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古斯丁与基督教神学的基本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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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丁与基督教神学的基本范式
◎蒋鹏
[摘要]奥古斯丁是基督教神学思想史上的理论大师,他的思想奠定了基督教神学的基本格调和范式。本文从认识论范式、伦理学范式、历史神学范式三个方面对奥古斯丁的思想进行概括,清理出其思想发展的内在联系,并且指明了其思想内容对后世基督教思想家的影响。
[关键词]光照说;恶;恩典;预定论;上帝国
[作者简介]蒋鹏,男,中山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广东广州,510275。
[中图分类号]B979.954.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562(2008)01-0074-04
“希波的圣奥古斯丁”,被公教会尊为“伟大的导师”、“上帝的圣徒”、“教会的博士”,同时,也是宗教改革先驱路德和加尔文的重要精神导师。他把普罗提诺为代表的新柏拉图主义哲学与基督教神学共冶一炉,奠定了古今基督教神学的基本范式。公元354年,奥古斯丁出生在罗马帝国北非努米府正行省的一个名叫塔加斯特的小镇上。早年,奥古斯丁曾于迦太基学习修辞学和哲学,当地新柏拉图主义与斯多亚学派的学说甚为流行,学术氛围异常活跃。奥古斯丁首次接触到的哲学著作是西塞罗的《腾修斯》(现已佚失),该书启发了他对人生价值与意义等问题的思考,激起了他追求真理的渴望。奥古斯丁主要关注的问题是,“人为什么会作恶,恶的根源是什么?”通过研究西塞罗的哲学著作和《圣经》,奥古斯丁都没有找到令他满意的答案。由于后来接触到波斯传来的摩尼教,他认为只有摩尼教才能回答上述问题,他随即皈依了它。再后来,奥古斯丁对摩尼教善恶对立的二元论提出了质疑,并最终抛弃了摩尼教的学说,转向学院派怀疑主义的学说,然而,后者也同样让他失望。最终,他于386年皈依基督教。到430年去世以前,奥古斯丁历经多次重大神学论战,以《忏悔录》、《论三位一体》、《上帝之城》等著作成为拉丁教父思想的代表与集大成者。
认识论范式:从差等的认知到光照说
奥古斯丁的认识沦是围绕神学问题展开的,其目的是为了强化信仰。为确定人们的日常知识本身就具有确定性,奥古斯丁对当时风靡一时的学园派怀疑论进行激烈的批判。怀疑论者认为,一切知识都不可靠,感觉和理性都不能给人们提供正确的认识。对这种怀疑论基调,奥古斯丁进行了有力的攻击--只有相信自己存在的人才害怕出错,进而,他才会进行怀疑,这是无庸置疑的真理,此即有名的主体性存在的命题:“我出错,故我存在。”他进一步推论:“既然你确实存在,那么,你只有活着才能知道这一点,因此,你也确实活着,你明白这两件事是绝对真实的。”因而,人的存在,人的生命和理解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我存在,我活着,我理解是三件确信不疑的事情。“我”对自身所进行的各项活动都有确定的意识,因而,“我”是自明的。
奥古斯丁的思考方式,如同思想的灯塔,成为笛卡尔等人的路标。笛卡尔认为,我们现有的所有知识都是真假难辨的。为了寻找到清楚、明晰、不容怀疑的知识,以便将其作为科学的哲学的基础和出发点,我们唯一可以采取的妥当方法就是,来一次最为普遍、彻底的怀疑,将一切稍有疑问的意见、“知识”清除出去。他依次怀疑了感觉、身体以及自己最心爱的数学、几何知识。然而,当进行怀疑一切的活动时,怀疑活动本身却表明了一条确凿无疑的真理,即“我在怀疑”本身是无庸置疑的。我可以怀疑一切,但却不能怀疑“我在怀疑”。对“我在怀疑”的怀疑本身还可进行怀疑,而这恰恰证明了我在怀疑的真实,怀疑是一种思想。显然,我在怀疑、我在思想、这必然有个在怀疑这种“思想”的主体“我”’的存在。换言之,思维也同
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JOURNALOFGUANGZHOUINSTITUTEOFSOCIALISM2008年第1期(总第20期)No.12008(SerialNo.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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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有个思维着的主体。因此,“我思故我在”(Cogito,ergosum)是确实可靠、不容怀疑的真理,它可以作为形而上学的基础、第一原理。对此,大哲黑格尔赞赏到:“他(笛卡尔)是一个彻底从头做起、带头重建哲学基础的英雄人物,哲学在奔波了一千年之后,现在才回到这个基础上。”[6][p63]尽管笛卡尔为近代哲学找到了新起点、新基础。然而,这种问学方式并不新鲜,早在一千多年前,奥古斯丁就开创了向主体纵深追问、寻找根基的运思路径。无庸置疑,奥古斯丁对笛卡尔产生了最为深刻的影响。
显然,人类拥有确切的知识。但是,这些确切的知识源自何处呢?奥古斯丁依照柏拉图的知识等级观念为基础,将人的认知能力分为感觉和理性两种;并且,他又将感觉又分为外感觉和内感觉,外感觉依赖于身体的感受,内感觉是更高层次的,它以心灵为基础,统摄外感觉。理性比感觉更高级,它处于更高的层次,统摄着外感觉和内感觉,并且还会作出真伪、是非、美丑、善恶等判断。因而,它们构成了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认知等级。在这一等级序列中,高级者能统领和控制低级者。此外,理性作出的判断有正确与错误之分,正确的判断就是真理,真理具有确定不变、永恒、绝对的性质。因而,奥古斯丁继续追问真理与理性的关系。奥古斯丁分别对真理是否低于理性,或在理性之中,或在理性之上进行了详细的论证。通过论证,他否定了真理低于或等于理性,真理必然高于理性,优越于理性。正因如此,在他的认识序列中,就形成了由有形事物、外感觉、内感觉、理性、真理构成的等级体系,真理居于最高位置,是最高的存在。
另外,奥古斯丁的真理有两个层面的含义。第一层面上的真理指的是确定知识所表达的对象,它们类似于柏拉图学说事物的“理念”或“原型”:它们是知识的最高对象和来源,并且相当于柏拉图的最高理念——
—善,奥古斯丁将这一层面的真理比作“光”。第二层面的真理等同于上帝(God)。这样,奥古斯丁提出了著名的“光照说”。上帝是一切存在的源泉和依据,它又是一切存在物的理念或原型,存在于万物之中。一切真理都源自上帝,并且也在上帝之中。如果没有先天的规则和条件,人仅凭自己的那种潜在性的认识能力,是不可能认识真理的。那指导理性进行认识活动的规则是上帝的道,是照亮一切世人心智的真光。上帝的道以光的形式照耀出来,理性只有在上帝之光的照耀下才能认识真理。“光照”是人们认识真理的终极原因和先决条件,同时也是上帝的恩典。
伦理学范式:从原罪说到预定论
“恶”是奥古斯丁关注的重大问题之一。若有一位全能、全知、全善的神,那么为什么存在着如此之多的恶呢?奥古斯丁对恶的问题主要依据其世界观或宇宙论而展开解释。
针对自己早年所笃信的摩尼教对恶的问题的解释方案,奥古斯丁提出了激烈的批判。首先,他认为只有上帝才是真正的存在,宇宙中的万物都是根据神自己的意志创造出来,神的意志是一切有形物、无形物的最初原因和依据。其次,他坚持,上帝从“无”中自由地创造世界,上帝分两步创造世界——
—第一步,上帝从虚无中创造了无形式的、但又不是虚无的、类似于混沌的物质;第二步,上帝根据这种未具形式的物质再创造出具体的事物。
此外,依据新柏拉图主义的理论,奥古斯丁认为,上帝不仅从无中创造了世界万物,而且还将它们安排在一个恰当的位置上,因而,世界就成为一个有层次的、次序井然的“有机体”。上帝利用善性的不同程度去安排这个世界,即按照事物的完善程度去安排世界并使之井然有序。存在的存在,或者说是事物存在的形式或根据,或者一个存在物之所以存在都是因为他们具有一定的形式,而一切善皆来自上帝。进而,奥古斯丁对善进行了三个层次的划分:善德之类属于上等之善,灵魂的能力属于中等之善,物质的美属于下等之善。
奥古斯丁反对摩尼教的这种观点,即认为“恶”是一个实体性存在的问题,他依据善的等级程度来解释恶。他认为,恶是善的缺乏,上帝乃众善之源,万物依照善的不同程度而有等级地排列着。只有上帝才是至善,万物只能不同程度地拥有善;换言之,万物都在某种不同的程度上缺乏善。这种善德的缺乏即恶,惟善是真正的存在和真实的实体。
奥古斯丁还认为,上帝在创造人的时候,将认识能力赋予了人。认识能力、理性以及自由意志,这三者都源于上帝,但是,它们只拥有中等之善,这就意味着人有误用它们的可能性。当自由意志指向、追求较高之善,或者靠近上帝时,那就是在行善;当它指向、追求较低之善,或者远离上帝时,即在为恶(犯罪--伦理上的恶)。幸福也就是自由意志朝向、追求永恒之善的结果;而罪就是意志背离永恒的善,转而朝向低级的、私己之善。伦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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