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有关具体问题的执行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一览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一览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一览江苏省是中国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的省份之一,其制定和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在整个省份的劳动力市场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江苏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并阐述其意义和影响。
一、江苏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江苏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地域不同,可以分为苏南、苏中和苏北三个地区。
具体情况如下:1、苏南地区苏南地区是江苏省南部地区,包括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等地。
2019年,苏南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6元,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20小时。
2、苏中地区苏中地区是江苏省中部地区,包括镇江市、南通市、扬州市、泰州市等地。
2019年,苏中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5元,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20小时。
3、苏北地区苏北地区是江苏省北部地区,包括徐州市、盐城市、淮安市、连云港市等地。
2019年,苏北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4元,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20小时。
需要注意的是,这仅是江苏省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自主制定更高的工资标准。
二、最低工资标准的意义和影响1、维护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政策之一。
在城市化进程中,物价不断上涨,而低薪的劳动者通过工作难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可以保证劳动者在严峻的物价环境下,至少收到一定的收入保障,避免生活质量过低的问题。
2、促进经济稳定和发展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推动经济稳定和发展。
一方面,保障劳动者合理的工资水平,可以促进消费支出和投资预期的良性发展;另一方面,将劳动力市场责任落实到企业层面,也有利于整个经济环境的稳定。
3、优化企业用工结构和劳动力市场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引导企业优化其用工结构和劳动力市场。
通过向高薪职位和技能劳动力的引导,提高企业的生产力和竞争力,从而促进其稳定和可持续的发展。
三、最低工资标准存在的问题然而,最低工资标准也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对于一些企业和个人来说。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江苏是中国东部沿海发达省份之一,经济实力和人口规模居全国前列。
随着江苏的经济快速发展,对于工资标准的要求也日益提高。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是江苏省政府关于建立最低工资制度的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工资权益,加强政府对工资标准的引导和监管。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初。
1993年,江苏省第一次出台了关于建立最低工资制度的规定,标准为每月200元。
此后,江苏省相继出台了多个调整和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文件,特别是在2008年和2010年,江苏省先后两次大幅度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标志着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目前,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已经实行了一定的分区分级制度。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的联合通知,江苏省共分为五个最低工资标准区,分别是苏南地区、苏中地区、苏北地区、苏中南沿江地区和省直辖行政单位。
其中,苏南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月薪2110元,省直辖行政单位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为月薪1530元。
相应的,五个区县之间也有所不同,最低工资标准的差异主要与地区的发展状况、物价水平、行业特点等有关。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一方面,最低工资标准的实行可以避免雇主以低廉的工资招募工人,降低市场价格来获取竞争优势,从而保障农民工和低收入群体的劳动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另一方面,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也可以促进企业管理和提高员工素质,改善员工的工作条件,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如果没有最低工资标准,可能会导致一些企业存在破坏竞争的行为,影响社会和谐和经济的发展。
然而,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实现也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
一方面,由于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差异巨大,江苏省的最低工资标准难以覆盖所有的企业和劳动者,可能存在某些群体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情况。
另一方面,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频率和力度也需要与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求相适应,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时候,应当关注到企业经营的成本和利润水平,避免将企业推向困境,影响经济的稳步增长。
江苏省工资调整方案
江苏省工资调整方案一、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江苏省在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工作条件上取得了巨大的进步。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工资水平,江苏省决定进行一次全面的工资调整。
二、调整原则江苏省工资调整方案遵循以下原则:1.照顾低收入群体。
调整过程中要优先关注低收入职工,尤其是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合理提高他们的工资水平。
2.综合考虑能力和负担。
调整幅度要根据各地经济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确保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3.保持相对公平。
工资调整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各个部门、行业之间的相对公平。
三、调整范围1.全省机关事业单位。
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将全部纳入调整范围。
2.企事业单位。
省属企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将根据各个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独立调整。
3.基层单位。
为了更好地激励基层一线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有关基层单位也将进行相应的工资调整。
四、调整内容1.调整基本工资。
根据各个岗位的不同特点和职责,适当地提高基本工资水平,以激励和保障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2.调整绩效工资。
将绩效工资作为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作业绩表现突出的干部职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3.调整津贴和福利。
合理调整各类津贴和福利待遇,提高干部职工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五、推动措施1.组织调研。
江苏省将组织专门的调研团队,深入各个单位了解干部职工的工资现状和需求,为制定合理的工资调整方案提供依据。
2.稳定预算。
根据工资调整的需求,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工资调整方案的实施。
3.完善管理。
建立健全工资调整管理制度,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工资调整方案的执行和监督。
六、实施时间江苏省工资调整方案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七、评估和调整江苏省将定期对工资调整方案进行评估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适时进行调整,以更好地适应新的发展需求。
结束语江苏省工资调整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工资水平,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江苏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
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3.12.29
•【字号】苏人社规〔2023〕4号
•【施行日期】2024.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资福利
正文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
知
各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490元;二类地区2260元;三类地区201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4元;二类地区22元;三类地区20元。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加班加点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四)法律、
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请各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2月29日。
江苏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最低工资标准江苏是我国经济发达的地区之一,也是人口密集的省份之一。
在这样一个省份里,劳动力的保障和权益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其中,最低工资标准是一个关乎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江苏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用来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要的最低工资水平。
它是劳动者的基本经济权益的重要保障,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江苏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劳动生产率等因素来确定的。
根据最新的数据,江苏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不同档次,具体标准如下:一、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江苏省最新规定,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200元。
二、农村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农村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农村企业、农村合作社和其他经济组织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江苏省最新规定,农村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000元。
三、特定行业最低工资标准,除了上述两类最低工资标准外,江苏省还针对一些特定行业制定了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保障特定行业劳动者的基本工资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最低工资标准是最低保障标准,用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
在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工作岗位等因素,给予适当的工资提高。
但是,用人单位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劳动生产率、物价水平等因素。
同时,也需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公平合理性。
总的来说,江苏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是对劳动者基本生活需要的保障。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当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保障,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6.09.22•【字号】苏劳社劳薪[2006]15号•【施行日期】2006.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劳社劳薪[2006]15号)各市、县(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为发挥最低工资的保障作用,增加城镇低收入居民的收入,根据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56号)的规定,今年,我省最低工资类别和标准的调整,经省政府同意,依法授权我厅发布,现将具体调整意见通知如下:一、全省的最低工资标准类别由四类调整为三类,调整后的各类标准为:(一)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750元/月二类:620元/月三类:520元/月劳动者所得月工资在剔除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项目和缴纳个人最低住房公积金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用人单位应当补足。
(二)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6.3元/小时二类:5.2元/小时三类:4.4元/小时二、下列各项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口径内,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一)加班加点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类别和标准,由省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
四、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6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全省各市、县(市、区)最低工资类别和标准对照表》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附件全省各市、县(市、区)执行最低工资类别和标准对照表┌──────────────────────────┬─────┬───┬────┐│地区│类别│月最低│小时最低││││工资标│工资标准││││准(元)│(元)│├────┬─────────────────────┼─────┼───┼────┤│南京│南京市区(含江宁区)│一类│ 750│ 6.3││├─────────────────────┼─────┼───┼────┤││溧水县、高淳县、原六合县、原江浦县│二类│ 620│5.2│├────┼─────────────────────┼─────┼───┼────┤│无锡│无锡市区、江阴市│一类│ 750│ 6.3││├─────────────────────┼─────┼───┼────┤││宜兴市最低工资标准第一阶段2006年10月1日起││││││至2007年3月31日调整到690元的标准,从2007年││││││4月1日调整到一类标准750元。
最低工资标准2017江苏
最低工资标准2017江苏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将有所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
一、执行标准。
城镇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720元,每小时16元;乡村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550元,每小时14元;城镇用工个体工商户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550元,每小时14元;乡村用工个体工商户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400元,每小时13元。
二、调整原因。
此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主要原因是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同时,也是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江苏省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
三、调整影响。
此次调整将直接影响全省范围内的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使他们能够获得更加合理的工资报酬,提高生活水平,增强消费能力,促进经济发展。
四、调整措施。
为了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有效执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加强对各类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时足额支付最低工资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罚,并公布其违法行为。
五、调整建议。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应当严格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希望员工能够增强法律意识,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六、总结。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
希望全省各级部门和用人单位能够共同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有效执行,为劳动者营造一个公平、合理的工作环墶。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2022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2022江苏,简称“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
省会南京,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中国大陆东部沿海,地跨北纬30°45~35°08,东经116°21~121°56,下面是我给大家带来的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2022,盼望能够帮到你哟!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2022江苏不同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不一样。
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80元;二类地区2070元;三类地区184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元;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
全省各市、县(市、区)执行最低工资类别和标准参照表:地区类别月最低工资标准〔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元〕南京市区一类228022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一类228022徐州市区〔不含铜山区〕二类207020铜山区、新沂市、丰县、沛县、邳州市、睢宁县三类184018常州市区、涕阳市一类228022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一类228022南通市区、启东市一类228022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二类207020连云港市区〔不含赣榆区〕二类207020赣榆区、灌南县、灌云县、东海县三类184018淮安市区〔不含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二类207020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涟水县、吁胎县、金湖县三类184018盐城市区、东台市二类207020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三类184018扬州市区一类228022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二类207020镇江市区、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一类228022泰州市区一类228022靖江市、兴化市、泰兴市二类207020宿迁市区、沐阳县、泗阳县、泗洪县三类184018年假工资的计算方法1.年假支配及未休年假的工资的计算方法?用人单位依据生产、工作的详细状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支配年休假。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须要不能支配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支配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最新最低工资标准公布江苏是
最新最低工资标准公布江苏是近日,江苏省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正式公布。
根据公告,江苏省将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具体调整幅度如下:一、最低工资标准按月计算的最低工资标准按城市划分,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1.一线城市(南京、苏州):月最低工资标准为3800元。
2.二线城市(无锡、徐州、常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3500元。
3.三线城市(泰州、宿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3300元。
4.四线城市及其他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3100元。
二、调整原因江苏省政府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的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水平,改善就业环境,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二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确保劳动者获得合理的收入分配;三是为了落实国家最低工资政策,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调整的意义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意义在于提高广大劳动者的收入水平,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能够更好地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和居民生活水平的需求,有助于提高消费能力,推动内需的增长,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于改善就业环境,稳定劳动关系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合理的最低工资标准可以有效规范劳动力市场,避免低工资的竞争,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
四、市场反应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在市场上引起了一定的关注和讨论。
一方面,一些劳动者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表示欢迎和支持,认为这有助于改善自身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另一方面,一些用人单位则表示担忧,他们认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增加用工成本,对企业经营造成一定的压力,尤其对于中小微企业而言。
五、总结江苏省的最新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对于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改善就业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能够更好地适应当前的经济形势和居民生活需求,有助于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江苏南通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南通最低工资标准江苏南通市是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的一个重要城市,也是江苏省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一个经济发达的城市,南通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一直备受关注。
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南通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有所调整,以下将对此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南通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将有所提高。
具体标准为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每月2480元和每月2350元。
而乡村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每月2200元和每月2070元。
这一调整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待遇,确保其合法权益。
其次,南通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也与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有关。
随着南通市经济的不断发展,生活成本也在逐渐上升,因此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能够更好地满足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此外,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还有利于促进消费,推动经济增长,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增强社会稳定性。
再次,南通市政府也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的监督和执行。
加大对用人单位的检查力度,确保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最低工资标准,严禁以各种名目克扣和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同时,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及时解决因工资问题引发的劳动纠纷,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南通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不仅仅是一项政策调整,更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和对城市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持。
只有让劳动者在公平、合理的环境下获得应有的报酬,才能更好地激发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总之,南通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权益的关注和对城市经济发展的支持。
希望南通市各界能够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劳动环境,让每一个劳动者都能够获得应有的尊重和回报。
相信随着南通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者的福祉也将得到更好的保障。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 2022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2022一、前言本文档旨在介绍江苏省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并提供相关的法律名词释义和注释,以供参考使用。
二、江苏省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江苏省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如下:1. 江苏省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650元人民币。
2. 江苏省非全日制工作者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元人民币。
3. 江苏省全日制学徒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10元人民币。
4. 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1370元人民币。
5. 江苏省残疾人就业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最低补贴标准为630元人民币。
三、法律名词释义和注释1. 城镇职工:指在城镇登记就业、从事非农业、工业、建筑、交通、商贸、服务等行业和部门的职工。
2. 非全日制工作者:指在国家规定工作时间以外(主要指每周固定工作时间不足五个工作日)担任某项工作的人员。
3. 学徒:指未满18周岁,为获取某项职业技能,经用人单位和学徒本人自愿签订协议,在一定期限内接受用人单位雇佣和指导下的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先教育后就业的人员。
4. 企业退休人员:指企业或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5. 残疾人就业补贴:指国家、地方或单位为残疾人提供的就业保障措施之一,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的一定金额经济资助。
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 最低工资标准: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职工劳动报酬保障标准的下限。
2. 生活保障:指国家或地方为城乡低收入、无劳动能力等群体提供的基本生活食品、住房、药品、医疗等方面的最低保障措施。
3. 补贴标准:指政府或企业为鼓励某项活动或支持特定群体而提供的每人每月或每人一次性补贴金额。
五、结语本文档主要介绍了江苏省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和一些相关的法律名词释义和注释,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帮助。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最低工资标准只是职工的最低保障措施,用人单位应当视情况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待遇,以保障职工的劳动报酬权益。
苏州最低工资标准2022
苏州最低工资标准2022苏州最低工资标准20221.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
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530元/月调整为1680元/月。
2.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3元/小时调整为14.5元/小时。
3.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计时工资介绍计时工资是指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工资等级以及工资标准检验和支付劳动报酬的工资形式。
计时工资实际上是按照劳动时间支付的劳动力价值的转化形式。
计时工资具有几个特点:1)直接以劳动时间计量报酬,适应性强;2)考核和计量容易实行,具有适应性和及时性。
3)具有时显的不足,即不能直接反映劳动强度和劳动效果。
员工每月工资怎么算依据《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工作时间和工资:1、季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月2=21.75天2、加班工资的计算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200%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
职工休息日有工资吗工资报酬是劳动者在向用人单位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从用人单位获得的劳动报酬。
2024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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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意思1、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2、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3、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不包括加班费、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和法定福利待遇。
劳动报酬和工资薪金的区别1、可以理解为劳动报酬是广义的,工资薪金是狭义的。
2、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报酬。
3、劳动报酬,包括:工资薪金。
一次性的劳务费、稿酬所得等一切劳动所得。
4、工资薪金,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末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的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工资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江苏省是中国经济发展较快的省份之一,也是中国的制造业大省。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江苏省制定了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劳动者能够拿到合理的工资待遇。
根据最新数据,江苏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200元人民币。
这个标准相对较高,与江苏省的发展水平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相对应。
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省内经济情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居民消费水平以及劳动力供求状况等因素来制定的。
江苏省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相对公平的工资报酬。
这不仅是对劳动者的尊重,也是对社会公平的体现。
最低工资标准的设定可以避免一些恶意用工单位以及非法用工现象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最低工资标准的设定还可以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发展。
过低的工资标准容易造成劳动者生活水平下降,从而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而相对较高的最低工资标准,可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质量,增加消费能力,推动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然而,江苏省的最低工资标准还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复杂,最低工资标准不一定能够保证所有劳动者都能拿到合理的工资待遇。
一些企业可能以各种方式规避最低工资标准,导致部分劳动者无法获得应有的报酬。
第二,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仍然存在一定的主观因素,可能会造成一些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江苏省可以进一步加强最低工资标准的监管力度,对违规用工单位进行处罚。
同时,建立更为公正合理的最低工资标准制定机制,加强对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的分析和研究,确保最低工资标准能够更好地反映劳动者的实际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总的来说,江苏省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对较高,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发展。
然而,最低工资标准的设定仍然面临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和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劳动者获得公平合理的工资报酬。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一览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一览最低工资标准是指政府设定的最低工资收入标准,是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的重要手段之一。
江苏省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之一,也是一座经济实力较强的省份,该省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是十分具有参考价值的。
按照国家规定,每个省份对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都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因此,江苏省每年都会出台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下面,我们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江苏省的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省是中国东部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之一,各项经济指标一直位于全国前列。
同时,江苏省也是一座经济实力较强的省份,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江苏省政府每年都会制定和发布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是要考虑当地的经济情况、社会保障、生活成本等多个因素。
具体而言,江苏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是由当地政府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共同商定的。
目前,江苏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按照地区分为三个档次。
其中,档次一为江苏省最发达的区域,包括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徐州市等6个城市,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都比其他地区高出不少。
档次二为发达地区,包括南通市、扬州市、盐城市、淮安市、泰州市、连云港市等11个城市。
档次三则是其他地区,包括宿迁市、镇江市、淮北市、马鞍山市等8个城市。
具体来看,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档次一的标准为每月2,480元;档次二的标准为每月2,180元;档次三的标准为每月1,940元。
如果按照小时计算的话,档次一的标准为每小时21元、档次二的标准为每小时18元、档次三的标准为每小时16元。
值得一提的是,最低工资标准仅是劳动者最基本工资的保障,企业不能以此标准为准,而应该依据当地经济、市场和企业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地制定薪酬标准。
当然,江苏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
近年来,江苏省的经济持续增长,并且生活成本也不断上升,因此,江苏省政府也相继作出了相应的调整。
在2016年,江苏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档次一为每月2,110元,档次二为每月1,830元,档次三为每月1,620元。
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有关具体问题的执行意见-苏劳社劳薪[2005]21号
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有关具体问题的执行意见
正文:
---------------------------------------------------------------------------------------------------------------------------------------------------- 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调整后的
最低工资标准有关具体问题的执行意见
(苏劳社劳薪[2005]21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今年我省调整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了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当用人单位执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32条:“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给劳动者病假工资、疾病救济金和生活费的,必须同时承担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的规定时,应当与我省最低工资规定衔接,按《关于调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劳社劳薪[2005]20号)的规定执行,即:用人单位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给劳动者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生活费的,只需另行支付劳动者的住房公积金。
二00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结束——。
2020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规定
2020 年江苏省最低薪水标准规定调整后,月最低薪水标准:一类地区1770 元,增加 140 元; 二类地区 1600 元,增加 140 元; 三类地区制用工小时最低薪水标准:一类地区1400 元,增加 130 元。
非整天15.5 元; 二类地区 14 元; 三类地区 12 元。
最低薪水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薪水;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别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 执法、法例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所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的月薪水不得低于最低薪水标准。
一类地区南京市里、无锡市里、江阴市、宜兴市、常州市里、苏州市里、吴江市、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南通市里、启东市、通州市、海门市、镇江市里、泰州市里二类地区溧水区、高淳区、徐州市里、金坛市、溧阳市、海安县、如东县、如皋市、连云港市里、淮安市里 ( 不含楚州区、淮阴区 ) 、盐城市里、大丰市、东台市、扬州市里、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靖江市、姜堰市、兴化市、泰兴市三类地区新沂市、铜山县、丰县、沛县、邳州市、睢宁县、灌南县、灌云县、东海县、赣榆县、楚州区、淮阴区、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江都市、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宿迁市里、宿豫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关于五险一金的问题由上可知,最低薪水不包括个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的住所公积金。
依照《最低薪水规定》第六条明确指出,确定和调整月最低薪水标准,应参照当地就业者及其供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花销、城镇居民花销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所公积金、职工平均薪水、经济发展水平、就业情况等因素。
据此,最低薪水标准里考虑了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一因素的。
国家规定的加班薪水计算方法平时夜晚的加班薪水是自己薪水的 150%,双休日是 200%,国定假日是 300%。
但这可是国家规定的比率,加班薪水发放额的要点是薪水基数。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 2022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 2022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 2022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低工资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二、标准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600元,按小时计算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23元。
三、调整
本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以后每年由省人民政府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整。
四、执行
各级人民政府和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标准,不得低于本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五、违法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责任。
六、附件
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低工资条例》
2. 江苏省工资支付监管办法
七、法律名词及注释
无
八、执行艰难及解决办法
1. 用人单位难以支付最低工资。
对于少数有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减轻负担,但必须经过审批才干实施。
2.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未解决问题。
对于劳动纠纷,可以依法通过人民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途径予以处理。
苏州最低工资标准
苏州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7月1日开始,苏州市实施了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政府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将分级别执行。
这些级别的工资标准将由各级别的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决定。
这篇文章将介绍苏州的最低工资标准。
苏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工作经验和职位进行分级别。
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苏州市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文件,苏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下:一、经验不足或在校生按照小时工资标准执行,其中第一级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23元人民币。
二、初级岗位初级岗位指的是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体力劳动、操作性工作的员工。
其中第一级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300元人民币,第二级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450元人民币。
三、中级岗位中级岗位指的是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一般操作性、管理性岗位的员工。
其中第一级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650元人民币,第二级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900元人民币。
四、高级岗位高级岗位指的是在企事业单位从事高级职称(或具有熟练专门技术能力的人员)的员工。
其中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3050元人民币。
五、特殊岗位特殊岗位指的是需要具备特定技能,环境比较特殊或者需要特殊岗位津贴的员工。
这些员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洗衣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535元人民币,餐饮服务员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535元人民币,环卫工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450元人民币,医护人员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4100元人民币,司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3050元人民币,保安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535人民币,售货员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535元人民币。
苏州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何实现?苏州市实施最低工资标准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待遇,并调节城市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使得工资的分配更加合理和公正。
在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实现主要是通过下面几种渠道来完成。
首先,苏州市人民政府会制定政策规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政策规定会具体指导实现最低工资标准的方法和原则,同时也涉及到其他有关工资的政策,以确保城市的工资分配合理和公正。
江苏最低工资标准2016
江苏最低工资标准20162016年,江苏省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生活成本的变化。
根据《江苏省最低工资规定》,江苏省将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城市最低工资标准和乡镇最低工资标准两类,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进行了具体的调整。
首先,就城市最低工资标准而言,2016年江苏省的城市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不同档次,具体标准为:一、苏北地区,每月1550元;二、苏中地区,每月1450元;三、苏南地区,每月1350元。
这些标准的制定是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旨在保障城市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发展。
其次,对于乡镇最低工资标准,江苏省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具体标准为:一、苏北地区,每月1350元;二、苏中地区,每月1250元;三、苏南地区,每月1150元。
这些标准的制定考虑了乡镇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旨在保障乡镇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总的来看,江苏省2016年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充分考虑了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了城市和乡镇的最低工资标准,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这一举措有助于增加劳动者的收入,促进消费,推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工资水平,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劳动者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如发现用人单位未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江苏省2016年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是符合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的需要的,对于促进经济增长、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希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能够共同遵守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共同推动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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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有关具体问题的执行
意见》的通知
关于转发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有关具体问题的执行意见》的通知
宁劳社薪[2005]10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有关具体问题的执行意见》(苏劳社劳薪[2005]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十一月八日
关于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有关具体问题的执行意见
苏劳社劳薪[2005]21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今年我省调整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了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当用人单位执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32条:“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给劳动者病假工资、疾病救济金和生活费的,必须同时承担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的规定时,应当与我省最低工资规定衔接,按《关于调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劳社劳薪[2005]20号)的规定执行,即:用人单位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给劳动者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生活费的,只需另行支付劳动者的住房公积金。
二00五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