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全)
公文处理规范
公文处理规范1 目的为使公司公文管理工作规范化、合理化、科学化、程式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制订本规范。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公文处理。
3 术语3.1 公文是公司在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件材料,是传达、贯彻公司的政策、方针,发布公司的规章制度,施行管理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3.2 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快速、准确、便捷。
公司级公文由公司办公室(或相应职能部门)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归档和销毁。
4 标准内容4.1 公文制发的基本要求4.1.1 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公司商业秘密和其它秘密的安全。
4.1.2 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主管公司并负责指导公司各部门(分厂)的公文处理工作。
4.1.3 各部门(车间)管理办公室应当设立文秘职能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4.2 公文种类4.2.1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撤销各部门(分厂)不适当的决定等事项。
4.2.2 公告:适用于向公司内外宣布重要事项。
4.2.3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4.2.4 通知:转发上级单位和同级单位的公文;发布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传达要求各部门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命和聘用管理人员。
4.2.5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等。
4.2.6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的询问。
4.2.7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部门)请求指示、批准。
4.2.8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部门)请示事项。
4.2.9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部门)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公文处理流程规范
公文处理流程规范公文是指国家机关、团体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内部在行政事务、业务活动中,用以传递、交流信息、观点或调拨资源的书面文件。
在日常工作中,公文处理流程的规范化十分重要,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沟通和协调的成本。
下面将从起草、审批、签发、发文以及归档等方面介绍公文处理的规范流程。
一、起草阶段公文起草是公文处理的第一步,也是十分关键的环节。
在起草公文的过程中,应遵循以下规范:1.明确公文类型:根据公文需求,明确公文的类型,如通知、请示、报告等,明确了公文类型后可以更好地调整写作的方式和格式。
2.明确公文目的:明确公文的目的和要求,确保公文内容的准确、清晰和完整。
3.注意文风文体:遵循公文的正式文体,使用规范、简练的语言,确保公文的精确表达和易于理解。
4.注重结构和排版:公文应该有明确的结构,包括标题、正文、署名、日期等要素,注重段落的分行和标点符号的使用,使整篇公文具有良好的可读性。
二、审批阶段公文的审批是保证公文质量和内容合规的重要环节。
在审批公文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规范:2.内容审查:公文的内容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查,确保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错误信息的传递。
3.表述规范:审批人员应对公文的表述进行规范化审核,确保语句通顺、表述准确、用词得当,避免造成误解或歧义。
4.审批意见:经过审核后,应在公文上明确记录审批人员的签名和意见,以便后续的签发和跟踪。
三、签发阶段公文的签发是将经过审批的公文传达给相关人员进行正式处理的环节。
在签发公文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规范:1.签发单位:公文的签发单位应明确,签发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授权,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2.签发日期:在公文上准确记录签发日期,避免时间的混乱和误解。
3.份数和编号:公文的份数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并在公文上明确编号,以方便管理和追踪。
4.保密要求:根据公文的内容和性质,明确公文的保密要求,并在公文上予以标注,确保公文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八条 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 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 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 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 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 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第七章 公文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本机关公 文管理制度,确保管理严格规范,充分发挥公文 效用。 第二十九条 党政机关公文由文秘部门或者专人统 一管理。设立党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位应当 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按照有关保密 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 第三十条 公文确定密级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 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密级后,应当按照所定 密级严格管理。绝密级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 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 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 (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 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 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 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 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 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 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公文处理工作规则
公文处理工作规则-1-公文处理工作规则为确保公文处理及时、准确、安全、简便、规范,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上海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公文处理原则公文按照“及时、准确、安全、简便、规范”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及时:上传下达迅速,解决问题及时,做到“四不”,即:不积压、不拖拉、不误时、不误事。
(二)准确:保证质量,不出差错;事实清楚,数据精确;措施可行,符合实际;手续完备,把关严格。
(三)安全:严守秘密,不使公文资料毁损和散失。
(四)简便:尽力减少审批的中间环节,缩短公文运转周期,提高工作效率。
(五)规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处理,按章办理。
二、公文处理程序(一)收文处理程序收文是指本局收到的公文。
收文处理一般按如下程序进行:1.登记初拟。
对OA系统流转的文件,应及时进行收文登记;-2-对非OA系统的来文,应扫描后在OA系统中登记。
机要秘书根据局领导的职责分工范围和部门的职能,对来文逐件提出拟办意见。
原则上当日来文应当日处理完毕,对急办件应即刻办理,以防压误。
2.审核。
办公室负责人在1个工作日内对机要秘书提出的拟办意见进行复核,将来文送分管局领导批示,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B角阅知。
3.局领导批办及收阅。
分管局领导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内批办。
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B角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收阅。
4.承办。
主办部门在收到来文后须仔细阅读公文内容,领会领导的批办意见,结合本部门实际,在2个工作日内拟定办理意见,认真办理。
协办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收阅。
5.办复。
需书面办复的,承办部门应根据来文要求,尽快起草办复文稿,报局领导审签后,送来文机关及有关部门。
如需行文的,按发文程序办理。
6.归档。
办理结束2个工作日内,承办部门在OA系统填写办理结果、完成归档。
办公室负责掌握文件流向,并负责催办。
(二)发文处理程序发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公文处理规范
公文处理规范一、前言公文是公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等机构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使用的一种书面文件。
公文的处理规范对于保证行政活动的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规范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规范公文的处理流程和格式要求,提高公文的质量和效率。
二、处理流程公文的处理流程应当包含以下步骤:1. 起草:起草人根据具体需要,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对公文内容进行初步整理和编写。
2. 审核:起草完成后,应交给相关领导或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公文的内容、语言表达、法律法规合规性等方面。
3. 核稿:审核通过后,需要找专业人员对公文进行核稿,对公文的用词、格式、语法等进行细致查验,纠正表达不清或错误的地方。
4. 盖章:核稿通过后,需要准备相关的公章和印章进行盖章。
盖章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盖章顺序和位置进行。
5. 分发/送达:盖章完成后,公文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发或送达给需要知晓或执行的相关人员或部门。
三、格式要求公文的格式要求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 文件类别公文应当明确所属的文件类别,例如通知、文件、报告、请示等。
2. 标题公文的标题应当简明扼要,能够准确概括公文的主题内容。
3. 文件编号公文应当有唯一的文件编号,用于标识公文的身份和归属。
4. 发文机关公文应当明确显示发文机关的全称。
5. 日期公文应当标明发文日期和生效日期。
6.公文的应当清晰、简明、条理分明,内容要准确表达,表述准确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7. 签名公文应当有发文人、审核人、核稿人和盖章人的签名,并注明日期。
8. 附件公文如有需要,应当附有必要的附件,并在中明确提及。
四、公文处理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行政效能、规范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机关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处理公文,确保公文的质量和效率,为行政管理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以上是对公文处理规范的简要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提高公文处理的规范性和效率。
最新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2年4月16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事项。
(十二)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公文处理规范
公文处理规范公文处理规范1. 引言公文是指由政府、机关、团体等正式机构发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公文的处理规范是确保公文的准确、规范和高效处理的标准和要求,对于维护机关形象、提高行政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介绍公文处理的规范要求,以便提高公文处理者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2. 公文分类公文根据其性质和用途可分为多种类型,包括:公告:用于公布事项和通告社会大众。
通知:用于转达上级机关的决定或者下达指示。
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示事项或者征求意见。
批复: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提出的请示作出决策和回复。
函件:机关间的书信往来。
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或情况的文件。
3. 公文处理的基本原则公文处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法律依据:公文的发文、收文、审批等环节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规范性:公文应符合国家和机关的规范格式,包括公文的标题、编号、日期、签发人等信息。
准确性:公文中的内容必须准确无误,避免使用不明确或模糊的词语。
一致性:公文的内容和格式应与机关的标准一致,以保持机关形象的统一性。
时效性:公文的处理应及时跟进,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和处理。
4. 公文处理的步骤公文处理包括起草、审核、签发等多个步骤,具体步骤如下:4.1 起草起草是公文处理的第一步,起草人应遵循以下要求:确定公文的类型和目的,选择相应的模板或格式。
注意语言文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避免使用口语化的表达和措辞。
分清主次,条理清晰,逻辑严密,避免冗长和啰嗦的句子。
给公文添加正确的编号、日期、标题和署名等信息。
4.2 审核审核是公文处理的重要环节,在审核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事项:核对公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公文中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
检查公文的语言表达是否规范,有无错别字或语法错误。
确保公文的逻辑清晰,结构合理,内容全面。
对公文的格式、编号、日期和署名进行核对,确保符合要求。
4.3 签发签发是公文处理的最后一步,签发人应注意以下事项:确认公文内容和格式的准确性。
公文处理工作制度
公文处理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办文质量和办事效率,规范公文处理工作,依据《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务处理范围本规定所指公文处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公文归档、公文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具体由秘书处负责。
二、公文处理程序(-)收文办理。
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批办、承办、督办等程序。
1、签收登记。
凡送达本办的公文、批件、信函、政电子公文内网下发的公文、通知及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和材料,均由秘书处专人签收登记。
登记要逐件逐页清点,并将重要阅件的公文标题、密级、收文字号、收文机关、签收日期等逐项登记,不得错登、漏登。
2、公文阅批。
秘书处长根据文件的内容要求提出拟办意见,呈送主任或分管领导阅批,根据主任或分管领导批示意见交有关处室和人员承办。
3、承办督办。
办领导阅批的文件,各承办部门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明确提出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上级外侨部门和市领导的批示及紧急督办文件,要做到急件急办,专人跟踪承办结果,按时按质办结,并将承办结果及时向办领导反馈。
(二)文件传阅。
传阅急件应立即阅批,缓件一般不超过三天。
阅文后应签注姓名、日期等,有明确阅办意见的应在首页上予以批示,及时退回秘书处,不拖延、不积压、不横传,不得从阅夹中抽留文件,不得带回家中。
办领导出差、外出时要及时将文件送回秘书处。
(三)发文办理。
包括拟文、核稿、审签(会签)、校对、盖章、编号、印发、归档等环节。
1、审核、签发。
凡以办名义印发或转发的文件及上报的重要材料,严格执行“先核后签”的办文程序,即:处室经办人员按公文规范要求拟稿并填写文件拟稿纸T处室长核稿T秘书处按照公文规范要求核稿T由秘书处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T送呈办主要领导签发T编号文印。
2、原则上不涉密文稿均在OA协同办公系统进行发文,发文应遵照办统一规定程序。
3、文稿校对按照谁起草谁校对的原则,由发文处室自行负责,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予以退回,要求重新拟稿。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3篇)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文处理是指对来文来电进行答复、处理和转交,以及对局内公文的起草、修改、审核、审核、印发等工作。
第三条公文处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信访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为办公室,其他相关部门应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
第五条具体的公文处理工作应根据不同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第六条公文处理工作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特别加强保密措施。
第七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建立健全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公文的保存和查询。
第二章来文来电的处理第八条对于来文来电的答复和处理,应严格按照来文来电的性质和内容确定处理流程和时限。
第九条对于一般性的来文来电,应在收到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如需调查研究后回复的,应在收到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十条对于重要的来文来电,应优先处理,确保及时回复并妥善处理。
第十一条对于涉及国家秘密或敏感问题的来文来电,应按照保密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对于来电来电中的意见和建议,应认真听取并及时记录,对于有关内容,应分类处理并及时回复。
第十三条对于来电来电中的举报和投诉,应及时受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确保及时回复并妥善协调解决。
第十四条对于来电来电中的其他事项,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需转交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及时转交并告知处理结果。
第三章局内公文的处理第十五条局内公文的处理包括起草、修改、审核、签发和印发等环节。
第十六条具体的起草和审核流程应根据不同类型和重要性的公文进行制定。
第十七条公文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公文的签发应由相关部门负责,并在公文上予以签名和盖章。
第十九条公文的印发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在公文上注明印发部门和印发时间。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范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 、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 ,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机关代字 准确、规范、精炼、无歧义(避免与上 级或同级机关的代字雷同)。
标注方法: 1.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2行位置,居 中排布; 2.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 标注; 3.年份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 4.发文顺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 001或01等),不加“第”字,在阿拉 伯数字后加“号”字; 5.上报公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 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于同一 行。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
一、《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六大新变化 二、公文格式具体要素及常见问题例析 三、行文规则及市政府办公室公文报送要求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
一、《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六大新变化
结合2012年新《条例》、1996年旧《条例》和旧格式以及2000 年旧《办法》等内容,进行梳理分析,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公文 格式》主要呈现六大新变化: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
与发文字号有关问题:
1.年份不规范 2.顺序号不规范 3.要素颠倒 4.联合行文一文多号 5.发文字号党政不分 6.发文字号中的年份与成文日期不一致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 人姓名。联合上报的公文,应同时标注各 联合发文机关的签发人。
标注方法: 1.居右空1字,与发文字号平行编排; 2.“签发人”用3号仿宋字体,全角冒 号;“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标注; 3.有多个签发人按照发文机关的排列 顺序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依次均匀编排, 一般每行排2个,回行与上行第一个对齐 。最后一个姓名应与发文字号处在同一行 ,并距分隔线4mm。
原格式标准:
多个签发人自上而下依次排列。
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全)
逐级行文,一般不得越级行文。
2.主送
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
3.抄送
(1)可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 (2)不抄送下级机关。 (3)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 的机关。 (4)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 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4.请示件的要求
1、要在规定的文种里选用文种,不能无中生有。
《XXX关于切实做好XXX工作的方案》 2、要按规定的适用范围选用文种,不能张冠李戴 《XXX 关于转发XXX意见的决定》
其二,选用文种五种方法
1.根据发文机关所在的系统来选用文种。 ①党、政都可用的文种(10个) 决定、公报、意见、通知、通报、
报告、请示、批复、函、纪要。 ②党委机关专用的文种(1个)
(三)文种适用范围
1.决议(下行文)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重大决策事项。
如:《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2.决定(下行文)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
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如: 《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开展向龚全珍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赣发[2013]7号)
隔线(以上)的部分。 • 版记是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 • 页码位于版心外。
文件尺寸(A4型纸型)
37
28 228 8
297mm
210mm
版心(版头、主体、版记 )内和版心外
装订:
公文应左侧装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不 掉页。
一般采用骑马订的方 式装订,无法用骑马订时 采用平订的方式装订。
订位为两钉外订眼距 版面上下边缘各70mm处, 允许误差±4mm;
公文处理规范及格式
公文处理规范及格式一、公文的种类公文主要包括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命令、规定、函等。
二、公文处理的基本原则(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原则。
在撰写公文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不得与之相抵触。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
在撰写公文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虚构、夸大或缩小事实,也不得隐瞒真相。
(三)注重实效的原则。
在处理公文时,应注重实效,尽可能地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四)精简高效的原则。
在撰写公文时,应尽量精简文字,突出重点,避免冗长繁琐的表述方式,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公文的格式(一)公文的文头格式公文的文头一般包括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等要素。
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并居中排列;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代码、发文顺序号等要素;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应当根据公文内容需要标注。
(二)公文的正文格式公文的正文应当按照以下格式书写:1、开头部分。
应当简明扼要地概括公文的主旨和目的,明确表达发文的具体原因和必要性。
2、正文部分。
应当根据公文性质和内容,采用适当的结构形式和表达方式,条理清晰地阐述问题或提出意见、建议等。
正文部分应当注意层次分明、逻辑清晰、表达准确。
3、结尾部分。
应当对全文进行总结或强调,并按照行文要求作出相应安排或提出具体要求。
(三)公文的附件格式公文的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落款之前注明附件名称和数量。
附件应当与公文内容相关联,并对正文内容进行补充说明。
四、公文的写作规范(一)语言规范公文应当使用规范化的语言,即使用现代汉语普通话的书面语言。
不得使用方言土语和口头语言,也不得使用旧体字或繁体字。
同时,公文中的数字、计量单位、标点符号等也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结构规范公文的结构应当严谨合理,层次分明,条理清晰。
在撰写公文时,应当根据内容需要合理安排段落和层次,避免出现重复或混乱的情况。
2012最新《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全文(附权威解读)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全文(附权威解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各人民团体:《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4月16日—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2—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公文处理规范(2023版)
公文处理规范公文处理规范⒈前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公文的处理流程,确保公文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及时性。
准确的公文处理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组织形象,确保公文的传达和执行顺利进行。
⒉公文类型与定义⑴内部公文内部公文是用于组织内部沟通和决策的文件,包括通知、备忘录、会议纪要等。
⑵外部公文外部公文是用于与组织外部单位或个人进行沟通的文件,包括函件、合同、协议等。
⒊公文的起草⑴公文的主体部分⒊⑴标题公文的标题应准确明确,简洁精炼,并能直接反映出公文的主要内容。
⒊⑵正文公文的正文应包括引言、正文、结论等部分,内容要清晰明确,语言要简练、准确、规范。
⒊⑶签名内部公文应有上级领导签名,外部公文应有主管领导签名,签名要清晰、规范,以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⑵公文的排版公文的排版要规范统一,包括字体、字号、标题居中等要求,以保证公文的整体形象和美观度。
⒋公文的审批所有公文在发出之前都需要经过相应部门的审批,确保公文内容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⒌公文的传送与存档⑴公文的传送公文的传送采用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确保公文的及时送达。
⑵公文的存档公文的存档要按照规定的归档要求进行,确保公文的安全和方便查阅。
⒍附件的处理公文涉及的附件应按照一定的标准命名、编号,并与公文正文进行对应,确保附件的准确性和可查阅性。
⒎法律名词及注释⑴法律名词一:X注释:X是指X的法律规定。
⑵法律名词二:X注释:X是指X的法律解释。
⒏结束语本文档的规定是为了规范公文处理,保证公文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及时性。
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本文档的要求执行,提高工作效率和组织形象。
公文处理流程规范
公文处理流程规范公文处理流程规范本旨在规范公文处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确保公文的规范化和合规性。
一、分类与命名规范1.1 分类根据内容和用途将公文分为以下分类:行政文件、函件、通知、报告、请示、批复、决议、公告、公函等。
1.2 命名规范为了方便查找和管理,公文的命名应遵循以下规范:- 使用简洁明了的名称,反映的主题。
- 使用统一的命名格式,如“文件类型-发文单位-文号-日期”。
- 文件类型包括:行政文件(XZ)、函件(HJ)、通知(TZ)、报告(BG)、请示(QS)、批复(PF)、决议(JY)、公告(GG)、公函(GH)等。
二、公文处理流程2.1 公文起草- 根据公文的类别和要求,明确起草的目的和内容。
- 合理安排公文的结构,包括标题、正文、附件等部份。
- 严格遵循公文的格式和规范,包括字号、字距、边距等。
- 使用明确、准确的语言表达,避免使用含糊、含糊的词汇。
2.2 公文审核- 公文应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或者领导审核。
- 审核人员应子细核对公文内容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 对于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内容,审核人员应及时提出意见,并修改公文。
2.3 公文签发- 公文签发应由有权签发人员完成。
- 签发人员应核对公文的内容和格式,确保公文规范化。
- 签发人员应对公文进行签署、盖章,并填写发文日期和文号。
2.4 公文分发与采集- 签发后的公文应根据接收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分发。
- 分发前,应核对接收人员的身份和权限,确保公文的安全性。
- 接收人员应及时采集和归档公文,确保公文的可追踪性和查阅性。
2.5 公文办理与反馈- 收到公文的部门或者个人应按照公文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办理。
- 办理过程中,如有问题或者需要补充材料,应及时与发文单位取得连系。
- 办理完成后,应按要求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发文单位。
2.6 公文归档与销毁- 公文办理完成后,应按照文件管理的要求进行归档。
- 正确标识公文的分类、日期等信息,便于查找和检索。
公文处理规范-公文处理规范
公文处理规范
依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一、公文处理的原则和要求
1.原则:实事求是、精简、高效
2.要求:及时、准确、安全
二、公文处理环节
1.公文拟制
2.公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收文办理)
3.公文管理
4.立卷归档
三、公文文种
2001年《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文种为13类13种
1.命令(令);2.议案;3.决定;4.意见;5.公告;6.通告;7.通知;
“请示”与“报告”区别:
第一,行文目的不同。
请示一般要求上级机关给以直接的答复,即批复;报告则主要是下情上呈,不要求批复。
即使是希望上级转发的报告,也不要求上级机关予以批复,而只是请求批转有关单位知照。
第二,行文时间不同。
请示必须在事前行文,待上级予以指示或批准(即批复)后,才能按上级的要求进行工作或处理有关问题,不允许“先斩后奏”。
报告则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行文,事前、事中、事后均可。
第三,行文内容不同。
请示主要写带有迫切性的、需要上级机关指示、批准的事项;报告则主要着眼于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或回复询问。
四、公文格式。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范本(二篇)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公文质量,增强工作效率,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文处理是指对机关内部或机关之间的文件、书信等文书进行审批、拟制、登记、传送和归档等工作。
第三条公文处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信的原则,确保信息流通的顺畅和准确。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遵循规范、效率、服务、便民的原则,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公文处理涉及到的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文处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二章公文处理的程序第六条公文处理程序包括拟制、审批、印发、传送和归档等环节。
第七条公文拟制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认真、准确地撰写文件,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关键性。
第八条公文审批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确保文件得到及时审批。
第九条公文印发应当经过层层核对,确保印发文件的准确无误。
第十条公文传送应当及时、安全地进行,确保文件的准确传达。
第十一条公文归档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整理和保管要求,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公文处理的责任和分工第十二条公文处理工作由机关的行政部门负责,具体责任人是机关的公文处理负责人。
第十三条公文处理负责人应当根据公文处理工作的需要,组织和指导机关内部公文工作的进行。
第十四条公文处理负责人应当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处理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公文处理软件和工具。
第十五条公文处理负责人应当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
第十六条公文处理负责人应当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公文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七条公文处理负责人应当对公文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四章公文处理的工作规范第十八条公文处理中的文书应当按照规定格式撰写,包括标题、正文、落款等内容。
第十九条公文处理中的文书应当采用规范的用语表达,避免使用过于复杂或晦涩的词语。
第二十条公文处理中的文书应当注意语言的简练、准确和真实,突出重点和关键信息。
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全
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全公文处理是公务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需要遵守一些规范,以确保文件的准确性、规范性和便于管理。
下面列举了一些公文处理工作规范。
一、公文撰写1. 标题:公文的标题应该简明扼要,语言简练,醒目易识,准确反映主题。
2. 标题自定:对于新类型的文件,应根据具体情况有所变化,但应与主题直接相关。
3. 通令:发出通令时,应注意编号的连贯,并在各级机关及当事人知道后,公开宣传。
4. 题注:在发电之前,在每一页附上标题,将正文与标题隔开,使标题更为醒目。
5. 借鉴:在处理各种问题时,应借鉴已有的文件的经验。
二、公文格式1. 行文格式:公文的行文格式应当符合政府部门的规定。
2. 印信基本格式:行文一定要规范,印信基本格式的大小、字体、格式应统一,特别是各单位印章的印付顺序,更要符合标准规定。
3. 印底:印底是部门或个人的名称或单位的地址和电话、网址等与印章一同印于纸张上,既起到贯彻政府公文宣传标准的作用,又便于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
4. 梶标题码:公文的每一章节标题,均应按梶标题码进行编号。
5. 版式版面:公文的版式版面应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进行规范。
三、语言表达1. 语言准确:公文的语言必须准确无误,简明扼要,不含生僻字、错别字、语病等。
2. 措辞得当:公文的措辞应该得当,不使用过于文绉绉的措辞和华丽的修饰。
3. 妥协抵触:公文应注重语言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应当避免产生理解上的歧义和语言上的冲突。
4. 避免主观性:公文的语言要避免出现主观意见,尽可能客观表达,让读者能够清楚地理解其中的事项。
5. 内容详实:公文内容应该详实,包括具体的数据、事项和信息,以便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
四、附件处理1. 附件必备:对于一些具体的问题,需要在公文中附上相关的附件,以便读者获得更详细的信息。
2. 标明页码:在附件上,需要标明页码,方便收件人查阅。
3. 附件名称:在附件的名称上应该清楚地反映附件的内容和格式。
4. 附件分类:在处理多个附件时,应注意分类,为每个附件分配一个独立的文件夹,方便管理和查阅。
公文处理规范
公文处理规范公文处理规范一、引言公文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进行内外部交流、决策和管理的重要工具。
公文处理规范是为了提高公文的质量和效率,规范公文的撰写、审批、签发和归档等环节,保证公文的合法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二、公文的基本要求1. 合法性:公文必须依法依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准确性:公文的内容必须准确无误,无歧义和模糊之处。
3. 规范性:公文必须符合统一的格式和风格要求,遵循公文的常规规范。
三、公文的撰写要点1. 标题:公文的标题应简明扼要,能准确概括公文主题。
2. :公文的应明确表达要点,条理清晰,语句简练,避免冗长和废话。
3. 材料:公文所附材料必须真实可信,与内容相符,且应按规定编号、密级和分类处理。
4. 签发人:公文的签发人必须有相应的职权和责任,签发公文前应认真审核公文内容。
四、公文的审批程序1. 起草:公文的起草应由专人负责,起草人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法规和文字撰写能力。
2. 审查:公文的审查应由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审查人应仔细核对公文内容,确保合法、准确、规范。
3. 批准:公文的批准权应由具有相应职务的人员担任,批准人应对公文内容进行审核并签字批准。
4. 签发:公文的签发应由具备相应职权的人签发,签发人应对公文内容进行确认并加盖机关公章。
5. 归档:已签发的公文应按规定归档,确保公文的保存和管理。
五、公文的格式要求1. 页眉:公文的页眉应标明文件类型、文件编号和日期。
2. 标题:公文的标题应居中,突出重点,使用黑体或粗体字。
3. :公文的应使用宋体字,字号不得小于五号。
4. 附件:公文的附件应与分开,使用宋体字,编号清晰可辨。
5. 落款:公文的落款应标明机关名称、印章和日期,位置居中。
以上是公文处理的规范要求,各级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执行,确保公文工作的顺利进行。
公文的规范处理对于维护机关形象、保障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广大干部和职工能够提高公文处理的水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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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文处理工作范畴
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 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四)公文处理的目标 科学化、制度化 、规范化
领导重视 完善办文制度 提高文秘人员素质
、公文种类
(一)公文种类主要有(15种): 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 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 批复、议案、函、纪要。
公文处理工作规范
“经国之枢机,为政之先要”——梁代·刘勰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
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 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公文质量的高低,直接反映了国家机关的思想理论和政策水平、 对社情民意的掌握情况、对重大问题的分析处置能力,直接关系党的 意志和方针政策的传达贯彻成效,直接体现机关干部的能力素质和工 作水准。
决议。 ③行政机关专用的文种(4个)
命令(令)、公告、通告、议案。
2.根据发文机关的层级和职权来选用文种。 ①受层级限制的文种: 决议、公报、命令、令、公告。 ②受职权限制的文种: 议案。
(二)新《条例》在文种方面的主要变化
1.文种的总数有变化 ⊙原《条例》、原《办法》规定文种合计有18个文种。
⊙新《条例》规定党政机关公文有15个文种,相对减少了原 条例中“指示”、“条例”、“规定”这3个文种。 2.个别文种名称有变化 ⊙新《条例》将“会议纪要”文种名称简化为“纪要” 3.一些文种适用范围的表述有变化
(三)文种适用范围
1.决议(下行文)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重大决策事项。
如:《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2.决定(下行文)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
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如: 《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开展向龚全珍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赣发[2013]7号)
3.命令(令)(下行文)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
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如:《江西省人民政府嘉奖令》 《萍乡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萍乡市人民政府令
第66号)
4.公报(下行文)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重大事项。
公报属公布性文种,具有权威性、指导性和新闻性。公报也称新闻 公报,是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开发布重大事件或重要决定事项的报 道性公文,是党和国家经常使用的重要文种。
按公报发布的形式和反映内容的不同,可将其具体划分为“新闻公 报”、“会议公报”、“统计公报”、“联合公报”等。多用于公布重要会议 情况、有关人口普查、经济发展和国家计划执行情况。
5.公告(下行文)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一般不用文件下发,而是通过媒体或印刷张贴的公开发布形式实 现知照目的。
如:《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 发展先进集体的通报》
10.报告(上行文)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如:《关于萍乡市对接央企工作情况的报告》
11.请示(上行文)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事项。
如:《关于支持我市棚户区改造的请示》
1、要在规定的文种里选用文种,不能无中生有。
《XXX关于切实做好XXX工作的方案》 2、要按规定的适用范围选用文种,不能张冠李戴 《XXX 关于转发XXX意见的决定》
其二,选用文种五种方法
1.根据发文机关所在的系统来选用文种。 ①党、政都可用的文种(10个) 决定、公报、意见、通知、通报、
报告、请示、批复、函、纪要。 ②党委机关专用的文种(1个)
• 1、上行文 是指下级机关、下级业务部门向它所属的 上级领导机关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所发出的公文,是自下 而上的行文,故称上行文。
• 2、平行文 是指同级机关或者不相隶属的,没有领导 与指导关系的机关之间的一种行为。
• 3、下行文 是指上级领导机关对所属的下级机关的一 种行文。
(四)如何选用文种
其一,选用文种两大原则
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如:《关于请求调整沪昆萍乡联络甲线列车运行时间的函》
15.纪要(下行文) 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如:《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水电气保障工作市长专题办公会议 纪要》
《萍乡客运北站建设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
简要说明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
• 行文关系是指发文机关同收文机关之间的公文往来关系 。这种关系是根据机关的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 确定的。
12.批复(下行文)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如:《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萍乡学院的 批复》(赣府字[2013]48号)
13.议案(平行文)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
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如:《关于提请XX同志任职的议案》
14.函(平行文)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8.通知(下行文)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 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如:《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马建山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赣府字[2013]86号)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9.通报(下行文)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一、公文处理工作的依 据、原则和目标
(一)公文处理工作的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
(中办发〔2012〕1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 格式》(GB/T 9704-2012)
(二)公文处理工作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原则 准确规范原则 精简高效原则 安全保密原则
• 6.通告(下行文)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通告不同公告,它主要用于有关单位开展业务工作需要。 如:《关于防空警报器试鸣的通告》
7.意见(上行、平行、下行文)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如:《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旅游强省建设的意见》(赣发 [201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