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8334-2011讲解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GB8334-2011检验周期:
2.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 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 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3. 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 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 行检验。
三:液化石油气钢瓶型号表述:
YSP4.7、YSP12、YSP26.2、
YSP35.5、YSP118、YSP118-II
由钢瓶检验机构进行委托检验。
根据“国质检特函〔2007〕402号《关 于进一步完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 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要求:
检验合格的钢瓶必须有永久性的原 始制造日期钢印,严禁检验单位将 上述报废钢瓶翻新后流回到充装环 节。各地查到此类翻新的报废钢瓶, 一律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的有关规定予以解体报废,并对翻 新报废钢瓶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以消除不安全隐患。
以下项目非常重要
制造厂名称代号或制造许可编号、
钢瓶编号、 制造年月、
*作为气瓶定检前准备工作之一的
钢印标志鉴别工作, 应和受检瓶的技术档案资料的 查阅,检验记录的核查,以及 气瓶标志的登记工作结合起来 包括产品合格证的存查。因为 受检瓶技术档案资料的审查和 原始标志登记,是气瓶定期检 验的基础工作。
GB 5842-2006《液化石油气钢 瓶》
GB 5842-2006《液化石油气钢瓶》提出 了液化石油气钢瓶与护罩、底座的连接应 采用焊接结构的要求。 ( ) 索引:GB 5842-2006《液化石油气钢瓶 》7.3.2
不法分子
不法分子将"螺丝瓶"重新打沙抛光、喷粉
焗漆等,喷上某个厂家名称、制造日期使
瓶阀检验与装配 气密性试验 抽真空 打印检验标志 喷塑烤漆涂敷 出具检验报告 如果报废,进行报废瓶处理。
七:检验前准备:
资料审查、钢瓶接收、记录
气瓶登记:逐只记录的制造标志和检验标
志,制造厂名称代号或制造许可编号、钢
瓶编号、制造年月、公称工作压力、水压
试验压力、钢瓶重量、公称容积、瓶体设
计壁厚、上次检验日期(年、月)及检验
《液化石油气钢瓶》GB5842-2006
按GB5842-2006标准制造的
钢瓶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
根据“国质检特函〔2007〕402号《关于进
一步完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
作的通知》” 要求
对使用期超过GB 5842-2006规
定的设计使用寿命8年的钢瓶应按 报废处理,若要继续使用,必须
八:外观检查: 1.外观初检与评定:属于下列情况的受检瓶, 按报废处理:
(1)、 无任何制造标志的钢瓶。
(2)护罩用螺丝联接到瓶体的钢瓶。 (3)护罩脱落或其焊接接头断裂以及 对接接头出现裂纹的钢瓶。 (4)因底座脱落、变形、腐蚀、破裂 、磨损以及其他缺陷影响直立的钢瓶 。
之成为翻新瓶。从外表上看,改装瓶就与
正品煤气瓶几乎一样,但通过仔细查看护
罩与钢瓶连接的地方,还是能发现一些端
倪。翻新瓶焊接的周围往往没有正规焊接 瓶那么平稳。
五.气瓶定期检验机构:
按TSGZ700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 准规则》要求经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 理部门核准。取得相应的项目PD3液化石 油气钢瓶。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规定,气瓶定期检 验证书有效期为5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管理规定》(国质检锅[2003]249号)第
液化石油气钢瓶定 期检验与评定讲义 GB8334-2011
肖仕明
一. GB8334-2011范围规定:
按照 GB5642《液化石油气钢瓶》
设计、制造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
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在
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
公称工作压力为2.1MPa,公称容积不
大于的可重复充装的钢瓶。
GB5842-2006 《液化石油气钢 瓶》适用于 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 的、公称工作压力为2.1MPa, 公称容积为不大于150L,可重 复盛装液化石油气的钢质焊接 气瓶。
GB8334-2011检验周期
1.对在用的YSP118和 SP118-II型钢瓶,自钢瓶钢 印所示的制造日期起,每3年 检验一次;其余型号自制造日 期起至第三次检验的检验周期 均为4年,第三次检验的有效 期为3年。
单位或代号等信息,对进口钢瓶应当记录 国别。
检验前准备:
(对“螺丝瓶”、超过使用年限、无护罩、
制造标志模糊不清、严重锈蚀、瓶底损坏、
瓶体变形、瓶体受损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钢瓶、一律不得检验)按报废处理。
*GB8334-2011规定在记录时发
现: 1、制造标志模糊不清或项目不 全导致无法评定的钢瓶。 2、未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的 制造企业生产的钢瓶。 记录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截止到2011年9月30日
所有按照原《液化石油气钢瓶》
GB5842-1986制造的钢瓶(简称 “螺丝瓶”)都达到15年的使用
期限。到时检验机构对报废的“螺
丝瓶”进行破坏性处理。
何谓"螺丝瓶"
"螺丝瓶"即是按照国家标准《液 化石油气钢瓶 》GB58421986(已于1996年10月1 日废 止)制造,护罩通过三个耳片 用螺丝拧紧连接(非焊接、可 拆卸)到钢瓶本体的液化石油 气钢瓶,俗称"螺丝瓶"
十四条《核准证》有效期为4年。实际上
发的《核准证》有效期为4年。
六:检验项目(按GB8334-2011)
外观检查、阀座检查、璧厚测
定、容积测定、水压试验,瓶
阀检验、气密性试验。经外观 检查如对钢瓶容积有怀疑时, 应进行容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测定(补充检验) 。
七: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检流程(一般)
(YSP118、YSP118-II有两条
环焊缝;YSP118-II有1个液相管,两 个瓶阀)。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
液化石油气钢瓶瓶阀的手轮 材料,应具有阻燃性能。
四:钢瓶报废年限:
GB 8334-2011 《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 验与评定》
液化石油气钢瓶按检验周期 推算的使用期限为15年。
检验前准备、资料审查、钢瓶接收、记录 瓶内残液、残气处理(蒸汽吹扫或采用经安全评定不影响 钢瓶安全性能的方法) (回收、卸瓶阀) 外观初检与评定 钢瓶喷砂除锈 外观复检与评定 焊接接头的检查与评定 阀座检查 壁厚测定 容积测定(补充检测) 水压试验
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检流程(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