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贯彻实施农产品流通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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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贯彻实施农产品流通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商建函[2011]42号
【发布部门】商务部
【发布日期】2011.02.01
【实施日期】2011.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商务部关于贯彻实施农产品流通标准的通知
(商建函[201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推动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建设,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损耗、促进农民增收、保障质量安全,商务部发布了《黄瓜流通规范》、《鲜食马铃薯流通规范》、《番茄流通规范》、《青椒流通规范》、《洋葱流通规范》、《豇豆流通规范》、《冬瓜流通规范》等7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以下简称农产品流通标准)。
现就贯彻实施农产品流通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农产品流通标准的重要意义
农产品流通标准化是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本质要求,是实现农产
品现代化交易的基础。
贯彻实施农产品流通标准不仅有利于推动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产品品牌化,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大市场、大流通的形成;有利于建立可追溯体系,保证上市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还有利于农产品实现优质优价,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优化,促进农民增收。
二、深刻理解标准实质内容,推进农产品流通标准化
农产品流通标准是建立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基础之上,以农产品质量等级、包装、标识、采购、运输、贮藏、批发、零售等方面规范要求为主要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