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路灯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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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照明路灯施工设计规范

道路照明路灯施工设计规范
第 531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为行业标准, 编号为 CJJ45-2006, 自 2007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6.1.2、7.1.2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 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91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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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表面上所得到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之比。 2.0.16 灯具的安装高度 luminaire mounting height 灯具的光中心至路面的垂直距离。 2.0.17 灯具的安装间距 luminaire mounting spacing 沿道路的中心线测得的相邻两个灯具之间的距离。 2.0.18 悬挑长度 overhang 灯具的光中心至邻近一侧缘石的水平距离,即灯具伸出或缩进缘石的水平距离。 2.0.19 灯臂长度 bracket projection 从灯杆的垂直中心线值灯臂插入灯具那一点之间的水平距离。 2.0.20 路面有效宽度 effective road width 用于道路照明设计的路面理论宽度, 它与道路的实际宽度、 灯具的悬挑长度和灯具的布置方式等有关。 当灯具采用单侧布置方式时,道路有效宽度为实际路宽减去一个悬挑长度。当灯具采用双侧(包括交错和 相对)布置方式时,道路有效宽度为实际路宽减去两个悬挑长度。当灯具在双幅路中间分车带上采用中心 对称不布置方式时,道路有效宽度就是道路实际宽度。 2.0.21 诱导性 guidance 沿着道路恰当地安装灯杆、灯具,可以给驾驶员提供有关道路前方走向、线型、坡度等视觉信息,称 其为照明设施的诱导性。 2.0.22 路面平均亮度 average road surface luminance 按照国际照明委员会(简称 CIE)有关规定在路面上预先设定的点上测得的或计算得到的各点亮度的平 均值。 2.0.23 路面亮度总均匀度 overall uniformity of road surface luminance 路面上最小亮度与平均亮度的比值。 2.0.24 路面亮度纵向均匀度 longitudinal uniformity of road surface luminance 同一条车道中心线上最小亮度与最大亮度的比值。 2.0.25 路面平均照度 average road surface illuminance 按照 CIE 有关规定在路面上预先设定的点上测得的或计算得到的各点照度的平均值。 2.0.26 路面照度均匀度 uniformity of road surface illumi-nance 路面上最小照度与平均照度的比值。 2.0.27 路 面 维 持 平 均 亮 度 ( 照 度 ) maintained average lumi-nance(illuminance) of road surface 即路面平均亮度(照度)维持值。它是在计入光源计划更换时光通量的衰减以及灯具因污染造成效率 下降等因素(即维护系数)后设计计算时所采用的平均亮度(照度)值。 2.0.28 灯具的上射光通比 upward light ratio 灯具安装就位时,其发出的位于水平方向及以上的光通量占灯具发出的总光通量的百分比。 2.0.29 眩光 glare 由于视野中的亮度分布或者亮度范围的不适宜,或存在极端的对比,以致引起不舒适感觉或降低观察 目标或细部的能力的视觉现象。 2.0.30 失能眩光 disability glare 降低视觉对象的可见度,但不一定产生不舒适感觉的眩光。 2.0.31 阈值增量 threshold increment 失能眩光的度量。表示为存在眩光源时,为了达到同样看清物体的目的,在物体及其背景之间的亮度 对比所需要增加的百分比。 2.0.32 环境比 surround ratio 车行道外边 5m 宽状区域内的平均水平照度与相邻的 5m 宽车行道上平均水平照度之比。

建筑工程施工路灯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路灯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路灯规范

一、路灯设计

1.1 路灯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应根据道路类型、车流量、行人流量和周边环

境等因素进行合理设计。

1.2 路灯的照明范围应满足道路照明标准要求,确保道路两侧的照明充足,同时避免光污染。

1.3 在路灯设计中应考虑路灯的材质、类型、高度、数量和排布方式,以及节能、环保、

美观等因素。

二、路灯材质

2.1 路灯材质应选用防腐蚀、耐候性能好的材料,以保证路灯的使用寿命和稳定性。

2.2 路灯灯罩应采用透光性好、抗风压、耐冲击的材料,确保路灯正常照明和安全性能。

三、路灯类型

3.1 路灯类型应根据道路类型和设计要求进行选择,包括路灯形状、光源种类、光色、光

源功率等。

3.2 路灯应采用LED光源,以提高能效和节能性能,减少环境污染。

四、路灯安装

4.1 路灯的安装位置及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确保道路两侧照明均匀,且不影响交通乘员

的视线。

4.2 路灯的固定方式应牢固可靠,能够承受恶劣天气和外力作用,确保路灯安全稳定。

4.3 路灯的电源线路应布置合理,避免电池和其他设施发生相互干扰或损坏。

4.4 路灯的调光设备应按照实际需要进行设置,以满足不同时间段的照明要求,节约能源。

五、路灯维护

5.1 路灯的日常维护应定期进行,包括清洁、检查、维修和更换等工作,确保路灯照明效

果和安全性能。

5.2 路灯的维护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及时处理路灯故障及时处理。

5.3 路灯的维护应记录完整,包括维护时间、维护内容和维护经过等,便于管理和查阅。

六、路灯监测

6.1 路灯的照明效果应定期进行监测,包括光照度、光色、亮度等参数,确保路灯照明效

城市道路照明标准

城市道路照明标准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2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1]4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45-91,自一九九二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确保城市道路照明能为车辆驾驶人员以及行人创造良好的视看环境,达到保障交通安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方便人民生活,防止犯罪活动和美化城市环境的效果,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道路及与道路相联系的特殊场所的照明设计,不适用于隧道照明的设计

第1.0.3条道路照明的设计原则是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省能源,维修方便。

第1.0.4条道路照明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或规范。

第二章照明标准

第2.0.1条城市道路照明标准,按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以及居住区道路分为五级。

道路照明标准表2.0.3

注:①表中所列的平均照度仅适用于沥青路面,若系水泥混凝土路面,其平均照度值可相应降低20~30%。

②表中各项数值仅适用于干燥路面。

公路工程路灯杆设计规范解读

公路工程路灯杆设计规范解读

公路工程路灯杆设计规范解读公路工程中,路灯杆的设计规范对于保障行车安全和提供足够照明

效果至关重要。本文将对公路工程路灯杆设计规范进行解读,以帮助

读者了解相关标准和要求。

一、路灯杆的选材要求

在公路工程中,路灯杆的选材直接关系到其使用寿命和抗风性能。

一般而言,路灯杆的材质应选用耐候钢、铸铁或铝合金等高强度材料。这些材料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和抗风性能,能够经受住复杂气象条件

下的考验。

二、路灯杆的高度要求

路灯杆的高度应根据路况和照明需求进行合理设置。一般而言,直

行道路的路灯杆高度应在4至7米之间,弯道路段的路灯杆高度应适

当增加至6至8米,确保足够的照明范围和照度水平。

三、路灯杆的布局要求

路灯杆的布局既要考虑道路照明的需要,又要兼顾视觉美观。按照

规范要求,路灯杆的间距一般应在25至45米之间,确保道路两旁的

照明均匀分布,不产生明暗差异。

四、路灯杆的固定要求

为了确保路灯杆的安全和稳定,其固定方式也需要符合规范要求。

一般而言,路灯杆应采用混凝土基础或地脚螺栓进行固定,其中混凝

土基础的规格、尺寸和施工工艺需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执行,地脚螺栓的埋深和拧紧力矩也需要符合规范要求。

五、路灯杆的防腐要求

由于公路工程中路灯杆长期处于风吹日晒和雨水浸泡之中,因此其防腐性能十分重要。规范要求路灯杆应进行防腐处理,常用的方式包括热镀锌、喷塑和涂装等。这些方法能够提高路灯杆的耐腐蚀性,延长其使用寿命。

六、路灯杆的照明要求

路灯杆的照明效果直接关系到行车安全和夜间视觉体验。规范要求路灯杆所安装的照明设施应选用高效节能的LED路灯,同时要求灯具的照度和光色满足相应标准。此外,规范还对路灯杆的照明范围和光分布做出了具体要求,以确保足够的照明效果和视觉舒适度。

路灯照明规范

路灯照明规范

道路照明工程

2.5.1 设计概述

(1)现况分析

因道路几何条件、路况、交通量及周围环境等因素均可能影响照明设施之设置,故建议应调查并研究分析所经办之道路前述各项条件。

(2)照明设计基本要求

A.同一路段之照明设施设计应求一致。

B.设计时应重视照明效率、使用寿命、经济性及对当地气候条件之适应性。

C.灯座最好选择可调整者,配合折射罩纹路,依实际路面宽窄调整选择最适合之光束分配,俾能平均分配於所照区域,不致产生黑暗或特亮等现象,而影响驾驶人之视觉。

D.对汽车排烟污染灯具之问题应予考虑,以避免影响照明组件而失去应有之亮度。

E.如管理上需要,设计时得采用自动点灭器依照明需要自动开闭启用。

F.多雾地区可考虑设置浓雾侦测器,联锁自动开启照明。

2.5.2 设计规范及准则

道路照明设计应依据以下规范:

A.「路灯设计规定」-经济部(1986)

B.「交通工程手册」-第七章道路照明交通部(2004)

C.市区道路工程规划及设计规范之研究- 第十九章市区道路照明设计内政部营建署(2002)

2.5.3 设计步骤、流程及方法

设计步骤参考道路照明设计步骤流程图(图)。

(1)名词定义

A.光束(ψ)(单位:流明(Lumen)):1流明系由点光源以1烛光均等光度放射光线至1公尺等距离之半球面1平方公尺内之光量。

B.光度(I)(单位:烛光cd或cp):由点光源在一立体角内所发射出来之光束为一流明时,则该光源之光度为1烛光。

C.照度(E)(单位:勒克斯(Lux)):其最大光度之涵盖范围为0度~90度。

D.辉度(L)(单位:Nit=cd/m2):由光源或反光面上之任一点朝观测方向发射或反射之单位面积上之光度值。

路灯质量标准

路灯质量标准

路灯质量标准(试行)

第一章总则

1、为贯彻国家经委颁发的“工业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办法”全面提高路灯设计、

施工、运行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要求路灯设计、检修、安装、运行等各项工作中均应遵照执行。

3、本标准从颁发之日起试行,在执行中应不断总结经验并根据安全生产发展的

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使之逐步完善。

4、本标准与上一级规程有抵触时,应以上一级规程为准。

第二章灯具及附件

第一节普通标准

一、灯高

1、灯具安装高度,同一街道灯具安装高度必须一致(发光中心到地面高度)。

小弯灯一米灯 5-6 米普通街道长臂灯和吊灯 6.5-7.5 米快车道弧型灯不低于 8 米慢车道弧型灯不低于 6.5 米

2、特殊灯型根据设计要求安装,灯的高度在致相当于需要被照明马路的宽度。

只在一侧照明时 H≌L 在两侧照明时H≌L/2 其中, H:灯具安装高度(米) L:路宽(米)

二、灯具仰角

1、灯具仰角街道宽度及灯具的配光曲线来决定,每条街道的仰角应一致。

2、灯头可调时,应使光源中心线落在路宽的 L/3-1/2 范围内。

3、对长臂灯(或者支臂灯)灯身在安装后,灯头侧应比电杆侧仰起 100 毫米。

4、特殊灯具应根据配光曲线来决定灯具仰角。

第二节路灯灯具部份

1、灯具应坚固端正,谢绝有松动,歪邪现象。

2、灯罩应完整无损,没有破碎。

3、搪瓷灯伞锈蚀,变形者应更换。

4、灯具反光镜面失效,应更换。

5、灯具反光镜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应损坏或者变形,灯罩应加胶圈,擦试璀璨,灯口是瓷的破碎露铜时,应予调换。

6、灯具、灯身不能弯曲,各部份固定螺丝需加弹簧眼线紧好,谢绝松动。

太阳能路灯技术规范设计

太阳能路灯技术规范设计

太阳能路灯技术规范

前言

随着地球资源的日益贫乏,基础能源的投资成本日益攀高,各种安全和污染隐患可谓无处不在,太阳能作为一种“取之不尽、用

之不竭”的安全、环保新能源越来越受重视。同时,也随着太阳能

光伏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太阳能灯具产品在环保节能的双重优势,

太阳能路灯、庭院灯、草坪灯等方面的应用已经逐渐形成规模,太

阳能发电在路灯照明领域发展已经日趋完善。

经济效益

太阳能路灯安装简便,不用铺设复杂的输电线路、配电设备,

不需开挖路面、埋管工程,不消耗电能,大幅降低维护成本,使运

行成本大大减低。据推算,太阳能路灯5-7 年即可与普通路灯的总投资持平,之后则长期受益。太阳能灯具是低压产品,运行安全可靠,无安全隐患,不会因施工质量、工程改造、材料老化、供电不

正常、水电气管道的冲突等多方面因素而造成安全隐患,为市政工

程的建设直接带来明显可利用的优势。

社会效益

与当前国家提倡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

展的主旋律一致,标志着现代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民众观

念的更新和社会责任感的增强。

环境效益

太阳能路灯系统所需电能由清洁无污染的太阳能转化而来,不

采用常规公网电力,不消耗任何化石原料,没有二氧化碳、二氧化

硫的有害气体的排放,在环境危机不断加剧的今天,推广应用太阳

能等新能源发电对于节能减排、改善环境,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具有战略意义。

太阳能发电照明与传统发电照明的比较:

太阳能发电照明特点传统发电照明特点

1. 太阳光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绿色环 1. 产生噪音(发电设备);环境成本

2. 排放有害气体,产生废料,保洁净能源;

城市照明规范路灯和建筑物照明的设计要求

城市照明规范路灯和建筑物照明的设计要求

城市照明规范路灯和建筑物照明的设计要求城市照明是指通过照明设备对城市的道路、建筑物进行照明,以提

供良好的能见度和安全性。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合理设计的照明方

案对于提升城市形象和民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将介绍城市

照明规范路灯和建筑物照明的设计要求。

一、路灯的设计要求

1. 照度要求:路灯的照明效果主要通过灯具所能提供的照度来衡量。根据道路类型和使用需求的不同,照度的要求也会有所差异。一般来说,城市主干道需要较高的照度,而次干道和小巷则可以相对较低。

2. 光色要求:路灯的光色对于道路照明和行车安全等方面有着重要

影响。一般来说,道路上的照明应该偏向于白色光,这样能够提供较

好的视觉效果和颜色识别能力。

3. 照明均匀性要求:路灯的照明均匀性是指在整个照明区域内,灯

光的照射分布是否均匀。照度均匀性对于行车和行人安全非常重要,

因此在设计路灯时需要充分考虑照明均匀性的要求。

4. 节能环保要求:随着节能环保意识的增强,城市路灯设计也应相

应考虑节能因素。选择高效节能的照明设备,采用合理的照明方案,

以及对照明进行智能化管理等措施都是提高路灯照明能效的关键。

二、建筑物照明的设计要求

1. 照明目的要求:建筑物照明设计的首要目的是突出建筑物的外观特色和美感。通常根据建筑物的功能、性质和周围环境的要求来确定照明的目的,如突出形体结构、强调夜景效果等。

2. 照明效果要求:建筑物照明设计要求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照明效果,比如需要均匀照明还是局部照亮,需要使用哪种光色来呈现建筑物的特点,以及如何通过照明来产生良好的视觉冲击力等。

道路照明设计规范

道路照明设计规范

道路照明设计规范

道路照明设计规范是为了确保道路照明系统在保障交通安全和提升行车舒适度方面的有效功能,满足交通需求和美观要求的设计指南。以下是一些道路照明设计规范的要点:

1. 设计目标:道路照明系统的设计目标应包括保证夜间行车视线清晰、提高道路可见度、减少事故风险、为行人提供安全环境和增强交通管理等方面。同时,还应考虑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2. 光照度要求:根据道路的类型和用途,确定相应的照明等级和光照度要求,保证驾驶员在夜间行车中能够清晰地看到道路的线条、标志和障碍物等。通常情况下,城市道路照明等级为Ⅰ、Ⅱ、Ⅲ级,而高速公路照明等级为Ⅱ、Ⅲ级。

3. 照明布置:根据道路的功能、形态和交通状况,合理布置照明设施,包括路灯、立柱、壁灯和装饰性照明等。道路两侧的照明设施应呈对称布置,保证整个道路的照明均匀一致。

4. 路灯选择:选择合适的路灯类型和参数,包括光源种类、功率、色温和色彩指数等。通常情况下,LED路灯是最好的选择,因为LED路灯具有高效节能、长寿命和环境友好等优点。

5. 照明设施距离:确定路灯的安装高度和相互距离,以保证夜间行车时照明范围内的均匀光照,并减少路灯阴影对行车视线的影响。一般而言,城市道路路灯的安装高度应大于6米,间距应控制在30米至60米之间。高速公路的照明设施安装高度

应大于8米,间距应控制在40米至70米之间。

6. 照明设施维护:道路照明设计中应考虑到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效果的持久性。照明设施的维护应包括定期检查、更换故障设备和清洁灯具等。

太阳能路灯技术-规范

太阳能路灯技术-规范

随着地球资源的日益贫乏,基础能源的投资成本日益攀高,各种安全和污染隐患可谓无处不在,太阳能作为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安全、环保新能源越来越受重视。同时,也随着太阳能光伏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太阳能灯具产品在环保节能的双重优势,太阳能路灯、庭院灯、草坪灯等方面的应用已经逐渐形成规模,太阳能发电在路灯照明领域发展已经日益完善。

太阳能路灯安装简便,不用铺设复杂的输电路线、配电设备,不需开挖路面、埋管工程,不消耗电能,大幅降低维护成本,使运行成本大大减低。据推算,太阳能路灯 5-7 年即可与普通路灯的总投资持平,之后则长期受益。太阳能灯具是低压产品,运行安全可靠,无安全隐患,不会因施工质量、工程改造、材料老化、供电不正常、水电气管道的冲突等多方面因素而造成安全隐患,为市政工程的建设直接带来明显可利用的优势。

与当前国家提倡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旋律一致,标志着现代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民众观念的更新和社会责任感的增强。

太阳能路灯系统所需电能由清洁无污染的太阳能转化而来,不采用常规公网电力,不消耗任何化石原料,没有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的有害气体的排放,在环境危机不断加剧的今天,推广应用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对于节能减排、改善环境,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1.太阳光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绿色环保洁净能源;

2.无排放无噪音无污染,不消耗任何自然资源。1.产生噪音(发电设备);

2.排放有害气体,产生废料,污染破坏生态环境。

1. 首期建设投入资金相对较高,运行成

本很低;

太阳能路灯技术规范设计

太阳能路灯技术规范设计

太阳能路灯技术规范设计

一、引言

太阳能路灯是一种通过太阳能电池板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用于照明道路和街道的照明设备。与传统路灯相比,太阳能路灯具有环保、节能、易安装等优点。因此,太阳能路灯的技术规范设计显得尤为重要,以确保其高效稳定地运行。

二、设计标准

1.主要设计标准

-国家标准《太阳能通用技术条件》GB/T9540。

2.太阳能电池板设计标准

太阳能电池板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选用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光电转换效率不低于15%;

-电池板具有良好的防水、防尘和防紫外线性能;

-电池板支架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并具有良好的结构强度。

3.光源设计标准

-选用高效、长寿命的LED光源,颜色温度可根据道路类型和要求进行调整;

-光源亮度应满足相关标准,确保道路照明的均匀性和亮度适宜性;

-采用调光系统,根据夜间交通流量实时调整光照亮度,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功率设计标准

-根据道路类型、道路宽度、照明要求等因素确定合适的功率规格;

-太阳能电池板的输出功率应能满足光源所需的电能,并具备一定的

储能功能,以应对连续多天的阴雨天气。

5.控制系统设计标准

-采用光控和时间控制的方式,确保夜间能自动开启、白天能自动关闭;

-采用电池过充、过放保护电路,确保电池组的寿命和安全性;

-提供远程监控和故障报警系统,能及时检测和处理路灯故障。

三、设计要点

1.地理条件和环境特征的考虑

-根据实际地理条件,选择合适的太阳能电池板的安装角度和朝向,

以最大限度地接收太阳能;

-针对高温、低温、高湿度等环境特征,选用耐温、防腐蚀材料,确

保路灯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路灯设计布置规范

路灯设计布置规范

•关于路灯的安装高度应该多少才合适?

•路灯照明安装高度

为了避免眩光,可以选用漫反射灯中(d)(e)(f)、路灯的安装高度不宜小于4.5m。路灯杆间距离可为25~30m,进入弯道处的灯杆间距应适当减少。当道路宽度为A时,庭院灯的高度可按0.6A(单侧布灯)~1.2A(双侧对称布灯)选取,但不宜高于3.5m。庭院灯杆间距可为15~20m。

路灯伸出路崖宜为0.6~1m,路灯的水平线上的仰角宜为5度,路面亮度不宜低于1cd/m2。

室外照明宜在每灯杆处设置单独的短路保护。最小照度与最大照度之比,宜为1:10~1:15之间。

室外照明宜在值班室或变电室进行遥控,并在深夜可关掉部分灯光。室外照明采用三相配电时应在不同控灯方式中保持三相负荷平衡。室外停车广场灯杆的配置位置不得影响交通。

停车广场照明可采用显色性高、寿命长的光源。

高杆照明应采用轴对称配光灯具,灯具安装高度H可由下式确定:

H≥0.5R

R为被照明范围的半径,单位为m。高杆照明宜采用可升降式灯盘。

a,路灯的平面布局路灯的平面布局受到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要考虑许多的因素,这些因素又互相影响、彼此制约。诸如道路的等级、交通流量、速度、路宽、路面结构、灯具的功率、安装高度及交叉路口等条件不同则平面布局各异。

1.一般道路的布灯方式(路灯的排列方式)。当道路的宽度不超过15m时,通常采用单侧

布灯方式。

(a)单侧布灯(b)中心线布灯(c)两侧交叉布灯(d)两侧对称布灯

1-灯杆2-路灯3-钢索4-隔离带

当道路两侧有商店或橱窗照明度比较高时,可以采用中心布灯的方式。在比较宽的高速公路上或有上、下分车道时,也可以采用中心布灯的方式。如果道路两侧都有电杆,可以拉钢索,把灯具吊装在道路的中心线上方。也可以在隔离带上拉钢索布灯。道路的宽度在12~15m的二、三级公路,常采用中心线布灯。优点是照度比较均匀。缺点是灯具在道路中心维修不太方便。当路面的宽度大于15m时,而且车辆及行人比较多,又强调美观时,则可以采用两侧交错布灯或两侧对称布灯。

灯具设计规范

灯具设计规范

路灯照明

路灯照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公路交通系统的作用日趋重要,而道路隧道照明直接关系到交通流的速度和安全。本节从设计与安装施工的角度作一个简要介绍。

路灯的平面设计主要考虑照明灯具的选择、灯具的平面布局、灯具的安装高度、照度计算及绘制平面施工图等。

一、室外照明的一般要求:

1. 路灯种类

路灯照明灯具要求灯具必需能防水、防风雪、冰雹或其他机械损伤。路灯照明光源宜采用陶瓷金卤、高压钠灯、Cosmo 、节能灯等。在交通量比较大的一级公路通常采用高压钠灯。庭院照明用光源宜采用小功率高显色金属卤化物灯和节能灯。室外照明宜选用半截光型或非截光型配光灯具。由于高压钠灯发光效率高、平均寿命长、透雾性好被国际公认为道路照明用灯具的发展方向。尤其是在高速公路照明为首选灯具。常用灯具:一是控照式灯具,效率比较高。二是乳白色漫反射灯具,效率低,但是可以有效地避免眩光,没有明显的阴影,照明均匀度好,适用于公园、庭院及要求舒适的旅游场所。

路灯的形式

(a)快慢车道兼用(b)机动车和自行车兼用(c)广照灯(d)(e)(f)漫反射灯

2、.路灯照明安装高度

为了避免眩光,可以选用漫反射灯中(d)(e)(f)、路灯的安装高度不宜小于4.5m。路灯杆间距离可为25~30m,进入弯道处的灯杆间距应适当减少。当道路宽度为A时,庭院灯的高度可按0.6A(单侧布灯)~1.2A(双侧对称布灯)选取,但不宜高于3.5m。庭院灯杆间距可为15~20m。

路灯伸出路崖宜为0.6~1m,路灯的水平线上的仰角宜为5度,路面亮度不宜低于1cd/m2。室外照明宜在每灯杆处设置单独的短路保护。最小照度与最大照度之比,宜为1:10~1:15之间。

路灯国家标准

路灯国家标准

路灯国家标准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介绍和解释路灯的国家标准,为相关行业人士提供准确的指导和依据。路灯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证市民安全和提升城市美观度方面扮演着关键角色。因此,为了促进路灯的设计、安装和维护工作的规范化,特制订本标准。

2. 标准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公园和其他公共场所的路灯设计、安装和维护工作,包括路灯的选择、布局、亮度、功率等各方面的要求。

3. 主要内容

3.1 路灯种类

根据功能和形式的不同,路灯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道路照明灯:用于道路照明,包括主干道灯、辅路灯、人行步道灯等。

•城市景观灯:为城市夜景美化提供照明效果,包括

广场灯、景观灯、彩色灯等。

•公园照明灯:用于公园、花坛、草坪等场所的照明,提供安全和美化效果。

•建筑物外立面灯:用于建筑物外部的照明效果,突

出建筑物的特色和美感。

3.2 路灯的布局

路灯的布局需要根据道路等环境条件来确定,主要考虑以

下因素:

•道路种类和等级:道路的类型和等级决定了路灯的

布置密度和高度。

•路灯间距和高度:路灯的间距和高度应能够确保道

路的安全照明,同时避免光污染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视觉舒适度:路灯布局应考虑到行人和驾驶员的视

觉舒适度,避免过于刺眼或过于昏暗的照明效果。

3.3 路灯的亮度和功率

路灯的亮度和功率需要根据道路类型和使用环境来确定,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照明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的照明标准,确定路灯的

亮度等级和照明范围。

•节能要求:路灯的功率应该符合国家的节能要求,

采用高效节能的照明设备和技术。

•光污染控制:路灯的亮度需要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路灯工程方案设计及方案

路灯工程方案设计及方案

路灯工程方案设计及方案

路灯工程方案设计及设备方案

1规划设计原则及依据

1.原则

1.1道路及特殊地点应有照明设施,以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提高运输效率,防止犯罪活动。并对美化城市环境产生良好效果。

1.1.2 道路照明的设计应按照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环保、维修方便的原则进行。

1.1.3 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紧密结合城市建设和改造,前期工作准备要充分、施工组织协调措施要落实。

1.2 依据

1.2.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2006 1.2.2《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1.2.3《路灯管理与路灯技能设计、施工、维护技术标准指导手册》 2 建设规模与目标

2.1 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投资万元, **路**段、**路**段、**路**段、共条城区道路安装配套路灯,含灯具共计套。 2.2 目标

为确保城市道路照明能为各种车辆的驾驶人员以及行人创造良好的视觉环境,项目建设需达到保障交通安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方便人民生活,降低犯罪率和美化城市环境的目的。

3 技术要求

3.1 照明标准

3.1.1 道路照明分类

根据道路使用功能,城市道路照明可分为主要供机动车使用的机动车交

通道路照明和主要供非机动车与行人使用的人行道路照明两类。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应按快速路与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分为三级。本项目各条道路照明均按次干路进行设计。

3.1.2 道路照明评价指标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应以路面平均亮度(或路面平均照度)、路面亮度均匀度

和纵向均匀度(或路面照度均匀度)、眩光限制、环境比和诱导性为评价指标。

道路照明路灯施工设计规范

道路照明路灯施工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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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 2 术语„„„„„„„„„„„„„„„„„„„„„„„„„„„„„„„„„„„„„„„„„2 3 照明标准„„„„„„„„„„„„„„„„„„„„„„„„„„„„„„„„„„„„„„„7 3.1 道路照明分类„„„„„„„„„„„„„„„„„„„„„„„„„„„„„„„„„„„ 7 3.2 道路照明评价指标„„„„„„„„„„„„„„„„„„„„„„„„„„„„„„„„„ 7 3.3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标准值„„„„„„„„„„„„„„„„„„„„„„„„„„„„„ 7 3.4 交会区照明标准值„„„„„„„„„„„„„„„„„„„„„„„„„„„„„„„„„ 8 3.5 人行道路照明标准值„„„„„„„„„„„„„„„„„„„„„„„„„„„„„„„„ 9 4 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11 4.1 光源选择„„„„„„„„„„„„„„„„„„„„„„„„„„„„„„„„„„„„„ 11 4.2 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 11 5 照明方式和设计要求„„„„„„„„„„„„„„„„„„„„„„„„„„„„„„„„„„13 5.1 照明方式„„„„„„„„„„„„„„„„„„„„„„„„„„„„„„„„„„„„„ 13 5.2 道路及其相连的特殊场所照明设计要求„„„„„„„„„„„„„„„„„„„„„„„„ 15 5.3 道路两侧设置非功能性照明时的设计要求„„„„„„„„„„„„„„„„„„„„„„„ 21 6 照明供电和控制„„„„„„„„„„„„„„„„„„„„„„„„„„„„„„„„„„„„22 6.1 照明供电„„„„„„„„„„„„„„„„„„„„„„„„„„„„„„„„„„„„„ 22 6.2 照明控制„„„„„„„„„„„„„„„„„„„„„„„„„„„„„„„„„„„„„ 23 7 节能标准和措施„„„„„„„„„„„„„„„„„„„„„„„„„„„„„„„„„„„„24 7.1 节能标准„„„„„„„„„„„„„„„„„„„„„„„„„„„„„„„„„„„„„ 24 7.2 节能措施„„„„„„„„„„„„„„„„„„„„„„„„„„„„„„„„„„„„„ 25 附录 A 路面亮度系数和简化亮度系数表„„„„„„„„„„„„„„„„„„„„„„„„„„26 附录 B 维护系数„„„„„„„„„„„„„„„„„„„„„„„„„„„„„„„„„„„„32 本标准用词说明„„„„„„„„„„„„„„„„„„„„„„„„„„„„„„„„„„„„„33 附:条文说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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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确保城市道路照明能为车辆驾驶人员以及行人创造良好的视看环境,达到保障交通安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方便人民生活,防止犯罪活动和美化城市环境的效果,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道路及与道路相联系的特殊场所的照明设计,不适用于隧道照明的设计。

第1.0.3条道路照明的设计原则是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省能源,维修方便。

第1.0.4条道路照明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或规范。

第二章照明标准

第2.0.1条城市道路照明标准,按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以及居住区道路分为五级。

道路照明标准表2.0.3

注:①表中所列的平均照度仅适用于沥青路面,若系水泥混凝土路面,其平均照度值可相应降低20~30%。

②表中各项数值仅适用于干燥路面。

第2.0.2条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的照明应满足平均亮度(或照度)、亮度(或照度)均匀度、眩光限制和诱导性四项评价指标。主要供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居住区道路应满足平均照度单项评价指标。

第2.0.3条各级道路照明标准见表2.0.3。

第2.0.4条三幅路、四幅路的非机动车道的平均照度值宜为相邻机动车道的1/2。

第2.0.5条第2.0.3条和第2.0.4条规定的平均亮度(或照度)值均为维持值,新安装光源、灯具的道路,其路面的初始亮度(或照度)值应相应提高30~50%。

第2.0.6条选定道路照明标准时,要考虑城市的性质和规模,一般中小城市可视其道路类型采用相应低1级的标准。

第三章光源和灯具的选择

第一节光源的选择

第3.1.1条道路照明应采用高光效气体放电灯,不应采用白炽灯。

第3.1.2条选择光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快速路和对颜色识别要求不高的市郊道路宜采用低压钠灯或高压钠灯;

二、主干路和次干路宜采用高压钠灯;

三、支路和居住区道路,宜采用小功率高压钠灯或小功率高压汞灯;

四、市中心、商业中心等个别对颜色识别要求较高的街道必要时可采用金属卤化物灯或中显色型、高显色型高压钠灯。

第二节灯具的选择

第3.2.1条机动车道应采用功能性灯具。

一、快速路、主干路必须采用截光型、半截光型灯具;

二、次干路应采用半截光型灯具;

三、支路宜采用半截光型灯具。

第3.2.2条禁止机动车通行的商业街道,居住区道路,人行地道,人行天桥以及有必要单独设灯的非机动车道宜采用装饰性和功能性结合得好的灯具或具有较高机械强度的装饰性灯具。

第3.2.3条采用高杆照明时,宜选用光束比较集中的泛光灯。

第3.2.4条照明标准高、环境污染严重、维护困难的道路和场所宜采用防尘防水级别较高的灯具。

第3.2.5条空气中酸碱等腐蚀性气体含量高的地区或场所宜采用耐腐蚀性能好的灯具。

第3.2.6条发生强烈振动的场所宜采用带减振措施的灯具。

第四章照明设计

第一节照明方式

第4.1.1条道路及与其有关的特殊场所的照明方式分常规照明和高杆照明两种。

第4.1.2条常规照明有单侧布置、双侧交错布置、双侧对称布置、横向悬索布置和中心对称布置五种基本布灯方式(见图4.1.2)。

图4.1.2 常规照明灯具布置的五种基本形式

(1)单侧布置;(2)双侧交错布置;(3)双侧对称布置;(4)横向悬索布置;(5)中心对称布置

一、采用常规照明方式时,灯具的配光类型、布灯方式、安装高度和间距应满足表4.1.2的规定;

二、灯具的悬挑长度不宜超过安装高度的1/4,灯具的仰角不宜超过15°。

第4.1.3条采用高杆照明方式时应合理选择灯杆灯架的结构形式、灯具及其配置方式,确定灯杆安装位置、高度和间距以及灯具最大光强的投射方向,并处理好功能性和装饰性两者的关系。

一、高杆灯从结构上来分,有固定式和升降式两种,宜根据条件来选择;

灯具的配光类型、布灯方式与安装高度、间距的关系表4.1.2

灯具配光类型截光型半截光型非截光型

注:Weff为路面有效宽度(m)

二、灯具的配置方式有平面对称,径向对称和非对称三种。宽阔道路宜采用平面对称配置方式,广场和道路布置紧凑的立体交叉宜采用径向对称配置方式;多层大型立体交叉或道路分布很广、很分散的立体交叉宜采用非对称配置方式;

三、灯杆不得设在危险地点或维护时会严重妨碍交通的地方;

四、采用普通截光型路灯按平面对称式配置灯具的高杆灯,其间距和高度之比以3∶1为宜,不应超过4∶1。采用泛光灯按径向对称式配置灯具的高杆灯,其间距和高度之比以4∶1为宜,不应超过5∶1,采用泛光灯按非对称式配置灯具的高杆灯,间距和高度之比可适当放宽些;

五、灯具的最大光强方向和垂线夹角不宜超过65°;

六、市区设置的高杆灯应在满足照明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力求作到与环境协调。

第二节道路及与其联接的特殊场所照明设计原则

第4.2.1条一般道路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采用常规照明方式;

二、在树木多、遮光严重的道路或楼群区难于安装灯杆的狭窄街道可采用横向悬索布置方式;

三、采用常规照明方式时,各种几何参数及其间的关系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要求;

四、路面宽阔的快速路、主干路必要时可采用高杆照明,并应符合本标准4.1.3条的要求

第4.2.2条平面交叉路口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平面交叉路口的照明水平应高于通向路口的每一条道路的照明水平,并应有充足的环境照明;

二、交叉路口可采用与交叉道路光色不同的光源、外形不同的灯具、不同的安装高度或不同的布灯方式;

三、十字形交叉路口的照明可视交叉道路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单侧布置,交错布置或对称布置等布灯方式。大型交叉路口必要时可另行安装附加灯杆、灯具。有较大的交通岛时可在岛上设灯,有条件时也可采用高杆照明;

四、T形交叉路口应在道路尽端设灯(见图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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