主题专家,重大专项专家;总装预研专家;国家奖,基金委评审专家;● 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863,国家科技支撑等科研项目重点或重大项目;● 国防科研项目重点或重大项目;● 以第一,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H因子在10以上或单篇他引次数在100次以上;● 对学校的文科或理科发展建设做出重大奉献.5,其他任职年限不符合以上要求,但曾在海外长期工作,近年引进的少数拔尖,杰出人才和在教学科研上做出突出奉献的青年杰出人才,也可申请并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二) 教授三级岗位聘任条件1,任教授16年以上,聘为三级教授;2,任教授5年以上者;3,具体聘任条件由各院系根据情况自行制定,报学校批准.(三) 副教授分级聘任条件1,聘任副教授一级岗位须任副教授5年以上;2,聘任副教授二级岗位须任副教授3年以上;3,其它聘任到副教授三级岗位;4,具体聘任条件由院(系)制定.(四) 讲师分级聘任条件1,聘任讲师一级岗位须任讲师5年以上;2,聘任讲师二级岗位须任讲师3年以上;3,其它聘任到讲师三级岗位;4,具体聘任条件由院(系)制定.(五) 助教分级聘任条件学习文档仅供参考1,任助教3年以上,可聘到助教一级岗位;2,其他人员可聘到助教二级岗位;3,具体聘任条件由院(系)制定.第四条新入校人员按所具备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学术水平和能力,经过规定程序聘用到相应的教师岗位.(一) 博士后研究人职工作期满出站可聘用到讲师二级岗位.(二) 新参加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可聘用到讲师三级岗位.(三) 新参加工作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执行初期工资,经6个月考察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的,可聘用到助教二级岗位.习期工资,见习期工资执行期满后,执行助教二级岗位工资.第三章附则第五条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专职辅导员纳入教师岗位系列,并可根据辅导员的条件,确定相应的职员职级.第六条任现职以来有考核不合格者,一般应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第七条岗位设置与聘任的各种证明材料以相关部门的认定为准.哈尔滨工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方法第一章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原则第一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教师工作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编辑出版,会计统计,医疗卫生和高教管理研究等专业技术岗位.第二条以岗位设置和聘任为基础,促进其他专业技术队伍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各类人员岗位,优化队伍结构比例,促进其他专业技术队伍和教师队伍全面协调发展.第三条各单位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原则上按照学校"十一五"编制规划与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核定.第二章聘任条件第四条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条件.第五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各级岗位由学校统一设置,对于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人员,聘任各级岗位的任职年限条件如下.(一)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任职年限要求参考教师相应岗位的任职年限.(二) 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的人员,聘任到正高三级岗位须任正高职6年以上;聘任到副高级一级岗位须任副高职6年以上,聘任副高级二级岗位须任副高级4年以上;聘任中级一级岗位须任中级6年以上,聘任中级二级岗位须任中级3年以上;聘任初级一级岗位须任助级4年以上.第六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聘任条件按照现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由相应的评审组制定.第七条新入校人员按所具备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学术水平和能力,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一) 博士后研究人职工作期满出站可聘任到中级二级岗位.(二) 新参加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可聘用到中级三级岗位.(三) 新参加工作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执行初期工资.经6个月考察能学习文档仅供参考胜任和履行初级岗位职责的,可聘用到初级二级岗位.(四) 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本科(含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下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并执行见习期工资,见习期工资执行期满后,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第三章附则第八条任现职以来有考核不合格者,一般应聘在相应岗位最低等级.第九条岗位设置与聘任的各种证明材料以相关部门的认定为准.。

某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

某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

某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某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一、背景与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工业大学教师的聘任和考核工作,提高教师的素质和教学水平,更好地服务学生和社会,制定了《某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

该方案旨在为工业大学教师的岗位聘任和考核提供制度保障,明确教师的职责和权利,建立健全的教师职业发展体系,提高教师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二、岗位聘任1.岗位设置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分为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四个级别。

在每个级别中,设有多个职位,并按需设立不同的专业和学科职位。

2.岗位聘任条件(1)助教岗位1)持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学位;2)具有一定的教学或科研经验。

(2)讲师岗位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以上学位,或者硕士研究生学位并取得专业技术职称;2)具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和教学经验。

(3)副教授岗位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者硕士研究生学位并取得高级职称;2)在本专业领域内,发表过较多的学术论文,并参加过重要学术会议;参与过本专业领域内的科研项目,完成过一定的科研成果;3)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评价。

(4)教授岗位1)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学术论文和专利成果,并参加过重要学术会议;2)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较强的学术影响力;3)具有优秀的教学经验和卓越的教育成果。

3.岗位聘任程序(1)拟聘用教师向学校提交岗位聘任申请,同时提交个人简历、学术成果和教学成果等材料;(2)学校组织成立聘任委员会,对拟聘用教师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聘任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面试和考核,评估拟聘用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能力;(4)评估合格的教师,获得聘任资格,被正式录用。

三、考核制度1.考核范围工业大学教师的考核范围涉及教学、科研和管理三个方面。

(1)教学方面:包括课堂教学、教学经验、教学成果和学生评价等指标;(2)科研方面:包括科研项目、学术论文、专利成果、学术会议和学术影响等指标;(3)管理方面:包括学术组织、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指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44号(哈尔滨工业大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44号(哈尔滨工业大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44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4.10.11•【文号】•【施行日期】2014.10.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44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你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意,报我部核准的《哈尔滨工业大学章程》,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4年7 月29 日教育部第2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你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4年10月11日哈尔滨工业大学章程序言哈尔滨工业大学始建于1920年,创办名称是哈尔滨中俄工业学校,现名称源起于1928年,并沿用至今。

学校以世界一流大学为建设目标,秉承“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的校训,弘扬“铭记责任、竭诚奉献的爱国精神;求真务实、崇尚科学的求是精神;海纳百川、协作攻关的团结精神;自强不息、开拓创新的奋进精神”,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际学术前沿,坚持理工为主,理、工、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着力培养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简称为哈工大;英文译名为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HIT。

学校法定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大学学院岗位聘任实施细则

大学学院岗位聘任实施细则

XX学院岗位聘任实施细则2022年3月一、总则为了实现学院中长期发展目标,进一步调动全院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教师的教学与科研特长,努力做强学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根据学校新一轮岗位聘任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1.成立理学院岗位聘任委员会,其职责是:制定理学院岗位设置、聘任和考核办法;教职工聘期考核;确定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上岗位人员推荐人选,确定理学院岗位聘任人员。

2.理学院岗位聘任委员会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确定岗位聘任或推荐人选,按照组成委员人员的三分之二通过为有效。

三、人员聘任的办法与程序(一)学校二级、三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学院机关职员的聘任办法与程序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二)学校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办法与程序:1.聘期考核。

岗位聘任前必须对前一聘期进行考核。

期满考核结合年度考核进行,考核的重点是按聘约检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进展的程度。

期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教职工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岗位聘任考核表》,对照前一聘期的岗位聘任工作职责和任期目标,总结聘期内的工作业绩,由所在系(实验中心、办公室)负责考核并报学院审批。

聘期内引进教师按实填报,不设考核等级。

2.公布方案。

公布岗位设置的方案,包括岗位名称、上岗条件、岗位职责、任期目标等。

3.个人申请。

申请者应写明对岗位职责的承诺和对任期目标的执行计划,并将申报材料递交学院。

4.确定名单。

学院岗位聘任委员会召开会议,充分讨论,投票表决,聘任或推荐各级岗位人员名单。

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5.发文聘任。

经公示无异议后,名单报请学校,经学校批复后,签发聘任表,由学院聘任。

四、投诉和申诉1.成立理学院岗位聘任工作监督协调小组,监督聘任过程,调解聘任过程中出现的矛盾,接受教职工的投诉和申诉,并对投诉和申诉进行调查,提出意见,调查结果送学院岗位聘任委员会审议。

学院岗位聘任工作监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学院分工会。

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条件

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条件

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条件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我校首轮教师岗位的设置和聘用的各项工作,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的教师队伍,根据上级岗位设置与聘用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师资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基本条件如下:一、教师岗位的设置教师岗位是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是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

根据上级岗位设置与聘用的文件规定,学校管理岗位符合“双肩挑”条件的人员和专职辅导员应纳入教师岗位管理。

(一)教授岗位教授岗位分一至四级,根据上级文件规定,首轮岗位设置时从三级开始聘用。

1. 教授三级岗位主要是用于培养、引进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专业学科带头人,设置时充分考虑教学、科研、专业(或学科)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等事业发展的需要,原则上设在教学科研岗位。

主要设置在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或省部级品牌(特色)专业,或国家级或省部级实训基地(中心),或省部级精品课程、优秀教学、创新团队,或学校重点发展专业(或学科)等。

根据规定,三级岗位由学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评审,经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聘用。

2. 教授四级岗位设置时主要考虑教学、科研、专业(或学科)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等事业发展的需要。

教授四级岗位由岗位所在学院(部、中心)推荐,学校统一评审后聘用。

(二)副教授岗位副教授岗位分为五级、六级、七级,三个级别的比例为2∶4∶4。

设置时主要考虑校级及以上重点建设专业、品牌(特色)专业、实训基地(中心)、精品课程、教学与创新团队、重点发展专业(或学科)等。

副教授五至七级岗位由学院(部、中心)初评后推荐,由学校组织复评后聘用。

(三)讲师岗位讲师岗位分为八级、九级、十级,三个级别的比例为3∶4∶3。

各学院(部、中心)根据学校核定的讲师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批准后聘用。

(四)助教岗位助教岗位分为十一级、十二级,二个级别的比例为5∶5。

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勤技能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勤技能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勤技能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岗位设置第一条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第二条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

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第三条工勤技能岗位的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

第四条基本原则:按需设岗,按岗聘用,规范管理,逐步到位。

第五条岗位结构比例:一、二、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不超过50%,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控制在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左右。

第二章各级岗位聘用条件第六条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省劳动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及学校的岗位聘任考核。

第七条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省劳动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及学校的岗位聘任考核。

第八条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学徒期满并通过省劳动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及学校的岗位聘任考核。

第三章附则第九条学校现聘任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技术工一至五级岗位。

第十条由于学校现有工勤技能人员已超过上级规定的工勤技能岗位总量,首次聘用时以现有工勤技能人员为基数。

学校原则上不再增设工勤技能岗位数量,并通过自然减员、调出、解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总量。

第十一条由于学校现有技术工三级及以上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上级规定的相关岗位结构比例,学校将根据减员情况,严格控制技术三级及以上岗位新聘任人员的数量。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练员岗位设置、职务聘任及管理考核办法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练员岗位设置、职务聘任及管理考核办法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练员岗位设置、职务聘任与管理考核办法一、总则为推动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与发展,加强高水平运动队的科学化管理,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吸引优秀人才,不断提高训练质量,保证高水平运动队整体竞技水平的稳定提升,特制定哈尔滨工程大学教练员岗位聘任与管理考核办法二、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1.指导思想建立起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管理模式,通过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聘任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变过程管理为目标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

结合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深化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聘任制度的改革,优化教练员队伍结构,提高教练员整体素质水平,创建“品牌”高水平运动队。

遵循运动训练规律,发挥教练员的专长,增强竞争意识,科学管理,严格考核。

努力形成积聚人才,人尽其能,能上能下,优胜劣汰,充满活力的竞争机制,为学校体育竞赛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2.基本原则2.1 国家批准的项目(男篮、女排、乒乓、田径、滑冰项目)2.2 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集体项目运动成绩进入前八名2.3 单项进入全国前三名3.岗位的设置(编制)根据教育部、体育总局关于高水平运动队设置意见《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教体艺[2005]3号),结合我校目前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状况,在少数教练员岗位设置上可分步建设:3.1 男子篮球、女子排球(以上二个岗位2008年完成)各1人,乒乓球代表队(2010年完成)主教练1人。

3.2田径队设短跑、中长跑、投掷、跳跃各1人(2015年完成)。

3.3冰雪代表队1人(2015年完成)4.教练员主要职责4.1 认真制定本队长期及年度发展目标和规划,并制定出相应的、科学合理的训练大纲和训练计划。

(年度参赛计划及目标)。

4.2 认真备课并撰写教案,年终对训练和比赛要认真总结,有规范的书面报告。

4.3 联系对外教学比赛,事先请示高水平办公室,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实施。

哈工大教授岗位设置

哈工大教授岗位设置

哈工大教授岗位设置
哈尔滨工业大学(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是中国工科顶尖大学之一,其在教师岗位设置方面具有较高的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和政策,哈工大教授岗位设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基本要求:教授岗位的应聘者需要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取得公认的学术成就,与国内外同行有广泛的学术联系,具备较高的知名度,把握学科的前沿。

此外,教授还需具备良好的师德,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健康向上的心理素质和善于合作的团结精神。

2. 岗位职责:教授作为学校教学和科研的骨干,需要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带领本学科人员制定学科发展规划,进行学科建设,使学科建设成果显著;
承担本科生、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任务,指导研究生,培养高素质的人才;
参加学术团体和学术活动,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取得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3. 岗位聘任:哈工大教授岗位的聘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个人申请、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专家评议等环节进行。

在聘任过程中,学校注重人才的实际能力和潜力,鼓励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4. 岗位分类:哈工大教授岗位根据学科领域和学校发展需要,分为全职教授、兼职教授和荣誉教授等不同类别。

全职教授需在哈工大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兼职教授可以在校外从事其他工作,荣誉教授则是对在学术和科研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者给予的荣誉性称号。

总之,哈工大教授岗位设置旨在选拔和培养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教学能力的优秀人才,为学校和国家的发展贡献力量。

哈尔滨工业大学兼职教授聘任协议书

哈尔滨工业大学兼职教授聘任协议书

哈尔滨工业大学兼职教授聘任协议书
聘任方:哈尔滨工业大学
受聘方: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聘任国内兼职教授和授予荣誉教授的有关规定》的要求,为保证聘任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平等协商,签订协议如下:第一条聘期
兹聘任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兼职教授,聘期为年,自年月至200 年月。

聘期结束时,根据双方的意愿可续聘,并重新签订聘任协议。

第二条聘任方的岗位工作目标、任务及时间安排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一、聘任方权利义务
监督受聘方完成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和待遇,由聘任院(系)负责解决。

二、受聘方权利
三、受聘方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接受聘任方的监督、考核及管理,按时完成岗位目标及任务。

3、受聘方在聘期内与聘任方合作所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职务成果,其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均须同时署受聘方及聘任方名称。

第四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聘任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聘期内如发生双方无法预见之事、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三份,受聘人一份、聘任院(系)一份、学校人事处一份,于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项,应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受聘方签字:聘方院(系)代表签字:聘方学校代表签字:盖章: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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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原则
第一条教师岗位分级设置与学科建设相结合,保证重点学科建设,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满足基础学科,急需发展的新兴学科的需求.在聘任时充分考虑学术成就,学术影响,学术资历等因素,充分体现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就.
第二条教授一级岗位由国家统一聘任.教授二级岗位由学校根据国家的比例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统一设置,各单位推荐人选,学校统一聘任;各院(系)教授三级及以下岗位数由学校统一制定基本比例,并根据各院(系)的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等情况进行调整,各单位按下达的岗位数推荐人选,学校审定.
第二章聘任条件
第三条对于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人员,聘任各级岗位的具体条件如下.
(一) 教授二级岗位聘任条件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由学校审核认定:
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定的博导;
2)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3)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4)任教授满16年,为学校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如学科创始人为国家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等做出重大贡献);
5)任职年限为10年—15年,且至少满足1项认定条件;
6)任职年限8年—9年,且至少满足2项认定条件.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由学校评审确定:
1)任职年限为10年—15年,且至少满足1项评审条件;
2)任职年限8年—9年,且至少满足1项认定条件和1项评审.
3,认定条件
● 获国家科研奖,教学奖1等奖(前3名),或2等奖(前2名);
● 国家(国防)重点实验室主任;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 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 全国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
● 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教学团队负责人;国防科工委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
●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 在《Science》,《Nature》等杂志上发表论文,前三名以内.
4,评审条件
● 担任国际学术组织领导职务;国家级学术组织任领导职务(一级学会或二级学会任正,副理事长职务);
● 973首席专家;863领域专家,主题专家,重大专项专家;总装预研专家;国家奖,基金委评审专家;
● 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863,国家科技支撑等科研项目重点或重大项目;
● 国防科研项目重点或重大项目;
● 以第一,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H因子在10以上或单篇他引次数在100次以上;
● 对学校的文科或理科发展建设做出重大贡献.
5,其他任职年限不符合以上要求,但曾在海外长期工作,近年引进的少数拔尖,杰出人才和在教学科研上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杰出人才,也可申请并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
(二) 教授三级岗位聘任条件
1,任教授16年以上,聘为三级教授;
2,任教授5年以上者;
3,具体聘任条件由各院系根据情况自行制定,报学校批准.
(三) 副教授分级聘任条件
1,聘任副教授一级岗位须任副教授5年以上;
2,聘任副教授二级岗位须任副教授3年以上;
3,其它聘任到副教授三级岗位;
4,具体聘任条件由院(系)制定.
(四) 讲师分级聘任条件
1,聘任讲师一级岗位须任讲师5年以上;
2,聘任讲师二级岗位须任讲师3年以上;
3,其它聘任到讲师三级岗位;
4,具体聘任条件由院(系)制定.
(五) 助教分级聘任条件
1,任助教3年以上,可聘到助教一级岗位;
2,其他人员可聘到助教二级岗位;
3,具体聘任条件由院(系)制定.
第四条新入校人员按所具备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学术水平和能力,经过规定程序聘用到相应的教师岗位.
(一)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出站可聘用到讲师二级岗位.
(二) 新参加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可聘用到讲师三级岗位.
(三) 新参加工作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执行初期工资,经6个月考察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的,可聘用到助教二级岗位.习期工资,见习期工资执行期满后,执行助教二级岗位工资.
第三章附则
第五条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专职辅导员纳入教师岗位系列,并可根据辅导员的条件,确定相应的职员职级.
第六条任现职以来有考核不合格者,一般应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
第七条岗位设置与聘任的各种证明材料以相关部门的认定为准.
哈尔滨工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原则
第一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教师工作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编辑出版,会计统计,医疗卫生和高教管理研究等专业技术岗位.
第二条以岗位设置和聘任为基础,促进其他专业技术队伍更好地服务教
育教学,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各类人员岗位,优化队伍结构比例,促进其他专业技术队伍和教师队伍全面协调发展.
第三条各单位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原则上按照学校"十一五"编制规划与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核定.
第二章聘任条件
第四条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条件.
第五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各级岗位由学校统一设置,对于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人员,聘任各级岗位的任职年限条件如下.
(一)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任职年限要求参考教师相应岗位的任职年限.
(二) 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的人员,聘任到正高三级岗位须任正高职6年以上;聘任到副高级一级岗位须任副高职6年以上,聘任副高级二级岗位须任副高级4年以上;聘任中级一级岗位须任中级6年以上,聘任中级二级岗位须任中级3年以上;聘任初级一级岗位须任助级4年以上.
第六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聘任条件按照现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由相应的评审组制定.
第七条新入校人员按所具备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学术水平和能力,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一)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出站可聘任到中级二级岗位.
(二) 新参加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可聘用到中级三级岗位.
(三) 新参加工作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执行初期工资.经6个月考察能
胜任和履行初级岗位职责的,可聘用到初级二级岗位.
(四) 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本科(含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下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并执行见习期工资,见习期工资执行期满后,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
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任现职以来有考核不合格者,一般应聘在相应岗位最低等级.
第九条岗位设置与聘任的各种证明材料以相关部门的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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