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黑龙江省建筑工程地区材料预算价格编制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09年黑龙江省建筑工程地区材料预算价格编制办法
颁布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日期:2010-1-16 来源: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
一、材料预算价格编制区域划分:
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双鸭山、伊春、七台河、鹤岗、黑河、绥化、大兴安岭计13个地市。
各地市辖区内的材料预算价格编制由该地市负责。
二、材料预算价格编制原则
1、材料预算价格的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正确确定各项比例数据,认真分析实际情况,对管理不善,人为造成的提价因素要坚决予以剔除。
2、材料来源地的确定,必须贯彻就地就近的原则。同一材料来源地不同的,要根据历年实际进货情况及近年发展趋势,加权平均,确定比例。材料运输车种、运输距离,要采取加权平均计算,运输路线以最近最合理为准。
3、对暂时、局部的不正常因素,不予考虑。
4、在本地区难以采集的材料品种规格及价格,可借鉴省内其他地区;在我省难以采集的材料品种规格及价格,可借鉴外省、市。
5、材料计量单位全部采用国际标准。
三、材料预算价格的组成和表现形式
(一)材料预算价格的组成
材料预算价格是指材料由供应者仓库或提货地点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的出库价格。材料预算价格由以下二项因素组成:
1、供应价
供应价:包括材料原价(供应价格)、包装费、运杂费及出厂前产品的检验试验费。其中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及运输损耗。
2、采购及保管费
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材料预算价格计算公式:
材料预算价格=供应价+采购及保管费-包装品回收值
(二)材料预算价格的表现形式
四、材料预算价格中各项费用的确定
1、材料原价
凡同一种材料,因其来源地、供应单位或制造厂不同而有几种价格时,可根据材料不同来源地的供应数量比例,采取加权平均的办法计算其原价。
2、包装费
包装费含在供应价内,不再另行计算。
3、运杂费
计算运杂费时,对大宗材料如钢材、木材、水泥、砖、瓦、砂、石、灰等,一般应按整车计算,工程用量较少的材料,可适当考虑部分按零担计算,零担与整车的比例,可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运杂费与市场价格相差较大时,可按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4、采购及保管费
(1)建筑安装工程材料及市政工程材料均为1.2%,其中采购费0.3%,保管费0.9%。
(2)装饰工程材料为0.7%,其中采购费0.3%,保管费0.4%。
(3)园林苗木为0.2%,其中采购费0.2%,不计保管费。
(4)各种设备为0.5%,其中采购费0.1%,保管费0.4%。
(5)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沥青混凝土不计采购和保管费。
(6)建设单位或建设、施工单位共同组织材料时,采购和保管费的计算方法:
①建设单位将材料、设备供应到施工现场或施工单位指定地点时,其采购费归建设单位,保管费归施工单位。
②建设单位指定厂家(或经销部门)由施工单位定货、提运时,其采购和保管费全部归施工单位。
③建设单位将材料、设备采购入库或由外地采购并负责运至本地到货站,由施工单位自行提货并运至施工现场或所需地点时,其采购费归建设单位,保管费归施工单位。
5、包装品回收值
(1)用木制品包装的回收量为50%,回收值按包装材料原价的20%计算。
(2)用铁皮、铁线制品包装的回收量:铁筒95%、铁皮30%、铁线20%,回收值按包装材料原价的10%计算。
(3)用纤维品包装的(麻、布袋)回收量为50%,回收值按包装材料原价的20%计算。
(4)用纸皮、草绳、草袋制品包装的,不计算回收值。
6、运价、装卸费、搬运费
运价、装卸费、搬运费按国家、省、地、市的有关规定计算,同时结合市场情况,适当调整。
五、砂子的预算价格
混砂价×(1+5%)+过筛人工费=净砂价
净砂价×(1+18%)=干燥状态下净砂价
式中:5%为筛分损耗,18%为自然含水量条件下砂子的膨胀系数。过筛人工费:按0.153工日/m3取定,人工单价按当期费用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计算。
六、其他
1、材料过筛损耗
碎石、砾石过筛损耗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