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请支付表(生支字5号)
申报承诺书15篇
申报承诺书15篇
申报承诺书1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司: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令20__年第43号)及相关配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项目,保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项目建设各项手续齐全、合规,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到位,项目按计划实施,确保项目建设效果。
我单位承诺保证不出现任何项目建设违法违规行为,如出现上述问题我单位将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法人代表:单位公章
20__年8月15日申报承诺书2
本人现就有关这次申报评审20__年度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有关事项,郑重申明承诺如下:
一、本人所递交的所有申报材料,都经本人逐页仔细核实过,
保证所有材料和内容都是真实的、可信的,决无虚假、伪造和剽窃的。
本人所提交的论文、论著,是本人(或与合著人)结合理论研究与专业技术工作实践取得的研究成果。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
用和参考的内容外,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
二、本人申报表中的`所在单位核实意见及所盖单位公章、
档案所在地公章都是本人人事档案所属直接单位,不是挂靠单位、兼职单位。
三、本人这次仅向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技术及应用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20__年度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除此之外,没有在上海市范围内的其它高评委同时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四、本人个人身份属国家公务员系列□、事业单位编制□、
企业单位性质□。
以上内容是本人的诚信承诺,如有失实、失信、虚假情况,本人愿意接受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技术及应用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处理结果,并承担由此产生各项后果。
医疗费用申报管理办法(版本号4
医疗费用申报管理办法(版本号:4.01)
版本说明:本办法在2009年4月20日进行修订,与上一版本(3.03版本)改动较大。4.01版本自2009年4月26日起执行。
总则
第一条根据市中心相关规定,结合和平分中心各项医疗费用申报特点,本着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人性化服务的原则,以诚信管理为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和平分中心参保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申报各项全额垫付医疗费用时,都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各项医疗费用为因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特殊原因就医时全额垫付,在和平分中心申报的以下费用:
1.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简称门特)费用;
2. 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简称门大)费用;
3. 生育保险费用;
4. 住院费用;
5. 以上各项费用的调整支付。
第四条参保患者应到联网医院就诊,并持医保卡进行刷卡联网结算。
第五条下列情况可以全额垫付门诊、门诊特殊病及住院就医费用:
1.就医时医院端网络故障;
2.急诊、急诊留观费用;
3.医保卡丢失或消磁正在办理途中;
4.首次参保,医保卡正在制作途中;
5.单位间断交费,在三个月内补缴;
6. 节假日期间住院又出院不能确认的住院费用;
7.有住院信息未结算或正在审核状态,造成在途,无法刷卡结算的;
8.门特患者登记前30天发生的门特费用。
9.已办理异地安置登记在外地就医或外地急诊就医。
首次参保,医保卡正在制作途中和节假日住院又出院,造成住院无法联网结算的,可以在出院后先不办理结帐手续,等待待遇享受后办理住院延迟审批后,再办理出院结账,可以将本次住院费用联网结算。
202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完整版)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备注:本表一式一份,由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填表说明:
1. 申请报销女职工费用的,请在“职工姓名”和“社会保障号码”中填写女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在申请表下方备注栏处填写男方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申请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费用的,在“职工姓名”和“社会保障号码”中填写男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未就业配偶”和“身份证号码”中填写女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 “生育时间”指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日期。
3 “胎儿数”指本次生育的胎儿数量,如为双胞胎填“2”,如为计划生育手术则填“0”。
4. 申请人除填写本表外,根据不同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平产、剖宫产、助娩产待遇的:出院记录复印件一份。
(2)申请流产、引产待遇的:①结婚证复印件一份;②门诊手术提供门诊病历原件一份,住院手术提供出院记录复印件一份。
(3)申请取环、放环、结扎等节育、复通手术待遇的:①结婚证复印件一份;②医疗费发票原件一份;③门诊手术提供门诊病历原件一份,住院手术提供出院记录一份。
(4)申请未就业配偶待遇的:①出院记录复印件一份;②生育医疗费发票原件一份;③未就业承诺书或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
天津生育保险政策
天津生育保险政策
▪(一)生育保险概念
▪是指国家通过社会保险法,对生育职工予以经济、物质等方面的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政策。
▪(二)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实施
▪2005年8月1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发了《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津政发[2005]69号)文件。
▪我市于2005年9月1日正式启动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
▪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
▪ (逐年更新版) ▪(三)基金筹集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之和的0.8%(受金融危机影响被认定为困难企业的生育保险费率,暂定2009年降至0.5%)
▪2、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撤销、解散和破产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应当在资产清算时,按照本市上年度人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生育保险费▪(四)生育保险享受条件
▪1、参保并足额缴费
▪2、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五)生育保险待遇支付项目
▪1、产前检查费
▪2、生育医疗费
▪3、生育津贴
▪4、计划生育手术费
▪(六)支付方式
▪1、按定额支付:实际发生额低于或高于定额支付标准均按照定额支付标准支付
▪2、按限额支付:所谓限额付费是指对付费项目指定的额度,费用低于限额支付标准的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高于限额支付标准的,按照限额标准支付
▪3、按项目支付:符合支付范围规定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项目付费,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服务时逐一对服务项目付费或计费,然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或定点医疗机构支付▪(七)支付标准
关于生育保险纳入全市统筹后有关问题的说明
关于生育保险纳入全市统筹后有关问题的说明
根据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规定,现将生育保险纳入全市统筹管理后参保人员就医及申领生育津贴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生育妊娠登记
参保人员于怀孕后12周内,应到现居住地或户籍地基层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妊娠登记(大港油田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可办理),如因个人信息不符、参保缴费异常、怀孕超过12周或持非天津市《生育服务证》等特殊原因在医院无法办理的,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油田社保中心办理妊娠登记。
所需材料:
1、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出示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书(写明末次月经及预产期的时间,加盖医院诊断证明章和生育保险章)、B超及妊娠试验结果复印件;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保人员持有非天津市《生育服务证》的,需加盖本市现居住地或其参保单位坐落地乡镇、区街计生部门的专用章。
参保人员妊娠登记后,携带社保卡到医院产检及住院,必需办理联网结算。
二、生育保险住院经办流程
参保人员应选择在已经联网的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并于
住院当天或5日内在医院医疗保险科联网办理住院登记。
特殊情况无法在医院办理时,应到油田社保中心办理住院登记。办理时携带社保卡、《住院证》(加盖生育保险章)、《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妊娠登记表》参保人员留存联(在医院做的妊娠登记不需要此联),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出院时,参保人员只交个人应该负担的费用,其他住院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结算。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2021年参考新格式)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2021年参考新格式)
注:报帐时需携带的材料,发票收原件(非医保刷卡记账发票或复印件),其余材料审核原件收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
1、女职工分娩:女方身份证、现金发票、出院证、出院小结、《计生服务手册》或《二孩生育证》;
2、男方补助:男女双方身份证、现金发票、出院证、《计生服务手册》或《二孩生育证》、女方无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村委会证明;失业证;女方没有享受待遇的其它证明);
3、放(取)环、绝育、复通术:女方身份证、现金发票、病历、手术证明(医院病假条)或出院证、出院小结;
4、人流、住院保胎失败流产:女方身份证、现金发票、病历、手术证明(医院病假条)或出院证、出院小结、住院保胎失败流产需提供费用总清单、计划内流产提供《计生服务手册》或《二孩生育证》、计划外流产提供结婚证;
5、异位妊娠、葡萄胎:女方身份证、现金发票、出院证、出院小结、费用总清单、结婚证。
医疗、生育保险申报凭证规范承诺书
医疗、生育保险申报凭证规范承诺书
社保武清分中心: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我单位申报《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请支付审核单》(津社保生支字6号)____份,申报金额________元;《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大额医药费补助申请明细表》(津社保医支字9号)____份,申报金额________元;《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单位申请支付明细表》(津社保医支字11号)____份,申报金额________元。以上申报的医疗/生育保险报销凭证已组织人员,按照《医疗保险申报材料规范》/《生育保险申报材料规范》进行认真审验,现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参保人员已按规定足额缴费;
二、申报类别准确无误;
三、医疗费报销票据凭证数据与实际票据凭证数量相符;
四、申报医疗费发生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相符;
五、费用申报材料齐全,符合《医疗保险申报材料规范》/《生
育保险申报材料规范》要求。
如有与上述内容不符之处,造成医疗或生育基金不合理支出,由我单位负责追索。
单位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年月日
天津社会保险经办须知四——生育保险部分
天津社会保险经办须知四——生育保险部分
佚名
【摘要】<正>一、生育保险生育妊娠登记程序(一)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居民生育保险生育妊娠登记,应持有以下所需材料:1.参保人员在医院办理妊娠登记所需材料:①夫妻双方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②区、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社会保障卡。2.参保人员在社保分中心办理妊娠登记所需材料:①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②天津市或异地就医定点医院开具的
【期刊名称】《天津社会保险》
【年(卷),期】2013(000)003
【总页数】5页(P39-43)
【关键词】社会保险经办;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异地就医;生育服务证;住院医疗费;保险定点;计划生育手术;失业金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42.6
(一)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居民生育保险生育妊娠登记,应持有以下所需材料:
1.参保人员在医院办理妊娠登记所需材料:
①夫妻双方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区、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社会保障卡。
2.参保人员在社保分中心办理妊娠登记所需材料:
①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②天津市或异地就医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章、生育保险专用章);
③天津市或异地就医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试验化验单;
④区、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参保人员办理生育保险生育妊娠登记流程:
已婚参保人员应于怀孕后12周内,在天津市联网妊娠登记医院办理生育保险妊娠登记,如因个人信息不符、参保缴费异常或持非天津市《生育服务证》在医院无法办理的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妊娠登记。
生育险医疗费用情况
1、以上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2、申报以上费用时,同时填写《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请支付表》(津社保支字5号)、《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请支付审核单》(津社保支字6号)、《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交接单》(津社保支字8号)、《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票据粘贴单》,核对数据后由参保单位制表人、负责人分别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票据顺次粘贴于《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票据粘贴单》并核对数据;
4、在联网医院产前检查可直接刷卡结算,在未联网医院进行产前检查需先行垫付,票据加盖生育保险章于产假结束后交单位与生育津贴一并申报。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单位代码:编号:
说明:1、职工本人生育出院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30日内持①本表、②出生证明、③生育证、④身份证、⑤诊断证明、⑥住院病历复印件(盖医院复印章)、⑦出院结算单、⑧出院费用明细、⑨医保卡到医保中心审核。(其中②、③、④、⑤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本表一式三份,市医保中心业务、财务、用人单位各一份。
天津市生育保险垫付医疗费申报受理交接单
门诊医疗费
票据张数 提供材料: ①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 ) ②门诊医疗费票据、费用明细及诊断证明( ) ③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 ④门(急)诊生育诊断证明及病历( )
发生金额
住院医疗费
票据张数
发生金额
提供材料:
①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 )
②住院医疗费票据、费用明细、诊断证明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定点医院病案室章)( )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③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
④异地急诊就医证明材料( )
申报人情况
填表人: 与参保人关 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此表由参保人员(或代办人)自愿填写,填写后携此表及所提供材料至柜台进行医疗费用申报;也可持所 提供材料前往柜台直接进行申报。 2、申报多项医疗费用时,相同申报材料无需重复提供。 3、本次申报垫付医疗费报销款项将以社发形式进行发放,请参保人员(或代办人)在进行垫付医疗费申报时 与经办工作人员核实确认社发账户信息,如账户不可正常使用,请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确认开户手续。
天津市生育保险垫付医疗费申报受理交接单
单位(或街 服)名称:
年月日 险种:城职( )城乡( )
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号码
申报项目
费用申报情况
产前检查费
票据张数
发生金额
天津市生育津贴申报5号表
流产、 引产医 疗费
第 一 联
其他计 划生育 手术
社 保 经 办 机 构 留 存 万 万 万 万 仟 仟 仟 仟 佰 佰 佰 佰 拾 拾 拾 拾 元 元 元 元 角 角 角 角 分 分 分 分
计划生育手术并 发症医疗费
社保机构 审核人:(签章) 复核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章) (章)年 月 日
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请支付表
年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名称 序号 小计 月 表号:津社保生支字5号 单位:人次,元 职工 退休
甲
人次数 实际发生额 单位申请支付金额 自负拒付金额 社保审核支付金额 人次数 享受津贴天数 社保审核支付金额 人次数 实际发生额 单位申请支付金额 拒付金额 社保审核支付金额 人次数 实际发生额 单位申请支付金额 拒付金额 社保审核支付金额 人次数 实际发生额 单位申请支付金额 拒付金额 社保审核支付金额 人次数 实际发生额 单位申请支付金额 拒付金额 社保审核支付金额 实际发生合计 单位申请支付金额合计 自负、拒付金额合计 社保审核支付金额合计 申报单位 制表人:(签章)
乙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 ¥: ¥: ¥: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请正反双面打印,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本表背面的填写须知)
温馨提示:以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doc
生育保险医疗待遇零星报销申报资料
1.《XX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医疗收费票据原件
注:1。此表由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填写,经参保单位确认。
2。生育医疗待遇原则上支付至参保人所在单位,如遇单位帐户冻结、单位无对公帐户或参保人更换单位等需更改支付方式的,填写申请更改待遇支付方式相应栏目内容及事由.申请对单位支付的,支付到原参保单位的社保帐户。申请对个人支付的,可支付到参保人(遗属)或参保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背面需有报销人签名.
3.医疗收费明细清单
打印与收据或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对不能打印明细清单的医疗机构,需提供有医疗机构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
4.医院病历及诊断证明
产检需提供相应产检病历;分娩需提供住院病历首页或出院小结、诊断证明(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业务章),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
属生育的,提供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如《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属计划生育的,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或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施行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者须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后方能施行。对已办理就医确认的,不需提供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
6.办理异地就医的,还需提供原申办的《XX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由异地医疗机构填写医疗机构级别并加盖医院公章或业务章.
7.参保人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之后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还须补充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属于劳务派遣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生育保险表格附表填表说明
结 婚 证
结 婚 证
出 院 证 产前检查有效收费发票及相关附件 收 有效住院结算发票 收 原 件 件 收费清单 原 复式处方
女方户口簿 出 院 证 有效住院结算发票 收费清单
பைடு நூலகம்
男职工配偶户口所在地出具男职工配偶无工作证明 市区外生产需医院等级证明 证明 男职工单位出具男职工配偶无工作证明 备注: 报男职工需将(生育服务证,双方身份证,出生医学证,结婚证,女方户口薄)这六个证件复印到一张A 的纸上, 备注:1、报男职工需将(生育服务证,双方身份证,出生医学证,结婚证,女方户口薄)这六个证件复印到一张A4的纸上,可以双面缩小复 印 报女职工津贴需将(生育服务证,女方身份证,出生医学证,结婚证,出院证)这五个证件复印到一张A 的纸上, 2、报女职工津贴需将(生育服务证,女方身份证,出生医学证,结婚证,出院证)这五个证件复印到一张A4的纸上,可以双面缩小复印
生育保险填表需知
女 职 工 男 职 工
怀孕十周内填报妊娠登记表一式两份:(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 件一份、妊娠诊断证明原件一份。选择市区外生产需个人申请书原件一 份,加单位意见及盖章。 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不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配偶生产后90天内填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领表》一式壹 份、《生育医疗费接收清单》一式两份
生产后90天内填报:《女职工生育保险产 生产后90天内填报: 假生育津贴申领表》一式壹份、《生育保险医 《女职工生育保险产假生 疗费用申领表》一式壹份、《生育医疗费接收 育津贴申领表》一式壹份 清单》一式两份 审 核 原 件 收 复 印 件 (再)生育服务证 身 份 证 出生医学证 结 婚 证 出 院 证 审 核 原 件 收 复 印 件 (再)生育服务证 身 份 证 出生医学证 审 核 原 件 收 复 印 件 (再)生育服务证 双方身份证 出生医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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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章) 复核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章)年 月 日
Baidu Nhomakorabea
乙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1
2
3
一 式 二 联
第 一 联
社 保 经 办 机 构 留 存 ¥: ¥: ¥: ¥: 万 万 万 万 仟 佰 仟 佰 仟 佰 仟 佰 社保机构 拾 拾 拾 拾 元 元 元 元 角 角 角 角 分 分 分 分
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请支付表
年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名称 月 表号:津社保生支字5号 单位:人次,元 职工 退休
序号
小计
甲
人次数 实际发生额 生育医疗费 单位申请支付金额 自负拒付金额 社保审核支付金额 人次数 生育津贴 享受津贴天数 社保审核支付金额 人次数 实际发生额 产前检查费 单位申请支付金额 拒付金额 社保审核支付金额 人次数 流产、 实际发生额 引产医 单位申请支付金额 计划生 疗费 拒付金额 育手术 社保审核支付金额 (含终止 人次数 妊娠) 其他计 实际发生额 医疗费 划生育 单位申请支付金额 手术 拒付金额 社保审核支付金额 人次数 实际发生额 计划生育手术并 单位申请支付金额 发症医疗费 拒付金额 社保审核支付金额 实际发生合计 单位申请支付金额合计 自负、拒付金额合计 社保审核支付金额合计 申报单位 制表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