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申请恢复上市、退市标准及程序调整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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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板退市规则

中小板退市规则

中小板退市规则1. 引言中小板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融资平台和投资机会。

然而,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一些中小板上市公司可能面临退市的风险。

为了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中国证监会制定了一系列中小板退市规则。

2. 退市标准中小板退市规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标准:财务指标和市场表现。

财务指标包括连续两年亏损、净资产为负、流动比率低于1和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

市场表现方面,如果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的平均市值低于1亿人民币,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的平均市值低于1.5亿人民币,也将被认定为满足退市标准。

3. 退市程序中小板退市程序主要包括三个阶段:风险警示、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

首先,当一家中小板上市公司出现退市标准的情况时,交易所将对其进行风险警示,并公告其退市风险。

其次,如果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的股票挂牌交易价格低于面值,或者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挂牌交易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交易所将暂停该公司的股票上市交易。

最后,如果公司在暂停上市后仍无法满足退市标准,交易所将决定终止该公司的上市资格,并公告退市决定。

4. 退市风险和影响退市对中小板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都有一定的风险和影响。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退市将导致公司股票无法在交易所上市交易,降低了公司的知名度和融资能力。

此外,退市还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和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对于投资者来说,退市可能导致投资损失和资金损失,特别是对于持有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来说。

5. 防范措施为了规避退市风险,中小板上市公司应采取一系列的防范措施。

首先,公司应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指标处于正常水平。

其次,公司应加强市场营销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声誉。

此外,公司还应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问题。

6. 退市后的处置一旦中小板上市公司被终止上市,交易所将对其进行退市后的处置。

交易所将组织公司股票的清算和结算工作,并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上交所 退市新规

上交所 退市新规

上交所退市新规
上交所发布的退市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优化退市指标:取消单一连续亏损退市指标,制定扣非净利润与1亿营业收入组合财务指标。

在保留“面值退市”等交易类退市标准的基础上,设置“3亿市值”标准。


加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的标准,增加重大违法退市细化认定情形等。

简化退市流程: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退市流程大幅缩短。

重大违法退市连续停牌时点从“知悉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作出司法裁判”后移至“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裁判生效”。

严格退市规定:对于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等强制退市类型,以及主动退市情形,将按每一类退市情形分节规定相应的退市情形和完整的退市实施程序。

设立风险警示板:上交所设立包含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在内的风险警示板,对风险警示股票予以“另板揭示”。

科创板、创业板同步优化退市指标和程序。

总体来说,上交所的退市新规旨在提高退市效率,优化退市流程,加大对于违法公司的惩处力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st股票退市的标准

st股票退市的标准

st股票退市的标准
在中国A股市场,ST股票是指财务状况或其他情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这类股票被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ment),在股票名称前冠以“ST”字样。

对于ST股票退市的标准,根据最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通常涉及以下几个主要条件:
1. 财务类强制退市标准:
1)连续亏损:若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
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则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若第二年仍然未能改善上述财务指标,则可能被终止上市。

2)连续三年亏损: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且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也可能导致退市。

2. 规范类强制退市标准:
1)信息披露严重违规: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半
年度报告,且在规定期限届满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可启动强制
退市程序。

2)公司运作不规范、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等情况。

3. 交易类强制退市标准:
股票价格持续低于面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通常为1元),触发面值退市条件。

4.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
若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严重违法行为,并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移送公安机关,有可能被强制退市。

请注意,以上退市标准随着监管政策的更新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以当前有效的沪深交易所最新版上市规则为准。

上市公司退市条件及流程

上市公司退市条件及流程

上市公司退市条件及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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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

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

上交所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有效发挥退市机制的优胜劣汰功能,促进本所蓝筹股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制定了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

本次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在总结已有的上市公司退市实践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

方案设计坚持积极稳妥、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建立明晰、合理、有效的退市机制为方向,重点从两个方面对现行退市制度进行了调整。

一是为提高退市制度的完备性和可操作性,增加相关暂停上市、终止上市指标,细化相关标准,明确恢复上市的条件,完善退市程序;二是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出风险警示板、退市整理板、退市公司股份转让服务、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等退市衔接安排。

一、增加退市指标,丰富退市标准体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了多项退市指标,可分为业绩指标、市场指标、合规指标、主体资格存续指标等4类。

总体而言,现有指标存在类型比较单一、标准不够清晰等不足。

从实践看,对于退市指标的完善,在适度增加退市指标的同时,应着眼于提高退市指标的可操作性,减少退市指标的规避空间。

(一)增加净资产指标本所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为负数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近两年年末净资产均为负数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二)增加营业收入指标本所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均低于1000万元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均低于1000万元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最近四年营业收入均低于1000万元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三)纳入审计意见类型指标本所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的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近两年均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

本所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审计意见类型触及规定的标准被暂停上市后,其后一年的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上市公司退市政策规章及相关案例的实证研究

上市公司退市政策规章及相关案例的实证研究

f.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g.因欺诈发行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或者因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1、风险警示
h.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 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 关; i.出现本规则 12.12 条、 12.13 条规定的股权分布不再 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公司披露的解决方案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披露解决方案,或者在披 露可行的解决方案后一个月内未实施完成; j.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k.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的情形; l.本所认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风险的情形。

退市流程
1、风险警示 2、暂停上市 3、退市阶段 4、新三板挂牌 5、重新上市
1、风险警示
1.1、其他风险警示(ST)
(1)其他风险警示条例【戴帽(ST)】:
a.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b.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c.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

退市

退市是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 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既由一家上市公 司变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 并有复杂的退市的程序。 退市的处置方式: 1、重组后再重新回到主板;

2、将来上新三板;
3、破产。
二、与退市政策相关的法律法规


(2)交易规则: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2.暂停上市
(1)暂停上市条例
a.*ST的1项后,首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
b.*ST的2项后,首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

退市新规则对比

退市新规则对比

退市新规则对比
退市新规则相比旧规则有了明显的变化和改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退市标准更加明确和严格:新规则对退市的标准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增加了连续两年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等财务类指标,同时对交易类指标也进行了调整,使得退市标准更加明确和严格。

2. 退市流程得到优化:新规则取消了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的环节,将退市整理期期限从30个交易日缩短至15个交易日,交易类退市情形不再进入退市整理期,重大违法退市连续停牌时点延后,缩短退市停牌时间。

这使得退市流程更加简洁、高效。

3. 风险提示得到加强:新规则增加了风险警示情形,设立了风险警示板,对存在退市风险的股票进行统一管理,这有助于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避免造成损失。

4. 过渡期安排更加合理:新规则设置了过渡期安排,对不同年份的财务数据采取不同的标准,这有助于避免因新规实施而导致的市场波动。

总的来说,退市新规则的改进有助于提高退市的效率和公正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退市风险警示制度意思

退市风险警示制度意思

退市风险警示制度意思退市风险警示制度是什么意思股民常常会看到股评中出现“退市风险警示”“*ST”字眼,其实退市风险警示制度是指由证券交易所对一些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股票交易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是在原有“特别处理”根底上增加的一种类别的特别处理(也就是ST 股票),其主要措施为在其股票名称前加上“*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在股票交易方面,*ST股票和ST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一样,都是为5%。

那么什么样的'股票会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呢?一般来说分为以下5类:(1)上市场公司在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2)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过失或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或公司主动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展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3)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过失或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在规定期限内未对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进展改正的;(4)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的;(5)处于股票恢复上市交易后至其披露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期间的。

其中第(1)类情形,原来实行特别处理,现改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退市风险警示制度是根据《公司法》有关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规定,为了向投资者充分警示上市公司存在的终止上市的风险,同时又与其他异常状况实行特别处理的风险警示区别而制定的。

据沪深证券交易所有关人士介绍,上述问题2中的第(1)、(2)类情形是考虑到上市公司如果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将被暂停上市,因此在其年报显示连续两年亏损时,有必要进展“退市风险警示”;而上述问题2中的第(3)、(4)类情形那么鉴于上市公司没有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当其出现此类情形时,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也存在退市风险需加以警示;上述问题2中的第(5)类情形是根据《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方法(修订)》,上市公司股票在恢复上市交易后,如其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出现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仍面临终止上市,故在此期间应向投资者提醒可能退市的风险。

附表1:主板上市公司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终止上市条件及程序调整一览表

附表1:主板上市公司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终止上市条件及程序调整一览表

致连续两年亏损) 致连续两年亏损) 警 示 处 理
(或因追溯重述
导致净资产为负)
/
一年
/
(或因追溯重述
导致营业收入低
于 1000 万元)
/
一年
/
/
/
/
新规定 三年
(实行退市风险 警示处理后首个 会计年度继续亏 损)
两年
两年
两年
/
原规定 四年 (或被暂停上市后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 露首个年报) /
附表 1:
主板上市公司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终止上市条件及程序调整一览表
标准
退市风险警示
暂停上市
终止上市
备注
连续亏损
净资产为负
营业收入低于 1000 万元
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
因财务类退市指标触及退市 情形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

原规定
新规定
原规定
两年
两年
三年
(或追溯重述导 (或追溯重述导 (实行退市风险
条件
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
/
/
一旦发生,即暂停 一旦发生,即暂停
具备上市条件
上市
上市
宣告破产
披露相关破产受 披露相关破产受
/
/
理公告后的次一 理公告后的次一
交易日
交易日
公司解散
披露可能被解散 披露可能被解散
/
/
公告后次一交易 公告后次一交易


未在规定期限内补充恢复上
/
/
/
/
市申请材料
暂停上市后六个月 仍不符合上市条件
/
/
/
新规定 四年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改进和完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改进和完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改进和完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12.06.28•【文号】•【施行日期】2012.06.28•【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改进和完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改革创新和健康发展,在总结我国主板、中小企业板监管实践,借鉴创业板前期对退市制度的探索及海外市场经验的基础上,本着稳中求进的原则制定如下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一、完善退市标准,建立市场化和多元化的退市标准体系目前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规定的主要退市标准如下:(1)最近年度连续亏损;(2)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3)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4)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5)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6)法院宣告公司破产;(7)公司解散。

2006年11月29日,本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规定了专门适用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几项退市标准:(1)净资产为负值;(2)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3)对外担保余额超过1亿元且占净资产的100%以上;(4)关联方违法违规占用资金余额超过2000万元或占净资产的50%以上;(5)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6)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面值;(7)连续120个交易日内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

本次修订对主板、中小企业板退市标准进行改进整合,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退市标准体系。

新增及变更的退市标准如下:(一)净资产为负值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因前期差错追溯重述导致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其股票交易将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的,其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的,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上交所退市规则全文

上交所退市规则全文

上交所退市规则全文上交所退市规则全文的颁布对于中国股市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这份规则详细阐述了上交所的退市制度,以及退市的程序和标准。

下面,我们将逐步分析这些内容。

一、退市制度上交所退市制度分为两种情况,分别是被动退市和自愿退市。

被动退市是指公司因为违反上交所的规定、公告不及时或财务报表造假等原因而被剔除出上交所。

自愿退市是指公司因为业务重组、债务重组或其他原因主动要求退市。

二、退市标准退市标准主要是根据公司是否符合上交所的上市标准而做出的评估。

这些评估标准包括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上市标准等方面的要求。

如果公司出现不符合标准的情况,上交所会对其进行询问和检查,并决定是否剔除该公司的股票。

三、退市程序上交所的退市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退市风险警示:当公司的违规情况达到一定程度时,上交所会发布退市风险警示。

该警示要求公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未能改正将进入被动退市状态。

2.暂停上市:如果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进行整改,上交所会停止其股票的上市交易。

3.撤销上市:如果公司未能在暂停上市期限内进行整改,上交所就会进行撤销股票上市的程序。

四、退市影响退市对于公司的影响是十分严重的。

首先,公司的声誉将受到严重的损害,公司的股票价格也会受到巨大的冲击。

其次,公司将失去公开市场融资的途径,其资金来源也将变得十分困难。

最后,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管理水平也面临着重大的考验。

总的来说,上交所退市规则全文的颁布,为中国股市提供了更加完善的退市制度,维护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这将有助于公司回归到真实的商业运营中去,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安全和透明的投资环境。

对比总结ST、ST、暂停上市、终止上市、恢复上市(主板中小创业)

对比总结ST、ST、暂停上市、终止上市、恢复上市(主板中小创业)

外提供担保,情形严重 的; (六)中国证监会或本所 认定的其他情形
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的除外)在五千万元以 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
(二) 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
冻结;
(三) 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
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
会决议;
(四) 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
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
(八) 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
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
请;
(九) 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解
散的情形;
(十) 本所认定的其他存在
退市风险的情形。
其 13.3.1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 (一)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
2
他 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
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
特 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
别 (一)被暂停上市的公司
(二)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 为负值;【最近一年净资 产为负】
(三)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一千 万元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 入低于一千万元;【营收 低于 1000 万】
(四)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 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审计报告;【否定意见】
对比总结 ST、ST、暂停上 市、终止上市、恢复上市
(主板中小创业)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上海主板
深圳主板
创业板
风 13.2.1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 (一)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
险 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 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

论我国主板上市公司强制退市标准的完善

论我国主板上市公司强制退市标准的完善

论我国主板上市公司强制退市标准的完善【摘要】主板市场是我国最主要的证券交易市场。

上市公司退市属于证券交易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能够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保护投资者利益。

我国主板上市公司退市标准的核心是连续亏损标准,但是该标准欠缺科学性。

域外成熟的证券市场提供了上市公司退市标准的良好范本,值得借鉴。

我国应对主板上市公司强制退市标准进行优化,取消连续亏损标准,与国际接轨。

【关键词】主板;上市公司;退市标准所谓退市,是指“根据法律要求和上市契约约定,政府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公司证券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交易的资格。

”①上市公司退市能够有效优化上市公司资源,为市场提供最优质的可投资公司,并形成优胜劣汰机制,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在上市公司强制退市制度中,退市标准是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核心内容,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是否退出市场,且与投资者利益息息相关。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主板上市公司在退市标准的规定上还相对滞后,尽管创业板退市标准已经有所进步,但是主板上市公司退市标准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本文主要就我国主板上市公司强制退市标准的完善展开一些初步的探究,以期能够对我国主板上市公司退市标准的科学化制定有所裨益。

一、我国主板上市公司退市标准存在的问题(一)主板上市退市标准的现行规定根据我国《证券法》第56条的规定,证券交易所在某些情形下可以决定终止股票上市交易这些情形包括: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3、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股票上市规则》等也就上市公司退市标准问题作出了一些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大多没有超越《证券法》所确立的标准范围,且往往过于抽象,难以实施。

(二)主板上市公司退市标准存在的不足我国主板上市公司退市标准主要存在如下几方面不足:1.上市公司退市标准泛化当前我国主板上市公司退市标准的主要依据是《证券法》第56条,但是由此而构建的上市公司退市标准制度尚不完善,主要表现为退市标准泛化,并没有做到明确化。

科创板股票退市流程的表述

科创板股票退市流程的表述

科创板股票退市流程的表述
1.监管部门发出退市风险警示:当一家科创板公司出现经营困难、违反法规等问题时,中国证监会会发出退市风险警示,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2. 交易所暂停上市和交易:如果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问题,交易所将暂停该公司的股票上市和交易,并对其进行退市风险提示。

3. 提交退市申请:公司在交易所暂停上市后,必须向交易所提
交退市申请,并公告退市计划。

退市申请需要得到当地证监局的批准。

4. 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为30个交易日,公司的股票将继续在交易所进行交易。

公司应积极与投资者沟通,解决可能存在的纠纷和问题。

5. 最后交易日:退市整理期结束后,公司的股票将在最后交易
日停止交易,并进入退市程序。

6. 退市处理:交易所将向投资者发出退市公告,并要求公司履
行退市后的相关义务和法律责任。

同时,公司需要完成相关清算和整理工作,以确保投资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 1 -。

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总结

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总结

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总结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是股市中常见的情况,对于投资者来说具有重要的风险提示和决策参考作用。

本文将对这三种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影响和应对策略等方面,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相关风险。

一、退市风险警示1.原因:退市风险警示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例如企业财务状况恶化、违规违法行为、业绩连续亏损等。

当企业出现较严重的问题时,交易所会发出退市风险警示,向投资者传递风险信号。

2.影响:退市风险警示对公司和投资者都有一定的影响。

对于公司来说,退市风险警示将导致股价大幅下跌、股权质押风险增大、融资渠道减少等问题;对于投资者来说,退市风险警示将使股价波动性增大,投资价值难以确定,出货成本增加等。

3.应对策略:对于处于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投资者可以采取以下策略:降低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可以选择割肉出局;资金实力较强的投资者可以适时买入,但要有足够的风险意识;投资者还可以关注公司是否采取相关措施,如重组、注资等,以判断公司能否摆脱退市的风险。

二、暂停上市1.原因:暂停上市是指股票在一段时间内停止交易,通常是因为公司发布重大公告或发生严重事件。

常见的暂停上市原因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违规违法行为、信息披露不准确等。

2.影响:暂停上市对公司和投资者都会产生一定影响。

对于公司来说,暂停上市将导致公司股票流动性降低、融资渠道受限、公司形象受损等;对于投资者来说,暂停上市将使股票无法交易,无法确定投资价值,有可能造成投资者利益受损。

3.应对策略:对于暂停上市的股票,投资者可以采取以下策略:继续关注公司信息,等待暂停上市解除后再进行投资决策;如果公司的暂停上市原因是短期性的,可以继续持有股票,但要注意风险控制;如果公司的暂停上市原因是严重的,投资者可以考虑割肉出局以避免进一步损失。

三、终止上市1.原因:终止上市是指股票在交易所被移出交易板块,不再进行交易。

终止上市的原因可以是企业破产、股权转让、不符合交易所的上市条件等。

退市条件和退市程序表

退市条件和退市程序表
提出解决方案获我所同意,恢复交易当天
解决方案公布后六个月仍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二个月仍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一旦发生,即暂停上市
在本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完善后的创业板公司退市条件和退市程序表
退市条件
暂停上市
终止上市
备注
连续亏损
三年
四年
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
三年
四年
净资产为负
新增
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
连续20个交易日
新增
退市条件和退市程序表
现行退市条件和退市程序表
退市条件
风险警示处理
暂停上市
终止上市
连续亏损
两年
三年
四年(年度报告)
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
两年
三年
四年(年度报告)
净资产为负
一年
两年
两年半(中期报告)
审计报告为否定或拒绝表示意见
一年
两年
两年半(中期报告)
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两个月
四个月
六个月
一年
两年
暂停上市缩短一年,终止上市缩短半年
审计报告为否定或拒绝表示意见
两年
两年半
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四个月
六个月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两个月
三个月
公司解散――公司因故解散源自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
连续120个交易日
出现一次即终止上市,比现行制度出现两次终止上市的时间缩短

新退市标准

新退市标准

新退市标准一、交易类退市1. 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2. 上市公司股票被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1000万为限提供融资、卖出股份数量超过750万股或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股数比例变动导致其控制权或可支配表决权变动导致其控制权或可支配表决权低于30%且其未主动交回表决权股份;3. 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4.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5. 上市公司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或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6. 上市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或者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7. 上市公司连续四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8. 上市公司连续五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或者最近四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9. 上市公司连续六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或者最近五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10. 上市公司连续七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或者最近六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二、财务类退市1. 连续三年年末亏损股票。

因连亏四年(前提条件,任何一项都要达到才触及这一项)而退市。

2. 连续两年年末净资产为负数股票。

因连续三年净资产为负数(前提条件,任何一项都要达到才触及这一项)而退市。

3. 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股票。

因连续两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前提条件,任何一项都要达到才触及这一项)而退市。

4. 连续三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股票。

因连续两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前提条件,任何一项都要达到才触及这一项)而退市。

5. 连续两年年末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股票。

因连续三年年末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前提条件,任何一项都要达到才触及这一项)而退市。

主板下市规则

主板下市规则

主板下市规则摘要:一、主板下市规则概述二、主板公司暂停上市条件三、主板公司终止上市条件四、恢复上市申请及审核流程五、主板公司退市风险警示措施六、总结与建议正文:一、主板下市规则概述主板下市规则是指在我国证券市场,针对上市公司的一项监管规定。

主要目的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规范上市公司行为。

根据相关法规,主板公司若出现特定情形,将面临暂停上市、终止上市乃至退市的风险。

二、主板公司暂停上市条件1.财务状况异常:如连续两年亏损,或净资产为负值;2.信息披露违规: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重要事项等;3.涉嫌违法违规:如涉嫌犯罪、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等;4.公共安全问题: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等;5.股权结构变更:如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6.业务重组:如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业务调整等。

三、主板公司终止上市条件1.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值,且累计亏损金额达到规定比例;2.财务造假:公司存在虚假披露、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3.未按期披露报告: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4.股本总额不足:公司股本总额低于规定最低限额;5.主动申请:公司股东大会决定自愿终止上市。

四、恢复上市申请及审核流程1.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恢复上市申请;2.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后,公司股票恢复上市;4.若审核未通过,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五、主板公司退市风险警示措施1.风险警示:对公司股票进行风险警示,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风险;2.停牌: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直至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3.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退出证券市场。

六、总结与建议主板下市规则是对上市公司的一种约束和监管,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投资者权益。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应严格遵守法规,规范运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积极应对暂停上市、退市等风险。

对于投资者来说,要关注公司基本面,理性投资,防范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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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低于 1000 万元
一年
(或因追溯重述
/
/
导致营业收入低
于 1000 万元)
两年
三年
/
(或被暂停上市后未在法 新增
定期限内披露首个年报)
年度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 无法表示意见
一年
一年
两年
两年
两年半 (中期报告)
三年 (或被暂停上市后未在法 定期限内披露首个年报)
退市周 期延长 半年
因财务类退市指标触及退市
复上市,存在扣除非经常性
/
新增
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为
负、净资产为负、营业收入
低于 1000 万元、被出具保
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形
之一
7
两个月
两个月
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
24 个月内 2 次
/
受到谴责
资金占用余额超过 2000 万元
一年
/
或占净资产的 50%以上
担保余额超过 1 亿元且占净
一年
/
资产的 100%以上
连续 120 个交易日累计股票
首次触及
/
成交量低于 300 万股
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
均低于每股面值
首次触及
/
四个月 12 个月内再次受到
理公告后的次一 理公告后的次一
方案公布后 6 个月仍 不符合上市条件
一旦发生,即暂停上 市
/
六个月
六个月
不变
12 个月内再次受到谴 36 个月内累计受到 3 次谴 直接退



两年半
/
取消
两年半
/
取消
第二次触及
在后续 90 个交易日 内未出现连续 20 个 交易日每日收盘价高 于每股面值
首次触及
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收盘 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未在规定期限内补充恢复上
/
/
/
/
市申请材料
因财务类退市指标被暂停上
市后不具备申请恢复上市的
条件
/
/
/
/

公司因故解散
公司因故解散
不变
未能在 30 个交易日内补充
/
新增
提交恢复上市申请材料
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负、
营业收入低于 1000 万元、
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
见审计报告等情形其股票
被暂停上市的公司申请恢
谴责 两年
两年
/
四个月 / / / /
/
/
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
提出解决方案获 我所同意,恢复交
易当天
提出解决方案获 我所同意,恢复交
易当天
方案公布后 6 个月 仍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 /
具备上市条件
一旦发生,即暂停 /
上市
宣告破产
披露相关破产受 披露相关破产受 /
/
/
/
/
/
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负、 新增
情形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
营业收入低于 1000 万元、

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
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被
5
暂停上市后,未在法定期限 内披露年度报告
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 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两个月
两个月
四个月
四个月
六个月
六个月
不变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 告或中期报告
直接退 市
直接退 市
方案公布后 12 个月 方案公布后 12 个月仍不符
仍不符合上市条件
合上市条件
不变
在本所规定的期限内 在本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
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能达到上市条件
不变
被法院宣告破产
被法院宣告破产
不变
6
交易日
交易日
公司解散
披露可能被解散 披露可能被解散
公告后次一交易 公告后次一交易
/
/
三年 (实行退市风险警 示处理后首个会计年 度继续亏损)
四年 (或被暂停上市后未 在法定期限内披露首 个年报)
四年 (或被暂停上市后未在法 定期限内披露首个年报)
不变
净资产为负
一年
一年 (或因追溯重述 导致净资产为负)
两年
两年
两年半 (中期报告)
三年 (或被暂停上市后未在法 定期限内披露首个年报)
退市周 期延长 半年
附表 2: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申请恢复上市、退市标准及程序调整一览表
标准
退市风险警示
原规定
新规定
原规定
暂停上市 新规定
原规定
终止上市
新规定
备注
连续亏损
两年 (或追溯重述导 致连续两年亏损)
两年 (或追溯重述导 致连续两年亏损)
三年 (实行退市风险警 示处理后首个会计 年度继续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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