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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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管理程序

目录

1 目的 (3)

2 适用范围 (3)

3 引用文件 (3)

4 定义 (3)

5 职责 (3)

6 工作要求和程序 (4)

7 附录 (8)

1 目的

为加强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高处作业管理,预防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明确规定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要求,确保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

此程序适用于所定义的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工程高处作业人员安全作业。

3 引用文件

JGJ80---92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GB6095---2009 《安全带》

GB50484---2008《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1]78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处作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石化安[2012]379号

4 定义

4.1 高处作业:是指在高出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4.2 临边作业: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的高处作业4.3 孔:楼板、屋面、平台等作业平面上,短边尺寸<25cm;墙上高度<75cm的孔洞。

4.4 洞:楼板、屋面等平面上,短边尺寸≥25cm;墙上高度≥75cm的孔洞,宽度≥25cm的孔洞。

4.5 洞口作业:孔与洞边的高处作业,包括施工现场深度在2m及2m以上桩孔、井、沟槽与管道、孔洞等边沿上的作业。

4.6 交叉作业:指在同一工作面进行不同的施工作业,或者在同一立体空间不同作业面进行的作业。

5 职责

5.1 HSE管理部

负责制定高处作业管理程序,检查承包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程序的落实情况。

5.2 区域项目组

检查承包商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审批《高处作业许可证》。

5.3 监理单位

审核承包商高处作业安全措施或方案,检查督促承包商落实好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审核《高处作业许可证》。

5.4 承包商

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措施或方案,负责落实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做好高处作业人员的体检工作,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6 工作要求和程序

管理范围包括高处作业、临边作业、洞口旁作业、攀登作业、悬挂作业等作业内容。

6.1 高处作业工作一般要求

6.1.1 承包商必须对现场高处作业安全条件进行检查确认,进行15米(含15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应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必要时安排人员在现场监护。

6.1.2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经过体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6.1.3 承包商在施工前必须对参加高处作业的员工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及施工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安全人员应每天对高处作业条件、环境、作业人员行为进行检查。

6.1.4 承包商应对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进行自查,监理单位、区域项目组进行检查确认并核对作业人员的体检情况,HSE管理部进行监督检查。

6.1.5 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系挂双大钩双绳五点式安全带,移动过程中必须保证至少一个钩有效,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其所挂位置必须牢固, 安全带应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在进行高处移动作业时,应设置便于移动作业人员系挂安全带的安全绳。

6.1.6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作业人员必须使用搭设合格经过验收的脚手架。

6.1.7 在上下交叉作业区域、人和物体有坠落可能的高处作业区域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挂设安全网,设立警戒区域。在同一坠落立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如必须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硬质隔离措施,以上作业必须有专人监督。在通道口、道路上方施工部位的下方应搭设硬质安全防护隔离措施,并设立安全警示标识。

6.1.8 进行塔、容器内的高处作业与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配置性能完好的通讯设备,保持与外部或地面的联系,特殊情况下应设专人负责通信联络。

6.1.9 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必须先将其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均必须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和装运,高处作业时,工具必须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面应随时清理干净。

6.1.10 在施工区域邻近处,如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等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排放气体、粉尘浓度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且有专人监督。

6.1.11 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6.1.12 雨天和雾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水、露均应及时清扫,在阵风风力达到六级(风速10. 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6.1.13 进行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签发前,施工管理部门要组织施工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询问作业人员是否清楚施工过程存在的风险及相关作业技术要求,确认符合后方可签发作业许可证。

6.1.14 施工现场要积极推进标准化作业,在施工中做到减少进入现场总人数、减少高空作业、减少交叉作业。同时,加强预制深度,做到能在地面作业完成的尽可能在地面完成,切实减少高处作业的安全风险。要从消除坠落危害、坠落预防和坠落控制3个方面采取措施,尽可能减少和降低现场施工作业过程高处作业的频次和时间;对于无法避免且危险性较大的高处作业,必须采取“错时错位硬隔离”的管理和技术措施。

6.1.15 原则上不允许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必要时须经施工管理部、HSE管理部批准,必须进行夜间高处作业时,应有充足的照明、完善的安全监护和防范措施。

6.1.16 高处作业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保证现场照明充足、监护到位,并按照规定落实好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同时,要加强恶劣天气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在阵风风力达到六级(风速10. 8m/s)及以上,以及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禁止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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