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联通遭遇发改委反垄断调查
“反垄断调查”引发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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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文 章 并 引用 业 内专 家 的话 说 ,如 果 反 垄 “ 断之 剑本 身 挥 舞得 乱 无 章 法 , 则 造 成 资本 轻
市 场 的剧 烈 动 荡 ,既损 害 了小 股东 利 益 , 又
财 f 潞遍 暇 务 .嘲家 苍 夺没 打 {秣 . } | 秘 、
惩 辖运 黄 赢 己通过 经营 进 行交 义补 , 对
‘ 垄 断调查 ” ‘ 反 引发 的争议
口 文/ 的过 程 回顾
涉 嫌存 在滥 用市 场支 配地位 的行 为 ,并 拟按 照有线 宽 带接 入 总体 收 入 的 1 1%进 行罚 %- 0 款 。两公 司随后 分别 提交 了 为 自己辩护 的反
馈 意见 书 。
的远 郊农 村 , 户数 量少 , 用 建设 成本 高 , 电信 、
运营商提供服务。这种情况宽带运营商都是 受 害 者 , 大 增 加 了成 本 , 夺 了消 费 者 的 大 剥
选 择 权 。但 是 这 个 板 子 , 能 打在 宽 带 运 营 不 商 的头 上 ,而 是 对 于驻 地 网建 设 的管 理 , 相 关 地 方部 门对 开发 商 的制约 缺失 。
国影 响 力 巨大 的媒 体上 公 布此事 的做 法 ‘ 欠
理” 事 , 一 是此 次所 谓 反垄 断事 件 的起 因 。
21 0 1年 4月 , 改委 价 格 监督 检 查 与 反 发 垄 断 局 向 中 国 电 信 和 中 国联 通 下 达 了 调 查
通知。 21 0 1年 6月 ,发 改 委 通 报 初 步 调 查 结 论 :认定 两 公 司在 相 关 市 场具 有 支 配 地 位 ,
本 次热 点事 件 的有些 问题 有必 要厘 清 。
电信联通垄断追问
“ 我好 想 哭 啊 ,我只 能装 一 家 的有线 电视 、用一
家 的电 、 一家 的 煤气 、 使 以别人 商 量好 的价格 加 两家 向 , 格一 天 天飞 涨 的时候 , 油 价 没 人 说垄 断 当有 一 种业 务几 家 运
商务 中心等 。此外 ,还有转租的众
央视《 新闻3 分 》 目报道. 0 节 发
改 委 正 在对 中 国 电信 和 中 国 联 通 在 互 联 网接 入 市 场 的 垄 断 行 为展 开调 查 。 调查 属 实 。 家 如 两 大型 国 企或 面 I 十 亿 的罚 款 。 临数
上 几十万 电信与联通员工震惊 、 冤
着 《 民邮电报》的思路走 , 人 而是对后面的笔墨官司
以及改 革进 行热 切地 期 盼 。 华社 发文 指 出 , 场看 新 这
2 1 年 ,我国宽带上 网平均速率位列全球 7 位 ,不 00 1 及美国英国 日 本等三十几个经济合作组织国家平均水
平 的十 分之 一 。 是 , 但 平均 一 兆每 秒 的接入 费用 却 是 发 达 国家平 均 水平 的 3 4 。而 《 民 邮 电报 》认 ~ 倍 人 为, 该报 道采 用 的数 据与 此 次反 垄断 调查 无关 , 据 数 已经 过 时 , 不 负责任 的 , 是 不公 平 的 。 是 也 宽带 的速
发布过数据 , 因此电信与联通到底在其 中占有多大 比
例 , 全没 有数 据支 撑 。 以所谓 垄 断之 说也 就无 处 完 所
立脚。
《 民邮电报 》的文章出来后 ,各大网站予 以转 人 载, 舆论一片哗然。 但是人们 的立场 , 似乎并没有跟
公共管制案例
公共管制案例作者: 日期: 案例7反垄断调査“发威”电信巨头“服软”2011年11月9日,中国反垄断历史上一个令人注定难忘的日子。
中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检查与反垄断局在中央电视台宣称,其正对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涉嫌宽带接入垄断展开反垄断调查,并表示若认定其违法,这两家企业将被处以上一年度营业额1%~10%的巨额罚款。
节LI播出后,立即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
中国电信为何遭遇反垄断调査"电信垄断”早已不是新闻,长期备受诟病,公众不满却无能为力。
涉及国计民生、基础设施投入巨大等成为电信资费居高不下的理山。
国家发改委近日证实,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正在被反垄断调查。
这一消息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中国电信为何遭遇反垄断调查?中国电信是如何滥用行业垄断支配性地位的《经济参考报》记者进行了采访和调查。
“黑白名单”、“价格歧视”是中国电信最突出垄断行为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研究报告《宽带瓶颈: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基础设施短板》认为,中国电信不仅处于垄断状态,而且有垄断行为,垄断行为中最典型的就是价格歧视。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互联网接入与电信垄断”学术研讨会获悉,口前中国60%的宽带接入用户、65%的内容资源、62%的国际岀口宽带集中在中国电信, 网间互联总流量中有83%流经中国电信网络;中国联通的宽带接入用户、内容资源大约是中国电信的一半,国际出口宽带占33%:其他运营商的市场占比不足10%。
中国H前的互联网宽带接入市场,基本上是一个由中国电信占垄断支配地位、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两大运营商双垄断的格局。
“自行协商”、“市场行为”等看似公平对等的语句,其下掩盖的是强者凌弱, 弱者只能被动接受、别无选择。
电信专家指出,从市场竞争角度看,中国电信与其他运营商之间的接入价格属于垄断定价,说是所谓“自行协商”结算费用,实际是中国电信的单方面决定。
中国电信利用手中巨大的互联网接入用户的市场地位,对弱势运营商制定了垄断价格,涉嫌违反已出台的反垄断法。
经济法案例分析 (3)
反垄断法案件分析1、电信和联通是否在中国宽带入网市场占支配地位?经营者具有支配地位是否违反《反垄断法》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⑴电信和联通在中国宽带入网市场占支配地位。
运营商是否存在垄断,首先要看是不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其次是看是不是通过自己的市场支配地位来排挤竞争,从而获得垄断利润。
①本案的相关市场无疑是宽带入网市场,这个市场是全国性的市场。
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强势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其他互联网接入服务是通过批发中国电信或者中国联通的宽带进入互联网络向其用户提供互联网服务。
②中国的95%互联网国际出口宽带、90%的宽带互联网接入用户和99%互联网内容服务商都是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进行宽带接入,因此这两家企业在中国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上构成双寡头垄断。
③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各自在中国南部和中国北部提供宽带入网服务,它们的宽带基础设施基本是相互独立的,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互联互通的程度不是很高,这个案件中相关市场在相当程度上也是区域性的,即两家电信企业在它们各自相关的区域市场上都是几乎占百分之百的份额,从而可以判断这是两个垄断性的企业。
⑵经营者具有支配地位不违反《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不反对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反对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反对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2、电信和中国联通主要涉嫌何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两家企业能否以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应有自由定价权为自己的行为辩护?分别说明理由。
答:⑴①电信和联通在中国宽带入网市场占了支配地位,中国的宽带互联网的骨干网的经营者只有联通和电信两家,一方面他们自己直接开发用户,面向个人用户或者大企业;另外一方面,他们又把自己的带宽来租赁给其他一些所谓的二级运营商,比如铁通、长城宽带、北京歌华等,他们对二级运营商的租赁叫做批发价,批发价是二级运营商租赁之后,再去给市场上的消费者或者终端使用者,但是这就和电信、联通自己的零售市场直接面向用户市场发生竞争,所以电信和联通给二级运营商的价格非常贵,利用他们的垄断地位严重的压制了竞争。
电信行业反垄断最迫切 放开市场是根本
消息 称 ,河北 移 动单 方 面违 约 ,将无 限量 上 网套 餐更 业 内 人 士 表 示 。虽 然 当 前 的 市 场 格 局 不 会 在 短 时 间 内 有 改
小。
石 油 、电信 、汽 车 、银 行 业 都在 调查 视 野之 内。他 还 特别
提到 银行 ,称如 果在 利 率市 场 化改 革推 出以后 。银 行 间一
起 商 量存贷 利 率将 会被 反垄 断调 查 。
业 内专家 表 示 。种种 迹 象表 明 了 国家发 改 委反 垄 断 的 决 心 ,不 过 到 目前 为 止 ,反 垄 断都 还 没有 触 及 到 制 度 根 源 。我 国不 少行 业 的垄 断根 源在 于 市场 化 程度 不够 ,并 不 是 在 自由竞 争 中成 长起 来 的 。因此 ,反 垄 断不 仅仅 要 “ 办 案子 ” ,更 需要 放 开制 约 ,促进 充 分市 场竞 争 环境 的形成 , 让 消 费者 可 以用脚 投票 。 在众 多垄 断 行业 中 ,电信行 业是 不 满最 多 的 ,对 于反 垄 断 要求 最迫 切 的 。
8月 1 4日,国务 院正式 对外 发 布 《 国务 院印发 关 于促
进 信 息 消费 扩 大 内 需 的若 干 意见 》 ( 以下 简 称 《 意见 》 ) , 到2 0 1 5年 ,我 国信息 消费 规模 将会 超 过 3 . 2万 亿元 ,带动 相 关行 业新 增产 出超 过 1 . 2万 亿元 。 为 了 配合 国务 院指 示 .促进 国内 的信息 消 费 。 中国 电 信 集 团公 司 已宣 布 .将 正 式启 动第 三 次全 国宽 带 大提 速 ,
案例一反垄断
案例一以近期的电信及联通反垄断案来讲反垄断一、垄断的形成原因1、显著的规模经济,电信领域包括宽带,有线网络这一块仍然存在自然垄断,电信这块自然垄断其实你是反不了的。
为什么选择电信联通这一块,我的结论是:有线网络这一块仍然拥有自然垄断性质,这种自然垄断性质是反不了的。
电信和联通垄断毋庸置疑,即有垄断的状态,又有垄断的行为,排挤竞争。
第一个,是不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第二个,是不是有目的去排斥竞争。
这个问题很简单,因为中国的电信和联通只有这两家,而且在互联网的骨干网上,这个市场支配地位,在南方21省基本上就是中国电信,北京10省基本上是中国联通。
然后这个相当于一个批发市场,同时就互联网骨干网的容量作为上游,下游是所谓零售市场,零售市场一方面电信和联通都直接面对客户,无论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国企其他各种企业,同时还有各种住宅用户,这个是零售市场。
同时在零售市场上,还有其他所谓二级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比如说铁通、长城宽带、歌华之类。
所以他们这些二级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他们别误选择,必须向电信和联通租用骨干网的带宽。
在垄断体制下,宽带价格高是必然的结果。
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可以很容易形成价格协议,或者两方限制宽带供应量,造成宽带价格高企,为它们带去更高的利润,但是却伤害整个产业。
消除三网融合壁垒消除垄断的最佳方案是引入新的竞争者。
虽然此次国家发改委针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而且即使认定它们垄断,也未必能引入新的竞争者(如中国移动和广电),但是反垄断的目标已经很明确。
如果电信向广电开放宽带业务,那意味着长期以来形成的电信和广电业务无法双向进入的问题取得突破,三网融合的进程将得以推进一大步。
三目前宽带接入业务集中在电信企业手中,特别是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市场占据了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场份额指出电信、联通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了待遇,是滥用了其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构成了垄断。
从电信、联通价格歧视案看我国的反垄断和解制度
1 问题的提出—— 电信 、 联通价格 歧视 案
2 0 1 1年 1 1 月 9日央视 “ 新闻 3 0分” 报道 . 国家 发改委针 对 中国 电信和中国联通 在中国宽 带入 网市场 的垄断行为进行调查 .报道称 : 这两家企业 利用宽带入 网市场 的支配地位 . 对 竞争对手收取高额 的人 网费 . 对没有竞争关 系的企业给予 优惠 的价格 条件 . 严重 影响 了宽带 入网市场的竞争 反垄断局已经查 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互联 网接 入 市场上共 占有 2 / 3 以上 的市场份额 . 具有支配地位 , 在这种情况下 , 两家企业利用市 场支 配地位 .对有竞争关系 的竞 争对 手给出高价 . 没 有 竞争关系 的企业 . 两家公 司给 出的价格就会 优惠一些 . 这在反垄断 法上 。 叫做价格歧视 。 中国电信 和中国联通 同时发布声 明称 , 两公 司根 据 相关法律规定 . 向发改委提交 了整改方案 和中止调查 的申请 . 并将 认 真对有 关问题进行整 改 。 有媒体 报道称 , 两 家公 司 已经 与发 改委进 行 了充分 沟通 . 或有可能达成 和解协议
2 反 垄 断和 解 制 度
2 . 1 反垄断和解制度 的界定 所谓 的反垄断和解制度 .是在反垄断案件 的调查 和审理过程 中, 双方 当事人之间进行协商 、 谈判并以签订和解协议 的方式 结束 争端的 争议解决机制 。和解制度是反垄断法执行程序 中的一种非 正式程序 , 是双方 以息事宁人的方式 ,不经正式的裁判和处分解决反垄 断案件 。 我 国《 反垄 断法》 中的和解 制度 , 表面上看是 规定 的经营者 的单 方承 诺 .实质 上却是反垄 断执法机关与 经营者经 由协 商而达成 的执 法和 解. 是一种典型的双方行为 即不仅经营者需要承诺期限消除影响 。 反 垄断执法机 关也 应承诺 . 在 经营者承诺 之后 . 对涉嫌 的垄断行 为中止 调查 . 在经营者履行承诺之后 . 对行为实施者予 以减轻或免 除处罚 . 即 反垄断和解 制度的有效实 施 . 不仅依赖 于经营者提供 有效承诺 . 也依 赖于执法机构接受承诺。 2 . 2 反垄断和解制度的本质 依据我 国《 反垄断法》 及相 关司法解 释 , 经营者实施 垄断行为 , 给 他人造成损失 的 . 依法承担 民事责任 . 如果 受害人据 此提出损害赔偿 请求 . 在权利 实现过程 中可 能发生和解 , 这种和解不 属于反垄 断执法 和解 。反垄断和解制度不是一种 私法上 的和解 , 而是涉及公权力 的应 用. 是反垄断法公共实施 中的一项 特别制度 , 反垄断和解制度 的性质 。 在不同国家因法律制度的差异而表现出不 同属性 . 在承认公私法 划分 的国家 . 一般将 其视为公法契 约 . 具体表现 为行政契 约或 诉讼上 的契 约。 2 - 3 电信 联通价格 岐视案 中是否 已达成 和解 在电信联通 价格 歧视案 中 . 根据既有 的材 料显示 . 中国电信和 中 国联通已根据相关法 律规定 . 向发改 委提交 了整改方案和 中止调查 的 申请 . 并承诺将认 真对有关 问题 进行整改 . 具 体作 出的回应和整改方 案为 : 电信和联 通在声明中都 表示 , 通过 自 查 发现 , 在 向互联 网服务提
我国三网融合中反垄断法之解构
我国三网融合中反垄断法之解构[摘要]我国《反垄断法》正式实施以来,第一次指向了大型国有企业——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宽带接入领域进行反垄断调查。
随后,引发了国内主流媒体的激烈论战。
从表面上看这是电信和广电之争,其实是双方对“三网融合”主导权之争。
自国家启动三网融合战略以来,双方的争夺就不断,使得三网融合是融而不合,这体现出我国反垄断法对三网融合的到来准备不足。
然而面对三网融合这一新生产业,仅仅完善反垄断法是不够的,需要反垄断法与专门行业法律契合,以推动三网融合在我国健康发展。
[关键词]宽带垄断;反垄断;三网融合2008年我国正式颁布实施《反垄断法》,反垄断案件逐年增加,涉及能源、电信、医药、造纸、互联网、汽车、日用百货等多个行业。
自反垄断颁布3年以来,发改委鲜少出手,2011年11月9日,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正对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涉嫌宽带接入领域的垄断进行调查。
这是中国反垄断法2008年生效以来国家查办的第一件涉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反垄断案。
一、电信、联通反垄断调查之源起(一)案件回放2011年11月9日,国家发改委价通过央视独家披露了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因涉嫌互联网市场接入价格垄断的反垄断调查。
如调查属实,两大运营商在市场接入中对市场接入采取价格歧视行为,违反《反垄断法》可能会遭数亿至数十亿元罚款。
2011年11月11日,工信部下属媒体、代表运营商声音的《人民邮电报》称此次调查针对的是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专线接入市场的问题,与普通消费者宽带价格没有关系。
随后央视官网与工信部旗下媒体就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是否垄断的问题展开激烈论战,引起行业内和公众关注。
随着宽带反垄断调查的扩大,2011年11月14日,广电公开表示:“用户积极配合国家发改委的调查工作,并希望此事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定要调查到底并妥善处理。
希望借此契机,获得宽带、IP固话等增值电信业务平等的参与资格。
”2011年12月2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向发改委提交了整改方案和终止调查的申请,并承诺将认真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
案例 中国电信联通涉嫌垄断现象调查
中国电信与联通涉嫌垄断遭调查【摘要】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由打破垄断到形成垄断,风风雨雨经历了将近30年,本案例将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发展历程说起,描述他们的涉嫌垄断现状,以及介绍发改委、央视、中国邮电报及广电系对此事的看法。
关键词: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垄断;反垄断2011年11月9日,我国发改委证实正在就价格垄断问题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调查,相关负责人表示,如事实成立,两家电信运营商将面临数亿到数十亿的罚款。
这是自反垄断法2008年生效以来,反垄断执法机构查处的第一件涉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反垄断案。
一、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发展历程1980年之前,我国电信业的基本体制是政府部门直接垄断经营公用电信业。
但由于国家对电话资费实施严格管制,电信业基本不盈利甚至亏损,电信基础设施及服务短缺成为经济增长的瓶颈之一。
政府开始实施电信管理体制改革并放松价格管制,采取对邮电业实行中央和地方双重领导、允许邮电部门征收电话初装费等措施。
优惠政策带来电信业的迅速发展,1979年至1995年,全国邮电通信固定资产投资达2700亿元,其中约1/3来自电话初装费。
但在此过程中,电信业政企合一体制下的行政性垄断矛盾日益突出,公众对电信服务高价低质很不满意。
1994年7月19日,中国联通公司成立大会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召开,拉开了我国电信业改革的序幕。
中国联通的成立是我国电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是我国电信业乃至国内垄断行业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首例。
为了尽快在基础电信市场形成竞争格局,国家将扶持中国联通,使其尽快形成较强的竞争实力,作为电信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加以推进。
但电信市场的有效竞争并没有形成,联通公司的资产只有中国电信的1/260,1998年其营业额也仅为中国电信的1/112。
1999年4月14日,国家提出了扶持联通发展的一揽子建议:一是将正在组建的中国寻呼集团公司成建制划入联通公司;二是我国CDMA移动通信网建设与经营统一由联通负责;三是将1998年国家发行的1000亿元财政债券中用于支持联通公司的10亿元转作国家资本金;四是同意联通建立国际出入口局,开办国际电信业务;五是信息产业部要根据联通公司发展的需要,从信息产业系统选调部分通信经营管理和业务技术骨干,充实到联通公司。
电信、联通涉垄断案例分析
电信、联通涉垄断案例分析摘要:本文回顾了电信联通涉垄断案,对此,电信联通、舆论界、专家反应各不相同,有反驳声,有支持声。
通过这些争论及分析提出相关解决意见。
关键字:电信联通垄断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7355(2012)01—0082—011 电信、联通涉垄断案事件回顾据央视11月9日报道,国家发改委日前证实,已就宽带接入问题,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
今年上半年,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接到举报后,就立刻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了反垄断调查。
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及网间结算领域,是否利用自身具备的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等行为。
2 电信、联通涉垄断案引起的争论及分析2.1 电信联通的反应11月10日,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就反垄断调查一事发表公告,称将积极配合发改委等监管机构的反垄断调查,提供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出租带宽业务的价格、数量及营业额等相关信息。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电信作为中央重点企业,一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经营宽带业务,对于发改委等监管机构的反垄断调查,中国电信将积极配合。
12月2日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官网同时发出声明称,已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提交中止反垄断调查的申请,并承认企业在互联互通及价格上存在不合理行为,同时承诺整改提速降费。
2.2 舆论战人民邮电报11月11日驳斥了央视对电信联通涉价格垄断报道。
中央电视台及央视网11月15日专访电信政策专家高红冰,对人民邮电报的报道于以反击,称“电信联通垄断事实确凿”。
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领域的市场份额加起来超过了2/3,满足“在市场中占有支配地位”的判定条件,所以必须要受到《反垄断法》的约束。
与2/3的市场份额相比,在某些区域市场上,这一数字甚至更高,宽带接入的市场的垄断是以地方割据形态存在的。
由于存在着割据垄断的状况,电信与联通之间的互联就成了大问题。
谁来保障3.9亿网民的权益?
D N A U IO I A GD I JA J 当代 聚焦
‘
降费”难破垄 断坚冰
于整 改具体措施未 明确表述 。 阚凯力表 示 ,尽 管反垄 断调 查看 似有 了进 展 ,但 问题远 没有
显示 。当年 中国宽 带上 网用 户为
在 声明 中,两家公 司表 示将
下调宽 带资费水 平。 中国 电信表
应 大 幅 降低 。
3% 5 ,一 家公 司只答 应下 调 ,但 完全 没提及 下调 幅度及 时 间。对
艾瑞研 究 院院长 、首 席分析
师曹军波表 示 ,英国 、韩 国、 日
本 等 国家 目前上 网宽带月 费与 中 国 差 不 多 ,但 带 宽 却 能 达 几 十 兆。 同时 ,带宽建 设具有 基础设 施的作用 ,有利 于整个 国家经济
如 此体 量 庞 大 的宽 带用 户 群 ,并未撬 动 国 内 “ 坚挺” 的宽 带资费 中国经 济信 息学会理 事
长杨培 芳教 授表 示, 网络 经济是
则表 示 ,公 司将 进一步 下调公众
用 户上 网单位 带宽资 费水平 ,并 立 即着手实施。
一
是 “ # 下 降4 % 3 - 0 ”,不管是提 速
中 国 电信 、 中 国联 通 在 声
承诺 整改提速 降费。这表 明对 电
信 、联 通 两 巨 头历 时 近 一 个 月 的
明 中称 ,在 国 家发 展 改 革 委 对
公 司 的 互 联 网 专 线 接 入 进 行 调 查 后 , 公 司 全 面 展 开 了 自查 ,
宽带接 入领域 反 垄断调查 已取 得
然而 ,尽管 电信 、联 通 已承 诺 降价 ,但 公众 并不 买账 。专 家 指 出,这样 的声 明不 能改 变垄断
电信与联通遭遇反垄断调查:“垄断门”中的是与非
兆 5美元 ,G是 50 1 0 0美元 ; 而我 国的结 融合只能是“ 空中楼阁” 。打破电信运营 起 草《 反垄 断法 》经过 1 年 的历程 , , 3 在
算价偏高。 电信专家侯 自强介 绍 , 据 过去
美 国宽带 的价格 是每兆 5 美元 , 当于 O 相
电信运营商交纳租用宽带出口的费用。” 间利益纠纷驱动 ,王晓晔认为 , 是作 ” “ 但
没有 宽带 带宽 ,广 电的宽带 战略 以
1 G的价格 是 500 00 美元 , 如今美国是每 及建 筑在 此基 础上的由广 电主导 的三 网
以向在中国境内发生的一切互联网活动
收取“ 买路 钱”而收取的标准 , , 两巨头拥
01 . 以 5 供商出租带宽业务的价格 、 数量及营业 到中国电信 21 年预计收 入的 3 %, 有相当大的任意决定权。
额等相关信息。
这 种垄断的第一个后Biblioteka 是 ,网 间结 q 裔 p
霸 翱
“ 年上半年 ( 今 国家) 发改委价格 监督 入 资源近乎完全 垄断的地位 , 令它 们对 予夺 ” 的大权 。 记 者了解到 , 目前 , 宽带市场 在宽带
生杀 位进行价格 歧视 , 认定违法 , 处以 检查 与反 垄断局接到举报后 ,就 立刻对 客 户和 众多小运营商 几乎拥有 了 “ 如果 将
上 一年 度销售额百分之一 以上 百分之十 以下的罚款 。 根据 其各 自 2 1 0 0年年 报 ;0 0年 , 21 中国电信 、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 案展
开调 查。调查的主要内容是 , 电信 、 中国
中国联通 在宽带接入及 网间结算 领域 是 接 入领域 里 ,5 9 %互联 网国际 出 口带宽 、
联通电信反垄断调查系利益集团间利益之争
联通电信反垄断调查系利益集团间利益之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下称“《反垄断法》”)这把利刃悬了3年,尚没有一家央企敢“挺身试刀”。
然而今年11月,“倒霉蛋”终于出现了。
国家发改委11月9日证实,正在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
如果垄断事实成立,按《反垄断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将面临数亿,甚至数十亿元的罚款。
另据业内人士推算,此次反垄断将可能使上网价格在未来5年里大降四成。
央企首度遭遇反垄断调查,不管是“业界的福音”,还是部门利益争夺的“闹剧”,对于《反垄断法》自身而言,其意义都非常重大。
央企有反垄断“豁免权”吗?三个部门反垄断: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今年上半年该局接到举报后,就立刻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案展开调查。
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及网间结算领域是否利用自身具有的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等行为,可能开出巨额罚单。
如果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真的被罚款,那将是《反垄断法》施行3年多来针对央企的首张罚单。
其实早在今年1月4日,针对价格垄断,国家发改委就曾开出罚单:浙江省富阳市造纸行业协会因组织经营者达成白板纸价格垄断协议,被处以50万元罚款。
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被调查消息曝光几天后,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再次开出巨额罚单,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由于控制复方利血平原料,强迫下游生产企业抬高投标价格,严重破坏了国家药品价格招投标制度。
依据《反垄断法》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总计687.7万元和15.26万元。
报道称此案为首起垄断重罚案。
有人质疑,《反垄断法》2008年颁行,2011年才开罚单,是不是存在不作为?《反垄断法》从1994年全国人大立法机构开始起草,经过13年,在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预留了将近一年的时间,于2008年8月1日开始实施。
《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声明积极配合发改委调查工作》
《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声明积极配合发改委调查工作》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12月2日下午分别在其公司官网上发表声明,表示两公司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主动配合国家发改委的调查工作,通过自查发现公司在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提供专线接入业务方面,价格管理不到位、价格差异较大;此外,公司与其他骨干网运营商之间的互联网互联互通质量也需进一步改善。
两公司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了整改方案和中止调查的申请。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有关负责人证实,已收到两公司中止调查的申请,正在依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中国电信在声明中表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将认真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尽快与中国联通、中国铁通等骨干网运营商进行扩容,降低与中国铁通的直联价格,进一步提升互联互通质量,实现充分互联互通。
同时,将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管理,按照市场规则公平交易,并梳理现有协议,适当降低资费标准。
“十二五”期间,公司将大幅提升光纤接入普及率和宽带接入速率,5年内公众用户上网单位带宽价格下降35%左右,并立即着手实施。
中国联通在声明中承诺,“十二五”期间,中国联通将持续加大宽带网络建设投入,深入推进宽带网络“升级提速”工程,大幅提升光纤接入普及率和宽带接入速率。
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下调公众用户上网单位带宽资费水平,并尽快组织实施,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
”“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中止调查的,应当对经营者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
经营者履行承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终止调查。
”向国家发改委提交整改方案承诺下调宽带资费晨报讯昨天,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同时发表声明称,已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了整改方案和中止调查的申请,同时两家公司承诺将进一步降低公众用户的宽带资费。
打破双寡头垄断——电信和联通价格垄断的形成和危害
2012年第11期/特别策划TE B IE C E H U A网络通信市场垄断由来已久,其形成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首先,网络通信商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不断兼并竞争对手、扩大市场份额以求垄断市场;其次,有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法律法规不完善。
随着2008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的施行及自由市场竞争秩序的建立,国家有责任调节网络通信市场的竞争秩序,以激活正常市场竞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自2011年11月份以来,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展开了对“电信”和“联通”的反垄断调查。
根据《反垄断法》的垄断标准,单个经营者的市场份额50%,两个经营者的市场份额67%,就可定义为经营者具有垄断市场的行为。
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调查显示,“电信”和“联通”占网络通信市场的份额达90%,远远超过了《反垄断法》规定的两个经营者占市场份额2/3的规定。
从法律意义上说,“电信”和“联通”已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在网络通信市场上形成了“双寡头”垄断的格局。
“电信”和“联通”价格垄断的形成过程“寡头”垄断市场存在明显的进入障碍,这既是少数企业能够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份额的必要条件,也是“寡头”垄断市场结构存在的原因。
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因素是这些行业存在较明显的规模经济性。
如果这些行业要容纳大量企业,那么每家企业都将因生产规模过小而形成很高的平均成本。
规模经济性使得大规模生产拥有强大的优势,大企业不断壮大,小企业无法生存,最终形成少数企业激烈竞争的局面。
对试图进入这些行业的企业来说,除非一开始就能形成较大的生产规模,并能占有可观的市场份额,否则过高的平均成本将使其无法与原有的企业抗衡。
2011年11月国家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我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居全球71位,不及美国、英国、日本等30多个经济合作组织国家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但是平均每秒一兆的接入费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4倍。
结构重组、规制滞后与纵向圈定中国电信、联通“反垄断”案例的若干思考
结构重组、规制滞后与纵向圈定中国电信、联通“反垄断”案例的若干思考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入剖析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结构重组和规制滞后背景下的纵向圈定行为,并通过反垄断案例的若干思考,探讨相关问题的根源与解决之道。
文章首先概述了电信行业的基本情况以及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市场地位,进而分析了结构重组和规制滞后对市场竞争的影响。
在此基础上,文章详细阐述了纵向圈定行为的定义、类型及其对市场竞争的潜在危害。
随后,文章通过具体案例,深入剖析了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纵向圈定行为中的具体做法及其对市场的影响,从而揭示了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文章还结合国内外相关反垄断理论和实践,对如何有效规制纵向圈定行为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文章认为,在结构重组和规制滞后的背景下,应加强对电信行业的反垄断监管,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提高监管效率,以促进电信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文章总结了研究的主要结论和启示,并对未来的研究方向进行了展望。
二、中国电信、联通的市场结构与重组中国电信和联通是中国电信市场的主要参与者,长期以来,两家公司主导着固网通信和移动通信市场。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市场的演变,这两家公司的市场结构也经历了数次重大的重组和调整。
中国电信、联通的市场结构,曾长期处于一种相对封闭和垄断的状态。
在早期的市场环境中,由于政策壁垒和技术限制,两家公司分别占据了固网通信和移动通信的主导地位。
然而,这种市场结构限制了市场的竞争活力,不利于创新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随着市场的开放和竞争的加剧,中国电信、联通的市场结构开始发生变化。
一方面,两家公司开始通过技术创新和服务升级,提升自身竞争力。
另一方面,政策层面的改革也为市场的竞争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其中,最具标志性的事件是2008年的电信重组,这一重组打破了原有的市场格局,为中国电信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在重组后的市场结构中,中国电信和联通的角色和地位都发生了变化。
中国电信获得了CDMA网络,进入了移动通信市场,而联通则获得了固网通信业务,进一步增强了其在固网市场的竞争力。
电信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规制——以电信联通涉嫌垄断为例
将 构成 何种垄 断 ?它 们涉嫌 的垄 断行 为到底 该不
一
、
问题 的提 出
该罚 ? 目前 主要 有两 种 基本 观 点 : 以普 通 民众 为
代 表 的一 方认 为 ,电信联 通 的行 为 已构成 垄 断 ,
根据 相关 资 料显示 ,0 1 4月 。发 改委 向 21 年
应 严 厉处 罚 ;以 电信 联 通 为代 表 的一 方认 为 . 它
相互 替代 的一 组或 一类 产 品或服 务 市场 。相关 地
判 断 电信 、 联通 在互 联 网接 入市 场 是 否具 有
市场 优 势地 位 ,需 界 定互 联 网接 人 的相 关 市 场 ,
互 通 问题 , 过 案 审如若 事 实 成立 、 性 准确 , 经 定 则
可 能 对 它 们进 行 反 垄 断 处 罚 ,处 罚 大概 在 1 %一 1%的罚 款范 围内 。l此 案在 央视 新 闻播 出后 引 0 2 ] 起 广 泛 的社 会反 响 . 电信联 通 在互 联 网 宽带 接 人 市场 上 是否 构成 垄 断行 为 ? 如若 构成 垄 断行 为 ,
作 者 简 介 : 国峰 (9 0 , , 北 英 山 人 , 丁 1 8一)男 湖 法学 博 士 , 明理 工 大 学 法 学 院 讲 师 , 济 法 学研 究 中心 主任 , 士 生 导 师 , 要 研 究 方 昆 经 硕 主 向: 济法基本理论 、 争法。 经 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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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 业 滥 用 市 场支 配地 位 的法 律 规 制
市 场支 配地 位 ( r e D mia t oio ) 是 Mak t o nn sin , P t
指 经 营 者 能 影 响 、阻 碍 其 他 经 营 者 进 入 相 关 市
通信业深入反腐
3C ommun icatio ns World Weekly通信业深入反腐本刊记者|舒文琼2011年的通信业并不太平,苏金生、马力、沈长富等多位高官的相继落马并被判以重典在行业内外引起了不小的震动,由此甚至引发了人们对电信业体制的集体炮轰。
事实上,从去年开始通信业腐败事件就已经曝光于众,由此也掀开了通信业的反腐大潮。
而如果说2010年张春江、施万中、李华等人的落马仅仅拉开了通信业反腐的帷幕,那么2011年苏金生、沈长富、马力、叶兵等人的东窗事发则将通信业反腐推向深入。
面对频频曝光的腐败黑幕,除了审计部门加大审查力度外,通信运营商也在自我反省,并通过整改和轮岗等措施清除滋生腐败的温床。
体制漏洞2011年,通信业陷入了腐败丑闻的漩涡:4月,原工信部总工程师苏金生被撤去职务;同月,原中国移动数据部副总经理马力被带走接受调查;5月,原中国移动数据部部长、原卓望控股CEO 叶兵被带走接受调查;10月,原重庆移动总经理沈长富被指控在任职期间严重受贿。
通信业之所以成为腐败丑闻的重灾地,与其体制改革不无关系。
近年来,通信业从过去的垄断体制向市场化方向转型,然而如同中国其他行业一样,电信运营商改革过程中往往会产生灰色地带,中国通信业3年来的高速发展,创造了不少寻租空间。
以此次腐败的集中爆发区数据业务部门为例,近年来中国移动着力发展数据业务,为了鼓励用户数的增长,甚至采取了用话音业务收入补贴数据业务的方式。
不过中国移动并不直接提供增值业务,而是依赖于大量的合作伙伴,和他们采取收入分成的方式,具体的分成比例按照中国移动参与程度不同而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与谁合作、分成比例为多少具有较大的随意性,这就滋生了巨大的灰色空间和监管空白地带。
此外,运营商过于集中的管理模式也导致了寻租的出现。
比如基地模式的初衷是集中采购、集中管理、提高效率,但实际操作中,资源往往因为过于集中而为相关者创造了更大的寻租空间。
反腐风暴为了彻查和清除通信业的腐败事件,行业内掀起了一场反腐风波。
混淆视听 误导公众(人民邮电报)
混淆视听误导公众——驳央视对电信、联通涉嫌价格垄断的报道“我好想哭啊,我只能装一家的有线电视、用一家的电、使一家的煤气、以别人商量好的价格加两家的油,价格一天天飞涨的时候,没有人说垄断;当有一种业务几家运营商比着提速、比着降价的时候,却有人说,你垄断了!”这是在11月9日12时央视《新闻30分》节目曝出国家发改委正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进行反垄断调查的报道后,一些通信员工发出的微博。
这突如其来的当头棒喝,令两家公司的股票狂跌,也让几十万电信与联通员工难以接受,震惊!冤枉!委屈!无奈!而更多的人也觉得这事荒谬。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体改所主任史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很疑惑:电信行业这些年一直在改革,这些年资费一直在下降,为中国经济发展、解决国内通胀出了力,凭什么拿最好的行业来开刀?就连各投行也感到吃惊,摩根大通和中金都认为,在中国内地的宽带业务市场,联通和电信不能被称作为“垄断者”,他们还面临着铁通、广电等的竞争。
还有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认为,通信行业在国企里是体制改革最彻底的。
十几年来,通信行业按照国家要求进行了多轮分分合合的体制改革,形成了目前三家拥有全国性网络资源、实力与规模相对接近的市场竞争主体,三家公司的市场竞争异常激烈。
本报记者通过调查与采访,发现央视报道完全是片面之词,错误百出,与事实严重不符。
基本概念厘清了吗?【央视报道】发改委已经基本查明,在互联网接入这个市场上,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合在一起占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场份额,肯定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
如果证据确凿事实成立,将处以上一年度营业额的1%~10%的罚款,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为此将遭到数亿到数十亿元的罚款。
【事实真相】好一个混淆视听的“互联网接入”!正是因为央视采用了这一广义概念,才得出了“罚款数十亿”这一骇人听闻的结论,在业界和网民中引起了轩然大波。
而事实上,“互联网接入”分为不同领域,发改委此次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发起的调查,是针对SP接入市场而不是公众市场的,SP接入市场不涉及普通用户,与公众市场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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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带接入问题并不是个例。近年来,在电信领域,双向收费、资费套餐、月租费、停机保号费等问题饱受消费者诟病。然而,上述大部分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还有网友表示,期盼反垄断调查能够从电信部门扩展到石油、电力、自来水、金融等部门。
邱宝昌认为,目前国内存在垄断情况的行业不只在电信领域,处于实质垄断地位的企业也不只两家。相关主管部门对其他领域存在的因垄断而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也不能放过。如果这次调查能取得效果,对其他企业将起到警示作用。
“双寡头”垄断何时破局?
网宿科技副总裁刘洪涛(微博)认为,由于历史原因,电信、联通目前的定价机制并不完全市场化,发改委此次对其进行反垄断调查,短期内也许对行业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和变动,但它表明了行业发展方向——将从双寡头垄断格局转为充分竞争。
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汪向东指出,在互联网和信息化领域,都要依赖于网络平台,宽带接入价格其实是全社会信息化的一个成本问题。价格的居高不下显然加大了国内用户的信息化成本,这与中国电信基础设施发展速度、信息化进程、网民成长脚步都是不相称的。如果这种价格能够降下来,对国家信息化建设将是一件好事。(编注:据央视援引有关部门的初步估算,如果能够推动市场上形成有效竞争,未来5年可以促使上网价格下降27%~38%,至少为消费者节约上网费用100亿-150亿元。)
电信联通遭遇国家发改委反垄断调查 宽带接入改革呼声再起
有分析认为,电信和联通的双寡头垄断,导致中国在宽带方面和国际上其他国家的差距被拉大,也令消费者支付着与网速并不匹配的高昂资费。
电信和联通宽带业务运营指标
综合新华社11月10日电 9日,国家发改委表示正在调查中国电信(微博)与中国联通(微博)涉嫌宽带接入领域垄断问题,若认定垄断,两家相关企业将被处以上一年度营业额的1%~10%的罚款。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专家表示,电信与联通在宽带问题上的垄断,不仅拉大了中国在宽带方面和国际上其他国家的差距,也令消费者支பைடு நூலகம்着与网速并不匹配的高昂资费。希望通过此次事件,能够加大电信市场改革力度,推动电信、联通两大宽带接入“寡头”逐步开放市场,鼓励充分竞争。
高资费、低网速惹争议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中国电信、中国网通(已并入中国联通)、教育网之外的互联单位,在与中国电信、中国网通进行互联网骨干网网间互联时,应依据网间数据通信速率,以不高于“1000元/兆/月”标准向中国电信、中国网通支付结算费用。
电信专家、中国科学院研究员侯自强说,这一网间结算资费标准依然是2007年参考国际价格制定的,迄今没有变过,而国际上的价格已经下降了10倍,如美国已降至5美元/兆/月。相比之下,国内互联网企业尤其是视频网站的成本压力巨大。
“当然,罚款额的多少还要依据行为造成的影响和持续时间的长短决定。但无论如何,对于涉及大型企业的案件而言,即使1%的罚款额度已是巨资。”徐士英说。
不少业内人士还反映,目前国内电信“三巨头”的一些其他市场行为也存在不合理性。例如话费与手机绑定销售、某些居民小区排他性的宽带接入等,倘若经过查处证明运营商从中利用自己的市场支配地位排除竞争,谋取不正当的垄断利益,也应该通过反垄断法加以制止。
“不指望查出实质结果”
消息一出,网友拍手叫好。在北京一家民企上班的市民小姚说:虽然不指望能查出什么实质结果,但也希望能激起一些波澜,给这些“大块头”企业一些威慑。
不止小姚一个人拍手叫好,众多网友也纷纷在网上留言,表达自己的切肤之痛。在网上发起的一场近万人参与的投票中,有96%的网友认为电信、联通存在宽带接入领域垄断问题。
而在信息化领域资深专家、《互联网周刊》主编姜奇平看来,“解决电信和联通宽带业务的垄断问题,其根本还要靠电信改革。”目前,电信改革已经沉寂好多年,也正是在这种沉寂中,拉大了和国外的距离。
央视援引的研究报告指出,截至2010年,中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位列全球71位,不及美国、英国、日本等30多个经济合作组织国家平均水平的1/10。但是,平均一兆每秒的接入费用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4倍。
另外,中国电信在提供网络服务的业务中存在“价格歧视”,对跟自己有竞争关系的竞争对手给出高价,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优惠一些,从而诱发和助长了“流量穿透”:即一些运营商不直接从骨干网对接,而是从城域网上进行流量获取。也有观点认为,这使一些公司在中国电信获取带宽后,并不自己使用,而是转手卖给其他运营商赚取差价。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权威人士称,电信和联通两家电信公司宽带业务占全国的90%,已经形成垄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这将是中国反垄断法2008年生效以来国家查办的第一件涉及大型企业的反垄断案。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徐士英说,电信和联通可能将被按照法律规定处以上一年度营业额(销售收入)1%~10%的罚款。根据电信和联通2010年财报显示,两家运营商分别实现宽带业务收入541.27亿元和307.3亿元(总营业收入分别为2193.67亿元和1761.68亿元),由此估算,双方将可能被处以数亿至数十亿元的罚款。
电信联通遭遇发改委反垄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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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1 8:16 东方早报
侯自强透露,骨干网和城域网售价相差甚远,前者约为每月100万元/G,后者可能只有50万元或者30万元,且越是偏远地区的出价越是低。为了盈利,不少运营商之间竞争激烈。
首涉大企业反垄断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19条,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两个经营者合计达到三分之二,三个经营者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就可以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认为,消费者不知道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具体成本,但一个普遍的认识是,在电信基本设施已建成后,随着用户增长,收益增加,产品的价格就应该逐步下降。
有专家认为,针对公众质疑的上网成本问题,虽计算比较复杂,但面对社会质疑,运营商作为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应该向社会公示成本中料(原料)、工(人工)、费(管理费用)的构成,政府则应该做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