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突破与缺失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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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的法律保障维护老年人权益的重要举措

老年人的法律保障维护老年人权益的重要举措

老年人的法律保障维护老年人权益的重要举措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作为一个特定群体的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各国纷纷采取了一系列的法律措施。

本文将探讨老年人的法律保障,并介绍一些重要的举措。

一、老年人权益的法律保障1. 制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为了更好地保护老年人的权益,许多国家制定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

这些法律规定了老年人的基本权利和利益保障,明确了违反老年人权益的行为的法律责任,并为老年人提供了救济程序和机构。

2. 改进老年人健康保障制度老年人的健康问题是关系到他们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健康,各国不断改进老年人健康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险和医疗服务体系,提供老年人疾病预防、医疗救助和康复服务等。

3. 加强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老年人的生活保障是老年人权益保障的重要方面。

许多国家通过加强养老保险和养老金制度,提高老年人的养老金水平,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同时,还建立了老年人福利和救助体系,对生活困难的老年人进行援助和救助。

4. 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由于老年人在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方面的相对薄弱,容易受到各种欺诈和侵权行为的侵害。

因此,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也是重要的举措之一。

通过设立专门机构和提供法律咨询、案件代理、维权代理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5. 推动老龄事业发展为了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各国积极推动老龄事业发展。

在居住、文化娱乐、交通出行、旅游休闲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促进老年人融入社会和参与社会生活,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

二、老年人的法律保障举措案例1. 中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中国政府为保护老年人权益而制定的重要法律。

该法律明确规定了老年人的基本权益,如健康保障、经济保障、家庭保障等,并规定了老年人权益保护组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具体措施。

2. 日本老年人犯罪预防措施日本作为一个高度老龄化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护老年人的权益。

老龄化养老服务论文3篇

老龄化养老服务论文3篇

老龄化养老服务论文3篇第一篇一、郑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存有的问题1.服务产品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以前老年人的养老诉求主要集中在以延长寿命为主的生命养老,旨在满足生存的需要。

随着时代发展,更多老年人开始转向以提升生活质量为主的品质养老,追求精神需求。

这些需求包括:对于健康医护的需求、对多样化生活方式的需求、老年日常用品需求、终身学习的需求、疑难问题的咨询需求。

当前,郑州市养老服务业仍然普遍停留在满足生命养老的层次,还没有深层挖掘新时代老年群体的新需求,从而导致供需不平衡、不配套。

2.发展模式单一。

老年人及子女大多会选择留在自己家中接受一系列的养老服务,这种模式更符合老年群体的养老意愿以及中国国情和中华民族孝老爱亲的传统文化,符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联合进行的全国老年人口健康影响因素调查结果显示,当前老年人的照料需求主要依靠传统家庭成员,而照顾老人的任务按照介入和承担责任的顺序依次为:配偶、儿子、媳妇和女儿。

在需要照料的城市老年人中仅有84.3%获得了家庭照料,而其中60~69岁年龄段有照料需求的老年人实际获得照料的比例仅为69.4%。

这说明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养老负责者的养老方式已经越来越难以满足现实的养老需求。

3.公办养老服务业与民办养老服务业发展不均衡。

在中国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由政府投资筹建的公办养老机构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很多百姓都愿意住进公办养老机构,但公办养老机构数量和接纳能力有限。

郑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远远难以满足老年群体需求,存有着“公办养老院住不进,民办养老院住不起”的境况。

与公办养老机构相反,民办养老机构却存有着生存困难,甚至难以为继的尴尬境况。

造成民办养老机构运营状况不乐观的诸多原因中,相关政策难以落实以及土地资金问题难以解决是首要因素。

除此之外,土地规划和融资问题也成为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瓶颈。

例如缺乏养老机构建设年度用地计划导致养老机构发展遇阻,虽然国土资源部已下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但在各地实施时仍然比较混乱,将老年宾馆、老年人俱乐部、老年旅游休闲度假区、老年人居住的商品住宅基地都列为养老用地。

浅论老年人权益保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浅论老年人权益保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浅论老年人权益保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浅论老年人权益保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2007-02-06 12:27:15浅论老年人权益保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章的规定,老年人是指周岁以上的公民。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明确规定,一个国家老年人占总人口以上的,这个国家就进入老化。

据此,我国已进入老龄化国家,老年人问题已成为国家、社会、法律、家庭已经老年人自身十分关心重视的问题。

一、老年人权益被忽视和被重视的过程。

尊老爱幼、勤俭持家、邻里和睦、家庭团结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兴,为调整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封建等级色彩较浓的婚姻家庭关系,国家立的第一部法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该法明确规定要对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考虑到当时老龄化问题并不突出,故未将老年人的权益保护列入婚姻法。

文化大革命的年,一些地区、一些个人在所谓“破四旧,立四新”的口号下,抡起了践踏老人合法权益的拳头,致使一些老年人的子女以及他依法赋有赡养义务的人没有尽或没有较好的尽赡养老人的义务,还有一些赡养人不明白什么叫赡养义务,什么叫从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籍,照顾老人的特殊需要。

年底,党中央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小平同志第一次提出,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并在修改宪法时第一次将禁止虐待老人写进了宪法,年在第一次修改婚姻法时将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写进了婚姻法。

自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才真正引起国家、社会、法律的高度重视。

二、老年人权益保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老年人是国家的财富、社会的财富,他们含辛茹苦为国家、社会、子女奋斗了几十年,步入老龄后还在发挥着余热,他们的合法权益虽然得到了保护和重视,绝大多数赡养人对老年人尽到了赡养的义务,但不尽赡养义务,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在有些地方和有些家庭还相当严重,其表现:⒈赡养人赡养意识缺乏。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赋有赡养义务的人。

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心得

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心得

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心得作为社会中的一员,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为社会做出了长期的贡献,是社会的智慧之源,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和关爱。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老年人的权益保障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障、法律保护等方面的不足。

因此,要加强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做好晚年生活的规划和安排,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和福利。

一、加强老年人养老保险制度建设1.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老年人的生活来源主要依靠养老金和退休金,因此要加强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

要加大对养老保险的投入,提高养老金水平,并建立健全的养老金调整机制,确保老年人的退休生活质量。

2.鼓励老年人参加养老保险鼓励老年人积极参加养老保险,提高保障水平,提高养老金的领取比例,鼓励老年人积极参加养老保险,并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强老年人的养老金保障能力。

3.建立健全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的养老服务体系,包括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等,以解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和医疗护理问题,满足老年人的不同需求,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二、加强老年人医疗保障1.建立完善的老年人医疗保险制度要建立完善的老年人医疗保险制度,为老年人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特殊疾病医保等,保障老年人在生病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

2.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要提高老年人的医疗保险覆盖面和报销比例,降低老年人就医的经济负担,确保老年人在医疗保障方面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3.建立健全的老年人健康档案和照护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医疗服务,加强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和照护服务,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加强老年人法律保护1.完善老年人法律保护机制要完善老年人的法律保护机制,建立健全的老年人法律援助制度,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救助服务,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障。

2.提高老年人法律意识加强老年人的法律教育和宣传,提高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老年人对法律的了解和应用能力,防范和避免因法律问题而引发的权益纠纷。

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及其体系漏洞研究

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及其体系漏洞研究

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及其体系漏洞研究摘要:21世纪是人口老龄化的时代,中国自2000年就已经进入了老龄社会,其中农村老年人口占老年人口总数的73%,是推动我国进入老龄社会的主体。

庞大农村老年群体的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方面需求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面对这种趋势,关注农村老年人的权益保障问题变得尤为重要。

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国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仍然存在诸多漏洞,分析目前存在的漏洞,探讨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对于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目标,以及构建构建友好型老龄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漏洞对策和意义一、老年人权益保障体系的界定(一)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体系的背景作为较早进入人口老年化的发展中国家,与其他国家人口老龄化不同的是,我国农村人口规模大、老龄化速度快、高龄人口多,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

随着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化,青壮年人口大规模流向城市,农村的老龄化程度将进一步加强,农村老龄化带来的压力将更大。

但相对于城镇而言,农村生产力水平发展较低、经济基础较弱,在此背景下,农村老年人的权益保障问题显得更为突出和紧迫。

因此,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社会发展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二)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内容界定农村老年保障的概念,首先需要明确老年保障的含义。

老年保障一词可以有不同的理解。

从内容上看,老年保障包括对老年人的经济保障,医疗保障、服务保障以及精神慰籍等一系列内容。

从老年人的权利保障方面看,老年保障可以理解为老人的一系列权利保障,包括老年人作为普通公民所具有的权利如平等权利、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权利、财产权和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保障,以及老年人的特殊权利如老年人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社会参与权、住房权等权利保障。

从社会保障学的角度看,老年保障实际上就是老年社会保障,它是社会保障系统中的一项内容,是指由政府提供或主导的旨在降低老年风险和满足老年人基本生存需要的社会保障措施,包括老年社会保险、老年社会救助、老年社会优抚和福利等。

加强老年人法律保障维护老年人权益

加强老年人法律保障维护老年人权益

加强老年人法律保障维护老年人权益加强老年人法律保障维护老年人权益随着全球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老年人的权益保障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在现代社会中,老年人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和维护。

然而,由于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和社会对老年人关爱的不足,老年人的权益保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为了更好地加强老年人的法律保障,维护其权益,有必要从多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

一、建立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体系在加强老年人法律保障工作中,建立健全法律体系是重要的基础工作。

政府应当立法制定专门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老年人的基本权益,并制定惩处侵害老年人权益的法规。

此外,应加强对老年人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老年人的法律意识,使老年人能够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二、加强老年人经济权益保障老年人的经济权益保障是老年人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

政府应加大对老年人福利和养老金的投入力度,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同时,加强对老年人财产权益的保护,减少老年人财产遭受侵害的情况发生。

此外,还应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充分发挥老年人在社会中的作用。

三、保障老年人的医疗健康权益老年人的医疗健康问题是老年人关注的焦点之一。

政府应加强对老年人医疗服务的投入,完善老年人医保制度,提高老年人医疗费用报销的比例,降低老年人看病的经济负担。

同时,建立健全老年人健康档案和健康管理制度,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健康服务。

四、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和救助工作老年人在法律维权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加大对老年人法律援助和救助工作的力度是非常必要的。

政府应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服务。

同时,要加强对老年人权益案件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对老年人权益的侵害行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老年人精神和文化权益保护老年人的精神和文化权益保护同样重要。

政府应加大对老年人文化娱乐设施的建设和提升,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同时,建立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问题,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和帮助。

解析《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解析《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医疗保障权是指老年人有获得基本医疗保障的权利。
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方面的保障。
例如,国家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确保老年人能够获得必要的医疗服务,减轻医疗负 担。
精神慰藉权
精神慰藉权是指老年人有获得精神慰 藉的权利。
例如,家庭提供亲情关爱,社区组织 文化活动,让老年人感受到社会的温 暖和关爱。
发展趋势预测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社会化养老服务需 求将持续增长,未来将更加注重个性化、专 业化服务。
挑战应对策略
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 水平;加强行业监管和自律,规范市场秩序 ;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提高社会认知度和 参与度。
06
法律责任与监督机制
违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法律责任形式及处罚措施
VS
扶养责任
扶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 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 人的特殊需要,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不 低于扶养人家庭的生活水平。
家庭赡养与扶养的具体措施
提供经济支持
赡养人应当在经济上供养老年人 ,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生活照料
赡养人应当在生活上照料老年人, 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和服务,照顾 老年人的特殊需求。
民事责任
侵犯老年人权益的,应当承担停 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恢复原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等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 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建议
建立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监督机制
尊重原则
尊重人格
老年人应受到尊重和关爱,包括尊重他们的意愿、人格和隐私。

论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必要性

论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必要性

论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必要性汇报人:2023-12-20•引言•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现状与问题•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必要性分析目录•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对策与建议•结论与展望01引言权益保障的缺失在现实生活中,老年人往往面临经济困难、健康问题、社会隔离等多种困境,权益保障亟待加强。

人口老龄化趋势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老年人问题日益突出,老年人权益保障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研究目的本论文旨在探讨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必要性,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以促进老年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背景与目的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老年人是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保障他们的权益可以刺激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发展。

推动经济发展通过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可以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提高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提高生活质量老年人代表着丰富的历史和文化传统,保障他们的权益有助于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传承文化价值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意义02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现状与问题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提供了法律保障。

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社区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建设老年人关爱服务政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生活照料等服务。

社会各界开展各种形式的老年人关爱服务,如志愿服务、文化活动等,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030201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不力,存在违规行为。

法律政策执行不到位一些地区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养老机构数量不足,服务质量不高。

养老服务供需不平衡一些老年人缺乏精神关爱,存在孤独、抑郁等问题。

老年人精神关爱缺失社会各界对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不够,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

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

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

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一、引言老年人是社会中一个非常特殊的群体,在各方面的生活中均需要得到更多的关注和照顾。

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老年人的权益保护问题也逐渐成为了全社会所面临的一个大问题。

为了更好地保护老年人的权益,各国政府都出台了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下面就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进行一些研究与探讨。

二、老年人权益的法律保护措施1.宪法保障。

老年人的权益保护是宪法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老年人享有宪法赋予的民事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文化权利。

2.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相关的老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反家暴法》、《离婚法》等多项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旨在维护老年人权益。

3.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是老年人生活保障的重要途径,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这些为老年人提供了经济上的保障。

4.民主法制建设。

民主法制建设也有助于老年人权益保护,社会上的公民意识增强和社会道德的提高也有助于老年人的权益保护。

三、老年人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1.法律效果不明显。

目前我国虽然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依然存在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2.法律执行不力。

由于老年人的生活条件相对困难,所以往往需要政府的帮助,但是政府在执行方面还有较大的问题。

3.法律保护范围不足。

目前我国在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仍存在法律保护范围不足的问题,比如医疗、教育、文化等方面。

四、老年人权益保护中的政府职责1.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权利。

2.积极开发老年人相关资源。

3.加强老年人法律监督工作。

4.厉行执法,保证老年人职业权益。

5.推进老年人社会评价指数。

五、结语老年人是我们社会中的一个宝贵的资源,我们应该积极保护老年人的权益,关注老人的精神和心理需求。

同时,我们也需要积极地推进老年人保护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力度,为老年人的身心健康、生活幸福保驾护航。

老年人权益保护

老年人权益保护

老年人权益保护在我们的社会中,老年人是一个需要特别关注和保护的群体。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在身体和精神上可能会面临各种挑战,其权益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老年人的健康权益是首要关注的。

身体机能的衰退使得他们更容易受到疾病的侵袭。

然而,在医疗资源分配方面,有时老年人并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部分地区医疗设施不足,老年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然存在。

一些老年人因为经济原因,无法承担昂贵的医疗费用,不得不放弃必要的治疗。

这不仅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更威胁到了生命健康。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健康权益,我们需要加强基层医疗建设,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让老年人能够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经济权益也是老年人权益保护中的重要一环。

一些老年人在退休后,收入大幅减少,生活质量受到影响。

特别是那些没有稳定退休金或养老金的老年人,可能会陷入经济困境。

在社会中,还存在着针对老年人的经济欺诈行为。

比如,一些不法分子以虚假的投资项目、保健品销售等手段,骗取老年人的积蓄。

为了保护老年人的经济权益,我们应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确保老年人有稳定的经济来源。

同时,要加强对老年人的金融知识普及,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防止受到欺诈。

老年人的精神权益同样不容忽视。

随着子女的长大成人,离开家庭,许多老年人面临着孤独和寂寞。

一些老年人因为身体原因,行动不便,社交圈子变得狭窄。

这对他们的心理健康产生了负面影响。

我们应该鼓励社会各界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

社区可以组织老年人参加各种兴趣小组、文体活动,让他们有机会交流和互动。

子女也应该更加关心父母的精神需求,常回家看看,给予他们陪伴和关爱。

在法律权益方面,老年人也需要得到保障。

部分老年人对自己的合法权益缺乏了解,在受到侵害时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例如,在家庭中,可能会存在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在社会上,老年人可能会遭遇就业歧视等。

我们需要加强对老年人的法律宣传和教育,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

同时,建立健全的法律援助机制,为老年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帮助,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的维护。

论我国老年人赡养法律制度的完善——基于新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比较

论我国老年人赡养法律制度的完善——基于新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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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 , 应经 常 关 心 老 年 人 的精 神 需 求 , 经 常 看 望 和
务 有所 顾虑 , 尤其 是在 自身 经 济条 件 并 不 宽裕 的情 况下 , 只能完 全靠 家庭 伦 理 道 德 的一 点 支撑 去 考 虑
是否履 行 Βιβλιοθήκη 及如何 履行 赡养 义 务 。对 此 , “ 新法” 也
规定子女有精神上慰藉 的义务 , 但并没有具体条款
支撑 。“ 新法” 第 十八条 则 明 确 , 子女 有 精 神赡 养 的
“ 新法” 与“ 旧法 ” 相 比, 赡 养部 分 内容呈 现 出 明
收稿 日期 : 2 0 1 3— 0 3— 0 8
作者简介 : 李智姝 ( 1 9 7 9 一) , 女, 沈 阳广播 电视大学讲 师 , 硕士 。
2 0 1 3年第 4期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 院学报
总第 1 0 8期
论 我 国老年人赡养法律制度 的完善
基 于新 旧《 老年人 权 益保 障法》 的 比较
李智妹
( 沈 阳广播 电视 大学 , 辽宁 沈阳 1 1 0 0 0 3 )

要: 新《 老年人权 益保 障法》 比“ 旧法” 有 了比较 大的调 整 , 明确 了精神 赡养的 内容 , 将 赡养 由子女 的义务拓展 为父母
于2 0 1 3 年 7月生效 的新 的《 老年 人权益 保 障法》 ( 以下 简称 “ 新 法 ”, 原《 老年 人权 益保 障 法》 简 称
“ 旧法 ” ) 与过去 相 比, 增 加 了一 些 赡养 制 度 的规 定 , 但 也仍 然 存 在 进 一 步 完 善 的 空 间 。本 文 拟 就 此 探 讨, 以供商 榷 。

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看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的完善

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看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的完善

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看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的完善作者:王博,向达来源:《社会与公益》 2021年第4期王博,向达*/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摘要: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态势日趋严峻。

为加强老龄社会法律应对,我国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订,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增设了老年人监护制度,这是对我国监护立法的一大突破。

但相关规定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被监护人范围狭窄、监护人权利缺失、监护监督体系不健全、监护变更与终止的法定情形规定不全面等。

为克服这些缺陷,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应扩大被监护人范围、明晰监护人权利、搭建监护监督体系以及补充监护变更与终止的法定情形,加强可操作性规则的制定。

关键词:老年人监护;监护设置标准;监护人权利;被监护人评价反馈机制一、问题之缘起伴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显著进步,民众的寿命得到普遍延长。

相关资料表明,1949年我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仅为35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卫生事业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重大疾病防治成效显著,2018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了77岁[1]。

同时,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实施使得我国出生率降低,也侧面加快了人口老龄化进程。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截至2010年11月1日,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 831 709人,占总人口的8.87%[2],且呈现出逐年攀升的态势。

为妥善处理当前社会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监护需求与相关制度设计缺陷之间的矛盾,我国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订,其中增设了老年人监护制度。

但总的来说,相关规定较为简单,缺乏细节性规范的具体构建,阻碍了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与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协同适应。

本文通过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基本内容的考察,尝试为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可操作性规则的具体构建提供有益思路,以期就教于方家。

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我国监护立法的突破在立法意义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我国监护立法具有补白性突破。

具体而言,主要表现为以下两方面内容:(一)增设了老年人监护制度,加速成年监护制度改革我国传统的成年监护主要体现在《民法通则》第十七条关于“精神病人监护”的规定之中。

解析《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解析《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定位
该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重要法律,对于维护老年人的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立法历程和修订内容
立法历程
该法自XXXX年首次颁布以来,历经多次修订和修正,最近一 次修订是在XXXX年。
修订内容
修订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多个方面进行了完善和加 强,包括:扩大保障范围、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力度、增 加对老年人福利和服务的规定等。
承担家庭义务
老年人有照顾和抚养孙辈的义 务。
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
老年人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满足生活基 本需求。
长期护理保障
为需要长期照护的老年人提供护理保障。
基本医疗保险
老年人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减轻医疗费 用负担。
精神慰藉与心理支持
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和心理支持服务。
养老服务和设施建设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开展培训课程
为老年人提供各类培训课程,包括健康保健、家庭教育、社会适应 等,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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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研究结论
法律体系逐步完善
随着时间的推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和 发展,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提 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精神慰藉受重视
近年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开始重视老年人的精神慰藉, 通过规定家庭成员之间的探望义务、社会服务体系的完善 等措施,保障老年人的心理健康。
扩大养老机构覆盖面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提高服务标准和质量
制定严格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监管机制,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更多适合老年人活动的场所和设施,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汇报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我今天向大家汇报的主题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情况。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一部重要的法律法规,对于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自2024年颁布实施以来,我们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都积极落实这部法律法规,并取得了一些进展。

接下来,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向大家介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情况。

首先,政府层面的贯彻落实。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积极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

各级政府相继颁布了配套政策,明确了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

各级政府设立了老年工作部门或机构,加强对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同时,政府加大了对老年人服务设施的建设和投入力度,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服务和照顾。

在养老机构建设方面,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持续推进养老院床位数量增加,提升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再次,法律的宣传和教育。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必须得到全社会的共同认可和支持,而这就需要法律的宣传和教育。

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通过举办讲座、座谈会、宣传片等形式,向公众普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知识和要点,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同时,加强对老年人的法律援助,为老年人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更好的保障。

通过法律的宣传和教育,让老年人更加了解自己的权益,以及在维权过程中的途径和方法。

最后,亟待完善的地方。

尽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然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老年人服务设施的不平衡问题。

一些地区老年人服务设施相对薄弱,养老院床位不足,服务质量不高,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其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不足。

虽然政府和社会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工作,但在老年人群体中,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了解仍然不深,存在法律知识普及不到位的问题。

最后,老年人的法律援助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虽然目前一些地区已经建立了法律援助机构,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包括援助范围不明确、法律援助资金不足等。

老年人权益保护面临哪些瓶颈和挑战

老年人权益保护面临哪些瓶颈和挑战

老年人权益保护面临哪些瓶颈和挑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老龄化进程的加速,老年人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老年人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权益应当得到充分的保障和尊重。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老年人权益保护面临着诸多瓶颈和挑战。

首先,经济方面的问题是老年人权益保护的一个重要瓶颈。

许多老年人在退休后,收入大幅减少,仅依靠微薄的养老金生活。

而随着物价的上涨和医疗费用的增加,他们的经济压力日益增大。

一些老年人甚至陷入贫困,无法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

此外,部分老年人在年轻时没有足够的储蓄和养老规划,导致晚年经济状况堪忧。

还有一些老年人可能会遭遇子女的经济剥削,如子女强行索要老人的养老金或财产,使得老年人的经济权益受到侵害。

在健康保障方面,老年人面临着诸多挑战。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身体机能逐渐衰退,各种疾病接踵而至。

然而,医疗资源的分配不均以及医疗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给老年人的就医带来了困难。

一些地区医疗设施简陋,医疗技术水平有限,老年人难以获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同时,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和报销比例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导致老年人在面对重大疾病时,往往需要承担沉重的医疗费用。

另外,老年人对健康知识的了解相对较少,自我保健意识薄弱,容易忽视疾病的预防和早期治疗,从而加重了健康问题。

精神关爱缺失也是老年人权益保护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在现代社会中,年轻人工作繁忙,生活压力大,往往没有足够的时间陪伴老人。

许多老年人独自生活,感到孤独和无助。

这种精神上的空虚和寂寞,严重影响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

此外,社会对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关注不够,缺乏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和心理支持的服务机构和项目。

法律保障的不足也是老年人权益保护面临的挑战之一。

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护老年人的权益,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相关法律条款不够具体和细化,导致在处理具体案件时缺乏明确的依据。

同时,老年人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往往面临着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渠道不畅、诉讼成本高等问题。

学习新《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心得体会

学习新《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心得体会

学习新《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心得体会学习新《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心得体会范文新《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子女应当经常看望老年人。

13日,记者走访南京点将台社会福利院发现,新法实施一年了,常来探望老人的子女依然常来,不来的依旧不来。

为此,该院规定了子女定期探望的底线,如果做不到,老人便不能入住,这种做法在南京的养老机构首开先河。

子女一个月至少要来养老院看望父母一次,否则养老院不予接收。

面对南京市这家养老院有些另类的规定,很多网友可能会觉得难以理解,因为在他们看来,只要子女为老人按时交够了养老费用就行了,养老院何必多管闲事。

再者,养老院提出这样的要求,万一让一些感觉难以做到的子女打了退堂鼓,岂不是影响了养老院的入住率,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表面看上去,这家养老院关于子女看望老人的“探亲底线”规定,只会给自己在管理上增加麻烦,却不会带来什么好处。

但在笔者看来,“探亲底线”的背后,不但体现出养老院难得的社会责任感,更是对子女与父母亲情的一种善意呵护,值得充分肯定。

这样的规定看似充满了强制性,但何尝不是对子女的一种善意督促与提醒?经常看望父母,本是天经地义之事,却需要由养老机构来提醒子女,单单是看了协议上这样的条款,就足以对一些子女产生情感上的震动。

另一方面,对那些孝德意识欠缺、孝德行动更欠缺的子女来说,即便是因为养老院的规定而“不得不”常来探望父母,也足以给父母带来莫大的慰藉,同时也未必不会有习惯成自然的可能性,改善子女和父母的关系,培养父母和子女的感情,进而让子女把之前的“不得不”变成一种自觉自愿自发的行为。

毕竟这样的规定本身,就是对子女的一种督促和引导,子女如果连一个月探望父母一次都做不到,那真该好好反思一下自身的'孝德意识与做人良知了。

人们在对“常回家看看”入法充满期待的同时,也有一些质疑与担忧,比如它的现实可操作性问题。

而在多数网友看来,要想让“常回家看看”具备现实可操作性,最终还得依靠为人子女者的道德自觉与孝道意识的觉醒。

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心得

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心得

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心得随着老龄化趋势加剧,老年人的生活和权益保障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作为一名年轻人,我们应该更加关心老年人的权益保障,认识到老年人是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出一份力。

首先,我们要尊重老年人的尊严和权利。

老年人普遍存在着身体机能下降、记忆力变差等现象,容易被人忽视或者不尊重。

但是,老年人和我们一样,是拥有自主性和尊严的人。

在与老年人交往过程中,我们要尊重他们的观点,关心他们的需要,给他们更多的尊重和爱护。

其次,我们要关注老年人的安全问题。

老年人身体机能下降,因此,安全问题是老年人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

我们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帮助老年人排查安全隐患,如楼道灯光不良、电线杂乱等问题,以此防止老年人发生意外事故。

同时,我们也可以为老年人提供生活上的帮助,如购买或烹饪食物、帮助清洗家居等,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第三,我们要关注老年人的健康问题。

老年人的身体机能下降,容易出现各种健康问题,如关节炎、高血压、糖尿病等。

我们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关注老年人的身体情况,并帮助他们进行身体锻炼和饮食调理,让老年人过上健康的生活。

最后,我们还要关注老年人的精神需求。

由于老龄化趋势的加剧,老年人的社交圈和亲人圈子逐渐缩小,生活上的寂寞感和无助感容易加剧。

我们可以通过陪伴老年人、与他们交流,关注他们的精神需求,让他们感受到爱和关怀。

总的来说,老年人的权益保障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

我们应该关注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做好老年人的服务和护理,切实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质。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营造一个人人平等、和谐共处的社会环境。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学习心得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学习心得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学习心得据数据显示,自1999年起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是世界上唯一的老年人过亿的国家。

到2013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亿人、占总人口的13.8%,而且正以每年3%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

预计到“十二五”期末,全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3亿。

尊老爱幼、勤俭持家、邻里和睦、家庭团结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并颁布了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主要有四个特点:即坚持以家庭养老为主;提倡老年人积极养老;强调家庭养老和社会保障相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公布施行后,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才真正引起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对于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老年人不仅增强了自身法律保护的意识,还从各个层面提高了生活质量与幸福满意度。

通过学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本人认为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简称新法)与原《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简称原法)相比,有如下的新提法和新法亮点,如有不妥之处望批评指正。

《新法》在《原法》的基础上修改了38条,新增了38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由五章50条的《原法》修改为九章71条的《新法》。

总体上看,而新增条款多属于对老年人的社会服务范畴,修改幅度大,新增内容多,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修订修改内容最多的法律之一。

⑴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原法》第四条规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原法》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纳入法律,并作为中国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上升为国家意志,不仅标志着老龄科学研究的重大结论转换为法律,更重要的是,它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是全党全社会全面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总动员令。

⑵将每年的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设立为老年节。

试析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必要性

试析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必要性

试析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必要性论文摘要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老年人的权益保护越来越成为全社会不得不面对的热点和难点。

本文从维护老年人权益的必要性和现实性出发,探讨了老年人权益所应涵盖的内容。

论文关键词老龄化老年人权益保障“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全球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根据联合国的统计,从2000年到2050年世界老年人口的比例将会翻一番,即从10%增加到22%。

这种人口结构上的巨大变化必将给世界各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影响。

一、老年人权益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和现实性如何在推动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过程中加以合理应对是当前各国面临的重要挑战和任务。

这其中,除了社会学、人类学方面的研究成果能够提供有益的帮助外,法律制度的建设也是非常重要的方面。

(一)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尊老敬老蕴涵着人类社会代际更替的情感与规律“老年”绝不等于无用、颓废、浪费,恰恰相反,老年人身上所体现的关于人生和社会的智慧、经验的积累与沉淀,是个人、家庭和社会非常宝贵的财富。

尊敬、爱护老年人是人类社会自身发展必须遵从的规律。

人类历史的发展证明,社会越发展,老年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参与程度就越高。

部族时代,残酷的生存竞争使得年老的成员被丢弃,甚至被杀戮以减轻负担。

然而,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各种技艺日益复杂,社会关系也日益增多,人们经久沉淀的阅历开始显示其价值。

古罗马的有关民事立法、中国古代的《唐律疏议》中都有关于老年人权益的一些规定。

罗马时代的元老院,虽然仅仅是咨询性机构,但却是国家政治建设中最具实力的组织之一;我国封建社会皇权之下也常设年老资深的大臣佐政;在民间,古今中外更是有许多杰出的匠师,在进入老年之后创作出了传世佳作。

及至今日,老年人在教育、医疗、技术等领域也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他们深厚的经验积累对很多实践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除此之外,老年人在家庭关系的维护中也有独特的作用。

世卫组织的研究表明,那些在有年长者的家庭中成长,且关系和睦的人,其性格、心理更稳定,更倾向于平和,成年之后,在人际交往中情商也往往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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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突破与缺失论文
摘要:2013年7月1日我国实施了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新法的规定在几大方面相对以往的法律法规有重大突破,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老年人福利事业的重视,但其中一些有关老年人精神赡养、老年人法定福利、城乡老年人社会保障一体化等的规定上存在瑕疵,需要进一步修改与完善。

关键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突破缺失
一、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重大突破
1.首次把老龄化问题确定为我国的重大长期社会问题。

在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这就将中国的养老保障问题作为一项重大的社会政策,将长时间地对其研究,并不断出台相应的政策与措施。

它要求从积极的角度来看待老龄化的问题,要采取积极的措施来应对老龄化,要发挥老年人积极的作用,使人口老龄化问题不致于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

这次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出台,可以视为我国老年人福利事业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2.首次专门提到“老年人宜居环境”。

在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首次提到了“宜居环境”的概念,明确规定了建设老年宜居环境的国家责任,建设老年宜居环境的总体要求;规定了政府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主要任务,并重点谈到了过去只是在残疾人保障法中有所规定的无障碍设施,要求加强老年人无障碍设施建设。

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因为它把老年人口真正视为了需要特
殊照料的弱势群体。

3.养老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

在旧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提到:“国家鼓励、扶持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老年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医疗康复中心和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等设施。

” 此条款的约束力及其有限,难以起到规范各类养老机构,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的作用。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针对这个问题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规范养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加强监督和管理”;“养老机构变更或者终止的,有关部门应当为养老机构妥善安置老年人提供帮助。

”从而在法律上确保了对养老服务的规范。

二、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缺失之处
1.可操作性不强。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增加了一条被认为是最有新意,最具人文关怀的条款:“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尽管此条款的订立初衷是保障老年人能够经常被分开居住的子女关怀,但是这只是一种倡导性的条款,归根结底属于属于道德层面,写入法律,但严重缺乏操作性,反而使法律丧失了权威性和稳定性。

2.缺乏实施细则。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每年重阳节为老年节,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这更加凸显了敬老、爱老、尊老、助老的重要性,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人文关怀和对老年人福利事业的重视。

但是该条款的实际意义有待检验,因为,此
条规定并无明确的配套实施细则,显得较为空洞,实施起来非常困难。

老年节所带来的老年人福利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具体的实施方法,都值得进一步商榷。

此外,绝大多数老年人均赋闲在家,给予他们假期毫无意义,且他们已离开单位,组织活动或发放慰问品往往只能依靠社区,而我国的社区福利还处在起步阶段,水平还很低。

此外,有关老年节的条款并未对子女的休假权利作出任何规定,所以他们很难因为老年节的设立而获得更多有法律保障的家庭慰藉。

所以,务必尽快出台有关“老年节”的实施细则,才不致于陷入“有法难依”的境地。

3.与现有制度法规严重相悖,衔接困难。

我国在2006年颁布实施了新的《农村五保供养条例》,明确规定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从而实现农村五保供养从集体福利到国家福利的历史性转变。

然而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经济困难的城乡老年人同等供养与救助,但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并未废止,并依然承担着上千万农村最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保障的情况下,这条规定显得格格不入,不合时宜。

尽管它所考虑的是我国城镇化的大背景,但毕竟城镇化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并非能一蹴而就。

如果严格执行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的此项规定,则可视为法律层面宣告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的终结,但新法规框架下农村五保户的供养经费的来源、农村敬老院的去留等关键核心问题都缺乏进一步的司法解释、文件或政策,所以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的此项规定与我国现有的法规制度有较大的冲突,
衔接亦非常困难,有待进一步的修改与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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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郑春贤.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若干问题思考[J].北京劳动职业学院学报,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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