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整理:违约金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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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与滞纳金的规定

违约金与滞纳金的规定

违约金与滞纳金的规定
合同书
甲方:(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方式:(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乙方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与乙方就合同履行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违约金规定
1.1 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违约金的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设定的比例)%。

1.2 甲方应在乙方提出违约金要求之日起(设定的天数)天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逾期支付的,甲方还应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和违约金。

二、滞纳金规定
2.1 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作为赔偿。

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为乙方应付款项的(设定的比例)%。

2.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滞纳金要求的(设定的天数)天内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滞纳金。

逾期支付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和逾期支付费用。

三、其他约定
3.1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

任何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
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解释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3.3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提交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在履行
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日期:。

2024版支付合同违约金

2024版支付合同违约金

2024版支付合同违约金1. 定义:违约金是指在支付合同中,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按照合同约定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 违约金的适用条件:违约金适用于以下情况:- 付款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款项;- 付款方支付的金额低于合同约定的金额;- 收款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商品;- 收款方提供的服务或商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通常为:- 固定金额:合同中约定的固定数额;- 百分比:基于未支付金额的百分比;- 利息:基于未支付金额的利息计算。

4. 违约金的上限: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一定比例,通常为10%至30%。

5. 违约金的支付方式:违约金应通过以下方式支付:- 银行转账;- 支票;- 电子支付。

6. 违约金的支付时间:违约金应在违约行为发生后的30天内支付。

7. 违约金的免除:在以下情况下,违约金可以免除:- 双方协商一致;- 不可抗力导致违约;- 合同中另有约定。

8. 违约金的法律效力: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9. 违约金的争议解决:违约金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10. 违约金的变更:合同双方可协商变更违约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11. 违约金的适用法律:违约金的适用法律为合同签订地的法律。

12. 违约金的生效日期:本条款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注意: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违约金的损赔偿有哪些法律规定

违约金的损赔偿有哪些法律规定

违约⾦的损赔偿有哪些法律规定
违约⾦的损赔偿有哪些法律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第⼀百⼀⼗四条当事⼈可以约定⼀⽅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付⼀定数额的违约⾦,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法。

约定的违约⾦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可以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过分⾼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可以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就迟延履⾏约定违约⾦的,违约⽅⽀付违约⾦后,还应当履⾏。

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若⼲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当事⼈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式,请求⼈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百⼀⼗四条第⼆款的规定调整违约⾦的,⼈民法院应予⽀持。

第⼆⼗⼋条,当事⼈依照合同法第⼀百⼀⼗四条第⼆款的规定,请求⼈民法院增加违约⾦的,增加后的违约⾦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

增加违约⾦以后,当事⼈⼜请求对⽅赔偿损失的,⼈民法院不予⽀持。

第⼆⼗九条。

当事⼈主张约定的违约⾦过⾼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情况、当事⼈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约定的违约⾦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百⼀⼗四条第⼆款规定的“过分⾼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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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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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工期违约金上限法律依据

工程合同工期违约金上限法律依据

工程合同工期违约金上限法律依据关键信息项:合同双方信息甲方(发包方):[公司名称/个人姓名]乙方(承包方):[公司名称/个人姓名]合同编号:[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名称]合同工期:[开始日期] 至 [结束日期]工期违约金的上限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但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合理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43条规定,“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上限和计算方法由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8条规定,“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违约金的上限,并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违约金计算方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或比例:合同总金额的 [具体比例] %。

违约金上限违约金的最高上限为合同总金额的 [具体比例] %。

争议解决方式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 [仲裁机构/法院] 进行仲裁或诉讼。

其他约定事项[其他有关工期、质量等的条款]合同或协议书内容:工程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甲方(发包方):[公司名称/个人姓名] 地址:[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乙方(承包方):[公司名称/个人姓名] 地址:[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一、工程项目名称本合同所涉工程项目为:[工程项目名称]。

二、合同工期工程开始日期为:[开始日期],结束日期为:[结束日期]。

三、工期违约金的上限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但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合理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43条规定,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上限和计算方法由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协议中的违约责任的违约后果及其法律效力

协议中的违约责任的违约后果及其法律效力

协议中的违约责任的违约后果及其法律效力在日常生活和商业交易中,人们常常会签订各种协议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有时候一方可能无法履行协议中的责任,即发生违约。

针对协议中的违约责任,法律对其违约后果及其法律效力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违约后果当一方在协议中违约时,会产生一系列的违约后果。

根据法律规定,违约方应当承担以下责任:1. 经济赔偿责任: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经济赔偿。

赔偿金额应当根据实际损失和违约行为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通常情况下,守约方可以主张直接损失、间接损失、逾期利息、律师费用等。

2. 违约金责任:协议中通常会约定违约金,旨在对违约行为进行预防和惩罚。

当一方违约时,守约方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

但需注意,在法律上,“违约金”和“经济赔偿”是不同的,违约金并不一定等同于实际损失。

3. 履行强制责任: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判决违约方履行其在协议中的责任。

这种强制履行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实现,如法院可以命令违约方采取特定行动或者支付特定金额。

4. 协议解除责任: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不再履行自己在协议中的义务。

协议一旦解除,违约方将面临更大的法律风险和责任。

二、违约责任的法律效力协议中的违约责任是双方约定的,其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效力:协议是一种法律文件,双方签署后具有合同效力。

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发生违约,依法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2. 公平原则:违约责任的设定应当遵循公平原则。

合同法规定,协议中约定的个别条款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违约责任的有效性须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

3. 可预见性原则:协议中的违约责任应当符合当事人的预期和合理推测。

若一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违约后的后果,另一方应当可以预见到这些后果,并做出相应的决策。

4. 法律救济:一旦发生违约,守约方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寻求救济。

法律提供了多种救济措施,如经济赔偿、违约金、强制履行等,保障了守约方的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合同法违约法条

建设工程合同法违约法条

建设工程民法典违约法条
一、违约责任的承担
1. 若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应当按照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五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建设,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3.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应当负责修复或重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合同解除与赔偿
1. 若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必要时可解除合同,但应免除双方的违约责任。

3. 合同解除后,已发生的工程款项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三、争议解决
1.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同的其他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四、其他约定
1.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送达对方指定的地址。

2.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五、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3. 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违约金赔偿标准

违约金赔偿标准

违约金赔偿标准违约金赔偿标准是指当一方不能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履行合同,另一方由此受到损失时,可以从违约方处追偿的合理的与实际遭受的损失相应的费用。

违约金赔偿标准是受到外部影响而产生的,应在实际情况及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加以确定的。

二、计算违约金赔偿的基本原则1、受损害一方有权利要求对方赔偿,但是付款方应以合理的方式追究受损害方的责任,以确保要求的赔偿是合理的;2、受损害方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违约金赔偿,这一计算应充分考虑到违约方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与受损害方能够支付的能力;3、受损害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提出赔偿要求,并应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其所遭受的损失;4、违约金赔偿标准应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法定的相关规定。

三、常见的违约金赔偿标准1、货物贸易合同:如果买方违约,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相当于买方实际损失或者买方收到货物价款的50%,买方违约,卖方有权要求支付相当于买方实际损失或者买方实际收取价款的20%;2、合同备忘录: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支付损失的三倍;3、房屋买卖合同:如果买方违约拒绝支付,卖方有权要求支付损失的20%;4、建筑工程合同:如果承包商违约,可以要求支付相当于实际损失或者总造价的10%,反之,如果甲方违约,可以要求支付相当于乙方实际损失或者乙方实际收取造价的30%。

四、主要影响违约金赔偿标准的因素1、各方损失大小:违约金赔偿标准有时会根据违约方的损失程度而有所变化,如果违约方的损失更多,那么此时应当对其承担的违约金赔偿标准进行改变;2、合同条款及交易约定:双方签订合同时可以自主定义合同条款,也可以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约定较为精细的交易约定,如果违约方不按照合同或者约定履行义务,可能会增加合同另一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3、时间因素:违约方一般会根据受损害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标准与时间有关,即受损害方提出请求的时间越长,违约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越高;4、社会文化因素:不同的社会文化价值观以及普遍文化认知会影响违约金赔偿标准的确认,因此违约金赔偿标准应当符合当地社会文化价值观和普遍文化认知。

民法典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第一百七十三条违约责任
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存在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违反约定义务的情形时,构成违约。

违约责任应当由违约人承担。

一方实施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受到损害的,应当向另一方给付违约金,确定其金额,可以综合考虑当事人当时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实际发生的损失。

若另一方应当给予的报酬,超过此限度的,可以索赔报酬,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的规定处理。

(一)借款合同等约定合同违约金的,由当事人约定;
(二)约定不予设定或者无法确定违约金的,依照下列规定:
(1)支付也确无法自行支付的款项不及时履行义务的,每逾期一日,按被拖欠款项
千分之一给付;
(3)延误采取补救措施的,不计算违约金。

(一)当事人自行解决后,可以排除或者减轻违约责任;
(三)当事人部分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有利的,且另一方不认为其故意违反约定的,可以依照实际情况减轻违约责任。

第一百七十七条内部优惠
当事人之间可以做出不设违约金的约定;若设定的违约金较低的,也可以按设定的违
约金标准执行。

第一百七十八条其他损失
过失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由给付违约金不能弥补或者部分弥补的,将由责任人承担赔
偿责任,但不得超过给付违约金的紧锣密鼓状况。

违约金民法典是怎么规定的

违约金民法典是怎么规定的

违约⾦民法典是怎么规定的合同违约⾦就是指在履⾏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当事⼈的⼀⽅违约的话将会对守约⽅进⾏违约赔偿。

那么,违约⾦民法典是怎么规定的呢?下⾯,店铺⼩编就为⼤家带来了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在实际⽣活中对⼤家有所帮助。

违约⾦民法典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第五百⼋⼗五条【违约⾦】当事⼈可以约定⼀⽅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付⼀定数额的违约⾦,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法。

约定的违约⾦低于造成的损失的,⼈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过分⾼于造成的损失的,⼈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就迟延履⾏约定违约⾦的,违约⽅⽀付违约⾦后,还应当履⾏债务。

【法条解读】违约⾦是指按照当事⼈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当事⼈违约的,应向另⼀⽅⽀付的⾦钱。

违约⾦的标的物是⾦钱,但当事⼈也可以约定违约⾦的标的物为⾦钱以外的其它财产。

违约⾦有法定违约⾦和约定违约⾦之分。

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为法定违约⾦。

违约⾦是由当事⼈约定的,为约定违约⾦。

约定违约⾦是⼀种合同关系,有的称违约⾦合同。

违约⾦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要件。

约定违约⾦可以看成为⼀种附条件合同,只有在违约⾏为发⽣的情况下,违约⾦合同⽣效;违约⾏为不发⽣,违约⾦合同不⽣效。

违约的种类繁多,违约⾦合同则有概括性和具体性之分。

概括性违约⾦合同,指当事⼈对违约⾏为不做具体区分,概括约定凡违约即⽀付违约⾦。

具体性违约⾦合同,指当事⼈针对不同的违约⾏为所约定的违约⾦,如债务不履⾏违约⾦、债务部分履⾏违约⾦、债务迟延履⾏违约⾦等。

当事⼈约定了违约⾦的,⼀⽅违约时,应当按照该约定⽀付违约⾦。

如果约定的违约⾦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可以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过分⾼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可以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如果当事⼈专门就迟延履⾏约定违约⾦的,该种违约⾦仅是违约⽅对其迟延履⾏所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此,违约⽅⽀付违约⾦后,还应当继续履⾏债务。

违约处罚规定

违约处罚规定

违约处罚规定【违约处罚规定】合同编号:XXXX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一、违约定义在本合同中,违约指一方或双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或未能按时履行合同的义务。

二、合同违约处理原则1. 非法违约凡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一方或双方视为非法违约,应当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

2. 合理违约在特定情况下,一方或双方因自然灾害、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协商一致的方式解决合同履行问题。

三、违约处罚方式1. 按期违约若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

违约金应在接到违约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

2. 逾期违约若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能按时支付款项或未能按时交付货物/提供服务,应向对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如下:每延迟1天,逾期违约金按照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连续逾期的天数累加。

3. 其他违约情况除上述违约情况外,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转让合同权利、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等。

一旦发生此类违约行为,一方需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根据违约的情节严重程度决定。

四、违约补偿除了支付违约金外,违约方还需向守约方进行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利润损失等。

五、争议解决一方或双方对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六、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履行完毕或解除合同止。

2. 本合同任何一方发往对方的通知及文件应以书面形式,并可通过传真、邮件、快递等方式送达。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补充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生效。

七、合同解除1. 合同解除应由违约方负责提出书面通知,守约方收到通知后应立即采取解除措施。

应届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应届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应届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应届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如下:一、违约金的性质和作用在应届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中,违约金是约定双方在合同中设立的一种救济措施。

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性质是一种经济惩罚性的赔偿金,主要用于约束合同一方的履约行为,避免出现违约情况。

二、约定违约金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违约程度、损失程度等因素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额。

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超过实际损失的合理范围,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违反公序良俗,导致违约金无效。

三、法律规定的违约金上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对于应届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中约定的违约金,法律并未设定具体的上限。

但根据法律原则,约定的违约金应当是合理的,并且不能对违约方造成不当的经济困扰。

四、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双方在应届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中约定的违约金支付方式和期限应当明确具体,一般情况下可以是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支付。

违约金的支付期限应当在约定的合同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完成。

五、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应届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应当合理,一般可以按照违约方未履约部分的百分比来计算,也可以按照损失程度等具体情况来确定。

六、违约金的争议解决如果在应届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中约定的违约金出现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将争议提交法院处理。

七、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应届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中约定的违约金应当合理、符合公序良俗,并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签订。

如有任何违约行为发生,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救济处理。

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一、违约金计算标准及依据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第九十六条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计算依据以劳动者应享受的工资为基础,并根据具体违约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2. 工资的计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加班费等各项项目。

二、违约金计算方法1. 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内解除合同情况:a) 若雇主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未发生劳动者违约行为,则按照劳动者享受工资的乘数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为:违约金 = 享受工资的乘数 ×享受工资的金额。

b) 若雇主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存在违约行为,则违约金根据违约行为的性质及情节综合考虑,并依法作出合理裁定。

2. 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合同情况:a) 若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未发生雇主违约行为,则按照劳动者享受工资的乘数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为:违约金 = 享受工资的乘数 ×享受工资的金额。

b) 若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雇主存在违约行为,则违约金根据违约行为的性质及情节综合考虑,并依法作出合理裁定。

3. 其他特殊情况违约金计算:a) 若劳动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解除,双方协商一致时,违约金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b) 若雇主以违法行为导致劳动合同解除,雇主需承担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并根据违约行为的性质及情节综合考虑,作出合理补偿。

三、违约金的支付方式1. 违约金应当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支付给劳动者。

2. 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银行转账或其他双方约定的方式。

四、争议解决1. 双方如对违约金的计算金额或支付方式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则可依法通过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进行申诉或诉讼解决。

2. 双方同意接受仲裁或司法机关的裁决,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事项1. 劳动合同的解除违约金计算仅适用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界定,不包括其他法律法规涉及的责任。

2. 双方确认已充分了解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并自愿按照本协议履行义务。

民法典中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民法典中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民法典中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民法典是我国民法领域中的一部重要法律法规,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其中,合同法作为民法典的一部分,规定了合同的相关内容和合同违约的相应赔偿标准。

本文将从合同违约的角度出发,对民法典中合同违约赔偿标准进行相关参考内容的阐述。

一、合同违约的定义合同是指当事人依法自愿订立的协议,对买卖、租赁、借款、服务等行为关系进行规范。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都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条款,一旦出现违约情况,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违约的定义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约定条款所规定的权利义务,或违反协议条款的约定,则被视为合同违约。

而根据不同的合同违约情况,赔偿标准也会有所区别。

二、合同违约赔偿的种类在民法典中,合同违约赔偿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履行损失当当事人一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合同或者支付相应的履行损失。

2、违约金当合同中规定了违约金,当事人违约时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同时,违约方也可以选择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合同,但要承担违约金的赔偿责任。

3、利息当一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或租金等款项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支付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进行计算。

4、不可预见损失赔偿当因不可抗力等情况,另一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给他方造成了不可预见的损失时,另一方需要进行赔偿。

不可预见损失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交易习惯、当事人的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等进行综合考虑。

5、惩罚性赔偿在合同违约中,惩罚性赔偿属于一种独立的赔偿方式。

只有在当事人之间预先达成了惩罚性赔偿条款,而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严重侵犯到了一方的利益,从而需要进行惩罚性赔偿时,才可以按照约定要求违约方进行惩罚性赔偿。

三、合同违约赔偿的标准1、履行损失的赔偿标准履行损失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计算。

关于违约金补偿的司法解释

关于违约金补偿的司法解释

关于违约金补偿的司法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和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中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司法解释对违约金补偿的认定、标准、计算方法以及衡量违约行为的严重程度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违约金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的一定金额。

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当守约方主张违约金的赔偿时,违约金应当以合同中约定的金额为准。

合同中如未约定违约金或者约定过低,守约方可以主张实际受到的损失进行赔偿。

而对于违约方是否应当支付违约金以及违约金的条款是否具有合理性等问题,并无明确的规定。

除了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司法解释还对违约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了界定。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中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于有期限的合同,当事人可约定违约方应当支付违约金,但应当考虑当事人违约程度、违约后守约方受到损失、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金额等因素。

这一规定意味着,违约金的额度应当与违约的严重程度相匹配,不能一概而论。

同时,司法解释还明确了当事人在约定违约金条款时应注意的事项。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中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十七条明确指出,约定的违约金金额过高,超过了实际受损失的金额,违约人可以请求减少违约金。

这意味着,当事人在约定违约金时,应当合理考虑实际情况,并避免过度索赔。

此外,司法解释对于守约方请求违约金的时效性也作出了规定。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守约方请求违约金的权利,自违约责任发生之日起,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

这表示,守约方请求违约金时应当注意时效,不可以因为时间过长而失去请求的权利。

总之,我国司法解释对于违约金补偿的认定、标准、计算方法以及衡量违约行为的严重程度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合理约定违约金条款,并遵守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以确保合同的履行和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

合同法中对违约责任的规定条款

合同法中对违约责任的规定条款

合同法中对违约责任的规定条款为了帮忙大伙儿更好的了解合同违约责任,文典律师专门整理了此篇文章,以下内容要紧从合同法违约责任制度内容、违约责任特点及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规定条款三方面介绍,欢迎大伙儿阅读交流。

一、合同法违约责任制度内容一是依照违约的时刻,将违约分为实际违约和预期违约。

实际违约是指事实上已经发生了的不履行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情形。

正如第107 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预期违约是指合同还未到履行期,但合同一方当事人用语言或行为表示将不履行合同的情形。

正如第108条的规定,合同尽管尚未到期,若是一方有不履行的表示,对方也能够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是依照违约程度,将违约分为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不履行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

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形。

(1)实际履行:第109条规定,关于金钱债务,必需实际履行;第110条规定,关于非金钱债务,特殊情形不适用实际履行。

这些特殊情形包括: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合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太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2)补偿损失:第112条规定,实际履行或采取补救方法后,若是对方还有损失,应补偿。

依照第113条的规定,补偿的范围包括违约所造成的所有损失,该损失中包括合同履行后能够取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即应遵守“合理预见规那么”。

(3)支付违约金:第114条规定,当事人能够约定违约金,也能够约定损失补偿额的计算方式,但违约金不得太高或太低。

(4)执行定金罚那么:关于定金的问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具体规定执行;若是当事人同时约定有违约金和定金的,只能选择其一执行。

(5)其他责任方式:第111条规定,违约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因为质量不符合约定,第一依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是当事人没有约定责任方式的,非违约方可依照标的性质及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改换、重作、退货、减价等违约责任。

借款中的违约金计算公式及相关规定

借款中的违约金计算公式及相关规定

借款中的违约金计算公式及相关规定借款是一种金融活动,常常用来解决个人或企业短期流动性需求的问题。

然而,偶尔会出现借款违约的情况,即借款方无法按时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为了保障借款双方的权益,违约金的计算公式和相关规定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借款中的违约金计算公式及相关规定,以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违约金的定义违约金是指借款方未按时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造成损失的一种赔偿或补偿形式。

违约金不仅可以作为对借款方的惩罚,也能够对借款方未按时偿还借款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实现借贷双方的利益平衡。

二、违约金的计算公式违约金的计算公式通常根据具体的借款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

以下是常见的几种违约金计算公式:1. 固定比例计算:根据借款合同约定,违约金按照借款本金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

例如,约定违约金金额为借款本金的2%,则违约金=借款本金 × 2%。

2. 逐日累计计算:根据借款合同约定,违约金按每日逐日累计计算。

例如,约定违约金利率为借款本金的0.1%,借款期限为10天,借款方逾期1天,则违约金=借款本金 × 0.1% × 1。

3. 复利计算:根据借款合同约定,违约金按利息复利的方式计算。

例如,约定违约金利率为借款本金的0.05%,利息按月复利,借款方逾期3个月,则违约金=借款本金 × (0.05%)^3。

需要注意的是,违约金的计算公式应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并且合法合规。

借款双方应充分了解并同意这些计算公式,以避免发生争议和纠纷。

三、违约金的相关规定除了违约金的计算公式外,借款中的违约金还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其合法有效。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违约金相关规定:1. 法律法规约定:国家法律法规对违约金的计算和限制有明确规定,借款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借款合同的签订。

2. 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合同是双方行使权益的重要依据,违约金的计算和处罚条款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包括计算公式、利率、逾期天数等。

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的使用规则及计算方法

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的使用规则及计算方法

定金、违约金及损害赔偿的适用和计算方法作者:马冠军律师(冠军律师网)合同是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契约,《合同法》充分体现了合同自愿、合同自由的原则。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出现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等问题,造成当事人无所是从,给法院和仲裁机构裁判造成不必要的困难。

为此本人将“三金”在法律层面上如何适用做系统总结,以便在签定合同时把握适用。

一、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

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

1、合同约定“定金”的优势。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这一规定,定金具有双重属性,既是一种担保形式,又可作为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这在很大程度上会促使当事人信守承诺,认真履行合同,定金因此起到了较好的担保效果。

同时,违约方丧失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无疑是其违约后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因此,定金可以说是一种变相的违约金形式。

2、定金罚则。

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关于定金的法律规定。

《担保法》89—91条。

A、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应以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

B、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百分之二十。

C、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的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二、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后,依照合同的预先约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1、“违约金”产生的原因。

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的方式,直接来源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若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除法律另有特别规定之外,不产生违约金责任。

民法典合同违约条款

民法典合同违约条款

违约条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一,违约定义
依据本合同条款,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拒绝履行,均视为违约。

二,通知义务
违约方应在得知即将发生违约情况时,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未能通知的,可能导致违约方的责任加重。

三,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损失赔偿的金额不应超过合同约定金额的____________。

四,解除合同
若一方违约情节严重,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违约金
若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此违约金不影响守约方就违约产生的其他损失索赔的权利。

六,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条款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充分理解并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法律需求调整以上条款,以确保符合当地法律法规规定。

民法典违约责任规定

民法典违约责任规定

民法典违约责任规定随着202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正式施行,我国的民法体系得到全面完善和统一。

其中,违约责任规定作为民法典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

本文将对民法典违约责任规定进行较为详细地论述,以便更好地理解和适用这一法律规则。

一、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其约定的义务,如果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履约优先原则: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优先履行合同义务。

只有在无法履行或者履行存在困难的情况下,方可请求违约责任的承担。

2. 平等自愿原则:合同的成立应当基于自愿和平等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强制对方签订或者修改合同。

同时,在违约责任的执行过程中,法律也要保护当事人的平等地位。

3. 公平原则:在确定违约责任时,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综合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平原则进行判断和裁决。

不得因违约而给一方带来不合理或过重的损失。

二、违约责任的类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约责任主要分为实际履行、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三种类型。

1. 实际履行:当事人违约时,如果违约方还具备实际履行的能力,受益方可以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受益方能够证明合同对他具有重要意义,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有权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

2. 赔偿损失: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以及可能产生的合理支出,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律师费用等。

3. 支付违约金: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违约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无需对实际损失进行具体计算和证明。

违约金应当合理,不得明显高于实际损失。

三、免责事由的适用在违约责任的规定中,还应当考虑到一些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下的免责事由。

在以下情形下,当事人可以免除或者减轻违约责任:1. 不可抗力:如果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对方应当予以宽容或者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协议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条款

协议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条款

协议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条款(实用版)目录一、引言二、协议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条款的概述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五、注意事项六、结论正文【引言】在现代社会中,合同已经成为了保障权益、明确义务的重要工具。

在签订合同时,各方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和维护自身权益,常常会约定一些特定的条款,如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

近年来,协议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的条款逐渐成为合同中的一种常见条款,那么这一条款的合理性、公平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什么呢?本文将对此进行探讨。

【协议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条款的概述】协议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条款,是指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当一方违约时,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而产生的律师费用。

这种条款的目的在于制裁违约行为,保障守约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的条款,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赔偿金、律师费等赔偿损失的方式。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违约金、赔偿金、律师费等赔偿损失的方式,一方违约时,对方请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这些法律法规来看,我国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的条款。

【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从法理上讲,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首先,违约方在违约行为中,已经侵犯了守约方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律师费是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而产生的实际损失,违约方承担这部分费用有助于制裁违约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最后,这种约定有助于减轻守约方的经济负担,保障其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注意事项】在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的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律师费的数额应在合理范围内,避免过高或过低。

2.律师费的承担方式应明确,如按比例承担、按实际支出承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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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力学,安徽安方律师事务所,如转载请署名。

一、《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一百一十五条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本部分由公众号:法律参考(微信号falvcankao)整理增加。

)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五、违约责任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

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8〕粤法经一行字第17号《关于逾期贷款如何计算利息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本批复公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案件中有关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问题,按照本批复办理。

本批复公布前,已经按我院1996年5月16日作出的法复〔1996〕7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审结的案件不再变动。

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依法合理调整违约金数额,公平解决违约责任问题5、现阶段由于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影响,民商事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现象比较突出。

对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所约定的过分高于违约造成损失的违约金或者极具惩罚性的违约金条款,人民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等关于调整过高违约金的规定内容和精神,合理调整违约金数额,公平解决违约责任问题。

6、在当前企业经营状况普遍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对于违约金数额过分高于违约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合同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坚持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的违约金性质,合理调整裁量幅度,切实防止以意思自治为由而完全放任当事人约定过高的违约金。

7、人民法院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调整过高违约金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准,综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当事人的过错、预期利益、当事人缔约地位强弱、是否适用格式合同或条款等多项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综合权衡,避免简单地采用固定比例等“一刀切”的做法,防止机械司法而可能造成的实质不公平。

8、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妥当解决违约金纠纷,违约方以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或者不构成违约进行免责抗辩而未提出违约金调整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就当事人是否需要主张违约金过高问题进行释明。

人民法院要正确确定举证责任,违约方对于违约金约定过高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非违约方主张违约金约定合理的,亦应提供相应的证据。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主张违约金条款继续有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区分可得利益损失类型,妥善认定可得利益损失9、在当前市场主体违约情形比较突出的情况下,违约行为通常导致可得利益损失。

根据交易的性质、合同的目的等因素,可得利益损失主要分为生产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和转售利润损失等类型。

生产设备和原材料等买卖合同违约中,因出卖人违约而造成买受人的可得利益损失通常属于生产利润损失。

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合同以及提供服务或劳务的合同中,因一方违约造成的可得利益损失通常属于经营利润损失。

先后系列买卖合同中,因原合同出卖方违约而造成其后的转售合同出售方的可得利益损失通常属于转售利润损失。

10、人民法院在计算和认定可得利益损失时,应当综合运用可预见规则、减损规则、损益相抵规则以及过失相抵规则等,从非违约方主张的可得利益赔偿总额中扣除违约方不可预见的损失、非违约方不当扩大的损失、非违约方因违约获得的利益、非违约方亦有过失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必要的交易成本。

存在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欺诈经营、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当事人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以及因违约导致人身伤亡、精神损害等情形的,不宜适用可得利益损失赔偿规则。

11、人民法院认定可得利益损失时应当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违约方一般应当承担非违约方没有采取合理减损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非违约方因违约而获得利益以及非违约方亦有过失的举证责任;非违约方应当承担其遭受的可得利益损失总额、必要的交易成本的举证责任。

对于可以预见的损失,既可以由非违约方举证,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裁量。

七、《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商事审判中规范违约金调整问题的意见》为正确审理涉及违约金调整合同纠纷案件,进一步规范法官在违约金调整方面的自有裁量权,统一全市法院商事法官的裁判思路,针对合同纠纷案件中违约金数额“过高”认定和处理方面遇到的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及《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高院民二庭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意见:一(违约金调整程序的启动原则)对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未经当事人明确请求,法院不主动依职权进行审查和作出是否调整的裁判。

二(担保人提出调整请求的处理与法院释明)诉讼中违约方未提出调整请求,但担保人提出明确请求的,法院亦应当进行审查。

法院要注意就当事人是否需要主张违约金过高进行释明,具体释明方式可参照《商事法官释明百问》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三(对当事人调整违约金请求进行审查的基本要求)当事人明确提出违约金调整请求的,法院在审查中要注意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依法审慎作出违约金数额过高的认定,合理调整违约金数额,公平解决违约金责任问题。

四(当事人提出调整违约金请求的程序阶段)当事人认为违约金过高的,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向法院提出,法官在审理中应当注意释明。

当事人一审到庭但未提出违约金数额过高的调整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不予审查,但是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的除外。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在二审期间提出违约金数额过高的,法院不予支持。

五(对当事人主张调整违约金的方式的审查)对于当事人主张调整违约金的方式,法院在诉讼中应当注意审查当事人是否通过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形式提出,或者在庭审、调解过程中以口头方式提出。

六(主张调整违约金一方当事人的举证要求)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应当提供违约金约定缺乏公平性的相应证据。

七(被主张调整违约金一方当事人的举证要求)被主张调整违约金一方当事人否认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认为约定公平合理的,在主张调整违约金一方当事人提供相应证据后,也应当举证证明违约金约定的合理性。

八(认定违约金“过高”时的考量因素)法院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时,要避免简单采用固定比例的“一刀切”的认定方式,应当依照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准,综合考量以下引述:(1)合同履行程度;(2)违约方的过错程度;(3)合同的预期利益;(4)当事人缔约地位的强弱;(5)是否适用格式合同或条款;(6)当事人是否已在诉请中对违约金进行减让;(7)违约金计算的基数;(8)法官根据具体案件认为应当考量的其他因素。

九(实际损失无法计算时的调整标准)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无法确定的,法院认定违约金过高进行调整时,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在综合考量违约方的恶意程度、当事人缔约地位强弱等因素的基础上,可以参照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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