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讲_消费税法(2)
消费税法_
•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等在零售环节征收 消费税:
• (1)纳税人从事零售业务(含以旧换新)的,在零售时 纳税;
• (2)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 奖励等方面的,在移送时纳税;
• (3)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在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 4.批发环节 •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计征
(1)一般规定
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 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 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 的价外收费。其他价外收费,无论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收入, 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1) 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代垫 运费:一是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二是纳税人 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1)一般规定 (2)组成计税价格
(1)一般规定
• 等于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即纳税人当月 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无销售或当月未 完结,则应按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作为 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上述“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是指纳税人或代收代缴义务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 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的, 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果销 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或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加 权平均计算)
消费税法
2023年5月6日星期六
内容提要
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税款计算 消费税纳税申报 消费税出口退税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的性质
税法考试习题放基础培训讲义-第06讲_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3)
第一节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一、征税范围的框架(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1.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1)关于罚没物品征免增值税问题: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的具备拍卖条件、不具备拍卖条件以及属于专营的财物,取得的收入如数上缴财政,不予征税。
购入方再销售的照章纳税。
(2)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3)根据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4)航空运输企业已售票但未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按照航空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5)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营改增》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6)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
(7)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8)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税。
(9)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
(10)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征收增值税。
(11)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单用途卡”)业务:①售卡方(售卡):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②售卡方(收佣):因发行或者销售单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③销售方(提供服务):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④销售方(结算):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消费税法》PPT课件
卷烟、白酒实行复合计税
❖ 兼营不同税率
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销售数量,分别计税。否则从高适用税率。
❖ 酒类产品以原料确定使用子目及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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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销售数量的确定 ❖ 升与吨的换算 ❖ 962、988、1176;1388、 ❖ 黄酒、啤酒、柴油、汽油。
❖ 组成计税价格
=50000×(1+5%)/(1-30%)
=75000(元)
❖ 应纳消费税=75000×30%=2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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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4】
❖ 某炼油厂生产无铅汽油5000吨,其中厂内汽 车用油200吨,本月无其他销售。计算该炼油 厂应缴纳的消费税。
❖ 以移送使用数量为销售数量,汽油计量单位 的换算标准 l吨=1388升,无铅汽油的税额为1 元/升
❖ 应纳消费税=[90+11.7/(1+17﹪)]×30﹪ =30(万元)2021/4/26 Nhomakorabea14
❖ 视同销售
可比价
(但以物易物、投资入股和抵债,以最高销 售价格为销售额)
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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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3】
❖ 某化妆品厂为一般纳税人,特制一批化妆品 分给职工。此种产品该化妆品厂无市场销售 价格。该化妆品成本为50000元。请计算该化 妆品厂应缴纳的消费税。(化妆品的成本利 润率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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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
❖ 某啤酒厂当月销售啤酒296400升,每吨啤酒 出厂价格为2500元(不含增值税),单位税 额为220元/吨。请计算该啤酒厂当月应纳的 消费税。
税法考试习题放无基础班-第6讲_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消费税学习框架一、消费税税目【例题1·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是()。
A.超市零售白酒B.汽车厂销售自产电动汽车C.地板厂销售自产实木地板D.百货公司零售高档化妆品【例题1·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实行从量定额计征【例题1·单选题】甲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1月销售自产实木地板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10.2万元。
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
甲地板厂当月该业务应缴纳消费税是()万元。
A.4.75【案例】某啤酒厂本月生产啤酒100吨,将其中20吨对外销售;已知,该啤酒的消费税税额为250元/吨。
该啤酒厂应纳消费税=250×20=5000(元)。
(四)复合计征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案例】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1月份销售自己生产的粮食白酒15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100万元,另外向购买方收取优质费34.8万元。
已知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
【问题1】该酒厂11月份应纳消费税为多少?【答案】应纳消费税=[(100+34.8÷1.16)×10000×20%+15×2000×0.5]÷10000=27.5(万元)。
【公式推导】【提示】关于组成计税价格中/(1-消费税比例税率)的理解1.从价计征的理解2.复合计征的理解【例题·单选题】2017年10月位于市区的甲公司向税务机关实际缴纳增值税70000元、消费税50000元、企业所得税70000元。
计算甲公司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元。
A.13300B.7700C.5600D.8400【答案】D【解析】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包括企业所得税,甲公司位于市区,故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
则甲公司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70000+50000)×7%=8400(元)。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消费税法律制度 (2)
1、题干: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进口时从量计征消费税的是()A、红酒B、啤酒C、摄像机D、摩托车答案:B解析:啤酒进口时从量计征消费税,选项B正确,选项A从价计征,选项D从价计征,选项C不征消费税。
2、题干:某卷烟生产企业,某月初库存外购应税烟丝金额20万元,当月又外购应税烟丝金额50万元(不含增值税),月末库存烟丝金额10万元,其余被当月生产卷烟领用。
已知:烟丝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则卷烟厂当月准许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万元。
A、15B、18C、6D、3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计算。
当期准许扣除的外购烟丝买价=20+50-10=60(万元),当月准许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缴纳的消费税税额=60×30%=18(万元)。
3、题干: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A、汽车厂销售雪地车B、手表厂销售高档手表C、珠宝店销售珍珠项链D、商场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1)雪地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因此选项A不正确。
(2)高档手表应缴纳消费税,选项B正确。
(3)珍珠项链和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应税消费品,但只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一次消费税,在批发零售环节不征;因此选项CD不正确。
4、题干: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可以扣除的是()A、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小汽车为原料生产的小汽车B、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高档化妆品C、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金银首饰D、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白酒为原料生产的白酒答案:B解析:(1)选项AD:“酒”“小汽车”“高档手表”和“游艇”等税目不涉及抵扣的问题。
(2)选项C:纳税人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宝、玉石原料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cpa注会税法消费税法讲义
第三章消费税法【解析】应税消费品一般是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但是对于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和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例题2·多选题】下列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有()。
A.翡翠手镯B.钻石及钻石饰品C.镀金首饰D.18K金镶嵌首饰【答案】BD【解析】金银首饰(含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但不含包金、镀金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在生产销售环节纳税。
【例题3·单选题】某经批准具有经营金银首饰资质的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向消费者个人零售金银首饰取得含税收入58950元,零售金银镶嵌首饰取得含税收入35780元,零售镀金首饰取得含税收入32898元,零售包金首饰取得含税收入12378元,另取得首饰修理清洗收入780元。
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为()元。
(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为5%)A.4083.19B.6034.74C.4116.81D.0【答案】A【解析】该商业企业应纳消费税=(58950+35780)÷(1+16%)×5%=4083.19(元);首饰的修理清洗收入不缴纳消费税,包金、镀金首饰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
【例题4·单选题】根据消费税现行规定,以下批发环节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A.批发烟丝B.批发烟叶C.批发卷烟D.批发雪茄烟【答案】C【解析】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复合税。
【例题5·单选题】下列关于卷烟消费税政策,说法正确的是()。
A.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量税B.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均按其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消费税C.从事卷烟批发的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D.卷烟批发企业在计算卷烟批发环节应纳消费税时准予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答案】C【解析】选项A: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复合税;选项B:在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均按其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和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选项D:卷烟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生产环节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消费税法培训
批发环节: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要素 纳税人 计税依据 税额计算 纳税地点
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关注的问题: (1)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
纳税。(2)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按其销售额(不含增值 税)征收5%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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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同时征收增 值税和消费税的是( )。 A.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 B.零售环节销售的金基合金首饰 C.生产环节销售的普通护肤护发品 D.进口环节取得外国政府捐赠的小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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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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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税目和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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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目
消费税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生产、委托加 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从消费税的征收目的 出发,目前应税消费品被定为14类货物,即 消费税有14个税目。
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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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鞭炮、焰火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线引线,不按本税 目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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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成品油
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 油、润滑油、燃料油7个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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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汽车轮胎
包括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 动车上的内、外轮胎。
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 的专用轮胎。自2001年1月1日起,子午线轮 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
需要征收增值税,两者计税依据是一致的。
7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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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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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 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 人。
2024注会税法精讲笔记
2024注会税法精讲笔记一、税法总论。
1. 税法概念。
- 税收与税法的定义。
- 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税法的功能(财政收入功能、经济调节功能等)2. 税法原则。
- 税法基本原则。
- 税收法定原则(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税收效率原则(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实质课税原则。
- 税法适用原则。
- 法律优位原则(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3. 税法要素。
- 总则(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等)- 纳税义务人(自然人和法人等)- 征税对象(区分不同税种的标志)- 税目(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 税率。
- 比例税率(如增值税基本税率)- 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如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超率累进税率如土地增值税)- 定额税率(如车船税)- 纳税环节(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纳税)- 纳税期限(按日、月、季、年等)- 纳税地点(机构所在地、销售地等)- 减税免税(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税额式减免)- 罚则(对违反税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附则(解释权、生效时间等)4. 税收立法与我国税法体系。
- 税收立法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税收法律)- 国务院(制定税收行政法规)-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税收法规,仅限部分地区)-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税收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制定税收地方规章)-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 税收实体法体系(按征税对象分类,如商品和劳务税类、所得税类等)5. 税收执法。
- 税务机构设置(国家税务总局及各级税务机关)- 税收征管范围划分(国税、地税征管范围,目前国地税合并后的调整情况)- 税收收入划分(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划分)6. 税务权利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消费税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台的一部关于消费税管理情况的法律。
消费税是政府为向消费者收取货物及服务收入的一种收入,它可以作为新的政府财政收入,也可以作为政府调节消费行为的重要政策工具。
通过消费税的征收,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完善税制体系,改善国家财政状况,调剂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平衡,提升社会团结力量。
二、消费税法的内容1、消费税法包括消费税的征收、认定和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税务稽查机关的设置、消费税的使用和税款的退还、有关行政处罚等。
2、消费税法规定了消费税的认定标准、计征方式以及计算公式,并针对消费税的征收,对货物的销售经营者和提供优惠政策者加以规定,以保证征税公平、公正和合理,防止消费税出现滥用现象。
3、消费税法规定,消费税应由国家管理部门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实施征收,但政府可以根据经济状况的变化对消费税的实施有一定的灵活性。
另外,消费税法还规定,地方政府可以将消费税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补贴等,起到改善当地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作用。
三、消费税法的作用1、消费税法能够有效促进消费。
通过消费税法,可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灵活调整消费税税率,对购买、使用、消费等行为推行鼓励优惠政策,促进消费,提高中国居民消费水平,改善社会经济状况,避免消费抛锚现象的发生。
2、消费税法能够有效增加政府收入。
消费税是政府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消费税法能够更好地调节消费行为,使政府收入增加,拓宽政府财政收入来源,为政府支出提供保障,增强国家经济发展力度,促进国家稳定发展。
3、消费税法有利于提升社会团结力量。
消费税还可以用于国家社会保险和基本公共服务,从而为社会提供更加均衡的发展机会,加强社会团结力量,消除社会不公正现象,加强国家财政实力,确保稳定发展,提高社会公平感。
四、消费税法的实施在消费税法的实施过程中,国家税务管理机构应当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消费税法,严格按照定价、征收、缴纳和使用等程序进行消费税征收,进行精确稽查,严格执行各项税制落实机制,加强消费税的实施,及时发现税收违法行为,做好消费税的管理,最大程度保证消费税的正常征缴,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税法消费税》课件
根据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 销售数量确定。
实际收取价款
根据纳税人实际收取的价款确 定。
海关核定的完税价格
根据海关核定的完税价格确定 。
消费税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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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税率
根据应税消费品的种类和 税目,采用固定的比例税 率。
累进税率
根据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收 入或销售数量,采用累进 税率。
复合税率
根据应税消费品的种类和 税目,采用固定比例税率 和累进税率相结合的复合 税率。
纳税义务人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准确记录应税消费品的生产、销售和纳税 情况。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纳税人应当缴 纳消费税的时间点。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有助于确保 税收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防止税收流 失。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通常为纳税人销售 应税消费品并收取货款的当天,但也 有一些特殊情况,如赊销、分期收款 等。
特定纳税人减免
特定纳税人减免是指针对某些特定纳税人,如残疾人士、老 年人、下岗职工等,可以享受消费税减免的优惠政策。
这种减免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促进 社会公平和稳定。
其他减免规定
其他减免规定是指除了特定消费品减免和特定纳税人减免之外的其他减免政策。 这些政策通常是为了鼓励某些特定的消费行为或投资活动,如购买节能环保产品 、购买新能源汽车等。
这些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发展,推动 经济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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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酒厂消费税的计算
总结词
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
详细描述
某酒厂主要生产各种酒类产品,并对外销售。根据《税法消费税》的规定,酒类产品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在 生产销售酒类产品时,该酒厂需要根据产品的销售数量和相应的消费税税率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并按时缴 纳。
税法考试容易错题集-第10讲_消费税法(2)
单项选择题1.某化妆品厂受托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成本30000元,该厂收取加工费10000元.代垫辅助材料款5000元,该厂该批同类高档化妆品销售价格为50000元。
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元。
(以上款项均不含增值税,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A.7058.82B.7500C.8294.12D.8338.24【答案】B【解析】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50000×15%=7500(元)。
【知识点】委托加工环节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难易度】易2.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9年3月,该企业进口220辆小汽车,每辆小汽车关税完税价格为12万元。
该企业进口该批小汽车应纳消费税税额()万元。
(已知小汽车关税税率为110%,消费税税率为5%)A.251.96B.291.79C.391.79D.456.56【答案】B【解析】(1)关税税额=12×220×110%=2904(万元);(2)组成计税价格=(12×220+2904)/(1-5%)= 5835.79(万元);(3)应纳消费税税额=5835.79×5%= 291.79(万元)。
【知识点】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难易度】易3.某烟草批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向零售商批发A牌卷烟5000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250万元;向零售商批发B牌卷烟2000条,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含税销售额88.92万元;同时向卷烟批发公司销售B牌卷烟300条,取得含税收入20.358万元;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5.598万元。
该烟草批发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合计为()万元。
A.42.78B.48.78C.56.1D.69.95【答案】C【解析】应缴纳的增值税=250×16%+88.92/(1+16%)×16%+20.358/(1+16%)×16%-35.598=19.47(万元)应缴纳的消费税=[5000×1+2500000×11%+2000×1+889200/(1+16%)×11%]/10000=36.63(万元)该烟草批发公司当月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19.47+ 36.63=56.1(万元)。
消费税法律制度、关税-习题答案与解析 (2)
第四章消费税法律制度及第六章关税等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A.汽车轮胎B.食用酒精C.铂金首饰D.体育上用的发令纸【答案】C【解析】选项ABD均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2.下列应税消费品中,适用定额税率征收消费税的是()。
A.高档化妆品B.金银首饰C.卷烟D.成品油【答案】D【解析】啤酒、黄酒、成品油的消费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适用定额税率。
3.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消费税的是()。
A.用于无偿赠送的应税消费品B.用于集体福利的应税消费品C.用于换取生产资料的应税消费品D.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应税消费品【答案】C【解析】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4.2018年10月甲公司进口一批小汽车,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00万元,缴纳关税20万元,已知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25%,甲公司当月进口小汽车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100+20)×25%=30(万元)B.(100+20)÷(1-25%)×25%=40(万元)C.100×25%=25(万元)D.100÷(1-25%)×25%=33.33(万元)【答案】B【解析】甲公司应纳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100+20)÷(1-25%)×25%=40(万元)。
5.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经营行为中,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额不准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的是()。
A.以外购已税小汽车生产小汽车B.以外购已税烟丝生产卷烟C.以外购已税杆头生产高尔夫球杆D.以外购已税石脑油生产成品油【答案】A【解析】已税“小汽车”用于连续生产的,不涉及消费税抵扣的问题。
消费税法习题答案与解析(2)
第三章消费税法习题答案与解析【例题1】下列关于消费税特点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B.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C.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D税负具有可转嫁性【答案】ABCD【解析】我国消费税的特点是: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平均税负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税负具有转嫁性。
【例题2】下列单位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的单位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C.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D.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答案】ABC【例题3】下列行为应缴纳消费税的有( )。
A.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B.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集体福利C.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后销售的D.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直接销售的【答案】ABC【解析】选项AB属于视同销售行为缴纳消费税;选项C在出厂环节计算缴纳消费税;选项D 直接销售时不必再缴纳消费税。
【例题4】下列环节既征消费税又征增值税的有( )。
A.卷烟的批发环节B.金银首饰的生产和零售环节C.化妆品的生产和零售环节D.某商场销售粮食白酒【答案】A【解析】金银首饰(含铂金首饰)的生产环节不征消费税,只是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化妆品的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商场销售粮食白酒不征收消费税。
【例题5】乙商场零售金银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10.53万元,其中包括以旧换新首饰的含税销售额5.85万元。
在以旧换新业务中,旧首饰作价的含税金额为3.51万元,乙商场实际收取的含税金额为2.34万元。
计算:乙商场零售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不考虑进项税)。
【答案】应纳消费税=(10.53-5.85)÷1.17×5%+2.34÷1.17×5%=0.3(万元)应纳增值税=(10.53-5.85)÷1.17×17%+2.34÷1.17×17%=1.02(万元)【例题6】既有自产卷烟,同时又委托联营企业加工与自产卷烟牌号、规格相同卷烟的工业企业(以下简称卷烟回购企业),从联营企业购进后再直接销售的卷烟,其不再征收消费税的条件有()。
《中国税制消费税》课件
03 消费税的税率
税率概述
税率是税收制度的核心要素之一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
。
消费税税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消 费者的购买行为和企业的发展方
向。
消费税税率的设计应遵循公平、 合理、有效的原则,既要保障国 家财政收入,又要促进经济社会
的可持续发展。
税率的种类与计算方法
比例税率:按课税对象的一定比例征 收,如增值税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按 3%的税率征收。
04 消费税的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概述
税收优惠是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的税收 减免、照顾和鼓励的政策措施。
消费税的税收优惠是国家为了调节消费行为、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保护环境而制定的一系列 税收优惠政策。
消费税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减征、免征、抵免、退税等形式,具体政策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 制定并公布。
04
改革将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推动产业结构 和能源结构的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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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进税率:根据课税对象数额大小不 同,分档设置不同税率,如个人所得 税中的超额累进税率。
定额税率:按课税对象的单位数量或 价值征收固定税额,如车船税按车辆 类型和排量征收固定税额。
消费税的税率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从价 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方式,具体计算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或销售 量)×税率。
税率的调整与变化
税收优惠的具体内容
01
02
03
04
对某些特定消费品,如节能环 保产品、新能源汽车等,实行
消费税减征或免征政策。
对某些特定行业,如高新技术 产业、小微企业等,实行消费
税税收抵免或退税政策。
消费税法讲解
消费税法讲解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第三章消费税法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了解)第二节税目及税率(熟悉)一、征税范围(税目)--有11个税目。
二、税率--两种税率形式:(1)比例税率:(2)定额税率:啤酒、黄酒、汽油、柴油。
(3)自2001年5月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2001年6月对卷烟三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
第三节应纳税额计算(掌握)三种计税方法计税公式1.从价定率计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2.从量定额计税(啤酒、黄酒、汽油、柴油)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3.复合计税(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卷烟)应纳税额 =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一、计税销售额规定:1.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全部价款中包含消费税税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额;价外费用的内容与增值税规定相同。
2.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例题1】一位客户向某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定购自用汽车一辆,支付货款(含税)250800元,另付设计、改装费30000元。
该辆汽车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为()。
元元元元【答案】B二、销售数量规定为: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计算方法【例题2】某酒厂2002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以外购粮食白酒和自产糠麸白酒勾兑的散装白酒1吨并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万元,货款已收到。
计算应纳消费税。
【答案】对外购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和生产的白酒,按粮食白酒税率征税从量计征的消费税=1×2000×=1000元=(万元)[注:1吨=1000公斤=2000斤]从价计征的消费税=×25%=(万元)四、计税依据特殊规定(关注客观题)五、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税法规定对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消 费 税
八、小汽车 1.乘用车 :气缸容量(排气量)在1.0升以下≈4.0升以上 1%≈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 5%
3.超豪华小汽车(指零售价130万以上的小汽车) 10%(仅限于零售环节)
包括高尔夫球、球杆、球包(袋)、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九把、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委托消加费工税,的是征指税由对委象托方提供原料
消费税是对某些消费品所征和收主的要一材种料,税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
对
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生产行为。
在中国境内销售、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就销售、委托加工、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流转额
所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1. 消费税的纳税人:境内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应税 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一、我国目前关于消费税的主要法律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分别制订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 2019年12月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
二、消费税的概念
依据《消费税税目及税率表》,消费税共有从价计税、从量 计税、复合计税三种计税方式。 不包括增值税。
计税法 税目
从价计税 大部分
从量计税 黄酒、啤酒、成品油
复合计税 卷烟和白酒
应纳税额 =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销售额×比例税率
某女生花2260元(含增值税260元)在某商店购买了一条金项 链,问:该条金项链含有多少消费税?已知金项链适用的消费税 率为5%。
乙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 (3)批发卷烟 11%加0.005元/支
税法 第三章-消费税法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办法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其组成计税
价格公式中应含从量征收的消费税。
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 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 饰品。 (五)批发卷烟环节
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自2009年5 月1日起,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自 2015年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 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含义 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
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 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我国消费税的特点 (一)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三)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 (四)税率税额的差别性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 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 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 纳税义务人。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起运 地或所在地在中国境内。
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五个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批发。
(一)生产应税消费税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从价定率计税、从量定额计税以及复合计税这3种计
税方法是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的基本方法,在实际的计算 中,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
第06讲_消费税法(2)
三、本章重要考点示例考点9:进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计算这是考生必须掌握的知识点,在每年CPA考试中,都会对进口货物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混合出题。
【例题】某公司进口一批粮食白酒共10000瓶,每瓶500克,关税完税价格20万元,关税率10%,计算其进口环节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200000+200000×10%+10000×0.5)÷(1-20%)=281250(元)应纳消费税=10000×0.5+281250×20%=61250(元)。
【例题1•单选题】某进出口公司从境外进口卷烟5万条,支付买价340万元,运输费用15万元,保险费用5万元,关税完税价格360万元,假定关税税率为50%,该公司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2014年)A.305.44B.308.44C.691.20D.694.09【答案】D【解析】先计算每标准条进口卷烟组成计税价格,确定该批卷烟适用的比例税率。
按照规定,查找税率时先用36%的税率估算第一次组价。
组成价格=(360+360×50%+0.6×5)/(1-36%)÷5=169.69(元)>70元,适用比例税率为56%;之后按照适用税率做第二次组价并计算该公司应缴纳消费税=(360+360×50%+0.6×5)/(1-56%)×56%+0.6×5=694.09(万元)。
【例题2•单选题】某葡萄酒生产企业2019年6月进口葡萄酒1000桶,到岸价格80万元,关税率14%,当期领用600桶分装成瓶装葡萄酒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70万元,另收取葡萄酒包装物押金5万元,该企业当期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为()。
A.0.56万元B.0.94万元C.5.98万元D.6.41元【答案】A【解析】进口葡萄酒应纳消费税=80×(1+14%)/(1-10%)×10%=10.13(万元)向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70+5)/(1+13%)×10%-10.13×600/1000=6.64-6.08=0.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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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消费税法【知识点四】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3】零售环节——金银铂钻、超豪华小汽车【例题1·单选题】某经批准具有经营金银首饰资质的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2月向消费者个人零售金银首饰取得含税收入58950元,零售金银镶嵌首饰取得含税收入35780元,零售镀金首饰取得含税收入32898元,零售包金首饰取得含税收入12378元,另取得首饰修理清洗收入780元。
该商业企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为()元。
(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为5%)A.4191.59B.5983.16C.4081.62D.0【答案】A【解析】该商业企业应纳消费税=(58950+35780)÷(1+13%)×5%=4191.59(元);金银首饰的修理清洗收入不缴纳消费税;包金、镀金首饰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
【例题2·单选题】2020年5月,某金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纯金项链1条,新项链对外零售价格6000元,旧项链作价4000元,从消费者手中收取新旧差价款2000元。
该金店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是()。
A.300元B.265.49元C.88.50元D.200元【答案】C【解析】该金店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2000÷(1+13%)×5%=88.50(元)。
【例题3·单选题】某汽车经销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0年3月,将一辆高档小轿车销售给某上市公司的高管,销售价格为160万元(含增值税)。
已知生产环节消费税税率40%,该经销商应纳消费税税额是()万元。
A.0B.68.97C.14.16D.16【答案】C【解析】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该经销商应纳消费税税额=160÷(1+13%)×10%=14.16(万元)。
【考点4】委托加工环节(委托加工的界定、代收代缴、外购农产品加工成应税消费品、加工收回的处理)【例题1·单选题】甲地板厂生产实木地板,2020年1月受乙地板厂的委托加工一批实木地板,双方约定由甲厂提供素板,乙厂支付加工费,甲厂当月将加工完毕的实木地板交付给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材料费金额35万元、加工费6万元,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
(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对于上述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厂应按委托加工代收代缴消费税B.甲厂应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C.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由乙厂补缴消费税D.甲厂既可以按委托加工代收代缴消费税也可以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答案】B【解析】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纳税。
【例题2·单选题】某首饰商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为个人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商城提供原料含税金额20万元,该个人支付含税加工费1.5万元(商城无同类首饰销售价格),金银首饰零售环节消费税税率5%,成本利润率6%,商城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是()万元。
A.1.13B.1.06C.1.08D.1.2【答案】B【解析】原材料是由商城提供的,因此不属于委托加工,应按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纳税。
应纳消费税=(20+1.5)÷(1+13%)×(1+6%)÷(1-5%)×5%=1.06(万元)。
【例题3·单选题】甲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受乙企业委托加工20吨白酒,双方约定由乙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为3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价税合计金额8万元,甲酒厂同类产品不含增值税的售价为2.75万元/吨。
则甲酒厂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万元。
(已知白酒的成本利润率为10%,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
A.3B.13C.11.77D.11.27【答案】B【解析】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首先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甲酒厂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75×20×20%+20×2000×0.5/10000=13(万元)。
【例题4·单选题】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张某委托本地个体户王某加工实木地板。
张某已将实木地板收回并销售,但未入账,也不能出示消费税完税证明。
下列关于税务机关征管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要求张某补缴税款B.要求王某补缴税款C.应对张某处以未缴纳消费税额的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D.应对王某处以未代收代缴消费税额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答案】A【解析】委托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须在收回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例题5·单选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从一般纳税人处外购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58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支付给运输企业的运费,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1.1万元;支付加工费,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5万元。
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价格,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
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A.2.62万元B.2.67万元C.2.89万元D.2.99万元【答案】D【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本题支付的运费应计入材料成本中,作为材料成本的一部分在计算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的时候加上。
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8÷(1+13%)+5÷(1+13%)+1.1]/(1-5%)×5%=2.99(万元)。
【例题6·单选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向农民收购一批芦荟,向农民支付收购价款80万元;将该批芦荟运往乙加工厂委托其加工成高档化妆品,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12万元。
支付给运输企业的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1.1万元。
假定乙加工厂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价格,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
乙加工厂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A.16.43万元B.14.76万元C.14.58万元D.16.17万元【答案】B【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本题支付的运费应计入材料成本中,作为材料成本的一部分在计算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的时候加上。
乙加工厂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0×90%+1.1÷(1+9%)+12÷(1+13%)]/(1-15%)×15%=14.76(万元)。
【例题7·单选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向农民收购一批烟叶,向农民支付收购价款50万元并开具收购发票,同时支付了价外补贴10万元;将该批烟叶运往乙加工厂(一般纳税人)委托其加工烟丝,取得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含税运费1.09万元,支付含税加工费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假定乙加工厂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价格,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
乙加工厂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A.22.62万元B.21.67万元C.29.71万元D.21.24万元【答案】C【解析】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本题支付的运费应计入材料成本中但应当剔除增值税。
加工费也应当不含增值税。
乙加工厂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10)+50×(1+10%)×20%]×90%+1.09÷(1+9%)+5÷(1+13%)}/(1-30%)×30%=29.71(万元)。
【例题8·多选题】某生产企业委托某工业企业加工消费税应税货物一批,加工完成收回货物时,受托方按规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下列对该批货物的税务处理方法正确的有()。
A.生产企业将该批货物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对外销售的,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B.生产企业将该批货物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对外销售的,不征收消费税C.生产企业将该批货物用于对外销售的,不征收消费税D.生产企业将该批货物用于对外销售的,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答案】AB【解析】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用于对外销售,要看其对外销售价格是否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从而判断是否征收消费税。
【例题9·单选题】甲礼花厂2020年3月委托乙厂加工一批焰火,甲厂提供原材料的成本为37.5万元,支付乙厂加工费5万元(不含增值税),当月缴付完毕。
甲厂将加工收回的焰火的60%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的销售额38万元,将其余的40%用于连续生产A型焰火并在当月将其80%以分期收款的方式对外销售,合同约定不含税销售额36万元,本月收取货款的70%,余额在下月付清,当月对方未支付货款。
甲厂另将剩余的20%A 型焰火赠送给客户。
则甲厂当月上述行为应缴纳的消费税合计是()万元。
已知焰火消费税税率为15%。
A.2.13万元B.1.35万元C.3.33万元D.9.83万元【解析】(1)生产企业将该批货物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对外销售的,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对外销售的,不征收消费税。
本题中受托方的计税价格=(37.5+5)÷(1-15%)×60%=30(万元)<38(万元);因此应纳缴纳消费税:①委托加工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7.5+5)÷(1-15%)×15%=7.5(万元);②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38×15%-7.5×60%=1.2(万元)(2)赠送给客户的20%的焰火视同销售,应缴纳消费税;80%销售的部分,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计算纳税,本月约定收取36万元的70%,即使未受到,也应纳税。
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纳税额的40%用于连续生产的,已纳税额可以抵扣。
因此,甲厂销售A型焰火应缴纳的消费税=36×70%×15%+(36÷80%×20%)×15%-7.5×40%=2.13(万元)(3)甲厂当月应纳消费税的合计数=1.2+2.13=3.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