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贵州大学法学院学生考勤制度
附件:贵州大学法学院学生考勤制度为了稳定学校教学秩序,加强学生管理工作,根据《贵州大学学生日常管理手册》,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请假制度(一)请假规则1、请假分为病假、公假和事假三种。
病假:因学生本人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请病假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
公假:因参加国家、省、市、校及学院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相关部门证实后确实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事假:因学生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而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一般情况下,学生不得请事假。
2、学生因以上原因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必须履行请假程序。
(二)请假程序1、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请假的理由、请假的课时数和销假时间等基本信息。
2、因病请假,必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因公请假,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因特殊事情请假必须提供学生家长意见。
3、按照准假权限不同,分别由任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学院同意后,学生方可离校或不参加教学等集体活动。
(三)准假权限1、三学时以内(含三学时)的请假,由任课教师审批;2、一天以内(含一天)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3、三天以内的请假,由分管辅导员审批;4、三天以上(含三天)的请假,由学院审批;5、考试期间(包括补考、期末考试、期中考试等)学生一般不得请假,如遇特殊原因(如病假等),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必须报教务处审批。
(四)销假制度1、准假期满,学生必须及时履行销假手续,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处理。
2、逾期不能销假的学生,必须提前履行补假手续,补假手续的办理和请假手续相同。
二、考勤管理制度1、每次上课前,各班学生干部应执行点名制度,及时发现迟到和旷课的学生,并填写《贵州大学法学院学生考勤记录表》,每日下午5:30上报学院学生科。
2、学院学生科每周通报各班考勤情况,对旷课的学生累计学时,并按照《贵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XXXX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风、教风建设工作,使学生按规定参加教学活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考勤管理办法。
第二章考勤范围第二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校统一安排和组织的活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军训)等,均列入考勤范围。
第三条课堂教学依据课程表规定的上课时间进行考勤。
第四条校内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按照教学安排或工作日记进行考勤(企业实践教学另文规定)。
第三章考勤方式与规定第五条学生上课的考勤工作,由各任课老师负责,任课教师必须对每堂课学生的到课情况进行严格考勤、认真记录。
课堂教学老师在课后48小时内将考勤结果录入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校内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由老师每周星期一,将上一周考勤结果录入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供学生与管理人员上网核查。
学生出勤结果录入教务系统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考勤记录的,须由任课教师提交主管教学院长批准。
第六条课堂教学按实际教学学时计算;校内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每周按20学时计算(跨学科跨专业综合仿真实习每周按40学时计算)。
第七条考勤状况分为正常、迟到、早退、请假、旷课等五种。
第八条学生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1学时统计。
一节课上课迟到或早退超过十五分钟者,按旷课1学时论处。
第九条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学习必须课前办理请假手续,任课教师有权依据请假手续对学生考勤做出处理,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缺勤者,按旷课论处。
第十条学生办理请假手续与相关要求按《XXXX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缺勤处分第十一条学生学习考勤计入课程总评成绩,属平时成绩组成部分,考勤成绩占课程总评成绩10—15%。
旷课累计达到该门课程教学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第十二条学生每学期旷课累计接近20学时者给予预警,并由辅导员给予批评教育。
第十三条学生每学期旷课累计达到20学时以上者,将给予纪律处分:1.旷课达到20学时,给予警告处分;2.旷课达到40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旷课达到50学时,给予记过处分;4.旷课达到60学时及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
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
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篇一」为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特制定学生考勤制度。
学生在校上课、自习、集体活动都要严格考勤。
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虽请假但未经批准,或超过假期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一律以旷课处理,具体规定如下:一、考勤1、任课教师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认真填好每节课的《班级日记》中出勤情况表2、各班设立考勤班长一人,协助教师做好考勤工作,负责本班学生考勤,每天早上填好考勤记录,并将本班考勤情况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应予记录备案。
3、政教处每月进行一次学生考勤汇总。
二、请假规定1、学生在校期间,因故不能出勤的应由本人事先与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请假应说明理由,填写请假单,无论请假天数多少,班主任都要首先把好关,并在假条下签字后到政教处审批。
2、学生请病假须有医院检查证明及家长签字证明。
先由家长书面申请,三日内可由班主任批准,超过三日由政教处审批。
3、因病不能上大课间操的必须亲自向政教处请假,由政教处主任开具假条,值周检查如没有假条的按旷课处理。
4、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课间迟到、中途有事、有病外出等均应向任课教师报告原因,未经同意不准私自离开课堂。
同时向班主任请假允许后开具假条到政教处审批并进行登记,门卫见到班主任和政教处主任的签字假条方可放行。
5、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者本人填写请假条,逐级审批,口头请假无效。
请假期满后必须到政教处消假,学生确因特殊原因(急病或急事)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事先及时来电话与政教处、班主任联系,说明情况征得同意方可请假,事后办理补假手续,不补办手续或补假未批准者均按旷课处理。
三、缺勤处理规定1、事假累计超过本学期三分之一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2、病假累计达一学期正课的二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复学时应办理复学手续,由学校视程度予以编班上课。
3、旷课处理(1)学期内有旷课行为者,不能评为文明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降等,取消各类先进评选。
法学院学生考勤及请假制度 - 河南工业大学
法学院学生考勤及请假制度学生到课率的高低是一个院学风、班风优良与否的重要标志,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到课率,努力营造良好的学风、院风、班风,我院将学生考勤及请假纳入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法学院学生考勤及请假制度,内容如下:1、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实行考勤,学生应当按时参加。
因故不能参加,应当事先请假,并经批准。
无故不参加、请假未获批准者,按缺席处理。
2、严格要求学生,务必在预备前到课堂,预备后上课前到者按迟到计算;连续迟到两次或累计迟到三次按旷课一次计算。
3、班长负责本班学生考勤工作,年级长进行监督,原则上要求定期与不定期点名相结合,每周不少于4次。
4、各班学习委员负责考勤的汇总,每两周上报学工办。
学生会学习部对该项工作给予协助、配合和指导。
5、学生请假应事先写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如为病假,须有学校医院证明),由班主任签署意见。
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班主任签署意见后,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两周以内的,由学院领导批准。
所有请假手续均须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登记备案。
学生请假期满,应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销假。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离校,或请假逾期无故未返校的,均按缺席处理。
代假、捎假、事后补假无效。
6、无故缺席者,一经发现,即由学工办、各班导师对其通报批评教育。
一学期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无故缺席者,将给予学院警告处分,同时取消本学期的评优、评先和奖助资格。
受到学院警告处分后再次无故缺席者,取消全学年的评优、评先和奖助资格。
7、达到以下情况者,将报至学校对其进行处分,处分结果归入其学籍档案:未经批准不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一学期内累计缺席达12到18学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达19到46 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记过处分;达47到60 学时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8、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进行退学处理。
9、本制度解释权由院学工办负责。
大学学院本科生考勤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学院本科生考勤管理暂行规定为了保持大学校园的正常秩序,并照顾学生们的学习和生活,学院采取了考勤制度。
下面是学院本科生考勤管理暂行规定:一、生效范围及适用条件本规定适用于学院本科生考勤管理,包括日常出勤、请假、逃课、迟到等。
二、考勤制度1. 每日考勤记录:每日上午8:00至下午16:00期间,学生需要在指定的考勤机上刷卡签到,记录学生出勤情况;2. 请假:如需请假,必须提前向班级辅导员写请假条,并按时完成请假手续。
学生须如实填写请假事由,特殊原因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3. 逃课: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离开教室,离开教室必须向班级辅导员请假,并承担相应的处罚;4. 迟到:学生如不能准时到达教室,必须向班级辅导员请假,并承担相应的处罚。
三、考勤惩罚1. 出勤:出勤率在95%及以上的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奖励或加分;2. 迟到:无正当理由迟到的学生,第一次迟到扣除10分,第二次迟到扣除20分,第三次迟到扣除30分;3. 旷课:旷课者,扣除当天出勤分数,被累计旷课12小时者扣除10分;4. 请假:请假者与未请假、逃课者一并纳入考勤管理,不各自分开。
请假时间每半天计1次,累计3次记为1次旷课。
请假次数过多的学生,将受到惩罚。
四、奖惩标准1. 出勤率在95%及以上,奖励相应的加分或奖励;2. 在考勤惩罚中,积极记录,减少迟到、逃课和旷课,奖励加分或相应的奖励;3. 替换参加的军训、体育活动等,奖励相应的优惠;4. 对考勤流程管理方案改进的提议,奖励相应的加分或奖励。
五、附则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院所有。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不当之处,旨在完善和发展规章制度,并欢迎广大学生和教师前来提出宝贵意见。
如有违规行为,学院有权视情况进行惩罚或警告。
以上是学院本科生考勤管理暂行规定,希望同学们能够按照规定认真执行。
只有我们保持一个严谨的学习态度,才能更好的发展自己,跨上人生巅峰。
学生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学生考勤制度实施细则一、目的和原则本考勤制度的目的在于加强学生管理,保证学生按时到校上课,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时间观念。
所有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考勤规定,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二、考勤时间1. 学生应在每天上午的第一节课前到达学校,并在下午最后一节课结束后离开。
2. 每节课开始前的五分钟为签到时间,迟到的学生需在课后补签。
3. 早退或无故缺课将被视为旷课处理。
三、签到方式1. 学生应亲自到指定的签到处进行签到,不得代签或伪造签到记录。
2.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到校,学生或家长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理由。
四、请假规定1.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应提交书面请假条,并由家长签字确认。
2. 请假条应注明请假日期、原因及预计返回时间。
3. 长期病假需附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五、旷课处理1. 无故缺课一次,由班主任进行口头警告并通知家长。
2. 连续无故缺课两次或累计三次,将进行书面警告,并要求家长到校沟通。
3. 情节严重者,将根据学校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六、奖励措施1. 对于连续一学期未缺课、迟到、早退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积极参与课堂活动,表现出色的学生,将予以适当的激励。
七、监督与执行1. 班主任负责每日的考勤记录工作,并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 学校教务处将定期检查考勤记录,并对考勤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3. 家长应配合学校工作,关注孩子的出勤情况,并及时与学校沟通。
八、附则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如有变动,将及时通知全体师生。
大学考勤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学生的日常管理,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感,特制定本考勤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考勤工作由学生处、教务处、各学院(部)共同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具体执行。
第二章考勤内容第四条考勤内容包括:课堂考勤、自习课考勤、晚自习考勤、实习实训考勤、社会实践考勤等。
第五条课堂考勤:学生应按时参加课堂教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
第六条自习课考勤:学生应按时参加自习课,不得无故缺席。
自习课期间,学生应保持安静,专心学习。
第七条晚自习考勤:学生应按时参加晚自习,不得无故缺席。
晚自习期间,学生应遵守纪律,不得喧哗、玩游戏、看视频等。
第八条实习实训考勤:学生应按时参加实习实训,不得无故缺勤。
实习实训期间,学生应服从指导教师安排,认真学习,确保实习实训效果。
第九条社会实践考勤:学生应按时参加社会实践,不得无故缺席。
社会实践期间,学生应积极参与,认真完成任务。
第三章考勤纪律第十条学生应自觉遵守考勤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冒名顶替他人上课、自习、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二)伪造、篡改、销毁考勤记录;(三)干扰、阻挠他人正常考勤;(四)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勤结果;(五)其他违反考勤规定的行为。
第十一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课:(一)未经批准,擅自缺课或迟到、早退累计超过规定次数;(二)请假未经批准或未按时销假;(三)因特殊原因缺课,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课或补考。
第四章考勤结果处理第十二条学生考勤结果由各学院(部)汇总后,报学生处审核。
第十三条学生旷课、迟到、早退等情况,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四条学生因特殊原因缺课,需提供相关证明,经批准后方可补课或补考。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聊城大学法学院考勤管理规定
聊城大学法学院考勤管理规定
为加强法学院学生纪律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依照《聊城大学学生考勤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请假条例
1.学生离校请假应填写法学院学生请假申请表,说明请假原因,如因病请假需开具有关医疗证明。
2.请假应找团委老师或班主任办理,凡越权形成的假条均视为无效
准假权限如下:
请假两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两天以上十天(含十天)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批准;十天以上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下由学院初审,报学生工作处批准;考试期间请假,由学院初审,报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共同批准。
3.请假学生要将准假单交给班长,由班长统计。
请假期满,请假学生要到班长处取回准假单并到准假人处办理销假手续。
若学生超假,超假日期按旷课处理。
第二条学生旷课违纪处分条例
1.累计达1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2.累计达2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累计达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4.累计达60学时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第三条学生工作条例
1各班纪检委员应记录每天考勤情况,积极配合纪检部工作,发现
班内问题及时与纪检部交流沟通。
2.纪检部应每周对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报学院领导,每月综合一次,并做出月考勤分析。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学期末要将考勤月报表装订存档,统计总结出学期考勤情况,书面报给学院领导和学生工作处。
3.负责填写考勤通报表的工作人员,要如实填写考勤报表,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条本规定解释依据聊城大学学生手册执行。
法学院学生会
2019年10月。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4篇)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师生的考勤行为,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增强学校的纪律意识,特制定本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
二、考勤时间1.教职工:1.1 上午8:00前到校打卡,上午8:00后视为迟到。
1.2 下午2:00前到校打卡,下午2:00后视为迟到。
1.3 无法按时到校的,需提前向学校请假或与单位负责人说明原因。
1.4 下班时间为下午6:00,下午6:00后离校需提前与单位负责人请假。
1.5 无故不到校或离校的,将会纪律处分。
2.学生:2.1 每天早上7:30前到校,迟到的学生需向班主任请假或说明原因。
2.2 中午12:00前返回学校就餐,12:30前返回教室,迟归的学生需向班主任请假或说明原因。
2.3 下午放学时间为下午5:00,自行离校的学生需向班主任请假。
2.4 无故不到校或离校的学生将会被视为旷课,并记录其违纪行为。
三、考勤方式1.教职工:1.1 教职工需携带工作证进行打卡操作。
1.2 教职工进入校门后需刷卡进入教学楼或办公楼。
1.3 家属或无关人员不得代替教职工打卡。
1.4 教职工离校时需再次刷卡。
1.5 出差或请假的教职工需要向单位负责人报备,并在离校前完成相关手续。
2.学生:2.1 学生需携带学生证进行打卡操作。
2.2 学生需按班级划分进行打卡,每个班级设立考勤机进行刷卡。
2.3 学生离校需向班主任报备,并在离校前完成相关手续。
2.4 学生请假或旷课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在返校后补办相关手续。
四、考勤记录1.考勤记录的保存与查询:1.1 教职工考勤记录将保存在人事部门,可以向人事部门查询自己的考勤记录。
1.2 学生考勤记录将保存在班主任处,可以向班主任查询自己的考勤记录。
1.3 学生家长可通过学校的家校通平台查询学生的考勤情况。
2.考勤异常的处理:2.1 教职工:教职工迟到、早退、请假等异常情况将会被记录在考勤记录中,并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精选8篇)
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精选8篇)在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篇1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即进入教室,否则作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作早退处理,下课铃响前5分钟离开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学生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由家长来校请班主任办理。
4、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者,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5、请假在三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处批准,请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办理。
6、各班设立考勤簿,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考勤员,严格考勤,及时填写。
7、各班每周小结一次考勤情况,每月向政教处报告一次,期末总结评比,对全勤的同学和作负责的考勤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学生的出勤情况要记入学生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内容。
8、迟到、早退较多的班不能评为“文明班级”和“优秀班集体”,严重旷课的学生应按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进行纪律处分。
学生请假考勤制度学生请假考勤制度严格按照学校暂行作息时间执行,凡上课铃声响完进入教室的学生为迟到,下课铃声响完之前离开教室为早退,完全没有到教室上课为旷课。
学生考勤实施细则:一、各班出勤总分为10分,全部没有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得10分,若该班迟到一人扣0.5分,早退一人扣0.5分,旷课一人扣2分。
二、不论迟到、早退、旷课一律按纪检人员检查时为准。
三、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校,否则,按自动旷课论。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十篇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十篇学生考勤管理制度十篇学生考勤管理制度篇1为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以养成学生遵守纪律,勤奋学习的良好习惯,根据教育有关法规和我校实际,对学生考勤特作如下规定:1、学生考勤规定(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努力做到全勤。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应办理请假或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校上课者作旷课论;上课正式铃响后才进教室(或现场)者作迟到论;在下课前擅离课室(或现场)者作早退论。
迟到、早退在15分钟以上的为旷课一节。
迟到三次按旷课一节计,早退二次按旷课一节计。
(3)学生不按座位表就坐的',作旷课论处。
(4)学生请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
学生请病假需有家长证明,三天以上需有医院证明。
病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级组长提出意见,政教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级组长和政教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
学生请事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三天以内班主任批准,四天以上由家长到政教处请假。
学生请假或家长代其请假都须写好请假条,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条交各班保存,在每周星期五放学后连同点名表送交校务处。
(5)学生因事或因病来不及请假者,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否则,作无故旷课论处。
(6)病事假由校务处根据请假条核准,没有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手续不完备的以旷课论。
(7)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未愈不宜复学者,可以继续休学一年。
2、考勤管理办法(1)每班设立点名表,每节课(包括上课和课程表安排的自习、课外活动等)均由任课教师(或值日生)点名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统计一次。
每周星期五放学后,各班班长应把点名表(含已签批手续的请假条)送交校务处。
校务处负责对科任教师点名情况及学生考勤情况进行统计、登记。
校务处应在每周星期二上午准时将1份科任点名情况表、2份各班考勤公布表、2份各年级考勤统计表送交政教处,并将三种统计表各1份送教务处。
学生考勤与纪律管理规定
学生考勤与纪律管理规定一、考勤管理1. 学生考勤的重要性考勤管理是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的基础,对于确保学生按时参加教学活动、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和培养自律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学生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考勤制度进行签到、签退,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2. 考勤规定(1)上课考勤:学生应在上课前5分钟到达教室,按时签到。
如果学生因故不能准时到达或未能参加课程,应事先请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课。
(2)宿舍考勤:学生须按照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进行签到、签退,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宿舍。
晚归的学生需要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并遵守规定的返校时间。
(3)特殊考勤情况:对于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正常考勤的学生,应向班主任请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确保考勤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纪律管理1. 学生纪律的重要性纪律是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的保障,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自觉性和团队合作精神。
遵守纪律是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也是培养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的重要途径。
2. 纪律要求(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生应认真学习并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校或组织非法活动。
同时,学生还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遵守课堂纪律:学生应当按时到达教室,认真听讲,不得随意离开教室或干扰他人正常学习。
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3)遵守校园生活纪律:学生应保持整洁和文明的校园环境,不得擅自改动或损坏学校设施。
在校园内应遵守秩序,不得进行违法、违纪、不良行为,尊重师生和其他工作人员。
三、违规处罚1. 违规行为分类(1)考勤违规行为:包括迟到早退、旷课、无故缺勤等行为。
(2)纪律违规行为:包括违反校规校纪、课堂纪律、校园生活纪律等行为。
2. 处罚措施(1)考勤违规处罚:学生因违反考勤规定造成的违规行为,将会按照学校相应规定进行处理,例如记录警告、停课、降低奖励积分等。
(2)纪律违规处罚: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学生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例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讨等。
大学考勤管理细则(2篇)
大学考勤管理细则(一)考勤范围凡在职在编人员,一律纳入考勤管理的对象范围。
全校党政干部、教辅、工勤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制,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寒暑假期间根据本单位实际安排轮休。
教师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可不实行坐班制(不含在试用期、见习期内教师,下同),但对学校、单位统一要求的____活动要进行考勤,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勤要求学院、部、处、室为具体考勤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考勤工作,并指定一名考勤员。
考勤员须认真做好每月的《缺勤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二)的记录,已备检查。
(三)旷工及处理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按旷工处理(1)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虽请假未获批准、或请假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批准,擅自不上班者;(2)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____次按旷工____个工作日处理。
2.处理办法(1)按旷工天数扣发本人工资,校内岗位津贴部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2)凡连续旷工____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____个工作日,做辞退处理。
五、其它规定(一)后勤管理处、附中、各场厂和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可依据本办法制定适合本单位特点的考勤管理办法并报人事处备案。
(二)接受____或调查人员不能正常到岗工作,在____或调查期间暂时停发工资、校内岗位津贴等一切待遇,待结论明确后再做处理。
(三)各类假期(除寒暑假)一律不得合并使用。
(四)探亲路费的报销,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办理。
(五)职工在病假期间,参加会议、学习文件、参加政治学习等是一种政治活动,不能视为恢复工作。
六、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大学考勤管理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明校纪校规,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考勤与请假制度,结合学校的相关政策及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用于学校所有职工,包括处于试用期内的职工。
大学所有人员的考勤管理制度
大学所有人员的考勤管理制度大学所有人员的考勤管理制度现在很多大学不仅是老师要考勤签到,连学生也开始实行考勤,以确保教学工作的进行。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大学的考勤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大学生考勤制度一、学生考勤由系、辅导员(班主任)、副班长分级管理,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会负责检查和统计上报。
二、学生上课,自习,政治学习,两操及各类大型活动均进行考勤。
三、学生迟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旷课,均记入点名册,纳入班级管理。
四、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应按程序审批,原则上不超过三天。
请病假需出示学院门诊部或乡级以上医院证明。
五、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1.审批程序:副班长辅导员(班主任) 系学工办系学生处院领导2.审批权限:请假一天以内,由副班长批准后经辅导员(班主任)审批有效;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副班长、辅导员(班主任)批准后经系学工办负责人审批有效;三天以上二周以内,由副班长、辅导员(班主任)、系学工办负责人批准后经系领导审批有效;二周以上四周以内,由副班长、辅导员(班主任)、系学工办负责人、系领导批准后经学生处领导审批有效;四周以上六周以内由副班长、辅导员(班主任)、系学工办负责人、系领导、学生处领导批准经主管院长审批有效。
3.请病假时,需出具学院门诊部或医院证明。
4.本学期病假超过三分之一学时,按休学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5.审批完毕,到系登记备案。
系及时将请假学生信息告知保卫、宿管部门。
六、学生必须按请假日期按时返校,返校后按请假权限逐级销假。
不能按时返校者应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
凡未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或未获得批准离校以及超假均按旷课处理。
七、学校安排的其它活动,根据临时通知办法进行考勤。
八、学生考勤作为班级目标管理、操行评定、奖学金评定和评先的依据之一。
大学教师考勤制度一、上下班时间:按照作息时间安排,每天早上晨会课行政值周提前30分钟到校、值周教师提前20分钟到校、班主任教师提前10分钟到校、科任教师在晨会课前到校,管理、组织学生,进行环境卫生打扫和早读。
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
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大学学生的考勤行为,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责任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考勤范围1. 考勤范围包括课堂考勤、实验室考勤、社团活动考勤等。
2. 学生每学期需要完成的考勤任务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确定。
第三章考勤方式1. 课堂考勤:学生在每节课开始前需准时到达教室,按照教师要求进行签到或扫码考勤。
2. 实验室考勤:学生在进行实验时需按时到达实验室,参与实验并完成实验报告。
3. 社团活动考勤:学生参加社团活动时需按照社团规定签到,如有缺席需提前请假。
第四章考勤管理1. 学校设立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学生考勤工作。
2. 学校建立考勤信息系统,记录学生考勤情况,及时更新数据。
3. 学生应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或手机等考勤工具,不得私自转让或丢失。
第五章考勤记录1. 学生的考勤记录将被与相关教师、辅导员和学校管理部门共享。
2. 学生可以通过学校考勤系统查询自己的考勤记录,并有权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记录提出异议。
3. 学生应认真核对自己的考勤记录,如有误差应及时向考勤管理部门申请更正。
第六章考勤奖惩1. 学生按时完成考勤任务,表现良好者将获得奖励,如奖学金、荣誉称号等。
2. 学生迟到、旷课等违规行为将受到处罚,包括警告、扣分、通报批评等。
3. 严重违规行为将被视为严重失职,学生将被学校纪律部门处理。
第七章其他规定1. 学生应保持诚实守信,不得作弊、代签、伪造考勤记录等行为。
2. 学生应加强自律,按时参加课程、实验、社团活动等,不得违规缺席。
3. 学生应遵守学校其他相关规章制度,杜绝不良行为,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第八章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2. 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补充。
3. 学生如对本规章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
以上就是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同学们遵守规定,做到诚实守信,规范自己的行为,共同营造和谐的学习环境。
学院学风考勤制度
学院学风考勤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学风建设,严明学习纪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风考勤制度是我院对学生进行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旨在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制度保障。
第三条学院对学生实行奖惩结合的考勤管理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学风考勤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考勤范围与方式第四条考勤范围包括我院全体学生在课程学习、实验实践、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活动中的出勤情况。
第五条考勤方式分为电子考勤和手工考勤两种,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电子考勤通过学院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手工考勤采用签到、签退等方式。
三、考勤要求与规定第六条学生应按时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迟到、早退、缺课。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教师请假。
第七条学生请假应提交书面申请,并经教师批准。
请假期间,不计入考勤统计。
请假结束后,学生应按时补课。
第八条教师应及时准确记录学生考勤情况,每月将考勤结果反馈给学生。
对考勤不合格的学生,教师应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其改进。
第九条各教学单位应加强对学生考勤的管理,定期开展考勤工作总结,对考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奖惩措施第十条对考勤合格的学生,学院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并在评优评先、奖学金、助学金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十一条对考勤不合格的学生,学院将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处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第十二条对违反考勤规定的学生,学院还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院学风建设办公室。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通过以上学风考勤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我们期望能够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学风考勤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创造良好条件。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与办法(5篇)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与办法是为了确保学生出勤率、减少学生旷课、迟到、早退等行为,提高学生学习效果和管理效能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方法。
1. 考勤时间与地点: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天的上课时间,并在教室门口或其他指定地点设定考勤点。
2. 考勤方式:可以采用传统的签到、点名方式,也可以使用现代化的电子考勤系统,例如刷卡、指纹、人脸识别等方式进行考勤。
3. 考勤记录: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考勤记录,包括每节课的出勤情况,学生的迟到、早退、请假等情况,并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4. 考勤统计与分析:学校应当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根据数据进行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帮助。
5. 处理学生迟到、早退、旷课行为:学校可以根据迟到、早退、旷课的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例如警告、罚款、补课等。
6. 家校沟通:学校应当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向家长报告学生的考勤情况,征求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7. 鼓励出勤奖励: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出勤情况设立奖励制度,例如出勤率达到一定比例可以获得奖励。
8. 假期考勤管理:学校应当在假期期间进行考勤管理,例如寒暑假期间的学生活动、实习等情况。
总之,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与办法的目的是确保学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校上课,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培养学生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感。
通过科学合理的考勤管理,可以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与办法(2)是为了规范学生在学校的考勤行为,确保学生按时到校并参与课堂学习,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学校管理的有序性。
以下是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与办法的一些重要内容:1.考勤时间:规定学校正常上学的时间,包括早上上学、午休结束、下午上学和放学等时间段。
2.考勤方式:可以采用传统的考勤册、考勤卡或者电子考勤系统等方式进行考勤记录。
3.考勤责任:学生应当按时到校参与考勤,并且在考勤结束后需要离开教室或校园的学生应当及时离开。
4.迟到和早退处理:对于迟到或早退的学生,学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批评教育、罚款、记迟到或早退等处罚措施。
2024年学生考勤制度_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行为,提高学生的自律能力,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考勤的目的和原则第二条考勤的目的是为了记录学生的出勤情况,加强班级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考勤的原则是公平、公正、科学、严格。
第四条学生应按时到校并按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五条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签到和签退,并按照规定记录迟到、早退和缺勤情况。
第三章考勤的程序第六条学生应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签到,签到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
第七条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签退,签退时间为每天下午4点。
第八条学生迟到超过15分钟,则按早退处理。
第九条学生早退超过15分钟,则按缺勤处理。
第十条学生若因事请假,则需提前一天向班主任请假,并获得班主任的批准。
第十一条学生因故缺勤一天以上,需向班主任提交请假证明,并获得班主任的批准。
第四章考勤的记录和统计第十二条学生签到和签退的记录由班主任负责,并按月统计。
第十三条学生迟到、早退和缺勤情况的记录由班主任负责,并按月统计。
第十四条学生出勤率的计算公式为:学生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100%第十五条学生出勤率低于80%的,将被评为不合格,学生需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考勤的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学生每月出勤率在90%以上的,将获得表扬和奖励。
第十七条学生每月出勤率在80%-90%之间的,将被警告一次。
第十八条学生每月出勤率在80%以下的,将被记过一次,并扣去该月学生的课外活动奖励。
第十九条学生连续三个月出勤率低于80%的,将被劝退。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学考勤制度规定
大学考勤制度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学管理,维护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参加学习,严格遵守课堂纪律。
第三条学生考勤工作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各学院(部)协助执行。
二、考勤内容第四条考勤内容包括学生出勤、早退、请假、旷课等情况。
第五条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教学、实验、实习、考查等环节。
迟到、早退累计超过课程时数的30%视为旷课。
未经批准,擅自缺课者,视为旷课。
第六条学生因病、家庭特殊情况等原因需请假的,应提前向所在学院(部)提交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请假期间,应及时补上所学课程内容。
第七条学生请假时间超过课程总时数的1/3,或缺课累计超过课程总时数的1/7,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
三、考勤管理第八条教师是学生考勤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履行考勤职责,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学生考勤情况。
第九条各学院(部)应建立健全考勤档案,对学生考勤情况进行定期汇总、分析,并及时将汇总结果反馈给学生。
第十条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考勤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四、特殊情况处理第十一条对于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到校的学生,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学生,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如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五、附则第十三条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考勤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教学管理部门。
通过以上考勤制度规定,我们期望全体在校学生能够自觉遵守,积极参与到学习中,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为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做出贡献。
大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大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大学教育的普及,大学生已经成为社会的重要一员。
作为一所高等学府,大学不仅要对学生进行专业知识的培养,更要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纪律观念。
而考勤管理制度作为大学生逐渐形成良好的纪律观念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自律和规范学生行为起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建立科学的大学生考勤管理制度成为大学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大学生考勤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提高学生的自律意识。
大学是学生成长的关键时期,学生对于自己的行为和学习缺乏自律意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通过建立科学的考勤管理制度,可以加强对学生的约束和规范,提高学生的自律意识,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
2. 促进学生的学习规范。
大学生活自由度大,没有了中学时期的严格考勤制度,学生在学习上的规范性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考勤管理制度,可以促进学生的学习规范,提高学习效率。
3. 培养学生的责任感。
大学生要逐渐成长为具备责任感的社会人,而考勤管理制度可以促使学生养成遵守规章制度的好习惯,培养学生的责任感。
三、大学生考勤管理制度的内容1. 考勤制度的目标大学生考勤管理制度的目标是规范学生的行为,提高学生的自觉自律能力,促进学生的学习规范,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纪律意识。
通过考勤管理制度的实行,可以加强学校对学生的行为监管,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2. 考勤制度的范围大学生考勤管理制度的范围包括学生上课、实验、实习、社会实践等课程的出勤情况,以及学生的迟到、早退、请假等情况。
3. 考勤制度的执行考勤制度的执行主要包括学校教务处、学生处、各学院及任课教师的协作。
学校教务处负责制定学生考勤管理制度并做好宣传工作,学生处负责学生考勤数据的汇总和分析,各学院负责对学生考勤情况的监督和管理,任课教师负责学生的课堂考勤和学生出勤情况的记录。
4. 考勤制度的奖惩措施对于学生的考勤情况,学校将采取奖惩措施进行管理。
对于出勤、迟到、早退、请假等情况,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奖励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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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法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法学院发【2011】1号
为进一步加强院风院纪建设,造就良好的学风,促进学生积极参加和完成学校学院规定的学习任务与各项活动,使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都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聊城大学学生考勤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学院纪律,按时参加教学计划和学校、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
上课、早晚自习、实习、劳动、军训、思想政治教育等应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凡未请假或超假者,一律以旷课论处。
第二条新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教务处有关规定办理注册报到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报到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凡不履行请假手续者按旷课处理。
学院分管考勤的老师要在开学第一天上午将学生报道情况书面报学院相关领导。
第三条学生请假应严格按照权限、程序进行,相关手续资料由学院分团委妥善保存。
1、为保证学生学习及学院正常的教育管理秩序,无论学生请假时间长短,均应从严控制。
学生因病请假,应开具医疗部门证明,交准假人审验。
2、学生请假应根据准假权限找相关负责人办理,凡超越准假权限形成的请假均视为无效并按旷课处理。
请假权限如下:请假两天(含两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五天以内(含
五天)由年级辅导员批准;五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由分团委书记批准;七天以上十天以内(含十天)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批准;十天以上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下由学院初审,报学生工作处批准;考试期间请假,由学院初审,报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共同批准。
3、学生请假、销假应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审批前应详细询问学生请假原因、去向、时间等,严格把关。
在准假以前,准假人应认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要求学生留下个人及家庭联系方式。
4、学生申请请假,经审查获批准后,应详细填写请假条。
5、请假学生要将请假条交班长,由班长登记统计。
请假期满,请假学生要到班长处取回请假条并到准假人处办理销假手续,学生的请假条要附在请假条存根的后面,以备查用。
学生超假要如实填写超假学时数(学生在校按实际授课时数记),超过日期按旷课论。
6、学生非因极特殊原因,不得请人代办请假、续假和补假手续。
请假人代办请假必须由代办人按正常请假手续办理,续假必须在请假期满前办理。
只有在不具备请假或请人代办请假的情况下,才允许补假。
续假、补假须交验有关证明、证件,不符合规定的,应以旷课论。
第四条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是课堂秩序和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任课教师须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检查学生到课情况,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维持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及时批评教育。
任课老师每次上课前须清点到课人数,认真填写“法学院课程考勤表”,组织班长、纪检委员落实缺勤学生名单,如实记录每课考勤情况。
分团委、年级辅导员和班主任应定期对学生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1、学院统一印制“法学院课程考勤表”(以下简称“考勤表”)和“法学院课程考勤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任课教师人手一册“考勤表”,一课一填,并签字确认;“汇总表”由各班纪检委员填写,一课一填,由任课老师核实并签字确认;于当周课程结束时交由任课教师留存备查,学期末由分团委收回存档。
“考勤表”一式两联,上联存任课教师处备查,学期末由分团委收回存档;下联由班长或纪检委员暂存,每天下午4: 30前,由班长、纪检委员将当天将任课老师签字确认的“考勤表”下联交年级辅导员处,年级辅导员应会同相关班主任对缺勤情况及时核实处理。
2、各班长每周五晚9:30前将“法学院课堂考勤周报表”电子版报年级辅导员审核处理。
分团委应及时汇总整理各年级考勤情况,做出统计分析,周一在学院学风通报专栏公示考勤记录,并报学院相关领导;每周四在学院例会或办公系统中通报上周任课教师的课堂考勤情况;每月汇总一次,详细填写“考勤月报表”,并作出考勤分析,每月7日经学院相关领导审核后在学院内部通报。
3、分团委要及时将学生学期内请假、旷课累计学时数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学期末要将考勤月报表装订存档,统计总结出学期考勤情况,书面报学院相关领导。
第五条辅导员、班主任是所负责年级、班级日常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及时掌握所负责班级的学生动态及日常考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遇特殊情况,须按相关预案程序及时上报处理。
班长、纪检委员是所在班级日常考勤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根据学校、学院相关规定,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认真做好日常考勤和课堂考勤工作。
课堂考勤时,若一次未到课人数达到3人以上(含3人)5人以下,班长应于当节课后即刻报告班主任处理;一次未到课超过5人(含5人),班长应景任课教师同意,即刻报告班主任处理;每晚熄灯时,各班长应认真统计本班同学归宿情况,并务必以短信或电话方式向班主任汇报。
第六条学生旷课、视旷课学时数,根据《聊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聊大发【2010】137号)有关条款,及时给予相应处分。
第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聊城大学法学院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