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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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06定额计价依据

广东省06定额计价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6年)的通知穗建筑[2006]199号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广东省建设厅颁发《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5号)等文件的通知精神,结合广州地区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06年4月1日起,凡在广州地区进行招标或非招标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建筑绿化工程,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投标的标底、签订承发包合同、办理工程拨款、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时,均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进行计算。

同时,《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3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3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2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2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3年)》停止执行。

2006年4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合同的工程,有约定的按原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不作改变。

关于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计价办法的通知

关于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计价办法的通知

关于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计价办法的通知穗建造价[2009]3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穗建质[2009]981、983号文的精神,为保障余泥渣土运输市场的良性循环,现制定建设工程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费用计价办法。

凡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及《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6)》、《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及《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06)》、《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及《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06)》、《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及《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006)》、《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06)》、《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6)》及《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2006)》、《2001年广州市地铁工程主要项目综合成本指导价》的工程,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计价办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时,计价办法如下:1、土方工程、石方工程清单项目中不再包含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费用,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直接成本)时,应独立设置“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项目。

2、在编制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综合单价时,应按照各专业综合定额编制,人工、机械价格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人工日工资价格、机械台班指导价格。

3、在编制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综合单价时,要明确弃置点,按实际运距计算运输距离,如未能明确的,位于中心城区(越秀、荔湾、天河、黄埔、海珠、白云)的建设工程项目,土石方运输距离宜按20公里计算。

4、穗建筑[2007]679号文规定的土石方运输增加费(5元/m3),不再列入措施项目费,作为其他机械费列入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费用中计算。

5 、建筑垃圾处置费如为施工单位缴纳的,费用计入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费用中,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6、在使用《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6)》、《2001年广州市地铁工程主要项目综合成本指导价》中“挖土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机械挖基坑沟槽土方自卸汽车运土”及“挖土机挖松散石方自卸车运石方”项目时,计算土石方运输费用,可按原基价乘以0.75系数计算,计算挖土费用,可按原基价乘以0.25系数计算。

(整理)广东定额与定额的差别

(整理)广东定额与定额的差别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编制技术报告2008年7月9日住建部以第63号公告发布了新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009年1月8日住建部和人社部又联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劳动安全行业标准,包括建设工程各个专业工程的劳动定额。

为了适应建设市场的发展,满足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工程造价计价管理改革的需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示我站组织编制了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等。

按照省住建厅的部署和要求,我站组织成立了以各市造价站为主要成员,部分施工企业、造价咨询单位、财政评审、建设单位参与组成的编制组。

在编制组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和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顺利按照计划完成了各项编制任务,并组织召开了多次审查会议。

2009年10月27日,省住建厅发文正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关于征求<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意见的通知》粤建办管函[2009]423号),2010年经厅办公会议审查通过,2010年2月26日正式发文粤建市[2010]15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要求自4月1日起开始实施。

现将《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审过程本次综合定额的修订工作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筹备。

2009年3月,《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方案》得到住建厅的批准,编制工作正式全面铺开。

为满足编制工作需要,确保编制进度和质量,省造价管理总站从部分市造价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施工企业、财政评审中心等单位抽调业务骨干与专家,组织成立30余人的编制组、10余人的审查组共同负责具体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先后召开了五次编制工作会议、三次内部审查会议、以及最终审校工作会议,累计会议时间35天,累计参加会议230人次。

定额解释-粤建造函[2007]194号

定额解释-粤建造函[2007]194号

关于印发2006年广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依据问题解答及勘误的通知粤建造函[2007]194号各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依据问题解答(第一辑)及勘误表(二)印发给你们。

本问题解答(第一辑)及勘误表(二)与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及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

附件一: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问题解答(第一辑)及勘误表(二)附件二: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依据》问题解答(第一辑)及勘误表(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00七年十二月三日附件一: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问题解答(一)建筑面积1、按照粤建造函[2007]047号7月1日后的执行标准,计算入户花园建筑面积时,是否先按其结构底板外边线1.5米计算一半面积,余下的按全面积计算?答:是。

2、粤建造函[2007]047号第二点的“底层设架空层”,是否指“建筑物首层没有围护结构”的部分?答:是。

3、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不论层高多少,是否不能算建筑面积?答:是。

4、在建筑物内的采光井如何计算建筑面积?答:有顶盖的按全面积计算。

A.1 土石方工程1.1 人工挖孔桩遇流沙要插钢筋等特殊处理的,除执行A1-88人工挖孔桩增加费(挖淤泥、流砂)子目之外,钢筋是否按实计算?答:钢筋数量按实计算,套A4-286子目。

1.2机械挖管沟、基坑(槽)土方定额缺项,能否参照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答:可以。

1.3石方控制爆破与一般石方爆破有什么不同?什么情况下执行控制爆破子目?答:石方控制爆破和一般浅眼石方爆破的不同处在于:石方控制爆破是为了保护周围建筑物的安全,采用多打眼少装药的爆破方式,加密了孔的间排距,增加了孔口堵塞长度,爆区用土袋、荆笆作覆盖防护。

石方控制爆破通常在距爆破工程爆区300m以内有建筑物或重要设施情况下可执行。

1.4挖土方需要放坡及工作面时如何计算?答: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在挖、填土方的综合单价内考虑;定额计价时,按施工方案在措施费中考虑。

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_2006_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_2006_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二00六年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注:1、工程造价鉴定和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报价值、设计概算等,按上表费用标准及规定计算,工程结算时各项费用标准按合同约定结合定额及上表规定计算。

2、按市建设局东建[2006]15号文件规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单列费用已包含工程临时设施费、文明施工费等费用,文件中已含项目不得再另列重复计算。

3、利润的费率标准为指导性标准,工程计价时招标文件或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按上限计取。

4、单独装饰装修工程其外墙综合脚手架费用根据实际需要计算,与土建工程一齐施工的装饰装修工程不能再计算外墙综合脚手架费用。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一、基本概况1.专业内容2010综合定额专业划分建筑与装饰(建筑、装饰装修、园林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此外,计价通则、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包括了原建筑工程专业、园林建筑专业、装饰装修专业等三个专业的内容,与正在修订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A的范围保持一致。

建筑与装饰的编制思路以06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为基础,补充了园林建筑的有关项目、子目;同时,对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措施项目部分进行整合,整合基本以建筑工程措施为主线,以装饰装修工程措施为补充。

上册:建筑中册:装饰下册:措施及其他统一了有关内容预算包干费建筑垃圾、……2.结构划分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其他措施项目、二次运输、……)其他项目规费税金附录(利润、降效、混凝土与砂浆制作等、配合比)示意图此外,还有总说明,每章有章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与2006省综合定额相比较,总体结构基本一致。

附录附录1 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附录2 利润标准附录3 商品混凝土价格参考表、混凝土及砂浆制作含量表附录4 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附录5 人工工种划分参考表附录6 工料机价格构成及管理费内容说明附录7 建筑与装饰材料损耗率参考表附录8 管理费费率参考表3.子目情况基本概况1)分部分项工程,20章2)措施项目,8章3)其他项目、规费、税金共3章合计子目3623个,与06综合定额3581个相比较,删除了187个子目,增加了407个子目,用其他形式表达的110个子目,遗留了钢结构66个子目。

具体变化1)删除了粘土空心砖、砖砌壁橱、人工垂直运输(9层以上)等子目187个子目;2)合并了大量子目,园林建筑与建筑相同子目;3)完善了混凝土、砂浆的计价方式,有98个子目改以"混凝土及砂浆制作含量表"作为附表形式出现;4)新补充了旋挖成孔灌注桩、现浇空心混凝土板、热熔卷材防水、金属面油漆、机喷砂浆、保温隔热等407个子目;5)普遍调整了人工消耗量、管理费,取消的其他机械费,调整了其他材料费;6)部分子目的工作内容、机械配比、消耗水平等进行了全面的调整。

穗建造价[2009]31号文(关于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计价办法的通知)

穗建造价[2009]31号文(关于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计价办法的通知)

关于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计价办法的通知穗建造价[2009]3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穗建质[2009]981、983号文的精神,为保障余泥渣土运输市场的良性循环,现制定建设工程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费用计价办法。

凡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及《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6)》、《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及《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06)》、《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及《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06)》、《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及《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006)》、《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06)》、《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6)》及《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2006)》、《2001年广州市地铁工程主要项目综合成本指导价》的工程,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计价办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时,计价办法如下:1、土方工程、石方工程清单项目中不再包含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费用,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直接成本)时,应独立设置“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项目。

2、在编制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综合单价时,应按照各专业综合定额编制,人工、机械价格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人工日工资价格、机械台班指导价格。

3、在编制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综合单价时,要明确弃置点,按实际运距计算运输距离,如未能明确的,位于中心城区(越秀、荔湾、天河、黄埔、海珠、白云)的建设工程项目,土石方运输距离宜按20公里计算。

4、穗建筑[2007]679号文规定的土石方运输增加费(5元/m3),不再列入措施项目费,作为其他机械费列入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费用中计算。

5 、建筑垃圾处置费如为施工单位缴纳的,费用计入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费用中,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6、在使用《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6)》、《2001年广州市地铁工程主要项目综合成本指导价》中“挖土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机械挖基坑沟槽土方自卸汽车运土”及“挖土机挖松散石方自卸车运石方”项目时,计算土石方运输费用,可按原基价乘以0.75系数计算,计算挖土费用,可按原基价乘以0.25系数计算。

穗建造价[2010] 31 号

穗建造价[2010] 31 号

关于2010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结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4-19 14:24:53 来源:本站穗建造价[2010] 31 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穗建筑[2010]351号)的文件精神,我市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

为了方便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结算, 2010年一季度起同时发布《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6年)》相应的计价规定,2011年一季度后不再发布《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6年)》相应的人工日工资价格、机械台班价格及其它材料(辅助材料)价差调整系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人工日工资价格问题(一)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06年)》、《广州地铁工程主要项目综合成本指导价(2001年)》的工程,2010年第一季度人工日工资价格均按60元计算;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2010年第一季度人工日工资价格按70元计算。

(二)执行《广州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的工程,2010年第一季度人工日工资价格按42元计算。

(三)执行《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的工程,现行综合工日、借工和时工的日工资价格按80元计算,停工和窝工的日工资价格按60元计算。

二、关于材料价格问题(一)2010年第一季度我市钢材、沥青混凝土、灰砂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价格有所上升,水泥的价格有所下降。

广东定额常见问题解答

广东定额常见问题解答

常见问题解答(一)2009-9-17 16:20:08 来源:本站一、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第1.0.2、1.0.3条中“人工费”及“机械台班费”是否计算价差?答:可计算价差。

二、有梁板的混凝土、模板如何计算工程量及套价?答:混凝土浇捣工程量按梁(包括主、次梁)、板体积之和计算,套有梁板子目;混凝土制作按浇捣子目的定额混凝土含量计算,套有关子目。

模板工程量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面积计算,分别套有梁板、梁子目,其中板的模板工程量应扣除混凝土柱、梁、墙所占面积。

三、模板工程说明第9.0.2条“地下室楼板的支模高度超过3.6m时,地下室楼板按相应子目的工日、钢支撑及载重汽车用量乘以系数1.2计算。

”是否可按每增减1m进行调整?答:不调整,地下室楼板支模高度超过3.6m(不超过10m)均按此规定执行。

四、使用广东省安装工程定额(2006年),电气PVC塑料电线管敷设套用什么定额子目?答:套用刚性阻燃管敷设子目(C2-11-136~C2-11-156)。

五、使用广东省安装工程定额(2006年),给排水工程中使用到的防水套管制作安装套用什么定额子目?定额子目的规格尺寸是按主管还是按套管的规格尺寸划分?答:套用工业管道工程的防水套管制作与安装子目(C6-8-75~C6-8-126)。

定额子目的规格尺寸是按主管的规格尺寸划分。

六、现在招标控制价备案是否规定一定要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答:我站公布的《关于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最高报价值)信息化备案工作指引》中已规定自2009年4月1日起招标控制价备案应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七、招标控制价公布函中是否一定要公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答:为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落实到位,招标控制价公布函中必须列明各专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最新2010-广东定额人工费调整汇总

最新2010-广东定额人工费调整汇总

2010-2011年广东定额人工费调整关于2010年第四季度广州市建设工程结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1-20 11:32:13 来源:本站穗建造价[2011] 1 号各有关单位:2010年第四季度与2010年第三季度相比,我市建设工程的人工日工资价格没有变化,材料和机械台班价格有所上升。

为了方便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结算,经过调查测算和征求多方面的意见,现将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人工日工资价格问题(一)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06年)》、《广州地铁工程主要项目综合成本指导价(2001年)》的工程,2010年第四季度人工日工资价格均按65元计算;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日工资价格按70元计算。

(二)执行《广州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的工程,2010年第四季度人工日工资价格按47元计算。

(三)执行《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的工程,2010年第四季度综合工日、借工和时工的日工资价格按86元计算,停工和窝工的日工资价格按65元计算。

二、关于材料价格问题(一)2010年第四季度我市钢材、水泥、混凝土、干混砂浆、砂石、燃料和电线电缆的价格有所上升,沥青混凝土的价格有所下降。

主要材料价格按附表一《2010年第四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

(二)执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州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的工程,2010年第四季度其它材料(辅助材料)价差调整系数按附表二《2010年第四季度各专业工程其它材料(辅助材料)价差调整系数表》计算。

广东省定额答疑及勘误说课材料

广东省定额答疑及勘误说课材料

广东省2006定额答疑及勘误关于印发2006年广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依据问题解答及勘误的通知粤建造函[2007]194号各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依据问题解答(第一辑)及勘误表(二)印发给你们。

本问题解答(第一辑)及勘误表(二)与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及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

附件一: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问题解答(第一辑)及勘误表(二)附件二: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依据》问题解答(第一辑)及勘误表(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00七年十二月三日附件一: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问题解答(一)建筑面积1、按照粤建造函[2007]047号7月1日后的执行标准,计算入户花园建筑面积时,是否先按其结构底板外边线1.5米计算一半面积,余下的按全面积计算?入户花园平面图(图例)2、粤建造函[2007]047号第二点的“底层设架空层”,是否指“建筑物首层没有围护结构”的部分?答:是。

3、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不论层高多少,是否不能算建筑面积?答:是。

4、在建筑物内的采光井如何计算建筑面积?答:有顶盖的按全面积计算。

A.1 土石方工程1.1 人工挖孔桩遇流沙要插钢筋等特殊处理的,除执行A1-88人工挖孔桩增加费(挖淤泥、流砂)子目之外,钢筋是否按实计算?答:钢筋数量按实计算,套A4-286子目。

1.2机械挖管沟、基坑(槽)土方定额缺项,能否参照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答:可以。

1.3石方控制爆破与一般石方爆破有什么不同?什么情况下执行控制爆破子目?答:石方控制爆破和一般浅眼石方爆破的不同处在于:石方控制爆破是为了保护周围建筑物的安全,采用多打眼少装药的爆破方式,加密了孔的间排距,增加了孔口堵塞长度,爆区用土袋、荆笆作覆盖防护。

石方控制爆破通常在距爆破工程爆区300m以内有建筑物或重要设施情况下可执行。

2010-2011年广东定额人工费调整

2010-2011年广东定额人工费调整

关于2010年第四季度广州市建设工程结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1-20 11:32:13 来源:本站穗建造价[2011] 1 号各有关单位:2010年第四季度与2010年第三季度相比,我市建设工程的人工日工资价格没有变化,材料和机械台班价格有所上升。

为了方便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结算,经过调查测算和征求多方面的意见,现将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人工日工资价格问题(一)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06年)》、《广州地铁工程主要项目综合成本指导价(2001年)》的工程,2010年第四季度人工日工资价格均按65元计算;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日工资价格按70元计算。

(二)执行《广州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的工程,2010年第四季度人工日工资价格按47元计算。

(三)执行《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的工程,2010年第四季度综合工日、借工和时工的日工资价格按86元计算,停工和窝工的日工资价格按65元计算。

二、关于材料价格问题(一)2010年第四季度我市钢材、水泥、混凝土、干混砂浆、砂石、燃料和电线电缆的价格有所上升,沥青混凝土的价格有所下降。

主要材料价格按附表一《2010年第四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

(二)执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州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的工程,2010年第四季度其它材料(辅助材料)价差调整系数按附表二《2010年第四季度各专业工程其它材料(辅助材料)价差调整系数表》计算。

广东省建设厅颁发《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颁发《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颁发《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3.06.23•【字号】粤建价字[2003]80号•【施行日期】2003.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建设厅颁发《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粤建价字[2003]80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40号)及建设部《关于发布〈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建标[2001]271号)文件要求,由我厅组织有关单位制定的《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以下统称本计价依据),经审查,现予颁发。

本计价依据于2003年7月1日起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施行,1994年《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估价指标》(粤建定字[1994]007号)同时停止执行。

凡在2003年7月1日起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定合同的工程,均执行本计价依据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计价。

2003年7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则不作改变。

本计价依据是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实施办法;是定额计价的标准;是编审标底价、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投标报价也必须遵守本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

全省必须严格统一执行本计价依据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各市不再另行编制、颁发和继续使用当地相应的工程量清单规则、定额、价格表、综合价格等各种计价办法和依据。

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

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

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总说明一、《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 Y D-901-2002)和《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3年)》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编审标底、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也作为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招标投标计价,必须遵守本定额的有关规定。

三、本定额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装饰装修工程计价。

四、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保护建筑物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本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等的计量标准,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水平。

五、本定额分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税金和附录共六部分。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措施项目费(除B.16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B.17措施其它项目外)和附录1建筑物超高人工积已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管理费。

管理费按城市分一、二、三类标准制定,按工程所在地标准执行。

一类:广州、深圳。

二类:地级市。

三类:县级市、县六、本定额以专业工种划分,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均有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由工作内容和定额表格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

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内。

七、本定额中的工日数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

材料消耗量已包括成品、半成品、建筑材料配料、施工及场内运输过程中合理的损耗。

穗建造价[2010] 31 号

穗建造价[2010] 31 号

关于2010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结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4-19 14:24:53 来源:本站穗建造价[2010] 31 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穗建筑[2010]351号)的文件精神,我市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

为了方便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结算, 2010年一季度起同时发布《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6年)》相应的计价规定,2011年一季度后不再发布《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6年)》相应的人工日工资价格、机械台班价格及其它材料(辅助材料)价差调整系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人工日工资价格问题(一)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06年)》、《广州地铁工程主要项目综合成本指导价(2001年)》的工程,2010年第一季度人工日工资价格均按60元计算;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2010年第一季度人工日工资价格按70元计算。

(二)执行《广州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的工程,2010年第一季度人工日工资价格按42元计算。

(三)执行《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的工程,现行综合工日、借工和时工的日工资价格按80元计算,停工和窝工的日工资价格按60元计算。

二、关于材料价格问题(一)2010年第一季度我市钢材、沥青混凝土、灰砂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价格有所上升,水泥的价格有所下降。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课件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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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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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材料保管费
材料采购主体 施工企业采购 建设单位采购(甲供料、甲招乙供、甲招甲供、甲供乙招) 甲供料的责任划分 甲方承担价格风险 甲方承担质量风险 甲方承担保管风险 材料保管费 29.7材料保管费:按照材料设备价格的1.50%收取保管费,单价5万元以上的材料、设备保管费,按合同双方协商约定计算
1.1 专业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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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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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工方面的变化
采用综合工日 第七条【人工有关说明】1、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工日形式,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 调整人工消耗量 有升有降,不同章节变化幅度各部分相同,总体略有减少。 调整人工单价 附录6: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以及按规定生产工人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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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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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管理费用的变化
地区划分:四类地区 管理水平变化(管理费费率提高10%,额度提高一倍) 管理费内容: 管理人员工资:增加了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工程保险费、工程保修费 工器具使用费 我省管理费处于低位 管理费采用固定费用方式进行管理 管理费占造价比:以建筑为例,按照工程造价构成规律,一般材料费60%,人工费20%,施工机械使用费5%,管理费3.5%,利润3.5%,税费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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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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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注意事项 【总说明第十条】3、管理费以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为计算基础,按不同标准计算并已列入各章相应项目中,实际执行时不得因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动而调整。 如何理解“执行过程中不作调整” 管理模式:固定费用计入子目中 对招标人的严格管理:施工企业宜向管理节约中要利润 怎样计算新增项目的管理费 管理费率分摊表(反映各分部工程定额管理费用取定情况、作为补充项目确定管理费用的依据) 计算基础(人工费+机械费) 管理费内容的变化(未包括招标交易费)

104090_穗建造价[2009]31号

104090_穗建造价[2009]31号

(穗建造价[2009]31号)关于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计价办法的通知工程预算、造价法规2009-11-11 16:38:51 阅读224 评论0 字号:大中小各有关单位:根据穗建质[2009]981、983号文的精神,为保障余泥渣土运输市场的良性循环,现制定建设工程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费用计价办法。

凡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及《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6)》、《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及《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06)》、《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及《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06)》、《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及《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006)》、《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06)》、《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6)》及《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2006)》、《2001年广州市地铁工程主要项目综合成本指导价》的工程,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计价办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时,计价办法如下:1、土方工程、石方工程清单项目中不再包含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费用,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直接成本)时,应独立设置“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项目。

2、在编制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综合单价时,应按照各专业综合定额编制,人工、机械价格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人工日工资价格、机械台班指导价格。

3、在编制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综合单价时,要明确弃置点,按实际运距计算运输距离,如未能明确的,位于中心城区(越秀、荔湾、天河、黄埔、海珠、白云)的建设工程项目,土石方运输距离宜按20公里计算。

4、穗建筑[2007]679号文规定的土石方运输增加费(5元/m3),不再列入措施项目费,作为其他机械费列入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费用中计算。

5 、建筑垃圾处置费如为施工单位缴纳的,费用计入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费用中,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2006建筑工程计价依据

2006建筑工程计价依据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P169.4.3.3墙、柱、电梯井壁的竖向钢筋;梁、 楼板及地下室底板的贯通钢筋;墙、电梯井壁 的水平转角钢筋,以上钢筋的连接区、连接方 式、连接长度均按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 国家标准图册的规定计算。
解释:来自2003综合定额问题解答。 P207增加毛石混凝土墙子目。 解释:来自2003综合定额问题解答。
《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 宣贯交底
2006年11月
《2003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
我省《2003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实施以来, 社会上对《2003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普遍反映定 额水平偏高,根据收集的意见,结合标准规范的变化和省 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对 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提高及规范工程价款的结算 与支付等,《2003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已不适应 建筑市场发展,需要重新调整《2003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 价依据》。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根据建设厅印发《关于限制使用人工挖孔灌注桩》的 通知(粤建管字[2003]49号)要求,取消了人工挖 孔桩深度25米以上的子目。
人工挖孔桩子目的人工、机械比2003年综合定额调增 了5%。
定额子目的附注放入章说明。
第二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人工消耗量水平大部分项目在2003年综合定 额的基础上调增了5%。预制桩和地下连续墙 调增了10%。
解释:按墙、梁、板分别列项计算
第三章、砌筑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P103增加3.1.2砖基础与砖墙(身)划 分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有地下室的按地下室室内 设计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基 础与墙身使用不同的材料,位于设计室内地坪 ±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mm,应 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砖(围)墙应以设计室外地坪 (围墙以内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说明

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说明

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总说明一、《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和《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3)》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价、最高报价值、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也作为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招标投标计价,应遵守本定额的有关规定。

三、本定额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装饰装修工程计价。

四、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保护建筑物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本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等的计量标准,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水平。

五、本定额分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税金和附录六部分。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措施项目费(除B.16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B.17措施其它项目外)和附录1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费均已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管理费。

其中管理费按不同城市分一、二、三类标准制定,按工程所在地标准执行。

一类:广州、深圳。

二类:地级市。

三类:县级市、县。

六、本定额以专业工种划分,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均有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由工作内容和定额表格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

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内。

七、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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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1、楼地面工程说明1.0.1 定额中所注明的砂浆、水泥石子浆等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的型号规格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换算,但人工数量不变。

1.0.2 木地板踢脚线定额子目适用高度200mm以内,其余踢脚线定额子目适用高度300mm以内。

高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

1.0.3 凡需使用各种砂浆的定额子目,除注明外,均包括扫水泥浆。

1.0.4 楼地面块料面层均不包括找平层,计算时应按设计要求套用定额子目。

1.0.5 踢脚线底层抹灰,按墙面底层抹灰子目执行。

1.0.6 抹灰厚度,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除定额子目注明外,不得换算。

定额子目含不同砂浆时,分别列出厚度,如12mm+8mm,表示底、面层砂浆厚度分别为12mm和8mm。

1.0.7 楼梯及台阶面层定额未包括防滑条。

1.0.8 楼梯踢脚线块料面层,按相应踢脚线定额子目的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15。

1.0.9 弧形、螺旋形楼梯的装饰,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0、块料用量乘以系数1.10计算。

1.0.10 零星装饰适用于楼梯、台阶侧面装饰以及0.5m2以内少量分散的楼地面装饰。

1.0.11 木地板如需油漆,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1.0.1 找平层的工程量按相应面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1.0.2 整体面层的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整体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以内的柱、跺、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

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1 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2 楼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3 台阶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 阳台、雨篷的面层抹灰,并入相应的楼地面抹灰项目计算。

雨篷顶面带反檐或反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20。

反檐只适用于高出板面600mm以内的装饰檐板,高度超过600mm的檐板作栏板计。

5 散水、防滑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0.3 块料面层的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 楼地面石材、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跺、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

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2 橡胶面层、塑料面层、地毯面层、木地板、防静电活动地板、金属复合地板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3 拼花、波打线(嵌边),按相应的楼地面块料面层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4 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5 楼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6 台阶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 零星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8 梯级拦水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 石材刷养护液、保护液,按相应石材面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楼梯、台阶的大理石、花岗石刷养护液、保护液时,按定额子目乘以下系数:楼梯1.36,台阶1.48。

10 楼梯踏步地毯配件,按配件设计图示数量以长度或套计算。

1.0.4 其他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 楼梯及台阶面层防滑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长度未注明时,防滑条按踏步两端距离各减150mm计算。

2 水磨石嵌铜条、防滑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 单独酸洗打蜡,按楼地面、楼梯、台阶相应面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2、墙柱面工程说明2.0.1 定额中砂浆、水泥石子浆等种类、配合比、材料型号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换算,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2.0.2 各种抹灰及块料面层定额,除个别子目外,均包括扫水泥浆。

2.0.3 抹灰项目中抹灰砂浆厚度,如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除定额有注明厚度的子目可以换算外,其他不作调整。

抹灰厚度,按不同砂浆分别列在定额子目中,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定额子目中15mm+10mm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

2.0.4 墙面垂直高度超过20m时,外墙抹灰厚度增加为:30m内增加厚度5mm,60m内增加10mm,90mm内增加厚度15mm,90m以上增加厚度20mm.套"抹灰砂浆调整"的相应子目。

2.0.5 墙面设计钉钢网者,抹灰子目中的人工乘以系数1.30。

2.0.6 内外附墙柱、梁面的抹灰和块料镶贴,不论柱、梁面与墙相平或凸出,均按墙面计算。

2.0.7 墙、柱面等块料镶贴子目中,凡设计规定缝宽尺寸的,按疏缝相应子目计算;没有缝宽要求的,按密缝计算。

2.0.8 圆柱、圆弧墙、锯齿型等不规则墙面抹灰及镶贴块料,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2.0.9 走廊、阳台的栏板不带漏花整幅镶贴块料时,套用墙面子目。

2.0.10 墙裙、护壁套用墙面相应子目。

2.0.11 门窗洞口侧壁镶贴块料,分别套用墙面或零星块料面层相应子目。

2.0.12 墙柱面块料面层均未包括抹灰底层,计算时按设计要求分别套用相应的抹灰底层子目。

2.0.13 零星抹灰和零星镶贴块料面层项目适用于单体0.5m2以内少量分散的抹灰和块料面层。

2.0.14 单块石板面积大于0.64m2,人工乘以系数1.15。

2.0.15 木装饰饰面层、隔墙(间壁)、隔断子目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

装饰饰面层子目,除定额注明外均不包含木龙骨、基层。

2.0.16 隔墙(间壁)、隔断所用的轻钢、铝合金龙骨,如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2.0.17 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设计为单向时,人工、材料用量乘以系数0.55。

2.0.18 隔墙如有门窗者,扣除门窗面积,套用有关章节相应子目。

2.0.19 木龙骨如采用膨胀螺栓固定者,不得换算。

2.0.20 面层、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应按相应子目执行。

2.0.21 半玻璃隔断(隔墙)是指上部为玻璃隔断,下部为其他墙体,应分别套用相应子目。

2.0.22 木墙裙、护壁套用墙面相应子目。

2.0.23 石材线条宽度150mm以内套用细部装饰的"装饰线、压条"子目计算;线条宽度500mm以内的,套零星项目计算;线条宽度500mm以外的,套墙面相应子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2.1 抹灰:抹灰按设计图示结构面计算。

2.1.1 墙面抹灰、墙面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扣除墙裙、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外的孔洞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不增加面积。

附墙柱、梁、垛、烟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计算。

1 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 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以高度计算。

3 内墙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长乘以高度计算。

1) 无墙裙的,高度按室内楼地面至天棚底面计算;2) 有墙裙的,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计算;3) 无吊顶天棚的,由室内地面或楼面计至板底;有吊顶天棚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另加100mm计算。

4 内墙裙抹灰面,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

2.1.2 独立柱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柱断面周长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2.1.3 独立梁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梁断面周长乘以长度以面积计算。

2.1.4 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2.1.5 栏板、栏杆(包括立柱)的抹灰,按其抹灰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1.6 零星项目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1.7 装饰抹灰分格,嵌缝按装饰抹灰面积计算。

2.2 块料面层: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外饰面计算。

2.2.1 墙面、墙裙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2.2 柱面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2.3 梁面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2.4 零星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2.5 挂贴、干挂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2.6 零星装饰块料镶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2.7 成品石材圆柱腰线、阴角线、柱帽、柱墩,按外围饰面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2.2.8 干挂石材钢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2.3 木装饰及其他2.3.1 龙骨、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2.3.2 墙饰面,按设计图示墙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

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2.3.3 柱(梁)饰面,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柱帽、柱墩并入相应柱饰面工程量内。

2.3.4 隔断,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浴厕门的材质与隔断相同时,门的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

1 隔断的不锈钢边框,按边框展开面积计算。

2 全玻隔断如有加强肋者,肋玻璃工程量并入隔断内。

3、天棚工程说明3.0.1 天棚的抹灰厚度,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除定额子目注明可换算外,其他不作调整。

抹灰厚度,按不同砂浆分别列在定额子目中,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定额子目中10mm+5mm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

3.0.2 计算雨篷底面抹灰时,雨篷外边线套用相应装饰或零星子目。

3.0.3 天棚抹灰装饰线,线角的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分别套用三道线内或五道线内相应子目。

3.0.4 定额中所注明的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的型号规格与设计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3.0.5 本章除了部分项目将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外,其余均按天棚龙骨、基层和面层分别列项编制。

3.0.6 本章龙骨的种类、间距、规格和基层、面层材料的型号、规格是按常用材料和常规做法考虑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3.0.7 平面、跌级天棚是指: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不在同一标高者为跌级天棚。

3.0.8 艺术造型天棚分为锯齿型、阶梯型、吊挂式、藻井式四种类型,其断面见附图。

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且超过两级(包括两级)者为阶梯型天棚。

3.0.9 本章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项目均为双层结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为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上),人工乘以系数0.85。

3.0.10 上人型天棚安装龙骨吊筋采用射枪时,每100m2减少人工0.25工日、吊筋(圆钢φ10以内)用量3.8kg,增加钢板27.6kg、射钉58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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