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股份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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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某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查账报告、验资报告等会计资料。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三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包括:(一)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二)会计账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簿等;(三)财务报告: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等;(四)查账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其他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文件。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归档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及时性:会计档案应在业务完成后及时归档;(二)准确性:会计档案内容应当准确无误;(三)完整性:会计档案应当完整无缺;(四)安全性:会计档案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其安全。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期限详见附表。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部门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二)会计档案的存放地点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蛀等条件;(三)会计档案的查阅应当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查阅人、查阅日期、查阅内容等。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查阅与借用第七条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

第八条集团内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第九条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内容。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销毁第十条会计档案的销毁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前应编制销毁清册,并由审计部和财务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某某集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某某集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集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为规范**集团会计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根据国家《会计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集团公司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会计电算化数据备份、会计核算系统软件、操作人的密码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企业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一)会计凭证类。

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

包括总账、明细账、FI记账、其他辅助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

包括月度、年度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

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朋、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会计电算化数据等在会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第二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要求(―)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对保管的会计档案应编制会计档案保管目录,注明保管地点,并按冃录注明地点进行档案存放。

列入保管目录的各种会计资料,包括账簿、凭证、清册、报表等应做到准确、齐全、规范,并保持会计资料期间的有机联系,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二)会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每月终了,要及时将当月形成的会计资料收集齐全、完整, 进行分类、装订、立卷。

当年会计档案暂时放在各财务核算地点,便于查阅,但要做好授权批准和限制接触工作。

会计年度终了「’次年四前,I、「笑管理人员集中移交入库上架,列入保管冃录,统一管理。

(三)各类电子数据会计资料的归档。

年度终了,系统管理员将当年会计电算化资料备份并详细标注,装盒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包括:会计年度数据备份盘;会计核算系统软件;操作人的密码等其他会计资料。

会计档案电子数据资料保管期限与书面资料保管期限一致。

会计软件保管期截至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后五年。

各类电子数据会计资料,应根据保管期限,由系统管理员定期(每年)复制一次,并在检验数据正常情况下,标识清於’丄份归档,异地存歸第三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集团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指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受或形成的,记录和反应公司经济业务事项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三条由各级机构财务管理部门集中管理会计档案,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存放的原则,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第二章档案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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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通用3篇)

集团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通用3篇)

集团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通用3篇)集团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一)一、总则为加强集团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的建设和使用,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特制定本办法。

二、档案管理机构集团公司设立会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存储、整理、检索、销毁等工作。

会计档案管理部门应有专职人员,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档案管理能力。

三、档案的分类和命名1. 按照会计核算科目、年度和所属单位,对会计档案进行分类命名。

例如:资产类-2021年-分公司A。

2. 各类档案命名规则需制定统一标准,确保命名规范、简洁、易于理解。

四、档案的存储1. 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潮、抗震等设施,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 不同档案应按照科目和时间顺序进行归类,采用编号管理。

3. 会计档案必须采用封装保护,并标注档案名称、编号、存档日期等信息。

五、档案的整理与归档1. 会计档案应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有序性。

2. 按照档案归档流程,及时将新的会计档案归入相应的文件夹中,确保档案的及时归档。

六、档案的检索与利用1.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检索系统,确保快速准确地检索目标档案。

2. 检索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检索人员、检索时间、检索目的等信息。

七、档案的销毁1. 按照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档案销毁的程序。

2. 销毁过程应有相关人员监督,并制定销毁记录,以备查阅。

八、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并公示。

集团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二)一、总则为规范集团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办法。

二、档案管理机构集团公司应设立会计档案管理中心,负责会计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中心应有一定规模的专职人员,具备相关的会计知识和档案管理能力。

三、档案的分类1. 会计档案应按照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等科目进行分类。

2. 档案还应按照年度和所属单位进行分类。

集团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以及会计电算化系统开发和使用的全套文档资料及软件程序。

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会计人员保管一年,期满后移交公司档案室统一管理。

会计档案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保管制度,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严禁遗失、损毁、涂改、泄密和私自销毁会计档案行为发生。

2.集团财务部负责督促有关人员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归档要求将账簿装订成册,凭证装袋,并标明名称、讫止日期、册数、加盖有关人员印鉴,按档案编号移交档案员验收立卷归档。

3.会计档案分为以下几类:3.1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汇总凭证;3.2会计账簿:即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对账单、调节表、固定资产明细账、辅助账簿;3.3会计报表:月报、季报、中期报表、年度报表;3.4会计报告、财务分析、审计报告、评估报告;3.5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查阅复制登记簿;4.一个会计年度形成的会计档案,按报表、账簿、凭证、资料、磁性介质或光盘会计数据五大类,分别组成若干案卷,系统排列,一般不能变动。

案卷的形成遵循以下要求:账簿原则上按原卷册封装为基础,填写历任会计一览表,另加封面,对总账、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保持原来的面貌,不能抽出白页;凭证按时间和顺序排列、装订加封面,填写清楚。

会计档案每年要编制案卷目录,一式两份,档案室及财务室各存一份。

对以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档案,要定期检查、定期复制,防止损坏丢失文档。

5.会计档案必须妥善保管,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并做好防磁、防火、防潮、防尘、防盗和防鼠咬、防虫蛀、防霉变等工作。

6.公司会计档案原则上为本企业提供查询,外单位如需查阅复制应持本单位介绍信,经公司财务总监批准同意后,方可查阅。

集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集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集团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集团及下属各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会计档案的范围第三条会计档案的范围包括:1.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2. 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等;3. 财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等;4.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三、会计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四条会计档案的归档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按年度进行归档,归档时间为次年的3月底以前。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要求:1. 会计凭证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并注明凭证编号;2. 会计账簿应按照科目顺序排列,并注明账簿编号;3. 财务报告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并注明报告编号;4.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应按照资料类型分类整理。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1. 会计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的专用档案柜中;2. 会计档案的存放应按年度、类别、编号进行分类;3. 会计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需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4. 会计档案的销毁,需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四、会计档案的利用与维护第七条会计档案的利用:1. 会计档案的查阅,需填写查阅申请表,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2. 会计档案的复制,需填写复制申请表,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复制;3. 会计档案的借阅,需填写借阅申请表,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维护: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会计档案进行清理、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2.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3.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集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集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会计档案是集团经济活动的真实记录,是集团经营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维护集团合法权益、加强内部管理、促进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原则第四条会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会计档案应真实反映集团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

(二)完整性原则:会计档案应全面、系统地反映集团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三)准确性原则:会计档案内容应准确无误,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四)安全性原则:会计档案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和电子数据的安全。

(五)便捷性原则:会计档案应便于查阅、利用和保管。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集团财务部负责集团会计档案的统一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和实施集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二)负责集团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销毁等工作。

(三)对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负责会计档案的查询、借阅和提供利用工作。

第六条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会计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执行集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二)负责本单位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销毁等工作。

(三)定期向集团财务部报送会计档案报表。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会计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完整地收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

(二)对已归档的会计档案,如有补充或修改,应及时补充或修改。

(三)对已销毁的会计档案,应保留相应的销毁记录。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会计档案的分类、编号、编目等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整理。

(二)会计档案的装订、包装应符合规范要求,便于保管和查阅。

集团股份公司会计档案管理新版制度

集团股份公司会计档案管理新版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 目旳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充足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及运用档案。

2 范畴合用于全公司财务档案管理。

3 定义3.1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旳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涉及:3.1.1 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她会计凭证。

3.1.2 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她会计账簿。

3.1.3 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涉及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阐明,其她财务报告。

3.1.4 电子类:会计电算化账套数据、会计报表及其她财务电子文档。

3.1.5 其她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她应当保存旳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送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4 职责4.1 财务部是公司会计档案旳主管部门,负责公司会计档案工作旳指引、监督和检查。

4.2 各分、子公司、办事处财务科负责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根据本制度做好会计档案旳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工作,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寄存、以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5 内容5.1 会计档案整顿保管5.1.1 各单位每年形成旳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规定,负责整顿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5.1.2 当年形成旳会计档案,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待公司统一安排,编制移送清册,移送公司档案管理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旳,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5.1.3 移送档案机构保管旳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旳封装。

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顿旳,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顿,以分清责任。

5.1.4 各单位保存旳会计档案不得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须经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旳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某集团会计档案管理办法(WORD6页)

某集团会计档案管理办法(WORD6页)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更好的为铁路运输生产信息化建设服务,根据铁道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铁路系统会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集团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铁路信息化建设全过程的重要经济史料和凭证,单位领导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立卷、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切实把会计档案管好。

3.会计档案遵循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集团财务部对会计档案工作负责。

(二)会计档案界定1.会计档案是指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以及会计核算电算化后的存储软件,会计数据磁盘以及打印输出的账、表、单等。

是反映公司经济也无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2.会计凭证具体包括: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帐,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会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卡档案销毁清册。

(三)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设置1.集团财务部设置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及会计档案管理员1名,具体负责会计档案清册的登记,会计档案的保管、使用以及防火、防盗、防潮、防尘;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的登记;会计档案保管到期时会计档案的鉴定、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及销毁目录的编制、会计档案的销毁等方面的工作。

2.财会人员平时应按自己的分工范围认真管理好有关会计资料,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个季度内将有关的凭证,账簿以及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整理和装订,并交会计档案管理员保管。

财务档案由档案使用人负责,移交时使用人应与档案使用人办妥移交手续,移交记录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存档。

(四)会计档案的立卷1.会计档案的立卷整理,遵循财务工作的规律,当会计年度终了后,按照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分别进行整理,装订成册,组成保管单位,一本凭证、账簿、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为一个保管单位。

集团公司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第一条会计人员应按照财政部、档案局的规定和要求,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公司预算和及其他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专人妥善保管,防止毁损、丢失和泄密。

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务部门保管一年。

期满之后,原则上由财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公司办公室保管。

第二条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

本单位会计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财务部经理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有介绍信,经总裁批准后,详细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等。

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要复制的要经总裁同意。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公司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名称保管期限备注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15年记账凭证15年汇总凭证15年会计账薄类总账15年包括日记总账明细账15年日记账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辅助账薄15年财务报告类月、季财务报告3年包括文字分析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包括文字分析其他类会计移交清册15年会计档案移交册永久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银行对账单5年第四条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要按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由财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共同申报经批准后进行处理。

对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由总裁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总裁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第五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范例推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WORD5页)

【范例推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WORD5页)

集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强化**集团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的有序管理、妥善保管、方便查阅、严防损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档案的界定1、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帐簿类,包括:总帐、明细帐、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辅助帐簿、电算化备份及其他会计帐簿。

3、财务报表类,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电算化盘片、附注及文字说明等。

4、其他类,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发票存根、固定资产卡片、会计报告、查帐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的其他重要文件,如经济合同、公司章程等各种会计资料,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5、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储存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及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数据是指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数据。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装订1、对每月形成的会计档案,装订成册,贴上统一规格的封条,填妥凭证的年月、凭证的起止编号、凭证归档编号、凭证种类、凭证保管期限,并在凭证封口处加盖装订人的骑缝章,以分清责任。

2、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报表、会计帐簿,经核对无误后,按年装订成册,并按规定编制归档号码。

3、每年对会计档案登记清册应单独装订成册。

4、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按上海市档案局要求分报表、帐册、凭证、其他四大类装入财务凭证盒,并编制档号。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

1、财务部为会计档案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

2、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按顺序立卷编号登记。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1年,期满后原则上编造清册移交公司档案部门。

3、对电算化的会计档案,其中重要的会计档案要做双备份,并存放在不同的地点;采用磁性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财会(1998)32号文件《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南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应重视和加强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工作,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露会计档案信息。

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的会计档案工作。

形成会计档案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会计档案,并立卷或装订成册。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第三条集团公司的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集团公司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包括各类会计凭证、各种会计帐簿(含固定资产卡片和辅助帐簿)各期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以及财务计划和重要经济合同等文件材料。

第四条集团公司的会计档案应按期及时整理立卷,做到美观大方、方便查阅,保证会计档案上的经办人员印章齐全。

会计档案归档时应按保管期限编制卷号,注明所属年份、会计档案名称及编号。

会计凭证应按月、分类、序时、顺序号装订成册;会计帐册应按季(年)、分帐户、序时装订成册(跨年使用帐簿除外),编号顺序为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分类明细帐;月度财务报告由集团公司财务部集中按季立卷;其他零星会计资料按年度序时汇编装订成册。

对于会计核算中经办人员、主管人员签章不齐全的会计档案不得归档。

集团公司财务部有权责成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条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的会计主管负责在年度终了后编造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各分公司对于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妥善保管一年,以便查阅。

每年四月应将前一年度的会计档案移交集团公司财务部保管。

第六条集团公司财务部按期点收各分公司移交的会计档案。

移交的会计档案中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绿谷集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绿谷集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我校一级财务以及基建、校医院、工会、后 勤服务总公司、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所有二级财 务。
二、我校会计档案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制度。各会计核算单位 负责会计档案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工作,档案馆负责会计档案 的保管、监督、指导、检查和提供利用,财务处负责对会计档案的形 成及保管进行业务指导及使用监管。
第六条集团及各下属各子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 各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 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 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财务部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公司档 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财务部门内部指定专人 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十、公司因撤销或其它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手 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办理。
十一、保管会计档案的人员工作调动,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 档案交接手续,编制转交清册,由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财务 负责人监交,并签字盖章。
十二、本制度从二 OO 四年元月一日起执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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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它会 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 辅助账簿,其它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
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它财务报告。 (四)其它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它应当
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八、档案的借阅 档案馆应建立会计档案借阅登记制度。本校财务部门人员因 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会计档案时,档案馆应及时提供,并做好借阅登 记。本校其他部门借阅会计档案时,会计档案在部门暂存的,需经财 务负责人批准。会计档案在档案馆的,需经档案馆馆长和财务处处长 共同批准方能查阅。学校财务及学校二级财务的会计档案皆不得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一律须经档案馆馆长和财务处处长共同批准,且借期 一般不得超过半天。需复印的,经档案馆馆长和财务处处长共同批准 后,可以在财务处或档案馆复印,并办理登记手续。严禁在会计档案 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九、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校档案馆提出销毁意见, 会同财务处共同审查、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分管档案及 财务工作的校领导批准。销毁会证类标签分为三层:第一层为年代、类别、单位;第二 层为记帐时间;第三层为案卷顺序号及凭证顺序号。帐簿类、报表类、 其它类标签为两层,第一层为年代、类别、单位;第二层为顺序号。

集团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市政集团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根据市城投《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结合我集团公司具体实际情况,为了规范、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的财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具体内容包括:(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二)会计帐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三)财务报告类:月报、季报、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存档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二条财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保管年限如下:(一)永久保管:年度财务报告(决算)、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各类拷贝磁盘;(二)保管15年期限: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总帐、明细帐、日记帐、辅助帐簿,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25年;(三)保管5年期限: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四)保管3年期限:月度和季度财务报告。

第三条计划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财务档案,定期将计划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按顺序立卷登记保管。

财务档案应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四条财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应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

对尚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和法律纠纷涉及的原始资料,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直至案件结束为止。

第五条财务档案的借用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一)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财务档案,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二)公司下属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财务档案,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经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三)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财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财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财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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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及利用档案。

2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财务档案管理。

3定义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
3.1.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3.1.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1.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3.1.4电子类:会计电算化账套数据、会计报表及其他财务电子文档。

3.1.5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4职责
财务部是公司会计档案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各分、子公司、办事处财务科负责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依据本制度做好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工作,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5内容
会计档案整理保管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
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待公司统一安排,编制移交清册,移交公司档案管理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
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须经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实行会计电算化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电子类文档的备份应建立可移动硬盘或光盘备份,没条件的单位应上报财务部备份,备份数据每四年转录一次。

财务软件数据的备份参照《会计电算化制度》规定执行。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15 年、25年两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制度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制度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会计档案销毁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会计档案交接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移交财务部或公司档案管理机构代管。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相关文件
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6相关记录
《档案文件查(借)阅登记表
附表: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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