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管理制度
农民工管理制度(五篇)
农民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做到规范、有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____市及双合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项目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____#所辖各劳务队。
第三条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农名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设置农民工管理办公室,由项目综合办公室全权负责农民工管理日常事务,应负责录用农民工的登记、造册(卡)和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农民工工资管理领导小组组长:____#副组长:____#组员:____#第五条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农民工本人,项目实施后必须建立录用农民工登记花名册。
项目工区每月____日将农民工花名册由工区经理签字后上报项目综合办公室、财务部、计划合同部、安质部备案。
安质部核查进场人员与接受教育培训人员数量,及时对未培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
拒不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安质部可建议不予发放工资。
第六条项目财务部负责农民工工资的发放,计划合同部和安质部负责做好监督工作。
第七条在每期计量支付时应同时附上本期农民工工资表及上期农民工工资签收表,如实记录支付项目、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
第八条施工期间的农民工使用及工资,支付情况及时报监理单位审核检查,在每期工程计量支付进行签认的同时,对本期农民工工资表及上期农民工工资签收表也应予以同步签认。
第九条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告制度,每月必须将农民工工资及对未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细目计量支付情况在合同内进行公告,以确保施工班组和农民工本人对计量支付情况和工资支付情况的告知权利。
第十条项目部可通过建立银行卡办法,由财务根据农民工工资表直接将农民工工资汇入卡内。
第十一条本管理制度由____#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项目建立之日起执行,项目建设完工,农民工工资清理发放结束日失效。
农民工管理制度(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我项目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与____制管理,确保我项目部的项目稳定和社会信誉,依据国家、地方以及分局有关要求,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农民工管理制度
农民工管理制度
农民工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农民工的就业、工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方面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其目的是保障农民工的权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工的稳定就业和社会稳定。
农民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就业管理:包括农民工的就业登记管理、就业信息公示、就业服务等方面。
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并建立就业信息公示平台,提供就业信息,方便农民工就业。
2. 工资管理:国家通过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工时限制、加班补偿等规定,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权益。
要求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禁止拖欠工资。
3. 社会保险保障:国家要求用人单位为农民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要求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相应的社保费用。
4. 劳动保护:国家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保
障措施,保护农民工的身体健康。
对存在违法劳动行为的用人单位,国家将予以严厉处罚。
5. 争议处理:国家建立农民工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为农民工提
供解决劳动纠纷的途径,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有效保护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促进农民工的稳定就业和社会稳定。
也需要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农民工管理制度(4篇)
农民工管理制度一、总则第____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公司民工管理,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增强民工安全生产意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民工管理、民工工资发放、民工工资清算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____条本规定所称的民工,是指我公司选择的施工班组从社会招用的在我公司从事生产建设服务员工。
第____条民工安全生产管理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二、一般规定第____条本公司民工实行“谁带班,谁负责”方式进行管理,即凡是进入我公司的民工,统一由各项目部班组负责人直接进行管理,施工班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民工住宿、生活、安全、计划生育、禁毒、社会治安、工作任务等事项的管理。
第____条施工班组进场后由班组负责人到项目部报到,领取《民工管理办法》,填写登记项目经理部统一定制的民工花名册。
第____条民工花名册上的每一项必须认真填写,并附上对应民工____明证件复印件(____、户籍证明、当地派出所或劳务机构证明)。
第____条民工花名册及证明必须在进场后的第____天上交公司____份备查,形成完整的民工档案。
第____条公司根据班组提交资料进行____,对不符合条件的民工,严禁拒绝招用,现场查核出现未登记民工,按处罚条款处罚施工班组。
第____条因民工的行为违____的法律、法规或本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民工和其所在班组负责人共同承担。
第____条对首批进场民工,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和签认手续。
交底内容包括相关作业的质量、安全、工艺及管理等。
第____条对新进民工,除履行登记外,由施工班组负责人根据技术交底记录进行个别交底,并上报交底签字记录。
第____条民工之间应和睦相处,民工之间因工作或生活____冲突,应该立即上报其班组负责人或现场技术员进行调解。
农民工管理办法三篇
农民工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农民工管理办法随着我公司快速的发展,对农民工要求越来越高,所以一定要建立一个健全完整的农民工标准化管理制度。
但是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特别是一些项目用工管理不规范,不仅影响了公司信誉,而且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加强农民工身份管理,打造一支“数量足、素质高、队伍稳”的新型建筑工人,是我公司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城建的重要内容,所以特制定本办法。
一、编制依据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在施项目部(用工单位)的分项工程专业及劳务分包队伍。
三、公司劳务管理体系图四、职责分工(一)工程部劳务管理的工作职责1、工程部劳务主管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资格预审和业绩能力考察和综合评价,建立合格分包方资源库和不良分包方资源库,对分包方资源进行集中管理,保存分包方档案,并报送局劳务管理服务中心部备案。
2、负责贯彻和执行上级部门对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根据施工生产的需要,提供劳动力信息,协助项目部调剂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伍的流向。
4、负责指导、监督项目部对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进场后的各种专项培训及技术交底工作。
5、根据项目所在地政府要求,督导项目在当地建设行政部门指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专门用于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
6、负责对劳务分包合同(协议)的审核、签订的备案工作,并指导和监管工程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执行情况。
7、依据公司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管理职责,对项目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
8、指导项目部对劳务分包企业及其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纠纷的调解工作。
(二)项目部的农民工管理员工作职责1、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后的各种专项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民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且留有培训痕迹备存。
2、每月定期牵头召开施工项目劳务及规范用工月度工作例会(见附件6)3、负责监督、核查劳务分包企业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农民工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总包备案,并确保人、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农民工六项制度
农民工六项制度
农民工六项制度包括:
1.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对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确保农民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按工程款的一定比例向银行交纳工资保证金,确保农民工工资不因总包企业资金链断裂而遭拖欠。
3.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由总包代发工资,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统一发放农民工工资,实行月清月结。
4.总包代发工资:落实总包方对农民工工资的清偿责任,实行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
5.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6.施工现场维权公示:在施工现场设置维权信息告示牌,公开工资支付时间、支付金额、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等信息,保障农民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这六项制度旨在保障农民工的权益,防止工资拖欠等问题。
如需更多信息,可咨询相关政府部门。
农民工管理制度
农民工管理制度一、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1.1劳动合同制度农民工合同制度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定制度。
用工单位与农民工之间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向农民工提供劳动合同。
合同中包括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工资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环境等。
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对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按时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提高农民工工作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1.2工资支付制度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足额支付工资报酬是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
工资支付制度的建立对保障农民工权益、维护用工单位和农民工合法权益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1.3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制度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农民工提供其岗位所需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农民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制度的建立对促进用工单位和农民工保持合法权益关系稳定和维护用工单位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1.4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制度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农民工购买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农民工在老有所依、病有所医、伤有所赔、失业有所保。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制度的建立对落实农民工基本经济权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二、农民工管理制度的落实2.1引导用工单位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引导用工单位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对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工的劳动积极性。
2.2督促用工单位按时支付工资报酬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用工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报酬,并及时向农民工发放工资报酬,确保农民工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3推动用工单位落实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制度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用工单位加强对农民工的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措施的落实,保障农民工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农民工管理制度
农民工管理制度
农民工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政策和措施。
这些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农民工能够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工作保护和社会保障待遇。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农民工管理制度:
1.劳动合同制度:要求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劳动条件,确保农民工的权益得到保护。
2.工资支付制度:要求用人单位按时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并确保支付标准合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工作保护制度: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设施,确保农民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4.社会保险制度:要求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5.劳动争议解决制度:为解决劳动纠纷提供途径和机制,包括
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争议仲裁等。
6.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为农民工提供职业培训、技能提升和就
业信息服务,帮助他们增加就业机会和提高工资待遇。
7.扶贫政策和资金支持制度:向农民工提供财政补贴、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资助等扶贫政策和资金支持,帮助他们改善生活条件。
农民工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保护农民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
定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农民工管理制度也需要政府、用人单位和社
会各方的共同努力,形成多方合力,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农民工管理的规章制度
农民工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规范农民工的行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升农民工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携带证件进入农村从事农作业、务工的农民工。
第三条农民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共秩序、道德风尚和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维护国家、用工单位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农民工享有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基本劳动权益,用工单位应当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章农民工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农民工有权要求用工单位为其办理相关保险、提供劳动合同及职业培训等。
第六条农民工有权在劳动合同期间享受法定带薪年休假。
第七条农民工有义务按照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务,不得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八条农民工应当保护用工单位的财产和设施,不得从事破坏行为或盗窃等违法活动。
第九条农民工应当保守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给第三方。
第十条农民工在用工单位内应当遵守公共秩序,不得进行赌博、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
第三章用工单位的责任第十一条用工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第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及相关福利。
第十三条用工单位应当为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必要保险,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劳动法律,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障农民工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六条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农民工,用工单位应当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应有的处罚。
第十七条对于多次违反规定的农民工,用工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按照法律程序和程序进行。
第十八条对于用工单位有违法行为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农民工有权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用工单位所有。
农民工管理制度四篇
农民工管理制度四篇篇一:农民工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劳务)协议的农民工。
第三条公司、农民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的约定,农民工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处理违章违纪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的原则,尊重事实依据,依法处理。
劳动合同第五条农民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告知农民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第六条与农民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七条与农民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农民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八条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出现时,农民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日常管理和劳动纪律第九条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劳务期限、劳务收入、工伤事故处理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第十条公司应与农民工在发生实际用工情况的同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员工要遵守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若农民工不适应工作,应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或者民事赔偿。
第十三条公司的员工上岗后7个工作日内,若发现农民工不符合用工单位的岗位,或者是上岗员工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违规操作,由公司核实相关情况。
若情况属实,可对农民工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农民工到达工作单位后,如果发生工伤事故,由公司积极协助进行处理。
农民工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民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农民工,包括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承包用工(劳务发票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农民工用工管理,提高农民工队伍素质,促进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和谐劳动关系。
第二章农民工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农民工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合法渠道进行。
第五条农民工招聘前,用人单位应向农民工提供真实、准确的工作岗位信息,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
第六条农民工录用前,用人单位应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农民工录用后,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手续。
第三章农民工工资与福利第八条农民工工资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不得拖欠、克扣。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可采取现金、银行转账等。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农民工提供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第四章农民工劳动保护与职业健康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保障农民工的劳动安全,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定期对农民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农民工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
第五章农民工培训与教育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定期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素质。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鼓励农民工参加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提高农民工的职业资格。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加强农民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法制观念和道德素质。
第六章农民工权益保障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及时解决农民工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九条农民工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不得干涉。
农民工人的考勤管理制度
农民工人的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农民工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人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农民工人的工作时间、签到规定、请假、休假以及其他相关事宜,保障农民工人的合理休息,同时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建筑施工、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农民工人员。
农民工人员是指在农村户籍所在地以外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
三、工作时间1. 农民工人的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执行,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 企业因生产需要,经与农民工本人协商一致,可以安排农民工加班。
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每日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 农民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农民工休息。
4. 企业应当为农民工提供足够的休息时间,确保农民工的身心健康。
5. 企业应合理调整工作班次,避免农民工长时间连续工作,确保农民工的休息时间。
6. 企业应定期对农民工进行健康检查,保障农民工的身体健康。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农民工须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开始前进行签到,以证明按时到达工作岗位。
(2)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IC卡刷卡等,具体方式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并告知农民工。
(3)农民工在签到时应确保本人亲自操作,不得代替他人签到或由他人代替签到。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2)上班签到时间为规定的工作时间开始前5-10分钟,下班签到时间为规定的工作时间结束后5-10分钟。
(3)企业应设置合理的签到时间范围,确保农民工有足够的时间完成签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农民工,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报告外出事由及预计返回时间。
(2)返回工作岗位后,应及时向主管说明情况,并由主管在考勤系统中进行备注。
4、忘记签到处理(1)农民工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第一时间内向主管报告,并由主管协助处理。
农民工日常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农民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工生活质量,促进农民工队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从事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农民工。
三、农民工管理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农民工实行统一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以人为本原则:尊重农民工的人格尊严,关心农民工的生活,促进农民工全面发展。
3.预防为主原则:加强农民工日常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民工违法行为的发生。
4.综合治理原则:加强政府、企业、社会和家庭等多方面的协作,形成农民工管理合力。
四、农民工日常管理职责1.农民工管理部门职责:(1)负责农民工的登记、审核、发证等工作;(2)负责农民工的培训、教育、就业指导等工作;(3)负责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投诉处理等工作;(4)负责农民工的治安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
2.企业(用人单位)职责:(1)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2)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和生活条件;(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4)加强农民工的培训、教育、管理,提高农民工的素质;(5)建立健全农民工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农民工日常管理。
3.农民工个人职责:(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2)积极参加培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3)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4)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树立良好形象。
五、农民工日常管理措施1.农民工登记管理:(1)农民工到用人单位工作时,需向农民工管理部门登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农民工管理部门对农民工信息进行审核、登记,建立农民工信息数据库;(3)农民工管理部门定期对农民工信息进行更新、维护。
2.农民工培训教育:(1)用人单位应根据农民工需求,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教育活动;(2)农民工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法律法规教育等;(3)鼓励农民工参加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提高自身素质。
农民工安全管理制度
农民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民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包括农民工的用工单位和农民工本人。
第三条农民工的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农民工的安全。
第四条农民工的用工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强化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农民工的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和处理能力,有效应对突发安全事件。
第六条农民工的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情况、安全生产信息等,便于安全生产监管和管理。
第七条农民工的用工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接受监督和指导,不得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八条用工单位应当定期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及时向农民工通报安全生产信息。
第二章安全生产培训第九条农民工的用工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知识、事故应急处理、危险化学品使用等内容。
第十条农民工的用工单位应当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培训,培训频次不得低于一年一次。
第十一条培训内容应当与农民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环境相结合,符合实际生产需要,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技能。
第十二条培训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包括讲座、演示、互动讨论等,提高培训效果。
第十三条农民工应当参加培训,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培训活动应当及时记录,形成培训档案,便于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安全防护第十五条农民工的用工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头盔、安全鞋、手套、防护眼镜等。
第十六条农民工在作业时应当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保障自身安全。
第十七条农民工的用工单位应当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安全防护用品的完好有效。
农民工日常生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工的日常生活,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工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农民工,包括建筑工人、制造业工人、服务业工人等。
第三条农民工日常生活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人文关怀原则;3. 安全、健康、文明原则;4. 依法管理原则。
第二章居住管理第四条农民工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入住指定的农民工宿舍。
第五条农民工宿舍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安全、消防、卫生标准;2. 有足够的居住面积,保证农民工的私密空间;3. 有必要的生活设施,如床铺、衣柜、桌椅等;4. 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5. 有必要的卫生设施,如厕所、浴室等。
第六条农民工宿舍内禁止以下行为:1. 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2. 随意破坏宿舍设施;3. 携带宠物进入宿舍;4. 在宿舍内从事违法活动。
第七条农民工宿舍的卫生管理:1. 农民工应保持宿舍内整洁,定期打扫;2. 农民工宿舍内不得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3. 农民工应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应报告管理人员。
第三章饮食管理第八条农民工的饮食应保证营养均衡,满足身体健康需要。
第九条农民工食堂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卫生标准;2. 有足够的空间容纳农民工就餐;3. 有合格的厨师和烹饪设备;4. 有必要的餐具和清洁设施。
第十条农民工食堂的卫生管理:1. 食堂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2. 食堂应保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3. 食堂的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4. 农民工食堂应提供多样化的饮食选择,满足不同农民工的口味需求。
第四章文明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农民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秩序。
第十二条农民工应遵守以下文明行为规范:1. 尊重他人,礼貌待人;2. 保持公共场所卫生,不乱扔垃圾;3. 爱护公共设施,不随意破坏;4. 不参与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5. 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农名工管理规章制度
农名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工管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雇佣的农民工,包括临时用工、合同工、集团派遣工等。
第三条本单位农民工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合规、人性化的原则,确保员工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第四条本单位农民工应按照本规章制度执行,不得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二章用工管理第五条本单位招聘农民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不得有任何歧视行为。
第六条用工时应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内容。
第七条用工前,应对农民工进行健康体检,确保其身体状况符合要求。
第八条用工时,应向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工作保护用品,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本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严禁拖欠、克扣工资。
第十条本单位应当为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三章劳动纪律第十一条农民工应当服从本单位的工作安排,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离岗。
第十二条农民工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三条农民工应当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浪费、挪用。
第十四条农民工不得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不得传播不良信息。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农民工,本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第十六条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农民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终止与其的劳动关系。
第四章休息休假第十七条农民工享有合法的休息休假权利,本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休息时间,保障其生活质量。
第十八条农民工可以根据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应提前向本单位请假。
第十九条农民工应当按照规定请假,不得擅自请假或旷工。
第二十条对于滥用请假权、旷工等行为的农民工,本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安全保障第二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农民工的安全。
农民工各类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农民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增强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地区范围内从事各类建筑施工、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农民工。
三、管理制度1. 劳动合同管理(1)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3)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农民工押金或保证金。
2. 工资支付管理(1)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
(2)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发放,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替代。
(3)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台账,确保工资支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社会保险管理(1)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农民工有权了解自己的社会保险权益,并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4. 劳动保护管理(1)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农民工的人身安全。
(2)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农民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3)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 劳动争议处理(1)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
(2)用人单位应当依法配合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工作,及时解决劳动争议。
6. 农民工培训管理(1)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农民工的岗位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就业竞争力。
(2)农民工有权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相应的培训补贴。
四、监督与处罚1. 劳动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执行本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2. 对违反本制度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农民工管理制度
农民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农民工的管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农民工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雇佣农民工的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第三条农民工在用人单位享有平等的劳动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权益。
第四条农民工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歧视农民工的民族、种族、性别、宗教等身份特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农民工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程序,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六条用人单位在招聘农民工时,应当公平公正,不得强制要求农民工支付招聘费用。
第七条用人单位在录用农民工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等事项。
第八条农民工应当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和劳动技能证明,用人单位有权核实农民工提供的信息。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农民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了解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等。
第十条农民工在录用前应当接受体检,用人单位不得录用有职业病或健康状况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农民工。
第三章:劳动条件与待遇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条件,包括工作环境、工作设施、劳动保护等。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农民工支付工资,不得拖欠、克扣工资。
第十三条农民工的工资应当按时发放,并提供工资明细和缴费凭证。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农民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十五条农民工享有休假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合理的休假制度,并支付休假工资。
第四章:劳动保护与安全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制度,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七条农民工从事危险性较大的工作时,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事故和职业病。
第十九条农民工在工作中受到人身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提供医疗救治和相应的工伤赔偿。
农民工管理制度
农民工管理制度农民工管理制度一、引言农民工是指从事农业、农村承包经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等活动,由农村向城市或其他地区流动的劳动力。
为了规范农民工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制定了农民工管理制度,旨在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二、农民工管理的基本原则1. 平等原则:农民工与城市工人享有同等的权益和待遇,不得因户籍、地域等因素歧视农民工。
2. 保护原则:保护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严禁侵犯其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拖欠、工时过长、恶劣工作环境等。
3. 暂住原则:农民工在城市就业期间,享有城市居民同等的居住条件和服务。
4. 职业培训原则: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和职业素质。
5. 公开透明原则:农民工的招聘信息、工资待遇、劳动合同等应公开透明,不得存在虚假和误导。
三、农民工管理的责任主体1. 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招聘、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劳动保护等承担责任。
2. 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农民工管理制度的执行,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3. 农民工本人:按照规定的劳动合同内容和劳动纪律,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四、农民工的权利和义务1. 权利:a. 具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不受歧视。
b. 拥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居住条件和服务。
c. 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
d. 享受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
e. 参加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2. 义务:a. 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
b. 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c. 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如、户口簿等。
d. 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
五、农民工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1. 招聘与录用a. 农民工需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件。
b. 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形式向农民工收取招聘费用。
c. 用人单位需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2. 工资支付与福利待遇a. 工资支付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
b. 用人单位应缴纳农民工应享受的社会保险和福利。
3. 劳动保护a. 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农民工的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
农民工管理制度范文(4篇)
农民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工管理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企业与农民工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的农民工管理工作,所有农民工及相关人员在本企业内工作时,都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应当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持一致,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灵活具体制定。
第四条本制度的实施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与农民工的和谐稳定发展。
第二章组织与机构第五条本企业应设立专门机构或相关部门负责农民工管理工作,负责农民工的招募、培训、岗位安排、工资支付、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农民工管理机构或部门应当有专业人员负责具体事务的开展,确保工作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第七条农民工管理机构或部门应当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合作机制,加强协调,共同落实农民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招募与录用第八条企业招募农民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歧视或违法限制农民工的就业权益。
第九条企业在招募农民工时,应当向农民工准确、全面地告知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等相关信息。
第十条企业应当对招募的农民工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他们了解相关工作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农民工的意愿与能力,合理安排农民工的工作岗位,确保其岗位的安全与合理性。
第四章劳动合同与工资支付第十二条企业与农民工之间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的工资。
第十四条农民工工资必须经过企业本部门审核后发放,不得以任何名义扣发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为农民工支付相应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确保农民工享受到应有的保障待遇。
第五章劳动保护与权益保障第十六条企业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与用品,并组织开展相关的劳动安全培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民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1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工程农民工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增强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有关农民工管理、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所称的农民工,是指我项目部选择的施工班组从社会招用的在我工程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的临时用工。
第3条农民工安全生产管理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二、一般规定
第4条本工程农民工实行“谁带班,谁负责”方式进行管理,即凡是进入我工程的农民工,统一由班组负责人直接进行管理,施工班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农民工住宿、生活、安全、计划生育、禁毒、社会治安、工作任务等事项的管理。
第5条施工班组进场后由班组负责人到项目经理部报到,填写农民工花名册。
第6条农民工花名册上的每一项必须认真填写,并附上对应农民工身份证明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户籍证明、当地派出所或劳务机构证明)。
第7条农民工花名册及证明必须在进场后的第2天(省外最多5天)上交项目经理部行政办公室1份备查,形成完整的农民工档案。
第8条行政办公室根据班组提交资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严禁拒绝招用,现场查核出现未登记农民工,按处罚条款处罚施工班组。
第9条因农民工的行为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本项目部制定的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农民工和其所在班组负责人共同承担。
第10条对新进场农民工,由项目经理部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和签认手续。
交底内容包括相关作业的质量、安全、工艺及管理等相关内容。
第11条对新进农民工,除履行登记外,由施工班组负责人根据技术交底记录进行个别交底,并上报交底签字记录。
第12条农民工之间应和睦相处,农民工之间因工作或生活关系发生冲突,应该立即上报其班组负责人或现场施工员进行调解。
农民工之间的暴力冲突,产生对工程的破坏、施工设备破坏、他人伤害,一切后果由发生冲突的双方共同承担外。
第13条农民工驻地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同时个人应收藏好自己的物品,对物品的丢失或被盗而造成的损失农民工自行承担。
三、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第14条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省厅、业主相关加强安全管理文件精神,宣传安全文化,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第15条制定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措施、预案,建立三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技术档案,落实安全责任, 负责和施
工班组、农民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组织施工班组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等。
第16条监督检查施工班组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督促施工班组农民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使用情况;
第17条对机械操作手、架子工、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进行资格审查和培训,分工种建立特殊工种档案。
第18条定期召开经理部相关部门、各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和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安全生产问题,总结推广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先进经验。
第19条组织安全知识讲座、培训,开展劳动竞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比,表彰先进班组、处罚违章行为。
第20条建立农民工轻伤、重伤、死亡、职业病档案,定期统报,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业主及当地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抢救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施工班组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21条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行业安全生产规定、技术操作规程。
第22条施工班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施工员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23条负责和农民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负责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教育农民工遵守操作规程,遵章守纪,杜绝"三违"作业,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24条安排好农民工的作息,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做好均衡生产,劳逸结合。
第25条经常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或整改。
第26条按施工季节、施工环境,做好农民工的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中暑、防煤气中毒、防坍塌、防滑波、防火灾、防意外伤害等安全预防工作。
五、农民工安全生产职责
第27条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合同。
第28条农民工在施工现场必须服从项目部负责人及现场技术员的合理安排,严禁农民工穿拖鞋出入施工现场区域。
第29条农民工出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如发现违纪、经批评教育后仍然拒不改正者,现场技术员可通知其班组负责人将该农民工清理出场,由此而产生的遣返费用由农民工自行承担。
第30条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岗位技术培训和事故预案演练活动,学习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
第31条作业前要检查机具、设备、环境的安全状况,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的违章作业,有权力口以劝阻和制止。
第32条按有关规范要求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及防护器材,精心维护和使用机械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第33条发生事故后要立即上报,保护好现场,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六、农民工工资管理
第34条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利益,班组负责人必须按月对管理农民工工资造册,不得无故拖延时间。
第35条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项目经理是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第一责任人,施工员是管辖班组的第一责任人,对应班组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第36条农民工工资原则上由班组负责人负责按月造册,项目经理部统一发放,施工员执行监督。
第37条发放农民工必须透明公开,严格按下述流程办理:
①农民工在班组负责人的带领下施工;
②现场施工员根据班组完成工作情况开出任务单;
③施工班组负责人按实造册,报送行政办公室,行办对应班组农民工档案信息进行核实;
④核实后工资表在现场公示不少于7天;
⑤等甲方工程款下拨后,农民工本人提供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部按照农民工工资发放册对照进行工资发放。
七、奖罚规定
第37条对拒绝填报农民工登记表的农民工予以清除出场,对填报信息不准确的农民工予以班组长通报批评并重新填报。
第38条施工中无故辱骂施工管理人员的农民工,对班组负责人处以100元的罚款;殴打施工管理人员的农民工,除对该农民工清除出场外,另除以班组负责人1000~3000元罚款,同时所有损失由农民工班组负责人负责。
第39条施工过程中,发现酒后上班的农民工,对本人除以100元罚款,同时对班组长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第40条对不服从管理的农民工,施工过程中违反相关安全、环保、行政管理规定的农民工,予以100元处罚,同时处罚记录进入其档案。
1.累计两次不听安排或违章的农民工,其本人和班组负责人在本工程内通报批评的处分,处分将载入农民工档案,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累计三次不听安排的农民工将被清理出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该农民工自行承担。
第41条项目经理部每月考核评选出2名优秀农民工,对施工中表现优秀;组织能力较强;吃苦耐劳、切实为工程着想并有贡献的农民工,予以200元物资奖励。
八、附则
第42条农民工花名册说明:1、本表由项目经理部行政办公室统一分发、填写、备案;2、凡是进入本项目工地的农民工必须先填写本表1份交主管部门核备;3、填写人必须严肃认真、真实填写每项内容,画有方框的在所选项打“√”;4、所在班组填写班组负责人姓名; 5、婚育证明、节育证明或其他证件复印件作为本表附件,但必须在附件栏注明;6、项目经理部行政管理部门严格依照农民工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的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用,并书面通知班组负责人清理出场;7、如果本表填写内容经核实与实际不符,除本人被清除出场外,所在班组负责人按有关处罚制度予以处罚;8、如
果相关单位在查核过程中发现填表人有相关不良记录的,所造成的罚款和处罚由本人和所在班组负责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43条本办法未尽之处项目经理部在每月的管理考核中予以修正补充;在实施过程中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文件精神有冲突的地方,以前者为准。
第44条本办法适用于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骏诚分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由项目经理部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