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通用版
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3篇)
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是为了提高煤矿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简要的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的内容:1. 安全教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教育体系,包括安全教育规划、安全教育目标、安全教育内容和安全教育方法等。
2. 安全培训计划制定:制定煤矿工人的安全培训计划,根据工种和岗位的不同,确定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安全培训内容和时间。
3. 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培训师资队伍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培训师具备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4. 安全培训课程设置: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和安全需求,确定各类安全培训课程的设置,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培训、事故案例分析等。
5. 培训效果评估:定期对安全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估,通过调查问卷、实际操作考核等方式,了解培训效果,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方法。
6. 培训档案管理:建立和管理煤矿工人的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记录、培训成绩、培训证书等。
7. 安全教育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向煤矿工人宣传安全教育知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8. 安全教育奖惩制度:建立安全教育奖惩制度,对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和安全培训不合格的员工进行惩罚。
以上是一个简要的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实施中需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实施。
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加强职工安全素质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煤矿、集体煤矿、私营煤矿等。
第三条安全教育与培训是煤矿企业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安全责任能力的重要途径,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机构,确保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安全生产需要,制定本企业的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实施。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3篇)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1.总则1.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落实培训责任,加大培训力度,推进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职工队伍安全技术水平,达到本质安全型和安全高效型矿井。
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局____年第____号令)、《____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和《____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宜兴煤业特制定本制度。
1.2充分认识煤矿安全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煤矿培训工作,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和紧迫的战略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抓出实效。
1.3安全培训遵循“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培训、教考分离”的原则,以人为本、依法培训、全员参与、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整体提升。
2.安全培训对象及形式2.1安全培训的对象是指所有从业人员。
安全培训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纳入安全办公会议议事日程。
各级书记是安全培训教育的第一责任者,抓好本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
2.2安全培训采用的主要形式是脱产培训与业务培训并重,脱产培训与业余培训相结合。
2.3脱产培训包括上级下达的安全培训计划、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的临时性脱产培训,培训对象主要包括矿井主要负责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井下电钳工、井下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安全检查工、采煤机司机和主提升司机等六大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地面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上级单位发证的工种。
2.4业余培训的主要形式是公司组织的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和现场技能培训,同时公司充分运用网络教育、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各种现代化教育培训手段,拓展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实现职工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职工行为规范的全面提升,并纳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范畴。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长效机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制度适用于矿属所有单位(科室、区队)的全部职工。
第三条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长期化、科学化。
第四条按照上级有关员工培训管理规定,明确培训目标要求。
各基层单位负责本部门员工日常培训制度制定,建立、健全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五条对员工的日常培训内容,应包括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工种、岗位应知应会,特殊工种及关键岗位“手指口述”“岗位描述”“个人素质提升”等煤矿安全常识。
第六条矿劳资科、安检科、机电科、生产科等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对矿属各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有关培训职责第十一条为加强员工培训工作,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生产业务科室、区队主管为成员的员工2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二条组织矿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负责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劳资科协调配合实施。
第十三条培训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员工安全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
第十四条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需要负责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培训中心协调配合实施。
第十五条培训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员工技能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并根据各单位培训需求,协调、实施各项培训计划。
第十六条培训中心、劳资科、安检科按照相关培训要求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的培训工作,在全矿范围内强力推行“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法。
第十七条矿各职能业务科室负责对对应区队的安全培训活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业务技术指导、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为加大煤矿工人安全培训力度,必须大力开展以科室、区队为单位的现场培训和岗位技能应知应会、“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等安全常识培训。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矿劳动人事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并支付从业人员在安全培训期间的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培训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山东省煤炭工业局颁发的矿长资格证。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具体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监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技术、通防、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区队长;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
第八条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模板(五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模板第一节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
全面贯彻执行__安全生产方针和____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安全培训中心的培训目标是。
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
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纲、教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中心领导及业务部门审核批准。
6、专、兼职教师要具备现场工作经验,有初级及其以上的技术职称,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____,执行__教育方针政策和决定:忠诚__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严以律己,做学员的表率: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交流教学经验。
7、教师是办好安全培训的骨干力量。
要认真贯彻执行__知识分子政策,努力为他们创造好的教学工作条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其集中精神做好工作。
8、专、兼职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备好课、写好教案,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
9、专、兼职教师要如期完成教学任务,定期下矿实习调研。
10、学员要努力学习安全技术培训知识,遵守国家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尊敬教师,团结同学,圆满完成安全技术培训任务。
11、学员从报道之日起到结业之日止,执行安培中心的作息时间,严格进行考勤,培训结束后,要将每个学员的出勤、学习情况反馈给学员所在单位。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四篇)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一、管理人员培训制度为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增强其领导安全生产能力,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培训制度。
1.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实行内部培训及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2.我矿每年对管理人员每年集中培训两次,上半年____次,下半年一次,培训地点为会议室,分上下午进行,上午8︰30-12︰00,下午3︰30-17︰30,具体由安监科协调____。
3.授课分为四个组,安全管理组由分管安全的副矿长负责,标准化、一通三防组由总工程师负责,机电运输组由机电工程师负责,经营、财务、基本专业组由分管经营的会计负责。
4.授课的内容由相应的负责人准备,要求全面、综合,符合实际。
5.各级管理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培训,无故不到者,罚款____元/次。
不迟到、早退,否则扣____元/人。
6.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听讲,做好记录,培训后考试不及格者除补考外,另扣款____元/人,对年度学习考核不合格者,给予降职、免职的处理。
7.因工作或任职的需要外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矿长确定,并依照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8.外出学习、培训的人员,在培训学习期间应将所学知识进行整理,回矿后,按我矿的安排举办讲座等,传授所学知识。
9.派外培训的人员,若考试不合格,回矿后,所有费用自负,不给予报销。
返矿后,应将有关证书、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复印件交办公室,以便归档备查。
二、新工人培训制度1.新员工必须经体检合格后,通知____培训。
2.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培训教育方可独立作业。
从事井下工作的员工第一级培训教育由安全监科负责____,时间为____天。
第二级培训教育由用人单位(车间、部门)负责,时间为____天,培训的主要内容为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管理,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师徒合同等。
第三级培训教育由班组负责,时间为____个月,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和师徒帮、传、带。
煤矿员工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员工安全素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矿全体员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全员参与,责任到人;(二)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三)注重培训效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四)持续改进,不断完善。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四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二)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三)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四)事故案例分析及应急处置;(五)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六)应急救援及自救互救知识;(七)心理健康及职业道德教育。
第五条根据不同岗位、工种和员工特点,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
第三章培训组织与管理第六条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员工安全培训工作。
第七条建立健全员工安全培训档案,详细记录培训时间、内容、考核结果等信息。
第八条定期开展安全培训,确保员工每年接受不少于24学时的安全培训。
第九条鼓励员工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技能竞赛,提高员工安全技能水平。
第十条对培训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并责令其重新参加培训。
第四章培训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员工安全培训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重新参加培训。
第十三条对考核合格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重新参加培训。
第十四条对在安全培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矿将努力提高员工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为我国煤炭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范文(3篇)
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煤矿安全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煤矿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的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知识和技能,确保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2. 原则:a) 安全教育与培训必须以人为本,注重员工的主体地位,强调培养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b) 安全教育与培训必须针对实际,结合具体的煤矿工作环境和作业特点进行,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c) 安全教育与培训必须多样化,采用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方法,提高教育培训效果。
d) 安全教育与培训必须持续进行,定期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确保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提高。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内容和方式1. 安全教育的内容:a) 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包括国家和地方煤矿安全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等。
b) 煤矿安全生产规程的学习,包括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c)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的学习,通过学习安全事故案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d) 安全技能的培训,包括安全作业技能、应急救援技能等。
e) 安全文化宣传,通过讲座、宣传栏、安全教育片等形式,加强员工的安全文化知识和意识。
2. 安全培训的方式:a) 线下培训:组织专题讲座、班组会议等形式,由专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b) 在线培训:开展在线培训课程,通过电子学习平台进行学习。
c) 实地练习:组织安全演练和模拟事故救援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的组织和管理1. 负责人:公司设立安全教育与培训部门,由专门负责人负责安排和组织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2. 组织形式:定期制定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方式,根据需要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
3. 授课人员: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确保教育培训质量。
4. 培训记录:对每次教育培训活动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培训内容、参与人员和培训效果等。
矿山员工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矿山安全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培训目标第四条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使员工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第五条增强员工安全技能,使员工掌握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方法。
第六条提升员工应急处置能力,使员工能够在事故发生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第三章培训内容第七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
第八条安全操作规程:包括本岗位操作规程、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第九条安全防护知识:包括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火灾预防与扑救、防雷、防暑降温等。
第十条事故案例分析: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四章培训组织与管理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设立安全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安全培训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
第十三条安全培训管理部门应组织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第十四条培训结束后,应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五章培训实施第十五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每年24学时。
第十七条矿山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专项安全培训,如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应急预案演练等。
第十八条培训过程中,应确保培训质量,注重实际操作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六章培训考核与评价第十九条培训考核分为理论知识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
第二十条考核合格者,由安全培训管理部门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对考核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直至合格。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矿山企业安全培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范本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主要方法,是提高专业人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矿级负责人的培训企业法人代表及厂、矿长、副矿长,都必须轮流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并经考核合格后,获得矿长安全资格证方能任职。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领导及工程技术人员以及行政管理干部,他们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力量。
安全培训着重解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工作中以身作则。
在教育过程中要借鉴国内外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结合具体实际,对干部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的安全素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进行1—____次。
三、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教育与培训特种作业是由国家认定的,对操作者本人及其周围人员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选厂的作业,非煤矿山包括矿工种“爆破员、通风工、信号工、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矿井泵工、主扇风机操作工、主提升操作工、运输机操作工、尾矿工、安全检查工和矿内机动车司机等。
1、凡分配到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按规定履行手续,办理特种作业学习证后,在师傅的指导下,从事本工作的操作学习。
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凡已取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对操作证进行复审签认(一般每年考核复审一次)。
对电气焊、电工、起重工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GB530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矿考核管理细则》贯彻执行。
特种作业人员经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省安全操作证者,必须按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期限复审,否则应立即停止操作四、新进矿工人的安全培训1、新进矿山的井下作业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____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监护下工作满____个月,然后经再次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选厂2、新进露天矿的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____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三篇)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适用于全体煤矿从业人员,并应当与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相配套。
第三条煤矿安全培训宗旨是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强化安全意识,使煤矿从业人员能够切实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和适应应急处理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煤矿安全培训应当坚持全员参加、分类层次、循环轮训、培训不断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培训范围与内容第五条安全培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煤矿从业人员应具备的安全责任和义务;(二)煤矿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制度;(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四)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五)职业病防护和应急处理知识;(六)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安全应用;(七)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心理健康教育。
第六条安全培训内容应当根据煤矿从业人员的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工种和不同专业的需要,分别制定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
第三章安全培训组织与管理第七条煤矿应当根据安全培训需要和培训计划,成立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培训。
第八条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煤矿安全培训的专门技术人员;(二)具备开展安全培训的场所和设备;(三)具备开展不同性质、不同对象、不同层次、不同标准的安全培训能力。
第九条煤矿应当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和培训要求。
第十条安全培训应当按照分类培训、循环培训的原则进行。
(一)分类培训:按照从业人员的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工种和不同专业进行培训;(二)循环培训: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内进行循环培训,确保培训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应当与煤矿安全生产考核、煤矿职业健康检查等相关工作相配套,形成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煤矿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系统、全面、持续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培训目标第四条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
第五条培训员工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操作技能、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知识。
第六条增强员工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范的了解和遵守。
第三章培训内容第七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二)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三)煤矿常见事故案例分析及预防措施;(四)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知识;(五)职业健康知识;(六)心理健康知识。
第四章培训组织与管理第八条成立煤矿员工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全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
第九条设立安全教育培训科,负责具体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培训师资、培训考核等。
第十条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记录员工培训情况,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考核结果等。
第五章培训方式与时间第十一条培训方式包括:集中培训、现场培训、远程培训、岗位练兵等。
第十二条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般每年不少于40学时。
第六章培训考核第十三条培训考核分为理论知识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
第十四条理论知识考核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实际操作考核由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考核。
第十五条培训考核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培训,直至合格。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六条对积极参加培训、成绩优异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不参加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煤矿员工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三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煤矿安全培训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对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下面是一个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
1. 培训目标明确煤矿安全培训的整体目标,包括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煤矿安全管理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培训内容确定煤矿安全培训的内容,包括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根据不同岗位和层级的人员设置相应的培训内容。
3. 培训计划编制煤矿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时间、地点、人员和培训形式,确保培训按计划进行。
4. 培训师资明确煤矿安全培训师资的资质要求和培训能力,培训师资可以是内部人员或者外部专业机构的人员,确保培训的质量。
5. 培训方法确定煤矿安全培训的方法,包括讲座、教材学习、案例分析、实地考察等,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培训方法。
6. 培训评估建立煤矿安全培训的评估机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7. 培训档案建立煤矿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和效果,为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8. 培训监督加强对煤矿安全培训的监督,确保培训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定期进行培训质量检查和督查。
9. 培训奖惩建立煤矿安全培训奖惩制度,对参与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不参与培训或者培训效果不达标的人员进行惩罚。
10. 培训宣传加强煤矿安全培训的宣传工作,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对安全培训的重视度,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以上是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具体可以根据煤矿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提高矿工安全意识,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企业,包括国有煤矿、私营煤矿、合作煤矿等。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制定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5篇)
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矿安全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培训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煤炭工业厅颁发的矿长资格证。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具体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机电、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运、综采、通防等区队长;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
第八条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三篇)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煤矿公司员工、承包单位员工、临时工和外包人员等。
第三条煤矿公司应建立健全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详细的教育培训方案,并按照规定进行培训。
第四条煤矿公司应配备专业、合格的培训师资,确保培训质量。
同时,煤矿公司应定期评估培训效果,对培训师资进行培训培训。
第五条煤矿公司应及时向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他们全面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从业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是义务,必须按照公司的安排参加培训。
未按照公司规定参加培训的,视为违反公司规定。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配合公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参与培训,做到认真听讲,主动提问,学以致用。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第八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一)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四)煤矿生产安全技能培训。
第九条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一)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和相关责任;(二)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要求;(三)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四)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要求。
第十条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一)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二)煤矿安全管理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三)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四)煤矿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第十一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一)煤矿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和教训;(二)煤矿安全事故后果和影响;(三)煤矿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方法;(四)煤矿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技术要求。
第十二条煤矿生产安全技能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一)煤矿生产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二)煤矿爆炸物处理和存储;(三)煤矿施工作业技术要求;(四)煤矿运输及装卸技术要求;(五)煤矿防火、防毒和处理技术。
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6篇)
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全公司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晋平煤业各科室、各队组所有干部职工。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培训中心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统筹安排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结对子(必要时进行补充和调整),组织职能部门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各科室、各队组落实兑现情况并负责定期通报。
第六条各科室、各队组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包保、检查、指导、督促,同时对包保单位的活动情况如实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政工部。
第七条各队组负责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好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八条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本单位干部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组长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九条培训中心负责制订干部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且负责制订全公司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学员的抽调、培训、复训合格的办证、发放、建档管理。
第十条安全指挥中心负责题库编写、对培训教学计划的审定,根据教学计划制卷、出卷,负责要害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的储备,填写《考试处罚通知书单》。
第十一条培训中心负责公司组织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一般工种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第十二条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矿长、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和副总工程师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____学时;(二)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有关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____学时。
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为了加强煤矿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员工工作安全,特制定本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中所有员工,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而制定。
二、培训计划1. 培训目标(1)提高煤矿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培养安全意识;(2)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危险源及防范知识;(3)了解煤矿事故案例分析,提升应急处理能力;(4)掌握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和要求。
2. 培训内容(1)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2)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煤矿事故案例分析及应急处理;(4)煤矿危险源及防范知识;(5)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方法和要求。
3. 培训方式(1)集中培训:定期组织全员集中培训,由专职培训师进行讲解;(2)分散培训: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特殊性,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培训。
三、培训实施1. 培训机构与人员(1)培训机构:设立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配备培训教材、设备等必要条件;(2)培训人员:由专职培训师或经过培训合格的员工担任培训教师。
2. 培训时间(1)集中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个小时;(2)分散培训:员工入职培训、岗位调整时进行。
3. 培训计划(1)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时间及对象;(2)培训计划应提前至少一个月发布,以确保员工能够安排好工作和学习时间。
四、培训评估与考核1. 培训评估(1)集中培训:结合培训内容和方式,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估方案;(2)分散培训:根据培训内容和对象特点,进行相关考核评估。
2. 考核标准(1)参与培训的员工必须达到合格标准;(2)定期组织考核,提前通知员工,考核内容务必与培训内容相关。
3. 考核结果(1)考核成绩合格者,予以奖励;(2)考核成绩不合格者,给予重新培训和考核的机会。
五、培训记录与档案管理1. 培训记录(1)培训师需记录参与培训的员工名单、培训日期、培训内容等信息;(2)培训记录应保存至少5年,并定期进行备份。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模版(2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全公司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晋平煤业各科室、各队组所有干部职工。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培训中心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统筹安排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结对子(必要时进行补充和调整),组织职能部门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各科室、各队组落实兑现情况并负责定期通报。
第六条各科室、各队组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包保、检查、指导、督促,同时对包保单位的活动情况如实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政工部。
第七条各队组负责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好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八条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本单位干部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组长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九条培训中心负责制订干部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且负责制订全公司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学员的抽调、培训、复训合格的办证、发放、建档管理。
第十条安全指挥中心负责题库编写、对培训教学计划的审定,根据教学计划制卷、出卷,负责要害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的储备,填写《考试处罚通知书单》。
第十一条培训中心负责公司组织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一般工种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第十二条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矿长、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和副总工程师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____学时;(二)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有关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____学时。
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煤矿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本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煤矿员工,包含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机械操作人员、采掘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安全教育培训目标1.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员工的安全责任感;2.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熟识煤矿生产操作规程;3.学习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和自救技能。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四条基础安全生产知识1.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2.煤矿生产作业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3.煤矿事故案例分析及教训;4.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突发事故应急处理1.煤矿事故防备和应急处理措施;2.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灭火技巧;3.逃命自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4.祸害事故的报警和紧急疏散措施。
第六条特种设备操作技能1.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及使用注意事项;2.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和维护;3.特种设备故障排出和应急处理方法。
第七条职业健康和个人防护1.煤尘、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知识;2.矿井防尘、防毒和通风系统的操作;3.个人防护用品的选配和佩戴方法;4.职业病防治知识和辨别方法。
第三章培训组织与实施第八条培训计划订立1.布置专业培训师资,确保培训本领与质量;2.培训计划应订立年度、季度的布置,并及时通知参训人员。
第九条培训方式与时间1.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2.培训时间不得影响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十条培训方法与手段1.订立认真的培训教材,确保培训内容全面、准确、易懂;2.运用多种培训形式,如课堂讲授、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3.培训期间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辅佑襄助教学。
第十一条培训效果评估1.培训结束后,通过测验、考试等形式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2.对培训不达标人员进行重点跟踪和个别辅导。
第四章公司责任与义务第十二条公司责任1.公司要订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体系;2.供应必需的培训经费和培训资源;3.确保培训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2023年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2023年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____年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煤矿员工的安全意识,提升员工的安全技能,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详细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措施、管理制度等请根据实际情况和法规进行编写,以保证煤矿员工的安全和培训效果。
温馨提示:根据不同地区煤矿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内容、形式、周期、考核、奖励和处罚等。
此外,还需要针对特殊岗位和工种的员工制定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措施和管理制度,以全面保障煤矿的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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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70
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矿安全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
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培训
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煤炭工业厅颁发的矿长资格证。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具体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机电、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运、综采、通防等区队长;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
第八条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过期不参加培训、复审者,操作证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特殊工种培训考试不及格者,除交补考费补考之外,另罚款100元/人。
对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及格,拿不到特种作业证者,培训费自付。
第五章岗前培训
第十三条井下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如果曾经从事过煤矿行业,凭相关证明可以缩
短理论学习培训时间,但不少于24小时。
培训结束后,安全科组织新工人进行闭卷考试。
考试不及格者,重新培训。
考试合格后,必须签定一年的师徒合同,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带领下工作,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地面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第十四条煤矿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企业状况及发展前景,员工手册,企业规章制度,国家有关安全形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井生产概况、建设与发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入井安全知识,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机电、提运安全知识,掘进安全生产知识,采煤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卫生常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矿山急救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十五条员工改变工种、调换岗位或操作新设备时,以及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必须经过业务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不准上岗。
第十六条对考试合格人员予以每天50元的学习补助,不考试不及格不参加人员不予发放学习补助。
第六章三违人员培训
第十七条我矿“三违”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后方可重新上岗,上岗以安全科开具的上岗通知书为准,任何单位不得在没有接到上岗通知书的情况下安排“三违”人员上岗,否则对单位责任人按“三违”论处。
第十八条“三违”人员培训时间以安全科书面通知为准,培训期间按正常上班时间在安全科教室内学习,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培训时间按请假的天数延后,无故不请假离矿按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培训内容是本岗位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音西煤业“三违”界定标准、矿规、矿纪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三违”人员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后发上岗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三违”人员学习期间,不予以任何补助。
培训要求
1)矿所属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2)全矿员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培训。
3)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基本用人原则,新员工必须经过培训才可以上岗。
4)各单位要强力推行“手指口述”,“应知应会”、“危险预知”“反三违树正气”等,重视调度会学习及现场提问。
5)各单位培训管理员必须积极开展各单位的培训工作并将培训工作分类存档,建立培训档案。
6)各单位要每月展开一次全员培训,并对根据培训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需存档,并上报安全科。
(一)安全科要建立健全培训挡案,实行从业人员一人一档。
(二)安全科要及时对主要负责人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培训考核发证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入个人培训挡案。
第二十六条培训经费提取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培训的投入,实行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提取制度。
矿根据实际需要提取培训费用,发生的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据实列入成本费用。
第二十七条全员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制度
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应从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
效性出发,贯穿整个培训过程和学员上岗后的一段时间内,由专门检查评估小组,结合每一阶段的特点,采取相应的评估方法,对整个培训工作实行全过程控制。
(一)课堂效果评估制度
1、检查受训者上课记录的笔记,看受训者是否认真听讲并记笔记。
2、检查授课人员是否备课,内容是否充实、有针对性、实用性。
(二)培训考评制度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回报率,培训后培训管理者要对受训员进行考核、评价。
考试是考核、评价培训质量的又一重要环节。
内培一律采用闭卷考试,考题要坚持密切联系实际,并严格监考及改卷制度。
(三)培训质量跟踪制度
培训质量跟踪制度与考评制度是紧密相关的。
考评要根据质量跟踪的结果进行。
1、受训者返岗后,培训部门要派人定期跟踪反馈,以发现受训者在各方面的进步,考察员工是否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水平是否提高了。
也可进一步发现工作中仍然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次的培训计划提供制定的依据。
2、调查方式采取座谈和填写调查表相结合的方式。
参加人员为:
(1)单位分管培训的领导;
(2)参加培训后,返回工作岗位工作的在职职工。
3、调查座谈内容:
(1)培训的内容、方式与培训对象实际生产需要是否合理衔接;
(2)职工对培训活动有何建议,是否有“三违”现象。
4、被调查单位应认真填写调查表各项内容,并交劳动人事科。
(四)培训效果评估制度
1、对学员的考核:包括学员的考试成绩优秀率、及格率,培训前后实际操作水平的真正变化,培训前后态度上的真正变化。
2、对授课人员的授课情况进行评估。
3、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矿安全科制定,由矿安全科负责
解释。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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