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08年度农业科学研究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08〕81号)
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08]81号各市人事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为做好2008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经省职改办研究,现对本年度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有关评审政策。
职称评审中学历要求仍按照《关于当前职称评审工作若干补充规定》(陕人发[2003]71号)文件执行。
职称外语政策仍按照国家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职称外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发[2007]52号)和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人发[2007]121号)文件执行。
计算机等级考试按照省人事厅《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发[2005]34号)文件执行。
二、严格执行评审各项制度。
各系列评委会要按照《陕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则》(陕人[2001]69号)文件要求,开展申报、评审工作,保证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
各系列高评会应在8月31日前上报本年度评审工作情况(填写2008年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上报表),经省职改办同意后,联合发文布置。
本年度评审工作应在12月20日前完成,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完成,应写出专题报告报省职改办,经同意后方可推迟进行。
各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结束后, 应在20天内及时将评审结果上报省职改办。
三、及时更新评委会专家信息库。
设有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部门要按照《陕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信息库管理试行办法》(陕人发[2000]56号)文件要求。
认真做好高级评委会专家库的更新、补充工作,并于8月30日前将新建评委库报省职改办。
四、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的问题。
从2008年起,年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职称外语考核标准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农科院人发〔2008〕181号)关于各单位结合专业技术岗位要求、自行制定外语考试标准的要求,经所长办公会研究,按照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原则,结合我所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制定我所职称外语考核标准如下:一、职称外语的免试条件符合下列三种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不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一)科研岗位人员,经证明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正常申报任一级别职称的,包括:1. 具有博士学位的;2. 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3. 出国留学1年以上并取得学位的;4. 在驻外机构工作3年以上的;5. 正式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并经过评委会组织专家审核确认的。
(二)科研岗位人员,任现职期间,经证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正常申报高一级别职称的,包括:1. 在国外连续进修、学习、工作1年以上的;2.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译文,并经过评委会组织专家审核确认的;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如为并列作者须排名第一)发表(含接收)SCI期刊论文的;(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正常申报职称的,包括:1. 申报初级职称的;2. 管理、支撑和转化岗位人员申报中级和高级职称的;3. 年龄在45岁以上申报中级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上申报科研岗位副高级职称的;4. 能力业绩突出,获得省(部)级科技奖项二等奖以上并为主持人或第一、二完成人申报副高级职称的;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二等奖以上并为主持人或第一、二完成人申报正高级职称的;5. 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6. 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BFT)考试成绩在90分以上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申报中级职称的;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BFT)考试成绩在120分以上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申报高级职称的;7. 托福(TOFEL)考试成绩500分、雅思(IELTS)成绩5.0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PETS)四级成绩60分以上,申报中级职称的;托福(TOFEL)考试成绩550分、雅思(IELTS)成绩5.5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PETS)五级成绩60分以上,申报高级职称的。
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定条件一、背景介绍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和农业科技的发展,农业职业技术人员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为了提高农业领域的人才素质和专业水平,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纷纷设立了农业系列高级职称,以鼓励和奖励在农业领域具有突出贡献的专业人才。
下面将详细介绍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定的条件。
二、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定条件1. 职称评定对象:从事农业领域工作的专业人才,包括农业科研人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等。
2. 学历要求:申请人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为农学、农业工程、农业经济等。
3. 工作年限要求: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工作年限,一般要求在农业领域从事相关工作不少于5年。
4. 专业技术能力要求: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进行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和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应具备较高的农业技术创新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 业绩评估要求:申请人的职业生涯中应有一定的成果和贡献,包括科研成果、技术推广成果、农业生产经营成果等。
这些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性,并对农业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6. 学术论文和著作要求:申请人应在相关领域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并出版过专业著作。
这些论文和著作应被广泛引用和认可,对农业领域具有重要的学术和实践价值。
7. 奖励荣誉要求:申请人应获得过一定的农业科技奖励和荣誉,如国家级、省级或部级的科技进步奖、优秀人才奖等。
这些奖励和荣誉是对申请人在农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肯定和表彰。
8. 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要求:申请人应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如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研讨会等。
同时,应具备一定的社会服务能力,能够为农业部门和农民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指导。
三、评定程序1.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学术论文和著作等,提交给评定机构。
2. 评审初审:评定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评定条件。
3. 专家评审:评定机构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综合评定。
职称评审相关文件
职称评审相关文件1、豫人职【2008】19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2、豫人职【2008】20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科学研究院中、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3、豫人职【2008】21号关于印发《河南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4、豫人职【2008】22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5、豫人职【2008】23号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6、豫人职【2008】24号《关于印发<河南省计划生育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7、豫人职【2008】27号关于参加四川抗震救灾和支援灾区恢复重建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个问题的通知8、豫人职【2008】2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国有单位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9、豫人职【2008】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公开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10、豫职改办【2008】4号关于2008年我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个问题的通知11、豫职改办【2008】6号关于建立职称评审科技成果目录库有关问题的通知12、豫职改办【2008】7号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河南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上文件具体内容在河南省职称网查询13、郑人职【2008】51号关于印发《郑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14、郑人职【2008】65号关于2008年度我市农民技术人员和民间技术人才职称评定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15、郑人职【2008】66号关于200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及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以上文件内容在郑州市职称网查询。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doc 8页)(正式版)
农业部人事部司发文件(1994)农(人技)字第4号印发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畜牧、水产、农垦、农业机械化管理厅(局),人事厅(局),取改办,国务院有关部委及解放军总后勤部、总政治部人事职改部门,部属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农业部、人事部《关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科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993)农(人)字第52号],现将《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农业部职改办)和人事部职位职称司反映。
附件: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农业部人事劳动司人事部职位职称司一九九四年四月八日附件: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人事部《关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工作的教学科技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农业部关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科技人员评聘研究员教授职务的试行意见》[(1993)农(人)字第52号文件],现就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办法:一、关于评审委员会的组建1.组建“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审定委员会”。
审定委员会下设农学、园艺、土肥、植保、畜牧、兽医、中兽医、水产、农业机械化九个专业评委会。
2.审定委员会由中国科学院院士、全国知名农业科学家组成。
专业评委会成员由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同行专家组成。
农业部将对担任审定委员和专业评委成员的专家颁发聘书,任期一至三年。
3.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农业部职改办。
农业部有关业务司局参加相应专业的评审组织工作。
4.自一九九四年开始,评委会原则上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一般安排在第三季度进行。
一九九四年及今后每次上报材料的时间为每年八月十日至八月三十日,过期不再办理。
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各专业申报材料均报农业部职改办。
关于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2009〕44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2009〕44号各市人事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客观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制度,现就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评审工作体制1、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组建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
继续授权济南、青岛等市组建工程技术、卫生技术、中学教师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所属的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授权山东师范大学、省农业科学院等单位组建相应高级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需求,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范围内,组织评审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各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的调整、授权情况详见附件1。
2、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系列(专业)范围和授权评审的要求组织评审,不得超越权限跨系列(专业)受理申报材料和进行评审。
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一律不得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
二、严格标准条件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
各级评审委员会要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和综合评价原则,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注重基层和一线专业技术人员。
要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使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人才优先得到培养和重用。
4、认真执行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
对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由受委托承担高级评审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的办事机构(以下简称为高评委办事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测试或答辩后,提交评审委员会单独评审。
山东省农业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资格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省业余大学
农艺师
高级农艺师
106
汶上县畜牧良种管理站
曹翠荣
女
68-04
省业余大学
畜牧师
高级畜牧师
107
汶上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蒋海涛
男
79-01
大学
兽医师
高级兽医师
108
金乡县农业质量检测站
任德国
男
74-08
大学
农艺师
高级农艺师
109
金乡县鱼山镇农村经济管理站
王海红
女
76-05
省委党校大学
农经师
于凯
男
75-01
省业余大学
农艺师
高级农艺师
49
莱阳市植物保护站
董金怡
女
75-03
大学
农艺师
高级农艺师
50
莱阳市农经中心
李艳萍
女
65-06
省业余大学
农经师
高级农经师
51
莱阳市种子管理站
吕荣臻
男
69-06
大学
农艺师
高级农艺师
52
莱阳市畜牧兽医站
王兆芬
女
66-09
大学
兽医师
高级兽医师
53
蓬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陈洪江
男
73-02
大学
农艺师
高级农艺师
132
威海市农业科学院
叶巍
女
72-02
省业余大学
农艺师
高级农艺师
133
日照市东港区两城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张娜
女
71-09
大学
农艺师
高级农艺师
134
职称评审相关文件
职称评审相关文件1、豫人职【2008】19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2、豫人职【2008】20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科学研究院中、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3、豫人职【2008】21号关于印发《河南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4、豫人职【2008】22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5、豫人职【2008】23号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6、豫人职【2008】24号《关于印发<河南省计划生育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7、豫人职【2008】27号关于参加四川抗震救灾和支援灾区恢复重建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个问题的通知8、豫人职【2008】2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国有单位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9、豫人职【2008】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公开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10、豫职改办【2008】4号关于2008年我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个问题的通知11、豫职改办【2008】6号关于建立职称评审科技成果目录库有关问题的通知12、豫职改办【2008】7号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河南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上文件具体内容在河南省职称网查询13、郑人职【2008】51号关于印发《郑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14、郑人职【2008】65号关于2008年度我市农民技术人员和民间技术人才职称评定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15、郑人职【2008】66号关于200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及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以上文件内容在郑州市职称网查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8年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结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8年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1.04•【文号】人社厅发[2009]3号•【施行日期】2009.01.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8年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结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农业(农林、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农业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关于开展第八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58号)精神,经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审定委员会审定,第八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通过952人。
现将第八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按有关规定做好聘任工作。
附件:第八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二○○九年一月四日第八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分地区并按姓氏笔画排列共952人)北京市(17人)付铁梅刘成国师迎春朱莉吴敬新李振良陈宗光陈海鹰周淑伶郑仲明赵永志徐茂黄毅曾雄程贤禄福德平翟淑平天津市(15人)王峰王玉龙史继宝刘子芝江乐泽张宝乾张俊英时建伟李淑英杜长城谷玉环郑桂玖赵祥增隋华蔡志远河北省(55人)马秀英王忠王六顺王宝恒王晓燕王桂柱王爱军王景文叶树华宁培池田国英乔丽霞刘玉芹刘玉欣刘亚男刘志强刘虹亚刘肇清吕志刚许顺芝邢瑞朴吴秀楼吴素平张宝军张晓霞张涛张素巧张素君张淑玲李永昕李劲松李鑫娥杜贵杨永红杨泉勇谷良治陆莉陈红岩罗秀凤郑悦忠胡富香荣艳菊赵花荣赵俊杰徐玉芙高海琴高增杰高德明常蕊芹黄军董翠萍韩然褚新房魏加旺酆淼山西省(28人)王世生王建国王海啸平全荣张国进张明伟李永昌杨健杨子森邵拴锁范宏贵胡子华赵卫赵文志赵玉山赵树荣党移山席延泽秦潮秦起旺郭建文高波常晓冰康安宁曹宁贤梁宗栋韩华韩秀英内蒙古自治区(81人)万敏于金刚马文才卞宏淳巴一明巴根那巴雅斯胡良王在厚王多军王利民王家福付英付改华付金宁冯子玉包祥史智布特格其田荣福刘军刘茂刘双平刘正垣刘玉玲刘建宇刘树清吕立峰吕志明孙明洁孙前宽安世兵祁文光张文英张仙保张永清张劲君张志刚(农学)张志刚(畜牧)张荣贵张海军李志平李志明李秀芬李国生李笑硕杜占春杨永林杨茂森杨俊明苏日娜邵志文陈月和陈申宽陈有为陈志强孟和平岳军罗文斌苗东江金雄侯来宝胡杰赵英赵晓华郝尚华夏红岩徐永新格力格桑贾利欣郭顺美郭桂清高宝兰曹建国梁金富黄金龙韩凤兰韩凤叶韩步升雷英鲍清泉魏学峰辽宁省(24人)王汝宝王洪山关培辅刘仁遵刘安东刘庆权吕成军朱延旭朱迎春许彪佟海恩宋国柱张鹏李建李庆海李绪美周凤平宣景宏赵德伟徐广宏梁洪军程彬董福金韩春凤吉林省(24人)马玉玺王凤清王金才关成军刘俊友刘维山孙立新曲庆学池鹤松牟玉红许龙春吴其宏张力平李广爱李胜春杨春(农学)杨维国沈广友郑长多金永奎胡树人康明义黄瑞贤鞠秀平黑龙江省(54人)于洪福于晓波孔令杰尹义彬毛同艳牛力武王举王哲王玉艳王玉强王春荣王殿君申佩怀 XXX 刘仁凯刘忠双刘海军孙光孙博孙玉龙孙新功安美君朱晶毕金凤米瑞娟宋显东宋耀远张凤荣张树春张雪晗李宁李杰李立军李晓东杜传玉杜成福杜建珍杨末杨军邱长久陈树文金成金龙石洪殿玉贲显明赵德春郝奎凌凤贵徐晓东聂德宝常志敏梁桂荣黄士杰魏丹上海市(31人):卫秀余马英华王志雄王玲燕包士忠刘佩红刘家龙吕慧孙连飞朱一峰朱增有纪仁芬张友良张永贵李长兴杜华平杨佩珍沈秋光沈根华沈烈英周锦萍范洪斌倪卫忠徐辉徐峰顾欣顾玉龙顾保根黄士新潘士华瞿浩生江苏省(11人)王增春刘玉春闫怀江吴维华张龙全张祖芬陆致平查跃华袁玉付钱生越蒋晓浙江省(30人)王建平王德刚冯晓宇叶雪平石建尧边永高刘奕秋吕永林孙永飞孙光兴孙菊英朱建方朱家新朱黎明纪国成吴海平吴爱芳张根贤陈一定周书军周祖昌郑金土郑寨生金中文封阿龙徐福寿舒伟军楼黎静虞轶俊潘亚均安徽省(13人)王华银王齐年王贺胜石润圭朱义龙朱国美张新福杨秀娟林邦宜胡荣根殷本华戚士章魏发胜福建省(14人)王丽辉关瑞峰刘礼仕陈双龙陈由禹陈宏荣林炎照姚宝全翁定河郭建辉梁全顺黄月英黄志龙魏英辉江西省(26人)文明华王庭林王树春付云飞古祖亮朱晓帆余发根吴小安吴早保张问坚杨琳芬邹绍文陈永昌陈齐炼陈道印周群郑敏赵海金饶大恒郭剑郭小鸿曹闽苏曹福根梁木根喻华曾宜杰山东省(40人)于安玲戈新王英王强付晓史飞左星海刘延涛刘京涛刘悦竹刘新国吉玉玲朱宗贵吴崇海张正哲张传津张希民张恒彬张敬武李元军李志勇李虎申李秋梅沈华肖爱军邱艾萍孟宪平岳庆军侯庆山段法尧段家祥郝素美徐成忠徐明振郭兴臻高坤金鹿明芳管恩桦蔡泉谭忠河南省(75人)万兴超马勇 XXX安马保全牛云生王燕王利民王留梅王婷美王新海皮素琴刘亚平刘金章孙本栋孙笑梅师建领朱东亮朱伟然朱星贤许卫平闫书安吴宇宋小顺宋云清宋玉明宋连启张艳张守明张志华张花菊张国彦张秉慧张香云张景莲李发新李巧玲李同国李自荣李君芳李亮琴李桂喜李梅花李腊妮李照河杨小丽杨玉芝杨兴丽肖玉春陈涛陈小鸽陈冬梅陈彦峰周金土屈素斋罗家传苗子胜郑应志祝洪海胡永献茹宝瑞贺桂仁赵群友徐惠萍贾春玲郭长明郭林英曹红曾显光董家胜蒋清堂詹根印翟心田谭旭信魏新田魏翠英湖北省(24人)马幼菊马达文马良平王京安王国清付明甘玉华刘华林吴和明张忠星李明福李祖发李维群杨天建陈桥生周国珍周谟兵宗庆波聂练兵常昌龙梁华东黄和平龚珞军熊延兵湖南省(33人)尹莉亚王宇王智王迪轩王聪田邓云波石纪成石健康刘竹青吕晓星张达军李科云杨坤明肖光明邹吉良陈告陈国发易强林蕴华罗伏青胡子宜贺才明赵应中钟石仑唐鹤鸣唐耀平夏照明徐国生郭海明游艺文谢菊兰潘太国戴清明广东省(17人)邓红生卢桂强叶细养刘小红陈玉托陈坚松冼干明林敏林创水林碧珊郑云新胡学应黄冰黄军定黄建民黄忠革曾祥有广西壮族自治区(32人)韦日机韦静峰邝伟生伍华远刘翠权余晓丽吴登张征李钰李如平李克敌李志源李德安陈东奎陈新强陈耀福罗坚郑列丰唐呈祥唐忠平唐章亮黄夏黄世礽黄光鹏黄进说龚玉源蓝庆江廖恒登熊毅蔡明元谭仕彦潘志新海南省(10人)王宙叶凤吴曼峰李向宏杨毅陈基新陈德政易永宏郑冠雄殷生章重庆市(26人)王波王贤刚王思海刘洪向太红朱道静吴正亮吴雪梅张龙云李军李远征杨惠杨勋毅肖仁荣陈化南陈明成昌仕健易永文胡蕾唐光泽袁昌定蒋庆谢雪梅廖敦秀熊晓山蔡国学四川省(54人)干明福尹勇尹晓琼王鹏王文献王世茂王玉光王修康王春秀王根齐邓虹申洪兵龙斌任大维刘勇刘治福许宗林许晓康阳爱国何沛蓉何绍志吴安辉张乃洪张方学张发扬李春李农建杨开俊杨松沛杨晓玲汪洪琼肖小余肖连康陈万银陈明祥陈素清周俗周立新周哲学罗光荣罗怀海郑兰君赵小平赵贵龙赵隆祥卿尚模袁智勇彭音蒋忠荣谢旭阳谢英俊辜义芳赖文安戴盛银贵州省(10人)龙明树吴文平张荣达邵宇郑元红胡辉胡建风赵熙贵蒋志毅熊小龙云南省(47人)丁福先尹钟恒木霖牛华林王红愫代玉华卢俊叶瑞卿申恩情刘跃明吉洪朱自仁汤守锟余光海吴柳锋张谷张琼张应国李兵李建李存龙李彦屏杨永德杨如坤杨进成杨绍聪杨培昌陈青陈克难陈国琛陈建林陈继顺金卫华俞玉华段学良闻禄夏桂林徐克功崔家泽康洪灿梁中枢黄吉美彭启双谢德昌窦晓黎蔡兆翔魏明西藏自治区(7人)次仁米玛次仁余平宋玲李顺凯旺堆凌辉陕西省(26人)卞秋云王显安王新茹冯志峰冯武焕叶文君任武成刘士义刘延虹齐宗国严勇敢吴凤声张笃智张选厚张晓春李宝明李科社杨茉莉陈光华岳国璋武治兴赵永华夏广济高建国葛红心黑登照甘肃省(36人)于轩王权王宝全王春玲史延春石林雄任根深刘大化刘广才刘芳农孙大鹏何耀武张雷张文斌张苏琼张学斌张艳萍李世成李城德杨立杨勤杨杜录孟养荣罗真柳占奇段淇斌赵明轩赵贵宾唐致宗晁德林秦来寿贾秀芬程玉萍韩天虎魏玉明魏润生青海省(12人)马玉林马有泉许振林吴志强张乃忠李吉环杨全秀赵嫦卿晁万鼎晁生玉韩志林魏学庆宁夏回族自治区(45人)马军马自清亢建斌王广山王伟忠卢伟业田牧群田黛君关今悦刘辛贇刘学琴刘维华刘福华孙尚忠朱玉斌闫天宏张平智张建勋张桂芳李文波李建如李春珍李素棉杨奇杨发林杨国恒杨晓芳沈宏刚沙湧波邵国财武新罗有仓俞学惠贺亚雄赵晓勇倪泽成徐永霞袁浩贾学祥康涌涛黄菊霞董瑞宁谢荣国韩吉军韩映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4人)丁英方光新刘新智何笙李建华李晓梅XXX力克木·艾山陈兴武周相军盛卓君彭云承葛军蔡小杰魏建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9人)王婷朱才昕李永刚李庆龙罗忠海范镇明胡夏田唐军陶岳农业部直属系统(12人)支巨振王凤乐王桂显王福祥刘丑生刘素英张梦华沙玉圣辛盛鹏辛景树徐志坚曹建军。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要求(2010)-3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要求(讨论稿)一、单位应报材料审核要求(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查报告》内容包括:单位组织报名、材料初审、推荐人选情况等。
(二)《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拟评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登记表》,由报送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并签字盖章。
(三)《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评审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1、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填写。
2、破格晋升者应在右上角序号处打印“p”符号。
3、左上角的“学历”栏:应填写本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其它学历(指在获得最高学历前取得的学历)填在“其它学历”栏。
4、外语成绩:应按在有效期内的外语合格证或成绩单填写。
5、计算机成绩:填写参加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
申报初级职称,此栏不填写。
6、论文成绩:填写对参评论文的评价分数7、答辩成绩:填写专家组对参评人员答辩情况的综合成绩,由专家组以百分制的形式给出,并应与《评审表》中“答辩情况”栏中的答辩成绩相同。
申报中、初级职称,此栏不填写。
8、“综合考核”栏:由呈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同行专家评审打分。
9、“呈报单位意见”栏:负责人由报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的公章。
10、“从事专业工作简历”栏:按时间、单位、部门和专业的不同分段填写,不应有间断或重复,并注明党政或专业技术职务。
11、“何时何处发表(出版)何主要论文”栏:“参评论文”可从本人任现职以来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中选取一篇填写;“任现职以来的论文”填写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按“论文题目”、“刊物名称”、“××年××月”、“第几作者”的顺序填写。
12、“任现职后主要工作成绩”栏: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申请者拟晋系列的具体条件,实事求是地详细填写。
注:《一览表》以A3纸规格打印、复印。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人事部职位职称司关于印发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人事部职位职称司关于印发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4.04.08•【文号】[1994]农[人技]字第4号•【施行日期】1994.04.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农业部人事劳动司、人事部职位职称司关于印发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1994)农(人技)字第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畜牧、水产、农垦、农业机械化管理厅(局),人事厅(局),职改办,国务院有关部委及解放军总后勤部、总政治部人事职改部门,部属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农业部、人事部《关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科技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993)农(人)字第52号〕,现将《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农业部职改办)和人事部职位职称司反映。
附件: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农业部人事劳动司人事部职位职称司1994年4月8日附件: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人事部《关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科技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农业部关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科技人员评聘研究员教授职务的试行意见》〔(1993)农(人)字第52号文件〕,现就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办法:一、关于评审委员会的组建1.组建“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审定委员会”。
审定委员会下设农学、园艺、土肥、植保、畜牧、兽医、中兽医、水产、农业机械化九个专业评委会。
2.审定委员会由中国科学院院士、全国知名农业科学家组成。
专业评委会成员由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同行专家组成。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05.10•【字号】粤人社发[2013]98号•【施行日期】2013.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9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做好今年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与评审时间(一)申报和受理时间。
高评委会、省直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月16日至9月15日。
各市县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月至10月,具体由各市和顺德区确定。
(二)评审完成时间。
各级评委会于10月份开展评审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
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各专业组评审于11月前完成,并于11月30日前向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日常工作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三)高级统计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安排如下:1.高级统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时间,分别待《高级统计实务》、《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公布后,另文通知。
2.继续开展正高级会计师、深圳和东莞市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3.根据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的要求,经国家批准,今年在广州市、深圳市和佛山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开展试点的市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按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制定试点评审办法进行,评审通知另行下发,其小学副高级、中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纳入试点工作统筹安排。
非试点市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仍按照往年的做法。
同时,按国家要求,今年非试点市暂不进行中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一)申报评审条件。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业系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业系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3.07.07•【字号】川农函〔2023〕353号•【施行日期】2023.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业系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353号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有关单位: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精神,根据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农〔2019〕46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有关规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决定开展2023年度农业系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答辩和评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一)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范围为:全省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其中,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只针对长期在县乡及以下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的人员。
(二)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范围为:省级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按照川农〔2019〕46号文件要求,农业系列副高职称评审权限已下放各市(州),目前尚未建立完善高评委等组织机构的市(州),如需委托农业农村厅高评委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由当地市(州)人社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向农业农村厅职改办出具委托函。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务在我国农业领域担任着重要的推进和引领作用,其职业要求也相应地较高。
为了保证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的工作质量,需要规范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以此来确保评职过程达到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一、岗位概述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务是面向大中专院校、科研单位、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农业企业等单位招聘的高层次技术人才岗位。
其具有耕作模式、农业科技成果、农产品质量和营养价值等相关领域的实际经验和专业知识。
此外,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还要有负责组织和协调技术创新活动,并且能够处理农业技术推广方面的重大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二、职业标准1.学历与专业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其专业应属于农业、农业机械化、土地管理等专业或相关技术领域专业。
2.工作经验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应具有实践和工作经验。
其工作经验包括农业实践领域、农产品加工领域、市场经济营销等方面的实践。
3.职称与聘任等级在职期间,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应取得相应的职称,并且相应的聘任等级。
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当于副厅级领导职务;高级技师职务相当于副处级领导职务;中级技术职务相当于科长级领导职务;初级技师职务相当于科员级领导职务。
三、评审程序1.工作成绩评定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的工作成果包括推广技术的推广效果,以及科技成果的产出。
(1)推广技术的工作成效的评定主要考察今后的推广计划、广所协助单位及其推广效果等方面的工作;(2)科技成果的产出的评定主要考察研究员自己的成果,包括其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数量。
2.业务成就评定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的业务成就主要以其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水平进行评定。
(1)专业技术水平的评定主要通过考察研究员的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快速做出抉择成果等方面的工作;(2)业务水平评定主要考察其推广技术的推广能力,以及能够为地方和单位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能力。
3.人员表现评定人员表现意味着研究员的品德、行为以及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工作表现。
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08.08.12•【字号】•【施行日期】2008.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辖市人事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为保证2008年度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商各系列(专业)业务主管部门,现就做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问题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配套,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相衔接,严格按照我省现行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审核结构比例,继续实行一次审核完毕,当年不再调整的办法。
今年省直单位结构比例审核时间为8月20日至9月20日,各省辖市审核时间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自行确定,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情况9月底前报省人事(职改)部门备案。
从2008年起,省直单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再单列专业技术岗位。
二、关于丰富和完善评价方式问题(一)为了进一步体现同行专家的业内评价,今年卫生系列的部分专业组建专业评委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和系列评委会具有同等效力。
(二)在郑州市、许昌市、开封市设立的中学教师高评会要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业务知识测试等多种评价方式,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关于任职年限问题(一)按照《对有关职称政策具体问题的说明》(豫职改办[2000]4号)要求,2008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任职年限为5年的,应在2003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聘任。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农业专业技术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农业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成职改办[2008]264号【发布部门】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日期】2008.05.26【实施日期】2008.05.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农业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成职改办〔2008〕264号)各区(市)县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成职改办〔2004〕122号),为切实做好2008年度农业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在成都行政区域内符合申报农艺、畜牧、兽医、农机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一)申报农艺、畜牧、兽医、农机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专业工作,具有同等的专业技术水平,积极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并做出贡献。
(二)除具备上述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农艺、畜牧、兽医、农机业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1、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相关专业本科或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3、农业中专毕业生,担任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助理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乡(镇)农业技术人员中级基础、专业知识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农业技术人员。
(3)部、省级科技进步奖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主要贡献者。
(4)地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5)198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并一直在乡(镇)从事农艺、畜牧、兽医、农机技术工作的人员。
中国农业科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上报材料内容与要求
中国农业科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规范(试行)中国农业科学院人事局二〇一〇年十一月2前言为帮助院属各单位人事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熟悉和掌握有关材料填写要求,保证材料准确性和规范性,我们编写了《中国农业科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规范》,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掌握。
目录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 (3)样式: (10)二、《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业绩摘要表》填写 (27)样式: (29)三、有关证明材料要求 (30)附件材料封面样式: (32)档案袋封面样式: (34)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本表由申报人和单位人事部门分别填写,整表正反面打印,侧面装订。
具体填写要求:一、封面内容1.单位—填写单位或部门的全称,如: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2.姓名—应与户口簿、身份证填写一致(包括少数民族译名);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写目前被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全称,如:助理研究员,不能用简称。
4.评审任职资格—填写拟申报晋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的全称,如:副研究员,不能用简称。
5.填表时间—填写表的时间,用阿拉伯数字。
如:2000年12月1日二、本人情况(1-7页)由申报人填写,人事部门负责审核。
1.姓名——应与户口簿、身份证填写一致(包括少数民族译名);2.性别——“男”或“女”;3.民族——要填写全称,如:“维吾尔族”、“汉族”,不能用简称;4.曾用名——有则填写,无则填“无”,不要空;5.出生年月——按公历填写,如“2000年12月”;6.籍贯——应与户口簿一致,按现行政区划填写标准全称,如“河南郑州;7.参加工作时间——填写经单位按中组部和人事部的有关规定认定的参加工作时间,如“1987年9月”;8.身体状况——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注:基本能坚持正常的工作)、“较弱”(注:能坚持一般性的工作,但因身体原因,对工作开展有一定影响),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写明病名;9.照片——应为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彩色免冠照片,必须粘贴;10.学历学位——填写本人取得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高中及以上所有学历学位情况。
农业科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1-农业科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共20页)-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农业科研系列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遵循农业科学研究系列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业务主管部门协商一致,我们对《河南省农业科学研究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豫人职〔2008〕20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农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8月24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人才评价开发处)河南省农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农业科研人员的学术造诣、业务水平、创新能力和工作业绩,调动和激发农业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建设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办〔2017〕53号)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鼓励创新,注重实绩,分类评价等原则,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订本条件。
第二条农业科研系列中、高级职称分为: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和研究员,其中助理研究员为中级职称,副研究员、研究员分别为副高级、正高级职称。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从事农业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工作属性和岗位职责,农业科研系列中、高级职称分为科技创新类、农业科技成果示范推广类(以下简称示范推广)。
科技创新类是指主要从事农业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产品研制和科技管理与政策研究等工作;示范推广类是指主要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示范推广、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服务等工作。
本条件所称市(厅)级,含济源示范区。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职称办关于二○一○年本市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事宜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职称办关于二○一○年本市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6.10•【字号】沪农委职称(2010) 3号•【施行日期】2010.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职称办关于二○一○年本市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事宜的通知沪农委职称(2010) 3号各有关单位:根据人事部《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及上海市人事局沪人[1999]52号文精神, 为做好本市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二〇一〇年本市农业系列高评委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好申报工作。
本通知的有关内容和相关表格在21世纪人才网()的“职称专家栏”和上海农委政务网()的“网上办事”栏内“办事项目”中查询或下载。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职称办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一、评审对象和范围:1、本市(包括已取得《上海市居住证》在沪工作满一年的外省市人员)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开发、生产指导、技术监督和农业科技管理工作的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2、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指从事土壤肥料、植物保护、园艺、农学、畜牧、兽医和中兽医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土壤肥料专业包括土壤调查、土壤管理与应用、肥料测试、土地利用规划、土壤环保。
植物保护专业包括农作物病虫草鼠预测预报、病虫草鼠害防治、植物检疫、农药与植保机械应用。
园艺专业包括果树、蔬菜、茶叶、花木、蚕桑。
农学专业包括作物栽培和作物育种。
上述四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高级农艺师。
畜牧专业包括家畜、家禽、蜂和特种经济动物的饲养管理,遗传育种,品种保存与利用,畜禽繁殖,畜、禽产品检(监)测,环境保护与动物卫生保健,饲料生产与加工产品检(监)测,饲料、饲料添加剂技术服务以及相关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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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科学院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闽农科职改〔2008〕32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开展我院2008年度农业科学研究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改领导小组、福建省职改办《关于报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和农业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科职〔2008〕48号),我院即将开展2008年度农业科学研究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2.《专业技术人员简明表》一式30份;
3.近5年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1份(由院人事处提供);
4.主持和参加的科研项目合同书一式1份(申报副研人员必须至少担任过1项院级以上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申报正研人员必须至少担任过1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岗前培训证书等复印件各一式1份;
6.职称外语成绩证书或免试审批表复印件1份。
7.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证书、获奖排名、成果鉴定、课题合同、效益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各一式1份;
8.正常申报晋升研究员的,均应提交在全国性的学术、技术刊物或在省级以上学报发表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并从中选出2篇排名第1或独立完成的同一专业研究论文作为代表作。
正常申报晋升副研究员的,应提交在全国公开发行(CN号)的专业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并从中选出1篇排名第一或独立完成的研究论文作为代表作;或在省级以上出版部门出版的本人论著1篇;或经鉴定验收的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科研报告1篇(第一完成人)。
9.破格申报的条件,仍按照闽科职〔1993〕20号和〔1995〕13号文件执行,破格对象需提供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奖状、证书、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1份。
10.曾参加评审未通过而再申报者,应补充上次评审之后取得的新的业绩材料。
11.科研成果取得的各种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需附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由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注明情况属实并盖章。
二、材料要求
1.提供的材料除特别标明外,统一用A4规格纸;所有复印件的原件需提交所在单位(科管)查验,由查验部门在复印件上签注“原
件复印”,并加盖公章。
2.《简明表》统一用A3规格纸竖式打印,《评审表》统一用16K 规格纸双面打印,表上的所有内容都必须在申报者的《附件汇总》中体现。
3.提供的代表作需有:原件1份,复印件一式2份(要求掩去作者的中英文姓名、单位及期号,不能盖任何印章,左上角注明“代表作”字样)。
4.其它论文和旁证材料分两本装订,一是《论文合订本》,每篇均需有封面、目录、内容、封底。
二是《附件合订本》,两本合订本的首页都需附上目录、编好页码(样本请参照附件)。
5.申报者必须在所在单位作述职报告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
6.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将《简明表》在本单位张榜公示7天以上(含7天)。
经公示,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
所在单位须在申报人员的“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字样。
7.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根据申报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及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综合陈述(含五年考核结果、述职测评票数)填写在《评审表》的“年度及任期期满考核结果”栏内。
8.《评审表》中“答辩情况”、“呈报单位意见”栏,必须留给院
职改办填写。
9.《简明表》“获奖情况”栏只能填写院级以上与职称评审、科研项目有关的奖项,不包括课题验收鉴定或个人其他不相关的荣誉。
10.所有申报者在上报材料时,同时将二张一寸相片上交院职改办备用。
三、答辩
根据福建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改领导小组、福建省职改办的有关《通知》精神,今年起开始增加高评委答辩环节,凡申报农业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务评审的人员均需答辩,由本专业专家对申报人员的论文代表作内容、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三个方面进行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员提前认真做好准备。
四、其他事项
1. 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论文和工作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
2. 材料报送时间:2009年1月1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3.评审收费:按闽价费〔2008〕361号文件规定执行。
评审材料经院职改办初审通过后,申报人持院职改办开据的“缴费通知单”到省科技厅人事处办理缴费手续。
4.《关于报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和农业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科职〔2008〕48号)请到福建省科术厅网站下载,网址为.《专业技术人员简明表》请到院
人事处网“表格下载栏”下载。
如有不详事宜,请与院职改办联系。
联系人:林捷、陈志榕
电话:87864924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科技职称评审通知
抄送:院党政领导
福建省农科院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12月16日印发
附件
附件合订本
单位
姓名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评审
任职资格
联系电话
附件合订本目录
附件名称页码学历证书 1 学位证书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英语成绩证书或免试证明
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岗前培训证书
继续教育证书
课题合同书
(主持的课题合同请提供完整一套,其余参加的课题可以
只提供课题合同书中封面、成员排名、批准单位三项)
其它证明
论文合订本
单位
姓名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评审
任职资格
联系电话
论文合订本目录
序号论文题目期刊名称排名页码1、
评审材料分类标识(张贴在材料袋竖面底部)
单位姓名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组别
备注:专业组别:农学、植保、土肥、牧医、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