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劳模考核评议实施方案
劳模考核评议实施方案
一、背景。
为了更好地激励和表彰劳动模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劳模考核评议实
施方案,以便更好地推动劳模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评选范围。
1. 劳模评选的范围包括各行业、各领域的劳动模范,包括但不限于工人、农民、科技工作者、文化艺术工作者等。
2. 劳模评选的对象应当是遵纪守法、勤奋劳动、诚实守信、创新创造的先进典型。
三、评选标准。
1. 业绩成果,评选对象在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
2. 品德操守,评选对象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3. 创新能力,评选对象在工作中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 社会影响,评选对象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和示范作用。
四、评选程序。
1. 提名推荐,各级工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可以提名推荐劳模候选人。
2. 材料审核,对提名推荐的劳模候选人进行材料审核,确保符合评选标准。
3. 现场考察,对通过材料审核的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其实际工作情况。
4. 评审评议,由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评议,确定最终的劳模名单。
五、奖励措施。
1. 荣誉称号,被评选为劳模的个人将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并享有相应的待遇。
2. 奖金激励,对劳模进行奖金激励,以表彰其优秀的工作业绩。
3. 榜样示范,劳模将成为本单位的榜样示范,为广大职工树立榜样。
六、宣传推广。
劳模的事迹将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以激励更多的人向劳模学习,推动
全社会形成尊劳爱才的良好氛围。
七、监督检查。
对劳模评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杜绝形式主义和官
僚主义。
八、总结。
劳模评选工作是一项重要的表彰活动,对于激励广大职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办法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办法
一、总则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是对我们劳动者的一种表彰和鼓励,旨在激励广大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杰出贡献。为了规范评选工作,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的对象和范围
评选的对象为企事业单位及其员工。范围包括生产一线员工、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等各个岗位的劳动者。
三、评选的条件和标准
1. 评选的条件:
(1)必须具备为企事业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工作者;(2)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无违纪、违法行为。
2. 评选的标准:
(1)在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较大工作目标;
(2)具备卓越的技术或专业能力,在自己的岗位上取得了显
著成绩;
(3)在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配合同
事共同完成任务;
(4)在工作中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积极履行岗位职责。
四、评选的程序和组织
1. 提名阶段:
(1)企事业单位根据工作表现提出被提名人名单,并填写提
名表;
(2)提名表需说明被提名人的工作业绩和贡献,并经过被提名人所在部门或项目组的同事确认。
2. 审查阶段:
(1)评选委员会对提名表进行审查,确保提名人符合评选条件;
(2)经过初步审查通过的提名表将进入评选阶段。
3. 评选阶段:
(1)评选委员会将组织评审专家对被提名人进行现场考察和材料审核;
(2)评审专家将根据评选标准对被提名人进行打分,评选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4. 公示和表彰:
(1)评选结果将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公示,接受大家的监督和评议;
(2)在表彰大会上对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颁奖,并为他们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等。
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宗旨
为激励员工认真遵守公司制度,努力创造劳动绩效,共同实现公司目标及建设公司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特制定《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二、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1、品德良好,堪为员工之表率;
2、认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行为规范,堪称员工中之楷模。
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出色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绩效突出,并有具体事迹为证。
三、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和审批命名程序
1、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每年评选一次。参加劳动模范评选必须连续两年以上
被授予并保持先进(工作)者的荣誉称号。
2、每年年终由各部门组织员工进行评比。评选出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由部
门出具先进事迹报告书,呈报行政办。报告书内容所列事迹具体,有说服力、实事求是,并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不得弄虚作假。
3、公司行政办对报告书进行调查、评议,做出评议结论,呈报公司。
4、公司经办公会讨论、评审,总经理批准作出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
称号的决定。
四、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奖励办法及荣誉保持
1、被公司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员工,一次性奖励500-800元。
2、被公司授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员工,一次性奖励800-1000元。
3、员工在被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后,如果受到公司警告及以上
处分的,公司可酌情取消其荣誉称号。
4、本办法和发布之日起施行。
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河南财鑫集团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为了总结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更好地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把评选和奖励劳动模范(先进集体)作为一项基本制度长期坚持下去,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的基本原则
以“对财鑫忠诚,对岗位忠诚,对品牌忠诚”为标准,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有一评一,宁少勿滥的原则,真正把那些爱岗敬业,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评选出来,以达到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劳动模范设立项目及基本条件1、安全生产先进奖
从生产一线职工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中评选,要求安全意识强、安全措施执行到位、安全知识掌握牢固,在安全防范方面表现突出,全年未出现安全事故。
2、技术改造先进奖
主要从工作在技改工程项目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中评选,要求责任心强、工作效率高、技术过硬、对技改项目的进展有突出贡献。
3、节能降耗先进奖
主要从工作在岗位操作、设备维修、技术改造等一线职工和管理人员中评选,其他方面人员有突出业绩的也可评选。要求必须有具体项目或事项,有经过考核验证的具体数据,有实际产生的效益。
4、采购供应先进奖
主要从工作在采购、供应、保管岗位的员工中评选。要求采购及时,质优价廉,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管理有序,服务态度好。
5、创新先进奖
主要从生产、管理一线职工和管理人员中评选,其他人员有突出贡献者也可评选。要求创新意识强,积极参与创新活动,所提创新建议有重大价值,或经采用后产生显著效益。
6、销售先进奖
从营销业务员和管理人员中评选。要求完成销售额大,回款及时,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对客户服务周到,外部形象好。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度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度
一、制度目的:
为加强和改进劳动模范评选工作,科学公正地评选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劳动模范,实现以表彰先进激励群众、弘扬劳模精神、树立新时代劳动者新风貌的目的,特制定本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度。
二、评选对象:
1、在本单位从事任何工作的职工均可作为评选对象;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作为劳动模范候选人:
(1)在工作中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典型性,能为单位的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2)在岗位上表现突出,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居于本岗位的前列;
(3)在单位经济效益、团队协作、产品形象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
(4)在本单位和社会上享有较高声誉和知名度。
三、评选程序:
1、劳动模范候选人由各部门或班组自荐或推荐,被推荐人应签署同意书;
2、劳动模范评选委员会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候选人予以公示,并进行评议(面谈或听取情况汇报),评议合格的候选人进入复审环节;
3、复审环节对初审合格的候选人进行再次评议(面谈或听取情况汇报),评选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员工,并进行公示;
4、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若存在争议情况,需召开评选专家论证会。
四、评选标准:
1、突出工作业绩和业务能力,为单位和职工做出显著贡献;
2、表现出较高的团队协作、创新与进取精神;
3、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4、在职业道德、工作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表现优秀,为身边群众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五、奖励办法:
1、评选出劳动模范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金;
2、评选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员工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称号;
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贵州建设有限公司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公司评先表彰工作,发挥先进、劳模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资委联合发布的《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管理办法》(人社部发〔2009〕59号)和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发布的《关于加强铁路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规定》(铁工发〔2014〕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建设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公司及各子、分公司。
第三条为方便表述,本办法将建设公司先进工作者、各级劳动模范等授予个人的荣誉统称为“先进劳模”;将先进集体等授予集体的荣誉统称为“先进集体”。“先进劳模”、“先进集体”所包含的各类奖项分别定义如下:
“先进劳模”是指获得以下荣誉称号者:
(一)建设公司先进工作者;
(二)建设公司优秀共产党;
(三)建设公司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贵州省三八红旗手;
(五)省部级劳动模范;
(六)其他建设公司级以上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先进集体”是指获得以下荣誉称号的集体:
(一)建设公司先进集体;
(二)建设公司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贵州省青年文明号;
(四)贵州省三八红旗集体等省部级先进集体;
(五)股份公司及其他以上劳模先进,可参照股份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管理办法》标准中的相应等级标准进行奖励。
第四条评选表彰先进劳模、先进集体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面向基层和一线职工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评选表彰工作要按照规定的职能分工、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奖励标准进行。
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广大职工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特制定本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劳动模范评选范围涵盖各行各业,主要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事业单位等。评选条件如下:
1. 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积极推动所在单位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2. 在生产、工作一线,业绩突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为推动本单位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作出重大贡献;
3.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4. 获得过省、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者优先考虑。
二、评选方法与程序
劳动模范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 基层单位推荐: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基层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审,推荐至上级主管部门;
2. 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至市总工会;
3. 评审小组评审:市总工会成立评审小组,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现场考察;
4. 公示与异议处理:评审结果将在官方网站和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市总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市总工会负责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5. 命名表彰: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总工会授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三、奖励内容与标准
劳动模范将获得以下奖励:
1. 荣誉奖励:颁发“劳动模范”荣誉证书和奖章;
2. 物质奖励:给予一次性奖金,标准为每人5万元;
3. 培养选拔: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劳动模范;
4. 社会公益:参加劳动模范志愿服务活动,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市政办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制度(3篇)
市政办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劳动模范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全市人民积极投身
____现代化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劳动模范是指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以____、省政府、市政府、市政府名义命名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第三条各级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劳动模范评选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选工作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总工会承办。
第二章评选表彰
第四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评选表彰按照全国、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市级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一般三年进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举行,由市总工会提出意见,报市政府研究确定。对在工作中取得特别突出成绩的先进人物,可以适时单独命名表彰。
第五条市评选工作委员会由市分管领导担任主任,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市评选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审定评选总体工作方案,评审市级劳动模范,____全国和省级劳动模范推荐人选,以及其他需要市评选工作委员会确定的事项。市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以及市评选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劳动模范评选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祖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以高度主人翁精神投身改革和建设事业,工作成绩突出,在全市、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具体评选条件在评选总体工作方案中确定。
第七条市级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名额由市评选工作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提出具体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具体名额分配比例在评选总体工作方案中确定。
公司劳动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公司劳动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公司全体员工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形成尊重劳模、学习榜样、培育工匠的浓厚氛围,拟开展首届劳动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公司劳动模范评审工作委员会(简称“公司评委会”)o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评委会主任;副总经理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评委会委员。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荐评选表彰和宣传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企业文化部。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公司及各级分子公司、事业部(以下统称“各单位”)全体干部职
工,包含但不限于管理人员、一线员工等。
(二)名额分配
1.表彰名额
全系统评选10—12名劳动模范。
2.推荐名额
根据各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数量和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统筹分配。各单位应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荐候选人。
原则上少于登于50人的单位推荐1人;50至200人的单位推荐2人;200至500人的单位推荐3人。
三、评选条件
在公司工作满2年,认同公司文化,且无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问题。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某一方面或几方面专业能力处于公司内顶尖水平,行业内一流水平。
2.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突破创新,提出新的做法、标准、业务模式、管理方式等,并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得到实践应用,取得良好效果。
3.立足岗位职责,为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助力高质量发展、攻关重要课题、完成重要工作目标等做出突出贡献。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一、总则
劳动模范是指在工作中表现出色,以其勤奋、贡献和专业能力
成为模范的员工。为了对劳动模范进行管理和关注,提升员工士气
和工作质量,制定本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二、评选原则
1. 公平公正:评选过程公开透明,遵守法律法规,不偏袒任何员工。
2. 严格标准:评选劳动模范必须符合一定的评选标准和条件。
3. 综合考虑:评选结果综合考虑员工的工作成绩、工作态度、团队精神和职业道德等因素。
三、评选程序
1. 提名阶段:员工可以自荐或者被上级推荐为劳动模范。提名材料包括个人简介、工作成绩和推荐信等。
2. 审核阶段:由评选委员会对提名的员工进行审核,评估其符合劳动模范评选标准。
3. 公示阶段: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4. 投票阶段:公司员工选举出一定数量的劳动模范。
5. 最终确定:评选委员会根据员工投票结果和综合考虑各方意见,最终确定劳动模范名单。
四、劳动模范的权益和义务
1. 权益:
- 荣誉称号:被评选为劳动模范的员工将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并在公司内外进行宣传和表彰。
- 奖励措施:劳动模范将享受额外的奖励措施,包括工资调整、福利待遇、培训机会等。
- 优先发展:在晋升、岗位调整和项目分配等方面,公司会优先考虑劳动模范的意愿和需求。
2. 义务:
- 模范作用:劳动模范需要以身作则,发挥模范作用,引领其他员工关注工作质量和效率。
- 团队合作:劳动模范应主动与其他员工合作,分享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协助其他员工的成长和发展。
- 签约义务:劳动模范需要与公司签订一份“劳动模范承诺书”,承诺在任职期间保持良好的工作表现和职业道德。
2023年市劳动模范和市模范集体评选表彰方案
.市劳动模范初荐表
.市模范集体初荐表
.市劳动模范集体推荐单位和劳动模范推荐人选简要
事迹材料(样本)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促进更充分的就业创业,实现更完善的社会保障,打造“教育 、人人向往”,实施健康行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效维护国家安全,抗击重特大自然灾害、应对突发事件、保 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 度,提高生态治理现代化水平,打造“歌画”,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广泛开展市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真正 把素质好、作风正、贡献大、形象佳的先进人物推选为劳动模范。
(三)推荐人选(单位)要征求公安等部门意见。其中,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 两委”班子成员要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对统战人士征求统战部门意见;对企业及其负 责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负责人征求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税务等部 门意见,对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负责人同时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对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 同时征求工商联意见;对农民工征求工作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意见。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度范文(二篇)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度范文
一、目的及依据
为了充分发挥劳动模范的示范作用,推动企业全体员工积极向上、勇于担当,提高工作业绩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模范评选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为依据。
二、工作机构
1. 劳动模范评选工作机构由公司设立工作小组负责,小组成员包括人力资源部、工会组织和企业文化管理部的代表。
2. 公司将组织员工参与评选工作,确保评选过程公正、公平。
三、评选标准
1. 优秀工作表现:考察候选人在日常工作中的出色表现,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表现。
2. 创新能力:考察候选人在工作中的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推动方案实施等方面。
3. 团队合作:考察候选人在团队合作中的贡献和精神,包括协作能力、沟通能力和价值观引领等方面。
四、评选程序
1. 提名阶段:公司将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的员工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估,推荐符合条件的员工作为初评候选人。
2. 初选阶段:通过对初评候选人进行面试、考察等方式,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作为正式评选候选人。
3. 正选阶段:候选人将接受来自公司领导和团队成员的评议,工作组还将参考候选人的工作记录、奖励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
4. 公示阶段:公司将公示正式评选候选人名单,接受员工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5. 颁奖仪式:公司将组织劳动模范评选颁奖仪式,表彰获奖员工,并公示获奖结果。
五、奖励措施
1. 获奖员工将获得荣誉证书、奖金和奖品等奖励,以及享受在公司内部的优先发展机会。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2023简版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对劳动模范的管理,激励广大职工争创劳动模范,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制定本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二、劳动模范的认定和评选
1. 劳动模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忠诚老实,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 工作业绩突出,在本职工作中能够产生积极的影响;
- 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 具备为他人树立榜样的能力。
2. 劳动模范的评选程序:
-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评选标准和程序,组织评选工作;
- 评选工作应公开、公正、公平;
- 评选结果应及时公示,并向各部门通报。
3. 劳动模范的奖励:
- 被认定为劳动模范的职工,应给予适当的奖励,例如荣誉证书、奖金等;
- 劳动模范的职工还可以享受其他激励政策,如晋升加薪、带薪休假等。
三、劳动模范的管理
1. 建立劳动模范档案:
- 每位劳动模范在企业应建立个人档案,详细记录其荣誉及奖励情况,以便日后查阅;
- 劳动模范档案应妥善保管,定期进行整理和更新。
2. 定期表彰劳动模范:
- 企业应定期组织表彰劳动模范,例如每年举办一次庆祝活动;
- 表彰活动应具有纪念意义,以激励广大职工的参与积极性。
3. 劳动模范的培训和指导:
- 企业应加强对劳动模范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其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 劳动模范还可以充当其他职工的导师,带领他们提高工作能力。
4. 劳动模范的激励政策:
- 企业应制定激励政策,对劳动模范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 激励政策可以包括奖金、晋升、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
四、劳动模范的退出与撤销
1. 劳动模范的退出: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企业劳动技能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劳动模范的评选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员工劳动模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岗位上发挥了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本领和才干,成绩突出;
(二)坚持节约、勤俭、模范、诚信的工作作风,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
(三)尊重职业职责,对企业忠诚,品行端正;
(四)能够代表企业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形象与口碑。
第二章评选标准
第四条员工劳动模范的评选依据以下标准:
(一)生产经营成果,表现突出;
(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能力突出;
(三)在团队、教育、卫生、环保、节约等方面表现突出;
(四)业务水平在同类技术人员中排名前列;
(五)曾获得国家、省、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优先评选)。
第五条根据评选标准评选的结果,按照名次进行评定。
第三章评选程序
第六条劳动模范评选工作一般在每年的年度评优中进行。
第七条企业应设置评选小组,由劳动、组织、纪检等部门派出代表组成,小组成员应当有技术人员,具体工作由小组组长负责。
第八条评选工作的程序如下:
(一)资格审查:企业将员工推荐上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才能进行后续评选工作;
(二)材料准备:被推荐人应将个人材料及业绩报告等相关资料准备充分,以便评选小组进行评审;
(三)评定: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标准,进行评定;
(四)通报评定结果:企业评审小组对评定结果进行说明,并通报给员工及相关管理部门。
第四章劳动模范的相关权益和义务
第九条劳动模范的相关权益:
企业劳模评选方案
企业劳模评选方案是为了表彰在工作中表现卓越、贡献突出的员工,树立榜样,激励全体员工积极进取、努力工作而制定的。以下是评选方案的大致框架:
一、评选目的
1. 激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2. 树立榜样,引导其他员工向劳模看齐;
3. 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增强员工归属感和凝聚力。
二、评选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选过程透明、公正,确保每个员工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评选;
2.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在评价员工工作表现时,既注重定量指标的考核,也要考虑定性因素的评价;
3. 激励与引导原则:评选出的劳模要能够真正起到激励和引导其他员工的作用。
三、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应包括公司全体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部门或岗位设置不同的评选标准。
四、评选流程
1. 制定评选标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员工岗位职责,制定具体的评选标准;
2. 申报与推荐:员工根据评选标准自行申报或由部门领导推荐;
3. 评审与考核: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或推荐的员工进行评审和考核;
4. 公示与投票:评审结果在内部公示,并组织员工进行投票;
5. 确定人选:根据评审和投票结果,确定最终的劳模人选。
五、奖励措施
1. 给予物质奖励:如奖金、奖品等;
2. 给予荣誉证书: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以示认可和鼓励;
3. 提供晋升机会:对于表现特别突出的劳模,提供更多的晋升机会;
4. 提供培训机会:为获奖者提供更多的培训和学习机会,帮助他们进一步提高技能和能力。
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为了总结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更好地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把评选和奖励劳动模范(先进集体)作为一项基本制度长期坚持下去,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的基本原则
以“对财鑫忠诚,对岗位忠诚,对品牌忠诚”为标准,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有一评一,宁少勿滥的原则,真正把那些爱岗敬业,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评选出来,以达到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劳动模范设立项目及基本条件
1、安全生产先进奖
从生产一线职工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中评选,要求安全意识强、安全措施执行到位、安全知识掌握牢固,在安全防范方面表现突出,全年未出现安全事故。
2、技术改造先进奖
主要从工作在技改工程项目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中评选,要求责任心强、工作效率高、技术过硬、对技改项目的进展有突出贡献。
3、节能降耗先进奖
主要从工作在岗位操作、设备维修、技术改造等一线职工和管理人员中评选,其他方面人员有突出业绩的也可评选。要求必须有具体项目或事项,有经过考核验证的具体数据,有实际产生的效益。
4、采购供应先进奖
主要从工作在采购、供应、保管岗位的员工中评选。要求采购及时,质优价廉,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管理有序,服务态度好。
5、创新先进奖
主要从生产、管理一线职工和管理人员中评选,其他人员有突出贡献者也可评选。要求创新意识强,积极参与创新活动,所提创新建议有重大价值,或经采用后产生显著效益。
6、销售先进奖
从营销业务员和管理人员中评选。要求完成销售额大,回款及时,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对客户服务周到,外部形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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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鑫集团
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为了总结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更好地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把评选和奖励劳动模范(先进集体)作为一项基本制度长期坚持下去,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的基本原则
以“对财鑫忠诚,对岗位忠诚,对品牌忠诚”为标准,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有一评一,宁少勿滥的原则,真正把那些爱岗敬业,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评选出来,以达到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劳动模范设立项目及基本条件
1、安全生产先进奖
从生产一线职工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中评选,要求安全意识强、安全措施执行到位、安全知识掌握牢固,在安全防范方面表现突出,全年未出现安全事故。
2、技术改造先进奖
主要从工作在技改工程项目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中评选,要求责任心强、工作效率高、技术过硬、对技改项目的进展有突出贡献。
3、节能降耗先进奖
主要从工作在岗位操作、设备维修、技术改造等一线职工和管理人员中评选,其他方面人员有突出业绩的也可评选。要求必须有具体项目或事项,有经过考核验证的具体数据,有实际产生的效益。
4、采购供应先进奖
主要从工作在采购、供应、保管岗位的员工中评选。要求采购及时,质优价廉,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管理有序,服务态度好。
5、创新先进奖
主要从生产、管理一线职工和管理人员中评选,其他人员有突出贡献者也可评选。要求创新意识强,积极参与创新活动,所提创新建议有重大价值,或经采用后产生显著效益。
6、销售先进奖
从营销业务员和管理人员中评选。要求完成销售额大,回款及时,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对客户服务周到,外部形象好。
7、文化建设先进奖
在全体职工和管理人员中评选。要求积极参加企业文化建设活动,自动自发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有较好的文化素养,积极为集团报投稿,为集团或公司文化建设作出有突出成绩。
8、爱岗敬业奖
主要从工作在行政、后勤、财务、保卫等岗位的职工和管理人员中评选,其他岗位表现突出者亦可评选。要求忠诚企业,忠诚可靠,模范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团队意识强,作风扎实,任劳任怨,一贯表现优秀。
四、先进集体设立项目及条件
先进集体评选的对象主要为班组、车间,以及与此相当的工作单位、部门,项目的设立可参照劳动模范评奖项目,从实际出发评选。
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是: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或超额完成,在同级单位相比中业绩突出,团队凝聚力强,全年安全无事故,单位风气正。单位领导人形象好,威信高,办事公平、公正。
五、评选项目的增减
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集团对评奖项目可以增减,公司也可从实际出发,提出增加奖项的申请,经集团批准后执行。
六、评选办法
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坚持民主推荐和组织审定相结合的原则,先由基层推荐,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同意,报集团最后审定。
评选名额不定,一般应掌握在5%以内,宁少勿滥。
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透明,接受民主监督,公司审核同意后的名单应张榜公示,之后上报集团。
凡评选出的劳动模范须有详实的效益数据和先进事迹。
七、评选时间
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每年进行一次,随年终工作总结进行,全部评选活动应在次年的元月底进行完毕。
八、奖励与表彰
集团每年举行一次对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表彰,时间一般在次年的2月底以前。
对劳动模范的奖励实行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已经有明确规定的物质奖励(如创新、增收节支等)按既定制度落实;对未明确规定奖金的,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或组织外出观光旅游。每年评出的劳模和先进集体在《财鑫讯息》和各公司宣传栏上公开宣传。
对连续三年被评为劳动模范的个人或先进集体的负责人,公司可另给予3个月的工资奖励,以后每连续一年,另奖1个月的工资,奖励工资均按所在公司评选当月的本人所领取工资标准计算;对连续十年被评为劳动模范或先进集体的负责人,经公司申报,集团批准,可授予“财鑫终身模范”称号,在退休前无严重违章违纪行为的,退休时一次性给予10000元的奖励。
对于符合条件的劳模,在提拔管理人员时应予以优先考虑。
九、劳模评选的管理
各公司劳动模范评选的具体事宜由公司综合部负责,全集团由人力资源部和秘书处负责统一管理,建立档案,健全手续,严格按程序操作。
十、本办法自2004年度起执行。
十一、本办法由集团秘书处负责解释。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