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参考6篇)
《会诊制度》会诊制度(一):会诊制度(一)院内科间会诊1、会诊的提出:会诊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须详细填写申请单的申请会诊项目,简要重点描述病人的病情及诊疗状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时间具体到日,经主治医师审核并签宇。
申请科室负责将申请单送达邀请会诊科室。
特殊病人经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宇,能够特邀会诊医师。
2、会诊时间要求:一般会诊48小时内完成,如需特殊检查的轻病人,可预约时间到专科检查。
院区内急会诊务必在10分钟内到位,(院址分散的酌情适当放宽时限)抢救须随请随到,危重病人能够电话邀请,被邀请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诊,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进行电话会诊。
3、会诊医师的资格认定:由有执业资质的总住院医师(二线)或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承担院内会诊工作。
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该科其他同级医师或上级医师代为会诊。
对特殊或疑难重症病人需要专家或科主任会诊者,须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字。
院内急会诊如二线医师正在手术或抢救病人,由三线医师或上级医师及时完成会诊。
4、会诊医师职责:详细阅读病历,了解病人的病情,亲自诊察病人,会诊后须书写会诊记录。
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推荐,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清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
会诊时须有甲请科室医师陪同、介绍病情。
5、会诊后确认需转科的病例,由会诊医师签署转科意见,自签署时起,病人的诊疗职责由转入科室负贡。
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转入时,转入科室须确保病人不发生诊疗延误。
抢救及危重病人须及时转入,确有困难时须上报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二)院际间会诊制度1、疑难病例或特殊病例需请院际间会诊时,经病房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写好病人的病历摘要和会诊目的,确定请求会诊医院的相关专业(或会诊医师),报医务处,由医务处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时需有科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陪同,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诊记录。
(完整版)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一)院内会诊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主治(住院总)以上医师签名后,可以申请会诊。
普通会诊应在二天内完成,急会诊随叫随到,到位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会诊后要书写会诊记录。
为了要保证会诊质量,会诊单要写明邀请何专科,应邀科室尽可能派对口主治或主治以上职称专科医师前往会诊。
若前往会诊的医师为一线值班医师,须保证病房有医生在岗,必要时请住院总或二线医师回病房。
急诊科接诊涉及多个专科的患者时,急诊科医生必须首先进行初步检查和急救措施,同时邀请相应专科医生急会诊,共同制定诊断、治疗方案。
3.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人员参加。
4.院内大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由提出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医务科(或院长)尽可能参加。
5.进行各科会诊时,经治医师要做好会诊准备,做好会诊记录。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有医师陪同会诊病人。
6.急诊科会诊急诊科医生接诊涉及多个专科的患者时,应按照医院会诊制度的规定请相关专科会诊,经专科医生会诊后需收入院治疗的患者由急诊科医生根据会诊结果收入相应专科,需要急诊手术的患者立即启动“危重病人急诊手术绿色通道”。
若患者可能涉及多个专科疾病,必须由病情最重的专科先收治,然后请相关专科会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推诿病人。
当各科会诊医生因收治问题存在意见分歧时,立即报告急诊科主任进行协调,若急诊科主任协调无效,立即报告医务科进行协调(非上班时间报行政值班)。
7.二次会诊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恶性肿瘤的治疗,不断提高肿瘤的诊治水平,为患者制定更合理的治疗方案,对确诊为鼻咽癌、食管贲门癌、肺癌、肝癌、恶性淋巴瘤、乳腺癌、宫颈癌等恶性实体瘤的患者,在住院期间必须进行二次会诊(肿瘤科按治疗计划定期放疗、化疗的患者除外),并填写《肿瘤患者会诊记录》和《住院治疗方案》及《出院综合治疗方案》。
具体规定如下:(1)上述恶性实体瘤患者一经确诊,在实施治疗前,必须请相关科室会诊(如术科与肿瘤科的相互会诊),共同商定治疗方案后再实施治疗。
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凡疑难、危重、涉及转科、转院病例,需其它科室或其它医疗机构协助诊疗时适用本制度。
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及远程会诊。
1、急诊会诊:凡病人出现紧急情况,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提出,填写会诊申请单(注“急”字),报科主任或值班主任同意并签字,由护士送达相关科室或相关人员,应邀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后派相关资格的医师在10分钟内到场,会诊医师在记录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2、科内会诊: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责任医师可以申请科内会诊,科内会诊由科主任主持,全科医护人员参加。
(1)病人入院3天后,经反复检查不能确诊者;(2)危重病人;(3)对治疗反应不佳、效果不满意的病人;(4)应用新技术、新疗法或拟施行大手术的病人;(5)出现异常情况或有严重合并症的病人。
3、科间会诊:病情超出本科范围,需其它科室协助诊疗者,由经治医师提出会诊目的和要求,填写会诊请求单,报科主任同意签字后,由护士送往会诊科室。
应邀科室主任(副主任)或指定医师负责会诊,会诊应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时经治医师应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共同研究。
会诊后应邀医师应书写会诊记录,其具体治疗措施由经治医师执行,如需转往专科会诊的病员要由护理人员陪同到专科检查。
4、全院会诊:疑难或特殊病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需多科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申请,经医务科同意并报请主管院长批准,由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相关医师按时参加。
全院会诊由科主任主持,经治医师做好会诊记录并由科主任签字实施。
(1)重大手术、新技术、新疗法的实施;(2)有医疗争议或纠纷的病人;(3)高级干部、学者(专家)、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外宾等特殊患者;(4)危重病人或涉及多学科疾病者。
5、院外会诊:如遇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组织院外会诊。
(1)由科主任提出申请,报请医务科或主管院长同意,由医务科与有关医院进行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2)由提出会诊的科室准备好病人的相关影像资料(包括X光片、CT片、核磁共振片、病理切片放大照片、超声图片等)。
会诊的制度(6篇)
会诊的制度(6篇)会诊的制度(通用6篇)会诊的制度篇1一、科内会诊: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好处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
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状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是指医院各科室因医疗需要而要求某一个科室给予的会诊。
1、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并填写会诊单,本医疗组主治及以上医师审查签字。
应邀医师务必为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一般会诊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2、会诊医师不能确诊或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应主动请本科上级医师再次会诊。
请会诊科室医师认为会诊未能确诊时,也可主动提出再次请会诊医师的上级医师会诊。
3、同一科室会诊同一病人两次以上仍不能解决诊疗问题,原则上应由科室正副科主任会诊,并不得再收取会诊费。
4、超过5个专业及两次本专业会诊未能解决问题时及时申请全院会诊。
5、医务处有权指定有关会诊医师,被指定的会诊医师,应以抢救患者为第一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三、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务必随请随到。
急救时应在接到邀请会诊的通知(电话)楼内5分钟内,楼间10分钟内到达急救现场。
会诊时,申请医师务必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四、全院会诊:是指由科室根据病情需要或患者与家属自己提出的要求医院组织相关科室参加的群众会诊。
1、需要全院会诊的病例,原则上先由全科讨论,如仍不能确定诊断或治疗时,可向医务处提出申请。
申请时应填写患者基本病情、会诊理由、要求解决的问题及所邀请的会诊科室,经科主任审查签字后上报医务处,医务处同意,确定会诊时间,再由医务处具体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会诊一般由科主任主持,医务处主管人员参加。
2、参加会诊医师务必是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
五、派出会诊:请会诊的医院务必持盖有该院医务处公章的介绍信、会诊单与医务处联系,并办理会诊手续。
医务处根据会诊要求,通知科主任安排会诊医师。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引言概述:医院会诊制度是指医院内部医生之偶尔不同医院之间为了解决疑难病例、提高诊疗水平而进行的专家会诊的制度。
会诊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一、会诊制度的意义1.1 提高医疗诊疗水平会诊制度可以让多个专家共同讨论病例,结合各自的经验和知识,提供更为全面的诊断和治疗方案,有效提高医疗诊疗水平。
1.2 保障患者权益通过会诊制度,患者可以得到更多专家的意见和建议,避免误诊、漏诊,保障患者的权益,提高治疗效果。
1.3 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会诊制度可以促进医院内部医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团队协作能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会诊制度的实施方式2.1 专家会诊医院可以邀请多个专家组成会诊团队,共同讨论病例,提供诊疗方案。
2.2 远程会诊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可以实现不同地区医院之偶尔医院内部专家之间的远程会诊,解决地域限制问题。
2.3 多学科会诊对于复杂病例,可以邀请不同科室的专家共同进行会诊,形成多学科综合诊疗方案。
三、会诊制度的流程3.1 申请会诊医生在遇到疑难病例时,可以向医院内部或者外部专家发起会诊申请。
3.2 安排会诊医院会安排时间和地点,确定会诊专家,进行会诊讨论。
3.3 结果反馈会诊结束后,会诊专家应及时向申请方反馈会诊结果和建议,协助制定治疗方案。
四、会诊制度的管理与评价4.1 制定会诊制度管理规范医院应制定会诊制度管理规范,明确会诊流程、责任分工、信息保密等方面的规定。
4.2 定期评估会诊效果医院应定期对会诊制度进行评估,包括会诊数量、质量、效果等方面,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4.3 加强信息共享医院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方便会诊专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会诊效率。
五、会诊制度的发展趋势5.1 引入人工智能技术未来会诊制度可能会引入人工智能技术,通过大数据分析、智能诊断辅助系统等手段,提高会诊效率和准确性。
5.2 加强跨院会诊合作不同医院之间可以建立跨院会诊合作机制,共享资源、优势互补,提高会诊水平。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一、会诊包括:普通会诊、急诊会诊;或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多学科联合会诊、院外会诊。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达。
普通会诊应在会诊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半月组织一次,全科人员参加。
主要对本科的疑难、危重、出现严重并发症、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通过电子病历系统传送至被邀请科室并打电话通知。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或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经治及主治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会诊医师须填写会诊记录,并签名。
五、多学科联合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学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多学科联合会诊。
多学科联合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部同意并决定会诊日期。
提请会诊的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部,由医务部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医务部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经治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
六、院外会诊:1.邀请外院医师来院会诊:当患者的病情需要,本院无相应的医疗条件,由经治医师提出院外会诊申请。
经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审核同意,患者或患者授权委托人、监护人同意后,提交医务部,医务部负责与他院联系。
院外专家会诊所产生的费用由患者承担。
2.本院医师外出会诊: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按照我院《医师外出会诊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一、背景介绍在医疗领域,会诊是指医生之间就病情进行讨论和交流,以便获得更全面、准确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医院会诊制度是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患者权益而建立的一种机制。
通过会诊,医生可以共同研究病情,分享经验和知识,制定更合理的治疗方案,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目的和意义1. 提高医疗质量:会诊可以汇集多个专家的智慧和经验,避免个别医生的主观判断和误诊,从而提高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
2. 保障患者权益:会诊制度可以确保患者获得全面、客观、专业的医疗意见,避免医疗过程中的偏见和不当处理。
3. 提升医生专业水平:通过会诊,医生可以与其他专家进行交流和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医疗技术。
三、会诊流程1. 会诊申请:患者或者医生可以向医院提交会诊申请,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历资料、已有的诊断和治疗方案等。
2. 会诊安排:医院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安排相应的专家组进行会诊。
专家组由相关科室的医生组成,根据需要也可以邀请外部专家参预。
3. 会诊讨论:专家组根据患者的病历和相关资料进行讨论,共同研究病情,提出诊断和治疗建议。
讨论可以通过线下会议、电话会议或者在线平台进行。
4. 会诊报告:专家组根据会诊讨论的结果,撰写会诊报告。
报告包括对患者病情的分析、诊断和治疗建议等内容。
5. 会诊结果通知:医院将会诊报告通知患者或者申请会诊的医生,患者可以根据会诊结果选择接受相应的治疗。
四、会诊的注意事项1. 保护患者隐私:医院在会诊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不被泄露。
2. 专家选择:医院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选择相关专业的医生参预会诊,确保会诊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3. 会诊报告的准确性:专家组在撰写会诊报告时应准确、全面地反映会诊讨论的结果,提供科学、可行的诊断和治疗建议。
4. 会诊结果的及时通知:医院应及时将会诊结果通知患者或者申请会诊的医生,避免延误治疗。
五、会诊制度的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医院应建立会诊制度的监督机制,定期对会诊过程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
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1、凡疑难病例或涉及其他专科疾病需要会诊者可申请会诊。
2、会诊分为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内会诊、院际间会诊。
3、急诊会诊由邀请科室医师提出,被邀请医师及科室必须随请随到,不得拖延。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生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负责召集,本科医务人员参加。
5、科间会诊由主治医生以上人员提出并填写会诊单,应邀科室于24小时内完成会诊并在病案上书写会诊记录。
科间会诊时,经治医师应在场。
6、院内会诊,凡需三个以上专科共同诊断与制定治疗方案时,可申请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并填写会诊单,由医务部召集有关人员参加,由申请科主任或医务部负责主持。
7、院际间会诊,遇有本院诊治困难的疑难病例,需请他院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部与他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申请科室派人乘车前往迎请。
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医务部派人参加。
夜间需请他院会诊时,由医疗总值班行使医务部职责。
他院及有关单位邀请本院医师会诊时,需凭介绍信到医务部办理手续,被邀科主任全面考虑科内工作,指定副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前往,特殊情况高年资主治医师也可以应邀会诊。
夜间请本院医师会诊时,由医疗总值班行使医务部职责,并于次日通知医务部。
8、科内、科室间、院内及在我院的院际间集体会诊,负责医生要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详细报告病情,做好会诊记录。
会诊科主任或治疗组负责人认真组织实施。
9、夜间科室间急症会诊由值班医师负责。
值班医师处理和决定有困难时,应及时通知医疗总值班协调解决。
10、院领导及医务部将随时抽查外出会诊的规定执行情况,对于私自外出会诊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者,责任自负。
对于私自外出会诊影响正常医疗工作或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医院会诊规章制度
医院会诊规章制度医院会诊规章制度(7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院医院会诊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医院会诊规章制度1会诊制度一、医疗会诊包括: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院内会诊分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大会诊、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等。
二、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申请会诊。
普通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三、急会诊:因患者病情紧急、急需其他专业协助诊疗时能够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急会诊,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四、院内大会诊:凡遇到下列状况,应及时申请院内大会诊;危重疑难病例需要有关科室协助诊治;患者病情危急需要及时抢救;重大手术前因病情复杂、涉及其他相关专业;以专业基础性疾病收入院后经诊断有其他专业状况或合并症;家属或患者有会诊要求,需要转科治疗等。
五、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出现以下状况时,科室应申请组织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
(一)临床诊断困难(一般入院后超过3天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满意的疑难、危重病例;(二)申请会诊超过3个专业的病例;(三)出现严重并发症的病例;(四)已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投诉或可能出现纠纷的病例。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外出会诊。
(一)外院医师会诊:因疑难病例或家属要求邀请院外专家来院会诊,务必有科主任提出书面申请《院外专家会诊邀请函》上报医务部,邀请函资料包括简要病史、查体、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及会诊目的和要求等状况,医务部审核同意后与受邀医院相关职能部门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安排相关会诊事宜,由科主任主持会诊,必要时医务部或分管院长参加,主管医师作好详细会诊记录,院外专家签字确认。
会诊_转诊工作制度
会诊转诊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准确、高效的诊断和治疗,规范会诊和转诊工作流程,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会诊制度1. 门诊会诊:(1)凡连续三次门诊不能明确诊断或其他需要会诊的门诊病人,经治医师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专家会诊。
(2)对会诊后仍不能明确诊断或治疗有困难者,应劝其住院。
2. 科间会诊:(1)凡疑有他科疾病或需他科协助诊疗者,应及时进行科间会诊。
由诊疗组或科室提出,副主诊医师及以上医师签发会诊单。
(2)除指名特邀的医师外,被邀科室应安排副主诊医师及以上医师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
会诊医师若遇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3)某些专科会诊(如眼、耳鼻咽喉、口腔、妇科等),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可由护理员陪同,持会诊单前往有关专科会诊。
3. 院级会诊:(1)危重疑难病例经相关专科会诊、所在科室讨论后认为需院急会诊时,由经管医师填写会诊单,由主诊医师或科主任签审后送医务处,医务处应及时召集院内有关专家进行会诊。
(2)情况紧急时,可直接通知医务处或总值班,召集院级会诊。
三、转诊制度1. 门诊转诊:(1)门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认为需要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断和治疗时,应及时填写转诊单,并将患者病历、检查结果等资料一并附上。
(2)门诊转诊单由科室主任或主诊医师签发,转诊部门应及时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2. 科间转诊:(1)当患者需转到其他科室继续治疗时,经治医师应及时填写科间转诊单,说明转诊原因和目的,由科室主任或主诊医师签发。
(2)被转科室应尽快接收患者,并继续治疗。
3. 院际转诊:(1)当患者需要转到其他医院继续治疗时,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或主诊医师签发转诊单,并将患者病历、检查结果等资料一并附上。
(2)医务处负责协调院际转诊事宜,确保患者顺利转至其他医院。
四、会诊转诊工作流程1. 医师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若遇到难题,应及时申请会诊或转诊。
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特制定会诊制度。
会诊包括:科内会诊、科间会诊、急诊会诊、全院会诊、门诊会诊、院外会诊、赴外院会诊。
一、会诊管理办法(一)院内会诊制度1、科内会诊:由医疗小组组长向科主任提出,由科主任召集,指定本科室有关人员参加。
2、科间会诊:(1)科室间会诊,由主治以上医师提出,本医疗小组组长决定。
夜间及节假日可由总住院医师决定。
由责任医师或值班医师填写会诊通知单,并发送会诊短信至会诊平台。
(2)请求会诊的责任医师要完善病历内容,并在填写会诊申请单时,将住院号、床号、病史、查体、辅助检查结果以及会诊目的等逐一填写清楚,同时填写院内会诊登记本,等待并陪同会诊医师。
不能陪同会诊医师时,应委托本科室相应级别医师履行陪同职责。
(3)负责会诊医师应当为总住院或以上级别的本院医师。
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完成会诊工作,会诊结束后登陆会诊平台,登记会诊完成情况。
3、急会诊:应当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到达邀请科室,由于病情疑难复杂,会诊医师不能完成诊断或处理时,应负责请求本专业上级医师协助。
4、全院会诊:由科主任向医务处提出,医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处相关人员参加。
会诊时经治医师要详细汇报病历,并做好会诊记录。
5、门诊会诊:门诊会诊由门诊科室负责人提出,医务处门诊办公室组织相关专业专家进行会诊,会诊费用按照标准开具收费单在收费处计入相关科室。
连续三次就诊未确诊的患者不再收取会诊费用。
为了杜绝漏费,邀请科室责任医师或值班医师必须开临时医嘱,并登陆会诊平台记录,护士在处理医嘱的同时进行注账,将会诊费用录入应邀科室,并对会诊医师的执行签字进行监督;应邀科室会诊医师完成会诊后应立即完善会诊记录及会诊平台会诊完成情况记录。
收费标准按照河北省医疗收费标准执行。
全院会诊时,每位参加会诊医师均可按职称所对应的标准收费。
(二)医师外出会诊制度1、外出会诊医师资质(1)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进行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
院内会诊制度(五篇)
院内会诊制度会诊是临床医疗工作中集思广益,发扬学术民主,共同解决病人诊疗问题的重要措施,是十八项核心制度之一,充分体现科室间的合作能力。
为规范我院院内会诊工作,提高会诊效率和会诊质量,特修订会诊制度和会诊流程。
一、科内会诊。
本病区或本科内的会诊。
流程。
由患者的管床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会诊时,管床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提出会诊要求,并做好会诊记录。
会诊医师要对患者进行详细的病史询问和查体,并结合有关检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明确提出会诊意见。
主持人要进行小结。
对会诊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会诊医师职称: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高及副高以上时限:发出会诊后当日(最好立即完成)记录。
少于三个人员(不包括三个)参加的会诊,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书写会诊意见;三个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诊按疑难讨论会进行,会诊结束后____小时内完成会诊记录(病程),____小时内完成疑难病例讨论。
二、科间会诊:在本专科领域内对病人的诊治有困难或特殊身份患者,需要相关学科协助的,可提出科间会诊。
(一)、急会诊:1.住院病人的急会诊流程。
由管床医师提出,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或经二线医师同意后(中午、夜间及节假日由值班医师直接邀请),可直接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后补填写会诊邀请单,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按规定格式记录在会诊单上。
会诊医师职称:值班医师时限:发出会诊申请后____分钟内到达记录。
会诊结束后____小时内完成会诊记录(病程)。
2.急救中心病人的急会诊流程。
由急诊值班医师提出,可直接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后补填写会诊邀请单。
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按规定格式记录在病历本上。
如不能确定病人会诊去向时,向医务科汇报(中午、夜间及节假日向医疗总值班汇报),进一步讨论后,指定科室收治。
会诊医师职称:值班医师时限:发出会诊申请后____分钟内到达记录:在门诊病历上书写。
(二)、普通会诊1.住院病人的普通会诊流程:由管床医师提出,经主治医师同意后,由管床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医院会诊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了提高诊疗质量和效果,加强医务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解决疑难病例或者复杂疾病的诊疗问题而设立的一种制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医院会诊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会诊的定义和目的会诊是指医疗机构内或者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医务人员就疑难、复杂疾病或者诊疗方案进行讨论和交流的过程。
其目的是通过多学科专家的集思广益,共同制定最佳的诊疗方案,提高患者的诊疗效果。
二、会诊的程序和流程1. 申请会诊:医生在诊断或者治疗过程中遇到疑难或者复杂病例时,可以向医院的会诊科室或者专家组提出会诊申请。
2. 安排会诊:会诊科室或者专家组收到会诊申请后,根据病情的紧急程度和专家的安排情况,及时安排会诊时间。
3. 会诊讨论:会诊时,参预会诊的医务人员应对病情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讨论,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4. 制定诊疗方案:根据会诊讨论的结果,制定最佳的诊疗方案,并将方案及时反馈给申请会诊的医生。
5. 会诊报告:会诊结束后,会诊科室或者专家组应编写会诊报告,详细记录会诊的过程、讨论的内容和制定的诊疗方案,并将报告送交申请会诊的医生。
三、会诊的参预者1. 会诊申请医生:负责申请会诊,提供患者的病史、检查结果和诊断资料。
2. 会诊科室或者专家组:负责安排和组织会诊,参预会诊讨论,制定诊疗方案,并编写会诊报告。
3. 会诊医生:根据会诊申请的内容,参预会诊讨论,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制定诊疗方案。
4. 患者和家属:根据医生的建议,配合会诊的进行,提供必要的病史和检查资料。
四、会诊的注意事项1. 保护患者隐私:在会诊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的隐私保护制度,确保患者的隐私不被泄露。
2. 诊疗方案的商议:会诊讨论的过程中,应尊重各专家的意见,进行充分的商议和讨论,制定最佳的诊疗方案。
3. 及时反馈结果:会诊结束后,会诊科室或者专家组应及时将会诊结果反馈给申请会诊的医生,以便医生能够及时调整诊疗方案。
4. 会诊报告的编写:会诊报告应详细记录会诊的过程、讨论的内容和制定的诊疗方案,报告的内容应准确、清晰,便于医生参考和患者理解。
会诊制度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二)基本要求1.按会诊范围,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
机构内多学科会诊应当由医疗管理部门组织。
2.按病情紧急程度,会诊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
机构内急会诊应当在会诊请求发出后10分钟内到位,普通会诊应当在会诊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
3.医疗机构应当统一会诊单格式及填写规范,明确各类会诊的具体流程。
4.原则上,会诊请求人员应当陪同完成会诊,会诊情况应当在会诊单中记录。
会诊意见的处置情况应当在病程中记录。
5.前往或遨请机构外会诊,应当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释义】1.为什么要开展会诊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师必须按照疾病的诊疗规范开展医疗活动。
医学的专科化发展决定一名医师不可能对所有疾病都具备相应的诊疗能力,因此专科专治是给予患者同质化诊疗的基础。
同时,一位患者往往患有多种疾病,需同时开展诊疗,鉴于诊疗规范往往有定期或不定期的更新和改变,医师不可能知晓其所有经治疾病的所有诊疗规范的动态变化,多学科合作是规范诊疗和保障医疗质量以及患者安全的重要举措,因此,如果医师不熟悉本专科以外疾病的诊疗规范,除急诊抢救患者外,应经上级医师查房同意提请他科会诊。
2.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会诊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医师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如果患者所患疾病属于执业范围之外应通过会诊转至相关科室开展诊疗;患者罹患本科疾病的基础上并伴随有执业范围外的疾病需要同时诊疗,应在积极治疗本专业范围疾病的基础上,请求会诊协助诊疗或严格按照该疾病的诊疗规范实施诊疗。
医疗机构应有院内会诊管理相关制度与流程,包括会诊医师资质与职责、会诊时限、会诊记录书写等要求。
医院会诊制度(五篇)
医院会诊制度一、会诊主要是解决患者的诊断与治疗。
凡遇下列情况应及时申请会诊:疑难危重病例需要有关科室协助诊治;危急病人需要及时抢救;重大手术前因病情复杂,涉及专科知识需要提供咨询或协助;医疗纠纷需要分析判断;错收病人或有合并症,需要转科治疗等。
二、科间一般会诊(平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决定,填写会诊申请单,提出会诊要求和目的,送往会诊科室。
应邀科室会诊医师应是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急诊会诊可由经治医师申请,在会诊申请单上注明“急”字,特别紧急或抢救性会诊可用电话邀请,应邀科室会诊医师可以是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
实习进修医师一律不得单独应邀会诊。
会诊时经治医师陪同,必要时主治医师参加。
如病人需要专科特殊检查,经治医师应亲自参加协同检查。
三、一般会诊,应邀医师应在____小时内完成。
急诊会诊,被邀科室医师必须突出“急”字,____分钟内及时会诊,不得借故延误。
四、对会诊的目的和要求,会诊医师应予比较明确的答复,如一时难以确定,应提出恰当建议和处理意见。
对下级医师会诊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前去会诊。
五、通过会诊,若属该科疾病或需该科处理,应主动接受转科或协助处理。
转出科室排除本科主要疾病,提出转科理由,认真写好转科记录;对不需或暂不宜转科者,经治医师应细心观察,精心治疗。
若属急诊,会诊医师应主动随访。
六、申请会诊,必须具备必要的资料,如病历、化验、放射及其他特殊检查结果(急诊可从简),以供会诊时参考分析。
七、院内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部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会诊时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部、业务副院长参加,经治医师做好会诊记录。
八、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医务科同意报请业务副院长,由医务部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部、业务副院长参加,经治医师做好会诊记录。
九、科内、科间、院内、院外的____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时要详细检查,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____实施。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_医院会诊管理制度条例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_医院会诊管理制度条例医院会诊管理制度_医院会诊管理制度条例会诊是临床医疗工作中集思广益,发扬学术民主,共同解决病人诊疗问题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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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会诊管理制度篇11.凡遇到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并签字后,填写会诊单。
应邀医师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如需专科会诊的病人,可到专科检查,由提出会诊科室填写会诊单,被请科室接到会诊单后,应填写会诊人、时间、并将附联交给申请会诊科室。
3.急诊会诊:被邀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律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应邀医院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
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给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
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篇2一、门诊病人会诊应遵循“首诊负责制”原则,首诊医生完成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书写较详细的门诊病历和初步诊断后,提出会诊要求。
应邀科室的会诊医生在复习病史及有关检查资料后,提出会诊意见,完成对病员的诊疗和处理。
严禁推委病人。
二、住院病人的院内会诊1、凡遇疑难复杂病例,怀疑病人病情与其它专科疾病有关,均应及时申请会诊,并按要求填写会诊单。
内容包括患者病情及目前诊疗情况医学|教育网整理,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等。
2、科内会诊:由主诊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科内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3、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并填写会诊单,上级医师同意、签字后送出。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1、会诊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其他科室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协助诊疗的过程。
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2、急诊会诊:凡病情危急需会诊者,申请科室医师填写会诊单并注明“急”字(注明时间,具体到分秒),并电话通知拟请科室,被邀请科室医师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 10 分钟内到位。
急会诊值班医师可以担任,但本科室有危重病人时应由二线班担任急会诊。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科室协助诊疗者,三日内需行科间会诊。
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申请单和会诊通知单,会诊申请单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审核签字。
所有科室建立会诊通知单签收登记本,被邀科室值班医生负责接收会诊通知单,并在邀请科室的会诊通知单签收登记本上签收,通知会诊医师在 48 小时内完成会诊,会诊医师及时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填写会诊记录,如因病情需要复诊时,被邀科室应主动前往复诊。
某些特殊专科会诊时,可由本科医护人员陪同病人或自行到专科进行会诊。
4、院内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报医务部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部,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科室病例主管医师必须提交纸质病例病情给参加讨论的他科会诊医师各一份。
会诊时一般由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必要时请业务副院长参加,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5、外院来院会诊:①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申请,由主管病人的主治医师填写书面报告(内容包括病情摘要、会诊目的、所邀医院及专家),科主任签字送医务部,医务部与有关医院联系。
会诊由相关科主任主持,医务部派人参加,必要时业务副院长参加。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一、背景介绍医院会诊制度是指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解决疑难病例和复杂疾病的诊治问题,医院内部医生之偶尔不同科室之间进行专业交流和协作的一种制度。
通过会诊制度,医生可以共同讨论病情、制定治疗方案、提供专业意见,从而为患者提供更加全面和准确的诊疗服务。
二、会诊流程1. 申请会诊患者的主治医生或者其他医务人员可以向医院会诊科提出会诊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供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已有的检查结果和治疗方案等相关资料。
2. 会诊评估会诊科的医生会对申请进行评估,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决定是否需要会诊,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申请人。
3. 会诊安排如果决定进行会诊,会诊科将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专科需求,选择合适的会诊专科,并安排会诊时间和地点。
会诊的专科医生可以来自医院内部,也可以是外部专家。
4. 会诊讨论在会诊过程中,参预会诊的医生将根据提供的病情资料进行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诊断意见、治疗建议和手术方案等。
5. 会诊报告会诊结束后,会诊专家将会诊结果整理成会诊报告,包括病情分析、诊断结论、治疗建议和随访计划等内容。
会诊报告将及时反馈给申请人,供其参考和执行。
6. 会诊总结医院会诊科将对会诊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包括会诊的效果、流程的优化和改进等。
根据总结和评估结果,不断优化会诊制度,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三、会诊制度的优势1. 综合专业意见:通过会诊制度,患者可以得到多个专科医生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了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2. 知识共享和协作:会诊过程中,医生之间可以共享知识和经验,相互学习和借鉴,提高了医疗水平和技术能力。
3. 疑难病例解决:对于一些疑难病例和复杂疾病,会诊制度可以提供更多的专业意见和治疗选择,匡助医生制定更合理的治疗方案。
4. 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会诊制度可以避免医生个体能力的局限性,减少误诊和漏诊的风险,提高了医疗质量和效率。
四、会诊制度的改进和优化1. 加强信息共享:医院可以建立电子病历系统和会诊平台,方便医生之间共享病情资料和会诊结果,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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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制度
一、医疗会诊包括: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科间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会诊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间普通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他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会诊单应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普通会诊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四、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多学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或由医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邀请人员报医务科,并由医务科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会诊意见。
主管医师应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五、院外会诊:
邀请外院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