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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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师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外聘师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聘请的外聘教师,包括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以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行业精英等。

第三条外聘师资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实效,充分发挥外聘教师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第二章外聘师资的资格要求第四条外聘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较高学术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3.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4.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相当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术水平;5. 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第五条外聘教师应具备以下之一条件:1. 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教授、研究员等职务;2. 在国内外知名学术期刊上发表过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 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奖励;4. 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并在相关领域取得显著成果。

第三章外聘师资的选拔与聘用第六条外聘师资的选拔与聘用工作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七条外聘师资的选拔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明确外聘师资的岗位需求、资格条件等;2. 应聘者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科研成果等;3.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应聘者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应聘者的学术水平、实践经验和教育教学能力等;4. 评审通过者,由学校人力资源部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

第八条外聘师资的聘用期限一般为1-3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章外聘师资的管理与考核第九条外聘师资的管理工作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组织外聘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外聘教师对学校的认同感;2. 协调外聘教师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3. 对外聘教师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确保外聘教师履行职责。

学院外聘教师考核办法

学院外聘教师考核办法

学院外聘教师考核办法为加强对我校外聘教师的管理,促进外聘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进一步发挥和调动外聘教师的积极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外聘专任教师、外聘兼职教师。

二、考核时间考核时间段为每一个学年度,组织考核时间为每年6月第一周进行考核。

三、考核组织外聘教师考核由各教学院(部)、教务处和科研处共同负责,考核情况报人事处汇总确定考核等次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审议并内部公布考核结果。

四、考核方法及内容1.考核依据:参照《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学院外聘专任教师聘用协议》《学院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中有关内容。

2.考核内容:外聘教师考核主要分为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两个板块。

外聘专任教师考核的基本指标为教学工作量、毕业论文指导、课程设计工作、学科专业建设、青年导师制、科研工作(教学工作量必考核,其他按照任务书中五选二考核)及课堂纪律、教学指导、出勤情况、期末工作四个二级指标;外聘兼职教师基本考核指标为教学工作量、课堂纪律、教学指导、出勤情况、期末工作五个二级指标。

外聘教师考核不限于指定的基本考核内容,完成指标体系里的其他任务照常给予考核加分,具体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

3.考核方法:教师个人填写《学院外聘教师学年度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后递交所在教学院(部),所在教学院部考核后以部门为单位依次提交教务处(督导室)、科研处考核最终报人事处汇总。

4.出现教学事故、有违“师德师风”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并立即解除聘约。

5.聘任期不满一学年按照工作时间比例折算。

五、考核结果的确定和运用(一)考核结果的确定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2.外聘专任教师评价等次的量化分值按照85分以上为优秀、60-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外聘兼职教师评价等次参照外聘专任教师执行。

(二)考核结果的运用1.考核结果作为外聘教师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2.聘期内考核不合格可解除聘约。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外聘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对外聘教师的招聘、考核、薪酬、培训、纪律、退出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外聘教师包括全职外聘教师和兼职外聘教师,凡与本校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教师均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外聘教师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本校的校规校纪,认真履行教职责,积极与学生和教职工进行交流与合作。

第五条:本校要健全外聘教师管理机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外聘教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招聘第六条:本校要根据教学和科研需要,确定外聘教师的招聘计划,并依法公开招聘。

第七条:招聘标准要明确,根据不同学科和职位的要求,确定相应的学历、资格、经验、能力等条件。

第八条:本校要建立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外聘教师的招聘活动,保证公开、公正、公平。

第九条:招聘工作组要及时发布招聘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招聘程序规范。

第十条:面试环节要注重考查应聘者的学术能力、教学经验、教学设计能力等方面的素质,采取多种评价手段,确保选聘的外聘教师符合本校的教学要求。

第三章考核第十一条:本校要建立外聘教师的考核制度,明确考核的内容、标准和程序。

第十二条:考核方式可以包括教学观摩、听课评估、学生评价、教育教学成果等多个方面。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有关部门备案,并及时反馈给被考核教师,提供改进意见和帮助。

第十四条: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外聘教师,根据情节轻重,可以采取纠正、警告、解聘等措施。

第十五条:考核合格的外聘教师可以根据表现给予奖励和激励,鼓励其更好地发挥教学能力。

第四章薪酬第十六条:外聘教师的薪酬待遇应与其工作表现和教学质量相匹配,合理制定工资和福利政策。

第十七条:薪酬待遇应当合法合理,公开透明,按时支付。

第十八条:薪酬制度应与教职工薪酬制度保持一致,以激发外聘教师的工作激情和创造力。

第十九条:外聘教师的薪酬可根据其教学、科研和服务等方面的绩效进行调整,激励其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为了加强我校教学质量管理,正常反映教学信息,客观评价教师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有关人事制度和工资分配原则,特制定如下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通过科学严谨的教学质量考核,对教师教学质量及水平给予合理的阶段性评价结论,从而获得全面、综合的教学质量信息,为教学管理和教师教学效果提供第一手资料,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产生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为教师技术职称评聘及考核等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核原则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繁复工作,在评价过程中坚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校教学工作特点,制定科学的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实效,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现状。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教学活动是教与学的复杂过程,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很多,有些是定性指标,有些是定量指标。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评价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借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3、全面综合评价的原则对每门课程的评价,充分考虑从不同角度与不同层次进行综合性的评价,特别注意对教师的师德评价,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和教学过程管理的评价及整体教学效果的评价,以提高评价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考核对象及考核范围本办法的考核对象指全校所有课程的专、兼职授课教师和外聘教师.即包括教学全过程及学校所有开设的理论、实训、项目、一体化教学等。

四、考核依据考核依据主要根据《xx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中有关内容及我校《教学质量检查实施细则》和《学校绩效考核细则》中规定的有关内容.五、考核组织1、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教研督导室负责牵头工作,教务处协调,各系部负责组织落实评价工作,并指定专人操作,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合理。

2、任务分工督导室负责全校教师评价,教务处负责基础部和全校基础课教师评价,各系负责组织本系部教师及其他在本系任课的专业课教师教学评价和学生评价部分。

大学外聘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大学外聘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大学外聘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本办法旨在规范大学外聘指导教师的管理工作,提升教学质量和指导效果,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

大学外聘指导教师是本校非校内正式聘用的专业人员,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二章外聘指导教师的条件和任职第一节条件1. 拥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相当于博士学位水平的教育背景。

2. 具备在所从事领域的相关教学和指导经验,并有相关成果。

3. 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第二节任职1. 经过严格筛选和评审,由相关学院或部门提名推荐。

2. 校方组织教学委员会对提名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和评估。

3. 评选通过的候选人将被邀请担任外聘指导教师。

第三章权益和义务第一节权益1. 外聘指导教师享有与校内教职员工相同的教学资源、实验设备和图书馆资源。

2. 外聘指导教师有权利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改革、学科建设和研究项目。

3. 外聘指导教师享有参加学术交流和研讨会等专业会议的机会。

第二节义务1. 外聘指导教师需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和指导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和指导效果。

2. 外聘指导教师应遵守学校的教学纪律和相关章程,保护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3. 外聘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教学评估和师生互动,提升自身教学水平和指导能力。

第四章管理与评估第一节管理1. 学校建立外聘指导教师档案,记录其个人信息、教学经历和成果。

2. 学校定期组织对外聘指导教师进行考核和评估,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奖励和荣誉。

3. 学校加强对外聘指导教师的日常管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第二节评估1. 学校制定外聘指导教师的评估标准和程序,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2. 外聘指导教师在评估期间需提供相关教学材料和成果,接受专家评审和学生评估。

3. 根据评估结果,学校将对外聘指导教师给予适当的奖惩和培训。

第五章附则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本校教务处所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以上为《大学外聘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具体细则和实施细则将另行制定。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保证外聘教师队伍的素质与水平,更好地发挥外聘教师在学校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提高学院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建立一支高质量的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聘教师实行岗位聘用制,按学期聘用,一次聘用期限为一学期。

通过签订聘用协议书的办法明确聘任双方的责、权、利关系。

第三条人事处、教务处负责外聘教师聘用工作的规划、指导与监督。

教务处负责外聘教师资格审核、协议的签订等工作。

二级学院(系、部)负责外聘教师资格审核初审、工作任务安排、教学能力培育、工作量核算与发放、考核与管理等业务工作。

第二章任职与聘用第四条外聘教师的任职应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2.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或行业背景,具有所承担工作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对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有积极推动作用。

3.具有较强的团结合作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4.原则上至少具备以下资格之一:(1)大专学历,10年及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2)本科学历,5年及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3)硕士学历,3年及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4)博士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大、中型企业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6)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

第五条外聘教师的聘用程序如下:1.二级学院(系、部)每学期在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时,对符合学校外聘教师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的外聘教师,进行初选并同时对拟聘教师资格和条件进行初审。

2.二级学院(系、部)对初审合格的人选进行试讲,试讲合格人员方可聘用。

3.二级学院(系、部)将拟聘用的外聘教师的信息,以及《外聘教师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证书、任职证书、各类资格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一式二份,一份二级学院(系、部)留存,一份报教务处备案。

4.教务处对外聘教师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审核后,提交学校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

外聘教师是指在我校非全职教职工,包括具备相应教学资格的专业人士和实务专家。

第三条外聘教师必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我校的基本准则和校风,保持良好的教育教学和学术研究风气。

第四条外聘教师管理由校内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的外聘教师管理机制。

第二章外聘教师的聘用第五条对于外聘教师的聘用,必须经过严格的选拔,符合相关的资格条件,并通过我校的考核。

第六条外聘教师的聘期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下可以续约。

第七条外聘教师在校内享有与我校全职教职工同等的教育与教学资源。

第八条外聘教师的待遇根据其资历和担任课程的难易程度进行调整。

第九条外聘教师须参加到我校举办的教师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第三章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第十条外聘教师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编写并讲授教材,教授符合我校要求的教育课程。

第十一条外聘教师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内容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第十二条外聘教师应遵守学校的教学安排,按时上课,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第十三条外聘教师应按照学校的要求进行教学评价,接受学生和校领导的评价和监督。

第四章外聘教师的管理第十四条外聘教师需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会议和培训活动。

第十五条外聘教师参与学校的教学科研项目时,需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外聘教师如有学术交流和学术研究需求,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并获得学校的支持和指导。

第十七条外聘教师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履行教学任务时,应提前向学校相关部门请假,并寻找合适的替代人员。

第十八条学校有权基于教学质量和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终止外聘教师的聘用。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学校将通过定期考核外聘教师的教学质量和表现,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需修改,须经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批。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小学编外校聘教师工作管理办法范本

小学编外校聘教师工作管理办法范本

小学编外校聘教师工作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学编外校聘教师的工作,提高编外校聘教师队伍的质量,加强学校管理,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小学聘请具有教师资格的编外校聘教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校聘教师是指小学非编制内的教育教学工作人员,与正式编制教师享受相同待遇,承担相同职责。

第四条小学校聘教师的人员由学校招聘,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并聘用。

第二章校聘教师的聘用与合同管理第五条学校根据教学需要,确定校聘教师的需求,组织招聘。

第六条招聘程序包括招聘公告、资格审核、面试或试讲、考察等。

第七条校聘教师的资格审核主要包括查看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工作经历等。

第八条校聘教师的面试或试讲应具备以下要求:熟悉教学内容,具备教学设计和教学能力。

第九条学校应对拟聘用的校聘教师进行考察,包括调查岗位情况、了解其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第十条学校与拟聘用的校聘教师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校聘教师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学年为期,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可以商议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校聘教师的工作条件第十二条校聘教师的工作条件包括:教师岗位要求、教学设备、教学资源等。

第十三条学校应提供适当的教学设备和教学资源,满足校聘教师开展教学工作的需要。

第十四条校聘教师享有与正式编制教师相同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校聘教师享有法定的带薪休假制度,具体休假安排由学校根据教学工作需要而确定。

第四章校聘教师的职责和权责第十六条校聘教师的职责主要包括:承担教学工作、参加教研活动、参与班级管理等。

第十七条校聘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严守教育教学纪律,履行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八条校聘教师有权享有学校依法提供的各项权益,有权参与学校教学研究和课题研究。

第十九条校聘教师有教育教学自主权,独立完成教学任务,根据学生特点灵活采用教育教学方法。

第二十条校聘教师要能够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积极引导学生,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促进学生成长。

外聘教师管理规定

外聘教师管理规定

外聘教师管理规定为保证我校外聘教师兼课的教学质量,特对外聘教师的授课资格及兼课要求作出如下规定:1.根据学校现有师资的实际情况,对师资紧缺或有特殊要求的课程,可以外聘校外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或较高理论水平的专业人员或教师来我校兼课。

2.来校兼课的外聘教师应具备相当的职称,具有与该课程相关专业的知识和实践经验,并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热心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

3.各教研室在安排下学期任务时,根据教学需要提出外聘教师的数量和名单,填写“外聘教师授课资格申请表”报教务处审批。

4.聘请外聘教师的教研室,应在开课前二个月将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任务书、教学进度计划表等教学资料交给外聘教师,并要求外聘教师根据我校的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所承担课程各环节的教学工作。

5.外聘教师主讲的课程,根据需要可以配备一名青年教师助课。

助课教师应做好外聘教师与学生的协调工作,同时批改1 / 2~2 / 3的作业。

外聘教师也应批改一定量的作业, 以了解和掌握教学情况。

6.教研室应随时了解外聘教师的教学情况,定期进行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将必要的意见以恰当的方式反馈给外聘教师,帮助外聘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7.由外聘教师主讲课程的考试应从试卷库中抽卷进行考核。

对于无试卷库的课程,教研室应和外聘教师一起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考核方式、考试难度,并按要求进行A、B卷命题,聘请外聘教师的教研室主任应对试卷进行严格审核。

对于特殊的专业考试方法由教研室主任确定具体考核办法,报教务处备案。

8.外聘教师应按我校作息时间上下课,不得私自停课、调课、迟到和提前下课,有事需请假或调课者,应提前向被聘请的教研室请假,可教研室具体代办停课、调课手续。

9.对于教学不认真、学生意见大、教学效果差的外聘教师,经相关教研室和教务处考察确实难以胜任教学工作的,应立即解聘。

10.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时,也可外聘一部分实习指导教师,帮助指导学生实习。

其办法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培训中心(党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规范外出教师管理,根据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外聘教师是中心各部校从油田公司以外聘请的承担培训教学和课程研发的教师。

从油田公司内部聘用的兼职培训师,按《中国石油青海油田公司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三条坚持需用一致的原则。

一般课程聘用一般教师和培训师,如讲师一级,普通院校的教师;高端课程聘用高端老师,如教授一级,重点大学教师,名师或知名培训师。

第二章外聘教师的条件和程序第四条外聘教师要达到以下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2、学位与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学士及其以上学位;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③特殊专业或者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标准。

3、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培训背景和专业水平。

4、具有较强的教育培训教学能力。

5、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第五条各部校外聘教师遵循以下聘用程序1、各部校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资格进行初审和业务能力考核,初审内容包括: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非高校教师可不作必备要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

证书复印件存档。

2、初审合格和业务能力考核达标的外聘教师,各部校进行外聘教师进行申报。

3、外聘教师申报填写《外聘教师审批表》,由培训管理科审核,经主管理领导审批。

6、各部校与外聘教师或其派出单位签订培训授课合同。

第三章外聘教师费用管理第六条讲课费谈判指导原则1、控制价2、讲课费原则讲课费用确定,属于同一教师或同一院校(培训机构)派出教师,各部校年支付讲课费预算20万元以上的,按油田公司规定组织招投标确定;对同一院校(培训机构)年支付讲课费预算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通过组织谈判确定费用。

讲课费用确定后,与对方签订合同,明确责任。

学历教育与原上级院校确定教师委派、费用等按原合同执行,不适用本管理办法。

教学质量及教师业绩考核办法

教学质量及教师业绩考核办法

教学质量及教师业绩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院的教学改革,从体制、机制上健全教师激励体系,激发教师从事教书育人和教科研工作的热情,增强教师工作责任心和质量意识,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学识水平,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教学质量考核和教师业绩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重在激励的原则,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重在工作实绩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生培养和教学质量提高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本办法的考核对象是指全院所有授课的专兼职和外聘教师。

三、考核内容及指标考核内容涉及教学全过程,主要包括教书育人、课堂教学、实践环节及教科研成果等。

教学质量考核包括学生评价M1、教师(课堂)授课情况评价M2、系部评价M3三个部分。

教师业绩考核在教学质量考核的基础上增加教科研成果评价M4、班主任工作评价M5两个部分。

为使考核结果准确可靠,选取能反映教师工作业绩最基本的指标,按一定方法分别计算出各个部分相应的平均得分,对不同部分的考核结果赋以不同的权重后再计算出综合考核得分。

具体指标见附表。

四、考核频次教师业绩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教学质量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包括学生评教、听课考核、系部考核。

教师业绩每年考核一次,包括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两学期班主任工作考核及年度教科研成果考核。

五、考核组织学院成立以分管院领导为组长、教务处、高教研究所、督导室、科技产业处、人事处、学工处、各系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教学质量和教师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教务处、督导室负责牵头工作,各系部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落实考核工作,并指定专人操作,以保证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合理。

六、考核方法教务处负责学生评教,督导室负责听课考核、系部负责本系部教师的系部考核,科技产业处负责教科研成果考核,学工处负责班主任工作考核。

1、学生评教信息采集学生评教要求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通过网上评价的方式,对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认真、公正、准确的评价。

某某学校外聘老师考核管理办法

某某学校外聘老师考核管理办法

某某学校外聘老师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对象外聘老师指在某某学校以劳务派遣、兼职合同等形式,从事教学工作但不属于学校正式编制的教师。

二、考核目的为了提高外聘老师的教学水平,确保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此考核管理办法。

三、考核内容1. 教学表现:包括课堂教学能力、教学内容设置、教学方法等。

2. 学生评价:学生对老师的满意度和评价反馈。

3. 教学效果:学生学习成绩和教学目标是否达到预期要求。

4. 学科竞赛成绩: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取得的成绩。

5. 学术论文、著作等:是否有相关学术成果发表或著作出版。

四、考核方式1. 定期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定期考核评估。

2. 不定期考核:学校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进行考核检查。

3. 学生评价:学生对老师的评价可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考核标准1. 优秀:在教学表现、学生评价、教学效果等方面表现出色,达到预期要求。

2. 良好:在大部分方面表现不错,整体水平达到一定要求。

3. 合格:基本符合教学要求,但仍有一定提升空间。

4. 不合格:教学表现较差,未达到基本教学要求。

六、考核结果1. 优秀、良好:给予奖励鼓励,并可以考虑续聘。

2. 合格:提出改进意见,指导外聘老师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

3. 不合格:暂停聘用资格,经培训提升后可重新考核。

七、其他事项1. 外聘老师考核结果应当建立档案,用于评选优秀教师、奖励等。

2.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外聘老师考核评估机制,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

以上就是某某学校外聘老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希望各位外聘老师能够认真遵守,不断提升自身教学水平,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愿我们共同努力,共同进步。

XX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XX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XX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外聘教师的聘任与管理,保证外聘教师队伍的素质与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教师的原则1.急需原则。

所有外聘教师必须是现有师资暂时不能满足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校内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也没有合适人选承担此项教学工作的。

2.资格从严原则。

所有外聘教师应具有相应岗位的从业资格,能胜任专业理论或实践教学工作。

对于特殊岗位适度放宽。

二、外聘教师的任职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从事正常的教学工作。

2.熟悉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特点,掌握高等职业教育基本理论,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本技能、一定的教学实践经历、较好的课程设计和口头表达能力。

3.熟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能够运用多种媒体教学资源进行教学,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4.理论课教师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实践课教师具有三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

三、外聘教师的聘任程序1.计划审批。

各教学院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任务、教师专业技术结构及教学工作量情况,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向教务处提出下学期外聘教师计划,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审核后,提交学校教务处研究。

2.院部提名。

教学院部根据学校批准的外聘教师计划,提出拟聘教师人选,并对拟聘教师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学能力等进行审核。

3.学校审核。

拟聘教师须填写《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申请表》(见附件1),连同拟聘教师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一并报教务处,由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对拟聘教师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4.签订协议。

人事处对任职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相关资料进行备案,与外聘教师签订聘用协议。

四、外聘教师的待遇1.外聘教师在我校授课期间由学校支付课酬(含税),学校不再提供其他福利、待遇。

未经学校审批,教学院部私自外聘的教师,学校不承担任何费用。

2.外聘教师的课酬根据实际承担的教学工作量,每月末各学教学院部报至教务处审核。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依据主要根据《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中有关内容及我校教学工作实际。

为了加强我校教学质量管理,确保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正常反映教学信息,客观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形成系统规范的教学管理体系,特制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指全校所有课程的专、兼职授课教师和外聘教师。

即包括教学全过程及学校所有开设的理论、实训、项目、一体化教学等。

教学质量考核方式:主要包括常规检查(500分)课堂评价(200分)教学成绩(200分)学生评价(IOO分)和业务实绩等五个方面,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教学督导室负责牵头工作,教学科研处协调,各部、各教研组负责组织落实评价工作,并指定专人操作,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合理。

一、教学常规为加强和完善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推进教学常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管理规范》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此考核按月考核,次月8号前完成上月考核公示及上报,每月总分共计100分,每学年按io 个月计,每学期标准分500分,每学年标准分IOOO分。

1.备课(20分)①要体现“三备〃和“七有〃。

即备学生、备内容、备方法,有课题、有教学目标、有教学重点和难点、有教学过程设计、有课内外作业布置、有板书设计、有教后记。

缺少一项,减2分。

②新授课、复习课、作文课、习题课、实验课、实习实训课都必须有教案,若无教案上课减5分,使用旧教案减2分。

③平时应提前一周备课量,否则少一课时减1分。

④教案应书写工整,字迹潦草、文图不工整者,每一课时减1分。

⑤高级职称可采用电子教案,其他教师第三个教案可用电子教案,采用电子教案上课的教师按要求及时上传教案至-,每少传一个减1分。

⑥按授课计划上课,无特殊原因实际上课与计划误差四节课以上的(包括实验实训课),差1课减1分。

2.上课(30分)①提前2分钟候课,准时上课。

教育机构外聘教育工作者管理办法

教育机构外聘教育工作者管理办法

教育机构外聘教育工作者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与适用范围
该办法的目的是规范教育机构外聘教育工作者的管理,保障教育质量,适用于所有教育机构与外聘教育工作者之间的雇佣关系。

第二条:定义
1. 教育机构:指各类培训机构、学校、大学或研究机构等提供教育服务的机构。

2. 外聘教育工作者:指由教育机构以劳务派遣、合同雇佣、委托等方式与教师合作开展教学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资质要求
1. 外聘教育工作者应具备相应的学历或证书,并符合国家相关教育法规的要求。

2. 外聘教育工作者应具备相关教学经验和能力,并通过教育机构的考核评估。

第四条:合同与保障
1. 教育机构与外聘教育工作者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外聘教育工作者应享受与正式教师相同的待遇和福利,并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险和福利政策。

3. 教育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外聘教育工作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五条:教育质量监控
1. 教育机构应定期对外聘教育工作者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2. 对于长期表现不佳的外聘教育工作者,教育机构有权解除其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法律责任
教育机构和外聘教育工作者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教育法规,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其他与本办法相悖之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的管理和建设,准确了解和客观评价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任务完成情况,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使广大教师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一)全面反映教师的业务表现和工作实绩,实现对教师教学业务工作的有效控制。

(二)依照教师业务管理的基本规律,建立完善的业务考核指标体系,使教师业务考核工作有章可循,实现业务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通过业务考核,促进教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

(四)考核结果作为职称晋升、评先树优的依据。

二、考核原则(一)目标、过程和效果相结合的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按照考核标准,把教师教学工作过程、教学效果与工作目标联系起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其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

(二)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建立完善的指标体系,尽可能使考核标准趋于定量化,同时重视对各考核项目进行定性分析,并努力使二者紧密结合,提高考核评价结果的可靠性与可比性。

(三)民主性、公正性、公开性原则。

考核中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听取领导、教师、学生等各方面的意见,保证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四)科学性、导向性、可操作性原则。

既力求使考核指标体系和标准科学严谨,准确反映教师业务工作实际,又力求对教师提高业务素质提出具有导向性的要求,同时,也力求简便易行、便于操作.三、考核范围凡承担教学任务的专、兼职(含外聘)教师均在考核范围内,考核内容涉及教学全过程中的主要环节。

四、考核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书记为主要领导,由教务科长、教研室主任及德高望重的骨干教师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教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五、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教学工作任务、课堂教学环节、考试方面工作、听课、教研活动、教研科研成果等内容.六、考核办法(一)整个考核工作分为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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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技师学院机电系外聘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我系外聘教师教学质量管理,正常反映教学信息,客观评价教师教学质量,根据学院有关人事制度和工资分配原则,特制定如下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科学教学质量考核,对外聘教师教学质量及水平给予合理的阶段性评价结论,从而获得全面、综合的教学质量信息,为教学管理、教师教学效果提供第一手资料,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产生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为外聘教师薪酬实施考核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繁复工作,在评价过程中坚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系教学工作特点,制定科学的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外聘教师的教学实效,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现状。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教学活动是教与学的复杂过程,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很多,有些是定性指标,有些是定量指标。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评价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借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3、全面综合评价的原则
对每门课程的评价,充分考虑从不同角度与不同层次进行综合性的评价,特别注意对教师的师德评价,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和教学过程管理的评价及整体教学效果的评价,以提高评价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考核对象及考核范围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指我系非全日制理论课代课教师、实习指导课代课教师。

四、考核依据
考核依据主要根据我院《云南技师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及薪酬实施办法(试行)》中有关内容。

五、考核组织
系部成立以系部负责人为组长的外聘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教研组组长负责组织落实评价工作,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合理。

六、考核内容及方法
1、考核内容及权衡指标
外聘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包括学生评价M1(30%)、教研组评价M2(50%)、督导评价M3(20%)。

具体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

2、计算方法
每月底按照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分:Y=M1×30%+M2×50%+ M3×20%计算出每位教师的综合得分。

(A80B70-79C60-69D60以下)
3、评分结果使用
月底教研组按照教师综合得分情况列出A\B\C\D等次,最后结果报学院人事处,按相关规定核发课时费。

七、考核要求
1、信息采集
(1)学生评价信息采集
学生评价每月进行一次。

由各教研组负责组织实施。

要求涉及到外聘教师的班级每月填写一张学生评价表,由班长收集班级信息,认真、公正、准确地填写。

(2)系部评价信息采集
可采取领导督导抽查的形式对本系部外聘教师授课情况进行客观评价,主要以教师授课整体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为主。

(3)教研室评价信息采集
教研组长每月对所有外聘教师进行经常性听课、教学常规检查、教学资料检查、教学过程、教学环节、教学态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2、采集要求
教学质量信息采集按照分工每月5号前完成上月教师教学质量考核。

考核时要实事求是地填写教师教学质量评分的依据。

3、考核资料
各教研组要收集教学过程中的常规教学资料,并注意存档。

最后评价结果由系部进行存档。

八、附件
1、理论教学评价评分表(学生用)
2、实训教学评价评分表(学生用)
3、各部门教学评价评分表
云南技师学院
机械与电气工程系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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