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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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一、背景与意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发展,出租汽车作为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的好坏对城市形象和市民出行体验有着重要的影响。

因此,建立和完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是必要的。

二、考核目标和内容(一)考核目标:1.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2.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3.建立健全信誉机制,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

(二)考核内容:1.服务态度:司机对乘客是否友好、礼貌、热情;2.安全意识:司机驾驶技术是否过硬、是否遵守交通规则;3.车辆状态:出租车的车况是否良好、是否定期维修保养;4.服务时效:司机的服务速度是否快捷,是否根据乘客的需求确定最佳路线;5.投诉情况:投诉的发生次数、原因及处理结果,以及司机的投诉解决能力。

三、考核机制和办法(一)考核机制:1.市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考核标准,每年对出租汽车公司及其所属的司机进行考核;2.考核结果将作为出租汽车公司与驾驶员的绩效评估依据,影响其续约与奖惩。

(二)考核办法:1.考核标准:市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市民需求和行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并公布给出租汽车公司和驾驶员;2.考核周期:每年一次,从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3.考核对象:出租汽车公司及其所属的驾驶员;4.考核内容:参考第二部分的考核内容,按一定比例分配权重;5.考核方法:采用网上投票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与奖惩办法(一)考核结果:1.考核结果根据得分进行等级划分,分为A、B、C、D四个等级(A 表示优秀,D表示不及格);2.考核结果将公布于市交通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和公众查询平台。

(二)奖惩办法:1.考核结果优秀的出租汽车公司和驾驶员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证书等;2.考核结果不及格的出租汽车公司和驾驶员将受到相应的惩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停运营资格等;3.涉及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将立即取消其运营资格。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细则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细则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细则概述:出租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方便、舒适、安全的服务是司机们的基本职责。

为了提高出租汽车行业的服务质量和信誉,我们制定了以下考核细则,并将其作为衡量司机服务质量的标准,以此促使司机们提供更好的服务。

一、服务质量考核指标1.安全指标:符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闯红灯、不疲劳驾驶、车辆维护良好、提供安全带等。

2.服务态度:提供礼貌、热情、真诚的服务,主动问候乘客并提供协助,处理乘客投诉反馈。

3.车辆卫生:保持车内清洁,提供舒适的座椅和空调环境,定期进行卫生清理。

4.出租车标志:司机须悬挂出租车标志,并遵守交通规则停靠,准确显示车牌号码,避免运营非法状况。

5.收费准确: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计费,不乱收费、不变相涨价,提供发票和开具电子支付凭证。

二、考核办法1.定期考核:每季度对所有注册的出租汽车司机进行服务质量考核。

2.随机抽查: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司机进行考核,避免司机预先准备,真实反映服务质量。

3.考核评分:每项指标设置对应的评分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分,最终得出综合评分。

4.考核结果通报:将考核结果以公示形式发布,让乘客知晓司机服务质量和信誉状况。

三、考核结果及惩罚措施1.合格: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合格分数线的司机,将获得合格证明,并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2.不合格:未达到项或多项指标的分数要求的司机,将被视为不合格。

a.第一次不合格:要求司机进行再教育,参加服务质量培训,并设定合理的改进期限。

b.第二次不合格:暂停司机的运营资格,要求再次培训并参加考核,期限为一个月。

c.第三次不合格:限制司机的运营区域或时间,并记录不合格记录。

3.业务合作单位:考核结果也将纳入合作单位的评估指标,不合格的司机可能被限制或取消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关系。

四、激励措施1.优秀司机称号:每季度评出优秀司机,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称号,以鼓励和激励各位司机提升服务质量和信誉。

2.优质服务奖励:乘客可以通过线上评价系统对优质司机进行好评,评价得分高的司机将获得一定奖励。

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20
企业文化
20
不具备开展企业文化建设的必要设施的,扣10分不按要求开展党工团组织建设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扣10分。
20
职工教育培训
30
不按规定组织职工参加教育培训的,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30
安全运营
(200分)
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40
不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40
交通责任事故率
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分数
评分标准
自查评分
备注
企业管理
(300分)
管理制度
50
不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管理、质量认证、应急员、营运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等制度的,没缺一项扣10分扣完为止
50
合同管理
40
不与驾驶员规范签订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的,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40来自驾驶员权益保障50
不按规定公开收费情况级保障驾驶员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和社会保障全等各项权益的,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50
信息化建设
60
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卫星定位系统、点着服务系统、车载终端设备的,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58
服务质量信誉档案
30
服务质量信誉档案不健全的,没缺一项扣10分,扣完为止。
30
保险
20
不按规定购买乘客险、第三方责任险等保险的,扣20分。
20
加分项
(100分)
政府及部门表彰奖励情况
40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加40分;获得地、市级荣誉称号的,加30分;获得县、区级荣誉称号的,加10分;加到40分为止。
40
社会公益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XX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加快出租汽车行业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市场退出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引导和促进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加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行业服务水平,保障运输生产安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维护乘客合法权益,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包括对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和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第三条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主管全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含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下同)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第二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第五条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 级和B级表示。

第六条出租汽车客运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一)企业管理指标1、管理制度。

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管理、应急预案(安全及突发性事件)、营运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制度。

2、开展出租汽车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3、合同管理:企业与个体车主签订委托经营合同,与驾驶员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或劳动用工合同。

4、驾驶员权益保障:企业公开收费情况,保障驾驶员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和社会保险权的情况。

5、信息化建设。

企业有效应用出租汽车智能化管理平台、安装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电召服务系统。

6、服务质量信誉档案。

按本实施细则规定,建立和完善考评台帐和档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和信息。

7、保险。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摘要
本租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是为了规范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促进市场上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的提高,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有助于社会形成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本办法规定了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考核的范围、内容和标准,以及出租汽车企业参与考核的必要条件。

一、范围
本租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适用于国内出租汽车企业。

二、考核内容
1.出租汽车市场行为:包括公平竞争、真实公开、诚实守信、自律秩序、履行社会责任等。

2.出租汽车服务:包括真实出发、安全行驶、质量保证、客户满意度、服务厅设施、经营者本人及其他员工服务态度、出发及到达时间、价格等。

3.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包括事故处理、客户投诉处理、对客户的服务态度、客户信息保密、服务承诺、服务费用等。

三、考核标准
1.出租汽车市场行为: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出租汽车企业应遵守市场经济的规律,保持公平竞争,以真实公开、诚信守法、自律秩序的原则,履行社会责任,维护正常的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禁止出租汽车企业联合操纵价格,损害出租汽车市场活力。

2.出租汽车服务:出租汽车企业应根据客户需求。

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制度(4篇)

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制度(4篇)

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制度1. 考核目的: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旨在加强司机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的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行业形象。

2. 考核内容:(1) 服务态度:司机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貌待客,乐于助人,能够积极响应乘客需求。

(2) 遵守交通规则: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行驶,不闯红灯,保证乘客安全。

(3) 守时守约:司机应按时到达约定地点,不擅自更改行程,不拒载、绕路等。

(4) 车辆卫生:司机应保持车辆内外的清洁卫生,不吸烟、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5) 收费合理:司机应按照规定的计价规则进行计价,不乱加价、不拒收小额硬币等。

3. 考核方式:(1) 实地考察:对司机进行抽查,通过乘客评价和现场观察评估司机的服务质量。

(2) 调查问卷:对乘客进行随机抽查,了解他们对司机服务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

4. 考核标准:(1) 服务态度:乘客满意度超过80%。

(2) 遵守交通规则:无交通违法记录。

(3) 守时守约:无迟到、擅自更改行程等投诉记录。

(4) 车辆卫生:车辆整洁,无清洁不达标的情况。

(5) 收费合理:按规定计价,无乱加价、拒收小额硬币等投诉记录。

5. 考核结果:(1) 合格考核:根据考核标准,考核结果合格的司机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如加分、奖励金等。

(2) 不合格考核:根据考核标准,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司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扣分、停车、限期整改等。

6. 考核周期: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将定期进行,一般为每半年进行一次。

7. 监督机制:考核工作由出租汽车管理部门负责,对司机的服务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并对投诉和举报进行调查处理。

以上为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制度的一些建议,具体的实施方案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细化。

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制度(2)1. 目的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出租汽车行业的诚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保护乘客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 考核内容(1)服务态度:出租汽车司机应友好、礼貌对待乘客,提供优质服务。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为提高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加强对出租汽车企业社会责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办法适用于营运或者申请营运许可的出租汽车企业。

第二条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主要包括订车服务、行车服务、车辆维护及服务态度等四部分内容。

订车服务:对订车服务,要求企业在车辆安装离线GPS设备,实时监控订单的受理情况;要求企业按照客人的需求,给予一定的出行服务考核;以及要求企业在服务流程中,提供及时、细致的服务。

行车服务:应要求企业车辆每天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状况符合安全和舒适性要求;要求企业及司机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和出租汽车行业的规章制度;以及要求企业及司机按照客户的要求,安全有礼貌地提供出行服务。

车辆维护:应要求企业车辆每3个月进行一次技术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安全要求;定期对内饰、机械系统进行检查保养,保证车辆性能可靠;以及要求客人在服务中遵守礼貌礼仪,减少客户投诉率。

服务态度:应要求企业服务人员在与客人接触时,表现出良好的服务态度,包括接待客人的问询,客观真实的回复等;要求企业服务人员认真负责的提供服务,对客户的投诉、反馈和建议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并且要求企业服务人员在驾驶中,文明礼貌、驾驶规范、注意行车安全。

第三条为评价出租汽车企业的服务质量信誉,根据其实际情况,设立综合评价分数,将所有企业按照分数额度排名,达到“质量优先、质量导向”的目的。

第四条出租汽车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按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评价,取得服务质量评价报告,作为评价等级考核依据。

服务质量评价报告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上报情况,二是出租汽车企业的服务质量评分额度。

第五条取得较低服务质量评价成绩的出租汽车企业,应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建立服务完善机制,定期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服务质量情况,避免重复出现问题。

第六条租汽车企业可以积极抓住本办法的实施机会,努力改善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信誉,为客户创造更好的服务体验,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提升企业的公信力及形象度。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近年来,随着移动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租汽车服务产业得到了广泛的发展,为人们提供了便捷的服务。

但随着出租车服务的不断深入,出租车服务质量和信誉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此,本办法旨在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提供参考依据,以确保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得到有效管理。

一、量考核标准
1、内环境:出租汽车的车内环境必须保持新颖、整洁、无异味。

2、辆状况:出租汽车的车辆状况必须保持完好无损,并且车内设施完善。

3、机服务:司机必须穿规范的制服,司机要有耐心、热情、礼貌的服务态度,不得滥用口音,不准穿拖鞋和拖鞋。

二、信誉考核标准
1、持规范快车:司机应坚持按规定行车,不得擅自变更路线,不得行驶超速、拒载乘客及涉及安全事故等。

2、实守信:司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诚实守信,廉洁奉公,不得有欺诈、敲诈等情形发生。

3、守行政法规:司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守法经营,不得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拒绝执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织考核
1、展质量调研:对出租汽车企业、司机和乘客进行全面调研,了解出租汽车服务质量。

2、定考核标准:根据调研结果,制定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标准,清晰考核内容。

3、展考核:按照组织安排,对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等进行定期考核,并对考核情况进行督促跟踪。

四、罚规定
对于未按照考核标准要求提供服务的,采取警告、暂停服务、处罚罚款等方式进行处罚。

五、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由xxx出租汽车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一、背景介绍出租汽车服务行业是城市交通体系中重要的一环,对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交通服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出租汽车行业普遍存在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信誉缺失等问题,影响消费者的乘坐体验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此,制定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可以引导出租汽车行业企业加强服务品质,提高信誉度,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二、考核内容1.服务态度和沟通能力:准时接站、出车服务态度热情、礼貌、有礼让意识,配备沟通工具方便与乘客沟通。

2.服务质量:车辆保持干净整洁,内饰设施完好无损;行车安全,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违章行驶。

3.乘客权益保障:服务人员应主动为乘客提供合理的行车路线、安全提示等信息,保护乘客权益不受侵害。

4.价格公正合理:按照政府指导价收费,并提供明细账单给乘客,不私自涨价。

5.投诉处理能力:及时、准确地处理来自乘客的投诉,保护乘客合法权益。

三、考核方式1.随机抽查:每季度随机抽查一部分车辆,对示范车辆和普通车辆进行考核。

2.日常监测:建立监测系统,对车辆行驶信息、乘客评价等进行日常监测。

3.投诉举报:允许乘客和其他相关方向相关部门投诉和举报,对投诉举报有效的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标准1.随机抽查:根据出租车企业的规模和数量,按比例抽查车辆。

合格车辆达到90%以上,被视为及格。

2.日常监测:按照每年监测指标完成情况和乘客评价情况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得分70以上为合格。

3.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的处理情况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得分70以上为合格。

五、奖惩措施1.优秀企业:根据考核得分高低,评选出服务质量信誉优秀的出租车企业,并给予奖励和宣传。

2.考核不合格企业: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企业,采取不同程度的处罚措施,如警告、罚款、暂停出车资格等,直至吊销运输证。

六、考核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在区域范围内进行公示,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向公众公开,提高企业的服务质量和信誉度。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总18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XX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加快出租汽车行业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市场退出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引导和促进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加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行业服务水平,保障运输生产安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维护乘客合法权益,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包括对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和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第三条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主管全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含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下同)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第二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第五条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六条出租汽车客运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一)企业管理指标1、管理制度。

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管理、应急预案(安全及突发性事件)、营运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制度。

2、开展出租汽车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3、合同管理:企业与个体车主签订委托经营合同,与驾驶员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或劳动用工合同。

4、驾驶员权益保障:企业公开收费情况,保障驾驶员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和社会保险权的情况。

5、信息化建设。

企业有效应用出租汽车智能化管理平台、安装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电召服务系统。

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的服务质量和信誉是衡量其发展和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为了能够客观、全面地评估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的服务质量和信誉,可以制定以下考核评分标准:1. 司机服务:- 司机素质:礼貌、亲和力、驾驶技术等方面的评估。

- 安全驾驶:是否遵守交通规则,是否有违章记录。

- 车辆整洁:车内是否干净整洁,车辆外观是否整洁。

2. 车辆质量:- 车况良好:车辆是否经过定期维护保养,是否存在故障问题。

- 车辆配置齐全:车载导航、空调、车载WiFi等设施是否正常运作。

3. 服务态度:- 客户满意度:从乘客的反馈和评价中评估其满意度。

- 投诉处理:对于存在的投诉,企业是否及时处理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4. 车辆安全:- 安全设施:车辆是否设置了安全带、灭火器等安全设施。

- 意外事故记录:车辆是否有过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5. 价格合理性:- 服务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 收费透明: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加价或隐藏费用。

6. 合规运营:- 合法经营:企业是否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牌照。

- 遵守规章制度:企业是否遵守相关政府规章制度,是否存在违规营运行为。

以上是对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和信誉考核评分标准的一些建议。

具体评分标准可以根据地区政府的要求以及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应建立一个相应的监管机构,对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评分标准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和信誉的考核评分标准是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以下是对相关内容的进一步探讨,包括考核指标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的设立和实施等。

一、考核指标的具体内容1. 司机服务:- 司机素质:对司机进行行为、态度、语言等方面的考核,包括礼貌和亲和力的评估。

- 驾驶技术:评估司机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包括是否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遵守交通规则等。

- 客户评价:定期对乘客进行满意度调查,收集乘客对司机服务的评价。

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是用来评估企业在服务质量和信誉方面的表现,以帮助消费者选择优质的巡游出租汽车企业。

以下是一些可能用于评分的标准:1. 服务态度:考核企业的员工是否友好、热情,并能够提供专业的服务。

评分可根据消费者的评价和投诉情况来确定。

2. 车辆状况:评估企业的车辆是否干净、整洁,并且保持良好的维护状况。

车辆的安全性也应被考虑在内。

3. 出行时间:考察企业是否能够及时提供服务,是否能够按时接送乘客。

晚点和错过接送乘客的情况将会影响企业的评分。

4. 价格公正:评估企业的收费标准是否合理,是否公开透明,以及是否存在额外的隐性费用。

5. 乘客评价:评价企业的乘客反馈,包括评分和评价内容。

较高的评分和正面评价有助于提高企业的信誉。

6. 投诉处理:考核企业的投诉处理程序和效率。

企业应该及时回应投诉,并能够妥善解决问题。

7. 客户隐私保护:评估企业是否遵守隐私保护的法律和规定。

企业应该妥善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8. 企业信誉记录:评估企业的信誉记录,包括公开的法律诉讼、罚款和违规记录等。

这些记录会对企业的信誉产生影响。

以上是一些可能的评分标准,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通过这些评分标准,消费者可以更好地了解企业的服务质量和信誉,从而做出更好的选择。

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对于消费者而言,选择一家值得信赖的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可以保证旅途的安全与舒适。

而对于企业而言,良好的评分可以帮助其树立良好的信誉,吸引更多的乘客并提高市场竞争力。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分标准尤为关键。

首先,服务态度是考核评分的重要指标之一。

员工的友好和热情、专业的服务确保了乘客的满意度。

有礼貌的司机、积极解决问题、耐心回答乘客的问题,这些都会受到乘客的好评。

同时,及时处理投诉,妥善解决纠纷也是衡量企业服务态度的重要指标。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建立完善出租汽车行业诚信体系,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包括对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第三条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含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下同)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第二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第五条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 级、A级和B级表示。

第六条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一)企业管理指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驾驶员权益保障、信息化建设、服务质量信誉档案、保险、企业文化、职工教育培训等情况;(二)安全运营指标:安全责任落实、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等情况;(三)经营行为指标:交通违法行为、经营违法行为等情况;(四)运营服务指标:车容车貌、服务评价、乘客投诉及处理、媒体曝光等情况;(五)社会责任指标:维护行业稳定、节能减排与环保等情况;(六)加分项目:政府及部门表彰奖励、社会公益、新能源出租汽车使用等情况.第七条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100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0分。

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八条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等级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评定:(一)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在850分以上,且其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A级及以上的比例不少于90%的,为AAA级;(二)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在700分至849分之间的,或者综合得分在850分以上,但其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A级及以上的比例低于90%的,为AA级;(三)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在600分至699分之间的,为A级;(四)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B级: 1.综合得分在600分以下的;2.出租汽车驾驶员有20%以上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B级的;3.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4.发生一次重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的;5.违反法律法规,组织或引发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停运事件的;6.严重损害出租汽车驾驶员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或引起重大信访事件发生的;7.不参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

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制度(三篇)

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制度(三篇)

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出租汽车司机的诚信管理,提升企业形象和服务质量,建立起出租汽车行业的良好秩序和信誉体系,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出租汽车服务的司机,包括公司驻车司机、租赁部门司机、合作伙伴驾驶员等。

第三条出租汽车司机应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职业道德,为乘客提供安全、快捷、舒适的出行服务。

第四条出租汽车公司应建立起完善的诚信考核机制,对司机的诚信行为进行评估,并给予奖励或处罚。

第二章诚信评估标准第五条出租汽车司机诚信评估的主要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乘客评价:乘客对司机服务的评价,包括服务态度、驾驶技术、车辆卫生等方面的评价。

2. 违规记录:司机在驾驶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包括超速、闯红灯、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3. 投诉处理:司机是否积极处理乘客的投诉,及时解决问题。

4. 绩效指标:司机完成的订单数量、服务时长、服务质量等绩效指标。

第六条出租汽车公司根据以上指标,给予司机一个综合评分,作为评估司机诚信的依据。

第七条司机诚信评估周期为半年一次,分别为上半年和下半年。

第八条根据司机的诚信评分,出租汽车公司可以分别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奖励或处罚:1. 优秀司机:诚信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司机,可以获得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奖品、优先调度等。

2. 一般司机:诚信评分在80-89分之间的司机,没有奖励,也没有处罚。

3. 不良司机:诚信评分在70-79分之间的司机,会受到警告,并进行相关培训提升诚信意识。

4. 严重不良司机:诚信评分在70分以下的司机,会受到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降低绩效等。

第九条司机可以通过向公司提交申诉,对诚信评估结果提出异议。

公司会进行重新评估,并给出合理的解释。

第三章诚信奖励第十条出租汽车公司会根据司机的诚信评分,每年评选出一批优秀司机,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十一条优秀司机的奖励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奖金:根据诚信评分的高低,公司给予不同额度的奖金。

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制度(4篇)

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制度(4篇)

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制度1.指导思想本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的诚信管理,提高驾驶员的道德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的安全利益,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2.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考核工作必须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根据客观事实进行评估。

(2)激励约束:诚信考核要根据成绩给予激励,对不诚信行为要给予相应的约束和处罚。

(3)便民利民:考核结果要及时公示,便于乘客选择可靠的出租车服务。

3.考核内容(1)操作规范:驾驶员操作车辆是否规范,遵守交通法规,合理使用计价器,不乱收费,不拒载、绕行等行为。

(2)服务质量:驾驶员是否礼貌待客,乘客的要求得到满足,能提供安全舒适的服务。

(3)诚信行为:驾驶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如准时到岗、不违章停车等。

4.考核方法(1)定期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由相关机构组织进行,通过实地考察、随机乘车等方式进行评估。

(2)举报投诉:对于驾驶员存在不诚信行为的,乘客可以进行举报投诉,相关机构进行核实并处理。

5.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1)优秀驾驶员:考核结果良好的驾驶员,将给予奖励,如加分、奖金等。

(2)一般驾驶员:考核达标的驾驶员将维持原有工作条件。

(3)不合格驾驶员: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驾驶员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如扣分、降级等,甚至可能面临解聘。

6.监督与评估(1)社会监督:乘客可通过举报投诉、评价星级等方式对驾驶员进行监督和评估。

(2)监督机构:相关机构要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对驾驶员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考核制度的有效实施。

注意:以上内容仅为参考,实际制度的具体细节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以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公正、合理可行。

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制度是为了加强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的日常经营行为监督,保障乘客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第二条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是指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评估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进行相应的奖惩措施。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建立完善出租汽车行业诚信体系,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包括对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第三条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含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下同)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第二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第五条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六条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一)企业管理指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驾驶员权益保障、信息化建设、服务质量信誉档案、保险、企业文化、职工教育培训等情况;(二)安全运营指标:安全责任落实、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等情况;(三)经营行为指标:交通违法行为、经营违法行为等情况;(四)运营服务指标:车容车貌、服务评价、乘客投诉及处理、媒体曝光等情况;(五)社会责任指标:维护行业稳定、节能减排与环保等情况;(六)加分项目:政府及部门表彰奖励、社会公益、新能源出租汽车使用等情况。

第七条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100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0分。

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八条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等级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评定:(一)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在850分以上,且其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A级及以上的比例不少于90%的,为AAA级;(二)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在700分至849分之间的,或者综合得分在850分以上,但其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A级及以上的比例低于90%的,为AA级;(三)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在600分至699分之间的,为A级;(四)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B级:1.综合得分在600分以下的;2.出租汽车驾驶员有20%以上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B级的;3.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4.发生一次重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的;5.违反法律法规,组织或引发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停运事件的;6.严重损害出租汽车驾驶员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或引起重大信访事件发生的;7.不参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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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建立完善出租汽车行业诚信体系,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根据交通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四川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德阳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什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优良的出租汽车企业发展。

第四条鼓励出租汽车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平稳推进现有公司实行公司化经营改造。

即:将原有采取挂靠形式经营的出租汽车个体经营者的车辆所有权、经营权转为公司所有。

从业人员与公司签订经营协议、劳动用工合同,依法办理劳动社会保险,真正做到“公司化经营,员工制管理”的新模式。

第五条什邡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第二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第六条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七条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企业管理、
安全运营、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社会责任五个部分。

第八条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100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0分。

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九条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评定标准行:
(一)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在850分以上,且其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等级为AA级以上的占其全部应考驾驶员的比例不少于90%的,为AAA级;
(二)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在700分至849分之间的,或者综合得分在850分以上,但其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A 级以及以上的占其全部应考驾驶员的比例低于90%的,为AA级;
(三)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在600分至699分之间的,为A级;
(四)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B级:
1.综合得分在600分以下的;
2.出租汽车驾驶员有20%以上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考核等级为B 级的;
3.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4.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的;
5.违反法律法规,组织或引发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停运事件的;
6.损害出租汽车驾驶员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或引起重大信访事件发生的;
7.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

出租汽车企业在考核周期内经营少于6个月的,其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最高为AA级。

第十条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包括: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四个服务。

第十一条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分。

计分周期为12个月,从领取从业资格证件经从业资格注册之日起计算。

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但在考试周期内未注册在岗的,不参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违反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的,一次扣分分值分别为:1分、3分、5分、10分、20分五种。

扣至0分为止。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0分。

第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评定:
(一)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20分及以上的,考核等级为AAA级;
(二)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11~19分的,考核等级为AA级;
(三)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1~10分的,考核等级为A级;
(四)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等级为B级。

1.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0分的;
2.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3.发生重特大服务质量事件的;
4.违反法律法规,组织、策划或煽动、参与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共利益的;
5.为非法营运提供条件或参与非法营运的;
6.不参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或未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注册在岗时间少于6个月的,其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最高为AA级。

第三章企业及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第十三条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并在考核周期次年的3月31日前完成。

第十四条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申报材料档案应当包
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从业人员情况、出租汽车情况、车辆运营证件、办公和停车场地证明、岗位人员设置及其职责等情况;
(二)企业管理情况: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驾驶员权益保障、安装卫星定位系统、电召服务系统及车载终端设备、保险、企业文化与职工教育培训等情况。

(三)安全运营情况:安全责任制度及落实情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处理等情况。

含每次交通责任事故、违章时间、地点、肇事车辆、肇事原因、驾驶员基本情况、死伤人数及后果等;
(四)经营行为情况:对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经营者和驾驶员经营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和整改等情况;
(五) 运营服务情况:乘客投诉、媒体曝光、核查处理和整改等情况;
(六) 社会责任情况:维稳工作、车辆能耗和使用节能减排技术等情况;
(七) 其他加分项目情况:获得政府和部门表彰奖励、社会公益、新能源出租清楚使用等情况。

第十五条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什邡市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1),组织工作人员或专家对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进行初评。

第十六条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本情况: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服务单位、初领驾驶证日期、准驾车型、从业资格证号、从业资格证件领取和变更记录等情况,以及培训教育等情况;
(二)遵守法规情况:查处出租汽车驾驶员违法行为等情况;
(三)安全生产情况:交通责任事故的时间、地点、死伤人数、经济损失等情况,以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等情况;
(四)经营服务情况:乘客投诉,媒体曝光的服务质量时间等情况;
(五)加分情况:见义勇为、救死扶伤、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情况。

第十七条出租汽车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什邡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2)计分,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情况评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第四章奖惩措施
第十八条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应当将出租汽车企业跟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作为配置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的重要依据,并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对近三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连续被评为AA级的出租汽车企业在申请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时,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应当予以优先批准,或在出租汽车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时予以加分;
(二)对近两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连续被评为AA级及以上的出租汽车企业,在申请出租汽车经营权延续经营时,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应当优先予以批准;
(三)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被评为A级的出租汽车企业,应
当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
(四)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被评为或降为B级的出租汽车企业,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继续参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整改期内不得参加出租汽车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企业,将取消出租汽车客运资质。

(五)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被评为B级的出租汽车企业,不得参加出租汽车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

第十九条出租汽车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其已评定考核等级降为B级:
(一)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发生一次重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组织、策划或煽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四)损害出租汽车驾驶员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或引起重大信访事件发生的。

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束后,应当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根据各项指标的考核结果,对参加考评的出租汽车客运企业的信誉等级进行评定,并逐级上报审定。

第五章实施方式
第二十条健全考核机构。

组建什邡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
考核工作组。

成员由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出租车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德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专家)派出的人员组成。

第二十一条考核组工作职责:
(一)受理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查及评分,包括:出租汽车企业是否按照《考核细则》的要求,建立完善考核年度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类基础管理工作台帐、档案和企业及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档案、完成自查考核等。

(二)考核组采取现场乘车暗访的形式,对各客运企业出租车的车容车貌、文明用语、主动出示票据、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有无违规经营行为等内容进行考核。

(三)将审核材料及现场考核情况汇总,形成考核结果,并逐级上报审定。

第二十二条考核步骤及时间
(一)企业自查及申报考核资料(1月1日—2月28日)
(二)考核组对提交资料进行考核评审(3月1日—3月10日)(三)初评结果公示及上报(3月11日—3月20日)
附件:1.什邡市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
2.什邡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1
什邡市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表评定运管机构:(盖章)核定运管机构:(盖章)
盖章核实;2、“交通违法”的扣分情况由公安交警部门盖章核实;3、“服务规范、车容车貌、投诉处理和媒体曝光”的扣分情况由交通运输部门盖章核实。

评定人(签字):评定单位负责人(签字):填报日期:年月日核定人(签字):核定单位负责人(签字):填报日期:年月日附件2
什邡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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