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督查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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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督查方案范文

河长制督查方案

河长制督查方案【1】

各乡镇人民政府,泰和、武山垦殖场,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自我县“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各乡镇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工作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为扎实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近期将组织人员对全县“河长制”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安排

(一)时间安排:5月17日-5月19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二)人员及分工安排(每组最后一个为联络员)

督查一组:

组长:钟鑫华(县水利局副局长)

成员:傅文忠(县水利局建管股副股长)

刘武斌(县河长办干部,电话xxxx)

督查对象:碧溪镇、桥头镇、禾市镇、苏溪镇、马市镇、南溪乡、武山垦殖场

督查二组:

组长:刘忠紫(县农业局副局长)

成员:郭干(县畜牧局干部)

匡建平(县河长办干部,电话:xxxx)

督查对象:澄江镇、螺溪镇、石山乡、沿溪镇、万合镇、苑前镇、灌溪镇

督查三组:

组长:王显光(县环保局副主任科员)

成员:毛瑄(县环保局干部)

翁少军(县河长办干部,电话:xxxx)

督查对象:小龙镇、中龙乡、老营盘镇、上圯乡、沙村镇、水槎乡、上模乡、塘洲镇、冠朝镇

二、督查内容

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主要督查内容:

1.“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

各级河长名单公布,目标责任书签订,制度方案出台,“河长制”办公室人员、经费落实等。

2.水库水质治理。

从水质未达标水库名单中抽查2-3座水库,检查其水质超标原因、治理方案的制定、治理责任落实、达标治理期限等情况。

3.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试点河流组织体系建设、方案的制定、实施责任主体、具体治理措施、目标要求等。

4.突出问题整治。

“治污、治乱、治脏”为主的水污染综合整治,侵占河库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非法设置入河库排污口专项整治,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河道采砂专项联合执法整治。

三、有关事项

1.请各乡镇场高度重视,认真配合督查工作,对照督查内容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并提供相关检查材料。

2.请各督查组联络员做好督查联络工作,督查结束后请各组将督查报告交县河长办汇总,并以县河长办名义通报。

3.各督查组车辆由各组组长所在单位安排,督查组应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河长制督查方案【2】

各乡镇人民政府,泰和、武山垦殖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掌握全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河长制”工作,县人民政府于5月17日—19日从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等“河长制”县级责任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三个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场)“河长制”工作进行了督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大部分乡镇对“河长制”工作高度重视,能严格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推动“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总体情况较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体系逐步建立

各乡镇场均建立了以党委书记为“总河长”,乡镇场长为“副

总河长”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出台了“河长制”工作方案和20xx 年工作要点,设立了“河长制”办公室并明确了办公室人员,对本乡镇辖区内河库均由乡、村相关领导担任河库长,并安排了巡查员、专管员和保洁员,落实了河库管理责任。

(二)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各乡镇场均按要求落实了试点河流和试点村,碧溪镇、苏溪镇

等乡镇专门出台了“河长制”试点工作方案,对试点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苏溪镇、马市镇、灌溪镇在试点河流显要位置树立了公示牌,将试点范围、河长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试点内容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水质治理有新进展

大部分乡镇场都能高度重视河库水质治理工作,结合农村清洁

工程,对沿河、库边垃圾进行了彻底清扫,大大减少了生活垃圾对水源的污染,如碧溪镇庙石水库借除险加固工程实施的契机,关闭了库尾农家乐餐饮店,苏溪镇马迹塘水库争取到农业部门沼气池建设项目,生猪粪便经沼气池后全部用于周边果树施肥,不再排入水库,水质有明显好转。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河长制”工作重视仍然不够。

“河长制”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涉及范围广,牵涉部门多,协调难度较大,有些乡镇仅把它作为一项水利业务工作对待,对“河长制”工作联动不够,没有统筹协调好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林业、农业等部门力量,齐抓共管“河长制”工作,推动工作办法不多,具体行动不多。

(二)水库水污染治理力度不大。

未达标水库水质治理进展缓慢,治理力度不强,治理措施、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依然存在。

目前,全县还有38处水库周边养殖场在进行养殖,绝大部分养殖场未按要求兴建粪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直排入库现象普遍存在,塘洲、沿溪、禾市、冠朝、螺溪、马市、万合、灌溪等乡镇对未达标水库未逐一制定治理方案,逐一落实治理措施和责任;澄江镇未制定治理方案、无汇报材料;南溪乡卡口水库还存在扩建养殖场等违规行为,乡政府正在处理之中。

(三)试点工作进展缓慢。

各乡镇场虽明确了试点河流试点村,但大部分乡镇场未制定试点方案,试点河流“河长制”公示牌没有树立,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行为未进行摸底调查、专项整治。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乡镇场要以这次“河长制”工作督查为新起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迅速掀起“河长制”工作新高潮。

一是强化认识,加强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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