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红河监管分局关于核准罗朝贵同志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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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银保监局关于樊裕荣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内蒙古银保监局关于樊裕荣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内蒙古银保监局关于樊裕荣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3.20
•【字号】内银保监复〔2020〕65号
•【施行日期】2020.03.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内蒙古银保监局关于樊裕荣银行业金融机构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鄂尔多斯银行:
《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樊裕荣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核准的请示》(鄂银发〔2019〕625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核准樊裕荣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行长任职资格。

请你行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任命樊裕荣到任,并向我局和包头银保监分局书面报告相关情况,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

2020年3月20日。

内蒙古银监局关于核准周乃峰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内银监复〔2018〕62号

内蒙古银监局关于核准周乃峰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内银监复〔2018〕62号

内蒙古银监局关于核准周乃峰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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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银监局关于核准周乃峰银行业金融机构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关于周乃峰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呼光银发〔2018〕107号)收悉。

经审查,核准周乃峰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金桥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请你行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任命周乃峰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

2018年6月5日
——结束——。

内蒙古银监局关于曲向泽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内蒙古银监局关于曲向泽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内蒙古银监局关于曲向泽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8.07.05
•【字号】内银监复〔2018〕81号
•【施行日期】2018.07.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内蒙古银监局关于曲向泽银行业金融机构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准曲向泽同志任职资格的申请》(工银函〔2018〕43号)收悉。

经审查,同意曲向泽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2018年7月5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开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开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开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04.25
•【字号】湘银监复[2012]194号
•【施行日期】2012.04.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开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湘银监复[2012]194号)
招商银行长沙分行:
你分行《关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开业及对拟任分行高管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招银长发〔2012〕41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简称:招商银行娄底分行)开业。

二、核准该分行的业务范围为其上级行授权的经营范围。

三、核准该分行营业地址为:湖南省娄底市乐坪东街6号。

四、核准彭梦雄招商银行娄底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五、请你分行自文到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领取该机构的金融许可证。

如遇特殊情况,你分行应当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提交开业延期申请,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请你分行及时将彭梦雄的任职文件报送我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信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何春耕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信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何春耕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信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何春耕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信阳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6.16
•【字号】信银保监复〔2020〕34号
•【施行日期】2020.06.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信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何春耕
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信银保监复〔2020〕34号
中国银行信阳分行:
你分行《关于何春耕同志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信中银报〔2020〕44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何春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山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何春耕应自我分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向我分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
手续。

上述人员任命后,你分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分局。

此复。

2020年6月16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杜朝华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杜朝华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杜朝华任职资格的批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6.10.03
•【文号】
•【施行日期】2006.10.0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杜朝华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
你行《关于杜朝华任职的请示》(中银人[2006]449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准杜朝华匈牙利中国银行、马来西亚中国银行董事的任职资格。

此复。

二○○六年十月三日。

中国银保监会绵阳监管分局关于核准谢德玲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油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绵阳监管分局关于核准谢德玲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油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绵阳监管分局关于核准谢德玲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油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绵阳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3.15
•【字号】绵银保监复〔2021〕8号
•【施行日期】2021.03.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绵阳监管分局关于核准谢德玲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油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你分行《关于谢德玲同志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工银绵发〔2021〕18号)收悉。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谢德玲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油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谢德玲应在绵阳银保监分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单位应将其任职文件及时抄送绵阳银保监分局。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绵阳银保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三、你单位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
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四、你单位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1年3月15日。

中国银保监会白银监管分局关于金旺文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白银监管分局关于金旺文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白银监管分局关于金旺文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白银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4.21
•【字号】白银保监复〔2021〕19号
•【施行日期】2021.04.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白银监管分局
关于金旺文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寿财险白银市中心支公司关于金旺文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国寿财险白发〔2021〕23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金旺文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景泰县支公司经理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2个月内到任,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如拟任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4月21日。

内蒙古银监局关于李昭辉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内银监复〔2018〕43号

内蒙古银监局关于李昭辉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内银监复〔2018〕43号

内蒙古银监局关于李昭辉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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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银监局关于李昭辉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关于核准李昭辉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工银蒙报〔2018〕12号)收悉。

依据《内蒙古银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变更名称的批复》(内银监复〔2018〕13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现已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原营业部副总经理与呼和浩特分行副行长属同质同类职务。

因此,同意核准李昭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2018年4月10日
——结束——。

内蒙古银监局关于邓敏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内银监复〔2018〕87号

内蒙古银监局关于邓敏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内银监复〔2018〕87号
内蒙古银监局关于邓敏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8.07.26
施行日期
2018.07.26
文号
内银监复〔2018〕87号
主题类别
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Biblioteka 有效正文:----------------------------------------------------------------------------------------------------------------------------------------------------
2018年7月26日
——结束——
内蒙古银监局关于邓敏银行业金融机构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国家开发银行:
《关于申请对邓敏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开行发〔2018〕221号)收悉。经审核,核准邓敏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你行应要求邓敏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任命文件及时报内蒙古银监局。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任的,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包头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李海宁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包头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李海宁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包头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李海宁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包头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19.06.13
•【字号】包银保监复〔2019〕34号
•【施行日期】2019.06.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包头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李海宁银行业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关于李海宁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蒙邮银请〔2019〕12号)收悉。

经审核,核准李海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行行长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我分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到任情况书面报告我分局。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任职资格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2019年6月13日。

内蒙古银监局关于核准李柏祥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内银监复〔2015〕96号

内蒙古银监局关于核准李柏祥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内银监复〔2015〕96号
内蒙古银监局关于核准李柏祥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5.07.14
施行日期
2015.07.14
文号
内银监复〔2015〕96号
主题类别
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内蒙古银监局关于核准李柏祥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内银监复〔2015〕96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李柏祥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信总报〔2015〕39号)收悉。经审核,核准李柏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15年7月14日
——结束——

呼伦贝尔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杨勇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呼伦贝尔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杨勇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呼伦贝尔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杨勇银行业金融机构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0.08.07
•【字号】呼银保监复〔2020〕112号
•【施行日期】2020.08.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呼伦贝尔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杨勇
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温克族自治旗支行杨勇同志拟任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农银呼发〔2020〕125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杨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温克族自治旗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二、拟任职人员应自本批复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到任情况。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2020年8月7日。

信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胡明辉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信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胡明辉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信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胡明辉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信阳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4.27
•【字号】信银保监复〔2020〕18号
•【施行日期】2020.04.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信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胡明辉
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信银保监复〔2020〕18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阳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核准胡明辉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信邮银请〔2020〕5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胡明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平桥区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胡明辉应自我分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
需向我分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上述人员任命后,你分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分局。

此复。

2020年4月27日。

信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吴刚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信银保监复〔2021〕55号

信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吴刚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信银保监复〔2021〕55号

信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吴刚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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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吴刚银行业金融机构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信银保监复〔2021〕55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阳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核准吴刚同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阳市平桥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信农发银发〔2021〕35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吴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阳市平桥区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吴刚应自我分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如未到任,需向我分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上述人员任命后,你分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分局。

此复。

2021年7月20日——结束——。

中国银保监会阿坝监管分局关于核准何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坝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阿坝监管分局关于核准何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坝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阿坝监管分局关于核准何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坝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阿坝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10.22
•【字号】阿银保监函〔2020〕37号
•【施行日期】2020.10.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阿坝监管分局关于核准何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坝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你行《关于何勇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的请示》(农银川发〔2020〕94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何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坝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何勇应在阿坝银保监分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单位应将其任职文件及时抄送阿坝银保监分局。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阿坝银保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
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四、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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