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制度
影像科放射科制度-06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制度
【实用】影像科放射科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制度
一、医院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以下规定:(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2)建立并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
1、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2、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辐射工作人员证》中。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2、操作结束离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场所时,按要求进行个人体表、衣物及防护用品的放射性污染监测,发现污染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存档。
3、进入辐照装置、放射治疗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4、工作人员工作时,应将个人剂量计随身佩戴,禁止将个人剂量计遗弃在机房内,由此造成个人剂量计监测结果超标,造成影响和后果的,本人负全责。
必要时,调离工作岗位。
四、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并按照规定,将报告送达放射工作单位。
X X X市X X X医院
X X X年X X 月X X 日
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医学领域。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
一、诊所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以下规定:
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1个月,最长不应超过3个月。
2、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主要内容
1、常规监测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2、应急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做好记录。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2、工作人员工作时,应将个人剂量计随身佩戴,禁止将个人剂量计遗弃在机房内,由此造成个人剂量计监测结果超标,造成影响和后果的,本人负全责,必要时调离工作岗位。
3、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个人剂量计,每3个月至少检测一次,对于个人剂量高于剂量限值1/4时,必须查明原因,告知本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XXX
XXX年X月XXX日。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制度1 Women and Children ’s Hospital1.目的规范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为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和防护状况提供剂量依据,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健康。
2.范围从事放射工作的相关人员3.定义个人剂量监测:对从事放射工作的相关人员所接受的放射剂量进行个人安全防护监测及放射性提示。
4.内容4.1组织管理:4.1.1科室设立专人负责科室个人剂量监测工作。
4.1.2医院个人剂量检测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检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文件名称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 监测制度版本号 2016-10-A文件编号 QFE/JCI-M-2016-085总页数 共2页 制定部门医学影像科 生效日期4.2接受监测的放射工作人员范围:4.2.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
4.2.2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收到电离辐射照射的工作人员。
4.2.3参与放射职业活动中的医师。
4.2.4放射诊疗服务科室的其他员工。
4.3个人剂量评价一般原则:4.3.1年受照剂量小于5mSv时,只需记录个人监测的剂量结果。
4.3.2年受照剂量超过5mSv时,除应记录个人监测的剂量结果外,还应进一步进行检查。
4.3.3每季度个人剂量有效剂量超过4 mSv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同时建议及时观察血常规检查结果,特别是白细胞计数是否在正常范围。
4.3.4年受照剂量大于年限值20mSv时,除应记录个人监测的剂量结果外,估算人员的有效剂量,以进行安全评价,并查明原因,改进防护措施。
4.4个人剂量计佩戴要求:4.4.1对于比较均匀的辐射场,当辐射主要来自前方示,剂量计应佩戴在人体躯干前方中部位置,一般在左胸前。
4.4.2对于工作中穿戴铅围衣的场合,通常应佩戴在铅衣里面躯干上(左胸前)。
4.4.3当受照剂量可能相当大时(如介入放射学操作),可在铅衣外边衣领上另外佩戴一个剂量计,以估算人体未被屏蔽部分的剂量。
4.5职业照射剂量限值:本制度的剂量限值适用于放射工作人员的诊疗实践所引起的照射,不适用于医疗照射,也不适用于无任何责任方负责的天然源的照射。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制度
一、医院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以下规定:(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2)建立并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
1、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2、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辐射工作人员证》中。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2、操作结束离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场所时,按要求进行个人体表、衣物及防护用品的放射性污染监测,发现污染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存档。
3、进入辐照装置、放射治疗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4、工作人员工作时,应将个人剂量计随身佩戴,禁止将个人剂量计遗弃在机房内,由此造成个人剂量计监测结果超标,造成影响和后果的,本人负全责。
必要时,调离工作岗位。
四、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并按照规定,将报告送达放射工作单位。
X X X市X X X医院
X X X年X X 月X X 日
1。
个人剂量监测标准
个人剂量监测标准一、监测范围个人剂量监测范围应覆盖所有涉及辐射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放射科医生、放射科技师、核医学科技师、放疗科技师、医学物理师以及相关辅助人员。
二、监测频率个人剂量监测的频率应根据各岗位人员所接触到的放射线的性质、剂量和潜在危害程度等因素来确定。
一般而言,对于经常接触放射线的人员,应每周进行一次个人剂量监测;对于偶尔接触放射线的人员,应每季度进行一次个人剂量监测;对于不接触放射线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个人剂量监测。
三、监测仪器个人剂量监测仪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具有合格证和许可证,性能稳定可靠,能够准确测量出人员所受的辐射剂量。
应定期对仪器进行校准和检查,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监测数据记录与处理每次个人剂量监测后,应将监测数据及时记录在相应的表格中,并进行统计和处理。
记录的数据应包括监测日期、监测人员姓名、工作岗位、所接触的放射线种类、剂量和其它相关信息。
数据处理应包括计算每人每年所受的辐射剂量,并进行分析和评估。
五、监测结果判定与报告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应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判定。
如果某人的个人剂量超过相应标准,应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干预。
同时,应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给被监测人员,以便其了解自身所受的辐射剂量,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六、监测质量保证为确保个人剂量监测的质量和可靠性,应建立完善的监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加强监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定期对监测仪器进行检查和校准,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七、监测数据保密个人剂量监测数据属于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密。
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泄露或传播监测数据。
同时,监测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监测数据谋取私利或进行不当行为。
八、监测档案管理个人剂量监测档案是重要的辐射安全监管资料,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和保管。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范本(五篇)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范本一、放射工作场所的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好个人剂量监测计。
二、个人剂量监测计必须佩戴在工作衣左胸口,如穿铅防护服时可佩戴在左衣领上。
三、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当量每年不大于20msv。
四、个人剂量监测计必须按照实际接受剂量,不得随意放在____线机房内。
五、放射工作人员下班,不得将戴有剂量监测计的工作服放在____线机房内。
六、个人剂量检测按委托检测部门的要求定期(____天/次)进行个人剂量计的检测。
七、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放射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一年/次)。
八、发现工作人员有超剂量照射时,应及时配合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及时整改。
九、各有关单位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规定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十、放射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将个人剂量档案资料转入所调入单位的放射防护部门,并向地区有关部门备案。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范本(二)一、制度背景和目的个人剂量监测制度是根据国家有关辐射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针对从事辐射作业人员进行辐射剂量监测的一项管理制度。
其目的在于保护辐射工作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控制辐射工作者的剂量接受,减少辐射对人体的损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辐射作业的职工,包括核能、医疗、科学研究、工业检测等领域的工作人员。
三、主要内容1.监测机构设立辐射防护监测中心作为监测机构,负责辐射剂量监测的组织实施,设置剂量监测点,收集、分析和统计个人剂量监测数据。
2.个人剂量监测人员(1)从事辐射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个人剂量监测。
包括核能、医疗、科学研究、工业检测等领域的工作人员。
(2)从事辐射作业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接受医学体检,包括辐射相关疾病的筛查和诊断,并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相关检查。
3.剂量监测点设置(1)根据辐射作业的特点和工作场所的辐射环境情况,确定剂量监测点的位置和数量。
(2)剂量监测点应合理分布,覆盖辐射作业区域,每个剂量监测点应设有相应的监测设备。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5篇)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一:医院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院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一)个人剂量计由放射科主任专管,负责发放和收集;(二)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____天,最长不应超过____天;(三)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四)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一)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二)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医院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剂量计应佩带在人体躯干前方中部位置,一般在左胸前;(二)个人剂量计有识别的标志和编码,应按规定要求佩戴,不得随意更换、调换。
四。
严格遵守个人剂量计发放、佩戴和回收时间,个人剂量计在非工作时间应避免受到任何人工辐射的照射。
五。
个人剂量计监测结果出现超标等问题时,应配合个人剂量监测单位进行调查,明确超标原因,并予以整改。
六。
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七。
个人剂量计在每个佩戴周期结束后尽快送往个人剂量监测单位,收到个人剂量监测报告后进行存档。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2)也被称为个人剂量测定,是指对受到辐射的个体进行辐射剂量测定,并记录其剂量水平和剂量接受情况的一套管理制度。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核辐射防护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个人剂量监测制度的基本原理、目标、实施步骤和管理要点。
一、个人剂量监测制度的基本原理个人剂量监测制度的基本原理是通过定期对受到辐射的个体进行剂量测定,记录其剂量水平和剂量接受情况,并根据测得的剂量水平判断是否存在潜在的健康风险,从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其核心思想是“按需测定、及时反馈、防患于未然”,以确保受到辐射的人员不超过法定剂量限值,保障其健康和安全。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
是指对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以评估其接触到的辐射剂量是否超过规定的限值,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dosimeter分配:每个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都会配备个人剂量计,用于测量其实际接受的辐射剂量。
2. 剂量计读数和记录:剂量计一般每隔一段时间进行读数,并记录在个人剂量监测记录中。
3. 剂量计分析:读数后,剂量计结果需要经过分析,并与国家或地方的剂量限值进行比较。
4. 剂量警报和控制:如果个人接受的剂量超过限值,警报将会触发,相应的防护措施和控制措施将会采取。
5. 剂量监测记录和报告:个人剂量监测的结果需要记录并报告给管理部门,以便于评估和监督。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能够接受到合理的辐射保护,并减少其接受的辐射剂量对健康造成的潜在影响。
同时,也可以通过个人剂量监测数据对辐射工作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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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加强辐射防护监管
加强培训和教育
应加强放射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培训和 教育,提高他们的防护意识和技能。
VS
定期进行剂量检测和记录
应定期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检测 和记录,以便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
07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放射 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办 法[S].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佩戴个人剂量计 确保放射工作人员在从事辐射工作的过程中正确佩戴剂量计
避免剂量计受到损坏或丢失
个人剂量监测的主要内容
记录个人剂量数据 及时记录每个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数据 分析剂量数据,查找潜在问题,采取相应措施
个人剂量监测的主要内容
管理个人剂量监测数据 定期报告个人剂量监测情况
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确保剂量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监测结果报告
定期报告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定期向上 级主管部门报告放射工作人员的
个人剂量监测结果。
异常提示
在报告中要对异常的监测结果进 行提示,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
数据共享
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共享个人剂量 监测数据,加强信息交流和协作
。
异常数据的处理与调查
数据复查
原因分析
对于异常的监测数据,要进行仔细复查和 核实,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019.
[2]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放射 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 规范[S].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
社, 2014.
[3]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放射诊 疗管理规定[S]. 北京: 中国标
准出版社, 2006.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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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监测计划与实施
监测计划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制度
根据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为了确保放射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规定如下:
一、凡是因工作需要接触放射线的人员,以及接触入射线岗位工作时必须佩戴个人剂量计;
二、新上网的放射工作人员,或因医院整体变更剂量计时,应统一发配新的剂量计;
三、根据要求,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佩戴个人剂量计,每3个月检测一次,检测结果抄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对于单次个人剂量高于确定的年剂量约束值1/4时,必须由办公室查明原因,告知本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委托给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检测单位。
四、佩戴人员注意保护剂量计,防止损坏或丢失。
损坏或丢失后,要及时补办。
五、凡是超出射线接触量要求的,要求进行原因检查,必须采取预防措施。
建立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结果应及时存档,永久保存。
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制度
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制度
1、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工作期间必须正确佩带个人剂量计,进入放射治疗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个人剂量计外,还应携带剂量报警仪等监测设备。
2、个人剂量监测应当由具备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测。
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最多不超过90天。
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放射诊疗单位在收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报告后,及时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如实告知放射工作人员,并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监测结果报告存档备查。
4、当放射工作人员年受照剂量小于5mSv时,只需记录个人监测的剂量结果;当年照射剂量达到并超过5mSv时,除应记录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外,还应进一步进行调查;当年照剂量大于年限值20mSv 时,除应记录个人监测结果外,还应估算人员主要受照器官或组织的当量剂量,必要时尚需估算人员的有效剂量,以进行安全评价,并查明原因,改进防护措施,必要时更换工作岗位。
5、任何放射工作人员,在正常情况下的职业照射水平应不超过以下限值:连续5年内年均有效剂量20mSv;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剂量50msv;眼晶体的年当量剂量150mSv;四肢或皮肤的年当量剂量500mSvo
6、当放射工作人员受到事故或其它意外照射时,需要采取不同
于常规个人剂量监测的特殊监测,应尽快地估算其剂量,以利确定受照的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对事故剂量(包括器官剂量当量,待积剂量当量及有效剂量当量等)进行较精确的估算(包括重建辐射场,进行模拟性的测量等)。
7、建立并终身保存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个人剂量监测档案;放射工作人员调离时
其个人剂量档案资料应转给调入单位的放射卫生防护部门。
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监测对象与周期1. 本单位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员工均为监测对象。
2. 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三、监测档案管理1. 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2. 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1)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2)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3.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四、监测档案查阅与复印1. 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2. 监测档案查阅与复印需遵循以下规定:(1)查阅、复印需填写申请表,说明查阅、复印的目的;(2)查阅、复印时,需由档案管理人员在场监督;(3)查阅、复印的资料仅限于个人使用,不得泄露他人隐私。
五、监测档案存档1. 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存放在专用档案柜中,由专人负责管理。
2. 存档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方便查阅。
3. 监测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监测档案的保密1. 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属于保密资料,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泄露。
2.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监测档案的安全。
七、监测档案的更新与补充1. 当监测档案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
2. 当发生应急或事故时,应及时补充相关资料。
八、监督与检查1. 单位负责人应定期检查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的管理情况。
2.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对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检查。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范本(3篇)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辐射防护法》、《辐射防护基本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以规范和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人员”)的个人剂量管理工作,保证工作安全,保护人员的健康。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接触放射性物质或参与放射作业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个人剂量的管理职责由本公司的辐射防护管理部门负责,该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制度,查阅和保存人员的个人剂量记录。
第四条人员有权要求查阅个人剂量记录,同时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和报告个人剂量。
第五条个人剂量管理的原则是“防范为主、谨慎使用、控制剂量”,对不符合放射防护要求的情况做出相应限制和处理。
第六条个人剂量的管理具有技术性和保密性,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操作规范和保密规定。
第七条人员在执行放射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剂量测量仪器,遵守操作程序和安全防护要求,主动报告出现的异常情况。
第八条对于有特殊需要或不适合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公司应根据个人情况进行适当调配和处置。
第二章个人剂量的测定与控制第九条个人剂量的测定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地点和个体情况的不同,分别制定合理的监测计划。
第十条个人剂量的测量单位为西弗(Sv),用于计量人员吸收射线能量的剂量。
第十一条公司应配备先进的个人剂量测量仪器,并按要求进行定期的校准和维护。
不合格的仪器应立即修理或更换。
第十二条个人剂量的监测应分为定期监测和紧急监测两种类型。
(一)定期监测:根据规定的监测计划,对人员进行定期剂量监测。
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有关部门。
(二)紧急监测:在遇到放射源泄漏、事故等紧急情况时,对人员的剂量进行监测。
监测结果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第十三条在剂量监测中,应将实测剂量与放射性材料质量、活度、运动路径、防护装置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评估个人的实际剂量。
第十四条根据剂量监测结果,对受到超过限值的人员,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降低剂量。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制度1 Women and Children ’s Hospital1.目的规范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为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和防护状况提供剂量依据,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健康。
2.范围从事放射工作的相关人员3.定义个人剂量监测:对从事放射工作的相关人员所接受的放射剂量进行个人安全防护监测及放射性提示。
4.内容4.1组织管理:4.1.1科室设立专人负责科室个人剂量监测工作。
4.1.2医院个人剂量检测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检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文件名称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 监测制度版本号 2016-10-A文件编号 QFE/JCI-M-2016-085总页数 共2页 制定部门医学影像科 生效日期4.2接受监测的放射工作人员范围:4.2.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
4.2.2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收到电离辐射照射的工作人员。
4.2.3参与放射职业活动中的医师。
4.2.4放射诊疗服务科室的其他员工。
4.3个人剂量评价一般原则:4.3.1年受照剂量小于5mSv时,只需记录个人监测的剂量结果。
4.3.2年受照剂量超过5mSv时,除应记录个人监测的剂量结果外,还应进一步进行检查。
4.3.3每季度个人剂量有效剂量超过4 mSv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同时建议及时观察血常规检查结果,特别是白细胞计数是否在正常范围。
4.3.4年受照剂量大于年限值20mSv时,除应记录个人监测的剂量结果外,估算人员的有效剂量,以进行安全评价,并查明原因,改进防护措施。
4.4个人剂量计佩戴要求:4.4.1对于比较均匀的辐射场,当辐射主要来自前方示,剂量计应佩戴在人体躯干前方中部位置,一般在左胸前。
4.4.2对于工作中穿戴铅围衣的场合,通常应佩戴在铅衣里面躯干上(左胸前)。
4.4.3当受照剂量可能相当大时(如介入放射学操作),可在铅衣外边衣领上另外佩戴一个剂量计,以估算人体未被屏蔽部分的剂量。
4.5职业照射剂量限值:本制度的剂量限值适用于放射工作人员的诊疗实践所引起的照射,不适用于医疗照射,也不适用于无任何责任方负责的天然源的照射。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范文(3篇)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范文1、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辐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一)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____天,最长不应超过____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二)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三)允许辐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2、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一)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二)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辐射工作人员证》中。
3、辐射工作人员进入辐射工作场所,应当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4、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范文(2)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放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管理,确保其接受辐射的安全性和健康性,减少接受辐射的风险。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工作人员。
3. 个人剂量限值根据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的限值如下:- 年剂量限值:不超过备案机构设定的年剂量限值。
- 季度剂量限值:不超过备案机构设定的季度剂量限值。
- 月剂量限值:不超过备案机构设定的月剂量限值。
- 周剂量限值:不超过备案机构设定的周剂量限值。
- 日剂量限值:不超过备案机构设定的日剂量限值。
4. 个人剂量监测4.1 工作人员每次从事放射工作前应佩戴个人剂量监测器,并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取下。
4.2 个人剂量监测器由备案机构提供,并定期进行检测和校准。
4.3 工作人员应自觉保护个人剂量监测器,不得故意损坏或擅自更换。
5. 个人剂量记录和通知5.1 备案机构应建立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记录档案,并定期通知工作人员其个人剂量情况。
5.2 当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接近或超过限值时,备案机构应立即通知工作人员,并采取相应措施,如减少辐射工作时间或提供辐射防护设备。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制度
一、医院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
要求,安排我院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以下规定:
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为半年。
2、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主要内容
1、常规监测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2、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保健科将个人
剂量监测结果及时做好记录。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2、工作人员工作时,应将个人剂量计随身佩戴,禁止将个人剂量计遗弃在
机房内,由此造成个人剂量计监测结果超标,造成影响和后果的,本人负全责,必要时调离工作岗位。
四、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
是指为了保护工作人员在放射性工作环境下的健康而实施的一种监测措施。
这种监测制度通常适用于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例如核电厂操作员、核医学技术员、放射治疗师等。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监测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接受的辐射剂量,以确保其不会超过相关的安全限值。
这种监测通常通过佩戴个人剂量计来实现,个人剂量计可以记录工作人员在整个工作期间接受的辐射剂量。
监测结果通常定期进行评估和记录。
如果一个工作人员的辐射剂量超过了安全限值,相关的措施将被采取,包括调整工作任务、采用更有效的辐射防护措施、提供更好的培训等。
此外,超过安全限值的工作人员可能需要接受进一步的医学诊断和治疗。
个人剂量监测制度在核能、核医学和其他放射性行业中被广泛采用,并且通常是强制性的。
这种制度对于保护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减少工作环境中的辐射风险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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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制度
一、为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及其后代的健康与安全,提高放射防护措施的效益。
二、对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加强安全和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教育,自觉遵守有关放射防护的各种标准和规定。
三、做好从事放射人员的体格检查工作,上岗前体检、每年度一次体检、离岗时体检:体检结果由体验单位如实记录个人健康档案中。
四、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坚持佩戴个人剂量一TLD。
并定期送监测。
五、放射工作单位对每位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六、个人剂量的限制,个人所受照射的剂量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