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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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宗旨
为激励员工认真遵守公司制度,努力创造劳动绩效,共同实现公司目标及建设公司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特制定《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二、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1、品德良好,堪为员工之表率;
2、认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行为规范,堪称员工中之楷模。

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出色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绩效突出,并有具体事迹为证。

三、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和审批命名程序
1、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每年评选一次。

参加劳动模范评选必须连续两年以上
被授予并保持先进(工作)者的荣誉称号。

2、每年年终由各部门组织员工进行评比。

评选出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由部
门出具先进事迹报告书,呈报行政办。

报告书内容所列事迹具体,有说服力、实事求是,并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不得弄虚作假。

3、公司行政办对报告书进行调查、评议,做出评议结论,呈报公司。

4、公司经办公会讨论、评审,总经理批准作出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
称号的决定。

四、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奖励办法及荣誉保持
1、被公司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员工,一次性奖励500-800元。

2、被公司授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员工,一次性奖励800-1000元。

3、员工在被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后,如果受到公司警告及以上
处分的,公司可酌情取消其荣誉称号。

4、本办法和发布之日起施行。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度(3篇)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度(3篇)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度劳动模范评选是一种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制度,旨在树立榜样、激励广大劳动者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下面是一个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度的草案,供参考:一、评选目标1.树立劳模榜样,提升劳动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2.表彰优秀劳动者,激励他们为单位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3.促进单位内外竞争,推动工作进步和发展。

二、评选范围1.参评对象为本单位的在岗劳动者,包括职工、员工等各类劳动人员。

2.评选主要分为个人劳动模范和集体劳动模范两个类别。

三、评选条件个人劳动模范: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4.关心集体利益、无私奉献,乐于助人。

集体劳动模范:1.集体工作业绩突出,取得显著成绩。

2.团结协作,积极进取,形成风尚。

3.组织管理规范,有效运转。

4.对员工关怀备至,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评选程序1.评选劳动模范的时间为每年一次,评选周期为一年。

2.评选工作由单位成立的评选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组成。

3.评选委员会负责制定评选细则,发布评选通知,征集评选对象。

4.评选采用自愿申请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可以自荐,单位可以推荐。

5.评选委员会根据申请和推荐情况,组织评选工作,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和公示。

6.评选结果由评选委员会确定,并在单位内外予以公示。

五、评选奖励1.个人劳动模范可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并享受相应的荣誉待遇。

2.集体劳动模范可获得荣誉证书和单位奖励,并享受相应的荣誉待遇。

六、监督和处理1.评选工作应在阳光下进行,公开、公平、公正。

对评选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2.对评选结果的异议,可以提出申诉,并由评选委员会进行调查处理。

七、评选结果的应用1.评选结果应当及时向各级和上级单位报送,并加以宣传推广。

2.评选结果应当作为单位选拔人才、优化人事配置的依据。

以上是一个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度的初步草案,具体实施可以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充分发挥劳动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劳动模范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第二章劳动模范的评选条件1. 基本条件:(1) 忠诚敬业,为企业或组织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3) 工作能力突出,成绩突出,取得重大业绩;(4)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2. 附加条件:(1) 爱岗敬业,愿意承担工作责任,乐于奉献;(2) 具备团队精神,注重与他人的合作与协调;(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管理能力;(4) 在业务学习和继续教育方面有很高要求。

3. 其他条件:(1) 在工作职责外有志愿参与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公益活动;(2) 在学术研究、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

第三章劳动模范的评选程序1. 提名企业或组织根据劳动模范的评选条件,可以自行向有关单位申报评选,也可以由有关单位推荐候选人。

2. 材料审查由评选委员会对提名人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提名人的工作业绩、道德操守和荣誉称号等情况。

3. 公示评选委员会将入选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4. 终审评选委员会在公示结束后,组织召开评选会议进行终审,确定最终入选劳动模范人选。

5. 颁奖根据评选结果,组织颁发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并颁奖仪式,同时进行宣传报道。

第四章劳动模范的权益和义务1. 权益(1) 享受国家、企业或组织给予的荣誉奖励和表彰;(2) 享受相应的物质奖励和福利待遇;(3) 优先推荐参加技术培训、学习考察等活动;(4) 参与企业或组织事务管理、决策等方面的参与权。

2. 义务(1) 继续保持劳动模范的标准,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2) 为企业或组织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传播先进经验和理念;(3) 遵守劳动模范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起到榜样作用;(4) 积极参与劳动模范队伍的建设和培养。

第五章劳动模范的训练和培养1. 培训内容(1) 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培训;(2) 岗位技能培训和业务学习;(3) 高级管理培训和领导力培养;(4) 个人素质和能力提升培训。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劳动模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工会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模范工作暂行条例》,为加强对集团公司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命名、表彰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好劳动模范的示范作用、带头作用, 激发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集团公司又好又快的发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动模范,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经员工群众民主评选,单位行政和工会推荐,集团工会审核,集团劳动竞赛委员会(省(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并命名表彰的优秀员工。

劳动模范是先进生产力的优秀代表,是广大员工学习的榜样,同时也是公司最高个人荣誉称号。

第二章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第三条劳动模范荣誉称号1、全国劳动模范2、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3、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军队一等功及以上荣誉称号4、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5、嘉陵集团公司劳动模范第三章劳动模范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四条评选范围凡嘉陵集团公司员工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

第五条评选条件劳动模范必须是坚持四项其本原则,拥护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纪,有高度的主人翁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金牌员工。

1、在市场营销中勇于开拓创新,取得显著成绩的;2、在提高生产(工作)质量、效率,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方面,推进节能减排、提升产品品质、降低成本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3、在科学技术方面,有重大发现或者发明创造,为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的;5、在国际、全国和省(市)级重大评比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6、在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等方面,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7、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第四章劳动模范评选程序第六条集团公司劳动模范评选程序集团公司劳动模范每年评选一次。

劳动节期间的劳动模范表彰

劳动节期间的劳动模范表彰

劳动节期间的劳动模范表彰劳动模范是社会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他们用辛勤的劳动和优秀的工作表现,为社会进步和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了表彰和激励劳动模范们的奉献精神和工作成果,每逢劳动节期间,各地纷纷举行劳动模范表彰活动,将优秀的劳模们推向了公众视野,为更多人树立了榜样。

一、背景介绍劳动节作为全球的节日,旨在弘扬劳动精神、尊重劳动者的权益,并增进劳动者之间的团结与友谊。

在这个特殊的节日里,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都会举行一系列的庆祝活动,劳动模范表彰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二、表彰方式和标准劳动模范表彰的方式和标准因地区而异,但一般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作表现,即劳模在本职工作中所取得的业绩和贡献;劳动态度,即劳模对工作的敬业精神和积极认真的工作态度;技能水平,即劳模在工作中所展现出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群众评议,即通过调查问卷、社会评审等方式了解劳模在群众中的声誉和口碑;社会影响,即劳模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劳模表彰活动的意义劳动模范表彰活动不仅是对个人的肯定,更是对整个劳动阶层的鼓舞和激励。

首先,表彰劳模能够弘扬劳动精神,树立劳模的榜样作用,激励广大劳动者积极工作、奋发进取。

其次,劳模表彰能够展示社会的公正和公平,让劳动者感受到公众对他们的尊重和关爱,增强他们的社会归属感。

最后,劳模表彰活动还有助于营造尊重劳动的社会氛围,促进全社会对劳动者权益的关注和保护。

四、劳模表彰活动的影响和效果劳模表彰活动不仅对个人产生积极影响,还对整个社会产生深远的意义。

首先,劳模表彰激励了广大群众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其次,劳模表彰树立了一批行业和地区的典型,对于发展特色和优势产业,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最后,劳模表彰活动的影响持久,激励了一代又一代劳动者勇往直前,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不懈努力。

五、劳动模范表彰活动的展望作为一个持续的活动,劳动模范表彰活动应当进一步创新和完善。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一、评选目的劳动模范评选旨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力,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通过评选活动,有助于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评选范围劳动模范评选范围广泛,适用于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在评选过程中,要注重从一线职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各个层面选拔,以全面展示广大职工的风采。

三、评选标准劳动模范评选标准要突出时代特征,体现先进性和导向性。

具体标准如下: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 爱岗敬业,创新进取,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 关心职工,积极推动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5.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带动身边职工共同进步。

四、评选流程劳动模范评选流程应科学、公正、透明,具体如下:1. 制定评选方案,明确评选条件、评选方式、评选程序等相关事项。

2. 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评选活动,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

3. 基层推荐,由基层单位根据评选标准推荐候选人。

4. 审核筛选,评选机构对候选人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初步人选。

5. 公示投票,将初步人选公示,接受职工群众投票。

6. 最终评审,评选机构根据投票结果和评审标准进行最终评审,确定劳动模范名单。

五、评选机构为确保劳动模范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应设立专门的评选机构,明确人员配置。

评选机构由各级工会、人力资源部门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制定评选政策、组织评选活动、审核候选人资格等工作。

六、评选活动评选活动应丰富多彩,充分体现劳动模范评选的宗旨和意义。

可以组织召开表彰大会、事迹报告会、宣传展板、主题演讲等活动,让广大职工了解劳模精神,感受劳模的榜样力量。

同时,要积极利用媒体资源,广泛宣传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推动学习劳模精神的热潮。

七、评选监督为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应设立评选监督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监督评选活动的各个环节。

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广大职工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特制定本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劳动模范评选范围涵盖各行各业,主要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事业单位等。

评选条件如下:1. 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积极推动所在单位各项工作向前发展;2. 在生产、工作一线,业绩突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为推动本单位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作出重大贡献;3.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4. 获得过省、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者优先考虑。

二、评选方法与程序劳动模范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进行。

具体程序如下:1. 基层单位推荐: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基层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审,推荐至上级主管部门;2. 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至市总工会;3. 评审小组评审:市总工会成立评审小组,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现场考察;4. 公示与异议处理:评审结果将在官方网站和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可向市总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市总工会负责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5. 命名表彰: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总工会授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三、奖励内容与标准劳动模范将获得以下奖励:1. 荣誉奖励:颁发“劳动模范”荣誉证书和奖章;2. 物质奖励:给予一次性奖金,标准为每人5万元;3. 培养选拔: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劳动模范;4. 社会公益:参加劳动模范志愿服务活动,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四、评审组织与责任市总工会成立劳动模范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标准和组织评审工作。

评审小组由市总工会、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卫生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评审工作。

五、公示与异议处理评选结果将在官方网站和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市总工会提出异议申请。

市政办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制度(3篇)

市政办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制度(3篇)

市政办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劳动模范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全市人民积极投身____现代化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劳动模范是指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以____、省政府、市政府、市政府名义命名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第三条各级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劳动模范评选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选工作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总工会承办。

第二章评选表彰第四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评选表彰按照全国、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市级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一般三年进行一次。

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举行,由市总工会提出意见,报市政府研究确定。

对在工作中取得特别突出成绩的先进人物,可以适时单独命名表彰。

第五条市评选工作委员会由市分管领导担任主任,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市评选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审定评选总体工作方案,评审市级劳动模范,____全国和省级劳动模范推荐人选,以及其他需要市评选工作委员会确定的事项。

市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以及市评选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劳动模范评选的基本条件是。

热爱祖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以高度主人翁精神投身改革和建设事业,工作成绩突出,在全市、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具体评选条件在评选总体工作方案中确定。

第七条市级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名额由市评选工作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提出具体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具体名额分配比例在评选总体工作方案中确定。

第八条评选表彰工作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列支。

第三章评选的原则和程序第九条劳动模范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条战线和社会各个阶层,重点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工作人员。

第十条市级劳动模范评选推荐的程序是:(一)基层单位推荐。

单位工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经本单位领导班子同意后确定推荐人选,确定的推荐人选经单位职代会(联席会)或职工大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讨论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____。

劳动争章细则及奖励办法

劳动争章细则及奖励办法

劳动争章细则及奖励办法是一个企业或组织制定的,用于表彰劳动者优秀表现和激励其持续努力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劳动争章细则及奖励办法的一般内容:1. 获得劳动争章的条件:劳动者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或多个方面的表现:- 创新精神和能力:在工作过程中提出创新性的想法和解决方案,改善工作效率和质量。

- 工作成绩突出:在完成工作任务时,表现出出色的能力和高效的工作态度,取得显著成绩。

- 团队合作意识:在协作中积极互助,愿意与他人分享知识和资源,为团队的成功做出贡献。

- 工作态度优良:工作态度积极向上,对工作充满热情,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遵守各项规定。

- 勇于负责:在工作中敢于承担责任,勇于面对挑战和困难,积极解决问题。

2. 评定劳动争章的程序:- 自荐:劳动者可以主动向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自己的申请,说明自己符合获得劳动争章的条件。

- 推荐:组织内部或其他部门的领导、同事、客户等可以推荐优秀的劳动者获得劳动争章。

- 审核:组织内部设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核申请和推荐,并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定。

- 决定授予: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定结果,决定授予劳动争章的劳动者,并发放相应的证书或奖品。

3. 劳动争章的级别和奖励:- 一级劳动争章:表彰对企业或组织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劳动者,奖励丰厚的奖金或其他物质奖励。

- 二级劳动争章:表彰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劳动者,奖励适当的奖金或荣誉证书。

- 三级劳动争章:表彰工作中有一定成绩和贡献的劳动者,奖励荣誉证书或小额奖金。

4. 劳动争章的授予频率:一般每年或每季度评定一次,劳动争章可以累积获得。

通过制定劳动争章细则及奖励办法,企业或组织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也可以树立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团队合作精神。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劳动模范管理办法一、总则劳动模范是指在工作中表现出色,以其勤奋、贡献和专业能力成为模范的员工。

为了对劳动模范进行管理和关注,提升员工士气和工作质量,制定本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二、评选原则1. 公平公正:评选过程公开透明,遵守法律法规,不偏袒任何员工。

2. 严格标准:评选劳动模范必须符合一定的评选标准和条件。

3. 综合考虑:评选结果综合考虑员工的工作成绩、工作态度、团队精神和职业道德等因素。

三、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员工可以自荐或者被上级推荐为劳动模范。

提名材料包括个人简介、工作成绩和推荐信等。

2. 审核阶段:由评选委员会对提名的员工进行审核,评估其符合劳动模范评选标准。

3. 公示阶段: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4. 投票阶段:公司员工选举出一定数量的劳动模范。

5. 最终确定:评选委员会根据员工投票结果和综合考虑各方意见,最终确定劳动模范名单。

四、劳动模范的权益和义务1. 权益:- 荣誉称号:被评选为劳动模范的员工将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并在公司内外进行宣传和表彰。

- 奖励措施:劳动模范将享受额外的奖励措施,包括工资调整、福利待遇、培训机会等。

- 优先发展:在晋升、岗位调整和项目分配等方面,公司会优先考虑劳动模范的意愿和需求。

2. 义务:- 模范作用:劳动模范需要以身作则,发挥模范作用,引领其他员工关注工作质量和效率。

- 团队合作:劳动模范应主动与其他员工合作,分享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协助其他员工的成长和发展。

- 签约义务:劳动模范需要与公司签订一份“劳动模范承诺书”,承诺在任职期间保持良好的工作表现和职业道德。

五、奖励与惩罚1. 奖励措施:- 荣誉证书和奖章:劳动模范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章,以表彰其在工作中的杰出表现。

- 物质奖励:公司可以赋予劳动模范一定的物质奖励,如奖金、礼品等。

- 推荐晋升:公司将优先考虑劳动模范晋升和岗位调整的需求。

2. 惩罚措施:- 撤销荣誉称号:如果劳动模范在任职期间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公司有权撤销其荣誉称号。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办法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办法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办法一、总则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是为了表彰在生产、工作、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集体,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发扬劳动精神、创造精神,促进工作效果和质量的提高,推动企业发展。

本办法的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性。

二、评选对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对象分为个人和集体两个层面。

个人评选对象包括生产一线员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各类人员;集体评选对象包括生产车间、科研团队、服务部门等各类集体。

三、评选条件个人评选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勤奋敬业、积极进取、业务能力强、工作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

集体评选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团结协作、工作效率高、业绩突出、质量稳定、安全生产表现突出。

四、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和业绩情况,向所属部门推荐评选对象,并填写提名表格,包括个人/集体基本情况、业绩介绍等。

2. 审核筛选阶段:由评选委员会负责审核筛选提名对象。

按照评选标准,评选委员会将提名对象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初选名单。

3. 现场考察阶段:对初选名单中的个人和集体进行现场考察,重点了解其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工作过程、工作效果等情况。

4. 终评阶段:评选委员会根据现场考察结果,综合评估每位评选对象的综合表现,并进行评议和投票。

5. 发布结果:评选委员会将评选结果公示,并组织颁奖典礼,表彰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五、评选组织1. 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由单位领导、工会代表、技术专家、职工代表等组成,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2. 评选小组:评选小组由评选委员会成员组成,负责具体的评选工作,包括提名审核、现场考察、终评等环节的具体操作。

六、奖励措施对评选出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可以根据其所取得的突出成绩进行奖励,包括荣誉称号、证书、奖金等。

对集体评选对象,可以给予集体奖励,包括集体荣誉称号、奖品、经费支持等。

劳动模范评选办法

劳动模范评选办法

劳动模范评选办法1 目的和范围1.1为了调动和激励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好劳动模范的评选工作,使广大职工在工作中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推动公司两个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依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属于公司管理体系三层次文件中的第二级,其上级文件为《工会工作管理程序》。

此文件不需二级单位编制相应管理办法。

1.3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及项目经理部。

1.4 评选范围公司上岗六个月以上的职工,均可参加评选(公司领导不参加评选)。

2 相关术语劳动模范:劳动模范简称劳模,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成绩卓著的劳动者,经职工民主评选,有关部门审核和政府审批后被授予的荣誉称号。

劳动模范分为全国劳动模范与省、部委级劳动模范,有些市、县和大企业也评选劳动模范。

3 本办法主要应对的风险点3.1 劳动模范评选的准确性以及客观性。

4 管理原则4.1 劳模评选需要要公正、公平、客观,经职工民主选举。

5 管理职责5.1 管理者代表5.1.1 领导公司劳模评选工作。

5.1.2 审批《劳动模范评选办法》。

5.2 工会5.2.1 本办法的主控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编制、修订及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指导。

5.2.2 编写《劳动模范评选办法》,并组织实施。

5.2.3 保存劳动模范资料。

5.3 二级单位依据本单位管理的实际情况,按照程序评选劳动模范并上报。

5.4 项目部依据本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按照程序评选劳动模范并上报。

6 管理内容、程序6.1 评选条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在工作岗位上开拓进取、创新务实,积极践行公司的企业精神和文化理念,在公司的两个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中努力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6.1.1 在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开拓市场、经营管理、施工生产、技术进步、队伍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6.1.2 在公司党的建设、群众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劳动模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企业劳动技能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劳动模范的评选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员工劳动模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在岗位上发挥了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本领和才干,成绩突出;(二)坚持节约、勤俭、模范、诚信的工作作风,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三)尊重职业职责,对企业忠诚,品行端正;(四)能够代表企业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形象与口碑。

第二章评选标准第四条员工劳动模范的评选依据以下标准:(一)生产经营成果,表现突出;(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能力突出;(三)在团队、教育、卫生、环保、节约等方面表现突出;(四)业务水平在同类技术人员中排名前列;(五)曾获得国家、省、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优先评选)。

第五条根据评选标准评选的结果,按照名次进行评定。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六条劳动模范评选工作一般在每年的年度评优中进行。

第七条企业应设置评选小组,由劳动、组织、纪检等部门派出代表组成,小组成员应当有技术人员,具体工作由小组组长负责。

第八条评选工作的程序如下:(一)资格审查:企业将员工推荐上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才能进行后续评选工作;(二)材料准备:被推荐人应将个人材料及业绩报告等相关资料准备充分,以便评选小组进行评审;(三)评定: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标准,进行评定;(四)通报评定结果:企业评审小组对评定结果进行说明,并通报给员工及相关管理部门。

第四章劳动模范的相关权益和义务第九条劳动模范的相关权益:(一)被评定为劳动模范的员工可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和奖金;(二)获得企业的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劳动模范的相关义务:(一)劳动模范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并且遵守职业行为准则;(二)劳动模范应该遵循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维护企业的利益和声誉,同时,也应该对他人尊重、团结协作;(三)劳动模范应该继续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暂行办法

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暂行办法

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劳动模范评选及管理工作,在全集团形成尊重劳动模范、爱护劳动模范、学习劳动模范、争当劳动模范的浓厚氛围,根据豫政办〔1995〕12号和平政〔2004〕3号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劳动模范,是集团及其以上各级各类劳动模范。

第三条集团委托集团工会负责全集团范围内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推荐第四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市级)的推荐原则:(一)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建设一线,面向科技人员和技术工人;(二)突出经济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在本职工作上做出了突出贡献;(三)公平、公正、公开和群众公认。

第五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市级)的推荐程序:(一)基层单位推荐劳动模范,被推荐人选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二)各基层单位要对被推荐人选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监督;(三)各基层单位将推荐人选报集团工会,由集团工会提交集团研究确定。

第六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市级)的推荐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由集团工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候选人,提交集团研究确定上报人选。

第三章评选第七条集团劳动模范名额的分配比例,根据各单位工作性质和在岗职工人数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集团劳动模范的评选条件:(一)在企业改革发展、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技术进步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二)在重点工程建设或重大科研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者;(三)在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四)在维护稳定,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五)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第九条除特殊情况外,各级劳动模范的推荐人选,必须具有一定的基础荣誉。

市劳动模范的推荐人选,原则上应获得过集团劳动模范等相应荣誉称号。

第四章命名表彰第十条集团劳动模范由集团党委、集团和集团工会命名表彰。

第十一条集团劳动模范命名表彰每年进行一次。

特殊情况需要表彰时,由集团劳动竞赛委员会、集团工会提出意见,报集团党委、集团审定。

劳模评选和管理制度

劳模评选和管理制度

劳模评选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认真表彰和引导广大职工努力工作、建功立业,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和价值观,激励职工群众为我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劳模评选和管理制度。

二、劳模评选的性质和目的本劳模评选制度是我公司实施职工奖励和激励政策的一项具体措施,是对优秀员工的认可和奖励,旨在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三、评选原则1. 公平公正:评选过程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客观公正,确保每位职工的评选机会均等。

2. 突出实绩:评选重点考核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的实际成绩和贡献,注重实践能力和工作业绩。

3. 突出典型:评选突出表现突出的职工,要求其在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树立好的榜样。

4. 突出慎重:评选要求慎重认真,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价,确保评选结果公正合理。

5. 突出激励:评选结果将作为职工晋升、聘用、薪酬奖励的基本依据,激励职工敢于创新、勇于拼搏。

四、评选程序1. 提名推荐:职工可自荐或推荐其他同事,提名推荐人需填写提名表格并提交至评选委员会。

2. 评选材料:提名人需准备详实的评选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业绩、专业技能、奖惩情况等。

3. 评选初审:评选委员会对提名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

4. 考核评审: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考虑其工作业绩、领导评价、同事评价等情况。

5. 公示投票:评选委员会将评选结果公示,职工可对候选人进行投票,最终确定获奖劳模。

6. 表彰授奖:公司领导对获奖职工进行表彰授奖,发放奖金和荣誉证书。

五、奖励措施1. 荣誉称号:被评为劳模的职工将获得公司颁发的荣誉称号。

2. 奖金激励:公司将给予获奖职工一定的奖金激励。

3. 晋升聘用:获奖职工将享受优先晋升和聘用的待遇。

4. 培训机会:公司将为获奖职工提供专业培训的机会。

5. 其他奖励: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其他奖励,以激励职工积极工作。

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一、为了总结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更好地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把评选和奖励劳动模范(先进集体)作为一项基本制度长期坚持下去,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的基本原则以“对财鑫忠诚,对岗位忠诚,对品牌忠诚”为标准,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有一评一,宁少勿滥的原则,真正把那些爱岗敬业,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评选出来,以达到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劳动模范设立项目及基本条件1、安全生产先进奖从生产一线职工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中评选,要求安全意识强、安全措施执行到位、安全知识掌握牢固,在安全防范方面表现突出,全年未出现安全事故。

2、技术改造先进奖主要从工作在技改工程项目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中评选,要求责任心强、工作效率高、技术过硬、对技改项目的进展有突出贡献。

3、节能降耗先进奖主要从工作在岗位操作、设备维修、技术改造等一线职工和管理人员中评选,其他方面人员有突出业绩的也可评选。

要求必须有具体项目或事项,有经过考核验证的具体数据,有实际产生的效益。

4、采购供应先进奖主要从工作在采购、供应、保管岗位的员工中评选。

要求采购及时,质优价廉,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管理有序,服务态度好。

5、创新先进奖主要从生产、管理一线职工和管理人员中评选,其他人员有突出贡献者也可评选。

要求创新意识强,积极参与创新活动,所提创新建议有重大价值,或经采用后产生显著效益。

6、销售先进奖从营销业务员和管理人员中评选。

要求完成销售额大,回款及时,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对客户服务周到,外部形象好。

7、文化建设先进奖在全体职工和管理人员中评选。

要求积极参加企业文化建设活动,自动自发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有较好的文化素养,积极为集团报投稿,为集团或公司文化建设作出有突出成绩。

8、爱岗敬业奖主要从工作在行政、后勤、财务、保卫等岗位的职工和管理人员中评选,其他岗位表现突出者亦可评选。

要求忠诚企业,忠诚可靠,模范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团队意识强,作风扎实,任劳任怨,一贯表现优秀。

劳模评选表彰方案

劳模评选表彰方案

劳模评选表彰方案劳模评选表彰方案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

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模评选表彰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劳模评选表彰方案1一、评选目的:为了肯定、鼓励在岗位上勤劳奋进、踏实肯干、积极进取、务实创新的优秀劳动先锋,公司决定开展“五·一劳动模范”评选活动。

二、评选条件:入职半年(20xx年11月1日以前入职)以上且已转正的员工。

三、获奖名额及标准:1、金奖:1名,奖励金额:500元2、银奖:2名,奖励金额:300元3、铜奖:8名,奖励金额:200元四、名额分配:运行管理部:5名工艺研发部、生产技术部、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经营管理部、财务资产部各1名五、评优机构:1、成立评审委员会,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2、评审委员会职责:评审委员会成员负责对候选人的事迹、推选理由等情况进行汇报;对候选人的业绩表现进行评分。

六、评选方法1、以“民主、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公司采用部门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与部门推荐为辅相结合,公众调查、评审委员会最终评定的办法。

2、评优资格审查条件A、本年度(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的出勤率(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在98%以上,年度无迟到、早退、旷工记录;B、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流程,无严重工作失误,无违纪记录和通报批评,未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C、认可企业文化,热爱环保事业,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及团队协作能力;D、思想品德良好,为人诚实、正真,有良好的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E、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及时的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并且工作表现得到部门领导和其他部门员工的好评;F、具有全局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协作能力强,能积极配合本部门或其他部门工作;G、努力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技能水平;H、完全胜任本职工作,能够立足岗位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法; I、成本意识、奉献意识较强,不计较个人得失。

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文化和社会制度的进步是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不断推进的,以此为参照,我们的社会不断进步,也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在这种背景下,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成为一项重要的文化规范,不仅能够激发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社会主义建设,更能够弘扬劳动精神,推进现代文明建设。

一、评价标准首先,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需要有衡量标准。

如今,社会经济水平与人民生活水平已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但是公民社会平等、自由、公正的基本架构依然未得到完全确立,多数人的基本利益得不到有效维护。

在此情境之下,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程序,认真评判和奖励。

二、评选程序其次,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程序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评选应按照先理论预审后实际查察以及层层审查的具体程序进行。

既要对系统、全面、客观的实际劳动表现进行充分考虑,也要注重选手的身体素质和精神素质。

同时要有来自不同群体、不同政治派别、不同劳动领域的人员构成评选委员会,保障全面性与公正性。

评选工作应由中央领导同志督导或参与,以示其份量。

三、奖励措施奖项的设置要更好地贴合时代发展的趋势。

在增加金钱奖头基础上,还应该适当增加其他荣誉称号和可以实质性惠及生活的奖励物品。

虽然金钱奖励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奖励方式,但是如何更加凸显荣誉感才是真正发挥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在社会激励中的作用。

一般来说,颁布奖项的方式包括表彰大会、专题报道和庆祝仪式等。

四、奖励特点劳动模范奖得以取得广泛社会信赖的原因,我们也需要认真理解。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劳动模范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关注,广泛推崇。

在目前的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中,必须注重严谨、公正、科学、透明。

劳动模范必须以模范带头人崇拜心态为特点,积极引导全社会关注劳动精神和人民群众利益。

总的说来,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是赢得人们尊重与信任的一个过程,是我们在规范人们做事准则、激发社会活力、推动国家形象建设等方面都需认真重视的一环。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劳动模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模范的管理,充分发挥劳动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员参与创新创业,树立良好的工作榜样,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本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第二章劳动模范的评选与认定第二条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劳动模范评选程序,并公布在企业内部。

第三条劳动模范的评选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业绩突出,为企业创造了重大经济效益;(二)工作态度积极,严格要求自己,勇于面对困难;(三)业务能力强,具备专业技能,能够带领团队完成任务;(四)诚信守规,秉公办事,始终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待工作;(五)培育潜力,具备长期发展潜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等。

第三章劳动模范的奖励与激励第四条对于被评选为劳动模范的员工,企业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一)发放奖金或奖品;(二)提供晋升和职称加薪机会;(三)协助申请优秀员工奖励;(四)举办表彰活动,宣传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

第四章劳动模范的管理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劳动模范档案,记录劳动模范的获奖情况、先进事迹以及相关荣誉。

第六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劳动模范交流座谈会,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加强劳动模范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第七条企业应密切关注劳动模范的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劳动模范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第八条企业应加强对劳动模范的培训和培养,提升其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附件:1. 劳动模范评选程序2. 劳动模范奖励申请表3. 劳动模范档案模板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模范: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为企业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

2. 劳动模范评选标准:衡量员工是否符合劳动模范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

3. 劳动模范奖励:对于被评选为劳动模范的员工给予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4. 劳动模范档案:记录劳动模范的获奖情况、先进事迹以及相关荣誉的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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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鑫集团
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为了总结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更好地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把评选和奖励劳动模范(先进集体)作为一项基本制度长期坚持下去,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的基本原则
以“对财鑫忠诚,对岗位忠诚,对品牌忠诚”为标准,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有一评一,宁少勿滥的原则,真正把那些爱岗敬业,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评选出来,以达到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劳动模范设立项目及基本条件
1、安全生产先进奖
从生产一线职工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中评选,要求安全意识强、安全措施执行到位、安全知识掌握牢固,在安全防范方面表现突出,全年未出现安全事故。

2、技术改造先进奖
主要从工作在技改工程项目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中评选,要求责任心强、工作效率高、技术过硬、对技改项目的进展有突出贡献。

3、节能降耗先进奖
主要从工作在岗位操作、设备维修、技术改造等一线职工和管理人员中评选,其他方面人员有突出业绩的也可评选。

要求必须有具体项目或事项,有经过考核验证的具体数据,有实际产生的效益。

4、采购供应先进奖
主要从工作在采购、供应、保管岗位的员工中评选。

要求采购及时,质优价廉,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管理有序,服务态度好。

5、创新先进奖
主要从生产、管理一线职工和管理人员中评选,其他人员有突出贡献者也可评选。

要求创新意识强,积极参与创新活动,所提创新建议有重大价值,或经采用后产生显著效益。

6、销售先进奖
从营销业务员和管理人员中评选。

要求完成销售额大,回款及时,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对客户服务周到,外部形象好。

7、文化建设先进奖
在全体职工和管理人员中评选。

要求积极参加企业文化建设活动,自动自发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有较好的文化素养,积极为集团报投稿,为集团或公司文化建设作出有突出成绩。

8、爱岗敬业奖
主要从工作在行政、后勤、财务、保卫等岗位的职工和管理人员中评选,其他岗位表现突出者亦可评选。

要求忠诚企业,忠诚可靠,模范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团队意识强,作风扎实,任劳任怨,一贯表现优秀。

四、先进集体设立项目及条件
先进集体评选的对象主要为班组、车间,以及与此相当的工作单位、部门,项目的设立可参照劳动模范评奖项目,从实际出发评选。

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是: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或超额完成,在同级单位相比中业绩突出,团队凝聚力强,全年安全无事故,单位风气正。

单位领导人形象好,威信高,办事公平、公正。

五、评选项目的增减
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集团对评奖项目可以增减,公司也可从实际出发,提出增加奖项的申请,经集团批准后执行。

六、评选办法
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坚持民主推荐和组织审定相结合的原则,先由基层推荐,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同意,报集团最后审定。

评选名额不定,一般应掌握在5%以内,宁少勿滥。

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透明,接受民主监督,公司审核同意后的名单应张榜公示,之后上报集团。

凡评选出的劳动模范须有详实的效益数据和先进事迹。

七、评选时间
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每年进行一次,随年终工作总结进行,全部评选活动应在次年的元月底进行完毕。

八、奖励与表彰
集团每年举行一次对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表彰,时间一般在次年的2月底以前。

对劳动模范的奖励实行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对已经有明确规定的物质奖励(如创新、增收节支等)按既定制度落实;对未明确规定奖金的,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或组织外出观光旅游。

每年评出的劳模和先进集体在《财鑫讯息》和各公司宣传栏上公开宣传。

对连续三年被评为劳动模范的个人或先进集体的负责人,公司可另给予3个月的工资奖励,以后每连续一年,另奖1个月的工资,奖励工资均按所在公司评选当月的本人所领取工资标准计算;对连续十年被评为劳动模范或先进集体的负责人,经公司申报,集团批准,可授予“财鑫终身模范”称号,在退休前无严重违章违纪行为的,退休时一次性给予10000元的奖励。

对于符合条件的劳模,在提拔管理人员时应予以优先考虑。

九、劳模评选的管理
各公司劳动模范评选的具体事宜由公司综合部负责,全集团由人力资源部和秘书处负责统一管理,建立档案,健全手续,严格按程序操作。

十、本办法自2004年度起执行。

十一、本办法由集团秘书处负责解释。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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