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9222)
土壤样品采集方法与具体要求
一、样点布设质量控制
➢要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涉及的我 省的6个重点区域和45家重点防控企业企业得到逐个确认。 ➢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提及的“6个
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 逐个确认是否属于“工矿企 业周边污染农区”。 ➢ 《规划》中提及的“具有潜在环境危害风险的45家“重金 属污染排放重点防控企业”,逐个确认这些企业周边是否 有农产品产地。有农产品产地且面积超过500亩的,进行 调查;没有的,做出排除说明。
二、现场踏勘及点位确定
(一)现场勘查 ➢任务分工及编码分配:各个采样专业队或小分队受领采 样任务时应同时受领点位编码。采样前,应根据采样点位 所在村组分布,优化设置采样路线,合理安排每天的采样 点数。 ➢踏勘确定采样点位:对于落实到自然村的采样点位,在 具体确定采样地点前,应进行踏勘调查,选择土地利用、 农产物种类、土壤类型等具有代表性,土壤自然状态良好、 地面平坦、各种因素相对稳定、面积在1亩以上的典型地 块作为采样地点。严格禁止刻意避让或趋近污染地块。
一、采样前准备工作
(三)人员配备 ➢ 各地以市或县为单位成立的采样专业队伍,每组应配备 人员3-5人,市或县级技术人员2人、乡镇农技人员1人, 村社干部等熟悉环境背景人员1名。采样人员按照采样、 记录、定位、拍摄等分工协作。每支实地采样队伍至少 有1人熟悉全部布点采样要求。所有布点采样人员必须 经过严格技术培训和实地演练。
一、采样前准备工作
(二)物资准备
➢各县应具备1:5万(或其他比 例尺)的标明乡镇边界,带有村 庄、水系、土地利用状况等基本 要素的图件。 ➢在踏勘具体确定采样点位前, 应按照省级样点布设方案将各个 采样点位相对均匀地先行落实到 自然村。
一、采样前准备工作
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
附件1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目录1 适用围 (1)2 土壤样品采集 (1)2.1制定采样计划 (1)2.2采样准备 (1)2.3使用采样手持终端和GPS (2)2.4采样点确认 (3)2.5采样方法 (3)2.6采样时期 (5)2.7采样记录 (5)2.8样品分装 (6)2.9采样小组自查 (6)2.10注意事项 (6)3 样品流转 (7)3.1制定样品流转计划 (7)3.2样品装运 (7)3.3样品交接 (8)4 样品制备 (8)4.1制样场地 (8)4.2制样工具及容器 (8)4.3样品制备 (9)4.4注意事项 (10)5 样品保存 (11)5.1实验室样品保存 (11)5.2样品库样品保存 (12)附1 (13)附2 (18)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1 适用围本技术规定明确了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的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及与其相关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 土壤样品采集2.1 制定采样计划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各省(区、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省级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详细采样计划,容包括:任务部署、人员分工、时间节点、采样准备、采样量和份数、样品交接和注意事项等。
2.2 采样准备采样准备主要包括组织准备、技术准备和物资准备。
2.2.1 组织准备野外采样必须组建采样小组:(1)采样小组至少由2名成员组成,包括1名组长和1名技术骨干,要求参加过国家或省级组织的样品采集流转制备保存等技术培训;(2)采样小组组长由作风严谨、工作认真和具有野外采样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组长为采样过程质量控制责任人和现场采样记录审核人;(3)采样小组成员应具有土壤调查相关基础知识,掌握农用地详查样品采集流转相关技术要求;(4)采样小组部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障有力。
2.2.2 技术准备为使采样工作能顺利进行,采样前应进行以下技术准备:(1)明确调查围和采样任务,掌握布点原则和点位分布图件,包括行政区划边界、样点位置等信息;(2)获取交通图、土壤类型图、1:50000地形图;(3)了解采样点所在地区农用地灌溉、施肥及污染源分布等基本情况;(4)全球定位系统设备(GPS)校准、手持终端和便携式蓝牙打印机调试。
农田土壤采样标准及样品采集
农田土壤采样标准及样品采集一、农田土壤的定义土壤是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和活动的场所。
农田土壤是用于种植各种粮食作物、蔬菜、水果、纤维和糖料作物、油料作物、花卉、药材、草料等的农业用地土壤。
二、农田土壤采样标准土壤样品的采集和处理是土壤分析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采集有代表性的样品,是照实反映其代表的区域地块客观状况的先决条件。
农田土壤的采样标准主要有《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395),无公害食品产地环境认定的土壤、栽培基质采样可参考《无公害食品产地环境评价准则》(NY/T5295),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认定的土壤、栽培基质采集可参考《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调查、监测与评价规范》(NY/T1054)。
三、农田土壤样品采集 (一)采样前预备 1.工具类土壤样品在采集前应预备好采样工具,按照检测项目实行合适的采样工具。
常用的采样工具有3种类型,即小土铲、管形土钻和一般土钻(图1-3)。
测量重金属含量的样品时,尽量用法小土铲、木片挺直采集样品,或用铁铲、土钻挖掘后用木片刮去与金属采样器接触的部分,再用木片采集样品。
(1)小土铲。
在切割的土面上,按照采土深度用土铲采集上下全都的薄片。
这种土铲在任何状况下都能用法,但比较费工(图1-4)。
(2)管形土钻。
其下部为一圆柱形开口钢管,上部为柄架。
按照工作需要,可用不同管径的管形土钻,将土钻钻入土中,在一定的土层深度处取出一匀称土柱。
它的取土速度快,又少混杂,特殊适用于大面积多点混合样品的采集;但不适用于沙性的土壤或干硬的黏重土壤。
(3)一般土钻。
一般土钻用法起来也比较便利,但它只适用于湿润的土壤,不适用于很干的土壤,同样不适用于沙土。
另外,一般土混杂,也是其缺点之一。
图1-3 采样工具图1-4 土铲取土 2.器材及文具类包括GPS定位仪、卷尺、塑料袋、布袋、土壤样品标签(图1-5)土壤采样单、记号笔、样品箱等。
图1-5土壤样品标签 (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是指调查产地环境质量现状、生产与种植状况、区域污染源分布及污染控制措施,兼顾产地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工农第1页共2页。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样品采集技术规定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样品采集技术规定一、引言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自然资源之一,其质量状况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了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国土壤污染状况,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至关重要。
而土壤样品的采集是这项调查工作的基础和关键环节,科学、规范的采集技术能够确保采集到具有代表性和准确性的土壤样品,为后续的分析测试和评估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二、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适用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各类土壤样品的采集工作,包括农田、林地、草地、建设用地等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
三、采集准备工作(一)资料收集在进行土壤样品采集之前,需要收集相关的资料,包括调查区域的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现状、土壤类型分布、污染源分布等信息,以便合理确定采样点的位置和数量。
(二)采样工具准备准备好所需的采样工具,如土钻、铁锹、锄头、采样袋、标签、记号笔、GPS 定位仪等。
采样工具应事先进行清洁和消毒,以避免交叉污染。
(三)人员培训采样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采样技术规范和操作流程,掌握采样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采样点布设原则(一)科学性原则采样点的布设应基于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充分考虑调查区域的土壤类型、土地利用方式、污染源分布等因素,确保采样点具有代表性。
(二)随机性原则在遵循科学性原则的基础上,适当增加采样点的随机性,以避免采样点过于集中或偏向某一特定区域。
(三)可行性原则采样点的布设应考虑实际采样的可行性,如交通条件、采样场地的可达性等。
(四)经济性原则在满足调查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采样点的数量,降低调查成本。
五、采样点布设方法(一)网格布点法将调查区域划分为若干个均匀的网格,在每个网格的中心或交叉点布设采样点。
这种方法适用于地形平坦、土地利用类型较为均匀的区域。
(二)分区布点法根据调查区域的土地利用类型、土壤类型、污染源分布等因素,将其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在每个区域内分别布设采样点。
这种方法适用于土地利用类型复杂、土壤类型多样的区域。
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
1.5 采样方法 1.5.1 土壤表层采样 土壤无机样品:采集表层混合样品(采用双对角 线法,5点混合); 土壤有机样品:采集表层单独样品。 当遇特殊地块或有指定要求时,可依据具体情况 选用其他混合样品采集方法。
采样方法分为表层采样、深层采样。
一、土壤样品采集技术
单独样品:有机样品必须采集单独样。 取0-20cm土壤,先用铁铲切割一个大于取土量的 20cm高的土方,再用木(竹)铲去掉铁铲接触面后 装入样品袋。注意不要斜向挖土,要尽可能做到取 样量上下一致。 一般用250ml棕色密封样品瓶装样;为防止样品沾污 瓶口,可用光洁硬纸板围成漏斗状,将样品装入样 品瓶中;样品要装满样品瓶;样品采集后应及时放 入样品冷藏箱,4℃以下避光保存。 需采集有机密码平行样的样点,应在同点位采集。 地方可根据实验室分析测试需要在同点位增加采样 份数。
二、土壤样品流转技术
2.2 样品装运 依据质控技术要求,样品流转中心要对土壤无机样 品按照不大于50个一批(包括密码平行样和统一监 控样各1个)、有机样品按照不大于20个一批(包括 密码平行样和统一监控样各1个)分包,并二次编码 后流转至指定实验室分析测试。同时,要将入库样 品(经初步制备)按要求分别流转至国家样品库和 省级样品库。
图1 土壤混合样双对角线采集法图示
一、土壤样品采集技术
1.5.2 土壤深层采样 使用专门的取土钻等深层采样工具单点取样,当取 样中遇有碎石较多时,可在附近另行掘进取样或采 取人工开挖的办法采集样品。采集过程中应防止上 层土壤的混入。样品应自规定的起始深度以下连续 采10cm-50cm长的土柱,应避免采集基岩风化层, 若符合要求的土层太薄或达不到规定深度时,应同 点位多次取样,土壤样品总量应不少于1000g。
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及保存技术与要求
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及保存技术与要求一、土壤样品采集的方法1.采集位置的选择:根据研究目的,选择代表性的样点进行采集。
应注意选择多样性和代表性好的样点,避免不具代表性的采集点。
2.采集工具的选择:根据采集目的和土壤性质,选择合适的采集工具。
常用的采集工具包括铁锹、一次性土壤钻头和铲子等。
3. 采集深度的选择:根据研究需求和土壤类型,选择合适的采集深度。
常用的采集深度一般为0-20cm、0-30cm和0-60cm等。
4.采集数量的确定:根据研究需求和土壤类型,确定采集的土壤样品数量,通常为3-5个样点取样混合成一份复合样品。
5.采集方法:采集过程中要避免因外来因素造成的污染。
采集样品时要佩戴手套,并避免与其他物质接触,以免影响样品的准确性。
二、土壤样品的流转1.样品尽快送到分析实验室进行分析,以避免因样品长时间保存而导致分析结果的偏差。
2.样品运输途中应注意防止样品的破坏和污染,避免晃动和直接暴露在阳光下。
可以放置在冷藏箱或保温箱中进行运输,以保持样品的原始性质。
3.在样品被分析的过程中,需注意避免样品的交叉污染,尽量避免样品与其他化学品或污染物接触。
三、土壤样品制备1.样品制备前应根据研究需求,对采集到的土壤样品进行必要的预处理,如除杂、晾干等。
具体的制备方法需根据研究目的和实验要求进行确定。
2.样品制备过程中要注意避免样品的污染和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
使用干净的工具和容器进行样品的制备,并及时清洗并消毒。
四、土壤样品的保存1.样品保存前应将土壤样品干燥,移除多余的杂质并立即分装密封。
样品装入干燥的容器中,并在容器上标明采集时间、地点和深度等重要信息。
2.样品保存时应避免阳光直射、高温及潮湿等有害因素的影响,选择干燥、通风、阴凉处进行保存。
3.样品保存的时间一般应根据研究需求确定,建议尽快进行分析,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4.样品保存期限到期前,应定期对保存的样品进行检查,并注意保持样品的原始性质。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技术规定
附件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1 适用围本技术规定是对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下简称详查)工作全过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详查样品的采集、制备、流转、保存、分析测试、结果报告等过程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2 术语与定义2.1 密码平行样品利用在详查平行样品采集点位采集的土壤或农产品样品制成的外部质量控制样品,用于评价实验室分析测试的精密度以控制随机误差。
采用干样分析测试的检测项目,如土壤和农产品中重金属等无机污染物,该样品由制样人员在制样单位将加工完成的详查样品混匀后以四分法制备而成;采用鲜样分析测试的检测项目,如土壤中多环芳烃等有机污染物,该样品由采样人员将同一采样点位采集的所有样品在采样现场剔除异物、混匀后以四分法制备而成。
2.2 统一监控样品一种理化性质和组成足够均匀稳定的外部质量控制样品,用于评价实验室分析测试的准确度以控制系统误差。
该样品由专业机构根据详查需要专门制备,其指定值主要依据标准物质定值程序赋值,或根据各检测实验室的分析测试结果采用稳健统计法确定。
3 总则3.1 各省(区、市)质量控制实验室应按照本省(区、市)详查实施案和本规定制定本省(区、市)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案。
3.2 承担详查样品采集、制备、流转、保存、分析测试等任务的单位应依据详查要求进一步完善部质量管理制度,其主要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应接受或省级详查工作管理机构统一组织的技术培训,掌握详查相关技术规定和管理要求。
3.3 承担详查样品采集、制备、流转、保存、分析测试等任务的单位应按照本技术规定,制定和实施部质量控制计划,从落实全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并自觉接受和省级详查工作管理机构统一组织的质量监督检查(以下简称质量检查)。
3.4 承担详查样品采集、制备、流转、保存、分析测试等任务的单位应在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时提交工作质量自评价报告,各省(区、市)质量控制实验室应负责编制本省(区、市)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报告。
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
附件1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目录1 适用范围 (1)2 土壤样品采集 (1)2.1制定采样计划 (1)2.2采样准备 (1)2.3使用采样手持终端和GPS (3)2.4采样点确认 (3)2.5采样方法 (3)2.6采样时期 (5)2.7采样记录 (5)2.8样品分装 (6)2.9采样小组自查 (6)2.10注意事项 (6)3 样品流转 (7)3.1制定样品流转计划 (7)3.2样品装运 (7)3.3样品交接 (8)4 样品制备 (8)4.1制样场地 (8)4.2制样工具及容器 (8)4.3样品制备 (9)4.4注意事项 (10)5 样品保存 (11)5.1实验室样品保存 (11)5.2样品库样品保存 (12)附1 (13)附2 (18)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1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明确了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的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及与其相关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 土壤样品采集2.1 制定采样计划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各省(区、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省级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详细采样计划,内容包括:任务部署、人员分工、时间节点、采样准备、采样量和份数、样品交接和注意事项等。
2.2 采样准备采样准备主要包括组织准备、技术准备和物资准备。
2.2.1 组织准备野外采样必须组建采样小组:(1)采样小组至少由2名成员组成,包括1名组长和1名技术骨干,要求参加过国家或省级组织的样品采集流转制备保存等技术培训;(2)采样小组组长由作风严谨、工作认真和具有野外采样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组长为采样过程质量控制责任人和现场采样记录审核人;(3)采样小组成员应具有土壤调查相关基础知识,掌握农用地详查样品采集流转相关技术要求;(4)采样小组内部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障有力。
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
附件1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目录1 适用范围 (1)2 土壤样品采集 (1)2.1制定采样计划 (1)2.2采样准备 (1)2.3使用采样手持终端和GPS (3)2.4采样点确认 (3)2.5采样方法 (4)2.6采样时期 (7)2.7采样记录 (7)2.8样品分装 (8)2.9采样小组自查 (8)2.10注意事项 (8)3 样品流转 (9)3.1制定样品流转计划 (9)3.2样品装运 (9)3.3样品交接 (10)4 样品制备 (11)4.1制样场地 (11)4.2制样工具及容器 (11)4.3样品制备 (12)4.4注意事项 (14)5 样品保存 (15)5.1实验室样品保存 (15)5.2样品库样品保存 (16)附1 (18)附2 (23)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1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明确了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的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及与其相关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 土壤样品采集2.1 制定采样计划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各省(区、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省级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详细采样计划,内容包括:任务部署、人员分工、时间节点、采样准备、采样量和份数、样品交接和注意事项等。
2.2 采样准备采样准备主要包括组织准备、技术准备和物资准备。
2.2.1 组织准备野外采样必须组建采样小组:(1)采样小组至少由2名成员组成,包括1名组长和1名技术骨干,要求参加过国家或省级组织的样品采集流转制备保存等技术培训;(2)采样小组组长由作风严谨、工作认真和具有野外采样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组长为采样过程质量控制责任人和现场采样记录审核人;(3)采样小组成员应具有土壤调查相关基础知识,掌握农用地详查样品采集流转相关技术要求;(4)采样小组内部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障有力。
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试行)
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试行)2022年7月1适用范围本技术规范明确了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的方法及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2样品制备省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土壤普查办)根据本区域土壤样品采集数量情况,统筹安排样品制备工作任务,采取就近原则,由本区域确定的检测实验室操作实施。
有样品集中制备工作基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探索样品制备中心等方式,集中统一制备土壤样品。
2.1制定计划省级土壤普查办负责制定样品制备计划。
样品制备计划应包括:任务安排、制样场地、制样人员、制备流程、制备时限、样品流转、质量控制等。
2.2制备种类土壤样品制备种类分为一般样品(表层土壤样品)、土壤剖面样品(剖面发生层样品)和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
2.3制样场地包括风干室和样品制备室。
风干室应通风良好、整洁、无易挥发性化学物质,并避免阳光直射。
样品制备室应通风良好,每个制样工位适当隔离,避免交叉污染,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室内具备互联网络条件,并安装在线全方位监控摄像头,确保可以随时接受远程实时检查,制样过程全程摄像并保存记录3年。
2.4制样工具(1)盛样用搪瓷盘、木盘、塑料盘、有机玻璃盘等。
(2)土壤粉碎用木锤、木铲、木棍、有机玻璃棒,有机玻璃板或硬质木板或无色聚乙烯薄板等。
(3)孔径为2mm的尼龙筛。
(4)用于静电吸附除去植物残体的器具。
如有机玻璃棒和丝绸,静电除杂仪器等。
(5)磨口玻璃瓶、聚乙烯塑料瓶等样品分装容器,规格根据样品量而定,可采用不同规格的瓶分装不同粒径的样品。
不得使用含有待测组分或对测试有干扰的材料制成的样品瓶或样品袋盛装样品。
(6)电子天平、原始记录表等。
2.5外业样品接收调查采样队指定专人负责流转一般样品(表层土壤样品)、剖面样品(剖面发生层样品)和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至承担样品制备任务的检测实验室。
实验室接收样品时,要指定专人负责样品接收确认,重点检查样品标签、样品状况、样品重量、样品数量、样品包装情况等,样品重量应满足风干粗磨后土壤样品库样品、留存样品、送检样品等样品重量要求,如发现破损、重量不足、样品信息不全等情况不予接收,并及时报告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
土壤样品制备流转与保存技术规定试行
性将土壤样品研磨至过小粒径,以免达不到粒径分级标准。 研磨过程中,应随时拣出非土壤成分,包括碎石、砂砾和植 物残体等,但不可随意遗弃土壤样品,避免影响土壤样品的 代表性。为保持土壤样品的特性,粗磨过程不建议采用机械 研磨手段。
应及时填写样品制备原始记录表,记录过筛前后的土壤 样品重量。
2.混匀
混匀是取样前必不可少的重要步骤。应将过 2mm 筛的样 品全部置于有机玻璃板或无色聚乙烯膜上,充分搅拌、混合 直至均匀,保证制备出的样品能够代表原样。
样品混匀后,应按照不同的工作目的,采用四分法进行 弃取和分装,并及时填写样品制备原始记录表。
5
保留的样品须满足分析测试、细磨、永久性留存和质量 抽测所需的样品量。其中,留作细磨的样品量至少为细磨目 标样品量的 1.5 倍。剩余样品可以称重、记录后丢弃。对于 砂石和植物根茎等较多等的特殊样品,应在备注中注明,并 记录弃去杂质的重量。
土壤样品制备流转与保存技术规定
(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以及与其相关土 壤环境监测的土壤样品制备、流转与保存,规定了土壤环境 监测的样品制备、流转与保存技术方法。
二、样品制备 (一)场地和器具 1.制样场地 (1)风干室 应设置专用土壤风干室,配备风干架;风干室应通风良 好,整洁,无易挥发性化学物质,避免阳光直射土壤样品, 注意防酸或碱等污染,可在窗户加设防尘网。每层样品风干 盘上方空间应不少于 30cm,风干盘之间间隔应不少于 10cm。 风干室应配备视频监控设备。 (2)制样室 应设置专用土壤制样室,每个工位应配备专门的通风除 尘设施和操作台。工位之间应互相独立,防止样品交叉污染。 制样机底部应放置橡胶垫降低噪音。制样室应配备视频监控
板、布袋、牛皮纸、无色聚乙烯膜、刷子、玛瑙(瓷)研钵、玛瑙球磨机、 碳化钨球磨机、氧化锆球磨机或采用其他不对分析项目测试结果产生影响的 材质的研磨机器等。 (3)过筛工具:尼龙筛,常用规格为 0.075mm(200 目)、0.15mm(100 目)、0.25mm(60 目)、 1mm(14 目)和 2mm(10 目)筛,或配备以上规格尼龙筛的自动筛分仪等。 (4)混匀工具:有机玻璃(硬质木)板、无色聚乙烯膜(或牛皮纸等可替代品)、四分板、 木(竹)铲和漏斗等。 (5)分装容器:棕色磨口玻璃瓶、聚乙烯塑料瓶、带聚四氟乙烯盖的棕色玻璃瓶、纸袋和塑 封袋等。分装用具种类、规格视样品量和分析项目而定。 (6)称量仪器:百分之一电子天平。 (7)清洁工具:无油高压气泵、工业型吹风机、烘箱和吸尘器等。
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及保存技术与要求
做详细记录外,还应有照片记录。
采样
运输
制样
分析 测试
• 样品交接记录 • 样品检测记录
入库 保存
• 入库信息核对 • 入库登记
• 编码 • 赋标签
• 样品运输记录
• 样品交接记录 • 制样信息记录
三、土壤样品流转
(二)土壤样品的运输
1、交接运输前应在现场逐项
检查、核对样品信息(标签、编
号、数量等)。 2、运输过程需严格按照指定 方法保存,途中严防破损、沾污 或混淆,及时送至实验室或样品 库。 3、交运人、运输负责人均需 签字确认。
筛网规格表达方法:
筛网规格有2种表达方法,一种以筛孔直径的大小表示,如孔径 为2mm、1mm、0.5mm;另一种以每英寸长度上的孔数来表示,如每英 寸长度上有40 孔为40 目筛(或称40 号筛),每英寸有80 孔为80目 筛(或称80号筛)等。100目的筛网则说明在每英寸长度上有100个孔。 孔数愈多,孔径愈小。
二、土壤样品采集
(三)采样器具准备
1、工具类:铁锹、铁铲、取土钻、竹片等。 2、器材类:GPS、罗盘、照相机、卷尺、样品袋、样品
瓶、样品箱等。
3、文具类:样品标签、采样记录表、铅笔、资料夹等。 4、安全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药品箱
等。
5、采样车辆
二、土壤样品采集
采 样 工 具 示
(七)关于筛网
1mm 0.841mm 0.707mm 0.595mm 0.5mm 0.42mm 0.354mm 0.297mm 0.25mm 0.21mm 0.177mm 0.147mm 0.125mm 0.105mm
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发布稿)
附件1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目录1 适用范围 (1)2 土壤样品采集 (1)2.1制定采样计划 (1)2.2采样准备 (1)2.3使用采样手持终端和GPS (3)2.4采样点确认 (3)2.5采样方法 (4)2.6采样时期 (7)2.7采样记录 (7)2.8样品分装 (8)2.9采样小组自查 (8)2.10注意事项 (8)3 样品流转 (9)3.1制定样品流转计划 (9)3.2样品装运 (9)3.3样品交接 (10)4 样品制备 (11)4.1制样场地 (11)4.2制样工具及容器 (11)4.3样品制备 (12)4.4注意事项 (14)5 样品保存 (15)5.1实验室样品保存 (15)5.2样品库样品保存 (16)附1 (18)附2 (26)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1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明确了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的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及与其相关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 土壤样品采集2.1 制定采样计划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各省(区、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省级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详细采样计划,内容包括:任务部署、人员分工、时间节点、采样准备、采样量和份数、样品交接和注意事项等。
2.2 采样准备采样准备主要包括组织准备、技术准备和物资准备。
2.2.1 组织准备野外采样必须组建采样小组:(1)采样小组至少由2名成员组成,包括1名组长和1名技术骨干,要求参加过国家或省级组织的样品采集流转制备保存等技术培训;(2)采样小组组长由作风严谨、工作认真和具有野外采样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组长为采样过程质量控制责任人和现场采样记录审核人;(3)采样小组成员应具有土壤调查相关基础知识,掌握农用地详查样品采集流转相关技术要求;(4)采样小组内部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障有力。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质量控制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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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信息系统内资料无法满足某检查项目资料检查要求时,可判 定该检查项目不合格。样品接收环节的合格性判定基于接样单位接 样与否来确定。
不合格的判定应有 2 名(含)以上同级质量检查人员的认可。当 判定为不合格时,可给予采样单位一次申诉及补充资料的机会。
同一级别的质量检查,如资料检查与现场检查同时覆盖一个地 块,原则上应以质量问题严重的判定结果为准。
2.质控单位工作质量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质控单位外控机制、能力保障及工作实效等方面。 外控机制:质控单位是否制定了包括资料检查和现场检查在内 的外部质控工作方案,是否确保外审与采样工作同步开展,是否建 立了问题发现与督促整改的闭环工作制度。 能力保障:质控单位是否配备了足够的外审人员队伍,是否对 外审人员组织了技术培训和交流。 工作实效:外部质控工作是否与采样工作同步启动,是否对每 个采样单位的前三个地块中至少一个地块安排了资料检查和现场检 查,是否达到相应的外审比例,是否及时、准确地发现了采样工作 中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是否对发现的严重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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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目录1 适用范围 (1)2 土壤样品采集 (1)2.1 制定采样计划 (1)2.2 采样准备 (1)2.3 使用采样手持终端和GPS (3)2.4 采样点确认 (3)2.5 采样方法 (4)2.6 采样时期 (7)2.7 采样记录 (7)2.8 样品分装 (8)2.9 采样小组自查 (8)2.10 注意事项 (8)3 样品流转 (9)3.1 制定样品流转计划 (9)3.2 样品装运 (9)3.3 样品交接 (10)4 样品制备 (11)4.1 制样场地 (11)4.2 制样工具及容器 (11)4.3 样品制备 (12)4.4 注意事项 (14)5 样品保存 (15)5.1 实验室样品保存 (15)5.2 样品库样品保存 (16)附 1 (18)附 2 (23)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1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明确了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的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及与其相关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土壤样品采集2.1 制定采样计划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各省(区、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省级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详细采样计划,内容包括:任务部署、人员分工、时间节点、采样准备、采样量和份数、样品交接和注意事项等。
2.2 采样准备采样准备主要包括组织准备、技术准备和物资准备。
2.2.1组织准备野外采样必须组建采样小组:(1)采样小组至少由 2 名成员组成,包括 1 名组长和 1 名技术骨干,要求参加过国家或省级组织的样品采集流转制备保存等技术培训;(2)采样小组组长由作风严谨、工作认真和具有野外采样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组长为采样过程质量控制责任人和现场采样记录审核人;(3)采样小组成员应具有土壤调查相关基础知识,掌握农用地详查样品采集流转相关技术要求;(4)采样小组内部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障有力。
2.2.2技术准备为使采样工作能顺利进行,采样前应进行以下技术准备:(1)明确调查范围和采样任务,掌握布点原则和点位分布图件,包括行政区划边界、样点位置等信息;(2)获取交通图、土壤类型图、 1:50000 地形图;(3)了解采样点所在地区农用地灌溉、施肥及污染源分布等基本情况;(4)全球定位系统设备( GPS)校准、手持终端和便携式蓝牙打印机调试。
2.2.3 物资准备土壤样品采集用物资一般分为:工具类、器具类、文具类、防护用品以及采样车辆等(表1)。
表1 土壤样品采集用物资清单(1)工具类:铁铲、镐头、取土钻、螺旋取土钻、木(竹)铲以及适合特殊采样要求的工具等。
(2)器具类: GPS、采样手持终端、便携式蓝牙打印机、不干胶样品标签打印纸、卷尺、便携式手提秤、样品袋(布袋和塑料袋)、棕色密封样品瓶(广口磨口玻璃瓶或带聚四氟乙烯衬垫的螺口玻璃瓶)、运输箱等。
(3)文具类:土壤样品标签(人工填写)、点位编号列表、剖面标尺、采样现场记录表、铅笔、签字笔、资料夹、透明胶带、用于围成漏斗状的硬纸板等。
(4)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手套、雨具、常用(防蚊蛇咬伤)药品、口罩等。
(5)运输工具:采样用车辆及车载冷藏箱。
2.3 使用采样手持终端和GPS采样人员通过手持终端接收采样任务、辅助找点、填报现场记录表、现场打印样品标签、拍摄采样现场照片、保存和上传采样信息。
采样人员通过 GPS 精准定位,确定采样记录的点位坐标信息(经度与纬度)。
2.4 采样点确认采样人员到达目标点位后,必须观察其是否符合土壤采样的代表性要求,在允许范围内优选采样点,位移距离一般不超过50m 。
陡坡地、低洼积水地、住宅、道路、沟渠、粪坑附近等不宜设采样点。
对重点行业企业影响区内的采样点,必须现场核实企业位置,如企业位置有较大偏差,须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有关技术要求,调整采样点位置,通过采样手持终端和GPS 记录实际采样点坐标,并说明原因。
原则上采样点数目不得减少。
当现场发现调查企业不存在时,及时上报备案。
2.5 采样方法采样方法分为表层土壤采样、深层土壤采样。
2.5.1 表层土壤采样土壤有机污染物测试样品(以下简称土壤有机样品)在计划样点处采集表层单独样品;土壤无机物测试样品(以下简称土壤无机样品)和土壤理化性质测试样品采集表层混合样品(以计划样点为中心,采用双对角线法 5 点混合采样)。
当遇特殊地块或有指定要求时,则依据具体情况选用其他混合样品采集方法。
单独样品:有机样品在计划样点处采集0-20cm单独土壤样品。
采样时先用铁铲切割一个大于取土量的20cm 深的土方,再用木(竹)铲去掉铁铲接触面后装入样品袋。
注意不要斜向挖土,要尽可能做到采样量上下一致。
一般用250ml棕色密封样品瓶装样;为防止样品沾污瓶口,可用光洁硬纸板围成漏斗状,将样品装入样品瓶中;样品要装满样品瓶;采集的样品要及时放入冷藏箱,在4℃以下避光保存。
需采集有机密码平行样的样点,应在同点位采集。
各地可根据实验室分析测试需要在同点位增加样品份数。
混合样品:现场确定计划采样点位后,以确定点位为中心划定采样区域,一般为20m ×20m ;当地形地貌及土壤利用方式复杂,样点代表性差时,可视具体情况扩大至100m ×100m 。
以确定点位为中心,采用双对角线法 5 点采样,每个分样点采样方法与单独样品采集方法相同, 5 点采样量基本一致,共计采样量不少于1500g 。
需要采集无机密码平行样的样点,采样总量不少于2500g 。
当土壤中砂石、草根等杂质较多或含水量较高时,可视情况增加样品采样量。
图 1 土壤混合样双对角线采集法图示2.5.2 深层土壤采样深层土壤采样使用专门的土钻等采样工具单点采样,当采样中遇有碎石较多时,可在附近另行掘进采样或采取人工开挖的办法采集样品。
采集过程中应防止上层土壤的混入。
样品应自规定的起始深度以下连续采10 ~50cm长的土柱,应避免采集基岩风化层,若符合要求的土层太薄或达不到规定深度时,应同点位多次采样,土壤样品总量应不少于1000g 。
采样深度要求如下:(1)平原、盆地及黄土高原采样深度应达到150cm ;(2)山地丘陵区采样深度应达到 120cm ;(3)西部及高寒山区、干旱荒漠、岩溶景观区等地区,采样深度应达到 100cm ;(4)当出现某一样点在其附近多处采样仍未达到规定采样深度时,可根据土壤实际深度采样,并作出标记,记录采样情况。
2.5.3 采样工具清理每完成一个点位采样工作后,必须及时清理采样工具,避免交叉污染。
2.6 采样时期土壤样品应避免在肥料、农药施用时以及北方冻土季节采集。
开展农产品与土壤协同采样时,应根据农产品适宜采集期确定采样时期;受农产品实际采集期限制,可在坚持土壤样品和农产品样品同点采集原则下分步采集。
2.7 采样记录采样小组应在手持终端上现场录入、保存、上传样品采集信息,包括土壤样品信息、实际采样点经纬度、采样现场照片等,并采用手持终端连接的蓝牙打印机现场打印样品标签,每份样品打印 2 份样品标签。
采样小组返回驻地后应备份并打印当天采集样品的现场记录表(见附表 1 ),经采样人员签字后留存。
因故不能正常使用采样手持终端时,应填写纸质现场记录表,并拍摄采样现场照片,相关数据应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2.8 样品分装土壤无机样品:采集土壤样品先装入塑料袋,在塑料袋外粘贴1份样品标签,再将装有土壤样品的塑料袋放入布袋,在布袋封口处系上另 1 份样品标签。
土壤有机样品:采集土壤样品先装入棕色密封样品瓶,在瓶外粘贴 1 份样品标签,再将样品瓶放入塑料袋内,在样品瓶与塑料袋之间放入另 1 份标签。
采集有机密码平行样的样点,应按照上述方法,增加分装 2 份密码平行样(3 份样品分装后应集中放入同一包装袋内流转)。
采样人员可采用手持终端及配套蓝牙打印机在现场打印生成分装样品的样品标签。
2.9 采样小组自查采样小组要在采样现场对样品和采样记录进行自查,如发现有样品包装容器破损、采样信息缺项或错误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或更正措施。
2.10注意事项(1)农用地土壤的采样点要避开田埂、地头及堆肥处,有垅的农田要在垅间采样。
(2)采样时首先清除土壤表层的植物残骸和石块等杂物,有植物生长的点位应除去土壤中植物根系。
(3)测定重金属的样品,尽量用木铲、竹片直接采集样品。
如用铁铲、土钻时,必须用木铲刮去与金属采样器接触的部分,再用木铲收取样品。
3样品流转3.1 制定样品流转计划各省(区、市)负责样品流转的工作机构应综合考虑采样、分析测试等任务安排,对本行政区域内样品流转进行统筹,制定样品流转计划。
样品流转计划应包括:样品份数,样品从采样现场向初步制备场所、流转中心、检测实验室流转的各环节交接时间、地点,质控样品插入要求等内容。
3.2 样品装运采样小组(包括初步制备人员)和样品流转中心应指定核对负责人,在样品装运现场利用手持终端对样品逐一核对,并在土壤样品装运记录表上签字;重点检查样品标签、样品重量、样品数量、样品包装容器、保存温度、样品目的地、样品应送达时限等,如有缺项、漏项和错误,应及时补齐、修正后方可装运。
土壤样品装运记录表见附表2。
依据质控技术要求,样品流转中心要对土壤无机样品按照不大于50 份一批(包括实验室内密码平行样、实验室间密码平行样和统一监控样各 1 份)、有机样品按照不大于 20 份一批(包括实验室内密码平行样、实验室间密码平行样和统一监控样各 1 份)分包,经二次编码后流转至指定实验室分析测试。
同时,将入库样品(经初步制备)按要求分别流转至国家样品库和省级样品库。
样品流转运输必须保证样品安全和及时送达。
样品运输过程中应使用样品运输箱,并做好适当的减震隔离,严防样品破损、样品标签丢失或沾污;有机样品运输过程中要求在4℃以下避光保存,力争当天流转, 6 天内送达实验室。
3.3 样品交接土壤样品送到指定地点后,交样人和收样人均需清点核实样品,利用手持终端扫码收样确认、记录交接信息,打印交接记录表,双方签字并各自留存 1 份。
土壤样品交接记录表见附表3。
4样品制备4.1 制样场地根据本地区样品量分设相应数量的风干室和制样室。
风干室应通风良好、整洁、无易挥发性化学物质,并避免阳光直射;制样室应通风良好,每个制样工位应做适当隔离。
制样室内应具备宽带网络条件,并安装在线全方位监控摄像头,确保可随时接受国家或省级质控实验室的远程实时检查。
4.2 制样工具及容器(1)盛样用搪瓷盘、木盘、样品烘干箱等。
(2)粗粉碎用木锤、木铲、木棒、有机玻璃棒、有机玻璃板、硬质木板、无色聚乙烯薄膜等。
(3)细磨样用玛瑙球磨机、玛瑙研钵、瓷研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