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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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初审取消后相关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对外经贸机构与公司企业

【发文字号】商办合函[2018]286号

【发布部门】商务部

【发布日期】2018.08.14

【实施日期】2018.08.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初审取消后

相关工作的通知

(商办合函[2018]2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初审取消。为落实国务院决定,做好地方初审取消后的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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