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深圳住房及建设系统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价工作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系统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价工作指引为全面落实《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SJG-46-2018),加快推进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价工作,定期实施量化考核,制定本工作指引。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评价除符合本工作指引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一、评价内容本指引评价对象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系统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轨道交通工程,评价内容包含基本规定、现场设施、施工安全、消防安全、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环境保护、应急管理、智慧工地、推荐性项目。
二、评价方法根据现场实际条件,评价标准各分项内容具备实施条件的应得分为1分,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应得分为0分;现场严格按照评价标准执行的实得分为1分,高于评价标准的实得分为1.5分,基本满足评价标准的实得分为0.5分,不满足评价标准的实得分为0分。
评价内容中基本规定、现场设施、施工安全、消防安全、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环境保护、应急管理、智慧工地等8项内容合计总分为100分,推荐性项目总得分超过10分的按10分计;各项评价内容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权重应得总分实得总分得分⨯⨯=100总得分为各项得分相加。
三、评价组织和程序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价分为月度评价和季度评价。
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月度评价由监理单位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施工单位参加,评价结果应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方签认。
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季度评价由建设工程监督机构组织,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评价结果应由监督机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四方签认。
季度检查结果根据评分高低进行排名,由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排名。
附件:1.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价表(房建工程)2.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价表(轨道交通工程)(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一、基本规定评价表(房屋建筑工程)二、现场设施评价表(房屋建筑工程)三、施工安全评价表(房屋建筑工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四、消防安全评价表(房屋建筑工程)五、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评价表(房屋建筑工程)六、环境保护评价表(房屋建筑工程)七、应急管理评价表(房屋建筑工程)八、智慧工地评价表(房屋建筑工程)九、推荐性项目评价表(房屋建筑工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价汇总表。
宜居社区建设评价编制说明
附件2:广东省地方标准《宜居社区建设评价》编制说明为实现我省宜居社区建设和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指引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社区服务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社区宜居水平的全面提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共同编制了广东省地方标准《宜居社区建设评价》(以下简称《标准》)。
现就《标准》编制情况作如下说明:一、任务来源经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批准将《广东省宜居社区建设规范》研究项目纳入2013年广东省服务业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第二批)名录,具体规范内容将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负责起草制定,完成期限为2014年10月。
项目研究开始后,暂将立项时的项目名称改为广东省地方标准《宜居社区建设评价》。
二、编制背景、目的和意义2009年,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将我省建成安居、康居、乐居、具有岭南特色的宜居城乡”的目标。
社区宜居则城乡宜居,宜居社区建设是宜居城乡创建的细胞工程。
为此,广东省委省政府明确了宜居社区建设的任务,即“2015年,全省建成宜居社区(以居委会辖区为单元)1800个;2020年,全省社区基本达到宜居标准”,印发了《广东省宜居社区考核指导指标》、《广东省宜居社区考核标准》、《广东省宜居社区评定标准》等系列标准来指导宜居社区建设。
截至2014年,全省共有1706个社区被授予“广东省宜居社区”称号,创建成效斐然,宜居水平不断提升。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蓝图。
新形势下,随着生态文明、适度宜居等理念的逐步深入,现行宜居社区评定标准亟待完善,急需制定一套更加科学完整,普适性、操作性更强,更符合最新宜居理念要求的新标准。
通过融入量化目标和实现途径,指导全省各地有效地开展宜居社区建设,为实现宜居目标提出建设路径和规范指引,真正实现“以评促建”。
设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指标
2023年度设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指标注:1、本自评表满分为100分,含基本评分满分80分,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评分20分。
2、所报归集数据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旳数据作为核查原则。
3、佐证材料旳目录序号以自评表考核指标旳次序建立。
并在“佐证材料目录序号”中填写对应序号。
4、本次考核设有减分项。
在核查和考核过程中,发现考查对象虚报数据、虚充总量、反复填报数据、大量数据项空白、胡乱填写自评表,自评汇报及佐证材料等文献严重缺失、以及迟报、不报等状况,视情节严重状况扣分。
扣分上限100分。
5、佐证材料目录序号中旳每个单元格需填入所有证明材料旳序号。
6、此表中考核指标旳自评分,如为两项或多项数据证明旳运算成果,则需在“佐证材料”中明确得分分数计算过程。
如“数据报送”一栏,报送数为1000万条,则需在“佐证材料”中填写“5x1000/2023≈2.5,得分为2.5分”。
7、如有特殊状况请在佐证材料中做出对应阐明,并加盖公章。
2023年度省直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指标注:1、本自评表满分为100分,含基本评分满分75分,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评分20分,联合奖惩备忘录牵头发起单位评分5分。
2、所报归集数据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旳数据作为核查原则。
3、佐证材料旳目录序号以自评表考核指标旳次序建立。
并在“佐证材料目录序号”中填写对应序号。
4、本次考核设有减分项。
在核查和考核过程中,发现考查对象虚报数据、虚充总量、反复填报数据、大量数据项空白、胡乱填写自评表,自评汇报及佐证材料等文献严重缺失、以及迟报、不报等状况,视情节严重状况扣分。
扣分上限100分。
5、佐证材料目录序号中旳每个单元格需填入所有证明材料旳序号。
6、此表中考核指标旳自评分,如为两项或多项数据证明旳运算成果,则需在“佐证材料”中明确得分分数计算过程。
如“报送目录数”一栏,报送目录数为1050条,目录总数1500条,则需在“佐证材料”中填写“1050/1500=0.7即5-0.5=4.5”。
指标体系及其指标解释说明
米)
工业用新鲜水量(立方 数据来源:统计、水利、经信、环保等部门。 2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 指标解释: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统计指标解释,统计非化石能源利用量时应只统计转化为电力的部分。非化石能源指水电发 电、核能、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一次能源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水能、核能、风能、太阳能等。 计算方法: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100 煤) 一次能源消费量(吨标非化石能源(吨标煤) 26、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指标解释: 指田间实际净灌溉用水总量与毛灌溉用水总量的比值。 计算方法: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米)毛灌溉用水总量(立方米) 净灌溉用水总量(立方
)
能源消费总量(吨标煤 数据来源:统计、经信、发改等部门。 24、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指标解释:工业用新鲜水量指报告期内企业厂区内用于生产和生活的新鲜水量(生活用水单独计量且生活污水不与工业废水混 排的除外),它等于企业从城市自来水取用的水量和企业自备水用量之和。工业增加值指全部企业工业增加值, 不限于规模 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 计算方法: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工业增加值(万元)
深圳市社会团体运营规范
编写单位指导单位: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主持单位: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主编单位: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深圳社会组织研究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鼎诚技术经济评价中心深圳市现代公益组织研究与评估中心深圳市恩派公益组织发展中心深圳海鹏会计师事务所目录1 总则2 术语3 评估原则与方法4 依法登记和接受监管要求5 内部治理要求6 业务活动要求7 财产管理要求8 信息公开要求9 评估等级管理附录社会团体评估指标体系1 总则1.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决定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发[2012]12号)等文件精神,适应我市社会组织快速发展的需求,明确社会组织管理要求,完善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加强社会组织自律机制建设,特制定本评估准则。
1.2 评估准则适用于在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1.3 本部分关于社会团体的运营规范及评估要求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包括并不限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23号);——《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社发[1966]10号);——《民政部关于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有关问题的解释》(民社函[1998]224号);——《民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民社发[1995]14号);——《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07]263号);——《财政部关于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12号);——《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民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民发〔2011〕155号);——《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民发〔2012〕57号);——《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民政部令第44号);——《民政部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民发〔2012〕166号);——《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性公益类社团、联合类社团、职业类社团、学术类社团评估指标的通知》(民发〔2012〕192号);——《广东省民间组织年检暂行办法》(粤民社[1999]46号);——《广东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通知(粤民民〔2010〕66号);——《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物价局关于民间组织办理税务登记、领购使用票据和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深民民[2003]13号);——《深圳市市管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办理工作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1〕50号):——《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深民函〔2011〕926号);——《深圳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指引(试行)》(深民函〔2011〕1024号);——《深圳市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指引(试行)》(深民函〔2011〕1025号)。
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解读
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解读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是对社会组织进行评估和监督的重要工具。
它通过一系列的指标来评估社会组织的规范运作程度和治理能力,帮助社会组织实现科学、规范的管理。
下面我将从指标体系的构成和解读两个方面对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解读。
首先,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由多个指标构成,这些指标包括社会组织的注册信息、机构设置和成员管理、财务管理和公开透明、政策依从和合规等多个方面。
每个指标都对应着社会组织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评估,可以全面了解社会组织的规范程度和管理水平。
其次,对于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读。
首先是社会组织的注册信息。
通过评估社会组织的注册信息,可以了解其是否合法注册,有无违法经营行为。
其中包括了组织名称、组织类型、注册地点等信息。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我们判断社会组织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其次是机构设置和成员管理。
社会组织应该设立适当的机构,明确各个机构的职责和权责。
评估指标可以从机构设置的科学性、透明度和高效性进行评估。
成员管理方面,社会组织应该建立健全的成员管理制度,确保成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评估指标可以从成员身份的合规性、成员权益的保护和成员参与度等方面进行评估。
第三是财务管理和公开透明。
财务管理是社会组织规范运作的重要方面,评估指标可以从财务报表的编制、审计和公开透明度进行评估。
社会组织应该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进行审计,确保财务状况真实可信。
公开透明方面,评估指标可以从财务信息的公开程度和公开形式进行评估。
社会组织应该向公众公开其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最后是政策依从和合规。
社会组织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评估指标可以从社会组织是否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是否具备相关政策依从的能力进行评估。
社会组织应该建立健全的合规制度,确保自身不违法违规。
综上所述,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是对社会组织进行评估和监督的重要工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全面试行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全面试行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12•【字号】深府[2010]30号•【施行日期】2010.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全面试行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0〕3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政府全面试行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二○一○年三月十二日深圳市政府全面试行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市政府自2007年启动绩效评估与管理工作,在市政府原16个职能部门及6个区政府进行了试点,取得了较好成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5号)、《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厅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发〔2008〕9号)以及《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暂行办法等"1+3"文件的通知》(深府〔2009〕153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起,将绩效管理工作从局部的绩效评估试点转向在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全面试行。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全面试行政府绩效管理的重大意义我市的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旨在通过对市政府工作部门及各行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理机构进行科学合理的动态化综合评估,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一)全面试行政府绩效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政府绩效管理是检验政府工作的重要手段。
在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中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用绩效管理的经济、效益和效率标准来评估政府工作,建立科学性、系统性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作为政府工作的导向、部门行动的指南、政绩评价的标准,从制度上保障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
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一、政府机构与权责法治化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
完善行政组织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推进市、区政府及街道事权规范化。
规范市、区、街道权责事项设置,统一事项划分标准,理顺事项名称、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等事项要素,合理界定市区权责边界,确立区、街道通用权责事项目录。
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权责清单未明确但因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要求政府办理的事项,相关的政府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和服务的职责。
努力实现市、区政府及其部门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
严格绩效管理,确保权责一致。
1.健全机构依法设置制度。
1-1 市政府建立健全市、区政府机构依法设置制度,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1-2 市、区政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的设立、撤销或者调整,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进行。
1-3 市、区政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的设立、撤销或者调整应当经过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论证。
2.市、区政府及其部门权责依法确定。
2-1 市政府规范市、区政府之间的事权,将市、区政府的权责法定化。
2-2 市、区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依法合理确定和调整政府部门的权责,实现政府管理不缺位和政府部门权责不交叉、不冲突。
2-3 政府部门权责的确定和调整应当经过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论证,并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2-4 市、区政府部门按规定编制并公布权责清单。
权责清单的内容应当全面、确定。
2-5 市、区政府建立政府部门执法职能争议的协调机制,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
3.人员编制依法合理核定。
3-1 市政府建立健全政府部门人员编制管理制度,对核定、撤销和调整人员编制的原则、方法、程序等作出规定。
3-2 人员编制的核定、撤销或者调整经过必要性、可行性论证。
精编【KPI绩效考核】深圳市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KPI绩效考核】深圳市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xxxx年xx月xx日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深圳市2010年度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为做好深圳市2010年全面试行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绩效评估和管理暂行办法等“1+3”文件的通知》(深府〔2009〕153号)要求,结合我市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实际,制定本指标体系。
一、指标体系框架政府绩效评估指标分三级设置。
一级指标保持相对稳定,二、三级指标根据市政府年度主要工作和上年度绩效评估结果进行适当调整。
(一)市政府工作部门(表1)。
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包括行政业绩、行政效率、行政执行力、行政成本4个一级指标,下设12个二级指标、23个三级指标。
根据职能分工,指标权重按“委”、“局”、“办”分类设置,分类评估。
(二)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表2)。
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经济调节、市场监管4个一级指标,下设11个二级指标、32个三级指标。
表1:2010年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框架表2:2010年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框架二、指标释义(一)市政府工作部门。
1.公共服务白皮书:指各单位完成年初制定且向社会公布的公共服务白皮书工作任务计划的情况。
公共服务白皮书报分管副市长审定后公布。
2.政府投资项目(A类)完成率:指政府部门依据市政府投资项目(A类)建设进度目标,完成任务的情况。
市政府投资项目(A类)包括续建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已经审核的新开工项目、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中明确能够组织实施的新开工项目。
3.临时性专项工作:指政府部门完成法定职责和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工作以外的,由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且明确纳入市政府绩效管理的其他重大专项工作的情况。
4.重大改革及工作创新:指对全国、本省、本市、本行业发展有重大意义和影响的改革措施或工作创新。
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附件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共12个大项、44个子项、225个细项)一、政府立法工作法治化目标:提出法规草案,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遵循法定程序,体现科学、民主立法,践行科学发展观,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符合深圳改革创新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为建设社会主义示范市,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1.政府立法工作基本制度健全。
1-1 市政府建立起草法规、制定规章统一草拟制度以及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提高立法及文件质量。
1-2 起草法规、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度包含立项论证、集中草拟法规和规章、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专家咨询论证、集体决定、成本效益分析、定期清理、实施情况评估等内容。
2.依法立项与起草。
2-1 每年第四季度按照法定要求向社会公开征集下一年度立法项目建议。
2-2 每年年初提出本年度起草法规、制定规章的立法工作计划。
2-3 政府部门报送的立法项目建议按法定要求经立项论证。
2-4 法规、规章起草单位按立法计划完成起草工作。
2-5 法规草案、规章草案在提请市政府审议前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日。
2-6 对法规草案、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草案,按照法定要求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公开听证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2-7 提请市政府审议的法规草案、规章草案以及提请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说明,包含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采纳专家咨询论证和/或社会公众意见情况、成本效益分析情况等内容,并附相关材料。
2-8 政府相关部门对有关法规草案、规章草案向制定机关提出意见或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进行。
2-9 市、区政府及其部门在规定的权限内制定规范性文件。
3.依法审议(审查)、通过与公布施行。
3-1 按法定程序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法规草案、规章草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按法定程序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智慧社区建设导则(试行)
深圳市智慧社区建设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定义.....................................................4 智慧社区总体框架.............................................5 建筑物及基础设施.............................................5.1 建筑物...................................................5。
1。
1 居住场所...........................................5.1。
2 办公场所............................................5。
1.3 服务场所............................................5。
1。
4 养老场所...........................................5。
1。
5 医疗健康场所.......................................5.1。
6 文体场所............................................5。
2 社区环境................................................5。
2。
1 热环境.............................................5.2。
深圳市市级文化产业园区评估考核指标体系
深圳市市级文化产业园区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随着文化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深圳市作为全国文化产业的重要基地之一,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园区的建设与发展。
为了更好地评估和考核深圳市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的运营情况和发展水平,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一、基本情况考核指标1.产业规模:考核文化产业园区内的企业数量、从业人数和产值规模,反映产业的整体规模和发展情况。
2.园区规划布局:考核园区的规划设计是否科学合理、布局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
3.场地设施:考核园区内的场地设施是否完善,包括办公、生产、展示等各类设施。
4.产业结构:考核文化产业园区内的产业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具备产业集聚效应。
二、运营管理考核指标1.管理机构:考核园区的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团队是否专业化、高效率。
2.服务水平:考核园区为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包括政策咨询、融资支持、技术支持等服务。
3.创新能力:考核园区的创新能力,包括研发能力、技术创新能力、业务模式创新能力等。
4.文化活动:考核园区是否定期举办文化活动,吸引人气和提升知名度。
三、产业发展考核指标1.企业发展:考核园区内企业的发展情况,包括成立时间、市场地位、业绩增长等。
2.项目引进:考核园区引进的文化产业项目数量和质量,是否能够有效带动园区整体发展。
3.人才培养:考核园区对人才培养的投入和成效,包括培训计划、人才引进等。
4.国际合作:考核园区与国际间的文化产业合作项目数量和水平,是否有国际化发展能力。
四、社会影响考核指标1.经济效益:考核园区对当地经济的贡献程度,包括税收贡献、就业创造等。
2.社会效益:考核园区对社会的影响和贡献度,包括文化传播、社会和谐等。
3.公共服务:考核园区对当地居民提供的公共服务程度,包括教育、医疗、文化等。
4.环保节能:考核园区的环保节能措施和效果,是否符合当地环保要求。
总结:第二篇示例:随着文化产业在中国的快速发展,各地纷纷建立了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园区,以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创新。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固本强基社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固本强基社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7.29•【字号】深府办[2005]81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固本强基社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2005年7月29日深府办[2005]81号)《深圳市固本强基社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按照执行。
深圳市固本强基社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固本强基工程,加强社区建设,保证社区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中共深圳市委关于〈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方案》(深发〔2003〕1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固本强基社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社区建设项目)申报、审核、实施及资金管理等事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社区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整体规划,明确目标;(二)统筹安排,稳步推进;(三)简化手续,加快进度;(四)逐项验收,确保效果。
第四条社区建设项目资金原则上由市、区财政按1∶1的比例分担,社区建设项目纳入市、区政府年度投资计划,按照《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组织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社区建设项目资金安排重点用于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和建立社区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具体内容参照《深圳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05年—2010年)第四条第一款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成立市固本强基社区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项目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局作为副组长成员单位,市财政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综治办、文化局、卫生局、体育局、人口计生局、科技信息局等为成员单位。
《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实施方案》深建字〔211〕97号附件
附件2:深圳市管理标准深圳市施工企业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2012-×-×发布 2012-×-×实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前言深圳市施工企业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是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建字〔2011〕97号文)要求,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建筑业协会组织编制而成。
本规范共分8个部分和1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企业工程建设标准化体系、工程建设标准化评价、企业工程建设标准化体系实施管理、企业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检查监督与改进、附则等。
本规范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管理,深圳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深圳建筑业协会(地址:深圳市红荔西路7024号鲁班大厦23楼邮编:518034;传真:),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建筑业协会参编单位:深圳市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主要起草人员:于占魁、肖营、刘新玉、米本周、夏海林、吴碧桥、尹剑辉、尹辉彭彬、庄伟、吴佰城、周祚军、翟志梅、王保云、卢金水、席薇、全科政、吴航、李卫社审查人员:×××××××××××××××××××××目录1总则 (1)2术语 (1)3基本规定........................................................... 4企业工程建设标准化体系.............................................5工程建设标准化评价.................................................5.1达标评价标准 ...................................................5.2评价方法与程序 ................................................. 6企业工程建设标准化体系实施管理 (3)6.1企业工程建设标准化组织管理 .....................................6.2企业技术标准体系实施管理 .......................................6.3企业施工管理标准体系实施管理 (6)7企业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检查监督与改进...............................7.1企业检查 .......................................................7.2监督管理 .......................................................7.3管理改进 ....................................................... 8附则..............................................................1总则1.0.1为建立具有深圳特色、全寿命周期控制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全面贯彻实施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实现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标准实施的有效监管,从工程技术、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提升我市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依据《施工企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化管理规范》JGJ/T198-2010、《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实施方案》,制定本规范。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民政局,光明、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各社会组织:为规范我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2010年第39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经深圳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评估,是指深圳市各级民政部门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
第四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分级管理、分类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深圳市民政局负责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领导,并依照本办法对区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进行指导。
第六条社会组织评估不得向评估对象收取评估费用,所需经费由民政部门列入财政预算,从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第二章评估对象和内容第七条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取得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满两个年度,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二)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社会指标
(1)德国14个生活领域关键指标体系结构(2)甘肃省和谐社会客观评价指标体系(3)广东市和谐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4)广州市和谐社会指标(5)广州市两型社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6)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8)两型社会指标测算体系指标体系及各指标目标值(9)联合国社会进步指数社会进步指数(10)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11)上海社会建设的监测性评价指标(12)深圳市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生活 2 平均预期寿命岁各区(新区)、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3 平均受教育年限年各区(新区)市统计局4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各区(新区)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5 恩格尔系数% 各区(新区)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6 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增幅% 各区(新区)、市住房建设局、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建设局公共服务7 高中入学率%各区(新区)、市教育局市教育局8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各区(新区)、市教育局市教育局9 每万人病床数张各区(新区)、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10 每万人执业医生数人各区(新区)、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11 人均公共图书馆图书藏量册各区(新区)、市文体旅游局市文体旅游局12 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各区(新区)、市交通运输委市交通运输委13 每万人社会组织数个各区(新区)、市民政局市民政局14每千名户籍老人机构养老床位数个各区(新区)、市民政局市民政局15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各区(新区)、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16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人均财政支出水平元各区(新区)、市财政委市财政委社区服务17 每万人持证社工人数人各区(新区)、市民政局市民政局18 社区服务设施达标率%各区(新区)、市民政局市民政局19 居委会直选率%各区(新区)、市民政局市民政局社会管理20 登记失业率%各区(新区)、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21 残疾人就业率% 各区(新区)、市残联 市残联 22国民经济各行业平均工资标准差系数%各区(新区) 市统计局23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超标率% 各区(新区)、市农业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农业局24 食品生产监督抽查合格率 % 各区(新区)、市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25药品安全抽样合格率 %各区(新区)、市药品监管局 市药品监管局26 亿元gdp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人/亿元各区(新区)、市应急办(安监局)市应急办(安监局) 27 每万人暴力案件立案数 宗 各区(新区)、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 28 非户籍人口和出租屋登记率 %各区(新区)、市综治办 市综治办 29 生效案件执行率 % 各区(新区)、市法院 市法院 30社会治安满意度各区(新区)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 社会服务产业 31 社会服务产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 各区(新区)市统计局(13)新疆和谐社会指标体系(14)长沙市和谐社会指标体系长沙市和谐社会指标体系(15)中国特色社会质量指标体系表1:欧洲社会质量指标体系表2:社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表3:中国特色的社会质量指标体系(16)社会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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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会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围绕市民生活、公共服务、社区服务,社会管理、社会服务产业五大领域,共设置有31项统计指标。
一些指标如社会服务产业、社区服务满意率等在我国的指标体系中还是第一次提出;部分指标如人均预期寿命、恩格尔系数等与国际接轨,体现出鲜明的创新性和科学性。
深圳市社会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领域序号指标名称单位工作责任单
位
统计责任单
位
深圳市社会建设指数% 市统计局
市民生活1
常住人口增
长率
%
各区(新区)、
市发展改革
委
市统计局
2
平均预期寿
命
岁
各区(新区)、
市卫生人口
计生委
市卫生人口
计生委
3
平均受教育
年限
年各区(新区)市统计局
4
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
元各区(新区)
国家统计局
深圳调查队5 恩格尔系数% 各区(新区)
国家统计局
深圳调查队6
保障性住房
建筑面积增
幅
%
各区(新区)、
市住房建设
局、市规划国
土委
市住房建设
局
公共服务
7 高中入学率%
各区(新区)、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8
高等教育毛
入学率
%
各区(新区)、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9
每万人病床
数
张
各区(新区)、
市卫生人口
计生委
市卫生人口
计生委
10 每万人执业人各区(新区)、市卫生人口
医生数市卫生人口
计生委
计生委
11 人均公共图
书馆图书藏
量册
各区(新区)、
市文体旅游
局
市文体旅游
局
12 公共交通出
行分担率
%
各区(新区)、
市交通运输
委
市交通运输
委
13 每万人社会
组织数
个
各区(新区)、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
14 每千名户籍
老人机构养
老床位数
个
各区(新区)、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
15 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参保
率
%
各区(新区)、
市人力资源
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
保障局
16 社会事业和
公共服务人
均财政支出
水平
元
各区(新区)、
市财政委
市财政委
社区服务17
每万人持证
社工人数
人
各区(新区)、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18
社区服务设
施达标率
%
各区(新区)、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19
居委会直选
率
%
各区(新区)、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
社会管理20 登记失业率%
各区(新区)、
市人力资源
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
保障局
21
残疾人就业
率
%
各区(新区)、
市残联
市残联
22
国民经济各
行业平均工
资标准差系
数
% 各区(新区)市统计局
23 主要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
测超标率
%
各区(新区)、
市农业局、市
市场监管局
市农业局
24 食品生产监
督抽查合格
率
%
各区(新区)、
市市场监管
局
市市场监管
局
25 药品安全抽
样合格率
%
各区(新区)、
市药品监管
局
市药品监管
局
26 亿元gdp生产
安全事故死
亡人数
人/亿元
各区(新区)、
市应急办(安
监局)
市应急办(安
监局)
27 每万人暴力
案件立案数
宗
各区(新区)、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
28 非户籍人口
和出租屋登
记率
%
各区(新区)、
市综治办
市综治办
29 生效案件执
行率%
各区(新区)、
市法院
市法院
30 社会治安满
意度
各区(新区)
国家统计局
深圳调查队
社会服务产
业31
社会服务产
业增加值占
gdp比重
% 各区(新区)市统计局
二、社会方面
1、居民基本生活质量指标
主要包括:人口生育率、失业率、学龄儿童失学率、义务教育升学率、高等教育升学率、平均寿命、平均居住面积、死亡率、非正常死亡率、离婚率等。
以及健康系数,即医疗费用占总支出的百分比,各种流行病和传染病的发生率。
2、社会治安状况指标
交通、火灾、劳动保护和生产性安全事故发生率、社会治安案件发案率、刑事案件发案率。
3、社会安定状况指标
民事纠纷(家庭纠纷、经济纠纷和其它纠纷)案件发案率、党政部门收到的本地居民来信来访投诉率、本地居民上访率、行政诉讼案发生率、行政执法错案发生率、劳资纠纷发案率、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率等。
4、反贪腐状况指标
受举报贪腐官员发生率(即群众举报贪腐官员数占总官员数的百分比)、立案查处案件数、各级官员受到处分和刑事追究的比例数、涉案总金额、群体性腐败案件发生率等。
5、司法公正情况指标
上诉率、上诉案件改判率、再审申请发生率、再审申请立案率、再审案件改判率、错案率、国家赔偿总金额等。
公安、检察院、法院每年收到的人民来信来访总数及其占总人口的发生率等。
6、社会管理成本指标
公职人员占居民人口的比例、公职人员工资占当地税收的比例、社会管理日常费用总数及占当地税收的比例、处理灾害事件、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所开支
的费用占当地税收的比例。
三、编制浙江和谐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应涵盖的内容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一是包括GDP在内的经济与效率指标体系。
包括:人均GDP、经济增长率、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科技进步贡献奖、文化产业增加值、城镇化率、全社会创造活力、专利申请数等指标。
二是以行政满意度为主的民主与政治指标体系。
包括: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政府民主决策率、领导干部任免公示率、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咨询率、公务人员廉洁率、重复上访率、信访办接待集体访批次、村委会选举选民参选率等指标。
三是以环境保护为主的人与自然环境指标体系。
包括:每万元GDP年均节能率、每万元GDP
取水量、城市污水处理率、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污染物排放量、森林覆盖率、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全年环境空气良好天数达标率、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农村沼气普及率等指标。
四是反映社会安全、社会保障及社会发展等情况的社会人文指标体系。
包括:登记实业率、社会保险参保率、劳动合同签订率、最低工资标准等情况的社会保障指标。
传染病发生率、万人治安案件数、每万人拥有警察数、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医生数、应急避难场所面积等社会安全指标。
基尼系数、平均预期寿命、城镇居民人均可只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乡居民人均居住面积、恩格尔系数、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教育支出占GDP比例等社会发展指标。
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等社会风尚指标。
事实上,统计指标并不能量化所有问题,和谐社会的评价还涉及到人的主观心里感受问题,评价和谐社会还需要建立一些主观指标,比如幸福感、公平正义度、诚信友爱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