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众创空间入园条件和退出管理办法
(精品)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规定及众创空间运营制度

2016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规定及众创空间运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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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和《某省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5‟79号)、省科技厅等7部门《关于扎实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工作的意见》(甘科发…2015‟14号)精神,加快发展我省众创空间,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我省决定认定一批省级众创空间。
为了规范省级众创空间的认定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众创空间是指在我省范围内独立运营、集中面向科技类和创意设计类及相关产业的创客、创新创业团队、创业企业提供包含工作空间、网络空间、交流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等在内的各类创业场所,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业服务平台和创新型孵化器。
第三条某省众创空间(以下简称省级众创空间)由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地税局、团省委共同组织认定。
委托某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创业中心)开展申报受理、工作指导、政策落实、考核评估等具体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科研院所、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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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创空间管理制度范本

众创空间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众创空间的管理行为,促进创业者的良好创业环境和发展,为其提供一定的创新创业支持与服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众创空间内的所有创业者和工作人员,包括租赁众创空间的个人和企业。
二、入驻和退出1. 入驻1.1 创业者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或企业资料,并进行相关的认证。
在入驻前,必须与众创空间进行入驻协商,明确自己的创业项目和需求,并达成入驻协议。
1.2 创业者需按照入驻协议的约定,缴纳相应的入驻费用和押金,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驻手续。
2. 退出2.1 创业者在退出众创空间前,必须提前向众创空间管理方提交书面申请,并注明退出的原因和时间。
2.2 管理方在收到申请后,有权对创业者进行相关的审核,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其退出。
2.3 创业者退出时,必须按照众创空间管理方的要求进行清退手续,并返还押金(如有)。
三、工作时间1. 众创空间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30-18:0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休息。
具体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必须提前通知创业者和工作人员。
2. 创业者和工作人员必须按照众创空间的工作时间规定,进行工作和交流。
四、秩序和安全1. 创业者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众创空间的管理规定,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干扰他人的工作。
2. 创业者和工作人员必须尊重他人的创业隐私和知识产权,不得私自窃取或篡改他人的创意和资料。
3. 众创空间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创业者和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并维护设备。
不得发生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
五、设施和服务1. 众创空间必须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包括宽敞的办公空间、良好的通风和光线、稳定可靠的网络等。
2. 众创空间必须提供相关的创业支持和服务,如创业咨询、企业培训、资源对接等。
创业者可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情况,向众创空间管理方进行申请。
六、费用和费用结算1. 创业者在租用众创空间过程中,必须按时缴纳租金和相关的服务费用。
众创空间 管理制度

众创空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众创空间的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创新创业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众创空间的所有管理工作。
众创空间管理人员及所有入驻企业、个人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众创空间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众创空间管理团队负责执行,管理团队需具备相关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第四条众创空间管理团队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明确各岗位职责,保障各项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众创空间管理团队应保障众创空间内部信息安全,不得泄露入驻企业和个人的敏感信息,确保各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众创空间入驻管理第六条众创空间需制定入驻管理规定,明确入驻企业和个人的申请条件和程序。
第七条入驻企业和个人申请入驻众创空间须提交相关资料,经过众创空间管理团队审核后方可入驻。
第八条入驻企业和个人需遵守众创空间的管理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活动,否则将被取消入驻资格。
第九条众创空间需为入驻企业和个人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必要的服务支持,帮助其顺利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第三章众创空间服务管理第十条众创空间需建立服务标准和流程,确保为入驻企业和个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第十一条众创空间应不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入驻企业和个人的需求和意见,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众创空间应组织举办各类创业培训和咨询活动,帮助入驻企业和个人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第十三条众创空间应建立完善的孵化体系,为入驻企业提供创业导师和投融资对接等服务,促进其成长发展。
第四章众创空间安全管理第十四条众创空间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入驻企业和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众创空间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工作的持续有效。
第十六条入驻企业和个人需自觉遵守安全规定,不得私自改动设施设备,如有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处理。
第五章众创空间行为管理第十七条众创空间应建立严格的行为管理规定,明确入驻企业和个人的行为准则,不得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众创空间管理制度

众创空间管理制度众创空间管理制度一、入驻条件1. 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应的项目计划和创业方向,并提交项目详细说明书。
2. 申请人必须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3. 申请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违法活动。
二、入驻流程1. 提交入驻申请书及项目说明书。
2. 经过初步审查后,进行面试及项目筛选。
3. 符合要求的项目将进行最终评审,确定入驻。
三、使用规定1. 入驻企业须按时参加各项管理制度活动。
2. 入驻企业须按时缴纳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3. 入驻企业不得私自转租或出售所租用的场地。
4. 入驻企业对内室内照明、消防安全等自行负责。
四、会议室使用规定1. 会议室的使用需提前预约,预约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
2. 会议室使用完毕后,需自行清理,并保持整洁。
五、设备使用规定1. 使用众创空间提供的设备需经过培训并签订使用协议。
2. 使用设备时需保持设备的整洁,并注意使用方法。
六、安全管理1. 入驻企业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安全措施。
2. 入驻企业须保护好个人财物和知识产权,避免损失。
七、行为规范1. 不得进行违规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诈骗、盗窃、侵犯他人权益等。
2. 不得损害其他入驻企业的利益,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3. 不得在众创空间内从事有害健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吸烟、大声喧哗等。
八、违规处理1. 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将立即停止使用众创空间资源,并进行相应处理。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附则1. 本制度为众创空间的基本管理规定,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众创空间管理制度范文

众创空间管理制度范文一、介绍本众创空间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众创空间的运营管理,提高创业者的工作效率和创新能力,促进创业项目的顺利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众创空间成员,包括创业者、导师、投资人等。
为确保众创空间的良好秩序和合理利用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二、入驻和退出规定1. 入驻条件:创业者需提交创业项目的详细计划书,并通过专门评审小组的审核。
2. 入驻权限:入驻后获得众创空间提供的办公设施和资源,享有参与众创空间活动和项目交流的权益。
3. 退出要求:创业者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众创空间,正式向众创空间申请退出。
退出时应如实填写项目整改和结项报告。
三、办公设施使用规定1. 办公设施的使用时间为每天8:00-22:00,节假日另行通知。
2. 创业者在使用办公设施时应保持整洁,并按规定归还借用的设备。
3. 禁止私自调整办公设施的布局和摆放。
4. 禁止在办公区域吸烟、饮食和大声喧哗。
四、资源共享规定1. 创业者可免费使用众创空间提供的资源,如会议室、实验室等,但需提前预约。
2. 对于共享设备,创业者应按时归还并保持设备完好。
3. 创业者应遵守众创空间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五、项目管理规定1. 创业者应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并定期向导师进行汇报和评估。
2. 创业者应按照众创空间要求开展项目实施,并及时整理、提交项目报告。
3. 创业项目有重大调整时,应及时向众创空间进行汇报和申请。
六、交流合作规定1. 创业者应积极参与众创空间组织的培训、讲座和各类活动。
2. 创业者可以与其他创业者进行交流和合作,但不得侵犯其他创业者的商业机密和利益。
3. 创业者可以向导师寻求指导和建议,但不得过度依赖导师资源。
七、守则和违规处理1. 创业者应遵守众创空间的管理守则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不得泄露内部信息、不得擅自转让项目等。
2. 对于违反守则的行为,众创空间有权采取警告、限制资源使用或解除合作等处理措施。
3. 对于严重违规或失信行为,众创空间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并追究法律责任。
2016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

2016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为了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本办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
众创空间由XX作为主体运营机构,是一个依托XX为基础的平台,为相关的创业者提供一个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
众创空间致力于推动民间科技力量和创新文化的发展,整合人才和资源优势,鼓励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第二部分入驻条件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符合以下条件:1.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思,或已有具体创业项目;2.项目方向必须是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导向;或符合天津市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导向的技术开发项目能够促进我市经济发展。
3.项目市场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
申请进入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者或项目团队向XX递交申请,并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创业计划书及所需的其他材料。
XX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并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提交项目评审组讨论决定。
申请批准后,XX与申请人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部分管理及考核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同时,应当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自觉配合科创孵化器各项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为了保障入驻项目得到充分空间以及发展资源,空间同时服务项目控制在200家。
第四部分毕业与退出机制毕业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1.注册企业并运营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
2.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年营业总收入达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和自有资金达1000万元以上。
入驻三年以上仍不能达到毕业标准的企业应退出众创空间管理。
第五部分基本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对于入驻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和项目团队,应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方式、入驻时间、退出时间等信息,并进行管理。
众创空间管理规定

众创空间管理制度第一章场地管理1、入驻企业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办公,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2、众创空间为入驻企业提供办公场地、网线、办公桌椅等设施,企业不得擅自安装电线、管道、烹饪、空调等设施.3、入驻企业不得擅自对众创空间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4、入驻企业需要使用多功能会议室等公共场所,需提前三天到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进行报批.5、入驻企业要服从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的管理,无故不参加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组织的活动达到两次的,取消入驻资格.第二章经营管理1、入驻企业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2、入驻企业应遵守众创空间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企业入驻创业众创空间协议.3、入驻企业在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4、入驻企业应及时准确地向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报送不涉及经营机密的报表和数据,支持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5、众创空间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邀请专家咨询团成员进行指导.第三章安全管理1、众创空间正常办公时间为每天8:30~17:30.法定节假日的作息时间按管理办公室的具体通知执行.2、入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众创空间作息时间,如需加班,需到众创空间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同意,加班期间应服从管理人员管理,众创空间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3、入驻企业必须做到离开众创空间时关窗锁门,关闭电源.4、入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做好本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督促、检查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5、入驻企业指定专人负责,经常对企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增强防火安全意识,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向“119”和消防中心、学院保卫处报警. .6、经营场所和办公室内不准使用明火装置,不准乱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热器具,严禁吸烟.7、销售物品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堆放整齐,严禁化学危险品混放,易爆物品不准进货,易燃物要放在指定地点,进货包装纸箱、木板条和杂草要及时清除.8、经常检查电灯、电器开关等设备的完好情况,如有损坏、异常现象或不安因素,应及时报请修理.9、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工作,重大节日建立完善部门安全值班制度.10、入驻企业应熟悉众创空间的相关消防设施,遇到紧急情况应服从众创空间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从相关消防通道疏散.11、入驻企业要爱护众创空间公共设施,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损坏公共设施者,众创空间有权追究其责任.12、由于入驻企业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入驻企业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第四章卫生管理1、公共区域包括过道、楼梯等的清洁卫生由入驻企业轮班打扫.2、入驻企业应做好企业内部的清洁卫生工作,并将每日产生的垃圾集中摆放在楼层内的垃圾桶中,并尽可能保持垃圾桶的清洁,由专人统一清理、运送.3、入驻企业应配合众创空间做好清洁卫生管理工作,保持公共区域清洁,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及垃圾.4、严禁在众创空间内外、楼道等公共区域的墙壁乱画、乱写、乱贴各种招牌、广告等,因工作需要张贴广告的,应事先与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联系,经批准后方可在指定地点张贴.第五章财务管理1、每个入驻企业必须有专人负责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2、建立账册,做好部门的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和成本管理工作.3、按照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的要求,编制财务月报表,将主营业务收入、支出、税费、利润等情况定期上报.4、货币收入和支出必须入账,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逐笔记载、日清月结、账款相符.5、为确保现金安全,现金收入应予当日送存银行,支付现金从银行提取.6、加强发票管理,发票是单位提供服务或从事经营活动所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它经营活动,根据不同经营形式,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开具发票.商品进货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得作为财务记账凭证.7、应收账款要及时收回.第六章其它管理1、不要在基地内大声喧哗,不要高音播放或演奏音乐,不要制造影响其他企业的噪音.2、入驻企业不得将任何动物、禽类带入基地.3、入驻企业不得在楼宇外墙、门窗上粘标识及宣传品;不得在窗户及外墙安装任何器械及其固定设施.4、入驻企业不得在众创空间大楼内举办大型娱乐活动、封建迷信活动、舞会、音乐会及类似活动.。
2016众创空间管理办法

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
2016年1月1日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激发大众创造活力,打造xx经济发展新引擎,形成创业主体大众化、孵化主体多元化、建设运营市场化、创业模式多样化的发展新格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众创空间是指我市范围内由独立机构运营,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各类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是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满足不同创业者需求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第三条支持鼓励我市各类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众创空间,服务大众创业万
众创新。
第四条众创空间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发展方向明确,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特色鲜明。
运营管理机构是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设立宗旨是服务创业者创新与创业,并由具有创新创业服务能力的专业团队运营管理;
(二)区县辖区内的众创空间应建在各区县、xx新区各功能区人口聚集或靠近高校区域,可提供居住、商务、公共交通等便利化服务。
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区县众创空间应在500平方米以上(含500平方米),高校众创空间应在200平方米以上(含200平方米),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
其中,公共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90%,并提供开放共享式办公场地、宽带接入、互联网资源等设施,鼓励提供科研设施、仪器设备及简式餐饮、公寓等硬件设施;
(三)设立不少于300万元的种子基金,聚集天使投资人与创投机构,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通过提供借款和收购初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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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创空间入园条件和退出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我院众创空间,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及省市院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入驻条件
(一)教师创新创业项目入驻条件
1.入驻众创空间的教师创新创业项目可以以个人或团队名义申报入驻。
其中,入驻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项目必须有明确的学科专业方向。
申请入驻的项目成员必须是熟悉项目相关行业的发展动态,有开拓创新意识,在区域和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本院专兼职教师;
2.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研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2)主持完成市级科研项目1项;
(3)主持完成厅局级科研项目2项;
(4)主持完成横向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2项;
(5)负责完成技术服务项目总经费30万元以上;
(6)获得过厅局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
(7)拥有实用新型专利3项;
(8)拥有外观专利3项;
(9)拥有发明专利1项;
(10)拥有注册的微创企业。
(二)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入驻条件
1.入驻众创空间的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只能以团队名义申报入驻,且必须至少有1名指导教师。
其中,入驻众创空间的创新项目必须符合本院专业方向,创业项目原则上应符合团队成员所学专业方向。
申请入驻的项目成员必须有较好的项目相关专业基础,有强烈的创新创业意愿。
项目指导教师必须是熟悉项目相关行业的发展动态,有开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