骅威股份: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201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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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12.13
•【文号】证监许可〔2017〕2298号
•【施行日期】2017.12.1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核准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2298号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的申请报告》(HW-ID20170814-01)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9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2017年12月13日。

10月12日沪深晚间公告

10月12日沪深晚间公告

10月12日沪深晚间公告1. 关于公司债券发行的公告1.1 公司介绍•公司名称:XXX•证券代码:XXX•证券简称:XXX1.2 发行情况公司向公众发行XX亿元债券,发行价格为XX元,票面利率为XX%,期限为XX年。

本次债券发行全部通过线上渠道进行,发行效率高,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资本金补充和项目投资等方面。

1.3 其他信息公司债券发行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批准,并通过了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

公司将会积极履行债券发行及后续管理的相关职责,保证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2. 公司业绩公告2.1 公司介绍•公司名称:XXX•证券代码:XXX•证券简称:XXX2.2 业绩情况公司在第三季度实现了XX亿元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了XX%;净利润为XX 亿元,同比增长了XX%。

公司表示,业绩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司产品优化、市场拓展及内部管理水平的提升等因素。

2.3 展望未来公司表示,未来将继续加强研发投入,优化产品结构,并积极拓展国际市场,以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

3. 其他公告3.1 公司介绍•公司名称:XXX•证券代码:XXX•证券简称:XXX3.2 其他情况公司表示,因为某些不可抗力因素,公司原计划于2021年10月中旬举行的股东大会将延迟至2021年10月底后另行通知。

公司将履行股东大会相关职责,并为股东提供公正、透明的信息披露。

3.3 其他信息公司还表示,将在第四季度开展公开招标活动,以寻找具有财务、法律、建筑等方面专业能力的优秀人才支持公司未来发展。

具体招聘信息将在公司官网上公布。

沪电股份: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沪电股份: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北塔1901室电话:+86 21 68815499 传真:+86 21 68817393E-mail:l awyers@网址: Suite 1901 North Tower, Shanghai Stock Exchange Building,528 Pudong Nan Road, Shanghai 200120, P.R.CTel: +86 21 68815499 Fax: +86 21 68817393E-mail : lawyers@ website:致: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瑛明法字(2009)第SHE2009003-2号根据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股份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合同》,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陈志军、陈婕、陆蕾(下称“本所律师”)以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下称“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并先后出具了瑛明法字(2009)第SHE2009003号法律意见书和瑛明工字(2009)第SHE2009003号律师工作报告、瑛明法字(2009)第SHE2009003-1号补充法律意见书。

原申报材料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止日为2008年12月31日。

发行人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人财务会计报表加审至2009年6月30日(以下对两次审计截止日相距的这一段时间称为“加审期间”)。

现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自瑛明法字(2009)第SHE2009003号法律意见书和瑛明工字(2009)第SHE2009003号律师工作报告签署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签署日(以下对两次法律意见书签署日相距的这一段时间称为“补充核查期间”)是否存在影响本次发行上市申请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特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A股、B股)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核准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A股、B股)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核准

【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公司公开发行股票(A股、B股)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核准一、项目信息1.项目名称:公司公开发行股票(A股、B股)核准2.项目编码:440283.子项名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核准二、设定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证券法》第十条第一款: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证券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

核准程序应当公开,依法接受监督。

三、受理机构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四、审核机构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五、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六、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七、办理时限3个月(证监会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八、申请条件1.公司法规定的条件(1)第八十八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2)第八十九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3)第一百二十七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4)第一百二十八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5)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一)新股种类及数额;(二)新股发行价格;(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2.证券法规定的条件(1)第十二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招股说明书;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骅威股份:拟资产重组事宜所涉及深圳市第一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报告

骅威股份:拟资产重组事宜所涉及深圳市第一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报告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重组事宜所涉及深圳市第一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14]第A0232号评协备案号码:1500074144140192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六日目录第一部分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1)第二部分摘要 (3)第三部分正文 (6)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简介 (6)二、评估目的 (13)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3)四、价值类型 (20)五、评估基准日 (20)六、评估依据 (21)七、评估方法 (23)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26)九、评估假设 (29)十、评估结论 (31)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33)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34)十三、评估报告日 (35)第四部分附件一、深圳市第一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收益法评估结果表二、深圳市第一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汇总及明细表(资产基础法)三、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深圳市第一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进行增资的补充公告(复印件)四、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复印件)五、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六、深圳市第一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七、资产权属证明资料(复印件)八、委托方承诺函(复印件)九、被评估单位承诺函(复印件)十、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复印件)十一、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十二、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十三、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十四、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第一部分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我们郑重声明:(一)我们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并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注册资产评估师所知,评估报告中陈述的事项是客观的。

骅威股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11-01-08

骅威股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11-01-08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骅威股份编号:2010-012
广东骅威玩具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骅威玩具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2月17日召开了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6,6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8,80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0年12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信息。

公司于2011年1月7日取得了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广东骅威玩具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583000000634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工业区玉亭路
法定代表人:郭卓才
注册资本:8,800万元
实收资本:8,8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生产、销售:玩具、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塑料制品、服装、箱包、皮革制品、文体用品及器材、
小家电;对高新科技项目、文化产业的投资;回收、加工、销售:废旧塑料。

(经营范围中凡涉及专项规定持专批证件方可经营)
特此公告。

广东骅威玩具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

骅威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0年11月) 2010-12-01

骅威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0年11月) 2010-12-01

广东骅威玩具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东骅威玩具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保荐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应当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及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持续督导工作。

第二章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第六条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包括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专户)原则上不得超过募投项目的个数。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因募投项目个数过少等原因拟增加募集资金专户数量的,应事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第七条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 个月以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沪电股份: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沪电股份: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瑛明法字(2009)第SHE2009003-1号根据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股份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合同》,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陈志军、陈婕、陆蕾(下称“本所律师”)以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下称“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并于2009年3月16日出具了瑛明法字(2009)第SHE2009003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现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于2009年5月19日出具的第090268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下称“《反馈意见》”)的要求,特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要求,就发行人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发行人本次申请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所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上海办公室中国上海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北塔1901室 邮编: 200120 Shanghai OfficeSuite 1901 North Tower, Shanghai Stock Exchange Building, 528 Pudong Nan Road, Shanghai 200120, P. R. C电话/Tel: +86 21 6881 5499 传真/Fax: +86 21 6881 7393 / 6069内容。

骅威股份:一季度业绩预增三倍 泛娱乐版图愈发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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骅威股份:一季度业绩预增三倍泛娱乐版图愈发完整
王柄根
【期刊名称】《股市动态分析》
【年(卷),期】2016(0)11
【摘要】《动态》:目前进入到上市公司2015年年报披露的高峰期;同时一些公司也开始发布201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骅威股份(002502)日前就发布了一季度业绩预告。

公司预计一季度实现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310%-360%,盈利3041.14万元-3412.01万元。

公司表示,报告期内,公司IP运营和创新发展战略正逐步实施,布局的影视事业之项目计划正在有序进行,为公司第一季度贡献了较多利润。

【总页数】2页(P35-36)
【关键词】创新发展战略;项目计划;非公开发行;游戏市场;外延投资;虚拟现实;游戏领域;双轮驱动;盈利预测;娱天
【作者】王柄根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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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筹10号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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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号文”主要在两个方面对外资并购作出了规定:一是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需要满足的条件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例如,增加了关联并购的概念和反垄断审查的要求。

二是对外资并购完成的方式,特别是对以股权为收购对价、通过SPV(特殊目的公司)进行跨境换股等技术手段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其中第二方面原本是为了开放外资并购的“正门”,堵塞“旁门左道”的良法。

然而在具体执行效果上恰恰相反,正门紧闭,捷径歧出,最终对于“小红筹”模式产生了摧毁性的影响。

“出台两年来,还没有一家境内企业经商务部批准完成了标准意义上的跨境换股,从而实现红筹结构的搭建。

”一位长期从事跨境投融资法律业务的资深律师说。

与此同时,“协议控制”、“代持股份”等未经监管部门正式认可的做法广泛的被采用,形成了中国企业海外上市中普遍的法律风险。

骅威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0-11-02

骅威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0-11-02

广东骅威玩具工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广东骅威玩具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2,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将于2010年11月3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实施。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0年10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广东骅威玩具工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巨潮网站()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特别风险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公司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所处行业、市场环境和有效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29.00元/股。

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网上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投资者若不认可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建议不参与本次申购。

4、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5、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份。

本次发行前的股份及本次网下配售的股份均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

骅威股份: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1-04-30

骅威股份: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1-04-30

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骅威玩具工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广东骅威玩具工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骅威玩具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骅威股份”)的委托,指派黄贞、王志宏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骅威股份2010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由骅威股份董事会根据2011年4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召集,骅威股份董事会已于2011年4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分别刊登了《广东骅威玩具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广东骅威玩具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登记事项等相关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骅威股份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11年4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澄华工业区玉亭路骅威工业园一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郭卓才先生主持。

骅威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10-11-05

骅威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10-11-05

广东骅威玩具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骅威玩具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骅威股份”)于2010年11月3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骅威股份”A股1,760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并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结果如下: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297,292户,有效申购股数为2,110,246,500股,配号总数为4,220,493个,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004220493。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8340257880%,超额认购倍数为120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发行人广东骅威玩具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0年11月5日上午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10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广东骅威玩具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1月5日
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广东骅威玩具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腾达科技(001379)_申购代码001379_申购日期1.9

腾达科技(001379)_申购代码001379_申购日期1.9

主营业务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发行股数(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023年1-6月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万元)总负债(万元)股东权益(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净利润(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不锈钢紧固件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经济开发区鲁班大道北路1999号杜以常************500025162965.19101778.0761187.1292139.294537.3817123.88董事会秘书成立日期发行后总股本(万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每股收益(元)每股经营现金流(元)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发行价格(元)发行市盈率(倍)孙艳2015.12200004.080.301.147.7062.45未披露未披露T-7日2023年12月28日(周四)T-6日2023年12月29日(周五)T-5日2024年1月2日(周二)T-4日2024年1月3日(周三)T-3日2024年1月4日(周四)T-2日2024年1月5日(周五)T-1日2024年1月8日(周一)T 日2024年1月9日(周二)T+1日2024年1月10日(周三)T+2日2024年1月11日(周四)T+3日2024年1月12日(周五)T+4日2024年1月15日(周一)刊登《招股意向书》《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主板上市提示公告》;网下投资者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相关核查材料;网下路演网下投资者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相关核查材料;网下路演网下投资者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文件截止日(当日12:00前);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12:00前);保荐人(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提交材料进行核查;网下路演初步询价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报价时间为9:30-15:00,截止时间为当日15:00);保荐人(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刊登《网上路演公告》;确定发行价格、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刊登《发行公告》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网上路演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15:00截止);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网上申购配号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网上发行摇号抽签;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及《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等相关公告与文件(简称:深市A 股)腾达科技(001379)申购代码001379申购日期1.9发行概览: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5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25%。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公告说明书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公告说明书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提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兴电力”、“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1、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3.63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6年10月3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6年10月31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主承销商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

骅威股份

骅威股份

【2011-04-08】拳头产品下滑近三成骅威股份(002502)业绩增速"腰斩"占据骅威股份半壁江山的智能玩具业绩大幅下滑近三成,致使公司增速急速“腰斩”。

骅威股份今天披露的2010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亿元,同比增长9.24%;净利润4695万元,同比增长16.16%。

而据骅威股份招股说明书,200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4.3亿元和4042万元,增速分别为13%和34.2%。

由此不难看出,公司在2009年实现的高速增长在上市年份却遭“腰斩”。

造成增速大幅下滑的主因正是占据公司半壁江山的智能玩具。

财务数据显示,2010年,智能玩具实现营业收入1.49亿元,同比大幅下降27.83%,是公司几大类产品中唯一负增长的。

同时,该部分收入在公司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也急剧下滑至32%。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2007年至2009年,智能玩具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9.35%、53.78%和48.07%,是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

至于此次智能玩具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公司在年报中轻描淡写地表示,主要是由于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计划生产方式,本期客户所下的智能类玩具订单减少所致。

拳头产品业绩的急剧变脸,也让人对骅威股份今年的增长目标存疑。

骅威股份表示,2011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

骅威股份(002502)总经理郭祥彬:以动漫投资推动玩具销售在昨日骅威股份(002502)的网上交流会上,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郭祥彬表示,国内的动漫产业存在着巨大的市场空间,目前是大力发展动漫产业的最好时机,公司计划每年投资制作两部以上新的动漫影视作品,以此提升动漫玩具的销售能力。

对于骅威股份在动漫产业上的发展历程,郭祥彬介绍说,公司于2009年投资拍摄了首部动漫影视片《蛋神奇踪》。

为顺利介入玩具与动漫结合的盈利模式,此片由骅威股份出资300万元,影片拍摄方上海尚贤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参与出资150万元,相关衍生玩具产品上市后的两年半内,尚贤传播将获得销售回款的8%至8.5%的分成,但公司对《蛋神奇踪》主题玩具产品设计、电视剧及其衍生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

清华同方以股票收购方式吸收合并鲁颖电子案例.

清华同方以股票收购方式吸收合并鲁颖电子案例.

清华同方以股票收购方式吸收合并鲁颖电子案例作者简介:胡玄能(1964)男汉族江西省人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财会系副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投资系博士生一、引言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乔治·丁·施蒂格勒曾说过:没有一个美国大公司不是通过某种程度、某种方式的兼并而成长起来的,几乎没有一家大公司主要是靠内部扩张成长起来的。

这句话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并购重组对公司成长的重要作用。

随着90年代科技的飞速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经营环境的根本变化促使企业经营战略的转变,企业更加注重销售收入和利润的不断增长。

因此企业纷纷参与争夺适合数字化时代的战略制高点,促使技术不断进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垄断势力。

企业并购是企业经营战略快速调整和转变的法宝,因此企业并购风起云涌,西方世界掀起了第五次企业并购浪潮,我国企业也不甘示弱,尤其在1998年,与其他西方国家企业一样,企业并购高潮迭起,令人目不暇接。

就在1998年,清华同方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清华同方)以股票收购方式并购山东鲁颖电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鲁颖电子),开创用股票收购股权方式完成吸收合并,采用权益集合法进行合并会计处理的先河。

这一方式在证券界及会计界引起很大反响,对证券监管部门、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也提出了诸多前所未有的问题。

二、并购各方基本情况1 清华同方清华同方股份公司是以清华大学为依托具有高校背景的股份公司,经中国证监会[监发字(1997)31文号]批准,公司于1997年6月12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0万股,每股发行价8.28元,并于1997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跟一般的高科技上市公司相比,清华同方具有更雄厚的科研实力与先进的科技水平及源源不断的后续科研创新能力。

为使公司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保持持续、稳定、快速增长,适应“领域多、产品多、高技术、高附加值、高成长性”的经营特点,公司突破发展产业的传统思路,构筑有自己经营特点的增长模式。

新会计准则下的金融资产分类

新会计准则下的金融资产分类

为短期 利润目 否 的而持 有 是
出于风险管理考虑等 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 券投资 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 票投资、基金投资等等
9

否 是
交易性 金融资产 以FV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10
如何区分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第一类)

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或公允价值不再能够可靠计量 ,或持有期限已超过上述“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使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不再适合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时,企业可以将该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改按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 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差计入 所有者权益 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损失 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损失 待出售时转出
)的分配方案后,因送红股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由每股5.04 元调整为每股3.36元(如果派息调整的话应该是3.26元) 。除权后的回售触发股价是2.69元,如果派息调整,除权 后是2.61元。2005年11月一度跌至2.68元。
购数量不超过6000万股流通A股股份回购后将依法予以注 销,所需资金大约在3.5亿元左右。
对子公司的投 资——控制
对合营企业的投 资——共同控制
对联营企业的投 资——重大影响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且在 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 益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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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制-来自《合并财务报表》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
评价控制
在实务中,评价是否满足控制的三个条件,需要考虑下列
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但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不能低于最近一期净资产的价格。 2004年11月29日,由于公司股价在任意30个交易日中 至少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 邯钢对可转债券转股价格进行修正。修正后的转股价 格为5.04元。这已经是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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