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解读

合集下载

2016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解读

2016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解读
2016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目录
一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制修订历程 二 新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比 三 2016年版《名录》若干问题解读
一、《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制修订历程
一、《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制修订历程
一、《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制修订历程
一、《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制修订历程
二、新旧名录对比
二、新旧名录对比
(五)取消2008年版《名录》附录A的内容,废弃 危险化学品目录采用《危险化学品目录》
2008年版《名录》附录A列明了优先管理类废弃危险化学 品共498种,仅包括具有毒性的化学品,未包括具有其他 危险特性的化学品。在此次修订中,根据我国《危险废物 鉴别标准》对危险特性的规定,将具有危险特性的危险化 学品全部纳入。
列入豁免管理清单的废物共16种/类。全部环节豁免2 种/类,利用处置环节豁免的11种,运输环节豁免3种, 收集环节豁免3种,转移环节1种。
二、新旧名录对比
二、新旧名录对比
(四)取消2008年版《名录》的“*”标注
2008年版《名录》中对来源复杂,其危险特性存 在例外的可能性,且国家具有明确鉴别标准的危 险废物,标注以“*”,所列此类危险废物的产生 单位确有充分证据证明,所产生的废物不具有危 险特性的,该特定废物可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 理,此类危险废物共33种。
1 修改了前言

2 调整《名录》废物种类

3 增加《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4 取消2008年版《名录》的“*”标注
5 废弃危险化学品目录采用《危险化学品目录》
二、新旧名录对比
(一)修改了前言
一、明确了医疗废物的分类按照《医疗废物分类名 录》执行;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与2016版新旧对比)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与2016版新旧对比)

T,I
油泥
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产生的
非特定行业 900-200-08 废矿物油及油泥

263-008-04
其他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 馏及反应残余物(不包括赤霉 酸发酵滤渣)
增加“(不包括赤霉酸
T
发酵滤渣)”
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
263-009-04 液、反应罐及容器清洗废液
T
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滤
263-010-04 料及吸附剂
T
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
263-011-04 处理污泥
T,I,R
新增“900-402-06、 900-404-06” “I,R”
900-401-06、900-402-06、
900-409-06
900-404-06 中所列废有机溶 剂再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 水处理浮渣和污泥(不包括
T
新增“900-402-06、 900-404-06”
废水生化处理污泥)
①删除:900-403-06 工业生产中作为清洗剂或萃取剂使 用后废弃的易燃易爆有机溶剂,包括 正己烷、甲苯、 邻二甲苯、间二甲苯、 对二甲苯、1,2,4-三甲苯、乙苯、乙醇、 异丙醇、乙醚、丙醚、乙酸甲酯、乙 酸乙酯、 乙酸丁酯、丙酸丁酯、苯酚,归在 900-402-06 中; ②删除:900-406-06 900-402-06 和 900-404-06 中所列废物再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及 其他过滤吸附 介质,归在 900-405-06 中;
900-404-06
工业生产中作为清洗剂、萃 取剂、溶剂或反应介质使用 后废弃的其他列入《危险化学 品目录》的有机溶剂,以及 在使用前混合的含有一种或
T T T T T T,I

危险废弃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求培训教材

危险废弃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求培训教材
28
(二)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要求
新环保法实施后的企事业单位责任“十个应当”
① 清洁生产——第40条 ② 防止污染和危害——第6、42、48、64条等 ③ 接受现场检查——第24条 ④ “三同时”制度——第41条 ⑤ 环境保护责任制——第42条 ⑥ 安装使用监测设备——第42条 ⑦ 缴纳排污费——第43条 ⑧ 按照排污许可证排污——第45、63条 ⑨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47条 ⑩ 公开排污信息——第55、63条
不按危废管理;填埋过程不按危废管理;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 不按危废管理;不按危废进行运输;转移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豁免环节: 指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的环节。 包括:收集、运输、转移、利用、 处置等。
豁免条件: 指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应具备的条 件。
豁免内容: 指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的内容。
一、什么是危险废物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
危险特性: 腐蚀性(Corrosivity,C) 毒性(Toxicity,T) 易燃性(Ignitability,I) 反应性(Reactivity,R) 感染性(Infectivity,In)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主要修订内容
1、调整了废物种类。 2008年版:49大类,400余小类。 2016年版:46大类,479余小类。 (362种保留,新增117种)
“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一年时 间内来因环境污染犯罪而被移送司 法机关的案件数量总和,超过了以 往十年。
二、为什么要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一)危险废物管理面临严峻形势 (二)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要求 (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较低 (四)规范化管理工作目的和意义
废物产生量大 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种类繁多,涉及行业众多。 处置出路难 处置能力不足,无利用价值或低价值废物处置出路难 管理手段单一

危废名录(2008版、2016版)对比表

危废名录(2008版、2016版)对比表

2016 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危险废物 使用杂酚油进行木材防腐过程中产 201-002-05 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以及木材防腐 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沾染该防腐剂的 废弃木材残片 使用含砷、铬等无机防腐剂进行木 201-003-05 材防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 泥,以及木材防腐处理过程中产生 的沾染该防腐剂的废弃木材残片 266-001-05 专用化学 产品制造 木材防腐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反应残余物、废弃滤料及吸附剂 木材防腐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废水处理污泥 木材防腐化学品生产、配制过程中 产生的废弃产品及过期原料
废物类别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危险废物 使用杂芬油进行木材防腐过程中产 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以及木材保存 过程中产生的沾染防腐剂的废弃木 材残片 使用含砷、铬等无机防腐剂进行木 材防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 泥,以及木材保存过程中产生的沾 染防腐剂的废弃木材残片 木材防腐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反应残余物、吸附过滤物及载体 木材防腐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废水处理污泥 木材防腐化学品生产、配制过程中 产生的报废产品及过期原料 废物类别
272-004-02
272-004-02
272-005-02 兽用药品 制造
272-005-02
275-001-02
275-001-02
—2—
2008 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废物类别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危险废物 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 程中苯胺化合物蒸馏工艺产生的蒸 馏残渣 使用砷或有机砷化合物生产兽药过 程中使用活性炭脱色产生的残渣 其他兽药生产过程中的蒸馏及反应 残渣 其他兽药生产过程中的脱色过滤 (包括载体)物 兽药生产过程中的母液、反应基和 培养基废物 兽药生产过程中废弃的吸附剂、催 化剂和溶剂 兽药生产过程中的报废药品及过期 原料 废物类别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最新16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最新16版)

附件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 入本名录:(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 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 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第三条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医疗废 物分类目录》执行。

第四条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废弃后属于危险废 物。

第五条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 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第六条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 理后的废物的属性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

第七条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3—.(一)废物类别,是在《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 尔公约》划定的类别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危险废物进行的分类。

(二)行业来源,是指危险废物的产生行业。

(三)废物代码,是指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8位数字。

其 中,第1-3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确定),第4-6位为危险废物顺序代码,第7-8位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

(四)危险特性,包括腐蚀性(Corrosivity, C)、毒性(Toxicity, T)、易燃性(Ignitability, I)、反应性(Reactivity, R)和感染性(Infectivity,In)。

第八条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 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

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应当根据其主要有害 成分和危险特性确定所属废物类别,并按代码“900-000-鬃”(鬃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进行归类管理。

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的定义解释

危险废物的定义解释

危险废物的定义解释(一)危险废物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该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危险废物属于固体废物的一部分(换言之,某种物质如果不属于固体废物,那么该物质肯定不属于危险废物);二是危险废物必须具有危险特性,危险废物的特性常见有五种,分别为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生物毒性等)、腐蚀性、易燃性、感染性、化学反应性,具有一种或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二)危险废物的属性判别危险废物的属性判别主要依据有两个:一是根据危险废物的定义,将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中的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其次对于属性不确定的固体废物,则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2006年3月,原国家环保总局等五部委公告第11号)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2007)、《急性毒性初筛》、《浸出毒性鉴别》、《腐蚀性鉴别》、《反应性鉴别》、《易燃性鉴别》、《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等国家已出台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方法,进行属性鉴别。

2017年国家修订出台的《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则上升为国家标准进行发布,在危险废物的属性判别方面,不仅具有强制效力,而且在管理层面上有了更强的可操作性。

重点领域的固体废物属性判别(一)工业企业领域1、矿山尾矿与矿山固废: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

依据:《固体废物排污申报登记指南》及《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第21项明确规定,尾矿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且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第I类,处理处置方式应优先选择采矿坑、塌陷区进行回填。

在新版《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第6部分明确提出,金属矿、非金属矿和煤炭采选过程中直接返回采空区的符合GB18599中第I类一般固体废物的采矿废石、尾矿和煤矸石,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因此也就不属于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标识
危险废物贮存场 XXXXXXXXXX危废
贮存点名称
贮存危废名称
警示标识 3×40cm
危废贮存场所
危险废物标签
批次:自行编制
危险废物标签
危 险 废 物
主要成分: 化学名称:
含铬/锌重金属 电镀污泥
危险类别
(有挥发或渗流液危废) 允许5%以内的误差
危险情况:
安全措施:
危害人的健康
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重庆红宇精密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废出厂时间 (应统一)
重庆市璧山区红宇大道9号 V
数量: 联系人: Kg 出厂日期:
V

(管理者) 月 日
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危废产生方 危废处置方
处 置 流 程
危险废物转移计划
危废产生方 (网上申请)
危险废物管理】
1、企业危险废物识别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
类别 HW03 HW06 HW08 HW08 HW09 HW12 废药物/药品 废有机溶剂(实名) 废油(矿物油) 含油磨削泥、含油污泥、含油棉纱、 含油废物(实名) (抹布和劳保用品) 废乳化液、废切削液、废切削油、 (废清洗液) 废染料、废涂料、漆沉渣、漆渣、 废墨盒、废油墨 废有机树脂、废粘合剂、废密封胶、 废离子交换树脂 废显(定)影剂、废胶片、废像纸 表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污泥 HW17 HW18 危废名称 类别 危废名称 废镀锌/镍/铬废槽液 镀锌/镍/铬槽渣 镀锌/镍/铬废水污泥 焚烧残渣
产生种类 产生数量 储存位置 转移数量 处理数量
① 危废产生 ② 危废储存 ③ 危废内部转移
① 申报登记表 ② 管理计划 ③ 管理台账(表3)
废电子台账

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4
什么是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 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固体法》
为什么定义为危险废物?
l 危险特性: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感染性 l 危害途径:直接暴露(接触、摄入、吸收等)或不恰当处置对人体健康及生
态环境造成危害性影响。
一、《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制修订历程
一、《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制修订历程
一、《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制修订历程
一、《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制修订历程
修订的必要性
l 随着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深入,2008年版《危险废物名录》在实施过 程中暴露了一些问题
ü 部分危险废物定义不准确、范围过大 ü 新生产工艺或原料带来固体废物类别及危险特性的变化 ü 《名录》中标“*”危险废物存在争议 ü 《名录》作为危险废物管理分类目录使用,部分危险废物无法归类或
前言(正文) 附件一: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附件二: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二、新旧名录对比
1
修改了前言

2
调整《名录》废物种类
要 内
3
增加《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4
取消2008年版《名录》的“*”标注
5
废弃危险化学品目录采用《危险化学品目录》
二、新旧名录对比
(一)修改了前言
p 一、明确了医疗废物的分类按照《医疗废物分类名 录》执行;
l 有限目标
废催化剂类废物、医药类废物、
结合近年来公益项目、鉴别
有色金属冶炼废物、煤化工残渣、 案例以及现有相关基础
有机化工残渣和废矿物油等
l 突出风险防控性
l 动态持续修订
以修订单和整体修订相结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
附件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 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 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 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900-401-06
900-402-06
900-403-06
900-404-06 900-405-06 900-406-06
危险废物
危险特性
使用杂酚油进行木材防腐过程中产
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以及木材防腐处
理过程中产生的沾染该防腐剂的废
T
弃木材残片
使用含砷、铬等无机防腐剂进行木材
防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以
T
2,4-二氯苯氧乙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263-005-04 含 2,6-二氯苯酚残余物
T
乙烯基双二硫代氨基甲酸及其盐类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过滤、蒸发和离心
263-006-04 分离残余物及废水处理污泥;产品研
T
磨和包装工序集(除)尘装置收集的
粉尘和地面清扫废物
溴甲烷生产过程中反应器产生的废
水和酸干燥器产生的废硫酸;生产过
T
原料药和中间体
—6—
废物类别 行业来源
HW03 废药物、
药品
非特定行业
HW04 农药废物
农药制造
非特定行业
HW05 木材防腐
剂废物
木材加工
废物代码
危险废物
危险特性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
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药

危废定义标准

危废定义标准

危废定义标准危险废物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该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危险废物属于固体废物的一部分(换言之,某种物质如果不属于固体废物,那么该物质肯定不属于危险废物);二是危险废物必须具有危险特性,危险废物的特性常见有五种,分别为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生物毒性等)、腐蚀性、易燃性、感染性、化学反应性,具有一种或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的属性判别危险废物的属性判别主要依据有两个:一是根据危险废物的定义,将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中的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其次对于属性不确定的固体废物,则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2006年3月,原国家环保总局等五部委公告第11号)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2007)、《急性毒性初筛》、《浸出毒性鉴别》、《腐蚀性鉴别》、《反应性鉴别》、《易燃性鉴别》、《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等国家已出台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方法,进行属性鉴别。

2017年国家修订出台的《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则上升为国家标准进行发布,在危险废物的属性判别方面,不仅具有强制效力,而且在管理层面上有了更强的可操作性。

一、工业企业领域属于固体废物:1、矿山尾矿与矿山固废:2、造纸白泥与电石渣:3、天然气净化脱硫剂、脱硫石膏:4、抗生素药渣(含绝大多数中药残渣):5、水基泥浆:6、铝火法冶炼过程中产生的铝灰:1、煤制气产生的煤焦油与焦炭生产企业产生的煤焦油:2、重金属超标的电镀废水与电镀污泥:二、农业领域属于危险废物:废弃的农药瓶与包装物:属于因体废物:1、废农膜与畜禽粪便:2、病死动物的尸体:3、宠物医院的废药品与输液针头:4、农作物秸杆与废弃农机:三、商业与办公领域属于固体废物:1、废弃的办公电器、打印机、复印机:2、废弃的锂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废灯管与废电池(主要指含汞荧光灯管与镍镉电池、氧化汞电池、铅酸蓄电池):四、日常生活与社会源属于固体废物:1、废弃的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脑:2、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3、报废的汽车、电瓶车、新能源汽车:1、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钮扣电池、荧光灯管、废药品、废温度计、血压计等:2、混入生活垃圾的含油废织物、衣物、手套、棉纱等:3、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4、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5、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五、特殊危险废物的判别副产物与危险废物的关系:具有产品质量标准的物质具有产品属性,产品不属于废物的范畴,因此不属于固体废物,更不属于危险废物了。

新版《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部分解读

新版《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部分解读

新版《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部分解读发布时间:2016/7/28 18:40:49 文章来源:本站浏览次数:274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现将新《名录》的主要变化等解读如下:一、主要变化:1.修改了前言。

与2008年版《名录》相比,前言部分主要调整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医疗废物的管理内容。

二是修改了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后废物属性的判定说明。

三是新增危险废物豁免管理、以及通过危险废物鉴别确定是危险废物时如何对其归类的说明。

2.调整《名录》废物种类。

2008年版《名录》共有49个大类别400种危险废物。

本次修订将危险废物调整为46大类别479种(362种来自原名录,新增117种)。

其中,将原名录中HW06有机溶剂废物、HW41废卤化有机溶剂和HW42废有机溶剂合并成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将原名录中HW43含多氯苯并呋喃类废物和原名录中HW44含多氯苯并二恶英类废物删除,增加了HW50废催化剂类废物。

3.增加《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可以减少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的总体环境风险,提高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效率。

本次修订新增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列入豁免管理清单的废物共16种/类,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4.取消2008年版《名录》的“*”标注。

2008年版《名录》中对来源复杂,其危险特性存在例外的可能性,且国家具有明确鉴别标准的危险废物,标注以“*”,所列此类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确有充分证据证明,所产生的废物不具有危险特性的,该特定废物可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此类危险废物共33种。

这一做法造成了部分固体废物在不同地区的管理要求存在较大差异,且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关于“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的相关规定不符。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

附件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废物处理后的废物的属性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

第七条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3—(一)废物类别,是在《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划定的类别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危险废物进行的分类。

(二)行业来源,是指危险废物的产生行业。

(三)废物代码,是指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8位数字。

其中,第1-3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险废附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物类别行业来源废物代码危险废物危险特性831-001-01 感染性废物In831-002-01 损伤性废物In 卫生831-003-01 病理性废物InHW01医疗废物831-004-01 化学性废物T废物类别行业来源废物代码危险废物危险特性272-005-02废物类别行业来源废物代码危险废物危险特性HW03废药物、非特定行业药品900-002-03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药物和药品(不包括HW01、HW02、900-999-49类)T氯丹生产过程中六氯环戊二烯过滤263-001-04 产生的残余物;氯丹氯化反应器的真T 空汽提产生的废物263-002-04 乙拌磷生产过程中甲苯回收工艺产生的蒸馏残渣T 263-003-04 甲拌磷生产过程中二乙基二硫农药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原料及废弃产品T非特定行业HW05木材防腐木材加工剂废物900-003-04201-001-05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农药产品使用五氯酚进行木材防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以及木材防腐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沾染该防腐剂的废弃木材残片TT—7—废物类别行业来源HW05木材防腐木材加工剂废物废物代码201-002-05危险废物使用杂酚油进行木材防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以及木材防腐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沾染该防腐剂的废弃木材残片危险特性T使用含砷、铬等无机防腐剂进行木材木材加工201-003-05 防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以及木材防腐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沾染该防腐剂的废弃木材残片THW05 木材防腐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酸丁酯、苯酚工业生产中作为清洗剂或萃取剂使900-404-06 用后废弃的其他列入《危险化学品目T/I录》的有机溶剂900-401-06中所列废物再生处理过程900-405-06 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其他过滤吸附T介质900-402-06和900-404-06中所列废物900-406-06 再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及T其他过滤吸附介质—8—900-407-06251-004-08900-215-08—11—252-001-11 炼焦过程中蒸氨塔产生的残渣T261-007-11废物类别行业来源废物代码危险废物危险特性甲苯二胺光气化法生产甲苯二异氰261-123-11264-002-12印刷过程中产生的废物—17—900-254-12废物类别行业来源废物代码危险废物危险特性炸药、火工及—19—废物类别行业来源废物代码危险废物危险特性336-055-17残渣—20—废物类别行业来源废物代码危险废物危险特性危险废物焚烧、热解等处置过程产生HW21 电子元件废物类别行业来源废物代码危险废物危险特性900-023-29废物类别行业来源废物代码危险废物危险特性HW33900-306-34 使用硝酸进行钝化产生的废酸液C—26—石棉及其他有机氰化物生产过程中催化、精馏和HW38 有机氰化物废物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068-38 过滤工序产生的废催化剂、釜底残余物和过滤介质有机氰化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261-069-38处理污泥TT 261-140-38废腈纶高温高压水解生产聚丙烯腈-铵盐过程中产生的过滤残渣THW39 基础化学原含酚废物料制造261-070-39酚及酚类化合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和反应残余物T括上述HW06、HW39类别的废物)其他有机卤化物的生产过程中产生261-085-45 的不合格、淘汰、废弃的产品(不包T 括上述HW06、HW39类别的废物)261-086-45 石墨作阳极隔膜法生产氯气和烧碱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非特定行业900-036-45 其他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机卤化物废物(不包括HW06类)T —28—废物类别行业来源废物代码危险废物危险特性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087-46镍化合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反应残余物及不合格、淘汰、废弃的产品THW46含镍废物电池制造镍氢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和394-005-46废水处理污泥T非特定行业900-037-46 废弃的镍催化剂T HW47含钡废物基础化学原钡化合物(不包括硫酸钡)生产过程T321-007-48 铅锌冶炼过程中,锌焙烧矿热酸浸出针铁矿法产生的针铁矿渣T 铅锌冶炼过程中,锌浸出液净化产生的净化渣,包括锌粉-黄药法、砷盐法、321-008-48 反向锑盐法、铅锑合金锌粉法等工艺T除铜、锑、镉、钴、镍等杂质过程中产生的废渣321-009-48 铅锌冶炼过程中,阴极锌熔铸产生的熔铸浮渣T321-010-48321-028-48—31—废物类别行业来源废物代码危险废物危险特性精炼石油261-166-50农药制造263-013-50 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T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本目录各栏目说明:1.“序号”指列入本目录危险废物的顺序编号;2.“废物类别/代码”指列入本目录危险废物的类别或代码;3.“危险废物”指列入本目录危险废物的名称;4.“豁免环节”指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的环节;5.“豁免条件”指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应具备的条件;14772-002-1 8 煤焦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利用》,且作为原料深加工制取萘、洗油、蒽油等。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再次修订涉及这些农药废物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再次修订涉及这些农药废物

20/88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再次修订涉及这些农药废物 9月5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重点针对2016年版《名录》修订后,环境管理中反映比较集中、问题比较多的废物,通过细化类别的方式,保证列入《名录》的危险废物精确性。

为便于使用,《名录》修订保持了结构的连续性。

2016年版《名录》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部分危险废物类别定义不准确、范围过大 2016年版《名录》对部分危险废物产生源和危险物质采用了较为宽泛的定义,导致将部分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纳入其中,造成部分行业(如表面处理行业等)固体废物属性争议较大,急需进行调整。

二、不能完全满足当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需求 各地在危险废物管理中,已经将《名录》作为管理名录或者危险废物分类名录使用。

部分危险废物存在归类不清的问题,影响了各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工作。

三、部分环境风险小的危险废物需要纳入豁免管理 2016年版《名录》推行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危险废物纳入豁免管理清单;在豁免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社会反响较好,进一步扩大豁免管理范围的需求增大。

本次修订内容包括:正文内容由9条修改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提到的农药废物HW04农药废物农药制造263-001-04氯丹生产过程中六氯环戊二烯过滤生产的残留物;氯丹氯化反应器的真空气体产生的废物T 263-002-04乙拌磷生产过程中甲苯回收工艺产生的蒸馏残渣T263-003-04甲拌磷生产过程中二乙基二硫代磷酸过滤产生的残余物T263-004-042,4,5-三氯苯氧乙酸生产过程中四氯苯蒸馏产生的重硫分及蒸馏残余物T 263-005-042,4-二氯苯氧乙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2,6-二氯苯酚残余物T 263-006-04乙烯基双二硫代氨基甲酸及其盐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过滤、蒸发和离心分离残余物及废水处理污泥;产品研磨和包装工序(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地面清扫废物)T 263-007-04溴甲烷生产过程中反应器产生的蒸馏残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和废水分离器产生的废物T,C 263-008-04其他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T263-009-04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与反应罐及容器清洗废液T263-010-04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滤料和吸附剂T263-011-04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T263-012-04农药生产、配置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原料及废弃产品T非特定行业900-003-04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农药产品T7条。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解读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解读

指 列 入 国家 危 险废 物 名 录 或 者根 据 国家 规定 的危 险 废 物鉴 别 标 准 和鉴 别 方 法认 定 的具 有 危 险特 性 的固体废 物 ”的相 关规 定不 符 。
(5)废 弃 危 险 化学 品 目录 采 用 《危 险 化 学 品 目 录 》。2008年 版《名 录》附录 A列 明 了优先 管理 类废 弃 危 险化 学 品 共 498种 ,仅包 括 具 有 毒 性 的化 学 品 ,未包 括具 有其 他 危 险特性 的化学 品 。在此 次修 订 中 ,根 据我 国《危 险废 物鉴别 标 准》对 危 险特 性 的 规 定 ,将 具有 危 险特性 的危 险化 学 品全部 纳入 。鉴 于 国家 安全 生产 监督 管 理总 局等 l0个 部 门发 布 的 《危 险化 学 品 目录》涵 盖 了所有 危 险特 性 ,本次 修订 时直接 采用 了《危险化 学 品 目录》。
问 :本 次《名 录》修 订 的主要 原则 有哪 些7 . 答 :(1)突 出重点 。本 次修 订针 对环 境管 理 中反 映 比较 集 中 、问题 比较 多的废 物 ,选择 了废 催 化剂 、 精 蒸馏 残渣 、生 物制 药 废物 等作 为修 订重 点 。修 订 过 程 突 出风险 防控 的理 念 。建立 了基 于 风险 评价 的 修 订方 法 。同时基 于有 限 的监 管能 力 与复杂 的废 物 性 质 之 间 的矛 盾 ,制定 了 《危 险废 物 豁 免 管 理 清 单》,对部 分危 险废 物 在环 境风 险较 小 的管 理环节 实行 豁免 管理 ,完善 危 险废物 分级 分类 管理体 系 。 (2)动 态性 。我 国危 险废 物 种 类 繁 多 、性 质 复 杂 、变 化频 繁 ,期 望 一 次 修订 解 决 所有 问题 并 不 现 实 ,在 保持 《名 录 》基 本体 系 不 变 的基 础 上 ,应 坚 持 动态 修订 原则 。本 次修 订是 基于 现有 研究成 果 的有 限 目标 修 订 ,主 要 结合 近 年 来 环保 公 益 项 目、鉴 别 案例 以及 相关 工作 基础 ,对 部分 产 生特性 和 危 险特 性 已经清楚 的废物进 行 修订 。随着 基础 工作 不断 加 强 、鉴别 工作 不断 积 累 。将 根据 具体 情况 动 态修 订 。 补充 和完 善《名录 》。 (3)实用 性 。《名 录》制 订 目的是为 环境 管理 服 务 。危 险废 物 的认 定 专业 性较 强 ,开展时 间较短 。我 国从 事危 险废 物管 理 的人 员 ,特别 是基 层管 理 人员 危 险废 物 的专 业 知识相 对 缺乏 。 因此 ,修订 《名 录》 既 类 、废 催 化 剂类 废 物 进行 了细 化 ,提 高 了 可操 作性 。 (4)连 续性 。2008年版 《名 录》已实施 8年 ,为 避免 改动 过大 给工 作造 成 不利 影 响 。本 次修 订仍 以 产生 源作 为危 险废 物分 类 的主要 依据 。废 物分类 与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 《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01;2013年修订)
资料:
贮存与填埋过程的管理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7条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 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 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数万吨造纸污泥倾倒于桐 庐江南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危险废物的安全性管理制度
4、运输管理
第68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八)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 款; 第60条规定,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 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2、危险废物产生的环境问题 危险废物风险控制措施:
危险废物去向的追踪:污染物释放途径(暴露场景)的确定 ➢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 ➢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危险废物代为处置(行政代执行)制度
危险废物去向的确认:污染物暴露途径的确定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 ➢ 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技术政策(技术市场引导) ➢ 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许可证技术审查依据)
(四)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行为的认定
6.未制定应急预案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62条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 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 预案,并向所在地环保部门备案;环保部门应当进行检查。
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1、法律定义
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定义: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 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 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 理的物品、物质。
(四)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1、标识管理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52条 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 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 物识别标志。 第75条(一) 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 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 15562.2- 1995 )
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危险废物的安全性管理制度
安全性管理制度:是指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处理、 处置及处置设备退役时从安全角度进行管理的制度。 包括: 标识管理 分类管理 禁混管理 贮存管理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52、58、60、61、65条
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危险废物的安全性管理制度
资料: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
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废物的属性判定:
第六条 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后的 废物的属性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
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 标准 通则》(GB5085.7-2007)的第5条“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 进行判定, ①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 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 属于危险废物。 ②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 混合后的废物经GB 5085.1、GB 5085.4和 GB 5085.5 鉴别不再具有危 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③危险废物与放射性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管 理。

危险废物鉴别ppt课件

危险废物鉴别ppt课件

25
“雪亮工程"是以区(县)、乡(镇) 、村( 社区) 三级综 治中心 为指挥 平台、 以综治 信息化 为支撑 、以网 格化管 理为基 础、以 公共安 全视频 监控联 网应用 为重点 的“群 众性治 安防控 工程” 。
三、c危o险nt废en物t鉴别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26
“雪亮工程"是以区(县)、乡(镇) 、村( 社区) 三级综 治中心 为指挥 平台、 以综治 信息化 为支撑 、以网 格化管 理为基 础、以 公共安 全视频 监控联 网应用 为重点 的“群 众性治 安防控 工程”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主要修订内容
3、增加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列入豁免管理清单的废物共16种/类。 仅豁免了特定环节的部分管理要求,并未豁免其危废属性。
豁免流程: 是否列入清单--是否属于豁免环节--是否具备豁免条件
豁免内容包括: 全过程不按危废管理;收集过程不按危废管理;利用过程不
如鉴别后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害成分为砷,其危险废物类别代 码应为“900-000-24”。
20
“雪亮工程"是以区(县)、乡(镇) 、村( 社区) 三级综 治中心 为指挥 平台、 以综治 信息化 为支撑 、以网 格化管 理为基 础、以 公共安 全视频 监控联 网应用 为重点 的“群 众性治 安防控 工程” 。
✓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职责分工》:废弃的危险化学品由环保部监督管 理
✓ 参照《巴塞尔公约》,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 的化学品废弃后属于危险废物
✓ 采用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 2015年版,2828种危险化学品),远多于2008版 名录中的498种
22
“雪亮工程"是以区(县)、乡(镇) 、村( 社区) 三级综 治中心 为指挥 平台、 以综治 信息化 为支撑 、以网 格化管 理为基 础、以 公共安 全视频 监控联 网应用 为重点 的“群 众性治 安防控 工程” 。

废弃的危险化学品一定是危险废物正确与否之辨析

废弃的危险化学品一定是危险废物正确与否之辨析

废弃的危险化学品一定是危险废物正确与否之辨析废弃的危险化学品一定是危险废物吗?2016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进行了上述阐述,针对这个问题,笔者认为:2016 年版《名录》将废弃危险化学品列入《名录》,实施过程发现,废弃危险化学品不能简单等同于危险废物,例如液氮。

液氮,惰性的,无色,无臭,无腐蚀性,不可燃,《危险化学品名录2018版》中第172项,CAS号(美国化学文摘社对化学品的唯一登记号)7727-37-9,那么液氮属于危险化学品,它对人体的伤害主要是致人窒息和冻伤,它是一种深度制冷剂,但是不管是液氮还是废弃的液氮,都不具有危险特性腐蚀性C、毒性T、易燃性I、反应性R、感染性In中的任何一种,所以废弃的液氮并不能归类为危险废物,因此,笼统的认为“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就是危险废物”,是不成立,液氮就是一个特例,那么,笔者认为,随着科技的发展,新物质的出现,会有更多这样的例子,因此不能武断的认为“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就是危险废物”,《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0(征求意见稿)》中就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修订。

删除了2016 年版《名录》正文第四条“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废弃后属于危险废物”;将附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900-999-49”类危险废物的表述修改为“所有者申报废弃的危险化学品,以及有关部门依法收缴或接收且需要销毁的危险化学品”。

从管理环节和监管职责交接上明确了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界限。

2020版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即将修订完成,新名录中新增了14类《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主要如下:1、841-003-01病理性废物(人体器官和传染性的动物尸体等除外)按照《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28)或《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29)进行处理后,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2、772-003-18生物制药产生的培养基废物焚烧处置产生的焚烧底渣和协同处置产生的气化炉渣仅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厂、燃煤电厂、生物发电厂焚烧残渣和水煤浆气化炉气化炉渣,且焚烧或协同处置过程不应混入其他危险废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已于2016年3月30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同时废止。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公安部部长郭声琨2016年6月14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解读环境保护部近日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为全面深入了解《名录》修订的主要内容、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及其对策,记者采访了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对《名录》进行详细解读。

问:本次《名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答:(1)修改了前言。

与2008年版《名录》相比,本次修订前言部分主要调整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医疗废物的管理内容。

二是修改了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后废物属性的判定说明。

三是新增危险废物豁免管理、以及通过危险废物鉴别确定是危险废物时如何对其归类的说明。

(2)调整《名录》废物种类。

2008年版《名录》共有49个大类别400种危险废物。

本次修订将危险废物调整为46大类别479种(362种来自原名录,新增117种)。

其中,将原名录中HW06有机溶剂废物、HW41废卤化有机溶剂和HW42废有机溶剂合并成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将原名录中HW43含多氯苯并呋喃类废物和原名录中HW44含多氯苯并二恶英类废物删除,增加了HW50废催化剂类废物。

(3)增加《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可以减少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的总体环境风险,提高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效率。

本次修订在总结现有标准和特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研究的基础上,新增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列入豁免管理清单的废物共16种/类,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4)取消2008年版《名录》的“*”标注。

2008年版《名录》中对来源复杂,其危险特性存在例外的可能性,且国家具有明确鉴别标准的危险废物,标注以“*”,所列此类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确有充分证据证明,所产生的废物不具有危险特性的,该特定废物可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此类危险废物共33种。

这一做法造成了部分固体废物在不同地区的管理要求存在较大差异,且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关于“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的相关规定不符。

(5)废弃危险化学品目录采用《危险化学品目录》。

2008年版《名录》附录A列明了优先管理类废弃危险化学品共498种,仅包括具有毒性的化学品,未包括具有其他危险特性的化学品。

在此次修订中,根据我国《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对危险特性的规定,将具有危险特性的危险化学品全部纳入。

鉴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0个部门发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涵盖了所有危险特性,本次修订时直接采用了《危险化学品目录》。

问:本次《名录》修订的主要原则有哪些?答:(1)突出重点。

本次修订针对环境管理中反映比较集中、问题比较多的废物,选择了废催化剂、精蒸馏残渣、生物制药废物等作为修订重点。

修订过程突出风险防控的理念,建立了基于风险评价的修订方法。

同时基于有限的监管能力与复杂的废物性质之间的矛盾,制定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对部分危险废物在环境风险较小的管理环节实行豁免管理,完善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体系。

(2)动态性。

我国危险废物种类繁多、性质复杂、变化频繁,期望一次修订解决所有问题并不现实,在保持《名录》基本体系不变的基础上,应坚持动态修订原则。

本次修订是基于现有研究成果的有限目标修订,主要结合近年来环保公益项目、鉴别案例以及相关工作基础,对部分产生特性和危险特性已经清楚的废物进行修订。

随着基础工作不断加强、鉴别工作不断积累,将根据具体情况动态修订,补充和完善《名录》。

(3)实用性。

《名录》制订目的是为环境管理服务。

危险废物的认定专业性较强,开展时间较短。

我国从事危险废物管理的人员,特别是基层管理人员危险废物的专业知识相对缺乏。

因此,修订《名录》既要考虑科学合理,又要便于操作。

本次修订对精蒸馏残渣类、废催化剂类废物进行了细化,提高了可操作性。

(4)连续性。

2008年版《名录》已实施8年,为避免改动过大给工作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修订仍以产生源作为危险废物分类的主要依据。

废物分类与200 8年版《名录》基本保持一致,对部分可以合并的类别进行了合并,如将有机溶剂废物、废卤化有机溶剂和废有机溶剂类废物合并成一类。

问:本次《名录》修订体现了国家对危险废物管理的哪些新思路?答:本次修订坚持问题导向,以实现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为目标。

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性质千差万别,污染特性差异极大,采用单一的管理手段难以达到有效控制污染的目的。

危险废物管理应以环境风险控制为原则,采用全过程控制和分类管理手段达到防止和抑制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

本次《名录》修订新增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也将作为后续《名录》修订的重点内容,逐步推动危险废物的精细化管理。

问: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废物是否不属于危险废物?确定某种废物是否符合豁免管理的流程是怎样的?答:《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仅豁免了危险废物特定环节的部分管理要求,并没有豁免其危险废物的属性。

确定某种废物是否符合豁免管理的流程为:(1)确定该废物属于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危险废物(核对废物类别/代码和名称);(2)确定该废物的豁免环节是否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一致;(3)核对是否具备《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列明的豁免条件。

问: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豁免内容的具体含义是什么?答: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在满足上述条件前提下,“豁免内容”含义如下:“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全过程(各管理环节)均豁免,无需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收集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利用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填埋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填埋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水泥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不按危险废物进行运输”:运输工具可不采用危险货物运输工具;“转移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进行转移活动的运输车辆可不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转移过程中可不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但转移活动需事后备案。

问: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危险废物,其豁免环节的前后环节如何衔接,以确保后续环节仍按危废管理?答:《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仅豁免了危险废物在特定环节的部分管理要求,在豁免环节的前后环节,仍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且在豁免环节内,可以豁免的内容也仅限于满足所列条件下的列明的内容,其他危险废物或者不满足豁免条件的此类危险废物的管理仍需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要求。

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条要求且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填埋过程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如果不能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条要求或不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则处置过程仍然需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问: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的属性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

对此应如何理解?答: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的第5条“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经GB 5085.1、GB 5085.4和 GB 5085.5 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与放射性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 -2007)的第6条“危险废物处理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仍属于危险废物,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如铬渣)。

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经GB 5085.1、GB 5085.4 和 GB 5085.5 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问:名录中有很多类似于“不包括XXXX”的描述,是不是意味着这些XXXX 就不属于危险废物了?答:《名录》中关于“不包括XXXX”的描述,是根据当前环境管理的需要,将此类废物明确不包括在《名录》里。

但是《固体法》对于危险废物的定义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因此,此类废物虽未列入《名录》,但仍然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问:本次《名录》修订为什么删除HW43、HW44两大类危险废物。

答:2008年版《名录》中,HW43表述为含任何多氯苯并呋喃同系物的废物、HW44表述为含任何多氯苯并二恶英同系物的废物,均属于非特定行业产生的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废物,并标注“*”。

按照2008年版《名录》对标注“*”废物的管理要求,含有上述两大类持久性污染物的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因此,实际工作中HW43和HW44类废物无法根据《名录》直接判定。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中包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11种、剧毒物质39种、有毒物质143种、致癌性物质63种,致突变性物质7种、生殖毒性物质11种。

考虑到《危险废物名录》不便于给每一类经毒性物质含量鉴别后的危险废物单独增设废物类别代码,本次修订将HW43、HW44两大类废物删除,不再单独列出。

这些废物经鉴别后可以按照《名录》第八条进行归类管理。

问:通过危险废物鉴别确定是危险废物的,应该如何对其归类?答:在《名录》第八条中规定,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