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铁工87限高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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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线路工考试(试卷编号171)

铁路线路工考试(试卷编号171)

铁路线路工考试(试卷编号171)1.[单选题]有砟道床,有垫层时碎石道床厚度不得小于300毫米,垫层厚度不得小于200毫米。

A)250mm,200mmB)300mm,200mmC)350mm,250mm答案:B解析:2.[单选题]道岔撤垫垫板时,调高垫板应垫在轨底与轨下橡胶垫板之间,一般情况下,每处调高垫板不 得超过()块。

A)5B)4C)3D)2答案:D解析:3.[单选题]铁路运输企业未派员对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 )万元以下的罚款。

A)3B)5C)10D)20答案:A解析:4.[单选题]临时补修管理值为应及时进行轨道整修的( )标准。

A)轨道控制B)几何控制C)设备检修D)质量控制答案:D解析:5.[单选题]发现道岔尖轨、基本轨、可动心轨、翼轨折断时应(),进行处理。

A)限速B)封锁线路C)申请上道6.[单选题]一名驻站联络员只允许担当2项施工或维修作业的驻站防护,且对应联控的现场防护员不得超过( )名。

A)1B)2C)3D)4答案:C解析:《兰州局集团公司工务系统普速铁路劳动安全管理办法》(工安函〔2021〕99号)第27条7.[单选题]比例尺的用法一般有直接量距和( )两种方法。

A)间接量距B)比例变换C)测量D)比例测量答案:B解析:8.[单选题]成段更换扣件作业,扣件扭矩(扣压力)不符合规定或弹条扣件中部前端下颚离缝不得大于 ()mm,不得超过 8%。

A)1B)2C)3D)3答案:A解析:9.[单选题]基础设施实行天窗修制度,优先采用()维修模式。

A)状态B)保养C)综合D)专业答案:C解析:10.[单选题]在电气化线路上( )时,隧道、桁架桥梁内不得超过限界尺寸线。

A)起道B)改道C)捣固11.[单选题]半拨量=( )A)前点正矢差累计+后点修正量+后点半拨量B)前点正矢差累计+前点修正量+前点半拨量C)后点正矢差累计+后点修正量+后点半拨量D)后点正矢差累计+前点修正量+前点半拨量答案:B解析:12.[单选题]提速道岔上长度(不含钉帽的全长) 为142mm 的销钉( ) 。

限高架管理制度

限高架管理制度

限高架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對限高架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防范限高架事故的發生,保護路面設施安全和沿途人民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限高架,是指通過一定設備,對車輛的載貨高度進行限制,從而防止過高車輛進入某些區域。

限高架包括地下通道、橋梁、隧道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全體辖区内的限高架管理。

第二章管理機構第四條限高架管理的責任單位為當地交通管理部門,具體職責包括監督管理限高架通道,制定相應的管理規章和操作流程,日常巡查和維護限高架通道的安全,及時處理限高架通道的問題。

第五條限高架管理機構應當配備專門的管理人員,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並接受相關的培訓。

第六條限高架管理機構應當定期開展限高架通道的安全檢測和評估,發現安全隱患應當及時整改。

第三章管理規范第七條限高架管理機構應當建立限高架通道的管理制度,包括通行規定、危險品運輸管理、限高標示標識管理、應急救援措施等常規管理規定。

第八條限高架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限高架通道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時更新相關的安全技術標準,確保通道的安全運行。

第九條限高架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限高架通道的監控系統,對通道的運行情況進行實時監控,并能夠及時發現問題,進行應對。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條限高架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運營企業的監督管理,要求相關企業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運行許可證。

第十一條限高架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運營企業的安全培訓,提高企業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

第十二條限高架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限高架事故險情信息報告系統,對限高架通道事故及時進行調查分析,發布通報,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

第五章法律責任第十三條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限高架管理機構有權依法予以警告處罰,通報上級主管機關,建議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第六章附則第十四條本制度由當地交通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铁路工务限高架安设作业标准

铁路工务限高架安设作业标准

铁路工务限高架安设作业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铁跨公立交桥梁、涵洞限高架的设置标准及制作、运输、安装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范围内的限高防护架安设和维护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国务院令第639号铁路安全管理条例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JTGB01-201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TB/T1527-2011铁路钢桥保护涂装及涂料供货技术条件TB10002.2-2005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TG/01-2014铁路技术管理规程TG/GW103-2010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TG/GW114-2011高速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TG/GW101-2014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TG/GW121-2014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限高架用于桥下净高不足5.0m的铁跨公立交桥梁、涵洞门型构架,一般为钢结构焊接而成,起防护桥梁、涵洞的作用;上有限高标志牌,标有限高米数,用于提示车辆。

4、工作内容及作业标准4.1作业条件4.1.1天窗点外。

4.1.2对特殊情况可能影响线路及接触网设备安全限界的,按照相关规定单独制定方案并纳入天窗内施工。

4.1.3作业时间:根据工作量确定。

4.1.4控制责任人:作业负责人。

4.1.5安全风险预警:所有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严禁作业。

4.2人员要求4.2.1岗位要求作业负责人由不低于工班长或指派胜任的桥隧工担任,作业人员经段级培训合格的桥路工或劳务工。

4.2.2人员配置作业负责人1名,作业人员数量根据工作量确定,设置防护人员。

4.3作业机具发电机、电焊机、铲锈刀、除锈锤、涂刷工具、水平尺、千斤顶、油漆、电镐、铁铲、钻机、注浆泵、搅拌机、捣固棒、通讯设备(对讲机)、防护备品、吊车、小型挖掘机等。

4.4配合要求施工前与电务、通信、供电等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现场调查确认,在影响范围内施工必须按规定由受影响的设备管理单位设专人现场配合。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工务)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工务)

第二章线路、桥梁及隧道一般要求第30条为了保证线路、桥隧、路基等设备质量,应设工务段等工务维修机构。

工务段管辖正线长度,应根据单线或双线、平原或山区等条件确定。

在工务段管辖范围内有枢纽或编组站时,应适当减少正线管辖长度。

铁路局根据需要和条件,设供铁路专用的采石场和林场。

第31条工务维修机构应有机具检修、配件修理、辅助加工等设施,动力、机修、起重、试验等设备,以及轨道车和汽车等运输工具;根据养护维修需要还应有大型养路机械、工务专用机械设备、移动检测设备,以及检修、焊轨基地等。

铁路线路第32条铁路线路分为正线、站线、段管线、岔线、安全线及避难线。

正线是指连接车站并贯穿或直股伸入车站的线路。

站线是指到发线、调车线、牵出线、货物线及站内指定用途的其他线路。

段管线是指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等段专用并由其管理的线路。

岔线是指在区间或站内接轨,通向路内外单位的专用线路。

安全线是为防止列车或机车车辆从一进路进入另一列车或机车车辆占用的进路而发生冲突的一种安全隔开设备。

避难线是在长大下坡道上能使失控列车安全进入的线路。

第33条Ⅰ、Ⅱ级铁路区间线路最小曲线半径及最大限制坡度规定见第2表和第3表。

车站必须设在坡道上时,其坡度不应大于1‰;在地形特别困难的条件下,会让站、越行站可设在不大于6‰的坡道上,且不应连续设置,并保证列车的起动。

车站必须设在曲线上时,到发线有效长范围内不得设在反向曲线上,其曲线半径不得小于该区段内的最小曲线半径,且不得小于第4表中规定的数值。

线路平面及纵断面第35条线路平面及纵断面应保持原有标准状态。

区间线路变动时,须经铁路局批准,但曲线半径不得小于该区间规定的最小曲线半径,坡度不得大于该区间规定的最大限制坡度。

线路平面及纵断面有变动时,必须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凡变更线路平面及纵断面,竣工后由施工单位立即检查,并形成完整的竣工资料,移交负责维修和使用的单位。

在任何情况下,线路平面及纵断面的变动,必须满足限界要求。

铁路工程高处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路工程高处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路工程高处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一)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为高处作业。

(二)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多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带上拴挂多人,一根安全带只可一人使用。

(三)高处作业人员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等不宜从事高出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

有饮酒、精神不振的人员禁止高处作业。

(四)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放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五)高处作业平台四周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2米的防护栏,防护栏外侧须设置防护网,防护栏和防护网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六)上下交叉作业人员应错开上下位置,下部作业人员应处于上部落物的坠物半径范围外,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作业。

铁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铁路施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项目建设的社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铁路建设项目现场管理规范》《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安全防护用品佩戴(一)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为白色,普通施工人员为黄色,特殊工种人员为蓝色。

(二)管理、试验人员,上岗工作和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胸牌。

胸牌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姓名、职务(岗位)、编号,胸牌贴有照片。

胸牌颜色为:蓝色。

(三)施工作业人员应佩戴与岗位工种相对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四)技术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挎带背包,携带相应的安全、技术资料和检测检查工器具。

第二条安全标志、标识、标牌的设置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设置要求和标准,执行《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的规定。

第三条机械设备管理进场机械设备须向现场监理进行设备报验,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张贴机械设备验收标识。

铁路限高架施工技术交底

铁路限高架施工技术交底

铁路限高架施工技术交底一、前言铁路限高架施工是一项高难度的工程,需要各种技术和工艺的综合运用,对施工单位和工人的素质要求也较高,但凡一项环节出现差错就可能引发严重事故。

因此,在进行施工前,必须进行充分的技术交底,对施工流程、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说明。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铁路限高架施工技术进行交底。

二、施工流程铁路限高架施工流程包括方案设计、材料准备、现场施工等环节。

在进行施工流程的技术交底时,要特别注重每一个细节环节,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1. 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是铁路限高架施工的第一步,也是最为重要的一步。

方案设计要充分考虑到现场环境、施工条件、安全要求等方面,制定出合理、稳定、高效的施工方案,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效果。

具体要求包括:•要根据地形、线路、车速等因素,合理确定限高架的高度。

•要合理选择施工材料,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要针对不同的施工区域,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案,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难度,提高施工效率。

2. 材料准备材料准备是铁路限高架施工的重要环节,也是施工工期的一个关键因素。

材料准备要求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确保材料的数量和质量满足工程需求。

•对材料进行检验,确保其满足质量标准。

•对材料进行分类、交接、储存等管理。

3. 现场施工现场施工是铁路限高架施工的最后一步,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

现场施工要充分保证安全,确保施工质量并尽可能地缩短施工时间。

具体要求包括:•要对施工环境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要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禁随意更改。

•要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三、施工方法铁路限高架施工方法包括架设脚手架、道轨安装、限高架组装等。

在进行施工方法的技术交底时,要特别注重每一个细节环节,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1. 架设脚手架架设脚手架是铁路限高架施工的关键环节之一,也是保障施工安全的必要措施。

具体要求包括:•要选择合适的脚手架型式,确保其符合规范要求。

某单位铁路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本

某单位铁路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本

某单位铁路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铁路施工高处作业的安全性,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安全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某单位的铁路施工高处作业,并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协调一致。

第三条高处作业指的是在高处进行工作时所涉及的各种工种,包括但不限于高架桥梁施工、电线杆维修等。

第四条高处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健康证书,且经过本单位的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第五条本单位应制定高处作业专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所有高处作业人员熟悉并遵守。

第六条高处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装备,并时刻保持清醒和专注,禁止酒后上岗。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对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和工具,应立即停用,并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九条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或调整。

第十条高处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并上报相关负责人。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本单位应设立铁路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的培训,并须通过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高处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试,以保持工作技能的更新和提升。

第十四条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进行身心健康检查,不得有产生高处作业风险的疾病或不适,如酒精中毒、眩晕等。

第十五条高处作业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职业健康证书,并及时更新。

第十六条高处作业人员应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和制度,不得违反工作规定或私自调整工作程序。

第三章安全设备和工具第十七条高处作业现场应配备合格的安全设备和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带、护眼镜、手套等。

第十八条所有安全设备和工具应经过严格的检测和试验,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换。

第十九条高处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应检查个人防护装备的完好性和适用性,并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

高架作业管理办法(二篇)

高架作业管理办法(二篇)

高架作业管理办法1﹜适用范围:凡高於2公尺以上,无防护措施之作业均属之。

2﹜权责:2.1作业员工需遵循相关规定。

2.2工作安全许可证签署: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所属单位主管、管理部主管及环安课人员核准。

3﹜高架作业安全管理说明:3.1高架作业前,施工单位负责人须申请工作安全许可证,并经由施工所属单位主管、管理部主管签署及环安课人员核准。

3.2高差二公尺以上之屋顶、桥梁墩柱及上部结构、桥台、开口部分、楼梯、工作台、施工架等场所,应设置符合规定之护栏、护盖、安全网或佩挂安全带等防坠设施。

3.3高架作业施工前,须配合施工区域,选择搭工作架、工作车(或月星固定式吊笼之吊车)、吊笼等安全并合於法令或检查机构认可之施工方式。

3.4对於二公尺以上高处作业应设施工架工作台,但如有困难而使用合梯、梯子时,应使用安全带等。

3.5对於高度一?五公尺以上之场所作业应设置安全上下设备,搭工作架须搭鹰架或钢管架,平台须满舖,有护栏及上下楼梯。

3.6工作车(或月星固定式吊笼之吊车)须有车辆合格证,操作人员须有操作训练合格证,及填写吊车作业安全检查表,经主办人员及环安人员确认合格,方可操作。

3.7吊笼须劳检所检查合格之证书,操作人员须有操作训练合格证书,方可操作。

3.8患有贫血、癫痫、高血压、心脏病、惧高症、四肢无力、头晕等疾病,及饮酒或服药後昏昏欲睡者,均禁止攀登高架或在高处施工架上从事作业。

3.9从事高架作业人员应穿着安全防护具,需依据『个人防护具管理作业指导书』办理。

3.10在攀登高架前、应先擦拭鞋底之油污等易滑溜之附着物。

3.11在高架作业时,禁止将物件或工具直接抛向地面。

高架作业管理办法(二)高架作业是指在建筑工地、加工厂、物流中心等场所中进行的高空作业,如搭建脚手架、安装天窗等。

这类作业涉及到高度工作环境的特殊性,因此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高架作业管理办法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作业的顺利进行。

下面将分为五个方面,对高架作业管理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高架车管理制度

高架车管理制度

高架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架车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工作和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高架车是指一种用于搬运货物和设备的工业车辆,主要用于仓库、生产车间等场所的物料搬运和堆垛操作。

第三条高架车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高架车的场所和部门。

第四条本单位应制定高架车使用和管理规定,定期对高架车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高架车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

第五条高架车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并在操作前进行安全检查和确认。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由物料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并在需要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二章高架车的种类和功能第七条根据不同的作业需求,高架车可以分为手动高架车和电动高架车两种。

第八条手动高架车适用于小范围的搬运和堆垛作业,操作简单方便,适合于人力搬运和堆垛操作。

第九条电动高架车适用于大范围的搬运和堆垛作业,具有较强的动力和承载能力,适合于物料搬运和堆垛作业。

第十条高架车的功能可以根据需要采用不同的附件和配件,如货叉、货篮、抓斗等。

第三章高架车的使用和维护第十一条高架车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

(二)在操作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和确认,确保车辆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操作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和障碍物,确保安全通行。

(四)操作完成后,应将高架车归还到指定的停放位置,并进行清洁和维护。

第十二条高架车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定期对高架车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定期更换易损件,如车轮、刹车片等,确保车辆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三)对高架车的润滑和液压系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和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高架车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事故时,应按照应急处置程序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章高架车的安全管理第十四条高架车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操作人员应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严禁超载和超速行驶。

2024年高架作业管理办法

2024年高架作业管理办法

____年高架作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架作业的管理,确保高架作业安全和高效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高架上进行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高架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保养、清洁、安装、施工等各类工作。

第四条高架作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遵循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高架作业管理分为预约管理、作业监督管理、安全保障措施管理三个方面。

第二章预约管理第六条高架作业需提前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预约,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作业。

第七条预约时,需提供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名称、作业人员人数、作业人员资质等。

第八条预约时,需提交作业计划和作业方案,并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预约时,需提供作业设备和工具的检测合格证明,确保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条预约时,需提供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的培训证明,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预约成功后,需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按照作业计划和作业方案进行作业。

第十二条预约管理部门有权对预约情况进行审核和调整,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应积极配合。

第三章作业监督管理第十三条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应按照预约时的作业计划和作业方案进行作业,不得超时作业或随意更改作业内容。

第十四条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相关证件和设备,并配合作业监督人员的检查。

第十五条作业监督人员有权对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的作业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六条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应配合作业监督人员的要求,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第十七条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发现作业环境不安全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作业监督人员。

第十八条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应配备足够的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并确保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处于有效状态。

第十九条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应保持高度的警觉性,严禁酗酒、吸烟等影响作业安全的行为。

某单位铁路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某单位铁路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单位铁路建设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0.1 条为了在铁路建设中进行高空作业,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细则:第1.0.2 条本规定适用于铁路施工和一般结构施工,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1.0.3 条本细则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 GB3608 一83 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 以上(含2m )在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

第1.0 .4 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高处作业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2.0.1条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及所需材料、工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 条单位工程建设负责人对本工程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贡献制度。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 条高处作业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 条攀登、悬挂高空作业人员和设置高空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 条施工期间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 .6 条施工现场所有可能的坠落物,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工具应随手放入上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除的物体、多余材料和废料应及时清理和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0.7 条雨雪天高空作业,必须采取可霏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高架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高架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高架桥施工、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高架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高架桥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面领导、协调、监督本高架桥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高架桥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教育、事故调查处理等。

3. 各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明确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措施1. 施工安全管理(1)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经安全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区域安全。

(3)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确保施工人员掌握安全技术。

(4)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5)加强施工现场消防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2. 运营安全管理(1)制定运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运营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

(2)加强运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定期对运营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4)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桥梁通行安全。

(5)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隐患排查与治理(1)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3)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确保整改到位。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对新员工、转岗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

3. 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

五、事故调查与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

3. 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高架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高架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高架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人。

2. 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和施工环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安全措施。

2.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规划施工现场道路、材料堆场、施工机械停放等区域;(2)施工进度计划,明确施工节点,合理安排施工顺序;(3)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源,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4)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四、安全技术措施1.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安全通道等。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确保用电安全。

3. 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 施工现场应加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高空作业操作规程,确保高空作业安全。

5. 施工现场应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施工机械安全可靠。

五、安全教育培训1.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六、安全生产检查1. 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安全生产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2)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3)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材料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4)施工现场的施工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七、事故处理1. 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高架作业管理办法

高架作业管理办法

高架作业管理办法
是指针对高架作业所制定的一套规定性文件,旨在确保高架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

以下是一般的高架作业管理办法的内容概述:
1. 安全责任:明确高架作业的主管部门和责任人员,并明确他们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2. 作业计划:编制高架作业计划,明确作业任务、时间和地点,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

3. 作业人员管理:对参与高架作业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并规定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4. 设备和工器具管理:规定对高架作业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器具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记录检查结果。

同时,要求作业人员对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进行规范。

5. 安全措施:确定高架作业的安全措施,包括使用安全带、吊篮、脚手架等设备,制定明确的操作规程和操作要求。

6. 作业监督与检查:设立监督和检查机构,对高架作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7. 应急措施:制定高架作业的应急预案,包括应对天气突变、设备故障、作业人员意外伤害等紧急情况的措施。

总之,高架作业管理办法主要起到规范高架作业的作用,保证高架作业的安全和高效进行,预防事故的发生。

具体的办法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铁路工务限高架安设作业标准

铁路工务限高架安设作业标准

铁路工务限高架安设作业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铁跨公立交桥梁、涵洞限高架的设置标准及制作、运输、安装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范围内的限高防护架安设和维护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国务院令第639号铁路安全管理条例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JTGB01-201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TB/T1527-2011铁路钢桥保护涂装及涂料供货技术条件TB10002.2-2005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TG/01-2014铁路技术管理规程TG/GW103-2010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TG/GW114-2011高速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TG/GW101-2014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TG/GW121-2014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限高架用于桥下净高不足5.0m的铁跨公立交桥梁、涵洞门型构架,一般为钢结构焊接而成,起防护桥梁、涵洞的作用;上有限高标志牌,标有限高米数,用于提示车辆。

4、工作内容及作业标准4.1作业条件4.1.1天窗点外。

4.1.2对特殊情况可能影响线路及接触网设备安全限界的,按照相关规定单独制定方案并纳入天窗内施工。

4.1.3作业时间:根据工作量确定。

4.1.4控制责任人:作业负责人。

4.1.5安全风险预警:所有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严禁作业。

4.2人员要求4.2.1岗位要求作业负责人由不低于工班长或指派胜任的桥隧工担任,作业人员经段级培训合格的桥路工或劳务工。

4.2.2人员配置作业负责人1名,作业人员数量根据工作量确定,设置防护人员。

4.3作业机具发电机、电焊机、铲锈刀、除锈锤、涂刷工具、水平尺、千斤顶、油漆、电镐、铁铲、钻机、注浆泵、搅拌机、捣固棒、通讯设备(对讲机)、防护备品、吊车、小型挖掘机等。

4.4配合要求施工前与电务、通信、供电等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现场调查确认,在影响范围内施工必须按规定由受影响的设备管理单位设专人现场配合。

铁路限高架施工技术交底

铁路限高架施工技术交底

限高架施工技术交底1、编制依照(1)《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J010-97)(3)《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G D60-2004)(4)《钢构造设计规范》( GB50017-2003)(5 )《铁路桥涵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构造设计规范》(T B10002.3-99 )(6)《铁路钢桥保护涂装》( TB/T1527-2004 )2.作业准备(1)组织技术人员仔细阅读图纸,认识设计企图,澄清有关技术问题,熟习有关技术要求及查收标准。

(2)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特别是特种作业的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一定持证上岗。

(3)既有线防备人员、防备装备到位3、技术及质量要求(1)限高架基础采纳 C30砼进行浇筑,砼振捣需密实。

(2)基础钢筋笼子需加垫块保证保护层厚度不小于6cm。

(3)三角支架形式,在立柱及斜撑内灌输C20混凝土。

(4)限高防备架的设置地点不可以影响其余相邻道路的正常通行:①设置宽度不得小于道路路面的实质宽度;②设置距桥梁边沿的距离应知足《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对于铁路安全保护区距离的规定以内(因条件限制等原由没法知足规定距离要求时可适合调整);一般城市市里,许多于 8 米;城市郊区,许多于 10 米;村镇居民居住区,许多于 12 米;其余地域,许多于15米。

③限高防备架设置净高:限高架横梁底至路面应低于桥下净高 20mm 至100mm,并与“限高”警告标记一致。

施工程序为:下料→柱焊接→除锈→基础开挖→帮扎钢筋→安装→校订→浇筑→表面涂装4.构造形式及构造连结依据车辆质量及行车速度确立:(1)当车重 15t ,撞击速度 40km/h 路宽 3.0m 以下时使用门式构造(2)当车重 15t ,撞击速度 40km/h 路宽 8.5m 以下时使用三角支架构造(3)当车重 20t ,撞击速度 60km/h 路宽 8.5m 以下时可依据现场状况选择三角支架构造或桁架式构造(4)当车重 15t 或 30t ,撞击速度 80km/h 路宽 11.5m 以下时使用桁架式构造(5)当车重 15t 或 30t ,撞击速度 80km/h 路宽 20.75m 以下时使用桁架式构造(6)框架桥下路面宽度 10.0m 以下时采纳三角支架式构造(7)框架桥下路面宽度 15.0m 以下时采纳桁架式构造立柱分为上下两部分,采纳法兰盘连结,下部立柱与基础采纳法兰盘连结,上部立柱与横杆采纳坡口焊焊接,焊接切合JGJ81-91有关规定5.施工要求(1)立柱的加工制作下料采纳火焰切割机进行柱切割,开坡口方法为碳弧气刨切割 K 型坡口,下料达成后进行调直校订,为保证柱身拼装正确,需制备组装样板,柱身主体焊接采纳电焊机焊接,钢管柱焊接达成后进行调直改正。

铁路车辆段修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铁路车辆段修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铁路车辆段修高空作业安全管理一、引言在铁路车辆检修作业中,高空作业是不可或缺的环节,涉及设备检查、维修保养等重要任务。

然而,高空作业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它直接关系到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设施的稳定运行。

因此,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机制,是保障铁路运营安全的重要保障。

二、高空作业定义与风险1. 定义:高空作业是指在距离地面2米及以上,或者在无固定立足点、操作平台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活动,如车顶检查、塔吊操作等。

2. 风险:高空作业涉及坠落、物体打击、电气伤害、窒息等多重风险,一旦发生,后果严重。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培训:所有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方法。

2. 安全许可证:作业前需持有有效的高空作业许可证,确保人员具备相应资质。

3. 安全防护:配备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4.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完好无损。

四、安全操作规程1. 稳固立足:使用可靠的脚手架或平台,避免直接在不稳定结构上作业。

2. 作业顺序:遵循先检查后作业的原则,避免因设备故障引发坠落。

3. 交叉作业:高空作业时,与其他作业区域保持适当距离,防止碰撞。

4. 通信保障:作业人员应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求救。

五、应急预案与演练1. 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高空坠落、火灾等事故,制定详细应对措施。

2. 定期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3. 及时反馈: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并进行事故调查。

六、监督与考核1. 内部监督: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对高空作业进行日常监督。

2. 考核制度:将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

3. 持续改进:根据反馈和事故教训,不断优化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七、结语铁路车辆段的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

通过科学的管理、严格的规程和持续的改进,我们能够有效降低高空作业风险,保障铁路运营的稳定和人员的生命安全。

高架区域管理制度

高架区域管理制度

高架区域管理制度高架区域是指城市中的高架路、桥梁等地段,通常承载着大量车辆的运输和交通。

高架区域的管理对于城市的交通安全、流畅度和环境卫生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高架区域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就高架区域管理制度的内容、原则和实施细则进行详细阐述。

一、高架区域管理制度的内容1. 高架路和桥梁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包括高架路和桥梁的规划、设计、建设、维护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

具体来说,要对高架路和桥梁的设计参数、结构材料、施工标准、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

2. 高架区域的交通管理:对于高架区域的车流量、车辆行驶的速度、交通信号灯的设置、车辆进出高架路的通道以及高架区域周边的停车场和交通警示牌等都要进行管理。

3. 高架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高架区域周边的环境卫生包括道路清洁、绿化、垃圾处理等各个方面,都需要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维护。

4. 高架区域的安全管理:包括高架路和桥梁的安全设施、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危险品运输的管理等。

5. 高架区域的维护管理:对于高架路和桥梁的定期检修、维护和更新都需要进行管理。

二、高架区域管理制度的原则1. 安全第一:高架区域管理制度要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原则。

2. 合理高效:高架区域管理制度要以实现高架区域的合理使用和高效管理为宗旨,确保交通畅通、环境整洁、安全有序。

3. 公平公正:高架区域管理制度要公平对待各类车辆和行人,并保证各方利益的公平。

4. 法治化:高架区域管理制度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管理高架区域,严格依法处罚违规行为。

5. 创新发展:高架区域管理制度要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和管理发展,不断完善高架区域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三、高架区域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1. 加强规划设计管理:对于高架路和桥梁的规划设计要建立健全的审批程序和标准,确保规划设计过程合理、安全可靠。

2. 完善交通管理措施:制定和实施高架区域的交通管理规定,包括车辆限高、限速、禁止占道等措施,并加强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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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路局工务处
工路桥函〔2009〕87号
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桥涵限高防护架
管理细则》的通知
各工务(桥工)段,金温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铁铁道部关于《“铁跨公”立交桥涵限高防护架管理办法》(铁运〔2005〕193号文)的通知精神,明确我局铁路上跨公路立交桥涵(以下简称“铁跨公”立交桥涵)限高架的设置标准及管、用、修管理规定,根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以下简称《条例》),并结合我局实际,重新修订并公布本细则,请遵照执行。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工路桥函[2006]076号文同时废止。

上海铁路局桥涵限高防护架管理细则
一、桥涵限高防护架的设置
1.依据《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为保护铁路桥梁不受机
—1 —
动车辆的撞击,铁路上跨公路立交桥涵,其净空不足5m且通行机动车辆(电动助力车、摩托车除外)的,应设置限高防护架。

2.设置限高防护架处所,要按铁道部、交通部、公安部、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加强铁路桥梁(涵洞)、线路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铁办〔2005〕134号)要求,各设备管理单位根据路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限高、限行及禁令标志。

标志要完整、清晰、规范,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标准的相关要求。

3.立交桥非机动车道若不能确保其不通过大型(或中型)机动车辆,应设置限高防护防护架及相关标志。

4.限高防护架的设置位置不能影响其他相邻道路的正常通行:
①设置宽度不得小于道路路面的实际宽度;
②设置距桥梁边缘的距离应满足《条例》中关于铁路安全保护区距离的规定之内(因条件限制等原因无法满足规定距离要求时可适当调整);
③限高防护架设置净高:限高架横梁底至路面应低于桥下净高20mm至100mm,并与“限高”警示标志一致。

5.除有特殊要求外,限高防护架要按规定涂刷黄黑相间警示条纹。

6.限高防护架结构形式及材料应满足铁运函〔2005〕239号文颁布的铁路桥梁“限高防护架专桥设(05)8184图”的要—2 —
求。

现有防护架的结构形式及材料不满足上述设计图要求的,应根据其有无被撞情况,视其状态予以修理,对于经常被撞的应按部颁标准予以更换。

7.所有新建、改建铁路,在修建“铁跨公”立交桥涵时,对符合设置条件的,必须做到限高防护架和限高、限行标志与立交桥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凡“铁跨公”立交桥涵符合设置条件而未设或设置不符合要求的,设备管理单位不予接管。

二、桥涵限高防护架的管理
1.“铁跨公”立交桥涵限高防护架是确保铁路行车安全的重要附属设施,应对其加强检修管理,确保其使用功能。

2.“铁跨公”立交桥涵限高防护架由各设备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纳入正常的设备检查、维护范围。

各段要建立健全限高防护架设备台账,并及时按设备动态进行修订。

3.设备管理单位一旦发现限高防护架、限高标志等被撞损坏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加固、修复或更新限高防护架。

4.对既有道路改、扩建,或在既有铁路桥下新建道路而引起限高防护架及限高标志改设或增设,应由道路建设单位负责限高防护架及限高标志的改设或增设,其设置应满足本办法第二章有关规定。

改设或增设后的限高防护架应无偿移交给所在铁路局,并由其管理和维护;限高标志应移交给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并由其管理和维护。

未设置限高防护架及相关标志的道路,不得开
—3 —
通使用。

三、桥涵限高防护架的维护
1.设备管理单位应按照本细则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限高防护架管理实施细则,将限高防护架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重点,明确日常管理、维护、修理责任及责任人,完善相应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2.设备管理单位应按要求分别建立健全限高防护架台账数据库,确保设备数据准确、真实可靠,并落实管理责任部门。

设备或管理单位变更时,应及时修改台账数据,并报路局工务处备案。

3.设备管理单位要把“铁跨公”立交桥涵限高防护架状态检查纳入设备检查项目中,检查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重点检查。

⑴经常检查:在日常检查桥涵设备的同时应对限高防护架和限高、限行及禁令等标志进行检查,特别应加强防护架立柱与横梁联结处等薄弱部位的检查。

桥梁工区每季至少对限高防护架全面检查一遍,并做好记录。

⑵定期检查:结合春检、秋检进行全面检查。

⑶重点检查:对桥梁被撞多发地点的限高防护架和限高、限行标志应进行重点检查,做到每月至少检查一遍。

4.设备管理单位接到限高防护架及限高、限行标志损坏通知后,要立即赶赴现场查明情况并组织修复。

未修复前,应设置—4 —
临时限高防护架,通知有关交通或道路管理部门采取措施禁止超限机动车辆通行,并派专人24小时监护,同时逐级上报,尽早予以修复。

5.建立健全限高防护架维护和修理制度
⑴路局拟将“铁跨公”立交桥涵限高防护架的大修、维修纳入桥梁设备修理范畴,钢管防护架每吨钢材折合1换算米,钢轨防护架每吨钢材折合0.5换算米,其涂装维修周期与钢结构相同。

⑵限高防护架维修、保养计划随同所维修的桥涵维修、保养计划编制,用工用料定额参照钢梁编制,并按维修、保养标准验收(参照钢梁类似部分),填写验收评定表。

⑶限高防护架发生被撞损坏或丢失时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立即组织修理恢复。

修理恢复所需费用在桥梁修理有关科目中列支,所获赔偿费应冲减限高防护架维修费。

⑷对经常被撞或位于省道及以上繁忙公路不符合标准的限高防护架各设备管理单位应按大修件名管理程序申请改造。

⑸设备管理单位应建立限高防护架被撞、被盗后的应急预案,确保限高防护架被撞、被盗后及时修复或安设。

⑹各设备管理单位每月5日前需将本段管内限高防护架被撞统计表上报路局工务处。

如发生被盗,请在报表中一并说明。

四、责任追究
1.对符合限高防护架设置要求却未设置的立交桥涵,各单位应抓紧以书面形式向设备主管单位(新建的立交桥涵应向建设
—5 —
主管单位)申请增设,并明确在未增设前的安全管理责任。

2.对被撞或被盗的限高防护架,各工务设备管理单位要及时按上述规定进行监护和修复,正常维修及抢修费用纳入桥梁维修成本。

各工务设备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限高防护架的修复,如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主要管理者的责任。

3.因地方干扰不能进行限高防护架设置的立交桥涵,工务设备管理单位应书面向其致函协商解决,必要时,再书面致函其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支持。

对干扰严重协商未果的,要及时报告路局协调解决。

各级管理者不得玩忽职守,如造成不良后果将按责追究。

二○○九年五月五日
—6 —
主题词:桥涵限高防护架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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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东华公司,各工程建设管理指挥部,路局总师、安监室,财务、建设、工务处,技术中心,铁道部运输局基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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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路局工务处2009年5月5日印发----------------------------------------------------------------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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