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报警分为四级
煤矿监控系统的作用
煤矿生产现场是一个复杂多变的环境,各种物质、能量、信息、人员相互交汇,极易发生大型事故。
一次安全事故对企业和矿工来说都是一次巨大的灾难,煤矿企业要提前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是做好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才能减少不必要的安全隐患,减少和杜绝事故发生。
福深兴安煤矿监控系统的出现对加强矿井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具有实际作用。
煤矿监控系统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数据监测,对井下环境中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甲烷、瓦斯、粉尘、风速风量等进行实时监测,并将数据通过基站传输至地面监控中心。
2、数据存储,系统软件可实现大容量、长时间的数据存储,便于管理人员进行数据分析、事件追溯。
3、智能预警,可实现系统/设备故障报警,声光报警等级可达四级。
4、断电控制,当发现瓦斯超时,可实现井下设备的异地自动断电。
5、自检,当系统软件/设备运行故障时,首先进行自诊断,判断后进行报警。
6、该系统与管理单位系统实现联网,将监测到的各种数据、图形等上传至决策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多维度为科学调度提供数据支撑。
在对安全生产要求极高的今天,一个完善稳定的煤矿监控系统既能实现矿井的综合管理,又能使煤矿生产科学化,有效降低事故的发生。
四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报警及处置分级实用版
YF-ED-J1307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四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报警及处置分级实用版Management Of Personal, Equipment And Product Safety In Daily Work, So The Labor Process Can Be Carried Out Under Material Conditions And Work Order That Meet Safety Requirements.(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四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报警及处置分级实用版提示:该安全管理文档适合使用于日常工作中人身安全、设备和产品安全,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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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零级报警:甲烷浓度超限或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时间不超过1min,由本矿安全监控中心站负责处理。
2、一级报警:甲烷浓度超限时间超过1min(含)少于30min;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时间超过1min(含)少于10min。
由煤矿安全监控中心站和县级甲烷远程监控中心响应处置。
3、二级报警:甲烷浓度超限时间超过30min(含)少于60min;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时间超过10min(含)少于20min。
由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县级甲烷远程监控中心和市级甲烷远程监控中心响应处置。
4、三级报警:甲烷浓度超限时间超过60min或甲烷传感器值大于或等于3.0%;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时间超过30min。
由煤矿、县(市、区)、市(州)和省甲烷远程监控中心响应处置。
2024年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贵州省境内从事采掘作业的煤矿(含煤矿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按规定装备安全监控系统,低瓦斯矿井装备瓦斯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未按规定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不得从事煤矿生产活动。
第二章甲烷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第四条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
第五条甲烷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地点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
第三章监控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第六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保证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转所需要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七条装备监控系统的矿井应至少配备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和配齐相应的系统维护人员。
系统维护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经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一氧化炭、温度,水位及顶板等环境参数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接到汇报后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并记录出来结果备查。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并签字。
第九条为确保监控系统不间断的可靠正常运行,对不能正常工作的传感器要及时进行更换和维修,各种传感器应有足够的备用量。
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第十条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报警预案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报警预案一、预案编制目的为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煤矿、集体煤矿和个体煤矿。
三、报警信号及处理流程1. 报警信号(1)瓦斯超限报警:当矿井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时,安全监控系统自动报警。
(2)人员定位系统异常报警:当人员定位系统出现故障或人员未按规定进入作业区域时,系统自动报警。
(3)监测设备故障报警:当监测设备出现故障时,系统自动报警。
(4)其他安全监测报警:如温度、湿度、风速、水压等监测指标异常时,系统自动报警。
2. 处理流程(1)接警。
接到报警信号后,值班人员应立即确认报警信号,并向矿长或安全副矿长报告。
(2)响应。
矿长或安全副矿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报警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3)处置。
针对不同类型的报警信号,采取以下措施:a. 瓦斯超限报警:立即停止相关作业,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巡查,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降低瓦斯浓度,恢复正常作业。
b. 人员定位系统异常报警:查明原因,恢复正常作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c. 监测设备故障报警:立即更换或修复故障设备,恢复正常监测。
d. 其他安全监测报警: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恢复正常作业。
四、应急响应1. 一级响应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瓦斯爆炸、透水等,立即启动一级响应。
(1)矿长为一级响应总指挥,负责全面协调指挥救援工作。
(2)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应急措施。
(3)迅速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2. 二级响应当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如火灾、冒顶等,立即启动二级响应。
(1)矿长为二级响应总指挥,负责全面协调指挥救援工作。
(2)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应急措施。
(3)迅速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3. 三级响应当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如设备故障、人员伤亡等,立即启动三级响应。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异常应急处理预案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异常应急处理预案1. 应急响应机制:- 设立专门的紧急事务部门,负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理。
- 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内设立报警通知机制,一旦系统出现异常,及时将异常信息发送给相关部门。
- 针对不同类型的异常情况,设立相应的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2. 异常情况分类与处理流程:- 温度异常:- 确认异常信息的准确性,并对异常温度进行实时监控。
- 及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查看。
- 若温度超过安全范围,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停止相关设备运行,进行紧急维修。
- 气体泄漏:- 接收气体泄漏报警,确认报警区域和类型。
- 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并进行气体浓度监测。
- 引导人员使用呼吸器等防护措施,封闭泄漏源,并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 电力故障:- 接收电力故障报警,确认故障区域和类型。
- 启动备用电源,确保关键设备的运行。
- 联系电力部门进行故障检修,恢复电力供应。
- 风机异常:- 接收风机异常报警,确认异常区域和类型。
- 立即通知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和修复。
- 若异常风机无法及时恢复正常,采取临时措施维持通风系统运行,并联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 网络通信故障:- 接收网络通信故障报警,确认故障情况。
- 检查网络设备和连接线路,确保设备间正常通信。
- 联系网络技术人员进行故障修复,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3. 应急处理的配套措施:- 设立紧急联络电话和应急联系人,以便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 注重矿井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意识。
- 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工具,提前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可靠性。
4. 应急演练与总结:-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模拟各种异常情况,检验应急处理流程的有效性。
- 在应急演练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处理预案。
- 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出改进措施,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通过制定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异常应急处理预案,能够在异常情况发生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矿井安全,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发生。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热导元件检测时(4%---40%CH4) 4-------40%CH4 真值的±10%CH4 热导元件检测时(4%---100%CH4) 4-------40%CH4 真值的±10%CH4 大于40%CH4 测量上限的±10%CH4 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检查: 通入标准气体过程中达到预设值时实现报警、断电。 断电功能: 断电范围 断电时间(控制时间应不大于系统最大巡检周期。异地控制时间应不大于2倍的 系统最大巡检周期。甲烷超限断电及甲烷风电闭锁的控制执行时间应不大于 2s。 )
是否具备声光报警功能。(现场试验声光报警功能) 双机热备功能。(现场实现主、付机自动切换,数据同步) 杀毒软件安装情况。(病毒库更新日期) 电话录音系统安装使用情况。 数据库备份情况(本地备份、异地备份) 数据上传 (3)机房设备: 监控主、付机,网络交换机、硬件防火墙、UPS后备电源、声光报警装置、 电源防雷装置、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防火消防设施、通讯设施、机房环境 监控、视频监控等。 (4)安全测控仪器检修室 配备甲烷传感器、测定器检定装置、稳压电源、示波器、频率计、万用表、 流量计、声级计、甲烷标准气体等仪器装备。
6、分析报告 (1)瓦斯超限分区回风巷达1%,总回风巷达0.75%,机电硐室、进风巷瓦斯达0.5%,由矿总 工程师主持。无计划停风造成瓦斯超限有安监处长、机电矿长主持分析。发 生3%以上的瓦斯超限或者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由集团(区域)公司主持 分析。 (2)CO超限分析 发生 CO超限,必须组织分析,查明原因。50PPm以下的超限,由通风区长 组织分析,50PPm以上的超限、原因工作面异常升温的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分 析,分析报告报送集团(区域)公司。 (3)监控系统故障分析 (4)上传集团公司监管系统中断分析
4、井下现场检查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报警分为四级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报警分为四级
即:零级报警、一级报警、二级报警、三级报警.
(1)零级报警:瓦斯浓度超限或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时间不超过1分钟.由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负责处理.
(2)一级报警:瓦斯浓度超限时间超过1分钟(含)少于30分钟;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时间超过1分钟(含)少于10分钟.由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和县级瓦斯远程监控中心响应处置.
(3)二级报警:瓦斯浓度超限时间超过30分钟(含)少于60分钟;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时间超过10分钟(含)少于20分钟.由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县级瓦斯远程监控中心和市级瓦斯远程监控中心响应处置.
(4)三级报警:瓦斯浓度超限时间超过60分钟或瓦斯传感器值大于或等于3%;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时间超过30分钟.由煤矿、县(市、区)、市(州)和省瓦斯远程监控中心响应处置.。
报警级别和处理流程
报警级别和流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制度,按照“联网监督、分级响应”原则进行24小时远程监控。
各煤矿企业负责本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监控数据的网络传输工作,确保监控系统的性能达到《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要求,现场各类传感器安设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规定并正常工作,向上级煤矿安全监控中心传输的监控数据实时、准确。
各煤矿企业在矿内建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具体负责本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负责本矿安全监控系统所有报警信息处置,并按要求上报监控报表;随时与矿井的安全生产部门保持联系,提前向上级监控中心汇报本矿因计划性停电、停风、监控系统维护等可能造成的报警;坚守工作岗位,随时掌握、处置报警信息,并根据上级监控中心下达的指令对报警信息进行跟踪、处置和反馈;根据需要为事故抢险和调查工作提供安全监控系统记录数据等相关信息;定期整理分析本矿瓦斯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每季至少更新一次监控系统内的监控系统图,系统调整后应立即更新,监控系统图必须为实测的电子地图,并将该图上报到上级监控中心;联系本矿安全监控系统生产厂商提供正确的数据上传接口程序,各煤矿应有值班日志,交班记录。
一、全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报警分为四级,即:零级报警、一级报警、二级报警、三级报警。
(1)零级报警:瓦斯浓度超限或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时间不超过1分钟。
由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负责处理。
(2)一级报警:瓦斯浓度超限时间超过1分钟(含)少于30分钟;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时间超过1分钟(含)少于20分钟。
由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和县级瓦斯远程监控中心响应处置。
(3)二级报警:瓦斯浓度超限时间超过30分钟(含)少于60分钟;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时间超过20分钟(含)少于30分钟。
由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县级瓦斯远程监控中心和市级瓦斯远程监控中心响应处置。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5号文解读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的通知煤安监函〔2016〕5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安标国家中心,有关单位:为提高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准确性、灵敏性、可靠性、稳定性和易维护性,增强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制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现予印发。
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将此方案转发至辖区煤矿企业,请安标国家中心将此方案转发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生产企业和矿用产品检测检验中心等相关单位。
各部门、各单位、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牛军、余博龙,************。
国家煤矿安监局2016年12月29日(2016年年底一纸公文,让举步维艰的煤企雪上加霜,为什么要升级?在哪些方面升级?如何升级,成了今天讨论的话题,煤企在目前较为困难的情况下要谨慎选择系统厂家,多对比,多了解,选择有技术,有实力,价格合理,有服务保证的公司进行合作,这样才能让煤矿企业自身受益,针对(5号文)曲靖市三恒科技有限公司薛冰谈一下自己的粗浅的看法,引导大家正确解读5号文,为了区别原文小括号内标为红色字体,不当之处,欢迎同行拍砖。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一、目标任务(一)促进安全监测监控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性能和安全可靠性,适应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
(随着煤矿采煤设备更新,长距离工作面的出现,原监控受大功率变频设备干扰,以及急需远距离供电的传感器,倒逼煤矿监控升级)(二) 促进安全监测监控多元融合和信息共享,提高煤矿安全预测预警水平,实现安全监测监控信息的深度分析和综合利用。
(大数据分析在各行业应用,此次引入煤矿升级改造)(三)支持安全监管监察,促进煤矿企业合理有效使用安全监控系统,充分发挥安全监控系统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提升井下日常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水平。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稳定、可靠,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规定,特制订《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各矿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建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模式,完善各级岗位责任制,明确安全监控网络、中心站、分站、传感器、光缆、传输接口、电缆、电源、断电控制器等设备的责任单位、管理范围及考核标准,制定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监察部备案。
第三条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由集团公司通讯计算机处负责系统运行情况调度和技术维护,并与物资供销公司共同协调厂家,保证售后服务。
生产技术部负责管理,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
安全监控系统的稳定运行由矿长负总责,矿总工程师负责技术管理,机电矿长(副总)负责维护,驻矿安全监察处长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纳入矿井安全生产调度指挥系统,实时监控各监测地点通防安全参数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作为集团公司、矿调度室工作重点,发现问题应及时调度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五条各矿必须建立煤矿安全监控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人员配备标准如下:有1名分管科(区)长或工程师负责,至少配备2名大专及以上具有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井下每5个传感器配备1名维护人员,监控装臵维修人员配备3~5名,中心站机房值班人员5人。
集团公司调度室调度员及各矿安全监控人员必须经过通风和监控技术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各矿应对通风、采掘、机电区(科)的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生产调度员、瓦斯检查工、放炮员、采掘班组长及机电维护员等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监控设备管理与使用知识培训。
第七条各矿总工程师应根据年度采掘作业计划,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煤矿安全监控装臵的装备设计,并列入年度工程计划,负责组织实施。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误报警误动作原因分析
随塑龃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误报警误动作原因分析姜新春(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风部,吉林辽源136201)脯蛋融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是预防矿井自然灾害的重要手段之一,系统的装备大大提高了矿井安全生产水平和安全生产管理效率,系统出现误撮譬误动作故障,将直接影响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醇濑I溺】安垒监控;误报警;误动作;预防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是对煤矿井上、井下环境参数及有关生产环节的机电设备运行状态等进行监测,通常由分站、传感器及执行装置、传输装置、中心站的硬件及软件等部分组成。
通过中心站计算机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同时向分站发送指令并对局部生产环节或生产过程进行控制的系统,其中分站与各测点传感器、执行装置、信号传输等部分出现故障,可能会造成监控系统出现误报警及执行装置误动作。
1误报警、误动作原因分析1.1外界强电磁场干扰造成监控系统误报警、误动作煤矿井下现场,由于测点较多、地点分散,各测点与分站,分站与中心站距离通常少则几百米多则几公里乃至十几公里。
在传输线路敷设的路途中,传输线路在某些地方与动力电缆和传输电线路等一同敷设,它们之间的距离往往由于环境因素的制约不可能离得很远,而这些动力电缆或传输线路往往都会有间歇性的电晕放电现象,并且时常伴随着高频振荡,这些间歇性的电晕放电和高频振荡,对长距离传输造成干扰,另外,由于架线电机车在行进过程中机车与架线问频繁的电弧放电干扰:井下各采区内的电气设备或大自然的雷电、各种电机以及电焊机等所产生的电火花、变频调速器等都是较强的干扰源,它们对传输线路造成的干扰往往比辐射产生的干扰还要严重得多。
这些干扰源通过容性耦合或感性耦合把电磁场干扰直接辐射到系统中,再通过信号传输线路、电源线及地线将干扰传导到系统的发送与收接及信息处理系统中,再通过信号传输系统,干扰和影响信号传输系统对井下各测点传输信息的正常传输和处理,造成监控系统误报警、误动作。
12监控系统分站、电源箱故障造威‘误报警、误动作监控系统分站功能是采集传感器传来的数据信息并对采集来的数据进行判断处理、执行动作,同时向地面中心站发送数据、接收中心站下发的指令。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报警和瓦斯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监控系统报警和瓦斯事故应急预案监控中心必须24h有人值班。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监视监控数据,填写运行日志,打印日报表,报领导审阅。
发现异常情况要详细查询,按规定进行处理。
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馈电状态异常情况等必须立即通知调度值班人员和安全通风部门核查情况,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接到上级监控中心发出的报警处理指令后,要立即处理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向上级监控中心反馈。
具体应急预案如下:一.声光报警接到声光报警信号后:1、立即查看具体位置、报警类型,并与井下取得联系,立即通知调度值班人员和安全通风部门,瓦斯超限时间达到二分钟后,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负责组织安排排查处理,同时在抵达现场三分钟内将有关的情况上报市监控平台。
2、查看历史数据,通过分析预测了解事态进一步发展状态,在处理的过程最少15分钟向县监控中心汇报一次处理情况。
3、当瓦斯浓度达到1——1.5%时,监控人员查看处于断电浓度范围时馈电状态是否处于断电状态,并通过通讯网络下达暂停作业,撤出人员,由现场瓦检员处理。
4、当瓦斯瓦斯浓度在 1.5——2%时,通知矿安全通风部门组织处理。
大于2%时通知值班矿长或总工程师组织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备案并上报市监控平台。
5、当情况进一步恶化,出现大面积瓦斯异常,由值班领导立即通知井口配电房停止向井下供电,或视具体情况立即通知井口配电房停止向井下供电,启动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二.出现故障1、当发现传感器断线时,立即通知请求井下系统维护人员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填写事故记录。
2、当分站通讯中断时,立即通知系统管理人员及时组织维护人员,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填写故障记录。
3、当地面监控中心站设备运行不正常或无信号、数据,应立即通知系统管理人员及维修人员,立即处理,并向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汇报,并立即通知井下涉及区域人员停止作业,断电撤人,处理结果要及时上报市监控平台,并填写事故记录。
AQ 1029-2019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解读)及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重点检查
•c增加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主干线 缆应当分设两条,从不同的井筒或 者一个井筒保持一定间距的不同位 置进入井下。安全监控系统不得与 图像监视系统共用同一芯光纤。系 统应具有防雷电保护,入井线缆的 入井口处和中心站电源输入端应具 有防雷措施。(5.2条)
•d删除有专用排巷的采面工作面甲 烷传感器的设置。
•b增加了支持多网、多系统融合, 伪数据标注及异常数据分析,瓦斯 涌出、火灾等的预测预警,瓦斯超 限、断电等需立即撤人的紧急情况 下,可自动与应急广播、通信、人 员位置监测等系统应急联动的功能。
• 4.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支持多网、多系统融合,实现井下有线和无线传输网络的有机融 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与上一级管理部门联网。
• 2019年6月,国家局下发《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 改造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22个验收项 目。仅有安标有效性、技术资料完整性、设备合法 性、管理合规性、历史数据有效性、历史数据完整 性、抗电磁干扰能力、系统架构、分级报警功能、 断电功能、传感器自诊断功能、巡检周期、备用电 源供电时间、模拟量传输误差等14项属于AQ6201、 AQ1029(2007版)两标准列出的项目,其它项目 如传输数字化、采掘面传感器防护等级、多网多系 统融合功能、格式规范化、传感器定期未标校提醒 功能、瓦斯涌出及火灾等预测预警功能、应急联动 功能、加密存储功能等8个项目不属于所引用标准 列出的内容。
•h增加了压风机应设置温度传感器,温 度超限时,声光报警,并切断压风机电 源。(可理解为压风机温度闭锁)
•i增加了煤矿粉尘传感器、设备开停传 感器、风门开关传感器、风筒传感器、 馈电传感器的设置。
• 7.8粉尘传感器的设置 • 采煤机、掘进机、转载点、破碎处、装煤口等产尘地点宜设置粉尘传感器。 • 7.9设备开停传感器的设置 • 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应设置 • 矿井和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设备开停传感器。 • 7.10风门开关传感器的设置中的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当两道风门同时打开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质量标准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主要由主机、监控分站、传输接口、传感器、执行器(含断电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电缆、接线盒、避雷器、监控软件和其他必要设备组成。
主机一般选用工控微型计算机或普通台式微型计算机同,双机或多机备份。
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一台备用,从工作主机故障到备用主机投入正常工作时间应不大于5min。
监控分站传感器及执行器至分站之间的传输距离应不大于2km,分站至传输接口、分站至分站之间最大传输距离不小于10km。
电源箱在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应能保证系统连续监控时间不小于2h。
传感器传感器的稳定性应不小于15d。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1)长壁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1设置。
U型通风方式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1,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2;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甲烷传感器T1不能控制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3;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4,如图1a所示。
Z型、Y型、H型和W 型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如图1b-e 所示。
图1a U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图1b Z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图1c Y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10~15mT 1T 2 T 310~15m T 4≤10mT 0上隅角≤10mT 1T 2≤10m 10~15m≤10mT 1 T 210~15m图1d H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图1e W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采用两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2设置:甲烷传感器T 0、T 1和T 2的设置同图1a ;在第二条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 5、T 6。
采用三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第三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的设置与第二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T 5、T 6的设置相同。
四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报警及处置分级
四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报警及处置分级煤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源头之一,但煤矿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四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报警及处置分级是必要的。
一、报警分级
1.一级报警:指煤矿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轻微异常,不会对生产安全造成太大影响,但需要引起操作人员的注意。
例如:雷达信号干扰、通信故障、电气接地检测异常等。
2.二级报警:指出现的异常事件可能对生产安全造成影响,需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例如:瓦斯浓度超标、地下井底水位上涨等。
3.三级报警:指出现的异常事件已经对生产安全造成了较大影响,需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
例如:煤矿地面瓦斯浓度爆炸、井下发生坍塌等。
二、处置分级
1.一级处置:对于一级报警,应立即调查异常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例如恢复雷达信号,重新接线进行电气接地检测等。
2.二级处置:对于二级报警,应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到现场查看异常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
例如调整通风、排水等设备,维护瓦斯排放设备等。
3.三级处置:对于三级报警,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召集现场救援力量进行紧急处置。
例如进行大规模的瓦斯抽放、排水、构筑支撑体系等。
四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报警及处置分级能够从源头上预防煤矿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简介煤矿安全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矿工在进行煤矿开采作业时,可能会面临各种潜在的安全风险,例如瓦斯爆炸、矿井坍塌等。
为了保障矿工的安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运而生。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常包括监控传感器、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处理和报警等功能,旨在实时监测煤矿环境的各项参数,并在遇到异常情况时及时发出警报,以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系统组成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主要由以下几个组成部分组成:1.监控传感器:监控传感器是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核心组件之一,它可以监测煤矿环境的各项参数,例如瓦斯浓度、温度、湿度、风速等。
监控传感器通常分布在矿井的各个关键位置,通过实时采集数据来确保监测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2.数据采集:数据采集模块负责将监控传感器采集到的数据进行集中采集和处理。
它通常包括数据采集设备和数据采集软件,可以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将传感器数据传输到数据处理中心。
3.数据传输:数据传输模块负责将采集到的数据传输到数据处理中心。
传输方式可以包括有线传输(如以太网)和无线传输(如无线局域网或移动通信网络),以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和可靠性。
4.数据处理:数据处理模块是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核心部分,负责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实时处理和分析。
通过对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可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触发相应的警报机制。
5.报警机制:报警机制是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最为重要的功能之一,它可以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并触发相应的安全措施。
报警方式可以包括声音报警、光闪报警、短信报警、邮件报警等。
系统工作流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工作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监控传感器实时采集煤矿环境数据。
2.数据采集模块将采集到的数据进行集中采集和处理。
3.数据传输模块将采集到的数据传输到数据处理中心。
4.数据处理模块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实时处理和分析。
5.如果监测到异常情况,报警机制会及时发出预警信号。
6.根据报警信息,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系统优势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相比传统的人工巡检方式具有以下几个优势:1.实时监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可以实时监测煤矿环境的各个参数,及时发现异常情况,避免潜在的安全风险。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具体技术要求
附件一: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具体技术要求一、传输数字化在分站至中心站数字化传输的基础上,将传感器(模拟量)至分站升级为数字传输,所有模拟量传感器至分站的传输必须是数字化,分站连接传感器的接口必须为数字接口。
实现安全监控系统的数字化,促进智能传感器发展。
(一)智能传感器应具有故障自诊断等功能,当传感器发生故障时,可将诊断信息实时传输至地面主机,显示故障信息。
故障信息包括:通信故障、供电电压偏低、检测元件故障等。
建议优先采用具有在线标校、即插即用、地址重复提醒功能的智能传感器。
(二)对于非数字化传输的模拟量传感器,如通过转换器进行数字化改造,转换器与传感器必须采用一体化设计或一体化固定。
二、增强抗电磁干扰能力要求(一)安全监控系统及组成设备采用抗干扰(EMC)技术设计,通过以下试验:1.地面设备3级静电抗扰度试验,评价等级为A。
2.2级电磁辐射抗扰度试验,评价等级为A。
3.2级脉冲群抗扰度试验,评价等级为A。
4.交流电源端口3级、直流电源与信号端口2级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评价等级为B。
(二)厂家应提供矿用产品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安全监控系统及组成设备抗电磁干扰能力检测报告。
建议优先采用具有更高抗电磁干扰能力的监控系统。
三、采用先进传感技术及装备(一)使用架构简单系统以及低功耗激光传感器、自诊断型传感器,鼓励使用多参数传感器。
1.架构简单:传感器(执行器)至中心站网络层级不应超过 3 层。
建议优先使用传感器至中心站网络层级为2层的架构。
2.系统主要受控元部件及关联设备表中应包含激光、红外、无线、多参数传感器,或提供设备联检报告。
(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工作面、回风巷,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及回风流中,应安装使用低功耗激光甲烷传感器。
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回风隅角、工作面、回风巷,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及回风流中,采区回风巷,总回风巷应安装使用全量程激光甲烷传感器。
安全监控系统及井下人员作业管理系统考试题库
安全监控系统及井下人员作业管理系统考试题库一、填空题1、传感器是将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2、井下设备交流电源电压等级为36v、127v、380v、660v、1140v。
3、安全监控地面设备交流电源、电压等级分为380v、220v。
4、安全监控系统三大闭锁是指风电、故障、甲烷风电。
5、监控室宜采用综合接地,综合接地电阻应小于1欧姆。
6、井下分站上方必须悬挂标示牌,注明分站编号、传感器名称、传感器设置地点、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断电范围、负责人.7、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8、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稳定性必须大于15天。
9、模拟量传感器包括甲烷、风速、一氧化碳、风压、温度等.10、开关量传感器包括设备开停、风筒、风门开关、烟雾、馈电传感器.11、煤矿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置换.12、安全监控系统最重要的功能是瓦斯超限后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
13、采煤机或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报警浓度≥1。
0%,断电浓度≥1。
5%,复电浓度<1.0%,断电范围为采煤机及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电源或掘进机电源。
14、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工作面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掘进巷道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0.8%,断电浓度≥0.8%,复电浓度<0.8%,断电范围为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15、兼做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内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报警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16、采面回风巷、一冀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15m处应设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1.0%,断电浓度≥1。
0%,复电浓度<1.0%,断电范围为采区回风巷、一冀回风巷及总回风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17、瓦斯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应设置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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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报警分为四级,即:零级报警、一级报警、二级报警、三级报警。
(1)零级报警:瓦斯浓度超限或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时间不超过1分钟。
由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负责处理。
(2)一级报警:瓦斯浓度超限时间超过1分钟(含)少于30分钟;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时间超过1分钟(含)少于10分钟。
由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和县级瓦斯远程监控中心响应处置。
(3)二级报警:瓦斯浓度超限时间超过30分钟(含)少于60分钟;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时间超过10分钟(含)少于20分钟。
由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县级瓦斯远程监控中心和市级瓦斯远程监控中心响应处置。
(4)三级报警:瓦斯浓度超限时间超过60分钟或瓦斯传感器值大于或等于3%;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时间超过30分钟。
由煤矿、县(市、区)、市(州)和省瓦斯远程监控中心响应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