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速公路档案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高速公路项目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等各个环节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速公路项目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的合法合规。
(二)统一管理:建立统一的档案管理制度,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
(三)真实完整: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
(四)规范高效: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环节,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高速公路项目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基础资料类:包括项目立项、审批、设计、招投标等文件。
(二)施工资料类: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日志、工程验收等文件。
(三)监理资料类:包括监理大纲、监理日志、监理报告、验收报告等文件。
(四)养护资料类:包括养护计划、养护记录、养护验收等文件。
(五)其他资料类:包括会议纪要、函件、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
第五条高速公路项目档案编号采用统一编码体系,按照项目类别、专业、年份、顺序进行编号。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工作应从项目开始阶段开始,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第七条档案收集应确保以下内容:(一)项目立项、审批、设计、招投标等文件。
(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日志、工程验收等文件。
(三)监理大纲、监理日志、监理报告、验收报告等文件。
(四)养护计划、养护记录、养护验收等文件。
(五)会议纪要、函件、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按照档案类别、专业、年份、顺序进行排列。
(二)对档案进行编号、编目、分类、装订。
(三)编制档案目录,确保档案的检索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归档与保管第九条档案归档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
第十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盗、防火。
某某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某某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深入贯彻«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治理方法»,保证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方法»、«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治理方法»、«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方法»、«交通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方法»、«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样要求»、«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实施细那么»、«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移交方法»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本省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那么。
第二条在本省区域内从事高速公路及高速公路连接线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的参建单位,必须遵守本实施细那么。
本实施细那么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建工程、房建工程、绿化工程及机电工程。
第三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提出、调研、预可行性研究、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环评、征地拆迁、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竣工到工程治理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储存的不同类型载体的档案资料〔包括文件材料、图纸、图表、科研试验、运算材料、声像材料、电子文件等〕。
第二章治理职责第四条遵照国家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治理〞的原那么,省高指对各项目业主、施工、监理单位的档案赋有监督、指导、咨询和检查职能。
各项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科研单位应按«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案卷质量标准»中的组卷职责,做好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第五条项目业主在编制完成业主档案的同时,要负责组织、和谐和指导设计、施工、监理、科研单位编制、整理项目档案。
第六条项目设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是设计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文件材料的收集和归档范畴,做好相关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保证设计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
高速公路工程竣工资料档案编制管理办法
山东省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工程竣工资料档案编制管理办法山东省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二〇一四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44)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45)第三章术语 (46)第四章竣工文件的收集 (47)第五章竣工文件的整理与组卷 (51)第六章竣工档案案卷构成及质量要求 (93)第七章竣工档案的管理与保存 (113)第八章会计财务档案 (114)第九章其他档案 (114)第十章附件 (1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的编制标准统一、规范系统和完整准确,保证工程项目档案内在质量,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办发〔2022〕382号)、《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22〕65号)《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22)和《山东省高速公路施工管理标准指南》结合本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济南至东营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竣工文件材料是竣工验收的基础资料,来源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反映项目建设客观状况和规律的信息,它包括自立项审批(核准)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直接产生的,反映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对建成后工程管理、维护、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按照组卷要求,经系统整理并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山东省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济东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管理,同时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山东省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做好自身形成的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对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负责的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将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各相关单位合同及监理工作内容,与工程建设同步管理,按照竣工资料编制管理办法,实行预立卷制度,保证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的及时、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高速公路收费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高速公路收费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高速公路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高速公路所有收费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收费政策文件;2.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调整文件;3. 收费站设置、调整文件;4. 收费员培训、考核文件;5. 收费设施设备管理文件;6. 车辆通行记录;7. 收费收入、支出、结余文件;8. 其他与收费业务相关的文件。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1)各收费站、相关部门应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及时、完整地收集相关档案材料。
(2)档案收集应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连续性。
2. 档案整理(1)档案整理应遵循统一、规范、有序的原则。
(2)档案整理包括分类、编目、装订、编页等环节。
3. 档案保管(1)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的保存期限、保存条件进行分类存放。
(2)档案保管应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4. 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连续性的原则。
(2)档案利用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5. 档案销毁(1)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要求进行。
(2)档案销毁前,应经相关部门审核,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四、档案管理人员职责1.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
2.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检查,确保档案的质量。
4. 档案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档案利用工作。
五、监督检查1. 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高速公路收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2. 收费站、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附则1. 本制度由高速公路收费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高速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速公路工程全过程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工程前期、施工、监理、验收、运营等各阶段。
第三条高速公路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安全性和可用性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高速公路工程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文字档案;2. 图纸档案;3. 声像档案;4. 语音档案;5. 电子档案。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符合以下要求:1. 档案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2. 档案分类应科学、合理,便于检索和利用;3. 档案归档时间应在工程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应全面、及时、准确,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1.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应按照各自职责,及时收集工程档案;2. 档案收集人员应定期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质量。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2. 对整理后的档案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档案的准确性;3. 对不合格的档案进行退回或补充。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条件;2. 档案存放应按类别、时间、编号等顺序排列,便于查找;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第九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档案利用者应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得擅自复制、翻印、传播档案内容;2. 档案利用者需提供有效证件,填写档案利用申请表;3. 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档案利用申请,及时提供档案。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条档案销毁应符合以下条件:1. 工程档案已过保管期限;2. 档案内容已无保存价值;3. 档案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档案销毁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档案管理人员编制档案销毁清单;2. 档案销毁清单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后,通知档案利用者;3. 档案销毁时,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在场监督;4. 档案销毁后,应将销毁情况记录备案。
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DA/T22-2000)、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二条集团在建设管理中心设档案室,对档案管理实行集中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档案管理各级职责1.建设中心档案室负责贯彻执行档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集团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负责集团范围内档案的接收、保管、借阅和统计等工作;负责指导分公司工程项目档案收集、整理、编制等工作。
2.集团行政管理部、财务中心、路网中心、土地中心负责按照本办法制定相关细则;负责本部门(中心)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验收等工作;负责指导所辖业务部门、分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编制等工作。
3.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人事档案收集、整理、编制、归档等工作;负责指导分公司(各中心)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编制和归档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分类和移交界面第四条档案的分类和移交界面(移交表详见附件1)1.工程(含征迁)档案由建设中心牵头组织验收(征迁档案由土地中心牵头组织验收),各相关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三个月内向档案室完成移交工作(移交前档案由各相关单位按验收意见修编完善并自行保管)。
2.营运及养护档案当年的营运及养护档案由路网中心牵头组织验收,各相关单位在次年按档案移交计划向档案室完成移交工作。
3.文书档案当年的文书档案由集团行政办公室牵头组织验收,各相关单位在次年按档案移交计划向档案室完成移交工作。
4.财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各相关单位保管一年。
由集团财务中心牵头组织验收合格,各相关单位在次年按档案移交计划向档案室完成移交工作。
高速公路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沿印松高速公路第一驻地办各项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驻地办在监理工作和社会活动中产生的各种具有保存和参考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资料。
第三条档案管理的范围及分类(一)归档范围为驻地办在监理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和收集到的(包括上级文件、本级文件、下级文件、随机文件、荣誉档案、会议资料等),具有保存和参考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资料。
(二)分类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与要求,将其分为综合管理资料、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廉政建设、安全环保、创新创优文件材料等七大类别。
第四条综合档案室负责驻地办所有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各科室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及预立卷制度落实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主管领导档案工作职责(一)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综合档案室实施行政管理,定期检查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
(二)协助档案室落实“三参加”、“四同步”管理工作。
第六条综合档案室的主要工作职责(一)认真执行国家《档案法》、《档案管理实施办法》、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驻地办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到模范遵守、认真落实。
(二)接受各科室移交的档案资料,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科学的整理和保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解决。
(三)完成档案立卷归档工作。
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进行细致的科学分类立卷,案卷质量应符合《沿印松高速公路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管理办法》要求,对室存档案实行数字化管理,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实行机读目录检索,便于查阅使用,为中心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四)对各科室的文件资料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
(五)加强驻地办档案领导小组组建,组织专职、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档案业务工作水平。
高速公路档案管理及竣工编制实施办法
高速公路档案管理及竣工编制实施办法RUSER redacted on the night of December 17,2020云南安楚高速公路档案管理及竣工资料编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做好安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及归档工作,使安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资料标准化、规范化,在施工中应做好各方面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工程完工后能及时提交各种竣工文件及竣工图表,确保归档文件资料的完整、及时、准确,特制定本办法。
安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中的任何文件资料必须采用计算机处理,并及时进行签字。
往来文件资料必须建立严格的签收登记制度,妥善保管或处理签收的各种文件资料,如无签收记录而使文件资料遗失均由申报方负责。
第二章文书档案实施办法立卷的原则和方法:立卷时应注意保持文件之间的联系,为便于查找和利用,可灵活应用以下六个特征。
〈1〉按问题特征立卷。
按文件材料反映的内容,把相同问题的文件材料组合在一起立卷;〈2〉按文件作者特征立卷。
把同一个机关或个人的某些文件组合在一起立卷;〈3〉按文件名称特征立卷。
把同一种名称的文件材料组合在一起立卷;〈4〉按通讯者特征立卷。
将本机关与某一机关协商某一问题或几个问题的往来文件组合在一起立卷;〈5〉按时间特征立卷。
把同一年度某一问题的文件材料组合在一起立卷;〈6〉按地区特征立卷。
把相同地区或有关地区的文件材料组合在一起立卷。
归档范围〈1〉上级党政机关指示、批示、批复、批转、通知、通报等指导性文件;〈2〉本机关形成的主要指示、批示、批复、批转、通知、决议、决定、通报、工作;〈3〉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性统计、情况报告、专题报告及本机关的批复;〈4〉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颁发与本机关的条例、规章制度、通知等文件材料;〈5〉重要的人民来信及领导批示办理的信件;〈7〉在报纸上发布不另行文的文件,由成文单位将负责同志签署的最后定稿和剪报收集归档;〈8〉未经机关收发登记而又需要归档的文件。
高速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高速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高速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维护高速公路工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提高档案管理服务水平,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便捷化、网络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高速公路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高速公路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部门1. 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各类高速公路工程档案的组织、存储、利用、清理等工作。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具备专业资格和相关工作经验,依法行使档案管理职责。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和权限,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流程。
四、档案分类1. 高速公路工程档案应按照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包括规划设计阶段档案、施工阶段档案、验收阶段档案、运维阶段档案等。
2. 档案应按照建设单位的统一编号进行分类,建立档案检索系统,方便查询和管理。
五、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建立:在高速公路工程的各个阶段,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档案建立计划,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及时建立相关档案。
2. 档案整理: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清理过时无用的档案,保留有用的档案,并按照规定的顺序归档。
3. 档案管理:对存档的高速公路工程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流程进行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4.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提供便捷的档案查询服务,提供档案复制和借阅服务,确保档案的及时利用。
六、档案保管1. 档案室的建设要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保证档案的安全。
2. 不得私自擅自将档案带出档案室,不得随意修改档案内容。
3. 定期对档案进行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检查,确保档案的安全。
七、档案保密1. 对涉密档案应加强密级管理,严格限制查阅范围。
2. 对重要档案的处理过程应做好保密记录,确保档案的保密安全。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监督,确保档案信息的保密性。
八、档案清理1.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清除陈旧无用的档案,保留有价值的档案。
高速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所有档案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高速公路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全面、系统地反映工程建设过程,包括文件、图纸、资料等。
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真实、可靠,与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相符。
3. 系统性原则:档案分类科学、有序,便于查询、利用。
4. 安全性原则:加强档案保密,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高速公路工程档案管理机构为工程档案室,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档案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2. 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类档案。
3. 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建立档案检索体系。
4. 对档案进行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5. 为工程建设、监理、验收等提供档案查询、利用服务。
6. 参与工程验收,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工程档案收集范围:1. 工程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阶段的文件、图纸、资料等。
2. 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等。
3. 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函件等。
4. 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等文件。
5. 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文件。
第七条工程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
2. 对档案进行鉴定、整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系统。
3. 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工程档案保管要求:1. 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放。
2. 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实体安全。
国企(高速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国企(高速公司)档案管理办法为规范国企(高速公司)的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可控性,减少档案丢失或滞留等问题的发生,制定本档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1. 本办法适用于国企(高速公司)所有部门和职工的档案管理工作。
2. 档案管理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和保密性。
3. 所有档案应按照工作需要进行分类、归档和标识。
所有档案应具有明确的归属单位和责任人。
4. 所有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存和利用应得到保障。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借阅、复制档案,并不得将涉密档案外传或泄密。
二、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国企(高速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应由公司办公室设专门机构负责。
具体工作分解如下:1. 机构设置及职责(1)负责起草、修订、完善本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档案管理计划,组织实施档案整理工作,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化。
(2)负责公司档案的汇编、整理、分类、归档、保管和移交以及电子档案的管理维护和备份。
(3)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借阅和复制等工作的管理、组织和保密工作。
(4)负责公司档案的档案检索、查询和研究服务,提供档案信息咨询和档案复制等服务。
2. 职员配备及职责(1)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归档、整理、移交、保管、取用等。
(2)档案保存员:负责档案的定期保养和修复工作,确保档案的完好性和可持续利用性。
(3)档案利用员:负责档案文献资料的检索、查询和研究,为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合作伙伴提供档案资料和复制服务。
三、档案的归档和保管1. 档案的归档和编目(1)所有公司产生的纸质和电子档案必须统一编号并编制档案目录,建立档案总表档案案卷目录,档案资料的名称、成文日期、保管期限等必须记录在档案目录中。
(2)档案应按照公司机构、工作性质、文件形式等进行分类并制订专门的归档规范,凡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文书、单据、合同、协议等都必须按照归档规范进行分类归档。
高速公路档案工作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为加强项目档案业务管理,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完善档案借阅手续,使项目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合理化、标准化,更好地为项目各项工作服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编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号) 《交通档案进馆办法》(交办发[2007]436号)《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项目文件材料编制与整理实施细则》《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交通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交办发[2007]436号)二、档案管理的范围本项目所有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工程质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往来文件、通知、信函、会议纪要等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在建设管理上形成的决策、计划工作、统计工作、物资管理、财务管理、生产调度、设备管理等方面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
三、档案管理组织机构项目档案管理组织机构图为保证项目档案系统性、齐全性、完整性及规范性,本项目开工伊始,项目总经理部即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同时各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对应总经理部成立了档案工作实施小组,将本项目主体施工单位档案管理规范为两级管理,并确定档案管理制度,统一标准,提升管理质量,同时也实现了消除通病的目标,整体提升档案编制水平。
(1)档案管理领导小组部门职责如下:①组织项目部各部门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
②负责档案工作的总体安排,定期检查档案工作。
③布置和检查各项工作的同时要布置和检查档案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
(2)档案管理实施小组部门职责如下:①贯彻执行本制度,统一管理档案。
②负责档案文件的文本文件与电子文件的归档工作。
③负责竣工资料归档文件的汇总整理,并根据项目档案分类编号有关规定,完成案卷总目录的编制工作。
高速公路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高速公路工程档案是高速公路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反映工程建设过程、技术水平和质量的重要依据。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高速公路工程档案的全面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对工程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
(四)开展档案利用服务,为工程建设、科研、教学、生产等提供档案支持。
(五)负责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奖惩。
第五条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
(二)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程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
(三)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工程档案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工程档案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的原则。
第七条工程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过程中的文件、图纸、图表、照片等。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工作总结等。
(三)项目验收、移交、保修等过程中的文件、资料。
第八条工程档案整理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工程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便捷、可持续的原则。
第十条工程档案保管方式包括:(一)纸质档案:按照《档案保管技术规范》进行装订、编号、编目、上架、入库等。
高速公路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高速公路员工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率,为高速公路建设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维护等各个环节的员工档案管理。
三、档案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3. 员工本人负责保管好自己的个人档案,并及时更新档案信息。
四、档案管理内容1. 员工入职档案:包括应聘登记表、面试评估/录用审批表、录用通知书、员工信息登记表、入职承诺书及员工保密协议、个人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职称复印件)、原单位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保证书、劳动合同、健康体检证明(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等。
2. 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的档案资料按月份归档。
3. 员工异动档案:包括试用期员工转正表、内部调动审批流程表、竞聘相关资料等。
4. 员工离职档案:包括员工离职申请表、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员工离职调查表、员工离职工作交接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离职保密协议(部分岗位)、离职证明(单位存档)等。
五、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收集:各部门应及时收集员工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2. 档案整理: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分类、编号、装订,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
3. 档案归档:员工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内归档,归档时应注明档案名称、编号、归档时间等信息。
4. 档案保管:档案资料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防潮、防虫、防尘的档案柜中,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
5. 档案利用:档案资料应在确保档案安全的前提下,为高速公路建设和发展提供参考。
六、档案变更1. 员工档案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档案内容。
2. 更新档案内容时,应填写《员工档案变更登记表》,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七、奖惩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高速公路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高速公路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公路工程档案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验收报告等。
2.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档案,包括养护维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交通事故处理记录、收费管理记录等。
3. 高速公路其他档案,包括内部管理文件、会议记录、培训材料、员工个人档案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高速公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地将档案材料报送档案管理部门。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收集:各部门在项目建设、运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档案材料,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收集。
2. 整理: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编号、编目,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归档:档案材料整理完成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归档。
4. 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对归档的档案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5. 利用:档案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为有关部门提供档案查询、复制等服务。
6. 销毁:档案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五、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意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鉴定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六、监督检查1. 高速公路档案管理部门对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高速路政大队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高速公路路政大队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2. 高速公路路政大队承担的各类项目、工程、活动、会议等产生的文件、资料。
3. 高速公路路政大队与其他单位、部门、个人之间往来文件、资料。
4. 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各类合同、协议、计划、总结、报表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路政大队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产生的档案资料负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3. 档案管理员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编目,建立档案目录。
四、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资料收集:档案管理员根据档案管理范围,对各类档案资料进行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档案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编目,按照档案保管要求进行整理。
3. 档案保管:档案资料应按照温度、湿度、防虫、防火、防盗等要求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
4. 档案借阅:档案资料借阅需经路政大队领导批准,借阅人需填写借阅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5. 档案销毁:档案资料达到销毁条件的,需经路政大队领导批准,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五、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的原则。
2. 档案利用需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登记查阅人、查阅时间、查阅内容等信息。
3. 档案查阅应在档案保管室进行,查阅人需遵守档案保管规定。
六、监督检查1. 路政大队领导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档案管理员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高速公路路政大队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高速公路路政大队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档案是指公司及各部门,以及公司个人在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本单位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或载体的历史记录,是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
第三条公司档案工作是公司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公司档案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各部门形成的档案应由公司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由各承办部门和个人分散保存。
公司设立综合档案室,并设专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
各部门在工作中所形成的公司档案资料统一由公司综合档案室集中管理。
第五条公司将加强档案工作的管理,明确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部门及档案管理人员。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职责和任务第六条公司档案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分部门分业务负责的原则。
公司综合档案室是公司档案、资料的贮存基地和利用中心,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管理企业的档案、资料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实际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保持档案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八条综合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及颁布的标准规范,结合企业档案工作特点制定实施细则。
(二)对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及按规定移交的各类档案,为公司提供服务,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四)组织参加档案协作活动,总结交流档案工作经验,组织档案业务培训,开展档案学术理论探讨和研究。
(五)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制检索工具,汇编文件资料,做好档案利用工作。
(六)组织并参加工程竣工、科研成果评审鉴定和设备等开箱的文件材料验收工作,接收各部门的有关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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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
公
路
档
案
管
理
办
法
某
第1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等国家和行业管理规定及集团有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某集团所管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简称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在项目提出、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及交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经系统化整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与载体文件。
19
2.3.2
工程地形地质测绘报告及重要测绘计算、选址选线(竣工文件资料)
20
2.3.3
经济调查报告和选址、选线报告
21
2.3.4
重要的土岩样说明
22
2.3.5
设计变更文件及设计变更与竣工图档号对照一览表(汇总)
工程准备及管理文件×ו3―×××
工程准备及管理文件×ו3―×××
3.1
工程准备阶段
项
目
办
永久
23
3.1.1
建设用地选址意见及红线图(征用土地批准文件)
24
3.1.2
建设用地申请及批复(建设用地呈报表)
25
3.1.3
占地图及土地使用证
26
3.1.4
当地政府关于征地拆迁工作的文件,征地拆迁批文、合同、协议、征用土地合同、协议,公路实际用地图、(包括主线占地及其他永久占用、取土场占地)、拆迁建筑物、一览表、补偿协议书、会议纪要等
本办法所称参建单位是指参与项目组织建设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试验等业务活动的单位。
第2章组织和职责
第四条建设公司负责做好项目档案管理的指导监督,考核培训等方面工作。
(一)建设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司综合部牵头,前期办公室、计划合同部、工程技术部、质量安全部等负责本部门相关项目文件收集、整理等工作,并及时移交项目办统一归档。
8
1.8
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9
1.9
地震安全性评价
10
1.10
水土保持方案及审批文件
11
1.11
职业安全卫生、节能、消防
12
1.12
文物调查、保护、压覆矿产资源、林地、水资源等专项报审和批复文件
13
1.13
其他专项文件材料
14
设计审批阶段×ו2―×××
2.1
初步设计及审批文件、专家审查意见及审查会议纪要
(一)项目办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办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负责人担任。
(二)综合部负责制定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方案。对参建单位进行项目文件管理和归档交底,明确工作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管理程序。加强项目档案过程管理,通过节点控制强化项目档案管理,实现从项目档案形成到归档管理的全过程控制。
第九条案卷整体移交后,由项目办牵头对接收的全部项目档案进行系统化整理和排列,编制案卷总目录及项目档案整理情况说明。说明的内容包括项目立项审批及初步设计审批情况、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档案整理执行的标准、项目档案整理情况及案卷数量、项目档案运用计算机管理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十条项目档案在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专项验收前,项目办应组织各参建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根据相关工作规定和要求进行全面自检,并形成自检报告。档案自检时,可邀请政府档案管理部门和专家参加。
1.1
项目策划、筹备文件
项
目
办
永久
2
1.2
项目法人建议书及审批文件
3
1.3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申请报告及批复、补充文件、项目变更调整等文件
4
1.4
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及专家评审意见及审批文件
5
1.5
项目咨询、评估、论证文件
6
1.6
项目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
7
1.7
地质灾害评价及批复
(三)各部室固定档案管理人员,并保持稳定,及时做好本部门、本部门业务对口参建单位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移交工作;对本部门业务对口参建单位项目文件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系统性负责。
(四)各参建单位应按照项目归档文件分类、责任分工、等规定和要求(附件1),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制度和预立卷制度,保证项目档案及时收集、及时归档,配备满足需要、符合保管要求的设施设备以确保项目档案安全。
第六条项目建设期间,参建单位应定期对项目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自查。监理单位每月对施工单位形成情况进行检查,项目办应每季度对参建单位相关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落实考核奖惩。
第七条项目交工验收前,施工单位组卷完毕自查,报监理单位审核整改合格后,由监理单位提出档案质量审核意见报项目办综合部审查。
第八条各参建单位应在交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项目办完成档案移交。档案移交时,要填写《档案移交清单》、《案卷目录》、《分项工程划分表》,并提交案卷编制说明,说明内容包括本单位建设内容、档案整理执行的标准、项目档案执行情况及案卷数量、竣工图编制质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项目档案应进行信息化管理,实行全过程扫描,参建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资料套数,原则为一正一副一电子。
附件3:房建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组卷目录
附件4:档号及案卷编制要求
附件5:竣工图编制要求
附件6:声像资料收集与编制要求
附件7:竣工档案数字化(电子化)操作办法
附件8:文件材料的审查与移交
附件1
归档文件分类、责任单位等一览表
序号
工程阶段
编号
归档文件
责任单位
保管期限
1
立项审批阶段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申请报告及批复 ×ו1―×××
第十一条项目办应在项目档案经自检及整改完成后,按照档案专项验收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申请专项验收,召开验收会议,并落实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第十一条项目办应负责对缺陷责任期阶段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建设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归档文件分类、责任单位等一览表》
附件2:竣工文件组卷要求
(二)编制招标文件或签订合同、协议时,明确提出档案管理要求,包括项目档案形成的标准、归档套数、费用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三)参加工程交竣工验收档案审查,配合交通主管部门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参与项目档案整体移交工作。
第五条项目办具体承担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对参建单位形成的档案资料进行交工验收,编制项目档案自检报告,提出档案专项验收申请,并组织参建单位做好相关验收准备。
项目办/
设计单位
永久
2.2
施工图设计及审批文件
15
2.2.1
总体规划设计
16
2.2.2
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批文件(审批的各阶段设计及往来文件,设计评定、鉴定及审批)
17
2.2.3
公路用地图
2.3
工程勘测、设计基础资料
18
2.3.1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重要土岩样说明、水文、气象、地震原始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