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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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任务清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1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任务清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1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任务清单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任务清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27日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要求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三医联动”,围绕“巩固、完善、创新”的工作思路,突出转机制、促规范、建秩序、抓监管4个重点,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一、巩固现有医改成果对近年来改革成型的有效做法,持续巩固完善,全面推广实施,筑牢安徽医改样板,讲好安徽医改故事。

(一)提升县域医共体建设水平,构建具有安徽特色的农村分级诊疗新模式。

1.推广县域医共体建设天长模式,实行医保基金按人头总额预算包干支付,实现全省县(市、区)全覆盖;前三批试点县每县至少建成1个人财物统一管理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共体建设。

2.整合县乡两级药品采购平台,建设医共体中心药房,完善县乡村一体化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3.建设县域健康信息平台,确保实现紧密型医共体内诊疗信息联通共享。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含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含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含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绩效考核,是企业绩效管理中的一个环节,是指考核主体对照工作目标和绩效标准,采用科学的考核方式,评定员工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员工的工作职责履行程度和员工的发展情况,并且将评定结果反馈给员工的过程。

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含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供大家参考选择。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含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X年,全面启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完成首次省级及国家考核工作,初步构建以绩效考核结果评定三级公立医院建设发展成绩的结果应用机制。

到202X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

三、考核范围从202X年起,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包括驻陕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及其他中央有关部门,高等院校、行业或企业所属或者管理的三级公立医院)均要参加绩效考核。

未参加或未按要求参加绩效考核的公立医院,不得以任何形式追溯为三级公立医院。

军队医院不在考核范围内。

鼓励社会办三级医院参加省级考核工作。

四、考核指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不含中医类),共包括55个指标,其中26个指标为国家重点监测指标。

国家中医药局印发了《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共包括66个指标。

在国家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现确立了陕西省三级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1)和陕西省三级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2)。

(一)国家考核指标。

共55个指标(中医类医院为66个指标),用于开展国家考核工作,并依据对国家考核指标的考核结果,适时开展三级公立医院全国排名。

国家建立了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系统,用于完成国家考核工作。

(二)省级考核指标。

共60个指标,含55个国家考核指标和5个单独增加指标(中医类医院为71个指标,含66个国家考核指标和5个单独增加指标),用于开展省级考核工作,并依据对省级考核指标的考核结果,将参加考核的三级医院确定为年度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发布日期】2017.08.15【实施日期】2017.08.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8月15日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精神,推动我省社会办医加快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现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拓展社会办医空间1.预留规划空间。

到2020年,全省按照社会办医院床位数比例高于30%、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大于1.8张的标准,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

对新增或调整医疗资源的地区,包括新建城区等,各级政府要支持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2.拓宽发展领域。

积极发展由社会力量举办、运营的高水平全科诊所,为居民提供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并在转诊、收付费、考核激励等方面与政府办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

鼓励社会力量深入专科医疗等细分领域,提供眼科、骨科、口腔、肿瘤、医疗美容等医疗服务,优先支持举办妇产、儿科、精神、康复、护理等资源稀缺的专科医疗机构。

支持举办医养结合型的全科、专科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中医诊所。

积极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

3.推动融合发展。

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家庭提供签约医疗服务,建立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

以高端医疗、中医药服务、康复疗养、休闲养生为核心,培育健康旅游消费市场。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467号(医疗体育类524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467号(医疗体育类524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467号(医疗体育类524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27•【文号】•【施行日期】2021.08.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疾病监测正文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467号(医疗体育类524号)提案答复的函委员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把提高主要恶性肿瘤的早诊率、规范诊疗率及5年生存率作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绩效考核主要指标之一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恶性肿瘤是危害我国人民生命健康的重大疾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恶性肿瘤防治工作。

2005年以来,中央转移支付地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先后支持农村地区、淮河流域和城市地区开展恶性肿瘤早诊早治工作,针对项目地区的高危人群开展肺癌、上消化道癌、结直肠癌、乳腺癌、肝癌等重点恶性肿瘤的早期筛查。

为进一步实施恶性肿瘤防治行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近年来我委出台多个恶性肿瘤的诊疗规范和分级诊疗技术方案,推动恶性肿瘤的规范化诊疗,并针对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建立健全医疗费用保障机制。

2019年,我委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0部门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19—2022年)》,力争到2022年,癌症防治体系进一步完善,危险因素综合防控取得阶段性进展,癌症筛查、早诊早治和规范诊疗水平显著提升,癌症发病率、死亡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总体癌症患者5年生存率比2015年提高3个百分点。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一)关于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框架,推进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管理。

一是完善基层首诊的相关制度,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远程医疗制度,出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对口帮扶机制、职称晋升等政策;健全双向转诊和上下联动的相关制度,制定乳腺癌、甲状腺癌等20余种慢性疾病的分级诊疗技术方案及双向转诊基本原则和流程,构建各级医疗机构间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急慢分治的相关制度,推动日间手术试点、急诊急救领域五大中心建设,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不断满足急危重症与慢性病的医疗服务需求。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全面实施以来,总体进展顺利,人民群众普遍得到实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体制机制初步建立。

为巩固完善改革成果,确保新体制机制顺利运行,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结合贯彻国家近期出台的医改文件,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完善我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相关政策提出以下意见:一、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补偿机制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0﹞307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补偿机制。

1.核定基本支出,纳入预算管理。

县级财政、卫生部门负责核定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支出和基本支出,纳入年度预算,足额予以保障。

核定的基本支出包括编制内竞聘上岗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等。

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分期发放,年终结算,其余支出按月核拨到位。

2.收入上缴财政,规定用途使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入(含药品收入)全部上缴县级财政,县级财政在“基层医疗卫生财政专户”中对药品收支进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收支结余,由县级财政、卫生部门统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工福利、奖励和业务发展以及化解改革前除长期债务以外的各类流动负债等,具体比例由县级财政、卫生部门确定。

3.建立基本保险,统一纳入社保。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有竞聘上岗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按照中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适时启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离退休人员纳入社会保险。

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激励约束机制4.拉开收入差距,体现多劳多得。

县级卫生、财政部门负责定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群众满意度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期发放绩效工资。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9.19•【字号】厅〔2018〕51号•【施行日期】2018.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9月1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第三章考核考察第四章表彰奖励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六章附则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统称党政领导干部)。

全省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工作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机构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的管理机构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有效防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使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2023年细则

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2023年细则

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2023年细则1. 引言近年来,随着国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提高公立医院的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绩效表现,国家决定制定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2023年的具体要求和考核指标。

2. 绩效考核目标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目标是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估体系,促进医院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医院可持续发展。

3. 考核指标3.1 医疗服务指标1.医疗质量:包括手术成功率、术后并发症率、药物治疗效果等。

2.医疗安全:包括医疗事故发生率、药品安全、医疗设备安全等。

3.医疗效率:包括门诊等候时间、住院平均住院日等。

3.2 患者满意度指标1.就诊环境:包括医院的卫生状况、设施设备等。

2.服务态度:包括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服务态度等。

3.沟通效果:包括医务人员与患者的沟通交流等。

3.3 经营管理指标1.财务管理:包括医院的财务收支平衡情况、资金使用效率等。

2.人力资源管理:包括医务人员的数量、技术水平等。

3.绩效管理:包括医院的绩效评估、激励机制等。

4. 考核流程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流程分为四个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评估阶段和反馈阶段。

4.1 准备阶段医院在考核前需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年度绩效目标、制定考核计划、调整管理体制等。

4.2 实施阶段医院在实施阶段需要按照考核指标的要求,提供相关数据和材料,并配合考核组的调查和评估工作。

4.3 评估阶段考核组将对医院的数据和材料进行评估,并进行现场检查和面谈。

评估结果将根据绩效指标进行量化和综合评价。

4.4 反馈阶段考核结果将向医院进行反馈,包括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建议等。

医院应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提高绩效水平。

5. 考核结果应用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将用于医院绩效奖励、绩效评价和公示、财政拨款和补助等方面。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2.01•【字号】皖政办〔2017〕95号•【施行日期】2017.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9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15〕16号)等文件精神,调整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医疗联合体(简称“医联体”)建设和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实现以治疗疾病为中心向全面健康管理转变。

2017年,结合对口支援帮扶工作,全省三级甲等医院均应至少组建有明显成效的城市医联体和城乡医联体各1个。

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引导医联体内部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顺畅的转诊机制。

到2018年,逐步形成权责明确、功能清晰、运转有效、群众受益的医联体运行体系。

基层首诊比例明显提高,县域就诊率逐年提升。

到2020年,与医联体相关的医保、价格、人事、资金等综合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

居民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显著提高,基本形成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模式。

二、主要任务(一)推动区域医疗资源整合与共享,形成管理共同体。

关于印发全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三部门领导讲话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三部门领导讲话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三部门领导讲话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34号)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10-06-01 15:27:56 阅读次数:544皖人社发[2010]34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重大决策,省政府于2010年4月30日召开全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部署。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发言。

现将三部门领导同志讲话材料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在全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运才(2010年4月30日)同志们: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全面的动员和部署。

等一会,海嵩副省长将作重要讲话,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扎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受刘莉厅长委托,就做好全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有关问题作一发言。

一、《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实施意见》遵循了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逐步形成完善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和有力的经费保障机制的具体要求,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和清理核查津贴补贴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

经国家人社、财政、卫生三部门备案同意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下发各地执行。

为了便于大家理解和掌握,我对实施中应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作些说明。

(一)关于实施范围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明确为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这与2006年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时的规定是一致的。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表彰奖励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表彰奖励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表彰奖励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安徽省委员会,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30•【字号】皖办发[2013]16号•【施行日期】2013.09.30•【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党内其他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表彰奖励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办发〔2013〕16号)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各大学:《安徽省表彰奖励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9月30日安徽省表彰奖励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类表彰奖励活动,防止表彰奖励过多过滥,推进表彰奖励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0〕33号)、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国评组发〔2011〕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表彰奖励工作应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循严格审批、总量控制、合理设置、勤俭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第三条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省协调小组)负责全省表彰奖励工作的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审核备案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省协调小组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和经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举办的面向全省或者各地各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各类表彰奖励活动。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直医疗机构和三级综合性医院群众满意度调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直医疗机构和三级综合性医院群众满意度调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直医疗机构和三级综合性医院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医务工作【发文字号】卫察秘[2014]13号【发布部门】安徽省卫生厅【发布日期】2014.01.06【实施日期】2014.01.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直医疗机构和三级综合性医院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卫察秘〔2014〕13号)各市卫生局,省直医疗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倾听民声,服务民生,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监管,省卫生厅决定在省直医疗机构和三级综合性医院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

现将《省直医疗机构和三级综合性医院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卫生厅2014年1月6日省直医疗机构和三级综合性医院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倾听民声,服务民生,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监管,省卫生厅决定在省直医疗机构和三级综合性医院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

为做好该项调查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的了解病人在省直医疗机构和三级综合性医院看病期间对医院提供本次服务的总体满意程度,整理汇总病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作为向社会公布群众满意度和改进医疗服务工作的主要依据。

二、调查范围及对象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调查范围为省直医疗机构和三级综合性医院,调查对象为在省直医疗机构和三级综合性医院看病的门诊和出院病人。

三、调查方式卫生厅将建立安徽“卫生民声”短信平台,依托该平台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

调查方式采取抽样方式进行,卫生厅将根据各家医院近年来平均每月门诊量和出院数,确定调查数量。

各家医院随机抽取调查对象,卫生厅通过短信方式进行调查,对调查数据统一收集、整理、汇总、向社会公布。

各医院每次调查2000人,门诊、出院病人各1000人(安徽中医药大学附属针灸医院因住院病人不多,每次调查出院病人100人)。

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3.03.18•【字号】卫妇社秘[2013]129号•【施行日期】2013.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妇社秘〔2013〕129号)各市、广德、宿松县卫生局、财政局: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民生工程项目管理,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的落实,提升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根据民生工程考核管理要求,参照卫生部、财政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办法,省卫生厅、财政厅制定了《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财政厅2013年3月18日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方案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民生工程项目管理,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的落实,提升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省卫生厅、财政厅决定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了解各市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民生工程项目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以及项目资金落实、管理、使用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管理,改进工作,推动服务项目任务落实,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并发挥效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保证群众受益。

二、考核依据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改相关政策要求,主要依据包括:(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卫妇社发〔2011〕38号)(二)《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卫妇社秘〔2011〕411号)(三)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0〕311号)(四)安徽省财政厅、卫生厅《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0〕1168号)(五)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1〕61号)(六)安徽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购买村医医疗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819号)》三、考核对象考核以市为单位,包括市、县(区)卫生和财政部门、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以及其他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有关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 政策 解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 政策 解读

况的分析评估
• 2020年起,每年1月底 前完成上述工作。
社会公布,并报送国家 • 2020年起,国家卫生健
卫生健康委。 • 2020年起,每年2月底 康委每年3月底前完成 上述工作。
前完成上述工作。
组织实施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绩效考核
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明确各部门职责分
充分运用考核结果
构建共享机制,形
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 三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进一步落实,内部管理更 加规范,医疗服务整体效率有效提升,分级诊疗 制度更加完善。
指标体系
• 4大方面、国标与地方实际结合
医疗质 量 A
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 务是三级公立医院的 核心任务。通过医疗 质量控制/单病种质 量控制指标பைடு நூலகம்预约诊 疗等指标
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性导向,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局。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 制和医务人员激励机制,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当前业绩和长久运营、保持平稳和持续创新相结合。 强化绩效考核导向,推动医院落实公益性,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
A B C D E
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 性,引导三级公立医院 进一步落实功能定位,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 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 精神,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 率,推进分级诊疗制度 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 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原则与目标
坚持公益性导向,提
高医疗服务效率。
要求:
• 推动三级公立医院在发展方式上由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 效益型,在管理模式上由粗放的行政化管理转向全方位 的绩效管理, • 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地见效。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加快推进绩效考核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加快推进绩效考核工作的紧急通知

1 / 1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加快推进绩效考核工作的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卫电[2010]60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0.07.08
【实施日期】2010.07.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加快推进绩效考核工作的紧急通知
(卫电〔2010〕60号)
各市卫生局,试点县(市、区)卫生局:
根据省政府基层医改实施意见及时间节点的要求,试点县(市、区)每年6月上旬、12月上旬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2次集中考核。

目前,尚有部分试点县(市、区)未能按时完成今年首次绩效考核工作。

为此,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省级三级公立综合医院绩效考核指标评分细则(2020年版)

省级三级公立综合医院绩效考核指标评分细则(2020年版)

省级三级公立综合医院绩效考核指标评分细则(2020年版)一、定量考核备注:1.标记“▲”的26个指标为国家监测指标,其中15个指标自动生成,9个指标由财务年报表获取,2个指标由医院填报。

2.考核指标中的手术包括在日间手术室或住院部手术室内、麻醉状态下完成的手术,不包括门诊手术。

其中,日间手术是指患者按照诊疗计划在1日(24 小时)内入、出院完成的手术或操作(不包括门诊手术),因病情需要延期住院的特殊病例,住院时间不超过48小时。

3.微创手术是指出院患者在日间手术室或住院部手术室内、麻醉状态下的内科和外科腔镜手术、管内和实质脏器的介入治疗。

4.四级手术以国家统-规定纳入监测的四级手术目录为准。

5.“特需医疗服务占比”按照两个计算公式,同时统计服务量与服务收入占比。

6.单病种包括急性心肌梗死、心力衰竭、肺炎、脑梗死、髋关节置换术、膝关节置换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围手术期预防感染、剖宫产、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围手术期预防深静脉血栓等。

7.用于检查的大型医用设备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进行统计。

8.“门诊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比例”、“住院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比例",用于医院自身纵向比较,不在医院之间比较。

9.辅助用药以国家统-规定的品目为准。

10.“麻醉、儿科、重症、病理、中医医师占比”根据各医院紧缺专业人才结构具体情况,按麻醉、儿科、重症、病理、中医五个类别分别计算占比。

11.科技成果转化总金额是指医院科研成果在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金额总数。

12.若某一项指标不参加考核的,该项指标分值不计入考核总分,最终得分根据应该考核的总分值进行加权计算。

二、社会效益负性指标(一)门诊、住院患者满意度测评中任何一项低于65%的,绩效考核结果不能评为优秀。

(二)有以下四项负性指标中任何一项的,绩效考核结果在总得分的基础上扣5分。

1.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乱收费、不良执业等行为。

[考核年度内一项不良执业行为扣分达6分或以上的,考核年度内不良执业行为累计扣分达8分或以上的;或考核年度内受到各级有关部门2次以上行政处罚(警告除外)的]。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加强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6月23日加强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要求,现就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通过绩效考核,推动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在发展方式上由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在管理模式上由粗放的行政化管理转向全方位的绩效管理,促进收入分配更科学、更公平,实现效率提高和质量提升。

2019年,初步建立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标准化支撑体系。

到2020年,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三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进一步落实,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医疗服务整体效率有效提升,行业作风和患者就医感受全面改善,分级诊疗制度更加完善。

二、主要任务(一)提高病案首页质量。

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规范填写病案首页,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客观反映住院期间诊疗信息。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托病案质控中心,指导所属三级公立医院加强病案首页质量控制和上传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管理,按照首页数据采集质量和接口标准准确上传住院病案首页数据,确保考核数据客观真实。

(二)统一编码和术语集。

2019年8月底前,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疾病分类代码、手术操作代码、医学名词术语集、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和中医临床诊疗术语,及时完成编码字典库的转换,应用医疗保障部门统一的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药品目录,确保数据采集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运行机制的意见-皖政办[2013]2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运行机制的意见-皖政办[2013]2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运行机制的意见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运行机制的意见(皖政办〔2013〕2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巩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成果,构建“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长效机制,结合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运行机制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落实运行补偿政策,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持续健康运行1.严格执行“核定基本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政策。

各县(市、区)财政、卫生部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1〕61号)规定,及时完成本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支出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核定工作,纳入年度综合预算,及时足额拨付。

2.认真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县级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服务成本核定补助。

各级财政按规定及时下拨各项补助经费。

二、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3.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

由县级卫生部门牵头,会同县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定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数量、公共卫生任务完成情况、患者满意度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专项补助、奖励基金总额、奖励性绩效工资实际发放总额、医保实际支付总额和对院长(主任)的奖励挂钩。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按照属地化原则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与数据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按照属地化原则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与数据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按照属地化原则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与数据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8.08•【文号】国卫办医函〔2019〕668号•【施行日期】2019.08.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按照属地化原则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与数据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6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的工作原则和要求,请各地根据本省实施方案,抓紧启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同时,为确保绩效考核数据客观真实可比,各地要对辖区内三级公立医院报送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的数据进行质控,具体要求如下:一、数据质控内容及时间我委将于8月12日开放管理平台(https://),供三级公立医院自查填报的数据及佐证材料,同时供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数据质控工作。

(一)三级公立医院自查要求。

各三级公立医院要根据《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以及本地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医院上报的数据和佐证材料进行认真核查和质量控制。

1.第一阶段:国家监测指标4、5、6、8、9、10、13、14、24、45、46、48、53、54、55的质控工作由我委负责,非国家监测指标52的质控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负责,上述数据质控完成后将嵌入管理平台,供各地参考使用。

其中指标45、46,请各三级公立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于8月20日前在国家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机构端)内对人员信息进行维护,麻醉和病理在岗医师信息应当维护到具体科室。

医院应当于8月20日前完成除我委负责的其他国家监测指标的质控工作,形成第一阶段分析报告(模板在管理平台上下载),报属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并上传至管理平台。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9.19•【字号】皖政办[2003]67号•【施行日期】2003.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3]67号)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省级预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三年九月十九日安徽省省级预算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省级预算的编制、审核和执行,加强省级预算管理和监督,强化预算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预算由省直各部门、各单位预算组成。

第三条省级预算的编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既要保证机关正常运转、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要体现勤俭节约的精神,符合合理、准确、公开和高效的要求。

第四条省级预算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方式。

省直各部门、各单位编制预算时,应将预算内外资金及其他资金收支结合起来统一编制预算,各类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并逐步实行标准周期预算制度。

第五条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历年组织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增减变化因素,认真测算各项收入来源,准确编制收入计划。

对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第六条省级预算采用零基预算、绩效预算等方法编制,各项预算支出按照下列办法核定:(一)基本支出按照定员定额的办法核定。

(二)项目支出实行预算论证制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优化结构、讲求效益的原则,一年一定,滚动编制。

第七条省级预算经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即具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

第八条省财政厅应当在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级预算之日起30日内,将分部门预算批复到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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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加强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6月23日加强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要求,现就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通过绩效考核,推动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在发展方式上由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在管理模式上由粗放的行政化管理转向全方位的绩效管理,促进收入分配更科学、更公平,实现效率提高和质量提升。

2019年,初步建立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标准化支撑体系。

到2020年,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三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进一步落实,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医疗服务整体效率有效提升,行业作风和患者就医感受全面改善,分级诊疗制度更加完善。

二、主要任务(一)提高病案首页质量。

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规范填写病案首页,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客观反映住院期间诊疗信息。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托病案质控中心,指导所属三级公立医院加强病案首页质量控制和上传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管理,按照首页数据采集质量和接口标准准确上传住院病案首页数据,确保考核数据客观真实。

(二)统一编码和术语集。

2019年8月底前,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疾病分类代码、手术操作代码、医学名词术语集、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和中医临床诊疗术语,及时完成编码字典库的转换,应用医疗保障部门统一的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药品目录,确保数据采集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三)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

三级公立医院依托全国医院满意度在线监测平台,全面开展患者和医院员工满意度调查工作。

没有开展的医院要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在线满意度调查工作,完成患者和员工满意度有效样本数。

调查结果纳入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四)建立考核信息系统。

建立绩效考核信息系统,以数据信息考核为主,必要现场复核为辅,利用“互联网+考核”的方式采集客观考核数据,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三、实施步骤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年度实施,考核数据时间节点为上一年度1月至12月。

(一)医院自查自评。

各三级公立医院对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在2019年9月底前完成对2018年度医院绩效情况的分析评估,并将该年度病案首页信息、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绩效考核指标所需数据上传至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形成绩效考核大数据。

2020年起,每年1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二)组织省级考核。

在提取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内已有考核数据基础上,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医保局等相关部门补充其余考核指标数据,按照各指标对应权重加权后形成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以百分制计算最终得分,并根据得分情况及医院类别(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及中医类医院),将各三级公立医院按类别评为A、B、C、D、E五个等级中的相应等级。

2019年11月底前完成2018年度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及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起,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四、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公立医院主动加强和改进管理,加强内涵建设,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落地见效。

卫生健康、财政、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等部门要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及时出台政策措施,确保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二)明确部门职责。

在省属公立医院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具体考核细则由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在各市公立医院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各市卫生健康、财政、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组织部门研究建立绩效考核结果应用机制,财政和医保部门结合绩效考核结果,调整完善政府投入和医保政策。

(三)运用考核结果。

各地要建立绩效考核信息和结果部门共享机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补助资金、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等重要依据,作为选拔任用三级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同时与医院评审评价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以及各项评优评先工作紧密结合。

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督促存在突出问题的医院限期完成整改。

(四)形成改革合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绩效考核作为推动深化医改政策落地、将改革政策传导至医院和医务人员的重要抓手,通过深化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问题。

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指导地方在清理甄别的基础上稳妥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

落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政策。

规范推进医联体建设,以三级公立医院带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切实加强医疗服务综合监管,使日常监管与年度绩效考核互补,形成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合力。

(五)做好督导宣传。

省卫生健康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地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要及时总结经验、挖掘典型,结合各地实际不断完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同时逐步推开对所有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适时启动区域医疗服务体系绩效考核工作。

要坚持科学考核,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增加基层负担。

要加强宣传引导,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医院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附件:安徽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附件安徽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性质指标说明指标来源一、医疗质量(一)功能定位1.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定量门诊患者人次数/同期出院患者人次数(急诊、健康体检者不计入)。

医院填报2.下转患者人次数(门急诊、住院)定量本年度向二级医院或者基层医疗机构下转患者人次数(门急诊、住院)。

医院填报3.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定量日间手术台次数/同期出院患者择期手术总台次数×100%。

医院填报4.出院患者手术占比▲定量出院患者手术台次数/同期出院患者总人次数×100%。

病案首页5.出院患者微创手术占比▲定量出院患者微创手术台次数/同期出院患者手术台次数×100%。

病案首页6.出院患者四级手术比例▲定量出院患者四级手术台次数/同期出院患者手术台次数×100%。

病案首页7.特需医疗服务占比定量特需医疗服务量/同期全部医疗服务量×100%,特需医疗服务收入/同期全部医疗服务收入×100%。

医院填报(二)质量安全8.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率▲定量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例数/同期出院的手术患者人数×100%。

病案首页9. I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定量I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人次数/同期I类切口手术台次数×100%。

病案首页10.单病种质量控制▲定量符合单病种质量控制标准。

病案首页11.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定量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数/同期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人次数×100%。

医院填报一、医疗质量(二)质量安全12.大型医用设备维修保养及质量控制管理定性引导医院关注医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质量控制,配置合适维修人员和维修检测设备。

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配置合理维修人员和维修场地,涉及有毒有害作业应有合适的维修场所和有效防护;(2)制定急救、生命支持类等设备的预防性维护维修计划;(3)开展日常保养和维护,有巡检、保养、维修等相关记录及设备管理部门对临床使用部门的监管、培训记录;(4)配置必备的检测和质量控制设备,医学设备管理部门定期对设备特别是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确保在用设备完好,有记录和标识,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医院填报13.通过国家室间质量评价的临床检验项目数▲定量医院临床检验项目中通过国家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项目数量。

国家卫生健康委14.低风险组病例死亡率▲定量低风险组死亡例数/低风险组病例数×100%。

病案首页15.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覆盖率定量全院已经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病房总数/全院病房总数×100%。

医院填报(三)合理用药16.点评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定量点评处方数/处方总数×100%。

医院填报17.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定量本年度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消耗量(累计DDD数)/同期收治患者人天数×100。

收治患者人天数=出院患者人次数×出院患者平均住院天数。

医院填报一、医疗质量(三)合理用药18.门诊患者基本药物处方占比定量门诊使用基本药物人次数/同期门诊诊疗总人次数×100%。

医院填报19.住院患者基本药物使用率定量出院患者使用基本药物总人次数/同期出院总人次数×100%。

医院填报20.基本药物采购品种数占比定量医院采购基本药物品种数/医院同期采购药物品种总数×100%。

省级招采平台21.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使用比例定量中标药品用量/同种药品用量×100%。

医院填报(四)服务流程22.门诊患者平均预约诊疗率定量预约诊疗人次数/总诊疗人次数×100%(急诊人次数不计入)。

医院填报23.门诊患者预约后平均等待时间定量门诊患者按预约时间到达医院后至进入诊室前的等待时间。

医院填报24.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定性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标准评估。

国家卫生健康委二、运营效率(五)资源效率25.每名执业医师日均住院工作负担定量全年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医院平均执业(助理)医师人数/365。

医院平均执业(助理)医师人数=(本年度人数+上一年度人数)/2。

医院填报26.每百张病床药师人数定量医院药师(包括药剂师和临床药师)总人数/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100。

医院填报(六)收支结构27.门诊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定量门诊收入/医疗收入×100%。

财务年报表28.门诊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比例定量门诊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收入/门诊收入×100%。

财务年报表二、运营效率(六)收支结构29.住院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定量住院收入/医疗收入×100%。

财务年报表30.住院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比例定量住院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收入/住院收入×100%。

财务年报表31.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定量医疗服务收入/医疗收入×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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