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4.26 矿车连接装置及自制矿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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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车管理规定

矿车管理规定

煤矿矿车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矿车管理,确保煤矿原煤产量、综合进尺和开拓、重点工程等指标的全面完成,同时,也为了进一步规范矿车、材料车的使用、管理,确保运输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矿车管理职责划分1、运输工区负责矿车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并将坏车送维修车间进行修理。

2、运搬工区负责矿车使用的协调、监督、考核每日对车皮完好情况进行检查。

3、机修车间负责坏车的修理。

4、运搬工区负责平板车和料车管理、维修、监督、检查。

6、各使用单位要正确使用矿车,不得随意改造、损坏矿车。

二、矿车使用规定1、所有掘进工区、采煤工区和生产辅助单位新装或回收的黄沙、石子、水泥、炮泥、木鞋、木托板、砖、链子、开关、电缆线等类的散状或小型材料使用矿车装运,其它长料、大件等必须使用材料车或平板车装运。

2、运输工区发现用矿车不按规定装车的一律不准下井。

对违反规定私自或强行用矿车装料的,运搬工区严格把关不予下井。

将不符合规定材料车下井的,对运搬工区当班人员进行处罚。

运搬工区要保证生产单位装料矿车、材料车的供应,用平板车装车的,平板车由使用单位自备。

3、采掘单位料车到达指定地点后,黄沙料车必须8小时之内卸完,其它料车24小时之内卸完。

积压矿车按车皮计算。

4、为保证车皮科学、按需供应,实行掘进工区报车皮计划制度,全天按照每班使用车皮情况报给运搬工区。

未按时上报车皮计划的,一律无车皮供应,责任自负。

各掘进工区要科学上报车皮计划,既要考虑迎头出矸能力,也要考虑运输实际提升能力,虚报计划的,多存车皮的,运搬工区有权利不给予车皮供应。

5、为加强车皮周转,保证运输提升,掘进工区有矿车必须优先安排出车,及时将矸石车拉送到运输区域,否则影响运输矿车供应计划的,运搬工区将上报调度室。

6、矿车矸石下不得装有道木、道板、锚杆、钎子等物件,矸石最大不得超过500mm 见方。

7、为提高车皮利用率,矸石未装满车皮三分之二的,但矿车中间矸石最高部分不得超过矿车上沿200mm。

矿山车辆管理制度

矿山车辆管理制度

矿山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山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矿山生产和运输安全,矿山车辆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内所有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运输车辆、作业车辆和特种车辆。

第三条矿山车辆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规范运营,保养维修,合理使用”的原则,切实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安全水平。

第四条矿山车辆管理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交通管理规定,确保车辆管理工作合法、规范。

第二章车辆配备和申请管理第五条矿山应根据生产和运输需要,合理配置各类车辆,确保满足生产和运输需求。

第六条矿山车辆的配备应根据实际需求,制定车辆使用计划,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

报备内容应包括车型、数量、使用地点和用途等信息。

第七条各作业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车辆使用,确保车辆使用合理、有效。

第八条作业单位如需要新增车辆或更换车辆型号,应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和必要性。

经矿山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新购车辆进入使用时,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矿山车辆的使用计划应为矿山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车辆使用和维护第十一条各作业单位应根据生产任务合理安排车辆使用,制订详细的车辆使用计划,并确保在计划内使用车辆。

第十二条车辆的使用应符合交通安全法规,不得超载、超速和超范围行驶。

第十三条各作业单位应加强车辆维护管理,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

第十四条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件,且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车辆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驶,不得擅自调换车辆或私自改装车辆等行为。

第十六条车辆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车辆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十七条车辆维护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维护周期和标准进行车辆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八条车辆维护人员在进行车辆保养和维护时,应认真记录保养和维护情况,并及时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

矿井轨道运输安全设施及连接装置制作安装使用规范

矿井轨道运输安全设施及连接装置制作安装使用规范

XXXXXX关于下发《矿井轨道运输安全设施及连接装置制作安装使用规范》的通知各生产矿井:为进一步规范规范运输安全设施的选用,加强轨道安全设施、车辆连接装置的管理,确保运输安全,制定了《矿井轨道运输安全设施及连接装置制作安装使用规范》,下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遵照执行。

附件:矿井轨道运输安全设施及连接装置制作安装使用规范赵部长汇报张总后,要求四超物件运输与安全设施分开起草。

电机车拉运支架每趟次拉运一组,斜巷拉运每钩一车,封车牢固笼统描述,不符合张总的风格。

要写上具体的封车材料器具及封车方式,不能用绳劈子,用支架专用车装运支架,支架底座在车盘上固定螺丝必须使用标号8.8的螺栓,安监员地面井下井上下全程跟随监督,运输批准流程固化清晰。

多用插图。

张总手写批示:已阅修改,晓波部长落实,会同安监局审阅。

20/5。

加“四超物件物料运输单的审批把关,责任落实,车辆位置是否到位卸车”等内容。

早会上,张总安排:安监局下通知,今后凡是运输必须有安监局;“四超”物件必须持安监处审批卡运输;上下井由井口把钩工负责,无卡不允许运输并汇报安监处;驻矿专员现场抓好落实。

要求制定好运输管理规定,批评机电专业进度缓慢,要求:①对所有连接件规定好规格、尺寸,做好试验(破坏性、强度),形成报告,不允许私自加工;②规定好允许使用的东西都要做哪些试验;③明确吊梁规格、尺寸、固定形式,矿上都需要怎么做试验;④捕车装置;⑤外来学习的或者小改小革的,必须由集团公司组织鉴定,明确鉴定部门、鉴定流程、鉴定技术条件(破坏性试验必须做);⑥细化四超物件封车标准,包括钢丝绳直径、花兰螺丝包含多少丝、外露多少丝等。

与安监局共同研究好后汇报张总。

根据要求,经过反复琢磨起草了本建议稿,查阅资料不全面,由于水平有限,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附件:矿井轨道运输安全设施及连接装置制作安装使用规范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运输管理,巩固运输安全基础,进一步规范轨道运输安全设施及连接装置制作安装使用,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制定了本规范要求。

煤矿连接装置、挡车装置管理办法

煤矿连接装置、挡车装置管理办法

连接装置、挡车装置管理办法
煤矿井下轨道运输是运输事故易发环节和高发地段,其事故危害及其后果也极其严重,为确保井上下各种连接装置、挡车装置能够有效使用,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管理规定:
1、运输用的矿车连接装置,必须至少每年进行1次2倍于其最大静荷值的拉力试验。

2、各类连接装置主要受力部件以破断强度为准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规定。

3、各种保险链以及矿车的连接环、链和插销等,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批量生产的,必须做抽样拉断试验,不符合要求时不得使用。

(2)初次使用前和使用后每隔两年,必须逐个以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发现裂纹或永久伸长量超过0.2%时,不得使用。

4、连接装置有变形、损坏、磨损超10%的,由摘挂链人员或者现场班长立即挑出,并更换新链,旧链不得在用;旧链由队长负责,以旧换新。

5、挡车装置每班使用前要进行细致查验,观察并用手提的方式查看挡车装置的完好情况。

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的挡车装置。

二、奖惩规定:
1、以上各种连接装置由井运区负责统一管理,日常检查以每班接班后的岗前查验为主,截止每年3月负责部门必须进行一次拉力试验,试验报告完整有效。

2、凡是各连接装置检查中发现有裂纹的必须及时更换,挡车装置发现有严重变形不能使用的必须淘汰并更换,否则由于更换不及时而导致发生运输事故的,根据事故情况予以考核。

矿车管理规定

矿车管理规定

矿车管理规定
一、矿车由运搬工区统一编号、建帐,实行牌板管理,对全矿的矿车负责调度、维修及日常使用管理。

工区要明确一名副区长及技术员负责矿车管理工作。

二、对各种矿车都要实行计划性检修,每年要大修一次,每半年中修一次,每季小修一次,每半月注油一次。

经常保持车轮灵活,不旷动。

三、矿车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严格按照部颁《煤矿窄轨车辆连接器管理细则》(试行),使用前进行外观检查和质量复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并编号建帐,严格检验管理。

四、平巷专用连接器严禁在倾斜斜巷中使用,斜巷中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器。

五、各种车辆的碰头、螺栓、销子、铆钉、油堵等部件必须齐全完好,碰头、铆钉不得松动,其它部位铆钉松动不超过10%。

碰头无裂纹,小碰头伸出长10~30㎜,鸭嘴及销孔磨损不超过原尺寸的15%。

六、车箱和底盘无严重变形,底盘无开焊和裂纹,车箱无破洞,上口对角线的长度误差不大于35㎜,各部凸凹深度不大于50㎜,裂纹长度不大于100㎜。

七、矿车运行平稳,四个车轮与轨面接触,误差不大于3㎜。

铸铜车轮不得有裂纹和变形,轮缘磨损余厚不小于13
㎜,1吨及以下矿车车轮铛面磨损余厚不小于6㎜。

矿井矿车管理规定∨

矿井矿车管理规定∨

矿井矿车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矿车是矿井生产的主要运输设备,用量大,使用多,它直接影响到矿井生产任务的完成和经济效益,同时与安全紧密相连,为加强矿车的管理,从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到报废形成一套严格的管理程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能源公司各矿使用的矿车必须持“三证”(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出厂检验证)齐全,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矿车。

第三条能源公司各矿使用的矿车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49条、第363条等到相关内容。

第四条所有的矿车要统一编号,建立台帐、卡片、牌板,牌板要上墙。

按矿车检查周期进行对号定期维护检修,保持矿车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矿车完好检查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煤矿窄轨矿车测定和判定规则》进行检查测定,对照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检查、维修、保养要作好原始记录。

第五条煤矿窄轨矿车安全性测定方法和判定规则,执行标准代码(MT387-2007):第六条除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外(MT387-2007):对矿车的完好规定如下:1.箱体不得变形,箱体上的凸凹度不得超过50mm,同一个平面上不得出现3个凸块凹坑。

箱体上的钢板不得有裂缝。

焊缝破裂或钢板锈穿,应立即补上;2.矿车两端必须有人工推车用的扶手,扶手应焊接牢固;3.矿车两端碰头必须有减振装置(钢碰头或胶碰头)。

两端的碰头,每端突出的长度不得小于100mm;4.矿车两端的连接装置必须使用标准插销。

插销和插孔必须是带防拨脱装置的,在运输或提升时插销不得自动脱落;5.矿车轮对的轴距和轮距必须是标准的尺寸。

轮对与矿车之间用标准的销子锁做,矿车在运行中,销子不得脱落;6.矿车的轴承应定期检查加油,保证轴承的润滑可靠;7.矿车的底盘架子不得变形,铆接的铆钉不得松动,更不得脱落,异型槽钢如锈蚀严重时立即停止使用,作报废处理。

第六条矿车维修人员,对滥用和损坏矿车的行为(任意倒车、敲砸矿车、装载禁运物等)当场进行批评直至汇报处以罚款。

第七条矿车只允许装煤、矸及生产用材料,如因需要装载其它材料、设备时,其装载长度、高度均不能超过矿车箱的边缘。

矿车管理规定

矿车管理规定

矿车管理规定为加强我公司车辆管理,规范矿车的使用和维修,延长使用寿命,堵塞漏洞,合理调配使用,满足生产需要,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请各单位严格参照执行。

一、管理职责1、运转工区:负责对矿车、花车、V型车、各类平板车(大、小平板车、设备列车用平板车等)的统一使用管理(包括计划),并对以上车辆分别编号、建账,建立维修、使用、交接管理台账,督促井下各使用地点各类车辆(含各类平板车)的规范使用和周转,负责井下用各类车辆的租赁管理。

上述车辆,以下简称“矿车”。

2、机电运输科:负责对矿车的统一考核管理,负责计划、库存、发放、租赁、现场检查验收、回收、修理、报废等过程管控,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运作。

3、供应科:根据区队提报的计划,负责矿车配件的采购、发放,建立发放台账等工作。

4、财务科:负责矿车采购、修理合同的审核及其报废处理。

5、工资科:负责对矿车的维修所用材料、配件费、修理费、租赁费等量化考核的结果进行兑现。

6、其它各个使用专用工具的生产和辅助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管理使用好矿车,杜绝长期占压、损坏车辆及“大车底”现象;相应生产和辅助单位的主管区长是矿车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跟班区长、班组长是专用矿车现场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配合机电运输科、运转工区积极主动的做好现场管理工作。

二、管理规定(一)一般规定1、新投入运行的矿车,由机电运输科会同运转工区进行验收。

由运转工区对合格辆车进行统一分类编号,建立管理台账。

2、矿车的调入、调出需经机电工区审批,履行相关调拨程序后方可执行。

3、对不使用的矿车由运转工区进行集中下线码放,建账管理。

5、运转工区发现矿车编号模糊不清、丢号的要进行及时补编。

6、运转工区应经常对整个矿井矿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矿车积压应责成使用单位清理。

7、未经机电运输科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将矿车移做他用,私自改变矿车使用性质或私自将矿车分解、人为破坏,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分析处理。

矿车车辆连接装置管理制度

矿车车辆连接装置管理制度

矿车车辆连接装置管理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为加强矿车连接装置(连接插销、三环连接链)规范管理,确保提升运输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1条各单位要根据提升运输实际情况,提前一个月编制连接插销、三环连接链等矿车连接装置计划申请,由专业分管领导签字后,统一报运搬工区汇总。

运搬工区根据库存情况,统一申请采购计划。

严禁其他单位私自计划、领取矿车连接装置,否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2条采购中心采购按照《矿车连接装置申请计划》采购合格产品。

矿车连接装置到货后,由物质供应中心采购牵头,机电运输科、安监处、运搬工区等单位参加,对产品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由运搬工区统一领取。

第3条各单位根据井下实际情况配齐矿车连接装置,并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如发现损坏或者不合格的一律禁止使用,并及时到运搬工区以旧换新,领取检验合格的矿车连接装置。

检验到期的矿车连接装置要提前一个月交送运搬工区,由运搬工区统一安排送检。

第4条各单位所有在用的矿车连接装置每年必须检验一次,运搬工区每年联系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及时送检。

第5条送检合格后的矿车连接装置,由运搬工区统一管理存放,并建立领用、发放台账,确保帐、卡、物相符。

第6条各单位制定本单位的《矿车连接装置管理台帐》,严格管理使用。

使用后要定置摆放,严禁乱丢乱放。

出现丢失的,对责任单位按照原价3倍金额罚款。

第7条各单位要严格使用检验合格的、完好的矿车连接装置,斜巷和平巷的矿车连接装置不得混用。

安监处负责对各单位连接装置的日常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发现使用不合格矿车连接装置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重三违登记。

第8条对确需报废的,运搬工区负责集中报废。

第9条在矿车连接装置检验过程中不合格的,一律进行报废处理。

矿山工程车管理制度

矿山工程车管理制度

矿山工程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山工程车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矿山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内所有工程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工程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经过合格检测,方可进行使用。

第四条矿山应当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工程车辆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未经审核审批的工程车辆。

第六条本制度所称工程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卡车、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起重机等。

第七条矿山应当定期对工程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做好维护工作,并建立档案。

第八条矿山应当加强对司机的培训教育,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九条矿山应当建立和完善工程车辆的使用、维护和事故处理制度。

第十条矿山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车辆管理的台账和档案。

第二章工程车辆的管理第十一条矿山应当明确工程车辆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权,确保每辆工程车辆得到合理的使用和充分的发挥。

第十二条矿山应当建立工程车辆的台账,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种类、规格、数量、使用状况、维护记录等。

第十三条矿山应当对工程车辆进行分配和编配,合理安排工程车辆的使用。

第十四条矿山应当建立健全对工程车辆的使用权和管理责任的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矿山应当建立工程车辆的使用审核和申请制度,明确使用程序和权限。

第十六条矿山应当对工程车辆的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确保车辆的合理使用。

第十七条矿山应当加强对工程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矿山应当建立健全对工程车辆的报废和更新制度,及时淘汰旧车,更新设备。

第三章司机的管理第十九条司机在工作前应当经过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车辆操作资格证书。

第二十条司机应当熟悉车辆的使用手册,做到熟练操作,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司机应当经常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处理。

第二十二条司机应当严格遥控车辆的使用速度,确保安全运行。

第二十三条司机在工程车辆的使用中,应当服从指挥,注重协调和沟通,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矿车使用管理办法

矿车使用管理办法

矿车使用管理办法为规范矿车的管理,确保矿车完好,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XX 矿业公司矿车管理办法。

一、矿车管理的总体要求和职责(一)矿车管理的总体要求1.矿长是本矿矿车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运输区长是矿车使用、维护的直接责任者。

2.矿车修理班对矿车的维护、管理负直接责任。

(二)职责1.矿长的职责(1)负责矿井矿车管理制度的制定、考核。

(2)根据矿井生产的实际,负责新购置矿车计划的审批和购置资金的平衡。

(3)定期安排运输区、安全、调度、生产等业务部门对矿井的矿车进行清查,提高矿车的使用率。

2.运输区长的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公司、矿的管理制度。

(2)参与新购置矿车的验收、编号、建账管理。

(3)负责矿车的使用、维护、检修制度的制订。

(4)定期对矿车的使用、完好情况进行清查,提高矿车的使用率。

(5)落实好轨道的维护职责,提高轨道的维护质量,确保矿车的安全行驶。

3.机电副总的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公司、矿的管理制度。

(2)负责新购置矿车计划的审核,提出新购置矿车的技术要求。

(3)主持对新购置矿车的验收、建账管理和报废矿车的技术鉴定。

4.公司机械动力部的职责(1)负责对各单位的矿车进行建账管理。

(2)负责检查各单位矿车的使用和完好情况。

(3)根据矿的申请,每季度对矿车报废的进行技术鉴定。

(4)督促、检查、考核各单位对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5.物资供应分公司的职责(1)根据矿的购置计划和技术要求,负责招标采购。

(2)监督、抽检加工单位是否按照技术要求选材、制造。

(3)负责组织机械动力部和使用单位对新购置矿车的质量验收。

二、矿车的完好标准(一)矿车的材质要求1.箱体:材质为Q235(A3),钢板厚度≥4mm。

2.轮对:材质为ZG270~500(ZG35),不得有气孔和夹渣。

3.轴承:使用哈尔滨、瓦房店、洛阳三个厂家生产的轴承,轴承硬度达到HRC60~62。

(二)轮对1.矿车运行平稳,在水平轨道上四个轮对有一个不与轨面接触时,其间隙不大于3mm。

矿车使用管理办法

矿车使用管理办法

矿车使用管理办法矿车使用管理办法为了提高运输效率,搞好矿车的使用管理,明确运输队与各区队的职责范围,加强责任心,保证正常的运输秩序,服务好生产,特制定本矿矿车管理办法。

1、机电科统计好全矿所有的矿车、平板车、花车数量,由机修工全部检修好,用铁板对矿都及架子进行编号,机电科登记造册。

2、各队将所需矿车、花车、平板车的数量上报机电科,机电科根据各队组的需求按编号下放。

3、机电科负责矿车的日常维护检修。

矿车修理组应对矿车实行轮流检修制度,检修周期:小修15天,大修6个月,保持矿车完好率在90%以上。

4、用于矿车的插销、连接环,必须是具有资质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对联接装置定期做探伤、拉力等试验,试验不合格的,一律禁止使用。

5、各队要协作矿车修理组做好轮修工作:修理时每台矿车要有纪录,并登记清楚更换的零部件,确保设备的待修率不超过允许指标。

6、各队在使用矿车时,要爱护矿车,丢失矿车零件,链环、插销、车轮、碰头等,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由机电科视损坏程度处以罚款100-500元,直至负责全矿车费用。

7、使用中的三环链和插销,若出现断裂或磨损超限必须及时进行更换。

8、井下甩车场的矿车为临时存放点,各队要将不用的矿车及时的升井,如有闲置矿车无故在井下超过1个班的处罚施工队100-500元。

9、升井后的矿车中的设备及材料必须及时的归还入库,并按顺序摆放到井上甩车场10、在下放综掘机或采煤机等大件需使用大平板时,需在机电科办理领用申请,并在使用完24小时内归回,办理归还手续。

11、各种矿车自然损坏,无论在什么地方,机电科接到通知后、要尽快安排处理。

在不影呐生产的情况下24小时升井待修。

影响生产的立即处理。

基安达煤业机电科。

矿车连接装置使用管理细则

矿车连接装置使用管理细则

矿车连接装置使用管理细则(一)自制矿车连接装置的使用范围及规格要求1、重型货载系指重量为5吨及以上的单体货载;大型货载系指长度在4米及以上,或宽度在1.2米及以上,或高度在1.25米及以上的单体货载。

2、自制矿车连接装置,规定使用在主运大巷运输大、重型货载,在小巷单钩绞车运输中,虽不属大、重型货载,但货载长度超过承载矿车长度,无法用正规生产连接装置进行矿车之间的连接,且联结件必须配套使用。

3、采用自制矿车连接装置的品种及规格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1)刚性连接装置:材料采用2寸钢管,或11号工字钢为连接主体件,长度根据使用情况确定,两端的插肖环规格应与矿车型号配套,其焊接强度要满足破断要求,破断安全系数不得小于最大静拉力的2倍以上。

插肖要使用矿车本车型插肖,并有防自动脱落措施。

(2)采用钢丝绳制作的连接装置,制作时必须采用未使用过的新钢丝绳,其绳径不得小于Ф15.857mm,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钢丝绳的破断力可用下式估算:P=50d2 (Kg)式中:P ----钢丝绳破断力,Kg;d ----钢丝绳直径,mm。

钢丝绳的许用拉力值可用下式计算:S=P/K (Kg)式中:S ----钢丝绳的许用拉力,Kg;P ----钢丝绳的破断力,Kg;K ----安全系数。

①钢丝绳的插接绳环插接方法:将绳头破股,从主绳的同一缝中分别插入绳头1、2、3三股绳,按此类推,直至插比,亦即一进三插法。

插接长度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24倍。

钢丝绳绳环的插接尺寸要求:l3 l2l2l1l1l2l2l3lL钢丝绳直径插接长度扣环长度破头长度绳索长度下料长度公制英寸l1 l2 l3 l L15.5-17.5 5/8〞 300300 500 按实际需要 L=l+2l 2+2l 319.5 3/4〞 400 350 600 按实际需要 21.5 7/8〞 450 400 800 按实际需要 24-26 1〞 500 450 900 按实际需要 28-30 1 1/4〞 750 650 1000 按实际需要②钢丝绳的卡接绳环钢丝绳的卡接法,是施工现场经常使用的连接方法。

矿车使用管理规定(xin)

矿车使用管理规定(xin)

矿车(材料、平板车)使用管理规定为加强运输管理,保障运输系统安全和适应生产需求,消除运输环节安全隐患,提高运输专业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指示指令,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车辆入井规定第二章:运送物料车辆选用第三章:矿车、材料车装封车第四章:长型材料装封车规定第五章:运送物料车辆的检查规定第六章:车辆连接规定第七章:车辆掉道的处理规定第八章:车辆装卸规定第九章:人力推车规定第十章:其它规定第一章:车辆入井规定矿车、材料车、平板车、特殊设备车辆入井前,必须由地面东华运输把关,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严禁入井:1、碰头损坏或缺少,碰头弹簧损坏或断裂,弹性碰头的伸出槽外长度少于30mm的;2、矿车箱体有破洞,其裂纹长度超过100mm;各部凸凹深度大于50mm,材料车开焊或严重变形;3、矿车底盘变形超限,底梁开焊或断裂,碰头铆钉松动,其它部位铆钉、螺栓松动数超过总数的10%。

4、连接装置,连接钩环和插销的磨损量超过原尺寸的15%,链环、插销弯曲值超过链销直径的10%,断裂,防脱销装置不齐全、无效的。

5、特殊车辆无入井许可证的。

第二章:运送物料车辆选用1、装运沙子、石子、水泥、煤、矸石等必须用1.5t矿车装运,物料不准高出车沿。

2、装运木料、轨道、工字钢棚梁、防尘管子、溜槽、胶带机纵梁等长形尺寸物料应采用材料车装运。

3、能用矿车和材料车装运的物件不得使用平板车装运。

装运单个物件重量超过3t或长度超过4m的可用大平板车装运,但所装物件不得超过车体的宽度(大型综机设备超过车体宽度的另写措施执行)。

4、宽度超过1000mm的胶带在装运时,应使用专用平板车装运,宽度低于1000mm的胶带可以采用材料车装运,其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辆上沿200mm。

严禁在材料车架的上方装运胶带。

5.零散、易掉落的小尺寸物料不得使用平板车或材料车装运,应使用专用工具车或矿车。

6、所有开关、电机类或其它电气设备装运,应采用减少磨损、碰撞,容易封车的车辆装运。

矿车连接装置试验制度

矿车连接装置试验制度

连接装置检查试验制度
为保证矿车连接装置的正常使用,制定连接装置管理制度:
1、矿车必须明确专人认真检查连接装置的使用情况,发现磨损达到极限或变形严重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连接装置,必须立即进行更换,更换下来的连接装置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2、井下各地点使用的长环、毛兰、罐镢、罐环每班进行交接,不得丢失。

如有丢失经分析后,对责任人给予50-100元罚款。

3、连接装置使用前,必须检查本体无裂纹、变形等缺陷,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平巷运输的矿车连接装置由电机车司机负责确认,
4、斜巷矿车在上坡前,把钩工必须将连接装置更换为防跳镢,特殊物料执行专项措施要求。

5、换下来的旧连接装置要进行鉴定,对超过规定的连接装置要进行报废。

对修复的连接装置,按照规程规定进行拉力试验,合格后方可再使用。

6、倾斜井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

7、矿车连接装置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不小于最大静荷重2倍的拉力试验。

煤矿运输连接装置管理制度2023版

煤矿运输连接装置管理制度2023版

煤矿运输连接装置管理制度-2023版
一、连接装置的采购
1、连接装置(包括随车配套的连接装置)的生产厂必须具备生产资质,且证件齐全有效。

2、连接装置的煤安标志复印件、生产许可复印件、静拉力试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必须随连接装置一并到货。

3、与矿车一体采购的连接装置,也必须具备上述两条的规定。

4、采购部门要对连接装置的进出货情况存档备查,标明厂家、型号、数量、进出货日期。

二、连接装置的管理
5、各矿对连接装置的领用必须由使用单位(区、科)专人领用,统一管理。

6、使用单位在领取连接装置时,必须同时索取煤安标志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静拉力试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等存档备查。

配备自动打标装置,投入使用前要对每批进行编号、建档、打标。

三、连接装置的检验
7、各类连接装置(包括人车、斜巷运输的矿车、无极绳绞车、特种车辆的连接装置及钩头保险绳等)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力学性能等指标检验,并做好记录。

8、每季度由矿生产科牵头,使用单位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对连接装置的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清查,按规定进行检验,及时淘汰不合格的连接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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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车连接装置及自制矿车使用管理规定机电运输部2020年月日阳煤集团开元公司管理规定审批卡矿车连接装置及自制矿车使用管理规定为了强化煤矿运输管理,预防和杜绝运输事故发生,促进矿井运输实现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和国家、行业、省局、企业近几年来颁发和制定的有关安全技术、管理规程等,为规范我矿矿车连接装置及自制矿车的使用和管理,特制订本规定如下:一、矿车连接装置技术管理规定:(一)斜井使用的连接装置的性能指标和投用前的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各种环链的安全系数,必须以曲梁理论计算的应力为准,并同时符合下列要求:1)按材料屈服强度计算的安全系数,不小于2.5;2)以模拟使用状态拉断力计算的安全系数,不小于13。

2、各种连接装置主要受力件的冲击功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常温(15℃)下不小于100J;2)低温(-30℃)下不小于70J。

2、各种保险链以及矿车的连接环、链和插销等,必须执行下列要求:1)批量生产的,必须做抽样拉断试验,不符合要求时不得使用;2)初次使用前和使用后每隔2年,必须逐个以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发现裂纹或者永久伸长量超过0.2%时,不得使用。

3、各类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下表的要求。

各类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最小值注: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等于主要受力部件的破断力与其所承受的最大静载荷之比。

4、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5、倾斜井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

6、倾斜井巷运输用的矿车连接装置,必须至少每年进行1次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

(二)钢丝绳绳夹使用管理规定应符合以下要求:1、钢丝绳夹的布置钢丝绳夹正确布置方法应按上图所示,把夹座扣在钢丝绳的工作段上,U形螺栓扣在钢丝绳子的尾段上,钢丝绳夹不得在钢丝绳上交替布置。

2、钢丝绳夹的数量对于符合标准规定的适用场合,每一连接处所需钢丝绳夹的最少数,按上表所示数量使用。

3、钢丝绳子夹间的距离等于6—7倍钢丝绳直径。

4、绳夹在受载一、二次以后,要进一步拧紧螺母。

5、紧固绳夹时须考虑每个绳夹的合理受力,离套环最远处的绳夹不得首先单独紧固。

离套环最近处的夹绳(第一个绳头)应尽可能地紧靠套环,但仍需保证绳夹的正确拧紧,不得损坏钢丝绳的外层钢丝。

6、钢丝绳夹使用时应符合以下要求:1)选用绳夹时,应使其U形环的内侧净距比钢丝绳直径大1~3mm。

2)在最后一个夹头后面大约500mm处在安一个夹头,并将绳头放出一个“安全弯”,“安全弯”被拉直,应该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三)采用自制矿车连接装置的品种及规格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1、刚性连接装置制作时,材料采用2英寸钢管、11#工字钢(同等强度的刚性材料)为连接主体,长度根据使用情况确定,两端的插销环规格应与矿车型号配套,其焊接强度要满足破断要求,破断安全系数不得小于最大静拉力的2倍以上。

插销要使用矿车本车型的插销,并有防自动脱落措施。

2、钢丝绳连接装置制作时,必须采用未使用过的新钢丝绳,其绳径不得小于φ15.875mm,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

钢丝绳的破断力可用下式估算:P=50d2 (kg)式中:d—钢丝绳的直径(mm)钢丝绳的许用拉力值,可用下式估算:S=P/k (kg)式中:S—钢丝绳的许用拉力(kg)P--钢丝绳的破断力(kg)K—-安全系数制作方法可采用插接法或卡接法。

1).插接法:将绳头破股,从主绳的同一缝中分别插入绳头的1、2、3三股绳,按此类推,直至插毕,亦即一进三插法。

插接长度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24倍。

钢丝绳环的插接尺寸要求如下:2).卡接法:绳卡要与钢丝绳相配套,每个头必须用三个卡及以上,绳环长度根据情况确定,绳卡的压紧程度以对钢丝绳压扁直径为宜,绳头露出一般为60—80mm。

绳卡连接的安装要求如下:3、锚链连接装置制作时,必须使用新锚链,锁口连接必须使用同一规格的连接环,并上配套螺栓紧固。

严禁使用从生产上退下来磨损超限的锚链做连接装置。

(四)连接装置的制作应符合以下要求:1、钢材应为低碳优质碳素结构钢或低碳合金结构钢,钢材应为全镇静钢,其奥氏体晶粒度为5级或更细的均匀组织。

2、锻后金相组织中魏氏组织应在0-3级范围内。

3、热处理后的晶粒度应为5级或更细的均匀组织。

锻造的脱碳层应小于0.5mm,焊接的全脱碳层应小于0.1mm。

4、焊接环在热处理后全部进行预拉伸。

其预拉伸负荷不得小于牵引力的6倍,预拉伸后进行外观检查,不应有裂纹及其它影响质量的缺陷。

必须进行透射检查。

(二)自制矿车连接装置的使用范围及规格要求:1、重型货载系指重量为5吨及以上的单体货载;大型货载系指长度在4米及以上,或宽度在1.2米及以上,或高度在1.25米及以上的单体货载。

2、自制矿车连接装置,规定使用在主运大巷运输大、重型货载,在小巷单钩绞车运输中,虽不属大、重型货载,但货载长度超过承载矿车长度,无法用正规生产连接装置进行矿车之间的连接,且连接件必须配套使用。

(3)平巷拉运支架的钢丝绳绳环采用插接法,其选用∮21.5mm 钢丝绳,长度根据支架型号,由每次拉运架措施中提供。

由运输队机电维护工制作,各运输段在使用前必须经安监处、机运部安全组、技术组和运输队共同验收(包括复用绳环),合格方准使用。

(4)平巷拉运钢轨、钢管、锚索等长材使用的钢丝绳绳环,采用插接绳环,其选用∮18.5mm的钢丝绳,其长度分别为1M、1.5M、2M、4M。

(5)斜巷、顺槽运输支架,可采用锚链与主绳连接,其规格为∮22X86mm,也可采用圆环链,其规格为∮26X92mm。

每次拉运架必须使用新锚链或圆环链,同时经安监处、机运部安全组、技术组、安监处和运输队验收合格,由运输队机电号标记后方可使用。

标记制作,采用钢管套在链环上打钢印的方法,钢印内容包括“XX“(工作面)和验收日期。

使用是必须戴上螺丝拧满扣。

要求必须使用合格配套的圆环链、连接环及螺丝。

(6)斜巷挂两个及以上材料车时,使用的钢丝绳绳环要采用插接法,其直径不小于∮21.5mm,长度根据拉运货载确定。

(7)钢丝绳绳环必须有制作标记,在绳环制作前降号有钢印的额钢管套入钢丝绳上,钢印内容包括“XX”使用地点和制作日期。

(8)严禁使用本规定外的任何物品代替连接装置。

(三)自制矿车使用管理规定:为加强运输管理,保障运输系统安全和适应生产需求,消除运输环节安全隐患,提高运输专业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对自制矿车制定管理规定如下:1.自制矿车包括改装的零零车、平板车、材料车及绳滚车等车辆,自制矿车要建立使用记录台帐,由检修队及车管组统一管理,各队组使用车辆由车管组统一调度,机运部调度进行监管。

2.任何非标准矿车的设计,都要通过技术组及相关领导的审批,制作完成后要经过技术组、安全组及有关领导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任何队组使用该类矿车必须经过车辆管控组的审批,未经审批严禁使用。

各队组使用自制车辆,必须写明类型、数量及日期。

4.矿车在改装成非标准矿车时,加装的工字钢、槽钢等材料要尽量在矿车碰头以内,最大限度保证矿车的安全性能,当加装材料在碰头以外时,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使用。

5.各队组装运物料前,应检查矿车是否完好,并对所有的连接装置(如插销、三链环等)进行详细检查,如发现有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应及时更换。

6.自制矿车封装必须符合规定(装卸的材料不得超高、超宽,捆绑必须结实牢固),以确保料车全程运输安全。

7.车管组要加强自制矿车管理及巡查工作,各队组24小时内必须卸完物料,把自制矿车运到指定地点进行存放。

8.使用中的自制矿车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装置齐全,并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车完好标准的要求,定期检查维护,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9.各队组必须对自制矿车的插销、碰头及连接装置加强管理,发现不合格的必须及时汇报,严禁不合格插销等连接装置继续使用或拆卸其它车辆的销链、严禁私自拆卸矿车。

(三)小巷及倾斜巷道车辆运输管理规定:1.机运部管理组及运输队负责日常的检查管理工作。

钢丝绳绳环发现有金属锈蚀、打死折、一个捻距内有6丝以上断丝,刚性连接装置主体严重变形、焊接处出现裂纹,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2.生产队组根据所需使用自制连接装置的规格、使用地点、用途,经运输队核实符合使用自制连接装置条件的,由运输队做计划制作,一次性装备完毕。

今后各单位新增、或更换自制连接装置时,向运输队申请,同样经核实符合自制连接装置条件的,方可下达制作任务,由运输队按标准制作,材料费用由各队组支付。

自制连接装置必须由运输队统一制作。

3.鉴于对自制矿车连接装置尚无完善的检验手段,为此,自制连接装置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安监处、机运部安全组、技术组和运输队共同验收,登记备案后方可使用。

凡未经验收的一律按不合格连接装置对待。

自制矿车连接装置要作为一种产品来进行管理和发放,各队组的连接装置数量要满足生产需求,并有一定的备用量。

4.严禁使用各单位自制的连接装置,凡发现使用本规定外的矿车连接装置或不按规定摘挂车运输的,一经发现,一律按严重“三违”论处。

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责任。

5.标准矿车,按规定装载的车辆连接,必须使用标准合格的矿车连接装置,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进行定期检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连接装置。

6.运输大型、重型货载承载车辆,必须停钩摘挂,并挂前后钩。

每钩只准挂一辆车。

由于装车不符合要求,无法进行正规连接的,摘挂钩工有权拒绝挂运。

重新装车合格后方准运输。

挂车距离不得小于100米。

7.运输大型、重型货载必须有专用措施和专人现场指挥。

矿车的载重按车的载重量装载,不得超载。

不符合装车要求的一律禁止运输。

8.单钩绞车运输巷道的上、下部车场,在每钩运行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检查连接装置是否合格,连接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经检查合格后方准发信号开车。

上、下部车场摘挂钩工在绞车运行期间要负责禁止人员进入牵引区。

9.单钩绞车运输大型、重型货载,运输其它材料(如木梁、铁棚等),用自制连接装置连接,其牵引车数必须符合绞车牵引规定和专用措施要求,并有保险绳、车尾巴和防自动脱落装置。

10.运输大型、重型货载时,巷道内所有人员必须撤到安全地点后方准开车,车辆运行期间巷道禁止有人。

处理车辆落道、倒车,必须有专人现场指挥,人员要站在车辆上方,尽量避免站在两侧,以防发生伤人事故。

11.本规定中未提及到的问题及有关事宜,仍按《煤矿安全规程》及《阳煤集团煤炭生产技术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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