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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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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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
一、学历(指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
1. 专科二年制毕业得2分,三年制毕业得3分,本科毕业得4分,硕士毕业得6分。
2. 专科毕业正在函授或自考本科并取得本专业4门以上主要课程结业证书的加1分
3. 其他学历得分
二、工作年限
1. 按正式参加工作的实际年限,每年得2分
2. 按任现职务的实际聘任年限,每年得分。(未达到规定学历,扣分)
(1、2项相加,最高限制60分。)
三、论文(指任现职以来,下同)
在各级各类刊物或会议上发表或交流汇编的论文(其中县级以上的以教育局年终编印的光荣册上有登记的为准),每篇校级得分,县级得1分,市级得2分,省级以上得3分,发表在CN 刊物上得4分。(同篇文章不重复计算。上述得分可累计加分,
但不超过8分。)
四、评优评先获奖
获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含县、市、省教育主管部门表彰),校级得1分,县级得2分,市级得3分,省级以上得4分(只限选最高级别表彰一次,不重复计)2、参加县级以上教师业务竞赛,如教学基本功竞赛、中青年优质课等,获县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3、2、1分;获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4、3、2分;获省级以上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5、4、3分。不分奖次的,按三等奖得分。(不同年度获奖的,可重复计)(上述1、2项表彰奖励分可累加计分,但最高限制7分)
五、指导学生(指在本校工作任职期间)
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各种比赛获奖(以教育局年终编印的光荣册上有登记的为准)的指导教师,分一、二、三等奖得分:每人次县级分别得3、2、1分;市级分别得4、3、2分;省级分别得5、4、3分,全国级分别得6、5、4分,不分奖次的,如优秀奖等,按同级三等奖得分。(计算方法:等级总得分÷指导教师数,本项最高限制7分。)
六、班主任工作
1. 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年得分,团委书记、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女工主任、教研组长、生管教师认同班主任工作,每年加
1分,从事电教、实验、劳技课教师认同班主任工作,但不加分。(只计一项,不重复计)
2. 在本校工作任职期间,所任班级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奖(其中县级以上的以教育局年终编印的光荣册上有登记的为准),第一名(一等奖)校级得1分,县级得2分,市级得3分,省级得4分,其他名次(等次)减半得分。(不分名次等次的,如优
秀奖等,按同级三等奖计,本项最高限制4分)
3. 担任党政领导职务每年得2分。兼任其他工作的,不再
加分。
七、教学工作
1. 近三年来完成正常教学工作量,每年得2分,超工作量
的或工作量不足的,按下列公式计算加分或扣分,(加分不超过
3分,扣分不超过2分)
超工作量的:每周超工作量节数÷正常工作量节数×2×超
工作量年限
不足工作量的:不足节数÷正常节数×2×不足年限
2. 近三年来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的每年加1分,连续担任
的可连续加分(初三年化学科最多加1分)。
3. 近三年来出勤情况:每学年请假天数累计(不含法定假日、公假、婚假、产假、丧假及参加培训、进修、函授时间)达
1周扣1分,达2~3周扣2分,达4~5周扣3分,6周以上扣5分,未经请假旷课达一日扣2分,3天以上扣5分;各种会议和集体活动缺席每学年累计达3次扣1分,达4~5次扣2分,6次以上扣3分。上述累加扣分。
4. 教学效果
⑴所任学科上一学年有高考、中考、会考任务的,一律计算上学年"三考"成绩。无"三考"任务的,计算最近一年(两个学期)期末统考的及格率、优秀率。体美音等技能科按平均分20分计算。
⑵高考成绩计算办法:上一学年所任学科完成学校下达给班级上本科线人数的约20分,每超1人加1分,每减1人扣1分。
⑶中考、会考成绩计算办法:上一学年所任中考、会考学科的及格率、优秀率比例达全县平均值的各给10分,每超过1分百分点加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1分。(及格率、优秀率分开计算后累加)
⑷无"三考"任务的,最近二个学期期末统考的及格率、优秀率的平均值,达年段平均值的各给10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1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及格率、优秀率分开计算后累加)
⑸本条上述各项加分不超过5分,扣分不超过3分。
5. 公开课
校级每节分,县级每节1分,市级以上每节2分。(以教研室提供为准,本项最高限制4分。)
说明:
1. 以上各类得分需提供原件验证(教学工作由教务处统计得分)。
2. 在本校工作不满一年者暂不参加评选。
3. 教学效果的量化有难度时可根据闽教职改[1998]020号相关规定进行评议。
4. 被评为省、市、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
5. 正常工作量计算标准:(只作为职称评定用)
6. 出现本评估方案以外的特殊情况,由学校职称评选推荐领导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