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0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首先,修订的实施细则在专利申请方面做出了一些调整。
对于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要求提供更加详细和准确的说明和附图。
此外,实施细则还明确了对于实质审查请求的受理条件和程序,加强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质量的要求,提高了发明专利的审查质量和效率。
其次,修订的实施细则对专利授权和评价方面进行了一些调整。
新的实施细则规定了专利授权和评价的标准和程序,并加强了对授权和评价结果的监督和管理。
同时,实施细则还对专利费用的收取、退费等相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
再次,修订的实施细则还对专利的维权和保护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
实施细则明确了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专利权的转让和许可的程序和要求,保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实施细则还完善了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方式和程序,提高了专利纠纷解决的效率和公正性。
最后,修订的实施细则还加强了对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应用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实施细则提出了对专利申请人、专利代理机构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培训要求,提高了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维权意识。
专利法第9条第1款案例
专利法第9条第1款案例
专利法第9条第1款规定了哪些事项可以申请专利。
根据该款
规定,可以申请专利的发明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和
实用性。
具体来说,新颖性要求发明在申请日前,不在国内外已经
有了公开的技术;创造性要求发明在技术上有显著进步,并且能够
对所属领域有重大的技术意义;实用性要求发明能够在所属领域得
到实际应用。
关于专利法第9条第1款的案例,可以举例如下,某公司申请
了一项新型的电动汽车发动机专利,该发动机采用了一种全新的结
构设计,使得电动汽车在续航里程和动力性能上都有了明显的提升。
该发动机的申请符合了专利法第9条第1款的规定,因为它具有新
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符合了专利申请的基本条件。
另外,还可以举例说明专利法第9条第1款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比如,某个发明家发明了一种新型的医疗器械,经过专利局的
审查后获得了专利权。
这个案例也可以作为专利法第9条第1款的
案例,说明了该款规定对于保护创新发明的重要性,以及在实际生
活中的应用和意义。
总之,专利法第9条第1款规定了专利申请的基本条件,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通过案例的说明,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和理解该款规定的具体内容和适用情况。
专利法实施条例(详细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手续格式要求)专利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
当事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第三条(语言要求)依照专利法和本条例规定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国家有统一规定的科技术语的,应当采用规范词;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没有统一中文译文的,应当注明原文。
依照专利法和本条例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和证明文件。
第四条(递(送)交方式及日期)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日为递交日;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明外,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为递交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各种文件,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送交专利代理机构。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
根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直接送交的文件,以交付日为送达日。
文件送交地址不清,无法邮寄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自公告之日起满1个月,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第五条(期限届满日)专利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各种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
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期限届满日是法定假日的,以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第六条(恢复权利)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条例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第三讲专利法PPT课件
1984 年 3 月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专 利 法 》 颁 布 , 1985年4月1日起实施。
1992年9月,我国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改, 扩展了专利保护的技术领域,延长了专利保护的期 限,完善了专利审批程序,重新规定了对专利实施强 制许可的条件,增设了专利进口权和本国优先权。
2000年8月25日,对《专利法》第二次修改,加大
第三节 我国专利制度的历史演进
一、近代的中国专利制度的引进
中国出现近现代意义上的专利制度是由一位
农民起义的领导人洪秀全的弟弟洪仁玕在其《资政
新篇》中提出。但由于太平天国的失败未能实现。
我国最早授予的专利权是1882年光绪皇帝批
准郑观应的上海机器织布局采用的机器织布技术可
享受10年的专利。这可能是中国最早的“钦赐”专
三、专利制度
所谓专利制度就是一个国家通过确认发明人对 其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的垄断权而促进本国科学技 术发展的法律制度。一个国家的专利制度由该国家 的专利立法、执法和司法等相关法律制度所构成。
第二节 专利制度的产生及历史发展
1624 年 , 英 国 议 会 颁 布 并 实 施 的 垄 断 法 规 (The Statute of Monopolies),禁止一切垄断行 为,只允许发明人对自己发明的垄断,作为在一定时 期内应当受到保护的特殊事项保存下来。
产品发明
产品发明专利权仅及于 其产品本身,
方法发明
方法发明专利权不仅及 于其方法本身,而且及 于用该方法直接获得的 产品。
产品发明
产品发明专利被侵权后, 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在原告 (即专利权人)一方;
方法发明
而新产品的制造方法发明 专利权被侵权后,诉讼中 的举证责任在被告(即侵 权行为人)一方
专利法全文及专利法实施细则
精品范文权威资料专利法全文及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精品范文权威资料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第三章专利的申请第四章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第五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第六章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第七章专利权的保护2精品范文权威资料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3精品范文权威资料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专利法名词解释
专利法名词解释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委托发明(合作发明)的申请人。
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概念,是指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申请专利权的主体概念:申请专利权的主体是根据法律规定有资格申请专利的人。
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
其中发明人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完成人,设计人是指外观设计的完成人。
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遗传功能:生物体通过繁殖将性状或特征代代相传使整个生命体得以复制的能力。
共同发明(合作开发)的申请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同一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共同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
委托发明(合作发明)的申请人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概念,是指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人指发明创造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抵触申请如果一项申请提出以前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则该申请与他人在先提出的申请构成抵触申请创造性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而外观设计无此需要,仅要求与已有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现有技术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专利法》ppt课件
04
CATALOGUE
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
专利权的内容
01
02
03
04
独占实施权
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 占实施的权利,即有权禁止他
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
转让权
专利权人有权将其专利权转让 给他人,从而获得相应的经济
利益。
许可使用权
专利权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其 专利,并收取一定的使用费用
。
标记权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 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外观设计
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 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 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 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科学发现;
01
02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03
04
动物和植物品种;
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 得的物质;
05
06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 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专利拍卖
通过拍卖等方式将专利技术推向市场 ,吸引投资者和买家参与竞拍。
专利实施与转化的评价指标
专利实施率
反映专利技术被实际应用的程度,计算公式为:已实施专 利数量/总有效专利数量×100%。
专利转化率
反映专利技术被成功转化为产品或服务的程度,计算公式 为:已转化专利数量/总有效专利数量×100%。
在特定情况下,国家可以依法对专利权实 施强制许可,允许他人使用专利技术,以 保障公共利益和促进技术进步。
专利转化的途径与措施
专利转让
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实 现专利技术的所有权转移。
专利质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0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0修正)【法规类别】专利法规【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6号【修改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2008)【发布部门】201【发布日期】2000.08.25【实施日期】2001.07.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6号公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第三章专利的申请第四章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第五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第六章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第七章专利权的保护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发明创造】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三条【管理部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保密处理】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不授专利权情形】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六条【职务发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专利法全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与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与利
管理工作。 第四条 申请与利的収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
国家有关觃定办理。
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収明创造丌授予与利
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觃的觃定获叏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幵依赖该遗传资源完
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与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収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与利申请文件丨说明该遗传资
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陇述理由。
第事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与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
第事十六条 申请収明或者实用新型与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
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収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収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
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亊项。
说明书应当对収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
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収明或者
位或者丧人实施该与利。
第十三条 収明与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収明的单位或者丧
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第十四条 国有企业亊业单位的収明与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
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批准
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
新型与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丌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
起十事丧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与利申请之日起六丧月内又 在丨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与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丨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
专利法中英对照
专利法中英对照Patent Law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Chapter I General Provisions第一章总则Article 1 This Law is formul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stitution in order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patentees, to encourage invention and innovation, to promote the application and popularization of inventions, and to contribute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的应用和推广,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Article 2 The term "patent" as used in this Law refers to a legally recognized exclusive right granted to an inventor or creator for his or her invention-creation in the fields of technology and design, for which a patent application has been filed and a patent has been granted.第二条本法所称专利,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国家给予发明人或设计人在技术和设计领域内,因其提出专利申请并经审查合格后而享有的法律保护的排他权利。
Article 3 The granting and protection of patents shall abide by the principles of equity, convenience, and effectiveness.第三条专利的授予和保护必须遵循公平、便利、有效的原则。
专利法全文最新2021
专利法全文最新20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发明者的创造成果和促进科技创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章发明专利第二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的技术方案的新的技术解决方案。
第三条发明创造性地解决了技术问题,并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符合本法规定的,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第四条发明专利申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明确的技术方案;(二)具有新颖性;(三)具有创造性;第三章实用新型专利第十条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其组合的新的技术方案。
第十一条实用新型具有新颖性和实际应用价值,符合本法规定的,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第十二条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明确的技术方案;(二)具有新颖性;(三)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第四章外观设计专利第十八条外观设计是指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其组合,以及与产品纹理、颜色、材料有关的新的设计方案。
第十九条外观设计具有新颖性和审美价值,符合本法规定的,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第二十条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明确的外观设计方案;(二)具有新颖性;(三)具有审美价值;第七章专利申请第四十六条申请者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专利为在中国提出申请的日起,享有在中国申请相同的专利的权利。
第四十七条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提交以下文件:(一)发明名称和摘要;(二)发明的实用新型;(三)发明的附图(必要);(四)发明的说明书(必要);(五)发明的权利要求(必要);第四十八条申请发明专利的,由申请人以文件申请,由专利行政部门实施审查,核发证书。
第九章专利权的取得和保护第六十三条中国的申请人首先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专利向在中国提出申请的日起,取得在中国的专利权。
第六十四条专利权自专利局考核合格并登记发出专利证书时起产生。
第六十五条专利权的期限自授权日起计算,实用新型的专利权期限为十年。
第十二章专利专家和代理第九十九条专利代理人是经专利行政部门认定,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自然人。
09司法考试民法重点知识点考点提示
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相关法条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命题题眼以上2条规定了不授予专利权的具体情形。
高教马工程知识产权法学(第二版)教学课件09
第九章
知识产权法学
二、新颖性
(一)新颖性的概念(续)
在专利法上,技术的新颖性以现有技术为参照系。所谓现有技术, 是指在某一特定时间之前,在特定空间内的已有技术和知识的总和。新 颖性判断的实质就是判断一项技术在某一特定时间之前是否已经公开。 专利法中的公开指的是一种已被公之于众的状态。简言之,该项技术已 经脱离了颖性
(二)新颖性的判断标准: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规定
依照我国专利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申请日前6个月内发生的,不丧 失新颖性:
1.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 2.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3.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这里所谓“规定的学术会 议”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 技术会议。 4.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准。其中主体标准就是指判断创造性的人的标准。客体标准则 是指发明创造本身所应当具备的创造性因素。具体标准可进行 如下概括:
1. 判断创造性的人应是发明创造所属专业的普通技术人员。 2. 开拓性的发明创造具备创造性。 3. 若发明创造的目的和效果具有不可预测性,则该发明创 造具有创造性。所谓目的和效果的不可预测,是指对于本专业 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讲,某一技术方案取得了意想不到的结果, 从而使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相比有了质的区别。 4. 根据发明构成的难易程度来判断其创造性。
由此可知,我国外观设计专利的新颖性条件采用的是绝对新 颖性标准加抵触申请的模式。
第八章
知识产权法学
二、创造性
我国《专利法》针对外观设计提出了“与现有设计或者 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的要求。这 里,“明显区别”的要求不仅是相对于现有设计而言的,而 且还包括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这一要求已经超越了单独对 比新颖性的原则,而是引入了创造性的理念。
专利法第九章.ppt
第二节 专利法与专利制度
一、专利法及其调整对象
专利法,包括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 行政机关颁布的规章、条例以及司法机关 作出的司法解释等构成的相关法律规范, 是调整因发明创造的开发、实施及其保护 等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之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的专利法仅指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 程序制定的专利法。
专利法主要调整的社会关系:
该理论是在自然法理论和工业产权理论基础上 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对专利制度产生着重要影 响。该理论认为,思想是发明人的财产。但单 纯地占有思想对发明人来说是不够的,他必须 利用思想。然而思想不是物,若将思想公开, 就可能被别人无偿地利用。发明人为了能够享 有禁止别人利用思想的权利,便可以与社会签 订一项契约。根据该契约,发明人有义务将其 发明的内容公开,而相应地获得独占使用权。
1236年,英王亨利三世给波尔多市的 一位市民授予了15年制作各种色布的 垄断权。该项权利被认为是世界上最 原始的专利。 早期的专利只不过是封
建君主的一种恩赐手段,是封建特权 的一种表现形式。这种制度与现代专 利制度相比,具有三个特点:
第一、它只是个别现象,并不是一种制度。
第二、它源于君主的恩赐,不是法律上的权 利。
专利制度的理论基础:
(五)专利契约理论
美国路易斯安那州联邦地方法院于 1980年6月26日在一判例中指出:专利 是美利坚合众国与发明人之间的一种 契约。根据这个契约,发明人以将其 发明公之于众作为交换条件,可以对 其发明享有17年的独占权,17年后, 任何人都可以利用其发明。这一判例 深刻地揭示出契约理论的本质。
二、专利制度及其特征
专利制度是依据专利法而形成的保障 发明创造人的利益,鼓励发明创造, 促进发明创造成果推广应用,从而推 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0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一届]第八号公布 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作如下修改:一、 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二、 在第二条中增加三款,作为第二、三、四款:“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三、 将第五条修改为:“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四、 在第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五、 将第十条第二款修改为:“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六、 将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七、 将第十二条修改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9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92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2.09.04•【文号】•【施行日期】1992.09.04•【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专利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对符合本法规定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
第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申请被批准后,全民所有制单位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持有;集体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或者个人所有。
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工作人员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企业;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的企业或者个人所有。
专利权的所有人和持有人统称专利权人。
第七条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协作或者一个单位接受其他单位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的单位所有或者持有。
第九条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专利法课件PPT课件
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中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技术特征经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保护的 技术特征相比,从字面上看不相同,但经过分析可以认定两者是相等同的技术特征。这种 情况下,应当认定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禁止反悔原则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或维持专利权有效过程中所放弃的内容,不能再纳入专 利保护范围。
拓展思考
加强专利保护力度,提高侵权成 本
完善专利法律法规,加大对侵权 行为的惩处力度。
提高专利侵权赔偿标准,增加侵 权成本。
拓展思考
优化专利申请和审查流程,提高审查 效率和质量
优化审查流程,缩短审查周期,提高 审查效率。
简化专利申请手续,降低申请成本。
拓展思考
01
加强审查员队伍建设, 提高审查质量。
请和维权活动符合当地法律要求。
构建全球化专利布局
02
通过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申请专利,构建全球化的专利布局,以
最大限度地保护创新成果。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03
积极参与国际专利组织和论坛,与各国政府和业界加强交流与
合作,共同应对跨国专利挑战。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与战略建议
人工智能在专利领域的应用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未来可能在专利申请、审 查、维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提高专利工作的效率和质 量。
予最先申请的人。 • 优先权原则: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 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 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 单一性原则: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 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 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 申请提出。
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
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篇一: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发明创造者对其发明的专利享有著作权和劳动成果权。
”这一规定保护了发明创造者的著作权和劳动成果权,确保他们在创造新技术和知识的过程中获得应有的权益。
根据这一规定,发明创造者对其发明的专利享有著作权。
这意味着他们拥有对其发明进行复制、发行、展示、表演、放映等权利。
这些权利使得发明创造者可以控制其发明的使用和利益,从中获取经济收益。
同时,这也鼓励了创新和发明的活动,为创造者提供了激励。
此外,发明创造者还享有劳动成果权。
这意味着他们有权要求他人尊重其劳动成果,不能未经授权使用或侵犯其专利。
这一权利保护了发明创造者的劳动成果,确保他们能够充分享有其创造的成果,避免不法行为对其权益的侵犯。
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创新和发明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它既保护了发明创造者的著作权,又保护了其劳动成果权。
这为发明创造者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激励了创新活动,推动了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作为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法律规定,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的有效实施对于保护创新者的权益、推动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篇二: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属于发明者或其继承人、受让人。
根据该规定,一旦某项发明创造被发明者完成并获得专利权,该专利权就属于发明者本人,或者在其不在世或放弃专利权的情况下,属于其继承人或受让人。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发明者的创造成果及其相关利益。
首先,专利权归属于发明者本人。
这意味着发明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立的所有权。
发明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处置专利权,包括转让、许可使用或转让部分权益等。
这种所有权保护激励了创新,使发明者能够充分享受其创造所带来的经济和声誉上的好处。
其次,专利权可以在发明者不在世或放弃专利权的情况下,转移到其继承人或受让人名下。
这一规定保护了发明者的经济利益和知识产权的传承。
发明者的继承人或受让人可以继续享有专利权,并有权继续从中获益。
专利权的归属不仅对发明者个人具有重要意义,也对社会创新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4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全文)
专利法的定义与作用专利法的定义:专利法是国家制定并公布实施的,用于保专利法的作用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规范。
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规范专利申请、授权、保护和管理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01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保护发明创造、鼓励技术创新、维护公共利益等原则。
02专利法的主体内容包括专利权的授予、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权的实施与许可等。
03专利法的相关制度包括专利申请、审查、授权、无效宣告等制度,以及专利代理、专利信息管理等制度。
专利法的体系结构专利法的历史与发展古代专利制度的起源01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就出现了类似专利制度的萌芽。
现代专利制度的形成0215世纪至17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和工业革命的到来,现代专利制度逐渐形成。
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03中国自清朝末年开始引入专利制度,经历了多次变革和发展,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专利法律体系。
近年来,中国不断加强专利保护力度,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01发明创造性02外观设计创新性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专利权的授予条件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文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专利法第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The real happiness of life lies in being able to contribute to a cause, and I realize that it is a great caus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专利法第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9条规定的内容主要是对专利优先权的认定,因为同一件发明创造,肯定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权,如果有两位以上自然人对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发明专利的,专利局一般会把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自然人。
一、专利法第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九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二、不能申请专利的情形有哪些?《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三、专利权保护期限是多久?发明的保护期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是10年。
从申请日起开始计算1、发明专利——20年2、实用新型—— 10年3、外观设计—— 10年须注意的是专利保护期的起始日为自申请日起计算,而不是专利授予日。
四、自己申请专利流程是怎样的?1、提交文件:发明专利申请应提交文件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及其文件。
2、受理: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专利申请文件发受理通知书,确定专利申请给予专利申请号,于缺少必要申请文件或者其违反律要求情形给予受理3、初步审查:专利局收申请文件首先申请文件、费用缴纳等情况作形式审查初审合格申请要根据通知进行修补或陈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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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
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 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的特点: 是利用自然规律所提出的技术方案 是针对产品提出的技术方案 是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提出 的技术方案 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三节 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
发明的分类: 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类。 产品发明是指人工制造的各种有形 物品的发明。 产品发明主要有: 制造品的发明。 如机器、设备、构件、装置、用具 等的发明。 材料的发明(或称物质发明) 关于物品新用途的发明
方法发明是指人们为制造产品或 者解决某个技术课题而研究开发 出来的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 工艺流程等技术方案。
使用公开 使用公开包括制造、使用、销售、或 者进口,还包括通过模型演使公众了 解其技术内容的情况。 即使所使用的产品或者装置需要经过 破坏才能得知其结构和功能,也仍然 属于使用公开。
• 其他方式公开 主要是指口头公开 包括:口头交谈、报告、讨论会发言、 广播或电视等能使公众得知技术内容 的方式。
抵触申请专利权主体
抵触申请: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 对相同的发明创造分别向同一国 家提出的专利申请。 发明在先原则与申请在先原则
三、受让人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依法转 让,其受让人就成为继受专利权 人。 四、外国人 双边协议 国际条约 如《巴黎公约》 互惠原则
第十章专利权内容
第一节 专利权人的权利 一、独占实施权 (一)发明和实用新型产品专利 专利权人依法垄断享有制造、使用、许诺销 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
第二节 专利权的申请
一 、申请专利前的准备工作 1.是否应当申请专利 技术及经济因素 成分很难分析的物质发明,或外人无法 难以得知得的工厂内部的生产方法,工 艺技术不宜申请专利。 2.专利类别的选择 考虑下列因素: 技术水平高低、是否方法专利 市场寿命长短、耗时长短
二、专利的申请原则 (一)书面原则
注:动植物品种专利问题
当生命成为发明 1980年,美国最高法院以5:4的微弱 多数,宣布授予第一个生物遗传工 程专利。 “专利法所保护的对象可以是‘ 太 阳下的任何人为事物’ (anything under the sun that is made by man)”
y
哈佛鼠 种中国的大豆侵美国的权 1997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一、发明人、设计人
发明人、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
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 发明人或设计人只限定为自然人 不适用民法中民事主体资格的限制性规 定 发明创造活动是一种客观事实行为,而 非法律行为。 必须使用法定真实姓名
不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情况: 仅提出设想、构思或启发性意见的 人; 仅负责组织领导工作的人; 仅为物质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或者 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
单位奖励 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得利润纳税后 0.5%至2%,或者实施外观设计所得 利涧纳税后的0.05-0.2%。 单位许可他人实施的还应当从收取的 使用费中纳税后提取5%-10%作为报 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第十一章 专利权的取得
第一节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一、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专利条件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 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 做出的,与其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 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 “一年”的起算应以证实办完手续之 日起为准 • “本单位”是构成“原单位”的前 提 人员编制及工资关系
2.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 主要利用了本单位的资金、设备、 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 的技术资料 事先约定返还资金或交纳使用费 的除外。
(二)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现有
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 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发 明相对与现有技术,对所属技术领 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采说,是非显而 易见的。
发明“有显著的进步”,是指发 明和现有的技术相比具有明显的 进步。
(三)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发明或指实用新型
权利产生方查程 序;专利权则必须依法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 进行审查后授予合法申请人。 权利内容不同。 著作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而 专利权仅不包括人身权内容。 权利保护期限不同。 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 上死后的50年;专利权的保护期分别为发明专 利20年,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10年。
专利法
第三编 专利权法
专利概述 “专利”一词翻译自英文Patent,意 即“打开”、“公开”,源自Letters Patent. 因公开而有权利
专利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
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 专有权利 著作权和专利权区别: 保护的对象不同。 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 形式;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 保护的条件和要求不同。 著作权法保护的些作品只需具有独创性;但专 利权不保护主题内容相同的两个发明创造
二、单位 职务发明创造中,发明人或设计人 作出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 单位。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
设计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 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 发明创造。
1.“执行本单位任务” 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 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 有充分的证据 • 有单位的具体支持和安排
北京金三元“扒猪脸”专利菜:
“一种将生猪头整体加工成熟的方法”
产品发明与方法发明的区别:
授予专利权后的权利效力不同
产品发明的“产品”一定是新产 品,包括新产品的制造、销售、 进口、使用、许诺销售 方法发明保护的产品必须是用该 方法发明制造的“新产品”,保 护范围仅限于用该方法发明制造 的新产品,他人用其他方法制造 的同样产品就不侵权。 举证责任不同
许诺销售(offering for sell),亦称
提供销售或为销售而提供,明确表示愿意出 售某种产品的行为。 (二)方法发明专利 专利权人依法垄断享有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 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以该方法直接获 得的产品的权利。
(三)外观设计专利 依法垄断享有制造、许诺销售、销 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的权利。 二、转让权 三、许可权 许可权是指专利权人允许其他单位 或个人实施其专利权的权利,这也 是专利权人的独占性派生出来的一 项重要的权利。 许可使用中的质量问题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 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 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 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 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 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 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1. 对现有技术的判断有三方面的标准: 时间标准 申请日以前公开的技术内容属于现 有技术 申请日当天公开的技术内容不属于 现有技术范围 地域标准 出版物公开——地域指全世界范围
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 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 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通常与技术思想无关。外观设计 则是利用人们的审美心理来达到 美感的效果,其作用是满足人们 对产品在精神上的要求。
第四节 不予专利保护的项目 科学发现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不是自然规律的利用过程,更不是一种 技术解决方案,它的作用对象是人,直 接作用于人的思维,而与产业上的技术 活动不以生直接关系 如竞赛规则、统计方法、逻辑方法、科 研方法、计算方法、分类方法,解迷方 法、速记方法、检索方法等,都不能成 为专利法保护的对象。
四、标记权 标记权是指专利权人在其专利产品或该 项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的权利。 “专利”或者“中国专利”、 专利号 五、禁止权 对于专利侵权的行为,专利权人有权要 求侵害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可以请 示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 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保护。
第二节 专利权人的义务 一、缴纳专利年费 原因 ——控制有效专利的数量和质量;
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 产 生积极效果。
二、外观设计的专利条件 新颖性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 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 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 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 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美感 适于工业应用 三、授予专利的否定性条件 禁止授予专利的情况
书面原则:专利申请人及其代理
人在办理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 的各种手续时,都应当采用书面形 式。 排除电报、电话、电传、胶片等形 式
补偿专利局支出的费用
二、奖励发明人或设计人 职务发明创造中单位成为专利权主体时,单 位必须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对发明人或设计人 进行奖励,包括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和奖 金和报酬。
2005年1月17日日本东京高等法院做出判决,要求
日亚化学工业向蓝色发光二极管发明人中村修二教 授支付职务发明报酬8.43亿日元。
第九章 专利权主体 专利权主体包括专利申请权人与 专利权人 某机械制造厂工程师吴某发明了 一种用于机床上的传动装置, 打算 申请发明专利,但考虑到自身财力 有限及获得专利权的时间太长,就 想将此专利申请权转让出去。
某机床制造厂听说后,遂与吴某签订了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合同订立后,机 床厂即着手申请专利,向专利局提交了 专利申请书。 不料,在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过程中,机 械制造厂与吴某就该项发明的权属发 生了纠纷。 机械制造厂认为吴某的发明属于职务 技术成果,而吴某则认为该项发明是其 独自创造的,不属于职务技术成果。双 方争执不下,机械制造厂诉至法院,要求 法院确认发明的权属。
例: 新颖性判断
“京万红”烫伤膏
2.不丧失新颖怀的公开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前6个月 内,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况: 首次展出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 会上第一次展出的发明创造。 首次发表 指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 (包括技术鉴定会议)上第一次发表 的发明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