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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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促进资产管理业务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资产管理机构依法设立并存续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在本所转让的,适用本指引。

本指引所称资产管理机构,是指证券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本指引所称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是指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以及本所认可的其他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第三条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投资者,可以参与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

第四条本所为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提供转让服务,不表明对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风险或收益作出判断或保证,相关投资与转让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五条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的清算交收事宜,由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登记机构根据其规则办理。

第二章服务提供、暂停与终止第六条资产管理机构将其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在本所进行转让,应当向本所提交以下材料:(一)业务申请书;(二)资产管理计划核准或者备案确认文件;(三)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四)资产管理合同;(五)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六)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托管协议、份额登记证明或其他登记托管证明文件;(七)本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产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其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资产管理机构提交的材料完备的,本所出具可以提供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服务的书面通知。

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本所书面通知后的10个交易日内,与本所签订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服务协议。

本所为提供转让服务的资产管理计划分配相应的证券代码。

第八条资产管理计划展期的,资产管理机构应当于资产管理计划到期前一个月前向本所提交展期的合规说明以及继续提供转让服务的书面通知。

资管计划份额转让业务常见问题及解答

资管计划份额转让业务常见问题及解答

资管计划份额转让业务常见问题及解答(Q&A)关于业务平台1.份额转让的业务模式是怎样的?答:根据清算机构的不同,有多种模式供管理人选择:(1)份额登记托管在中国结算的,投资者可以使用开放式基金账户(账号后十位即可)进行转让,我所成交确认后,由中国结算总公司负责清算交收(目前暂限于现金管理产品);投资者也可以将份额转托管至深市证券账户(包括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然后使用证券账户进行转让,我所成交确认后,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负责清算交收。

(2)份额登记托管在自建TA的,如果使用电子化接口进行交易申报,管理人需按照本所《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之券商技术系统变更指南》进行改造,改造后管理人可使用投资者自建TA 账户(账号后十位即可)进行转让申报,我所成交确认后由份额登记托管机构办理清算交收;如果使用综合协议交易终端进行交易申报,管理人可直接使用投资者自建TA账户(账号后十位即可)进行转让申报,本所成交确认后由份额登记托管机构办理清算交收。

2.综合协议交易终端如何使用?答:(1)登录。

将综合协议交易终端EKey插入计算机,用 IE 浏览器访问综合协议交易平台的URL地址;通过DDN直接接入深圳证券地面网的用户请访问地址https://172.40.1.238:7021/。

然后选定证书并输入 EKey访问密码,点击“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链接进入系统。

(2)使用。

包括:申报:选择“交易报价”->“资管产品(自建TA)份额转让申报”->“申报输入”,输入合法字段内容,并选中最下面的保证条款后,可提交申报;查询:选择“综合查询”->“用户申报查询”->“资管产品(自建TA)份额转让申报”,可查询申报是否已成交;下载回报数据:选择“数据下载”->“回报库下载””->“成交回报库新格式下载”,可下载回报数据用于清算交收。

回报数据为DBF格式。

注:①EKey驱动程序下载地址:登录深圳证券通讯有限公司网站 ,选择“下载专区”-“驱动程序及其他工具”-“Ekey驱动及用户手册”。

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操作指南

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操作指南

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操作指南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13.09•【文号】•【施行日期】2013.09•【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操作指南目录一、概述二、申请三、办理程序四、投资者适当性五、信息披露六、资管计划的展期和终止七、业务联系9附件1:关于为××资产管理计划提供份额转让服务的申请附件2:资产管理计划信息申报表附件3:关于××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展期的申请附件4:关于××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终止转让的申请二〇一三年九月特别说明:本指南仅为方便证券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在本所办理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份额转让业务之用,并非本所业务规则或对规则的解释。

如本指南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业务规则发生冲突,应以法律、法规及有关业务规则为准。

本所保留对本指南的最终解释权。

一、概述证券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设立集合资管计划、专项资管计划,基金管理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为特定多个客户设立特定资管计划(限一对多专户和专项资管计划)的,可以向本所申请为其设立的资管计划提供份额转让服务。

二、申请管理人向本所申请为资管计划提供份额转让服务的,该资管计划应当已经获得批准或经过备案,并已成立。

(一)申请材料管理人应当向本所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附件1);2、资产管理计划信息申报表(附件2);3、对于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应当提交核准文件,对于备案的,应当提交已完成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4、资管计划合同、资管计划说明书和资管计划风险揭示书范本;5、资产托管协议;6、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7、登记托管证明文件。

申请人应保证申请材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有股权转让资产评估 资产基础法

国有股权转让资产评估 资产基础法

国有股权转让资产评估资产基础法国有股权转让是指国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将国有股权转让给其他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以实现国有资产收益、调整产权结构、引进社会资本和创造社会效益的一种行为。

国有股权转让涉及国家利益、国有资产管理和资产评估等多个方面,具有极其复杂的法律、财务和经济关系,因此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管理和评估。

一、资产评估的目的资产评估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国有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资产进行合理、公正、独立的价值评估,为国有股权转让提供价值依据和决策参考。

资产评估的目的主要包括:保护国家利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股权转让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国有资产的最大化和最优化利用,促进资产价值的合理实现和增值。

二、资产评估的原则资产评估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独立、客观的原则,依法履行评估职责,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准确、完整。

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必须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泄露评估机密信息,不得违规干预评估结果,保障评估活动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三、资产评估的程序资产评估的程序包括评估申请、评估准备、资产调查与分析、评估方法选择、评估报告编制和评估结果确认等阶段。

在评估申请阶段,评估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签订评估合同,明确评估服务内容和费用。

在评估准备阶段,评估机构进行项目准备工作,确定评估组成员,开展相关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

在资产调查与分析阶段,评估机构对国有股权转让的资产进行实地调查和相关资料的分析,全面了解资产的性质、规模、状况和价值。

在评估方法选择阶段,评估机构根据国有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如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等。

在评估报告编制阶段,评估机构编制评估报告,明确评估结果和结论,提出评估意见和建议。

在评估结果确认阶段,评估机构提交评估报告,评估委托人确认评估结果,评估结束。

四、资产评估的责任与义务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必须履行相应的责任与义务,保障评估活动的合法、规范和高效。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研究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研究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研究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发布通知,规定证券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可通过证券交易所在特定投资者之间转让。

而在此之前,除证券公司发行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亦称为“资产支持证券”)之外,相关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转让主要依据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尚无正式交易平台。

本文拟就相关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不含资产支持证券)转让的法律规则进行梳理,对其截至目前的转让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对不同资产管理产品之间相互投资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一、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转让(一)资产管理计划之界定除另有说明外,本文所讨论的资产管理计划或资产管理产品,限于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而设立的各类产品,按管理人类别分为券商资管产品和基金资管产品两类。

其中,券商资管产品为证券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而设立的产品,包括定向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券商定向产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券商集合计划”)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资管产品为基金管理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而设立的产品,包括为单一客户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基金一对一产品”)和为特定多个客户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基金一对多产品”)。

基于此,本文讨论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指转让人将其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或受(收)益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受让人的行为。

金融监管评:需要特别加以限定,本文讨论限于200人以下“私募”性质的券商资管和基金资管,因为券商集合超过200人则按照公募基金监管框架进行监管。

(二)转让规则截至目前,有关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的规则主要有:1、关于资产管理业务的一般性法律规定关于资产管理业务的一般性法律规定主要对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业务规范、风险控制、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仅部分内容涉及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转让。

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操作指南

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操作指南

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操作指南一、概述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是一项重要的金融交易行为,为了规范和便利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转让,特制定本指南,以便投资者和交易所工作人员能够准确地了解和操作该业务。

二、业务背景资产管理计划是指基金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为了实现金融资产有效配置与风险分散,为投资者进行证券投资、理财等专门管理的计划。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是指投资者将自己手中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给他人,完成份额持有人的变更。

三、业务操作指南为了进行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投资者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1. 办理转让手续投资者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要进行转让,首先需要办理相关的转让手续。

具体来说,投资者需要向所持有的基金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递交书面的转让申请,包括转让份额的数量、转让的价格、受让人的基本信息等。

2. 签订转让协议一旦基金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接受投资者的转让申请,双方需要签订正式的转让协议。

转让协议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转让份额的数量、转让价格、转让手续费、受让人的基本信息、转让期限等内容。

3. 缴纳过户费用在签订转让协议后,投资者需要缴纳相关的过户费用。

过户费用的收取标准由基金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规定,投资者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及时缴纳。

4. 完成过户手续缴纳过户费用后,基金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将根据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办理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过户手续。

过户完成后,新的份额持有人即受让人将正式取得转让的份额,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5. 相关备案手续在完成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转让后,基金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会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备案手续。

此项手续无需投资者另行办理,由基金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自行负责。

四、注意事项在进行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时,投资者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1. 了解转让规定投资者在进行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前,应当认真了解基金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的转让规定,包括转让的条件、手续费用、转让流程等。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协议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协议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协议一、引言资产管理计划是一种金融工具,旨在通过将投资者的资金汇集起来,由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进行投资运作,以实现资产增值。

在资产管理计划中,投资者持有的份额代表了他们在该计划中的权益。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投资者可能需要将自己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给其他人。

本文将探讨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协议的相关内容。

二、协议的缔结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协议是投资者与受让人之间就份额转让事宜达成的一项协议。

协议的缔结一般需要满足以下要素:1. 双方的身份确认: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2. 转让份额的明确:协议中应明确转让的份额数量和所属的资产管理计划。

3. 转让价格的确定:协议中应明确转让份额的价格,可以是面值、市场价格或其他约定的价格。

4. 转让方式的约定:协议中应明确转让份额的方式,可以是书面转让、电子转让或其他方式。

5. 转让条件的约定:协议中可以约定转让份额的条件,如是否需要经过资产管理机构的同意或是否需要满足特定的转让条件。

三、转让的权利与义务1. 转让人的权利与义务:作为转让人,投资者有权将自己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给他人,并有义务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条件履行转让义务。

2. 受让人的权利与义务:作为受让人,他有权获得转让人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并有义务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条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

四、转让的效力与限制1. 转让的效力: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协议一经签署,即产生法律效力。

转让人将其持有的份额转让给受让人后,受让人取得相应的权益,转让人不再享有该份额所代表的权益。

2. 转让的限制:在一些情况下,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转让可能受到限制。

例如,资产管理计划可能规定了份额的锁定期,投资者在锁定期内无法转让份额。

此外,资产管理计划可能规定了特定的转让条件,如需经过资产管理机构的同意或满足特定的转让条件。

五、转让的程序与费用1. 转让的程序:一般而言,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转让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双方协商达成转让意向;(2) 缔结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协议;(3) 提交相应的转让申请;(4) 资产管理机构审核并确认转让事项;(5) 完成转让手续,包括份额过户、价款支付等。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指南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指南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指南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指南随着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转让业务日益成为投资者重要的操作手段。

本指南旨在向投资者介绍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的相关内容,提供全面的指导,并帮助投资者更好地掌握这一业务。

一、什么是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购买或出售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交易的行为。

通过份额转让,投资者可以灵活地对资产管理计划进行买卖操作,以满足个人的风险偏好和收益预期。

二、份额转让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份额转让的目的主要有两点:一是为了增加资产管理计划的流动性,提高投资者参与的便利性;二是为投资者提供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的灵活性。

通过买卖操作,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走势和个人需求增减份额,实现风险控制和收益优化。

三、份额转让的过程和方式有哪些?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主要通过证券交易所或其他交易场所进行。

投资者可以选择以市价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即按照市场报价进行买卖;也可以选择以限价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即设定自己的买入或卖出价格进行交易。

在下单时,投资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和交易信息,并按照交易所规定的时间进行申报。

四、份额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风险?在进行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时,投资者需注意以下几个风险因素。

首先是市场风险,即资产管理计划价格可能会受到市场行情波动的影响,可能导致投资者的亏损。

其次是流动性风险,即份额转让的买卖价差可能较大,投资者可能面临较高的交易成本。

此外,还有投资者透明度风险、信用风险等,投资者在进行份额转让前需对相关风险有所了解,并做好风险管理和控制。

五、份额转让的税务处理如何?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涉及的税务处理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根据持有份额的时间长短来确定征收率,持有超过一年的份额转让所得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对于印花税,根据转让份额的金额来计算,一般由转让双方按比例分担缴纳。

六、如何选择份额转让的时机和策略?在选择份额转让的时机和策略时,投资者需要全面考虑市场行情、自身投资目标和预期收益等因素。

转让股权可行性研究报告

转让股权可行性研究报告

转让股权可行性研究报告1. 写作目的本报告旨在对公司转让股权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并提供决策者参考。

通过对转让股权进行分析和评估,帮助公司管理层做出明智的决策,为公司的未来发展提供战略指导。

2. 引言转让股权是一种常见的企业重组和资本运作方式,可以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战略合作机会以及降低风险等益处。

然而,转让股权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因此,本报告将对转让股权的可行性进行研究,旨在提供全面的信息和建议,帮助公司做出明智的决策。

3. 转让股权的定义和背景转让股权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或机构的行为。

股权转让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私下交易或资本市场等方式进行。

在中国,转让股权通常需要通过股权转让协议和相关的法律程序来完成。

4. 转让股权的优势和劣势4.1 优势•获得资金支持:转让股权可以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推动项目进展、增加研发投入等。

•战略合作机会:通过转让股权,公司可以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资源共享、技术合作等,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分散风险:转让股权可以将风险与责任分散到新股东身上,减轻公司管理层的压力。

•增加流动性:转让股权可以提高股东的流动性,让他们更方便地买卖股份。

4.2 劣势•丧失控制权:转让股权可能导致原股东丧失控制权,面临公司经营和决策方面的限制。

•信息披露要求:转让股权需要透露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战略等敏感信息,可能对公司的商业机密造成威胁。

•市场波动风险:转让股权的价格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价格不断变动的风险。

5. 评估转让股权的方法在评估转让股权的可行性时,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 资产负债表法: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负债表的分析,评估转让股权的影响。

- 盈利能力分析:评估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潜力,判断股权的转让是否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 市场价值分析:通过市场调研和对行业趋势、市场竞争格局的分析,评估转让股权的市场价值。

6. 转让股权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在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国企改革】无偿转让国有股权与资产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协议

【国企改革】无偿转让国有股权与资产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协议

【国企改革】无偿转让国有股权与资产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协议1. 摘要本报告旨在研究和分析无偿转让国有股权与资产的可行性,以期为我国国企改革提供参考和建议。

本文首先介绍了无偿转让国有股权与资产的背景和意义,然后分析了其可行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建议。

最后,本文附上了相关的协议范本,以供参考。

2. 背景与意义近年来,我国国企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其中,如何处理国有股权和资产的转让问题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无偿转让国有股权与资产是一种可能的改革方式,它有助于优化国企的资本结构,提高其经营效率,同时也能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3. 可行性分析3.1 理论可行性从理论上讲,无偿转让国有股权与资产是可行的。

首先,我国宪法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无偿转让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次,无偿转让有助于提高国企的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

最后,无偿转让也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做法,许多国家都曾采用过类似的方式进行国企改革。

3.2 实践可行性在实践中,无偿转让国有股权与资产的可行性也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要确保转让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避免产生腐败和浪费。

其次,要确保转让不会对国企的正常运营产生负面影响。

最后,要确保转让后的资产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和利用。

4. 建议基于上述分析,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 在进行无偿转让时,应充分考虑国企的实际情况,确保转让不会对国企的正常运营产生负面影响。

2. 加强转让过程的监管,确保转让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避免产生腐败和浪费。

3. 对转让后的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利用,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5. 附录以下为无偿转让国有股权与资产的协议范本,供参考:协议名称:无偿转让国有股权与资产协议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鉴于:1. 甲方是一家国有企业,持有乙方一定的股权和资产。

2. 甲方为了优化资本结构,提高经营效率,决定将部分股权和资产无偿转让给乙方。

资产划转可行性研究报告

资产划转可行性研究报告

资产划转可行性研究报告1. 引言本报告旨在对资产划转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资产划转的潜在益处、风险和可行性。

首先,我们将介绍资产划转的定义和目的,然后分析资产划转的优势和劣势。

接下来,我们将提供一些实际案例来说明资产划转的应用情况。

最后,我们将总结研究结果并给出建议。

2. 背景和定义资产划转是指将一项或多项资产从一个实体转让给另一个实体的过程。

这需要通过协议达成共识并进行相关手续。

资产划转可以涉及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金融资产、不动产、知识产权等。

3. 目的资产划转的目的是实现以下几方面的利益:•资产配置优化:通过资产划转,企业可以更好地调整资产结构,实现优化配置,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风险分散:资产划转可以将风险分散到不同的实体之间,降低风险集中度,减少潜在损失。

•企业重组:通过资产划转,企业可以实现业务扩张、业务分离、兼并重组等战略目标。

•资产处置:资产划转可以帮助企业处置无效或不必要的资产,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益。

4. 优势和劣势资产划转具有以下优势:•灵活性:资产划转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内部战略调整进行灵活的资产配置。

•资金周转:通过资产划转,企业可以实现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

•风险分散:资产划转可以降低单一实体的风险,分散风险到不同实体之间。

•激励机制:资产划转可以通过激励措施促使员工更加努力工作,提高企业绩效。

在考虑资产划转时,我们也需要注意其劣势:•交易成本:资产划转涉及到一系列的手续和费用,交易成本可能会较高。

•管理困难:不同实体间的资产划转可能需要更加复杂的管理措施,增加管理难度。

•潜在风险:资产划转可能面临潜在的法律、合规风险,需要合理评估和风险管理。

5. 实际案例为了更好地理解资产划转的应用情况,以下是两个实际案例:案例一:企业重组A公司与B公司决定进行兼并重组,为了实现资产优化配置,两家公司通过资产划转的方式进行交易。

A公司将其不动产转让给B公司,而B公司则将其金融资产转移给A公司。

资产转让可行性分析

资产转让可行性分析

资产转让可行性分析资产转让是指企业将自己所拥有的一项或多项资产权利转移给其他企业或个人的行为。

资产转让可行性分析是在决策者拟定资产转让计划之前,对资产转让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和分析,以确定资产转让是否可行,以及在何种条件下资产转让最为适宜。

下面将从多个方面对资产转让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首先,资产转让的可行性需要考虑企业的经营情况。

资产转让是企业主动选择将不合适、不必要或者能够获取更高价值的资产转让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从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在进行资产转让前,企业需要评估其经营范围、核心竞争力、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判断哪些资产是对企业发展不利或者可替代的,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更具价值的资产供应商。

其次,资产转让的可行性还需要考虑市场环境。

在确定是否进行资产转让时,企业需要分析当前市场环境,了解市场对资产的需求情况以及对资产的估值。

如果市场对特定资产的需求量大,而供应量不足,资产转让将有利可图。

同时,资产的转让价格也需要合理,不能过高或过低。

如果价格过高,买方会产生购买困难,而价格过低可能会导致企业利润的损失。

此外,资产转让的可行性还需要考虑法律法规的影响。

在进行资产转让前,企业需要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资产转让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各国的法律法规可能存在一些限制和约束,如对外资的限制、出口政策和知识产权保护等。

因此,企业在进行资产转让前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来制定相关计划和策略,以确保资产转让的顺利进行。

此外,资产转让的可行性还涉及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风险管理问题。

资产是企业财务状况的一部分,因此,资产转让需要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确保转让后企业能够继续正常运营。

此外,资产转让还涉及到风险管理问题,例如,转让后是否会影响企业的声誉、关联方交易的风险、合同履约的风险等。

因此,在进行资产转让前,企业需要充分评估和管理相关风险。

最后,资产转让的可行性还需要考虑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

资产转让是企业战略的一部分,应当与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相一致。

股权转让可研报告

股权转让可研报告

股权转让可研报告一、引言股权转让是一种常见的商业交易形式,通过转让公司股权来实现资本的流动和转移。

股权转让可研报告是对股权转让交易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分析的文档,以评估并提供决策依据。

二、研究目的本报告的目的是对股权转让交易进行全面的研究和分析,明确交易的可行性和潜在风险,为相关方提供决策支持。

三、研究方法在进行股权转让可研究时,我们采用了以下步骤:1.收集信息:了解相关股权转让交易的背景和现状,收集公司和行业的相关数据和资料。

2.进行市场分析:对目标公司所在的行业市场进行全面的分析,包括市场规模、竞争对手、发展趋势等。

3.进行财务分析: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详细分析,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数据。

4.进行风险评估:评估目标公司的潜在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5.进行评估和预测:根据市场和财务分析的结果,对股权转让交易的价值进行评估,并进行未来发展的预测。

6.提出建议:根据研究结果,提出对股权转让交易的建议和意见,包括交易的可行性、价值、风险等方面的建议。

四、研究结果经过以上步骤的研究和分析,我们得出以下结论:1.目标公司所在的行业市场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市场规模逐年增长。

2.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

3.目标公司存在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需要加强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

4.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交易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有望实现长期回报。

五、建议与措施基于以上研究结果,我们提出以下建议和措施:1.在进行股权转让交易前,应通过合法途径收集和核实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准确评估交易的风险和价值。

2.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应综合考虑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市场前景和竞争对手的情况,避免高估或低估交易价值。

3.在进行股权转让交易时,双方应签订明确的合同和协议,规定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4.在完成股权转让交易后,需要加强对目标公司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交易后的顺利运营和价值实现。

份额转让试点 制度

份额转让试点 制度

份额转让试点制度
份额转让试点制度是指在私募基金领域,通过设立转让平台,允许私募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转让的一种制度安排。

这种制度可以降低投资者的风险,提高基金的流动性,并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选择。

在份额转让试点制度中,通常需要设立一个专门的转让平台,如基金份额交易平台或电子化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该平台提交转让申请,将持有的基金份额转让给其他投资者或第三方。

此外,在份额转让试点制度中,通常还需要制定相应的规则和程序,以确保转让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合法。

这些规则可能包括转让程序、转让价格、转让费用、资格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份额转让试点制度的实施需要多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首先,政府部门需要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规范和引导基金份额转让市场的发展。

其次,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也需要发挥重要作用,为投资者提供专业的服务和保障。

最后,投资者自身也需要具备一定的投资知识和风险意识,以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总之,份额转让试点制度是一种创新的投资方式,可以为私募基金市场带来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通过不断完善和优化制度安排,可以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并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资产转让可行性研究报告

资产转让可行性研究报告

资产转让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前言资产转让是指一方将其所有权或部分权益出售给另一方的行为,是企业重组和战略调整的一种重要方式。

资产转让可以帮助企业优化资源配置、降低风险、改善流动性、增加收益等。

但是,资产转让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本报告就资产转让的可行性进行深入分析,旨在为企业决策者提供参考和建议。

二、资产转让的背景与意义资产转让是企业调整资产结构、实现价值最大化的重要手段。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资金不足、业务调整、市场变化等情况,这时就需要通过资产转让来解决问题,保障企业的发展和利益最大化。

资产转让的意义在于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降低企业的成本、增加企业的流动性等。

三、资产转让可行性的评估指标1.市场需求市场需求是资产转让的重要评估指标。

当资产市场需求旺盛时,资产转让的可行性就更高。

如果市场需求不足,资产转让就可能面临困难。

2.资产投资回报率资产投资回报率是评估资产转让的重要指标。

如果转让资产的投资回报率高于持有资产的收益,那么资产转让就是值得考虑的。

3.资产转让对企业的影响资产转让对企业经营、财务等方面的影响也是评估可行性的重要指标。

如果资产转让会对企业的经营和财务带来负面影响,那么资产转让就可能不可行。

4.资产估值资产估值对资产转让的可行性也有很大影响。

如果资产的估值较低,那么资产转让的可行性就更高。

五、资产转让的风险与挑战1.市场环境不确定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是资产转让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

市场需求、价格波动等因素都会对资产转让的可行性产生影响。

2.资产估值难度大资产估值的难度大也是资产转让面临的挑战。

资产估值的不确定性和难度不仅会影响资产转让的可行性,而且也会对谈判产生影响。

3.法律法规风险资产转让受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限制,其法律风险较高。

如果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转让就可能面临诉讼和处罚。

六、资产转让的相关案例分析通过对一些企业资产转让的案例分析,可以更好地了解资产转让的可行性和风险。

股权转让可行性研究报告

股权转让可行性研究报告

股权转让可行性研究报告一、选题背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股权的转让是一种常见的现象。

股权转让是指股东以现金、股权或其他形式出售本公司持有的股权,将权益转让给投资者的过程。

这一过程通常包含了企业的核心资源、未来发展方向以及内部管理机制的变化。

股权转让作为企业经营战略中的一种手段,对企业本身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重要性。

因此,通过对股权转让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对企业在进行股权转让时,提供重要的理论指导和实践借鉴。

二、研究目的本次研究的目的在于,通过深入分析股权转让的相关理论基础和实际案例,对企业进行股权转让的可行性进行研究,为企业的管理者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了解股权转让的相关理论基础和实际案例。

2. 分析股权转让对企业的影响。

3. 探讨股权转让的决策依据和风险控制。

4. 提出股权转让的可行性研究结论和建议。

三、研究方法本次研究将采用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和专家访谈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

具体步骤如下:1. 通过查阅相关文献,了解股权转让的相关理论基础和实际案例。

2. 通过案例分析,深入剖析股权转让对企业的影响和作用。

3. 通过专家访谈,了解行业内专家对股权转让的看法和建议。

4. 综合分析上述三种方法的结果,形成本次研究的结论和建议。

四、研究内容1. 股权转让的相关理论基础1.1 股权转让的定义和特点。

1.2 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原因。

1.3 股权转让的主体和方式。

2. 股权转让的实际案例分析2.1 市场上典型的股权转让案例。

2.2 股权转让案例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

3. 股权转让对企业的影响3.1 股权转让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

3.2 股权转让对企业内部关系的影响。

3.3 股权转让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

4. 股权转让的决策依据和风险控制4.1 股权转让决策的基本原则。

4.2 股权转让决策的风险控制方法。

五、研究结论和建议1. 股权转让的可行性研究结论1.1 股权转让的可行性评价。

资产划转可行性研究报告

资产划转可行性研究报告

资产划转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前言资产划转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常见的一种策略,通过资产划转可以实现企业的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本报告旨在对资产划转的可行性进行深入研究,分析资产划转对企业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实施资产划转策略。

二、资产划转的概念资产划转是指企业将自身的某项或某几项资产转让给其他公司或个人的过程。

资产划转通常包括资产的出售、转让和租赁等方式,旨在实现企业资产的优化配置和利用,提高资产的效益和价值。

资产划转主要适用于企业合并、收购、重组等情况下,有助于企业实现资源整合和提升竞争力。

三、资产划转的类型根据资产的性质和用途不同,资产划转可以分为实物资产划转和无形资产划转两种类型。

实物资产划转主要包括土地、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转让,无形资产划转则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转让。

企业在进行资产划转时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资产划转类型,确保资产划转的顺利进行。

四、资产划转的影响资产划转对企业的影响是复杂而多元的,它既可能带来机会和挑战,也可能带来风险和不确定性。

资产划转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资产整合:资产划转可以帮助企业实现资产的整合和优化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2. 经营业绩:资产划转可能对企业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影响企业的销售收入和利润水平。

3. 管理体系:资产划转可能导致企业管理体系的变革和调整,对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产生影响。

4. 品牌形象:资产划转可能影响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声誉,对企业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产生影响。

五、资产划转的风险资产划转虽然有利于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和提升竞争力,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资产划转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和信用风险等,企业在进行资产划转时需谨慎分析风险因素,制定有效对策和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六、资产划转的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资产划转的实践效果和经验教训,本报告选取了几个经典的资产划转案例进行分析和研究:1. 一汽集团资产重组案:一汽集团通过资产重组,整合旗下各个子公司的资产和资源,推动企业的转型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

【国企改革】研究报告:无偿转让国有股权和资产的实施可行性--附协议

【国企改革】研究报告:无偿转让国有股权和资产的实施可行性--附协议

【国企改革】研究报告:无偿转让国有股权和资产的实施可行性--附协议1. 研究背景本研究报告旨在评估无偿转让国有股权和资产的实施可行性,以促进国企改革进程。

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实证分析,旨在为政府决策者和相关利益相关方提供有关无偿转让国有股权和资产的决策依据。

2. 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了综合性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案例分析和实证调研等。

通过对现有文献的梳理和分析,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和政策变化。

同时,通过案例分析和实证调研,对无偿转让国有股权和资产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3. 研究内容3.1 无偿转让国有股权和资产的概念和形式- 无偿转让国有股权和资产的定义和范围- 无偿转让的形式和方式3.2 无偿转让国有股权和资产的法律法规分析- 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的比较分析- 国内法律法规对无偿转让的规定和限制3.3 无偿转让国有股权和资产的实施效果评估- 已实施的无偿转让案例分析- 实施效果的定量和定性评估4. 结论与建议通过研究和分析,我们得出以下结论和建议:- 无偿转让国有股权和资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国企改革,但需要注意实施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 需要加强对无偿转让的监管,防止滥用和损害国家利益。

- 在实施无偿转让时,应考虑各方利益,确保公平公正。

附:无偿转让国有股权和资产协议为了确保无偿转让国有股权和资产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附协议对无偿转让的具体条件和程序进行详细规定。

协议包括以下要素:- 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信息- 转让的股权和资产的具体描述- 转让的条件和限制- 转让程序和流程- 签署和生效的条款和日期*以上为研究报告的简要内容,为了获取详细信息,请参阅完整的报告文档。

*。

资产转让方案

资产转让方案
3.提高资产转让效率,降低转让成本。
4.建立健全资产转让管理制度,为企业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三、资产转让范围
1.有形资产:包括土地、房屋、设备、物资等。
2.无形资产: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
3.权益资产:包括股权、债权、投资收益权等。
四、资产转让流程
1.资产评估
(1)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资产转让方案
第1篇
资产转让方案
一、背景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经营需求的不断变化,资产转让已成为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在进行资产转让过程中,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确保转让过程合规、透明,特制定本资产转让方案。
二、目标
1.确保资产转让过程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保障转让双方合法权益,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
3.完善内部审批流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加强对转让合同的审核,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
六、保障措施
1.制定完善的资产转让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操作流程。
2.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加强法律法规培训,确保资产转让过程合法合规。
3.与专业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提高资产评估和转让效率。
4.定期对资产转让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资产转让范围
1.有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库存物资等。
2.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
3.权益资产:包括股权、债权、投资收益权等。
四、资产转让流程
1.资产清查
(1)对拟转让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明确资产现状、权属关系等。
(2)收集相关资料,为资产评估提供依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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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研究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发布通知,规定证券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可通过证券交易所在特定投资者之间转让。

而在此之前,除证券公司发行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亦称为“资产支持证券”)之外,相关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转让主要依据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尚无正式交易平台。

本文拟就相关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不含资产支持证券)转让的法律规则进行梳理,对其截至目前的转让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对不同资产管理产品之间相互投资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一、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转让(一)资产管理计划之界定除另有说明外,本文所讨论的资产管理计划或资产管理产品,限于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而设立的各类产品,按管理人类别分为券商资管产品和基金资管产品两类。

其中,券商资管产品为证券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而设立的产品,包括定向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券商定向产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券商集合计划”)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资管产品为基金管理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而设立的产品,包括为单一客户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基金一对一产品”)和为特定多个客户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基金一对多产品”)。

基于此,本文讨论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指转让人将其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或受(收)益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受让人的行为。

金融监管评:需要特别加以限定,本文讨论限于200人以下“私募”性质的券商资管和基金资管,因为券商集合超过200人则按照公募基金监管框架进行监管。

(二)转让规则截至目前,有关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的规则主要有:1、关于资产管理业务的一般性法律规定关于资产管理业务的一般性法律规定主要对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业务规范、风险控制、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仅部分内容涉及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转让。

该类规则主要包括:《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2、对几个相关问题的讨论(1)受让人标准或资格关于资产管理业务的一般性法律规定对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受让人标准未做明确规定。

《上交所指引》规定参与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的投资者应当为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投资者,《深交所指引》则规定投资者仅限于证券公司客户。

但两者均未进一步明确投资者的具体资格要求。

因资产管理计划为私募产品,具有一定投资风险,故参与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应当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判断和承担能力。

为此,法律对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设定了具体准入标准,以保护投资者利益。

本文作者认为,为防止对委托人准入标准的规避,受让人也应执行相同标准,除非法律对受让人的准入标准作出其他规定或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更高的标准。

但需进一步明确,对受让人无需严格执行适用于委托人的最低委托金额的要求,例如要求基金一对多产品的受让人支付不低于100万元资金的转让价款,因为:第一,在市场化交易中,等价、有偿原则会促使转让双方达成的价格与产品的价值相符,除非产品价值发生剧烈变化,否则转让价格与初始委托金额不会相差太大;第二,在产品价值发生剧烈变化导致转让价格与初始委托金额相差较大时,只要转让的计划份额对应的初始委托金额达到委托人最低委托金额标准,无论转让价格高于或低于初始委托金额,均不会发生投资者的风险承担能力与产品风险不匹配的情形(如转让价格更高,则说明受让人本身具有较强风险承担能力;如转让价格更低,则意味着受让人支付的金额少,相应承担的风险也小);第三,除受让金额之外,对合格投资者同时也采用其他标准(如资产规模)进行综合判断,可有效降低不适当的投资者受让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可能性。

(2)拆分转让及受让人人数现行法律规定未对集合性质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拆分转让作出限制,因此作出拆分转让的安排不应被认定为违反法律规定。

但由于法律对于委托人(转让人)和受让人的标准有所要求(详见上文讨论),对投资者数量亦有所限制(一般不得超过200人),故实务中作出拆分转让安排应谨慎进行,至少注意两个方面:第一,拆分后用于转让的每个转让标的对应的初始委托金额不低于法定最低委托金额(如100万元);第二,拆分转让后存续的投资者数量不超过法定最高人数要求(如 200人)。

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变相规避委托人标准或从事公开发行。

值得讨论的是,对于基金一对多产品,《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规定,单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不得超过20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因此,在因部分投资者的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而使得投资者总数量超过200人的情况下,受让人受让该等投资者持有的全部计划份额,使得转让完成之后的全部投资者数量超过200人,并不违反前述规定。

但是,对于受让人受让该等投资者持有的部分份额且转让后全部投资者数量超过200人,该转让安排是否被允许,目前尚不清楚,有待监管机构进一步明确。

金融监管孙海波评:我更倾向认为基金一对多300万以上人数不限的规定抵触后来的基金法,因为《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2012年9月份发布,新《基金法》2012年底发布,且为上位法。

上述转让标的对应的初始委托金额和投资者数量两个维度限制的例外是存续的券商大集合产品,即证券公司依据2013年6月修改之前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成立的投资者人数不受限制、募集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通知》(证监办发[2013]26号)规定,按照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投资者超过200人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被定性为公募基金,适用公募基金的管理规定,因此,2013年6月1日以后,证券公司不再发起设立新的投资者超过 200人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但证券公司在2013年6月1日以前已经设立且投资者超过200人的大集合可以在存续期内继续运作。

该等大集合产品在设立时无法定最高人数限制,投资门槛也较低,在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的实务操作中仍沿袭了此前的规定,即不限制投资者人数、参与转让的计划份额金额较低。

最后,尽管法律未对单一委托人的资产管理产品(包括券商定向产品和基金一对一产品)的拆分转让作出限制,但由于单一委托人的资产管理产品和集合性的资产管理产品适用不同的业务规范和监管要求,投资范围也可能不同,并且现行法律未规定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等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的法律关系为信托法律关系(单一资金信托进行受益权的拆分转让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故应解释为不允许进行拆分转让。

对此,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10月 22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备案管理工作指引8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委托资产份额化》将券商定向产品委托资产份额化理解为“实质上是以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形式变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而不予允许。

(3)单一委托人的资产管理产品的转让《深交所指引》和《上交所指引》均不适用于券商定向产品的转让。

对于基金一对一产品可否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深交所指引》明确持否认态度,但《上交所指引》未明确将其排除。

对于不能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的资产管理产品,委托人需转让的,只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

而由于资产管理合同的当事人一般包括委托人、管理人和托管人,故该等转让需要受让人与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签署转让协议或者在与委托人签署转让协议后取得管理人与托管人的书面确认。

与之相关的问题是,可否允许单一委托人的资产管理产品在证券交易所平台挂牌转让?从实际需求来看,由于单一委托人的资产管理产品不能进行拆分转让,且仅有一个投资者,因此对于通过证券交易所平台实现转让的需求可能不高。

不过,如果允许其通过证券交易所平台挂牌转让不会额外增加较高成本,且沿用现有转让规则可以顺利实现转让,那么从增强资产管理产品流通性的角度来说,是否通过交易所挂牌转让的选择权理应交给市场参与者,而不一定要将该选择权彻底取消。

二、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的现状截至2014年6月30日,在两个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的资产管理产品达270只,成交308笔,成交金额约135.55亿元。

其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的资产管理产品233只,共成交174笔,成交金额约111.08亿元,平均每笔成交金额约6384万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的资产管理产品37 只,共成交134笔,成交金额约24.47亿元,平均每笔成交金额约1826万元。

按产品类型划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资产管理产品以基金管理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的资产管理产品为主,共有29家公司合计挂牌产品195只,占比83.69%。

相比而言,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产品数量较少,共有14家公司合计挂牌产品38只。

而不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平台以基金管理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产品为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的37只资产管理产品全部为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共10家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在投资者范围方面,两家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的产品均限定为相关资产管理机构的自有客户(深圳证券交易所进一步限定为证券公司客户)。

基金资管产品更倾向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至今尚无基金资管产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的实例。

这可能与《深交所指引》将参与转让的投资者限定为证券公司客户有关。

而《上交所指引》并无该等限制,相较而言,基金资管产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操作上更为便利。

三、不同资产管理产品之间的相互投资在资产管理实务中,设计不同资产管理产品之间相互投资的交易结构,往往是实现参与各方的交易目的的重要方式;采用不同资产管理产品相互投资的交易结构,主要目的在于绕开法律法规对于直接进行交易的限制。

例如,券商定向产品的委托人不得拆分转让收益权,但可以通过加入信托计划的方式来间接实现拆分转让。

具体执行步骤为:第一步,由多个意向受让方将受让价款委托给信托公司,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步,信托公司以该等资金受让委托人在券商定向产品项下的全部收益权。

由于多个意向受让方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按其出资比例享有信托受益权,因此通过该信托计划间接地实现了对券商定向产品收益权的拆分转让。

而可投资于某种资产管理产品,通常也意味着可以作为该种资产管理产品的份额受让人,从而更加利于交易结构设计。

为便于读者了解各类资产管理产品之间相互投资的可行性,以下结合现行法律规定的各类资产管理产品的委托人资格、投资范围等进行总结和分析,以期为相关产品设计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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