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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奖:推进城乡建设科学发展

人居环境奖:推进城乡建设科学发展

人居环境奖:推进城乡建设科学发展
黎林峰
【期刊名称】《中国建设信息》
【年(卷),期】2009(000)003
【摘要】全世界有40%至50%的城市居民居住在贫民窟中;整个人类住区(城镇和乡村)有10多亿人缺少住房或居住条件十分恶劣,至少有1亿人无家可归,有6亿人生活在各种危害健康和生命的境况中——这不是危言耸听,这些来自联合国人居署调查报告的数据告诉人们一个客观的,正在发展事实: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人居领域都面临着一些同样的问题:交通拥挤、提供基本服务的经费不足、缺少适当的住房、基础设施每况愈下……人类的居住环境在人口迅速增长、工业化所造成的压力下不断恶化——人类正在面临发展带来的难题:如何建设、管理宜居城乡?人类社会的未来在何方?如何实现人类社会的科学发展?【总页数】2页(P20-21)
【作者】黎林峰
【作者单位】(Missing)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科学发展——200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九项工作 [J],
2.锡林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全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再上新台阶 [J], 常进华
3.改革创新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科学发展 [J],
4.继往开来推进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J], 姜伟新
5.真正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邹平城乡建设 [J], 徐蕊; 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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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评审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11.10•【字号】沪建交〔2009〕1518号•【施行日期】2009.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评审委员会的通知沪建交〔2009〕1518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施工导则〉的通知》(建质[2007]223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本市建筑施工现场的节能降耗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评审委员会”和“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评审办公室”(设在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如下:一、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评审委员会主任蒋曙杰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副主任副主任曾明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建设市场监管处处长刘军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站长高志海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秘书长委员朱建纲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设施运行处副处长徐辉义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沪办主任陈伟心浙江省沪办建管处处长王怀江苏省沪办建管处处长刘巽全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质量安全处处长胡军上海城建(集团)公司质量安全部主任蔡中新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王宝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张国琮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舒定康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部副部长管伟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潘延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张德明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副站长俞伟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建设市场监管处二、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评审办公室主任刘军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站长副主任蔡中新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潘延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日。

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分析ppt课件

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分析ppt课件

罪名
刑罚
重大责任事故罪 有期徒刑4年6个月
重大责任事故罪
有期徒刑2年
重大责任事故罪
有期徒刑2年,缓刑 3年
张永新
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
(总监)
对现场违规行为未及时制止,未认 真履行总监职责
重大责任事故罪
有期徒刑5年
卫平儒
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
(安全监理员)
对现场违规行为未及时制止,未认 真履行监理职责
12
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在规模庞大 的货物堆放场, 由于货品流动性 大,一般化工品 与危险化工品往 往会有码放在一 起的可能性,加 上边上还有汽车 等同样易爆的机 电产品,如果在 管理上不勤加注 意,易燃易爆的 隐患非常严重。
13
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而根据现场 消防指挥部消息, 已经能确定堆放 场存放着硝酸钾、 硝酸钠等硝酸盐 物质,这都是常 温环境下的良好 氧化剂,加上现 场还有遇水后会 产生反应释放氢 气并释放大量热 的钠,所以爆炸 后产生效果犹如 火箭燃料爆炸一
刑罚 有期徒刑16年
滥用职权罪
有期徒刑5年
滥用职权罪、 受贿罪
有期徒刑13年6个月
滥用职权罪、 受贿罪
有期徒刑13年6个月
重大责任事故罪
有期徒刑5年
重大责任事故罪 有期徒刑4年6个月
6
第四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姓名
职务
过错
周峥
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
(总包副总经理)
将工程转包给不具资质的分包;未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事故简介
2016年4月11日20-22时,冯小松操作事故起重机进行钢筋吊运作业, 工作完成后将事故起重机停放在3号生产线离轨道事故端116m处,停机后 没有将夹轨器放下并夹紧轨道。至事故发生前,事故起重机没有作业。4 月13日2时起,广东省受到一条长约500公里的飑线影响,出现了8-10级、 阵风11级以上强对流天气。5时38分许,飑线弓状回波顶突袭事发地,风 力迅速增大,阵风达到10-11级。在风力作用下,起重机沿轨道向生活区 集装箱组合房方向移动并逐渐加速,速度超过可倾覆的临界速度,到达轨 道终端时,撞击止挡出轨遇到阻碍,整机向前倾覆。倾覆后的起重机压塌 部分集装箱组合房,造成居住在集装箱组合房内的人员18人死亡、33人受 伤,直接经济损失1861万元。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的通知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的通知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4.16•【字号】穗建质[2009]389号•【施行日期】2009.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的通知(穗建质〔2009〕389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企业: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我委制定了《广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现予以印发实施。

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局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区(县级市)、本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于2009年12月20日前将工作情况报市建委(质安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联系人:陈庆亚,电话:83126788)2009年广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2009年是迎接广州亚运会的关键一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更为严峻。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结合市安委会的部署要求,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扎实抓好2009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提高安全生产本质水平,积极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目标任务2009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力争实现“三个压下来”:一是坚决把较大以上事故压下来,确保不发生一起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二是坚决把事故总量压下来,确保事故总量下降幅度逐步增大;三是坚决把事故死亡人数压下来,确保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建设厅、市安委会下达的指标以内。

进一步健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进一步健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进一步健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郦伟
【期刊名称】《安徽建筑》
【年(卷),期】2001(008)003
【摘要】@@ 我国实行开放改革以来,城市建设规模日益扩大.从总体来看,我国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并不很高.这方面的问题归纳起来,有如下表现:
【总页数】2页(P124-125)
【作者】郦伟
【作者单位】浙江省诸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
【相关文献】
1.健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保障大众身体健康 [J], 尹忠慧
2.劳务机构得到进一步健全劳务基地得到进一步拓展——泾川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务输转工作扎实有效 [J], 刘红星
3.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现代公立医院服务质量 [J], 顾丽欣
4.体育类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体系的健全与研究 [J], 丁世民
5.健全完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进刑事案件办理质效进一步提升
——最高检、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就
《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答记者问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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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举办重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现场观摩会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举办重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现场观摩会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举办重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现场观摩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7.06•【字号】•【施行日期】2020.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举办重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现场观摩会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房地产业和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快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经研究,决定在万科森林公园项目现场举办重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现场观摩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0年7月10日(星期五)9:00—12:00二、会议地点两江新区翠云街道万科森林公园项目部(导航至万科森林公园项目销售中心)。

三、举办单位主办单位: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承办单位:重庆现代建筑产业发展研究院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万科(重庆)企业有限公司协办单位:重庆万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参会人员(一)市住房城乡建委有关领导,相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二)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科(站)室负责人,每单位不超过3人;(三)有关国有建设单位分管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每单位不超过2人。

(四)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协会、勘察设计协会、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建筑业协会等协会学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每单位不超过3人。

(五)有关开发、设计、施工、监理、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每单位不超过2人。

五、有关要求(一)请参会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准时参会,并于7月8日(星期三)12:00前将参会回执至返至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

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通知1家本辖区内国有建设单位参会。

(二)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对号入座。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2016“闵行当代工匠”的决定-闵府发〔2016〕61号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2016“闵行当代工匠”的决定-闵府发〔2016〕61号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闵行当代工匠”的决定正文:----------------------------------------------------------------------------------------------------------------------------------------------------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闵行当代工匠”的决定闵府发〔2016〕61号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各部、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上海市《关于推动一线职工岗位创新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激发全区职工学技术、练技能、钻技艺的热情,加快打造一支与闵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战略要求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弘扬工匠精神、振兴闵行制造,由区委组织部、区总工会、区经委、区人保局主办,闵行区区域化党建共享发展专业委员会协办的2016“闵行当代工匠”选树活动,在全区广大企业和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同时,也掀起了学习工匠精神的热潮,职工们在各自的岗位上,精益求精,开拓创新,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经过推荐申报、初评筛选、综合评审和选树活动领导小组审定,授予下列10名同志为2016“闵行当代工匠”称号:王曙群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总装工巩洪亮上海紫丹食品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制造部经理罗文林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车工金春花(女)大金空调(上海)有限公司钎焊工胡振球上海神舟汽车节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赵黎明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电焊工黄红雄双钱集团双钱载重轮胎分公司维修电工曹荣上海民族乐器一厂拉弦乐器制作工翟念卫上海翟倚卫实业有限公司艺术总监阚宝春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机台长授予下列同志为2016“闵行当代工匠”提名奖获得者:王艳梅(女)上海维凯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朱立民强生(中国)有限公司设施部经理安保星上海华汇机电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李伦会上海宝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技术经理辛敏琦上海锦湖日丽塑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左峰青岛啤酒上海闵行有限公司维修电工顾志权上海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无机反应工耿炎明上海江丰家具有限公司实木家具放样师袁野上海闵行大雅艺术品经营部艺术创意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继续弘扬工匠精神,发挥表率作用,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2.28•【字号】京建发[2011]88号•【施行日期】2011.02.2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京建发〔2011〕88号)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有效地组织并指导实施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做好新时期我委关于加快实施人才兴业的一系列战略部署,按照利于统筹规划、协调各方、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和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的原则,经委2011年第四次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同时原则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议事规则。

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机构设置如下:组长:隋振江(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常务副组长:朱和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副组长:冯可梁(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宋海立(中共北京市纪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纪检组组长)成员:人事处、综合处、法制处、监察处、建筑业管理处、建筑市场管理处、工程质量管理处、施工安全管理处、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处、科技与村镇建设处、物业管理处、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处、房屋市场管理处、征收拆迁管理处、住房保障办公室、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工程造价管理处、建设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等有关处室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注册中心,注册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附件: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议事规则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全面实施为中心工作,全面推进行业人才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工作,确保“十二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山区城市沙滩以西保滩工程项目指挥部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山区城市沙滩以西保滩工程项目指挥部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山区城市沙滩以西保滩工程项目指挥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3.10.23
•【字号】
•【施行日期】2013.10.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山区城市沙滩以西
保滩工程项目指挥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金山海事局:
为加强城市沙滩以西保滩工程组织保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金山区城市沙滩以西保滩工程项目指挥部。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总指挥:沈金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总指挥:蔡雷英区水务局局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继勤金山海事局副局长
孙群荣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引其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汪爱军区环保局副局长
陆勤生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季永鸽金山新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夏文军区财政局副局长
夏瑞妹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钱益明区监察局副局长
徐永华区水务局副局长
金山区城市沙滩以西保滩工程项目指挥部的工作职责:做好与市级相关部门、上海石化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全力支持该工程项目的建设,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起到指挥、决策和协调的作用。

金山区城市沙滩以西保滩工程项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由蔡雷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永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今后,金山区城市沙滩以西保滩工程项目指挥部成员如有职务变动,除总指挥的调整需行文外,其他成员均由该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自然替补。

2013年10月23日。

九龙城区议会房屋及基础建设委员会

九龙城区议会房屋及基础建设委员会

九龙城区议会房屋及基础建设委员会第11次会议记录日期:2013年9月5日(星期四)时间:下午2时37分地点:九龙城民政事务处会议室出席者:主席:何显明议员, MH副主席:劳超杰议员委员:萧妙文议员李慧琼议员, JP (于下午5时46分离席) (于下午2时50分出席)萧亮声议员郑利明议员刘伟荣议员, JP (于下午5时15分离席)(于下午6时12分离席)(于下午3时20分出席、下午5时15分离席)彭晓明议员, JP (于下午5时09分离席)张仁康议员黄以谦议员(于下午4时45分离席)莫嘉娴议员陆劲光议员(于下午6时02分离席)吴奋金议员梁美芬议员, SBS, JP (于下午3时22分离席)左汇雄议员(于下午6时15分离席)杨振宇议员(于下午2时40分出席)吴宝强议员潘国华议员潘志文议员任国栋议员黄润昌议员萧婉嫦议员, BBS, JP李莲议员, MH秘书:施嘉昱先生九龙城民政事务处行政主任(区议会)2缺席者:杨永杰议员列席者:温志扬先生九龙城民政事务助理专员黄鉴强先生九龙城民政事务处高级联络主任(大厦管理)林秀霞女士规划署高级城市规划师/九龙2陆庆全先生房屋署高级物业服务经理(西九龙及港岛)高翘建先生邹永光先生屋宇署高级屋宇测量师/E3土木工程拓展署高级工程师/9(九龙)应邀出席者:议程二吴启明先生周少康先生环境保护署高级环境保护主任(区域东)5 渠务署九龙及新界南渠务部工程师议程三郭文辉先生朱恩诵先生张名铣先生劳工处高级分区职业安全主任劳工处署理分区职业安全主任职业安全健康局高级顾问议程四、五及十黎惠玲女士房屋署署理房屋事务经理(西九龙及港岛一) 议程六赵美云女士屋宇署屋宇测量师/E4-2议程八孙惠民先生冯燕萍女士房屋署高级建筑师房屋署建筑师议程九李华胜先生欧国平先生刘霭雯女士消防处高级消防区长(楼宇改善课)1 消防处助理消防区长(楼宇改善课)1 屋宇署屋宇测量师/防火规格11议程十一至十三莫檐平女士关淑仪女士陈惠珍女士黄丽芳女士殷倩华女士屋宇署高级屋宇测量师/E2社会福利署九龙城及油尖旺区助理福利专员1 社会福利署九龙城及油尖旺区助理福利专员2 房屋署房屋事务经理(清拆安置)市区重建局小区发展高级经理***开会辞主席欢迎各位委员及部门代表出席会议。

本溪市建委召开《档案法》宣传月动员大会

本溪市建委召开《档案法》宣传月动员大会

本溪市建委召开《档案法》宣传月动员大会
佚名
【期刊名称】《兰台世界:上半月》
【年(卷),期】1989(000)004
【摘要】《档案法》颁布实施后,市建委定于每年三月为本系统《档案法》宣传活动月。

今年三月,他们在市房建公司召开了宣传活动月动员大会,会上学习了《档案法》;市房建公司、本纲档案处介绍了贯彻实施《档案法》的经验;回顾了一年来宣传贯彻《档案法》的情况;并对今年如何深入贯彻《档案法》进行具体部署,要求狠抓落实,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规章制度落实、归档
【总页数】1页(P38-3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27
【相关文献】
1.新乡市建委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月活动 [J], 杨艺兰
2.广州市建委总工程师李敏霞在2008年《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摘选) [J], 李敏霞
3.本溪市建委积极投入整体大修溪湖路 [J], 张喜红
4.长春市地税局召开“税收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 [J], 崔淑云;
5.我市召开科技工作暨“科普宣传月”动员大会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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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2011年度闵行区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2011年度闵行区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2011年度闵行区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2.03.29•【字号】闵府[2012]42号•【施行日期】2012.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2011年度闵行区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闵府[2012]4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为表彰在环境保护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现决定授予41家单位为“2009-2011年度闵行区环境保护先进集体”、101名同志为“2009-2011年度闵行区环境保护先进个人”。

希望被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为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参与环境保护、生态区建设的自觉性,为建设智慧、生态、宜居闵行作出新贡献。

附件:2009-2011年度闵行区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单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附件:2009-2011年度闵行区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单先进集体(41个)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改革科闵行区经济委员会节能科闵行区公安分局后勤保障处闵行区财政局行政事业财务管理科闵行区统计局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容环卫科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绿化林业科闵行区环境保护局综合计划科闵行区环境监察支队闵行区环境监测站闵行区水务局供排水管理科闵行区水闸管理所闵行区蔬菜技术服务中心闵行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闵行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闵行区科技馆闵行区浦江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闵行区吴泾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闵行区马桥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闵行区梅陇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闵行区七宝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闵行区虹桥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闵行区华漕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办事处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市政卫生科闵行区新虹街道办事处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闵行区莘庄镇东苑新天地居委会闵行区华坪小学闵行区汽轮小学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园区管理部上海闵行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焦化有限公司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钱载重轮胎分公司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厂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先进个人(101名)曹建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曹春懿闵行区经济委员会陈君辉闵行区经济委员会施华青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王燕华闵行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庆怀卿闵行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诸永清闵行区农业委员会石英闵行区财政局黄海蓉闵行区统计局唐可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朱仁良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杨贵明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沈荣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张维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俞琼闵行区环境保护局叶子瑞闵行区环境保护局陈春健闵行区环境保护局诸荣芳闵行区环境保护局何惠芳闵行区水务局施勇星闵行区水务局梅陇水务管理站闵龙飞闵行区水务局浦江水务管理站沈晓清闵行区排水管理所张少峰闵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陆慧萍闵行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丁燕闵行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鲁海霞闵行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孙博闵行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陈景龙闵行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唐钧闵行区吴泾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邵黄健闵行区吴泾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陈志东闵行区信访办丁盛君闵行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曹利民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监督检查大队姚秀弟闵行区环境监察支队胡宝忠闵行区环境监察支队李华闵行区环境监察支队周雪娟闵行区环境监测一站罗金石闵行区环境监测二站姚宝兴闵行区燃气管理办公室方淑华闵行区电视台舒明闵行区电视台沈芳杰闵行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庞康源闵行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甄葆崇上海闵行污水处理运营有限公司薛顺平上海闵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张乐民闵行区马桥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杨方云闵行区马桥镇民主村朱银芳闵行区马桥镇飞碟苑居委会俞华闵行区莘庄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陆秀芳上海黎安实业公司沈菊红闵行区莘庄镇水清一村居委会赵引根闵行区华漕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王东晓闵行区华漕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顾嵩成闵行区华漕镇石皮弄村实业公司朱静娴闵行区七宝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何其炎闵行区七宝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汪剑闵行区七宝镇九星村民委员会金俊闵行区颛桥镇环境保护办公室谢军华闵行区颛桥镇北桥村朱琼闵行区颛桥镇中心小学金振华闵行区吴泾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沈家琦闵行区吴泾镇环境保护协管员小组张更大闵行区吴泾镇环保志愿者王丽萍闵行区虹桥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许峰上海先锋实业公司韩梅上海井亭实业公司康健闵行区浦江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姚志龙闵行区浦江镇农村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张文伟上海欣梅工业发展有限公司韩惠根闵行区梅陇镇集心村汪秀珍闵行区梅陇镇罗阳六居委李忠玉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城管所沈兰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城管所凌岚闵行区新虹街道办事处邵丽芳闵行区新虹街道航华一村五居委吴涵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市政卫生科俞伟宾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环境保护办公室孙德仁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徐亚军上海市莘庄工业区工程技术部俞柳闵行区人才服务公司吴伟军闵行区人才服务公司卢霄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奚大容上海闵行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益妹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叶鸣三得利啤酒(上海)有限公司高鑫勇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潘玉明上海题桥纺织染纱有限公司虞登洋上海航天局环保监测站朱欢娟闵行区污水处理厂刘若竹奥特斯(中国)有限公司张红上海富士施乐有限公司顾玉新上海莘庄工业区供热有限公司周慈伟上海中航光电子有限公司舒子会强生(中国)有限公司张传宝可口可乐饮料(上海)有限公司王文芳上海吴泾化工有限公司王雷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周志平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陈传明新梅花苑环保志愿者杨梅芳莘庄工业区锦峰苑小区业主委员会陈惠敏莘松三村居委会。

中国首列无人驾驶地铁在香港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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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闻资讯News 业界•广联达承办北京BIM 联盟成立大会圆满落幕12月13日,由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牵头,北京市建筑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校、科研院所、开发、设计、 施工、监理、工程咨询、软件公司等共同发起成立的“北京市建筑信息模型(B IM )技术应用联盟成立大会 暨第一届B I M 技术交流会”于广联达信息大厦隆重举办。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联盟各发起 单位等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盟发起单位代表承办本次会议。

会议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科技与村镇建设处副处长宛春与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裁、广联达B I M 中心总经理汪少山分别致辞。

汪少山在致辞中指出:北京市B I M 技术应用联盟的成立意 义重大,一方面能进一步凝聚建筑行业的力量,通过行业调研,向政府反映行业发展诉求,为B I M 技术 的应用和发展指明方向。

另一方面将积极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制定B I M 相关政策和标准,完善管理制度。

作为软件服务商,广联达B I M 期待与更多志同道合的伙伴在B I M 技术应用领域上互联、互通、互助。

致辞结束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苗乐如宣布联盟成立,并开启联盟揭牌仪式。

随 后由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副秘书长黄亚同志宣读“联盟章程(草案)”,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秘书长鲁丽萍 宣读联盟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职位名单。

至此,北 京市B I M 技术应用联盟正式宣布成立。

北京市B I M 技术应用联盟的成立,为建立北京市B I M 技术应用基础数据、资料信息、示范工程信息库, 实现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并能够促进联盟成员更多的交流与合作,组织技术咨询服务, 开展技术交流与培训。

共同利用B I M 技术提升建筑企业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B I M 技术全面可持续发展。

同时,广联达B I M 也希望能够和广大建筑企业携手共进,利用B I M 技术提升建筑企业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共同推进B I M 技术全面可持续发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表彰“第三届北京市职业技能大赛建筑业竞赛”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表彰“第三届北京市职业技能大赛建筑业竞赛”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表彰“第三届北京市职业技能大赛建筑业竞赛”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2.14•【字号】京建发[2012]527号•【施行日期】2012.12.1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表彰“第三届北京市职业技能大赛建筑业竞赛”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京建发〔2012〕527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带动工程”的要求,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1]22号),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作用,营造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会同14家委办局联合举办了2012年北京市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了工程测量员、电气设备安装工、钢筋工、砌筑工、手工木工、装饰装修-镶贴工、塔式起重机司机七个工种的比赛。

此次竞赛活动同时得到了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和相关企业的大力支持。

通过初赛、复赛、决赛的层层筛选,一批优秀的技能人才脱颖而出,为表彰先进,经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研究决定,授予刘昌武等62名选手“北京建设行业技术能手”称号,授予徐伟等12名执裁人员“优秀裁判员”称号,授予姜婉婷等18名赛务人员“优秀赛务人员”称号,分别授予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单位“突出贡献奖”和“参赛优胜奖”的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不断开拓创新,努力争取更大成绩。

希望全市的建设者们以他们为榜样,从实际工作着手,勤学苦练,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通过技能成就人生精彩,为首都的建设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北京市城镇房屋防汛预案的通知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北京市城镇房屋防汛预案的通知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北京市城镇房屋防汛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4.29•【字号】京建房[2006]391号•【施行日期】2006.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北京市城镇房屋防汛预案的通知(京建房〔2006〕391号)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管房单位:现将《2006年北京市城镇房屋防汛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的房屋防汛预案,并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2006年北京市城镇房屋防汛预案二ОО六年四月二十九日2006年北京市城镇房屋防汛预案一、总则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一五”规划和“新北京、新奥运”的要求,树立房屋安全度汛意识,以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全面加强城镇房屋应急管理,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一)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和《北京市城镇房屋防汛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目标为了确保北京城镇房屋安全,提高对暴雨洪水、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减轻灾害损失,确保首都社会稳定。

(三)编制原则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坚持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遇较大自然灾害,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

(四)预案使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汛期突发性灾害,如水灾、风灾、蚁患等自然或人为灾害,并由此造成的房屋损坏、倒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

城镇房屋防汛日常工作,依照职责和有关规定进行。

发生突发性灾害和房屋安全事故时,启动本预案。

非城镇房屋防汛工作由属地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执行本预案。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闵行区旧住房综合成套改造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闵行区旧住房综合成套改造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闵行区旧住房综合成套改造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8.07.18•【字号】闵府办发[2008]52号•【施行日期】2008.07.1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闵行区旧住房综合成套改造领导小组的通知(闵府办发[2008]5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根据《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暂行办法》(沪府发[2005]37号)、市房地资源局《关于开展旧住房综合改造的通知》(沪房地资修[2007]61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闵行区旧住房综合成套改造领导小组。

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连正华副区长副组长:余建源区房地局局长陈福明区规划局局长叶新龙区建管局局长成员:陈志强区委宣传部副部长丁萍区发改委副主任周明区国资委副主任李骏区财政局副局长俞志清区建管局副局长余梅区环保局副局长XXX 区规划局副局长杨其景区农绿局副局长李丽区水务局副局长张玉礼区民防办副主任王建萍区招管办副主任陈静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韦苏扬区城投公司副总经理王书根吴泾镇人民政府镇长刘琼江川路街道办事处主任领导小组职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闵行区旧住房综合成套改造工作;审议闵行区旧住房综合成套改造年度实施计划,决定旧住房综合成套改造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房地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负责编制闵行区旧住房综合成套改造年度计划;总体负责闵行区旧住房综合成套改造实施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旧住房综合成套改造地块认证、改造方案制定、资金安排及行政审批,负责配套建设管理综合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房地局副局长王志清兼任,副主任由区规划局副局长XXX、区建管局副局长俞志清担任。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11~2012年度北京市工法名单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11~2012年度北京市工法名单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11~2012年
度北京市工法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04.01
•【字号】京建发[2013]260号
•【施行日期】2013.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11~2012年度北京
市工法名单的通知
(京建发〔2013〕260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2011~2012年度,我委陆续组织专家,对各有关单位申报的工法进行了评审,共110项工法通过北京市工法审定。

经公示无异议,现予公布。

希望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并继续深入开展工法工作。

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时总结、交流,不断创新,以工法工作带动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的施工技术水平。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附件:
2011~2012年度北京市工法名单。

陈冬与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履行法定职责二审行政裁定书

陈冬与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履行法定职责二审行政裁定书

陈冬与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履行法定职责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10【案件字号】(2020)渝01行终87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彭英赵一夏嘉【审理法官】彭英赵一夏嘉【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陈冬;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当事人】陈冬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当事人-个人】陈冬【当事人-公司】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代理律师/律所】伍崇新北京市炜衡(重庆)律师事务所;江杰北京市炜衡(重庆)律师事务所;熊伟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伍崇新北京市炜衡(重庆)律师事务所江杰北京市炜衡(重庆)律师事务所熊伟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伍崇新江杰熊伟【代理律所】北京市炜衡(重庆)律师事务所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陈冬【被告】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院观点】本案中,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北碚住建委对于案涉违法转包行为是否进行查处,对陈冬的合法权益并不发生实际影响,陈冬据此不属于上述法律规定的“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主体,其并不具备本案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拒绝履行(不履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中,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北碚住建委对于案涉违法转包行为是否进行查处,对陈冬的合法权益并不发生实际影响,陈冬据此不属于上述法律规定的“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主体,其并不具备本案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闵浦二桥遗留问题及滨江绿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闵浦二桥遗留问题及滨江绿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闵浦二桥遗留问题及滨江绿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3.02.06•【字号】闵府办发[2013]5号•【施行日期】2013.02.0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闵浦二桥遗留问题及滨江绿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闵府办发[2013]5号)江川路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委、办、局:为妥善解决闵浦二桥遗留问题,有效推进滨江绿地建设,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闵浦二桥遗留问题及滨江绿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莫负春区长副组长:金士华区委常委、副区长于勇副区长成员:龚惠斌区府办主任康正石区信访办主任李炜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孙培龙区建设交通委主任季佩坤区财政局局长汪向阳区规划土地局局长韩朝阳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杨其景区绿化市容局局长刘家欣区环保局局长李丽区水务局局长薛顺平区城投公司总经理刘琼江川路社区(街道)党工委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江川路街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主任:刘琼(兼)常务副主任:韦苏扬区建设交通委原调研员副主任:杨毅区城投公司副总经理张文琦江川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成员:李玉仓区信访办调研员孙雪春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建江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李骏区财政局副局长XXX 区规划土地局副局长姚群凤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林靖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喻文熙区环保局副局长范雨风区水务局副调研员今后,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领导按照分工自然接替。

特此通知2013年2月6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1年北京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和获奖单位的表彰决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1年北京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和获奖单位的表彰决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1年北京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和获奖单位的表彰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2.12•【字号】京建发[2011]569号•【施行日期】2011.12.12•【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1年北京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和获奖单位的表彰决定(京建发〔2011〕569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建设技能人才队伍,营造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共同主办了2011年北京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活动。

此项活动同时得到了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和相关企业的大力支持。

本次大赛设砌筑工和镶贴工两个参赛工种,通过理论与实操两项内容考核以及裁判组的严格评判,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选手,经赛事组委会研究决定:对在本次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以及在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

一、获得“砌筑工”前八名的选手是:高小宏、徐飞、田宝建、巩计光、丁宗强、王流华、杨新洲、黄章庆。

二、获得“镶贴工”前八名的选手是:沈齐林、钱光华、邓加胜、王运动、王东、沈茂军、张加发、沈虹。

三、获得“参赛优胜奖”的单位是:“北京清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轻舟世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博洛尼旗舰装饰装修工程(北京)有限公司”、“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四、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是:“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和“北京市外地在京施工企业工会联合会”。

五、获得“突出贡献奖”的是:“闽龙陶瓷总部基地”和“中国建筑五局北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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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委会副主任闵黎霞闵黎霞1989年来到翰园碑林,她善于公关,有交际能力,李公涛让他担任联络部部长,又兼团支部书记。

她不仅工作有点子,而且干起工作来不要命。

1993年碑林筹备对外开放,她不顾自己已有7个月的身孕和虚弱的身体,终日奔波,四处联络,终因劳累过度,在举行对外开放仪式的前夕,累倒在岗位上。

在医院抢救时,医生说:“好在她女儿命大,总算保住了。

”为了筹集碑林建设资金,她不顾嗷嗷待哺的孩子,去上海,到成都,跑山东,下北京,到处奔走。

回到家里,女儿已经不认识她这个母亲了。

每每谈及这些,她总是激动地说:“我坚信我走的是一条弘扬民族文化的正路。


闵黎霞不怕苦,不怕累,动脑筋,想办法,在很短时间里即显露出她的出众才华,人们称她为“女强人”。

翰园碑林建设突飞猛进,任务日益繁重。

李公涛为了集中精力抓大事,急需一个能力较强的助手协助他工作。

经过考核,他大胆选拔了闵黎霞担负此项重任,让他担任碑林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

闵黎霞受命于碑林建设的关键时期,当时主体碑林正待施工,工作千头万绪。

这对她既是压力,也是动力。

一年多来,碑林建设日新月异,成就辉煌。

她配合市碑林建设工程指挥部,建成了1万多平方米的主体碑廊,并把3100多块碑刻镶嵌上去;通过市双拥办公室,争取开封驻军到碑林义务劳动,完成造山建园工程,为碑林节约资金29万余元;为碑林移交政府做好准备,对碑林创建以来的账目及文书档案,进行了整理,并完成了碑林大部分职工的转正和工资套改工作;合理安排资金,偿还债
务50多万元,并说服20多家债主缓要欠款。

她以身作则,带领全体职工参加劳动,顶烈日,战酷暑,从下房土中检砖2万多块,铺设水泥板路800多平方米,修整黄土路面1000多平方米;由于碑林1996年成绩突出,被市文化局评为先进单位,闵黎霞也被评为开封市文明标兵。

外联部部长闫付占他原在方城县文联工作,是文联里最年轻的小秀才。

当他得知李公涛创建碑林的消息后,毅然放弃这份舒服的工作,来到碑林。

他通过各种方式联系海外一千多名书画界和知名人士,并随李公涛中国诗词学会理事、中华诗词学会秦少游学术研究会副会长汪民全《朝中措·翰园工人赞歌》词曰:
谁留青气在乾坤,“君子园”中人。

不信光临走访,便知此话当真。

千锤百炼,锵金硕玉,民族之魂。

了解人生价值,甘心奉献青春。

到台湾访问,为碑林征集了不少书法墨宝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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