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14 章洽最终稿
怀化市促进快递业发展若干规定
怀化市促进快递业发展若干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怀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6.13•【字号】怀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施行日期】2024.09.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怀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怀化市促进快递业发展若干规定》已经2024年4月28日怀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于2024年5月30日经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6月13日怀化市促进快递业发展若干规定(2024年4月28日怀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24年5月30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第一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快递业发展环境,加强规划引领、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建立健全邮政企业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合作、客货邮等融合发展协调推进机制,推动快递业高质量发展。
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全市快递业的监督管理和发展促进工作。
县(市、区)未设立邮政管理机构的,由市邮政管理机构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商确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快递业监督管理和发展促进的主管部门。
前款规定的主管部门为快递业主管部门。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快递业发展促进相关工作。
第二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快递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快递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按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组织编制快递业发展专项规划。
大型商贸中心、专业市场和相关产业园区等应当统筹规划快件集散、分拣场所等配套设施。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科学统筹,加快建设快递物流园区,重点建设快件集散处理中心和共同配送标准仓,积极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和快递业资源、要素向园区集聚。
谭某与长沙马某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
谭某与长沙马某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文章属性•【案由】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号】(2024)最高法知民终748号•【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正文谭某与长沙马某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基本案情】谭某起诉称,长沙马某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某堆公司)在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蔬菜供应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2017年12月,谭某作为蔬菜批发商户与马某堆公司签订涉案合同,入驻马某堆公司经营的吉某物流园。
2023年6月,马某堆公司以谭某同时还在红某市场经营为由,单方面将谭某的服务费收费标准提高到之前的3倍,并称只有谭某退出红某市场,才能恢复原服务费收费标准,且不退还已多收取的服务费。
谭某认为,马某堆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谭某只能与其进行交易,以不公平高价要求谭某支付服务费,对相同条件的商户在交易价格上实行差别待遇,故起诉请求解除谭某与马某堆公司之间签订的涉案合同,判令马某堆公司向谭某退还剩余租金、入驻费及多收取的服务费,并赔偿谭某经济损失。
一审法院认为,涉案合同存在仲裁条款,一审法院对本案无权管辖,裁定驳回谭某的起诉。
谭某不服,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虽然涉案合同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申请仲裁予以解决,但由于本案审理并不局限于涉案合同所约定的谭某与马某堆公司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还涉及对马某堆公司是否存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是否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认定,并且马某堆公司是否实施了被诉垄断行为直接关系到公平市场竞争秩序、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不能以当事人之间存在仲裁协议即当然排除人民法院受理本案,本案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本案被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系发生在涉案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且谭某诉请解除涉案合同,本案应当作为垄断民事纠纷并依照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定确定管辖法院,一审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遂裁定撤销一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审理。
行政复议决定书
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范本行政复议决定书范本申请人:易××。
委托代理人:董××。
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局长。
地址:株洲市嵩山路。
申请人易××对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作出的株规罚字〔2014〕第00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于2014年3月14日向我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厅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
因案情复杂,经我厅负责人批准,延长审理期限30天。
该案现已审理终结。
复议请求: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申请人称: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处罚依据不充分,且程序违法。
申请人房产系50年代初购置,有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所搭建筑物都在宅基地上,全部为合法建筑。
申请人搭建的房屋建于上世纪80、90年代,是经过村民小组和居委会同意建设的附属生活设施,不应适用《城乡规划法》进行处罚。
被申请人辩称:一、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罚依据充分。
申请人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154.67平方米(即二层住宅),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合法住宅两旁分别搭建的厕所、厨房和抽水房等,其后又搭建了主楼第三层隔热层,建筑面积共126.36平方米。
搭建建筑并未经国土规划审批,系违法建设。
申请人认为其建筑80、90年代建成且经村委会协议同意不属于违法建设的观点错误。
是否属于违法建设只能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 .程序上,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告知了申请人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并召开了听证会,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送达给申请人,对申请人的申辩、陈述权利都已到位,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
申请人认为其房屋建于80、90年代,不受2008年开始实施的《城乡规划法》调整的观点错误。
王鑫、株洲市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王鑫、株洲市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政府信息公开【审理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27【案件字号】(2020)湘行终38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朱志林余俊杰李清平【审理法官】朱志林余俊杰李清平【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鑫;株洲市人民政府【当事人】王鑫株洲市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王鑫【当事人-公司】株洲市人民政府【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王鑫【被告】株洲市人民政府【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权责关键词】合法证明维持原判提审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二审查明,原审查明的事实属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本案中,王鑫请求公开的《神龙公园西北角建设协调会议备忘录》系一次株洲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参与的关于神龙公园西北角项目建设开发的内部会议讨论记录,属于过程性信息。
株洲市人民政府对此不予公开,并无不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五)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怀化世雄置业有限公司、向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怀化世雄置业有限公司、向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7.14【案件字号】(2021)湘12民终144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舒易成胡海雄杨立平【审理法官】舒易成胡海雄杨立平【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怀化世雄置业有限公司;向斌【当事人】怀化世雄置业有限公司向斌【当事人-个人】向斌【当事人-公司】怀化世雄置业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曾飞湖南玉锋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曾飞湖南玉锋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曾飞【代理律所】湖南玉锋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怀化世雄置业有限公司【被告】向斌【本院观点】双方当事人均认可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真实性,且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大部分权利义务,因此两份合同均合法有效。
【权责关键词】无效违约金合同约定第三人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另查明,原告所购房屋在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房号为“怀化市武陵南路茶园垄(绿海新城16栋)6层602号”。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3号)、《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全年工作日为250天=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双方当事人均认可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真实性,且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大部分权利义务,因此两份合同均合法有效。
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向斌依约向怀化世雄置业有限公司交付了全部购房款及相关办证税费和代办证服务费用,怀化世雄置业有限公司应当及时代为向斌办理好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
而怀化世雄置业有限公司违反合同约定逾期办理不动产权证,故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24年末次会议讲话稿样本(四篇)
2024年末次会议讲话稿样本(一)尊敬的各位老师、专家:首先,我谨代表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向____新世纪认证公司的各位老师和专家表示由衷的感谢,感谢您们在过去两天中的辛勤付出与专业指导。
本次监督审核虽以抽查形式进行,未全面覆盖整个体系,但所发现的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普遍性。
我们要求公司各部门和各基层单位在会后能够举一反三,积极开展自我检查,确保公司质量体系的纠正与持续改进工作得以有效实施。
针对发现问题的部门和基层单位,需深入分析问题的成因,制定并执行相应的解决措施,及时整改,以推动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进步。
自公司____年____月____日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以来,至今已历经____年多的时间,并顺利完成了从is09001:____版向is09001:____版的转换。
这一有效的管理体系为公司注入了新的活力,从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到员工良好习惯的培养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们坚持每年进行内审并邀请第三方审核机构进行外审,对公司质量管理运行的有效性、符合性进行全面评估。
通过不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持续提升质量管理过程与活动的能力,优化流程,实现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我们始终坚持以产品质量树立公司品牌,依靠品牌塑造公司形象,从而在赢得用户信任的基础上稳定和扩大市场份额。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与管理质量,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在公司内部的持续深化与完善,是我们不懈的追求,也对质量管理标准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我提出以下几点要求:1. 各级管理者需明确自身在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定位及所应承担的质量职责,全力履行所负责的质量职能、质量活动,并带动下属及相关人员圆满完成质量职责。
同时,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督管理与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机制,确保及时沟通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态势以及各部门、各岗位的业绩与问题,针对问题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实现过程的持续改进。
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亚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
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亚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29【案件字号】(2021)湘12行终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谌蔚王立志李容容【审理法官】谌蔚王立志李容容【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亚云【当事人】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亚云【当事人-个人】张亚云【当事人-公司】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理律师/律所】唐勇湖南天地人(怀化)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唐勇湖南天地人(怀化)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唐勇【代理律所】湖南天地人(怀化)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告】张亚云【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权责关键词】行政确认行政复议合法违法举证责任质证新证据证据不足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十七条规定,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
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湘人社发[2015]4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女职工按湘劳社政字[2006]13号文件确定退休年龄时,用人单位应提供本单位岗位认定资料或证明材料,以及女职工在职时所属岗位性质。
本案中,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办理退休行政确认程序中,张亚云提交了2018年9月11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晃侗族自治县支行出具的张亚云在银行工作期间一直从事储蓄员工作的证明。
喻银君、长沙市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喻银君、长沙市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10【案件字号】(2020)湘行终58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黄一凡赵旻林芝【审理法官】黄一凡赵旻林芝【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喻银君;长沙市人民政府【当事人】喻银君长沙市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喻银君【当事人-公司】长沙市人民政府【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喻银君【被告】长沙市人民政府【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质证行政复议驳回起诉维持原判撤销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本案中高新区和馨园保障住房申购与分配工作指挥部向喻银君作出的摇号告知书,系对摇号时间、摇号地点,以及摇号前仍可自选户型等事项的告知,该告知行为并不直接设定喻银君的权利义务亦未对其合法权益产生实际影响。
喻银君针对该告知行为申请行政复议该申请复议对象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所规定的可以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
长沙市政府经审查后,作出216号不予受理复议申请决定,以摇号告知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为由,决定不予受理喻银君的行政复议申请并无不当。
喻银君提出的第三项、第四项诉讼请求,即请求追究在该摇号告知行为中行为责任人、负有主体责任人及包庇行为人的一切责任。
该两项诉讼请求明显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依法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湖南湘虹葛业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其他(城建)二审行政裁定书
湖南湘虹葛业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其他(城建)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19【案件字号】(2021)湘12行终7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立志肖尊启李建丰【审理法官】王立志肖尊启李建丰【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湖南湘虹葛业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南和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怀化溆商经济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湖南湘虹葛业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南和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怀化溆商经济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公司】湖南湘虹葛业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南和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怀化溆商经济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罗德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冉宏高湖南启沃律师事务所;李代江湖南诚怀律师事务所;杨文发湖南世勤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罗德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冉宏高湖南启沃律师事务所李代江湖南诚怀律师事务所杨文发湖南世勤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罗德冉宏高李代江杨文发【代理律所】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湖南启沃律师事务所湖南诚怀律师事务所湖南世勤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湖南湘虹葛业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南和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怀化溆商经济投资担保有【被告】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权责关键词】行政许可合法查封扣押第三人质证驳回起诉【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无异,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湘乡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湘乡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23【案件字号】(2020)湘03民终142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亚勤李焱陈新民【审理法官】李亚勤李焱陈新民【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湘乡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王服从;周卫芳;姚健铭;湖南湘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湘乡龙城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湘乡市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湘乡市交通运输局【当事人】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湘乡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王服从周卫芳姚健铭湖南湘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湘乡龙城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湘乡市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湘乡市交通运输局【当事人-个人】王服从周卫芳姚健铭【当事人-公司】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湘乡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湖南湘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湘乡龙城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湘乡市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湘乡市交通运输局【代理律师/律所】陈新飞湖南法至律师事务所;罗立伟湖南百舸律师事务所;周妙湖南绥之律师事务所;曾小军湖南玉宇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新飞湖南法至律师事务所罗立伟湖南百舸律师事务所周妙湖南绥之律师事务所曾小军湖南玉宇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新飞罗立伟周妙曾小军【代理律所】湖南法至律师事务所湖南百舸律师事务所湖南绥之律师事务所湖南玉宇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湘乡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被告】王服从;周卫芳;姚健铭;湖南湘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湘乡龙城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湘乡市经济开发区【本院观点】原判认定基本事实不清。
2024年末次会议讲话稿样本(四篇)
2024年末次会议讲话稿样本(一)尊敬的各位老师、专家:首先,我谨代表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向____新世纪认证公司的各位老师和专家表示由衷的感谢,感谢您们在过去两天中的辛勤付出与专业指导。
本次监督审核虽以抽查形式进行,未全面覆盖整个体系,但所发现的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普遍性。
我们要求公司各部门和各基层单位在会后能够举一反三,积极开展自我检查,确保公司质量体系的纠正与持续改进工作得以有效实施。
针对发现问题的部门和基层单位,需深入分析问题的成因,制定并执行相应的解决措施,及时整改,以推动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进步。
自公司____年____月____日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以来,至今已历经____年多的时间,并顺利完成了从is09001:____版向is09001:____版的转换。
这一有效的管理体系为公司注入了新的活力,从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到员工良好习惯的培养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们坚持每年进行内审并邀请第三方审核机构进行外审,对公司质量管理运行的有效性、符合性进行全面评估。
通过不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持续提升质量管理过程与活动的能力,优化流程,实现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我们始终坚持以产品质量树立公司品牌,依靠品牌塑造公司形象,从而在赢得用户信任的基础上稳定和扩大市场份额。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与管理质量,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在公司内部的持续深化与完善,是我们不懈的追求,也对质量管理标准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我提出以下几点要求:1. 各级管理者需明确自身在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定位及所应承担的质量职责,全力履行所负责的质量职能、质量活动,并带动下属及相关人员圆满完成质量职责。
同时,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督管理与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机制,确保及时沟通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态势以及各部门、各岗位的业绩与问题,针对问题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实现过程的持续改进。
陈世达、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裁定书
陈世达、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04【案件字号】(2021)湘12行终3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谌蔚李建丰李容容【审理法官】谌蔚李建丰李容容【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陈世达;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陈世达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陈世达【当事人-公司】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刘楚文湖南东放明律师事务所;何秀红湖南淮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楚文湖南东放明律师事务所何秀红湖南淮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楚文何秀红【代理律所】湖南东放明律师事务所湖南淮新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陈世达;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被告】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权责关键词】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违法第三人证据不足行政复议【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本案中陈世达请求撤销怀化市人社局作出的怀人社监撤案字(2020)1号决定及湖南省人社厅作出的湘人社复决字(2020)第22号复议决定,并非上述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类型,且两个诉讼又涉及不同的行为。
“一带一部”:战略坐标重构下的湖南崛起
“一带一部”:战略坐标重构下的湖南崛起
邹云;丁文杰;谢立言
【期刊名称】《瞭望》
【年(卷),期】2014(000)032
【总页数】3页(P13-15)
【作者】邹云;丁文杰;谢立言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湖南对接长江经济带的功能定位、政策措施和评价指标研究——基于国家战略背景下的"一带一部"区域开发 [J], 易兵;洪敏;刘杰
2.构建“一带一部”战略下湖南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监管体系 [J], 何建崎
3.一带一部战略下湖南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研究 [J], 何建崎
4.“一带一部”:战略定位的湖南崛起 [J], 王文珍;罗付金;
5.“一带一部”:战略坐标重构下的湖南崛起 [J], 邹云;丁文杰;谢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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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指定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批复-民四他字[2007]第2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指定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的
批复
正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指定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批复
(民四他字[2007]第29号)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湘高法[2007]103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申请指定长沙县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问题的请示》收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涉外商事案件诉讼管辖工作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授权你院指定长沙县人民法院管辖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
长沙县人民法院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上诉案件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此复
2008年8月15日
——结束——。
召开2014上半年工作总结大会
召开2014上半年工作总结大会7月21日上午,浏阳经开区组织召开了2014年上半年度的工作总结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上半年的工作,总结成绩,找准差距,分析形势,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全体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员工参加会议。
会议由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刘良成主持。
首先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周剀就上半年的工作基本情况、当前形势分析及下半年工作的基本安排作了全面详细的汇报。
今年上半年,园区实现技工贸总收入370亿元,同比增长33%;实现财政总收入11.99亿元,占浏阳市下达23.7亿元任务的50.5%,同比增加2.74亿元、增长30%。
技工贸总收入和财政总收入两大主要经济指标,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各项经济指标在长沙所有园区中名列前茅,尤其是规模工业增加值的增速排名第一。
园区纪工委书记杨围山通报了上半年各重点项目建设督查情况,以及上半年各部门、员工工作绩效考核情况。
园区党工委书记郭力夫对上半年工作成绩予以充分肯定。
他表示,在宏观经济下行、招商引资竞争加剧及要素资源配置紧张的情况下,园区仍然实现了平稳高速增长,这得益于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扎实工作;得益于上级强有力的支持,形成合力驱动发展。
郭力夫指出,园区的产业布局合理、基础良好,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和健康食品三大新兴、稳定产业,是支撑园区整体平稳、快速增长的有利条件,并将从支持培育龙头企业、壮大企业集群(打造5家百亿级集团、10家50亿级集团)、抓好产业配套等方面下功夫,力争在202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000亿的目标。
同时,依托现有的产业基础,打造一个基础设施科学完善、城市功能配套先进齐全的升级版的新型城市化样本。
郭力夫强调,下半年园区将围绕项目攻坚、招商引资、教育实践活动三个重点展开工作,分别把推进征地拆迁、紧盯现有在谈重大项目和改进作风作为重中之重。
同时积极推动机构机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以市场化为导向的人事薪酬体系改革;加快协调好经开区升格挂牌、要素配置、环境保护、安全稳定、社会发展、社会管理创新、对外宣传、项目前期策划、智慧城市、群团工会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各感谢您的阅读!。
为企业服务帮政府『搭挢』——访湖南省交通企业协会
为企业服务帮政府『搭挢』——访湖南省交通企业协会
张志华
【期刊名称】《交通企业管理》
【年(卷),期】2006(21)11
【摘要】@@ 10月中旬,记者走访了湖南省交通企协,与企协领导交流探讨如何加强为交通企业服务、加强自身建设等相关问题及工作思路.
【总页数】1页(P4)
【作者】张志华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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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
决议
佚名
【期刊名称】《新湘评论》
【年(卷),期】2023()3
【摘要】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省长毛伟明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政府2022年及过去五年各项工作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未来五年目标任务和2023年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总页数】1页(P7-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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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论文题目数控机床的对刀原理及在加工中的对刀技巧系部机电工程系学生姓名章洽专业名称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班级/学号07314/0731149指导教师王记彩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印制数控机床的对刀原理及在加工中的对刀技巧【摘要】分析了数控机床的对刀原理。
从实用角度介绍了普通数控机床的几种对刀方式以及对刀精度的比较,提出了解决措施,对数控机床实际加工应用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大多数企业中,一般购置的是中低档数控机床,一般采用手动对刀,我们要根据车床实际的性质,有针对的采用适合的对刀方法,提高生产效率。
【关键词】数控机床,坐标系,程序起点,对刀法目录前言 (1)1 数控加工的对刀原理 (2)1.1数控机床坐标系与数控机床参考点 (2)1.2工件坐标系与程序起点(起刀点) (3)1.3对刀参考点及对刀过程 (4)1.3.1 对刀参考点 (4)1.3.2 对刀过程 (4)1.4刀具位置补偿及刀偏值的设定原理 (5)1.4.1刀具位置补偿 (5)1.4.2 刀偏值的设定原理 (5)2 数控机床常用对刀方法 (6)2.1数控铣床的对刀 (6)2.1.1杠杆百分表对刀 (6)2.1.2长度补偿法对刀 (6)2.1.3刀具试切法对刀 (7)2.2数控车床对刀 (8)2.2.1试切法对刀 (8)2.2.2改变参考点位置对刀 (9)2.3对刀仪自动对刀 (9)3 总结 (10)致谢 (11)参考文献 (12)前言在运行数控加工程序前,数控机床需要进行对刀操作。
对刀操作是一个难题,它阻碍了数控加工效率和产品质量的提高。
大多数企业一般购置的为中低档机床,都需要手工对刀。
在手动对刀中,最常用的就是试切法对刀,而这种方法在数控车床和铣床中都能用到,所以我们应更熟悉的掌握对刀方法。
因此,对刀这项工作是数控机床操作人员应具备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本功。
1 数控加工的对刀原理编制完毕的数控加工程序完全是一个基于工件坐标系的数控程序,丝毫体现不出与机床参考点坐标系的联系。
所以,在把工件装夹到机床上时,必须确定工件在机床上的正确位置。
这个确定位置的过程就是通过对刀来实现的,对刀就是要将刀位点准确地定位到起刀点的位置上。
刀位点是确定刀具位置的基准点! 车刀刀位点为刀尖,钻头刀位点为钻尖,平头立铣刀刀位点为端面中心,球头刀刀位点为球心) 。
对刀也就是要通过定义刀位点与工件零点的相对位置来保证工件在机床坐标系中的正确位置。
要把刀位点准确地定位到起刀点,就必须知道起刀点在机床参考点坐标系中的位置,即起刀点在机床控制屏上显示的坐标值。
“对刀”的功能就是要把工件坐标系中起刀点的坐标值换算成机床参考点坐标系中的显示值,再根据这个显示值来精确地定义刀位。
1.1数控机床坐标系与数控机床参考点数控车床坐标系是指以机床原点为坐标原点所建立的坐标系。
数控车床的机床原点通常取在主轴旋转中心与卡盘后端面之交点(如图1-1中的O点) 。
机床原点在数控车床出厂前已由生产厂家调整好,一般不允许用户随意变动,如图1中XOZ为机床坐标系。
数控车床参考点是机床坐标系中一个固定不变的位置点,是用于对机床工作台、滑板与刀具相对运动的测量系统进行标定和控制的点。
机床参考点通常设置在机床各轴靠近正向极限的位置(见图1-2 ),通常先用减速行程开关粗定位,再由零位点脉冲精度定位。
机床参考点对机床原点的坐标是一个已知定值,也就是说,可以根据机床参考点在机床坐标系中的坐标值间接确定机床原点的位置。
在机床接通电源后,通常都要做回零操作,即利用CRT/MDI控制面板上的功能键和机床操作面板上的有关按钮,使刀具和工作台退离到机床参点。
回零操作又称为返回参考点操作,当返回参考点的工作完成后,显示器即显示出机床参考点在机床坐标系中的坐标值,表明机床坐标系已自动建立。
可以说回零操作是对基准的重新核定,可消除由于种种原因产生的基准偏差。
在数控加工程序中可用相关指令使刀具经过一个中间点自动返回参考点。
机床参考点已由机床制造厂测定后输入数控系统,并且记录在机床说明书中,用户不得更改。
数控机床的机床原点与机床参考点位置如图1-2。
但有些数控机床原点与机床参考点重合。
图1-1 机床坐标系图1-2 数控车床的机庆原点与机床参考点位置1.2工件坐标系与程序起点(起刀点)工件坐标系是编程时使用的坐标系,所以又称为编程坐标系。
数控编程时,应该首先确定工件坐标系和工件原点。
零件在设计中有设计基准,在加工过程中有工艺基准,要尽可能将工艺基准与设计基准统一,该基准点通常称为工件原点。
以工件原点为坐标原点建立的X轴、Z轴直角坐标系称为工件坐标系,工件坐标系是人为设定的,从理论上讲,工件原点选在任何位置都可以,但实际上,为了编程方便以及各尺寸较为直观,应尽量把工件原点的位置选得合理些。
在车床上工件原点的选择如图1-3所示,Z向应取在工件的回转中心,即主轴轴线上,X向一般在工件的左端面或右端面的交点O上,也可选在主轴回转中心与工件左端面的交点O'上,工件坐标系也随之建立起来。
工件原点的选择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1)工件原点选在工件图样的基准上,以利于编程;(2)工件原点尽量选在尺寸精度高、粗糙度值低的工件表面上;(3)工件原点最好选在工件的对称中心上;(4)要便于测量和检验。
程序起点即刀具刀位点相对工件原点的位置,即刀具相对于工件运动的起始点。
工件坐标系的建立实际上是确定刀具起刀点相对于工件原点坐标值的过程。
图1-3 工件坐标系1.3对刀参考点及对刀过程1.3.1 对刀参考点它是指数控机床加工时,校准刀具相对工件运动起点的一个刀具参考点,数控车床上常取刀架上某一固定点作为车刀的对刀参考点,数控系统通过控制该点运动,间接地控制每把刀的刀尖运动。
1.3.2 对刀过程刀偏值的设置过程称为对刀操作,数控车床加工时,首先应按编程所确定的刀具刀位点相对工件原点的尺寸值来校准刀位点起始位置。
对于多刀作业数控车床,由于每把刀的刀尖就其各自安装位置相对于对刀参考点在两个坐标方向的位置均不同,即每一把刀具的刀位点不可能调整到同一坐标点上,为此这就需要确定各刀具刀位点相对于对刀参考点的刀偏值,并输入到相应刀偏寄存器中,这一过程就称为对刀过程。
在加工程序中调用刀具时,数控系统会自动补偿两个方向X、Z的刀偏值(刀具位置补偿量)从而准确地控制每把刀的刀尖轨迹,使各把不同位号上的不同刀具的刀尖在加工零件执行程序时,处于同一个位置上,这样给加工与编程带来很大的方便。
1.4刀具位置补偿及刀偏值的设定原理1.4.1刀具位置补偿刀具位置补偿又称为刀具位置偏置补偿。
在实际加工中,通常是各把不同位置的若干把刀具加工同一轮廓尺寸的工件,而编程时,往往都建立统一的坐标系,要求使所有的刀尖都移到坐标系中的一个基准点上,或者以一把刀为基准设定工件坐标系,因此须将其余刀具的刀尖都偏移到此基准刀尖位置上,利用刀具位置补偿即可完成。
对于同一把刀具而言,当刀具重磨或更换新刀后,再把它准确地安装到程序所设定的原位置,是非常困难的,总存在位置误差,这个位置误差,在实际加工后,即成为加工误差,此时,需通过刀具位置补偿功能来修正刀具安装位置误差;每把刀具在使用过程中都有不同程度的磨损,而磨损后的刀尖位置与编程位置存在差值,同样会造成加工误差,这种误差,也可通过刀具位置补偿功能来纠正。
1.4.2 刀偏值的设定原理各类数控机床的对刀方法各异,但其原理与目的一致,即通过对刀操作,人工算出刀偏值后输入CNC系统,或把对刀时屏幕显示的有关数据直接输入CNC系统,由系统自动换算出刀偏值存入刀具数据库。
2 数控机床常用对刀方法2.1数控铣床的对刀2.1.1杠杆百分表对刀当对刀点为圆柱孔或圆柱面的中心时,常用杠杆百分表对刀法。
对刀步骤如下:(1)用磁性表座将杠杆百分表吸在铣床主轴上;(2)在手动方式下手动输入“M03 S50”指令,使主轴低速旋转;(3)利用手摇脉冲发生器手动操作机床,使随机床主轴旋转的表头按X、Y、Z的顺序逐渐靠近工件表面;(4)移动Z轴,将表头压入工件表面约0.1mm。
(5)逐渐减少手摇脉冲发生器的移动量,使表头旋转一周时,其指针的跳动量在允许的对刀误差内(如0.01mm),此时可认为主轴的旋转中心与被测孔的中心是重合的;(6)记下此时机床坐标系中X、Y的坐标值。
杠杆百分表的对刀精度高,但效率较低,对被测孔的精度要求也较高(一般要求被测孔经过铰或镗加工)。
2.1.2长度补偿法对刀镗、铣加工中,往往需要用多把刀具才能完成整个零件的加工,这时,加工过程中的换刀是不可避免的。
机床手工换刀后必须重新对刀,以避免报废零件。
由于X、Y方向的坐标值没有发生改变,要使刀具重新回到工件零点,只需考虑Z方向变化。
换刀后随着新刀轴向长度的变化,Z向坐标值也发生变化,而工件零点的对刀面往往在加工中被破坏,使Z方向无对刀基准。
这时可采用刀具长度补偿法进行对刀,可在机床外利用对刀仪测量刀具的长度补偿值。
在没有对刀仪的情况下,也可利用等高块或Z向设定器结合相对坐标在机床上测量刀具长度并对其进行补偿。
操作步骤如下:(1)依次将刀具装在主轴上,如图4)所示,利用Z向设定器确定每把刀具到工件坐标系Z向零点的距离(如图2-1中的T01、T02、T03),并将其值记录下来;(2)以其中最长(或最短)、即与工件距离最小(或最大)的刀具作为标准刀具,将其对刀值作为工件坐标系的z值。
如选择图4中刀具T01作为标准刀具,此时H01=0;(3)确定其它刀具的长度补偿值:H02=±丨A-B丨,H03=±丨A-C丨,正负号由程序中的G43或G44来确定;(4)将长度补偿值输入CNC系统的存储器H中。
由于用这种方法对刀时一般用G54来建立工件坐标系,所以,换刀后只要刀具位于工件上表面上方,可以将任意点作为起刀点。
2.1.3刀具试切法对刀当对刀点为工件上表面的中心点时,常采用刀具试切法对刀。
此时可以利用加工所用的刀具直接对刀,操作起来比较方便(如图2-2所示)。
对刀步骤如下:(1)将准备用于加工的铣刀装在主轴上;(2)在手动方式下利用手动输入“M03 S300”指令,使主轴中速旋转;(3)手动移动铣刀,使其沿X方向靠近被测工件的一侧边,且其Z向位置应低于工件上表面位置,直到铣刀周刃轻微接触到工件的侧面;(4)将机床相对坐标X清零,然后将铣刀沿Z向退离工件;(5)将铣刀向工件的另一侧面移动,重复步骤③;(6)时机床X的相对坐标值;(7)沿Z向退离工件后,使其向工件中心方向移动,直到机床的相对坐标值为x/2。
此时机床所显示的X的机械坐标值即为工件中心的X轴机械坐标;(8)方向,重复步骤③~⑦,即得工件中心的Y轴机械坐标。
刀具试切法对刀方法简单,但会在工件上留下痕迹,且对刀精度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