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川雅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雅西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监督参建单位民工工资发放办法
为使雅泸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确保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发生,把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一、雅西公司财务部门对进场参建的中标单位按《资金三方监督管理》要求暂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单独进行账务处理,防范参建的中标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
二、雅西公司各片区落实专人或管段工程师负责对本片区所有进场参建的中标单位在建设期间民工工资发放进行监督。
三、所有进场参建的中标单位必须做到在聘用人员(聘用人员:指参与雅泸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的相关人员)正式开始工作前,无论时间长短,都必须按照《劳动法》和按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要求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凡使用当地农民工,使用单位必须与当地劳动部门或乡政府联系并签用工合同,不得随意私招乱雇。
四、所有进场参建的中标单位必须建立完整的聘用人员
花名册,包括工作天数、日/月工资、身份证号、领取工资人员签字(不允许代签),在每月提交资金使用计划时一并提供,没有的,不办理资金使用计划批复。
五、所有进场参建的中标单位对聘用人员要制作统一的工卡,由直接管理人员每天签认工作时间(在聘用合同中说明,没有工卡的,不办理工资结算),由被聘用人员保管,作为根据合同兑付工资的依据。
六、所有进场参建的中标单位对聘用人员解聘时由法人单位或其授权的现场机构与被聘用人员办理工资结算手续,并由聘用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签发解聘通知书。
七、监理单位必须对进场参建的中标单位农民工工资的有关情况进行经常性地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季度末监理单位向业主所在片区书面报送一份该片区参建单位支付民工工资情况。该片区也要落实专人负责该项工作,遇拖欠民工工资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向公司办公室电话及书面报告。
业主制定和下发的有关检查督促参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登记表,涉及参建单位要填写的,片区要及时通知监理及参建单位,参建单位按要求填写后报监理审查后再报给业主片区办公室。对所有参建单位与农民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登记工卡、考勤表、支付农民工工资签字后的名册表必须复印呈报给业主片区指挥部备案。各片区要对此
项工作专门立卷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
八、各片区要对进场的参建单位:一是做好社会稳定和维护、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宣传工作;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发生;做好防范群体性违法上访的相关工作;二是明确责任,各片区要及时告知并监督已进场的参建单位优先解决农民工工资。严格执行国办发[2004]78号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的通知》规定:“进一步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总承包企业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三是监督参建单位严格劳动用工制度。各片区要告知并监督已进场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国办发[2004]78号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的通知》规定:“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要明确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资支付的方式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对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损害农民工合法权
益的用工单位,地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依法处理”。
九、所有进场参建的中标单位每发生一起因未支付工资引起的上访事件,处聘用单位违约金1至10万元。同时,当年参与雅西公司组织的劳动竞赛考评不享受奖励。
十、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雅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民工工资情况检查表
编号:
检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