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交付之前能否撤销相关内容有哪些
赠与合同撤销权案例分析
2023-10-31•案例一:赠与合同撤销权行使的情形•案例二:赠与合同撤销权的法律后果•案例三: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案例四:赠与合同撤销权行使的程序目录01案例一:赠与合同撤销权行使的情形总结词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
详细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例如,在赠与人将房产赠与受赠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赠与人在交付财产前撤销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总结词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详细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例如,在赠与人将房产赠与受赠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此外,如果受赠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总结词如果受赠人存在违法行为,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详细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受赠人存在违法行为,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例如,如果受赠人故意损害赠与人的利益或者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撤销赠与02案例二:赠与合同撤销权的法律后果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财产的权利在转移前,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可以不经受赠人同意而撤销赠与合同。
撤销赠与合同的方式可以通过书面通知、口头通知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进行通知。
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应当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进行,一旦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赠与人就不能再行使任意撤销权了。
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应当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进行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时,应当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进行。
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应当审查赠与合同是否合法有效,以及赠与人是否符合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
如果赠与合同合法有效且赠与人符合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法院应当支持赠与人的诉讼请求。
赠与行为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赠与⾏为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在何种情形下,赠与⾏为可以撤销?
⼀、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
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可以撤销该赠与⾏为,但需要注意的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为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上述规定、
⼆、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后:
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后,受赠⼈有下列情形之⼀的,赠与⼈可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或赠与⼈近亲属的;
2、对赠与⼈有扶养义务⽽不履⾏的;
3、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不履⾏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上述赠与的撤销中,赠与⼈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起⼀年内⾏使撤销权。
三、赠与⼈之外的⼈的撤销权:
因受赠⼈的违法⾏为致使赠与⼈死亡或丧失民事⾏为能⼒的,赠与⼈的继承⼈或法定代理⼈可撤销赠与。
此种情形的撤销权,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起六个⽉内⾏使。
四、对未履⾏部分赠与义务的免除:
赠与⼈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产经营或家庭⽣活的,可以不再履⾏赠与义务。
五、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
撤销权⼈撤销赠与的,可向受赠⼈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民法典赠予合同怎么撤销赠与
民法典赠予合同怎么撤销赠与如果我们想要将⾃⼰的财产⽆偿转让给他⼈,就可以签订⼀份内容具体明确的赠与合同。
当然,赠与合同签订后如果反悔,我们也是有可能撤销的。
那么民法典赠予合同怎么撤销赠与呢?赠与合同想要撤销必须要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
下⾯由店铺的⼩编为您解答这⼀相关问题。
⼀、民法典赠予合同怎么撤销赠与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想要撤销必须要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且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
2、法律规定:《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条 赠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前款规定。
⼆、赠与⼈有哪些义务1、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
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为直接⽬的,赠与⼈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
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续的,应当办理有关⼿续。
赠与⼈只在因故意和重⼤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瑕疵担保义务。
赠与合同中,⼀般不要求赠与⼈承担瑕疵担保义务。
但有如下两种例外。
⾸先是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相同的违约责任。
所谓附义务的赠与,是指赠与⼈在赠与时使受赠⼈负担⼀定义务的赠与。
附义务赠与是⼀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义务的赠与。
附义务赠与是⼀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另⼀个合同的内容,⽽是赠与合同的⼀部分。
由于赠与合同为单务⽆偿合同,因此,附义务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赠与的对价,赠与⼈不能以受赠⼈不履⾏义务为抗辩。
原则上,赠与⼈履⾏交付赠与财产的义务后,始发⽣受赠⼈履⾏其所附义务的义务。
附义务赠与与⽬的赠与和附条件、附期限赠与不同。
⽬的赠与是指为实现⼀这⽬的,达到⼀定结果⽽为的赠与。
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标准版)
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赠与合同撤销的条件】一、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基本规定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即《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所规定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
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一般为标的物交付之前,如果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则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
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之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赠与人不负给付义务。
二、享有撤销权的主体在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之中,享受有撤销权的主体,依《合同法》的规定仅限于赠与人,而不包括受赠人。
因为受赠人虽然在接受赠与财产之前,是有权拒绝接受赠与的,但是,此种拒绝接受赠与的权利并不能称其为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因为撤销权是形成权,其基本内涵是权利人依自己的行为,使自己与他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归于消灭,而受赠人拒绝接受赠与财产的行为并不能产生撤销权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三、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对于不动产而言,在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对于财产权利而言,根据法律规定转移权利是否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财产权利交付或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由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使得赠与具有了重要的社会意义,若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这种赠与,则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赠与合同约定不得撤销赠与,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吗
赠与合同约定不得撤销赠与,赠与⼈可以撤销赠与吗什么是赠与合同?简单点说赠与合同就是赠与⼈把⾃⼰的财产赠与他⼈的合同。
是促进⼈与⼈之间和谐发展的⼀种⼿段。
那么,赠与合同约定不得撤销赠与,赠与⼈可以撤销赠与吗?对于此问题,店铺⼩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赠与合同约定不得撤销赠与,赠与⼈可以撤销赠与吗赠与合同是赠与⼈单⽅承担义务的合同,因此赠与合同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的撤销可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
《民法典》第六百五⼗⼋条【赠与⼈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三条【赠与⼈的法定撤销权及其⾏使期间】受赠⼈有下列情形之⼀的,赠与⼈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或者赠与⼈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有扶养义务⽽不履⾏;(三)不履⾏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的撤销权,⾃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起⼀年内⾏使。
第六百六⼗四条【赠与⼈继承⼈或者法定代理⼈的撤销权】因受赠⼈的违法⾏为致使赠与⼈死亡或者丧失民事⾏为能⼒的,赠与⼈的继承⼈或者法定代理⼈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的继承⼈或者法定代理⼈的撤销权,⾃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起六个⽉内⾏使。
第六百六⼗五条【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撤销权⼈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店铺⼩编提醒您,赠与⼈的撤销权,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起1年内⾏使。
赠与⼈的继承⼈或者监护⼈的撤销权,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起6个⽉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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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方式6篇
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方式6篇篇1房屋赠与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无偿转让给他人,并经认可后达成书面赠与意愿的合同。
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房屋赠与合同可能存在被撤销的情况。
那么,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方式有哪些呢?一、自愿撤销当双方自愿协商,认为赠与合同存在不当之处或者后悔订立赠与合同时,可以通过自愿的方式进行撤销。
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表示要撤销之前订立的赠与合同。
在保证双方自愿的情况下,通常不需要经过法院的审判程序,只需在原合同基础上签署解除协议即可。
二、诉讼撤销另外一种方式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诉讼撤销。
当一方不同意合同的撤销或者存在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赠与合同。
在进行法律诉讼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赠与合同存在不当行为或者合同的订立违反了法律规定,从而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合同。
三、违约撤销如果在房屋赠与合同中一方违反了合同条款或者明知对方不具备赠与资格而故意订立合同,另一方可据此为由要求合同的撤销。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责任或者撤销合同。
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给予撤销合同的裁决。
四、撤销合同的后果一旦合同被撤销,那么合同双方应当按照法院的裁定做出相应的处理。
合同的撤销会导致房产归还原有所有人或者进行重新分配。
此外,双方还需承担可能造成的相关法律责任。
因此,在签订房屋赠与合同时,应慎重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尽量避免合同撤销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总的来说,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方式有多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方式进行处理。
在面临合同撤销时,双方应确保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同时,要谨慎考虑每一个合同条款,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愿每位房产赠与双方都能达成满意的合同,并避免可能出现的撤销情况。
篇2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方式一、房屋赠与合同的基本概念和特点房屋赠与合同是指出让人无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他人,并且受赠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双方达成协议,形成了法律上的债权义务关系。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怎么解除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怎么解除财产所有人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赠与财产要签订赠与合同的,而赠与人在合同中可以附条件,受赠人履行相应义务后,才能受赠财产,那么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要如何解除?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怎么解除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有不同的解除方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中的义务、严重损害赠与人利益等情形时,可以单方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百六十一条【附义务赠与合同】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附义务的赠与如何处理1.附义务赠与所附的义务须具有合法性若该义务违背公序良俗或者法律规定,则该义务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赠与合同内容的效力。
如某男许诺送给某女房屋和金钱,条件是某女与该男非法同居一年,该所附义务就是无效的,但赠与合同其他条款不因此而无效,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仍是有效的。
2.赠与人所附的义务不是赠与的对价,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不履行义务为抗辩原则上赠与人履行给付义务后,受赠人才发生履行其负担的义务。
对此,许多国家赠与制度都明确规定:赠与人除另有约定外,应先履行赠与,始得向受赠人请求履行所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义务的,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人履行或者撤销赠与。
我国合同法对此虽无具体规定,实践中也应坚持这一原则,要求赠与人先行交付赠与财产。
3.附义务赠与的义务应当是一定的债务赠与人在实施赠与时,向受赠人提出有利于受赠人的要求或期望的,则不能认定为法律上的附义务。
合同法第186条
合同法第186条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能够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通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释义】本条是对赠与的任意撤销及其限制的规定。
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能够依照自己的意思再也不为赠与行为。
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
既便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也还能够许诺赠与人因自身的某种事由撤销赠与,这也是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的显著区别。
尤其是有的赠与合同的订立,是因一时情感因素而欠于考虑,若是绝对不许诺赠与人撤销,那么对赠与人太过苛刻,也有失公平。
但是,关于任意性不加限制,那么等同于赠与合同无任何约束力,既对受赠人不公平,也违抗老实信誉原那么,对社会道德也是一种冲击。
因此对赠与的撤销应有如下限制:1.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若是赠与的财产一部份已交付并已转移其权利,任意撤销赠与仅限于未交付并未转移其权利的部份,以保护赠与合同当事人两边权利义务关系的稳固。
2.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换句话说,能够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限于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
而赠与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交由公证部门公证,说明其赠与意愿的表达已十分慎重,因此通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3.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论当事人以何种形式订立,不论是不是通过公证,也不间赠与的财产是不是已转移其权利,赠与人均不得任意撤销。
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主若是指为了救灾、扶贫、助学等目的或为了资助公共设施建设、环境爱惜等公共事业所为的赠与。
此类赠与的公益性质,决定了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由于当事人之间有着道义上的因素,若是许诺赠与人任意撤销,那么与道义不符。
因此,此类的赠与也不得由赠与人任意撤销。
在此,咱们能够回忆一下合同法草案四次审议稿的规定:“赠与人在交付赠与财产之前能够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的撤销
赠与合同的撤销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单方承担义务的合同,因此赠与合同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的撤销可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
可以任撤销的赠与合同是指:一、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依赠与人的意思任意撤销,如果赠与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赠与合同则不可撤销。
二、赠与合同中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单方承担义务的合同,因此赠与合同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的撤销可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
可以任撤销的赠与合同是指:一、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依赠与人的意思任意撤销,如果赠与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赠与合同则不可撤销。
二、赠与合同中确定的标的物未经交付,赠与财物的所有权人仍是赠与人,如果标的物交于受赠人,赠与合同已实际履行,或者赠与标的物已经登记机关登记,则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三、赠与合同中确定的标的物是为了救灾或者具有公益目的,或者是为了扶贫和履行公共道德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该条所规定赠与合同的撤销,则属法定撤销:一、受赠人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其近亲属的行为,所谓受赠人严重侵害的行为是指受赠人本人或唆使他人故意侵害的行为,且该行为已达到严重程度,赠与合同可依法撤销,过失或者故意侵害的程度未达到严重程度,则不在此限。
二、受赠人应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而故意不履行该法定义务的。
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监护人撤销赠与合同应具备以下两个要件: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受赠人的不法行为妨碍赠与人进行赠与的撤销。
赠与人撤销赠与合同权应在知道或在应当知道撤销赠与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的撤销赠与合同权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赠与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人如何撤销赠与合同
赠与人如何撤销赠与合同赠与人如何撤销赠与合同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
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赠与人如何撤销赠与合同,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赠与人能否任意撤销赠与合同?当事人之间签订了赠与合同后,可能会存在因种种原因不想赠与或赠与给他人后想要回赠与物的情形,那么,赠与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撤销赠与合同要从赠与合同的性质、赠与合同的种类以及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享有撤销权知识来分析。
一、赠与合同的性质所谓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的意思表示,经他人接受而生效的协议。
其中,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的当事人成为赠与人,受领财产的一方当事人成为受赠人。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有名合同、不要式合同,均无争议。
理论界争议较大的是: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目前占主流的观点认为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在这种合同中仅有当事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或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合同关系。
实践中,大多数合同均为诺成合同,实践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
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和生效。
赠与合同同其他合同一样,经过要约与承诺,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故为诺成性合同。
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撤销赠与的条件有什么
I'd rather run up and be overwhelmed countless times than walk in a proper way for a lifetime.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撤销赠与的条件有什么根据《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况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受赠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其亲属的人身权益。
(2)受赠人拒绝依规定执行在带附义务合同中其所应尽义务,这时赠与人有权利收回赠与。
“赠与”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东西的所有权无偿的转移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下的一种行为。
这样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常理来说赠与这一行为一般都要通过法律程序的要求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当然也有口头合同或是其它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章的规定,《赠与合同》(contract of gift)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不求回报的赠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赠与人的财产的一种合同,是标准的一种无偿合同。
《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多种不同的关系上,比如个人对国家机关、个人对企业公司等事业单位、个人对社会团体、企业公司等事业单位对国家机关等等不同个体上可以相互作用。
赠与的财产不只局限于财产所有权的转让移交,如房地产抵押权、益物权等的这些权力也可以作为赠与物赠与给受赠人。
《赠与合同》具有以下这些特征:(1)《赠与合同》时转移财产权时使用的一个合同。
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把他所享受的所有权的财产不计报酬的送给受赠人,这样受赠人就有这个财产的所有权。
(2)《赠与合同》是一个单务合同,即受赠人享受权力而不用尽义务而赠与人要尽义务却不想有权利的一种合同。
但是在有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要尽合同签订的义务后才能享有获赠权力,否则赠与人有权利把赠与的权力收回。
但是一般来说,附义务合同中的受赠人义务往往小于获得的权力。
(3)《赠与合同》是一个无偿的合同。
受赠人不用尽义务就是这种合同最主要的特征。
赠与合同的撤销8篇
赠与合同的撤销8篇赠与合同的撤销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成立之后的一定期限内,赠与人基于自身利益的保护,可以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根据该条的规定,说明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行使撤销赠与行为的权利。
(1)赠与人可以行使赠与撤销权,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撤销权受到禁止,即赠与人在这些赠与合同中没有撤销权。
(2)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界限是赠与财产的权利发生转移之前,即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赠与财产或赠与凭证没有交付之前,或者法定必须办理有关的登记等手续办理之前,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没有任意撤销权。
这主要是考虑到,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单位和个人出于种种目的,对于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表示愿意向灾区和贫困地区无偿捐赠钱物等,但事后并未真正兑现,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负面的影响。
对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因为当事人之间有更深的道义上的情感,如果赠与人任意撤销赠与,则与其原赠与目的相悖,所以在这种情形下,赠与人也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
因此,经过公证的赠与,如果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依据上述法条的规定,一般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不可以撤销赠与。
如果股东到期不实施股权激励,你可以要求其交付股权。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权变更应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之上,并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试述赠与合同的撤销原因及其效力
试述赠与合同的撤销原因及其效力
赠与合同的撤销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被赠与人拒绝承受,或者不能接受赠与的标的物。
2. 赠与人在赠与前没有知道或不知道的瑕疵,而受赠人在收到赠与物后发现瑕疵,向赠与人要求退回或者赔偿。
但是,如果赠与人能够证明瑕疵是难以发现或者无法预见的,那么赠与人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 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存在欺诈、恶意串通或者其他违法行为。
4. 赠与人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前被依法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5. 赠与人在赠与时无法处分该物品或者该物品无法转让给受赠人。
赠与合同的撤销效力主要有以下几种:
1. 撤销原因成立,即发生了撤销合同的情况。
2. 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解除合同。
3. 双方同意修改赠与合同,取消原合同。
4. 被赠与人主张撤销赠与合同,要求退还赠与物后,应及时返还赠与物并赔偿赠与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和费用。
撤销赠与合同的有效期限是三年,自知晓撤销原因之日起计算。
但是,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存在欺诈、恶意串通或者其他违法行为,那么撤销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双方在法定期限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则赠与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仍然继续有效。
赠与合同协议书不可撤销
赠与合同协议书不可撤销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赠与合同协议书不可撤销甲方(赠与方):【甲方姓名】乙方(受赠方):【乙方姓名】鉴于甲方愿意将其拥有的财产权利无偿赠与乙方,为确保双方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赠与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赠与财产甲方同意将位于【地址】的房产(房产证编号:【房产证编号】)无偿赠与乙方。
第二条 不可撤销性本赠与合同一旦签订,即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甲乙双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或变更本合同。
第三条 交付及过户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期限】内,将赠与财产交付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第四条 费用承担甲方同意承担本合同项下赠与财产过户所需支付的一切税费。
第五条 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甲方保证赠与财产不存在任何权利纠纷、债务抵押等法律瑕疵,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处置赠与财产,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合同的内容和签订过程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七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赠与方):【甲方姓名】签字/盖章:日期:【日期】乙方(受赠方):【乙方姓名】签字/盖章:日期:【日期】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填写上述合同内容,并在修改后得到最终合同版本。
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谢谢!。
合同法第186条
合同法第186条篇一:XX合同法第186条XX合同法第186条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释义】本条是对赠与的任意撤销及其限制的规定。
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
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
既便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也还可以允许赠与人因自身的某种事由撤销赠与,这也是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的显著区别。
尤其是有的赠与合同的订立,是因一时情感因素而欠于考虑,如果绝对不允许赠与人撤销,则对赠与人太过苛刻,也有失公允。
然而,对于任意性不加限制,则等同于赠与合同无任何约束力,既对受赠人不公平,也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对社会道德也是一种冲击。
因此对赠与的撤销应有如下限制:1.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如果赠与的财产一部分已交付并已转移其权利,任意撤销赠与仅限于未交付并未转移其权利的部分,以维护赠与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稳定。
2.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换句话说,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限于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
而赠与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交由公证部门公证,表明其赠与意愿的表达已十分慎重,因此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3.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论当事人以何种形式订立,不论是否经过公证,也不间赠与的财产是否已转移其权利,赠与人均不得任意撤销。
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主要是指为了救灾、扶贫、助学等目的或为了资助公共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公共事业所为的赠与。
此类赠与的公益性质,决定了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由于当事人之间有着道义上的因素,如果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则与道义不符。
因此,此类的赠与也不得由赠与人任意撤销。
在此,我们可以回顾一下合同法草案四次审议稿的规定:“赠与人在交付赠与财产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撤销权
赠与合同撤销权对于赠与合同的签订,双方当事人都应该有一个相对明确的认识。
如果赠与方在赠与之后觉得不合适或是被赠与方转手转让等原因,需要撤销赠与合同,那么其可以通过赠与合同的撤销来解决问题。
本文将围绕赠与合同撤销权,深入探讨其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实践操作。
赠与合同撤销的法律规定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第88条规定了当事人在赠与合同签订后可以行使的撤销权,“当事人签订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在给予财产后,但受赠人还未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时撤销;赠与合同涉及财产承诺的,可以自财产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
从中可以看出,赠与合同涉及财产承诺的撤销期限为六个月,而对于没有承诺不得变更的赠与合同,则在受赠人未取得所有权时可以随时撤销。
此外,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如通知受赠人等,否则将会面临法律风险和纠纷,进而损害双方的利益。
赠与合同撤销的实践操作对于赠与合同的撤销,应当认真操作和实践。
以下将从相关程序、内容和注意事项这三个方面进行介绍。
1. 相关程序赠与合同撤销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赠与方在赠与之后觉得不合适或是被赠与方转手转让等原因,需要撤销赠与合同。
(2)赠与方应当按照规定通知受赠人,要求其确认赠与合同的撤销。
(3)受赠人同意的,应当对赠与合同的财产进行返还。
(4)双方应当签订赠与合同的撤销协议,以便后续的证明和备案。
2. 相关内容赠与合同的撤销应当写明具体的撤销事由、赠与财产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等具体情况,以及撤销的时间、地点等内容。
同时,在撤销协议的签订过程中,双方应当保留一份协议副本作为后续可能的备案或证明。
3. 注意事项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赠与合同的撤销若要避免产生法律纠纷,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1)赠与方需要在撤销前权衡利弊,与受赠人充分协商,尽量避免必要的损失;(2)协议内容应当写明详细并双方认可,避免产生后续的争议;(3)赠与合同涉及财产承诺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依照六个月期限办理赠与合同的撤销手续;(4)特殊情况下,如精神状况异常、未成年等,赠与方应当考虑赠与合同的撤销是否需要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附义务条款赠与合同(3篇)
附义务条款赠与合同(3篇)附义务条款赠与合同(通用3篇)附义务条款赠与合同篇1赠与人与受赠人自愿签订本附义务赠与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赠与目的赠与人因受赠人无力独自承担购房费用,又因其为赠与人独子,为受赠人今后更好的工作和生活,婚姻能够和睦,更好的对赠与人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及共同生活,赠与人独资购买本房屋,并附义务条款赠与受赠人。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和分割之前有权利撤消赠与。
第二条:受赠人的权利1、赠与人与受赠人及其妻儿对该房屋共同享有居住权、使用权;2、受赠人及其妻儿对该房屋没有出让权、转卖权,该房屋永远不能作为受赠人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不得将该房屋作为私有财产进行抵押或变卖;3、受赠人无须向赠与人交付任何关于该房屋的费用;4、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该房屋今后的费用全部由赠与人独自承担;5、受赠人对该房屋有自由装修、合理支配的权利;6、受赠人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赠与人的义务;7、如赠与人逝世,该房屋可作为遗产由受赠人独自继承。
第三条:赠与的撤消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对赠与人有虐待、遗弃、辱骂等行为的;3、受赠人不履行本附义务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4、受赠人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将该房屋作为私有财产进行抵押或变卖、分割等现象发生的;5、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或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部分民事行为能力的、住院治疗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6、受赠人拒不承担赠与人的治疗费、赡养费的;第四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十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民法典的附义务赠与合同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的附义务赠与合同有什么规定财产所有⼈可以将⾃⼰的财产赠与他⼈,赠与财产时⼀般要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可以附条件的,例如要求受赠⼈承担抚养的义务等,那么民法典的附义务赠与合同有哪些规定?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的附义务赠与合同有什么规定赠与⼈可以在赠与合同中附义务,附义务赠与的,受赠⼈应该接受义务。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条【附义务赠与合同】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应当按照约定履⾏义务。
第六百六⼗⼆条【赠与⼈瑕疵担保责任】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不承担责任。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相同的责任。
赠与⼈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瑕疵,造成受赠⼈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签订赠与合同后可以不履⾏吗⾸先,签订赠与合同后,如果只是⼀般赠与合同,赠与⼈可以随意撤销赠与,即不再履⾏给付义务,不承担法律责任。
反之,如果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如向学校捐款,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要积极履⾏给付义务。
在赠与⼈不履⾏时,即为违约⾏为,要承担违约责任。
并且,受赠⼈可以主张赠与⼈给付财产,赠与⼈拖延或是明确表⽰不给的,受赠⼈还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
其次,赠与⼈出现以下法定情况可以不再履⾏赠与义务:1、赠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不过,赠与⼈经济状况发⽣变化,要在赠与合同成⽴之后,如果签订赠与合同前经济状况就不好的,那么可能不是基于⾃⼰的真实意思表⽰,因为根本没有履⾏合同的能⼒。
2、赠与⼈难以维持正常⽣活有些⼈因为企业经营失败,但是不⾄于影响维持⽣计,那么还是可以接着履⾏赠与合同。
因此,若是存在以上情况,即使是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也可以撤销,不再履⾏赠与义务。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可以在赠与合同中附义务,附义务赠与的,受赠⼈应该接受义务。
如果受赠⼈不履⾏所负义务的,受赠⼈不能接受赠与,赠与⼈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是否能撤销
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是否能撤销Word文档仅供参考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是否能撤销为了维护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法律关系的稳定,完成道德义务,《合同法》明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在交付赠与财产之前能够撤销赠与的规定。
然而,并不是讲此类赠与绝对不能撤销,在以下情况下,此类赠与仍然能够撤销: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能够撤销赠与:(一)严峻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明白或者应当明白撤销缘故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能够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明白或者应当明白撤销缘故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三、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着恶化,严峻阻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能够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同意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能够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通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通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能够要求交付。
赠与行为本身是一种施惠活动,其前提是自愿和无偿。
但赠与人一旦与受赠人达成赠与合同,这种行为就成为民事法律行为,受法律爱护。
关于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来讲,赠与人不仅负有承诺赠与的法律义务,而且负有赈灾扶贫救困的道德义务。
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包括救灾、扶贫、资助贫困学生、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事业、环保等社会公共事业兴建公益设施或者捐款等。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1赠与人〔甲方〕:受赠人〔乙方〕:第三方〔丙方〕:甲乙双方为父女关系,乙丙双方为夫妻关系。
遵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三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一、赠与标的物20××年甲方购置住宅楼一栋现赠与乙方。
该住宅楼位于,面积为。
二、赠与生效的条件1、该住宅楼仅赠与乙方个人,不与乙方丈夫及孩子发生任何关系。
赠与行为在住宅楼房权证全部权人仅为乙方一人状况下生效。
2、丙方自愿放弃赠与标的物在任何状况下的全部份额的房屋产权,详细包括乙丙双方离婚、乙方死亡等情形。
赠与行为在丙方书写签署自愿放弃赠与标的物产权声明〔附协议后〕后生效。
三、赠与的撤销1、所赠房屋房权证上出现乙方以外的人,赠与合同撤销。
2、乙方对甲方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赠与合同撤销。
3、丙方违反其所书写签署的《自愿放弃赠与标的物产权声明》内容,赠与合同撤销。
四、赠与的收回乙方出现植物人、脑萎缩等丢失意识及死亡情形时,赠与标的物由甲方全部收回。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自愿放弃房屋产权声明书声明人:,男,诞生,现住。
本人自愿无条件放弃该房屋〔位于〕在任何状况下的全部份额的房屋产权,房屋继承权。
且在本人妻子出现植物人、脑萎缩等丢失意识及死亡情形时,该赠与房屋产权全部份额归本人岳父全部。
本人清晰自愿无条件放弃上述产权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身份证号:二0一四年二月八日附义务的赠与合同2甲方:(赠与人) 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系父母子女关系,甲方自愿将其下全部的一处房产赠与乙方。
遵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全部权证证号为的房产赠与给乙方,该赠与是对乙方个人的赠与,乙方自愿承受该房屋。
其次条自本赠与成立日起,乙方应负赡养甲方的'义务,甲方有权在该房屋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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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交付之前能否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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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和客票并不是合同的标的物,而只是运输合同存在的证明,因此不能将提单和客票的交付视作运输合同生效的条件。
综上所述,运输合同应为诺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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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不少网友问到▲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交付之前能否撤销这个问题。
其实关于赠予撤销方面的法律知识还是蛮多的,而且很多赠与合同本身的性质就是不可赠与的。
下面,小编将会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什么是附义务赠与合同
根据《合同法》等规定,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
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彩礼从性质上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赠与能不能附义务生效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附义务的赠与,也称附负担的赠与,是指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
附义务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而属一种特殊的赠与。
其特征在于:
1、一般的赠与,受赠人仅享有取得赠与财产的权利,不承担任何义务。
而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承担一定的义务。
2、附义务的赠与,其所附义务有一定限度,通常低于赠与财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