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
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以备需查时用。
2.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代理记账协议、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账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录。
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归档。
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归档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4.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
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
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5.每季度由监督部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并汇总至经理办公室。
6.公司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发票的登记、领用、清理、核对工作。
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违者处以发票额15%以上的罚款和扣发1—2个月的奖
金,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7.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上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8.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
9.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机器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账簿,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至少15年。
10.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五篇)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会计档案是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财务报告等。
它是记录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企业的主要档案之一。
第二条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完备、资料完整、安全保密、入档及时、存入有序、专人保管。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范围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其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证。
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或登记账薄的原始依据,是重要的会计核算资料。
原始凭证包括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两种。
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薄的凭证。
其他会计凭证是指以上凭证之外的凭证。
2、会计账簿是指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地记录一个单位的经济业务,对大量分散的数据或资料进行归类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会计信息的簿籍。
它是编制会计报表的重要依据。
会计帐簿:包括日记帐、明细帐、总帐、各种辅助帐。
3、财务报告指用来反映会计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会计报表、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会计报表包括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附注。
4、其他类会计档案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指与会计核算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立卷和保管1、会计档案的分类和编号。
会计档案可分为四类:会计凭证类、会计帐簿类、会计报表类和其它类,根据四类档案进行分级编号管理。
2、财务部门按照上述归类和编号负责整理立卷。
会计档案均应采用硬纸卷盒(或卷皮)进行包装。
3、会计档案的移交。
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以备随时查阅,满一年后,有单独档案部门的,同财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档案部门保管。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和及时,充分发挥会计档案在财务管理、审计监督、法律诉讼等方面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等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与会计核算相关的专业材料。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依据原则:会计档案管理必须依法进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 安全保密原则:确保会计档案在存储、传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 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销毁等环节。
4. 效率效益原则:提高会计档案管理的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实现会计档案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四条本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其他部门配合。
财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会计档案管理部门应与档案管理部门、信息技术部门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做好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查阅、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第七条财务部门作为会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和完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 组织开展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销毁等工作。
3. 对会计档案的保管、查阅、销毁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
4. 定期对会计档案进行清理、核对,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 加强与档案管理部门、信息技术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会计档案管理部门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设施,包括库房、柜架、温湿度控制设备等。
会计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
第三条会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会计档案必须真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完整性原则:会计档案应完整无缺,确保会计信息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三)安全性原则:会计档案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遗失、损毁和泄密。
(四)及时性原则: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和销毁工作应及时进行。
(五)保密性原则:会计档案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会计档案的收集范围:(一)原始凭证:包括发票、收据、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
(二)记账凭证:包括现金记账凭证、银行记账凭证、转账记账凭证等。
(三)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等。
(四)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五)审计报告:包括年度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会计年度、会计科目、凭证种类等分类整理。
(二)编制目录,标注页码,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三)对破损、褪色的档案进行修复,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四)对重要档案进行备份,并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六条会计档案的保管:(一)会计档案应当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火、防盗的专用档案柜中。
(二)档案柜应加锁,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三)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
(四)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利用:(一)单位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应办理借阅手续,并注明查阅目的、期限和归还时间。
(二)外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要查阅会计档案,应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规范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查阅、销毁等环节,确保会计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会计档案是指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会计分析报告等会计资料。
第四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会计档案管理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和要求,确保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会计档案管理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规范性和高效性的原则。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并定期对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档案管理水平。
二、会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第八条会计凭证应当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
原始凭证应当真实、完整、合法,记账凭证应当准确、完整,汇总凭证应当反映会计凭证的汇总情况。
第九条会计账簿应当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等。
会计账簿应当真实、完整、准确,能够全面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条财务报表应当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应当真实、完整、准确,能够全面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一条会计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一定的顺序和格式,确保会计档案的有序存放和方便查阅。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与保管期限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指定专门的会计档案保管场所,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和防潮、防蛀、防盗等要求。
第十三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一般分为短期、长期和永久保管。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对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和销毁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优秀6篇)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优秀6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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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一」财务管理制度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及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
二、会计档案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会计资料备份软盘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三、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
应由财务部按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保管,任何人不得自行封包工保存。
四、财务部指专人以会计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五、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的财会人员提供利用,非财会人员不得借阅和查看。
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及财务总监签字批准,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
六、撤消、合并时,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本并移交指定的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七、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基础,根据其特点,分阶段永久,定期二类。
八、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
严格审查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报公司董事会审查,经批准后销毁。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序号档案名称保管年限备注一、会计凭证类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15年2银行余额调节表15年二、会计帐簿类3日记帐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日记帐4明细帐25年5总帐15年包括日记总帐6辅助帐簿15年7固定资产卡片15年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三、会计报表类5年8主要财务指标快报3年包括方字分析9月、季度会计报表5年包括方字分析10年度会计报表(决算)永久包括方字分析四、其他类11会计移交清册15年1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25年1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25年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二」1、学校总帐会计负责会计档案的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等具体工作,同时对会计档案的全面性和真实性负责。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2篇)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2篇)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1、公司的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含备查帐簿)、财务报表、财务计划、财务分析等会计核算专业的文字、图表和电脑软盘资料。
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必须切实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
2、会计档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由主办会计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定期收集,审查核对,分类装订成册或整理成卷、编制目录及序号进行登记,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年度的会计资料归档时间为次年的2月底以前。
3、会计档案由主办会计负责保管,做到不丢失、不缺损、不烂、不被虫蛀等,财务部定期不定期检查会计档案保管情况,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中存在的问题。
4、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归档的会计资料,按年、季、月顺序立卷登记存放。
5、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必须向档案管理人员打招呼,阅后近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
6、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7、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经公司领导批准,财务部负责人指定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要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事由。
8、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对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须经公司领导或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外借或复印,并办理有关手续,外借期间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拆散原卷册,要限期归还。
9、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和使用价值,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定期保管期分为三年、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
具体保管期限详见附表。
10、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由公司领导、财务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共同签定,严格审查,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上级方管部门批准后执行销毁。
销毁时应派人监毁,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或盖章。
应保存的资料,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1、由于单位人员的变动,会计档案需要移交时,由移交人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档案管理,提高财务信息化水平,保障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会计档案的管理,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会计、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会计档案管理应实现电子化和纸质化相结合,保证信息公开、安全和便捷。
第五条会计档案管理应由财务部门主管负责,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档案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向外透露或篡改会计档案。
第二章档案管理第七条会计凭证是会计档案的主要依据,是财务记账的基础,必须按日记、明细分类管理。
第八条会计账簿是会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财务状况、财务运作和业务成果的重要工具,必须按年、月、日分类管理。
第九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是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要文件,必须按年度管理。
第十条会计档案的存档时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当按照不同档案的重要程度、实用性、政策、法规等情况进行安排。
第十一条会计档案应按照编号、文件标题、资料时间等分类进行管理,并归入相应的档案柜、档案室。
第十二条会计档案应定期进行整理、规范、归档、清理,消除错误和遗漏。
第十三条会计档案的保密级别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要求确定,加强保密措施的管理和保护。
第十四条会计档案应具有可审查性,备份资料应存储于独立的存储设备,以便检索和检查。
第三章权责管理第十五条财务部门主管负责对会计档案的整体管理和安排,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便捷。
第十六条各部门负责各自业务的资料管理,按时将财务资料提交给财务部门,保证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会计人员应当认真负责,认真记录会计凭证,完整记录各项支出和收入,并按时进行会计上报。
第十八条会计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要求,不得擅自泄露财务信息。
第十九条公司领导对财务信息的管理负有重要责任,应当加强对财务信息的监管和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_1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一、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二、财务科的全部会计档案,由财务科长指定专人负责整理,装订成册,第二年六月底前移交院档案室保管。
三、会计档案的存放要做到有专橱,科学管理查找方便。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
定期保管的期限为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三种,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年算起。
五、会计档案的保管要严格保守经济秘密,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财务科负责人批准,并限期归还。
六、严格执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对不超过保管期限的一定要妥善保管,对超过保管期限的也一定要按规定报批后,方可销毁。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2第一条会计档案的范围会计档案的范围一般指会计凭证、会计数据、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五个部分。
1、会计凭证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主要指电算化中的会计数据,包括以光盘存储的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会计软件系统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和其他会计资料。
3、会计账簿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登记备查簿。
4、会计报表指按要求由财务部门上报的各种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劳资报表等。
包括月报、季报、年报及其他临时报表。
5、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属于经济业务范畴,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
如:经济合同、财务数据统计资料、财务清查汇总资料、核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二条主要会计档案的生成1、记账凭证根据原始凭证在计算机上直接编制记账凭证,由计算机打印输出。
2、会计账簿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员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管理分类会计档案管理可分为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其他四类。
(一)会计凭证类:包括医院年度预算、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收据存根等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包括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收入明细账、支出明细账、往来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材料物资明细账等各类账薄。
(三)会计报表类:包括会计月报、季报、年报、决算等有关报表。
(四)其他会计资料类:包括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二、会计档案的立卷和归档凡列会计档案管理的资料,应及时立卷。
会计凭证要按月逐日装订成册。
会计账薄在会计年度终了,编报年度决算后,按规定划好双红线封账,抽出空页,按实际使用账页编写顺序页码,装订成册。
会计档案分类、编写采用年流水法或分类流水排列,其他会计资料按时序分类立卷。
三、会计档案保管和调阅会计档案的管理要做到安全。
财务科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和借阅,不得任意拆封会计档案。
要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损毁、散失和泄密。
要建立会计档案查阅登记本,详细记录查阅会计档案的时间、内容、单位、查阅人员姓名、批准领导姓名等内容。
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外借和拆散原卷册,不得拍照或复制,如有必要应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单位和本单位各科室需查阅时,要经单位领导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会同财务科一起查阅。
四、会计档案的移交与毁销会计档案在保管期内,因管理人员调动,应按保管清册清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应在清册上签名盖章。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应事先提出销毁意见,进行清点,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一式二份,经单位领导同意,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在执行销毁前,应重作一番清理:(一)抽出其中未了结的债务的原始凭证。
(二)抽出有必要保存的其他档案资料。
以上材料抽出后,应重新立卷,并保管到结清账款或失去保存作用时为止。
在执行销毁时,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鉴定并派员监销、销毁后,有关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监销情况情况报告单位领导,未经批准销毁的会计档案,不得自行销毁。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全新完整版)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进行本机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归档、保管、查阅、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二条会计档案包括以书面形式存放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以及存储在电子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和与会计软件系统有关的文档、结构图、流程图及原始程序等,是记录和反映本机构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凭证;(三)财务报告类: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和文字说明(分月报、季报、年报);(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会计核算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五)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务管理部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财务管理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出纳人员不得负责保管会计档案;(六)对于以电子介质存储的财务信息,应及时进行财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并妥善管理电子介质上的会计资料,注意防热、防磁、防毒、防潮。
(七)除依照司法程序及外部审计,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门等需要调阅会计档案的,其他情况严禁借出,遇特殊需要调阅的应经本公司董事长批准,对于会计档案文档的调阅或复制由财务人员负责办理,对于电脑或电子介质上的会计资料,由财务管理部长直接负责操作调阅或复制,所有调阅和复制必须做好记录。
(八)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和定期两类,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九)按照规定期限保管的会计档案期满后,可办理会计档案销毁。
(十)财务管理部提出会计档案销毁申请,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经公司董事长及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核准后执行。
(十一)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财务总监和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共同监督销毁,销毁完毕后,监销人须签名确认。
会计的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与会计核算相关的资料。
二、会计档案的构成与分类第三条会计档案是指本单位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历史价值的经济活动记录。
具体包括:(一)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
(二)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等。
(三)财务报告类: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等。
(四)其他类: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现金盘点表等。
三、会计档案的管理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查阅、销毁等环节的流程和责任。
(二)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销毁等工作。
(三)对会计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四)对违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四、会计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五条会计档案的归档工作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归档的会计档案应当齐全、完整,不得缺页、破损、褪色。
(二)归档的会计档案应当分类整理,并按照规定的顺序排列。
(三)归档的会计档案应当附有目录,方便查阅。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会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防止毁损、散失和泄密。
(二)会计档案的存放地点应当安全、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
(三)会计档案的查阅、复制、借用等工作,应当严格审批手续,确保档案的安全。
五、会计档案的查阅与销毁第七条会计档案的查阅工作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查阅会计档案应当填写查阅登记簿,登记查阅人、查阅内容、查阅时间等信息。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优秀10篇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优秀10篇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篇一一、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会计档案管理方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及人员一、档案部门和财务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和协调。
二、公司档案部门和财务部指定专门人员作为会计档案员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档案员应具备爱岗敬业、认真负责、耐性细致、谙习相关法律法规、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等条件。
三、依照不相容岗位分别的原则,出纳员不得兼任会计档案员。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一、会计凭证分类标准统一一般将财务会计资料分成一类账簿,二类凭证,三类报表,四类文字资料及其他。
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a.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签章;b.在封面上编好卷号,按编号次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2、会计账簿的装订各种会计账簿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他账簿应定时整理立卷。
基本要求是:(1)账簿装订前,首先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是否相符,帐页数是否齐全,序号排列是否连续;然后按会计账簿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该账簿按页数次序排列的帐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的次序装订。
签章。
在账簿使用日期栏填写移交日期(三)交接人员按移交清册和交接清单项目核查无误后签章。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一、公司档案部门和财务部专门指定档案室或档案柜存放会计档案。
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后移交档案部门保管。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四、借出的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管理专员要定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第八章会计档案的销毁一、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共同编写《档案销毁申请表》,提出销毁看法,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与会计核算相关的各类档案。
第三条会计档案是本单位经济活动的重要记录,是反映本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方面信息的原始资料,对于维护国家利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条本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会计档案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会计档案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真实性原则:会计档案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经济业务活动,不得伪造、篡改。
(三)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会计档案在存储、使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泄密。
(四)及时性原则: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查阅和销毁等工作应及时进行,确保会计档案的及时性。
(五)规范化原则:会计档案管理应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进行,确保会计档案的质量。
第五条本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设立专门的会计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会计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第七条会计档案管理部门应具备以下职责:(一)负责制定和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工作。
(三)负责会计档案的鉴定、整理、汇编和归档,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四)负责会计档案的检索、查询、利用和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负责会计档案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丢失、损坏和泄密。
(六)负责与会计档案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3篇)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会计档案的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2. 文件的分类与储存(1) 财务会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核算账簿等文件,按照会计凭证顺序编号存放,并严格按照会计年度进行归档;(2) 税务会计档案包括税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凭证等文件,按照税务报表的期间编号存放,并按照税务年度进行归档;(3) 成本会计档案包括成本记录、成本核算表、成本计算依据等文件,按照成本核算时期编号存放,并按照成本会计年度进行归档;(4) 其他会计档案包括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复印件等其他会计文件,按照相关事项进行归档。
3. 档案管理流程(1) 录入:所有的会计档案都应当按照预定的格式进行录入,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 核对:会计档案录入后,应当由财务人员进行核对,确保与原始记录一致;(3) 存储:已核对的档案应当按照分类和归档要求进行存储,确保易于查阅和管理;(4) 质检:定期对已归档的会计档案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正和调整;(5) 销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对于已经过了保存期限的档案,进行安全销毁处理。
4. 档案查阅和使用权限(1) 会计档案的查阅和使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权限范围来进行,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2) 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查阅和使用会计档案;(3) 查阅和使用会计档案的人员应当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获得相关部门或领导的批准。
5. 审计和监督(1) 对会计档案进行定期的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2) 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6. 其他规定(1) 会计档案的保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2) 会计档案的保管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性。
以上是一个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本,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规范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会计档案管理,保障会计档案的完整、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会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会计档案的合法合规。
(二)集中统一原则:会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保密原则:对会计档案实行保密管理,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四)责任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会计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会计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和修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二)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岗位开展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三)监督检查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负责会计档案的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会计档案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二)制定和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有效。
(三)负责会计档案的鉴定、销毁等工作。
(四)对会计档案进行保密管理,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第七条会计档案管理岗位职责:(一)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会计档案。
(二)对会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工作。
(三)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四)定期对会计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有效。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八条会计档案的收集范围:(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结算凭证等。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
(三)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文件、会计差错更正文件等。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会计档案的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要求进行整理。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和内容: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及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的范围,为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监察权力。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要求第一条会计档案由以下部分组成:(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它辅助账簿;(三)会计报表:包括年度决算表、月报表和半年报表以及报表附表、附注和会计情况说明书;第二条会计档案的管理第三条会计档案的整理一、会计凭证的整理(三)每本凭证应加制封面、封底,凭证封面和每册凭证背脊对各栏内容必须填写齐全,盖章清晰。
(四)装订好的凭证应套上凭证盒,并填写好凭证盒上各栏内容。
二、会计账簿的整理(二)账簿装订要求订牢不松,折叠整齐,不缺不漏,账页多的科目应单独分册装订,账页少的科目可与其他科目账页合并装订,多科目账页合并装订时,同一科目的账页应集中在一本账册内,不能将其分散装订在多本账册中。
(三)电脑账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2个月后分类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名章。
三、会计报表的整理、装订(一)在办完年终决算的第二个月应对各种报表进行整理、装订,检查报表是否齐全,张数有否短缺,名章是否盖全。
(二)各种月度报表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决算报表应单独装订成册。
(三)分册制作报表目录,加制封面封底,封面上填明单位名称,会计年度,所属月份,报表名称,盖妥装订人员的骑缝名章。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移交与保管公司的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人员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各种会计档案移交给公司会计档案室,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保证会计档案的完整无缺,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本公司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及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的范围为会计管理中心和会计档案管理部门,并由行政管理中心行使监察权力。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要求第一条会计档案的组成会计档案由以下四部分组成: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簿;3.会计报表:包括年度决算表、月报表和半年报表以及报表附表、附注和会计情况说明书;4.会计预算执行表、成本控制表、销售明细表;5.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银行会计报表、对税务报表及税务资料;6.其他会计资料:银行对账单、或收据存根联、各种经济合同。
第二条会计档案的管理公司会计管理中心负责本公司的会计档案工作,应安排专人负责会计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和管理。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整理会计档案由形成档案的各部门和人员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
对同一年度的会计档案先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归类,再根据不同保管年限和档案形成时间顺序分别进行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1.会计凭证的整理:一)每月中旬之前应将上月的各种会计凭证分类按编号顺序分本进行装订成册。
二)每本凭证要求折叠整齐,凭证编号连续,附件齐全,每本凭证订牢不松。
三)每本凭证应加制封面、封底,凭证封面和每册凭证背脊对各栏内容填写齐全,盖章清晰。
2.会计账簿的整理:一)账簿装订要求订牢不松,折叠整齐,不缺不漏,账页多的科目应单独分册装订,账页少的科目可与其他科目账页合并装订。
二)电脑账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2个月后分类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名章。
3.其他会计资料的整理:平时应做好其他会计资料的收集、积累和保管工作,根据其他会计资料的不同类型,分别按照上述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装订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并及时归档。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管理制度,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六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报告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会计机构内部制定专人保管。
出纳人员不得监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个别需要拆封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七条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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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WHH-CW-02-06-00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08—11—27 实施日期:2008—11—27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和规范公司会计档案管理,根据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整个集团按规定应当建帐的各部、分公司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规定。
三、职责
1、总经办档案室和集团财务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制(修)订,及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验收。
2、总经办档案室负责杭州总部会计档案的接收、库房管理和借阅利用、销毁组织等管理工作。
3、集团财务部负责指导、监督、规范下属各财务机构会计档案的组织、立卷、存放保管等工作,并进行检查考核,保证会计档案的完整性。
4、各会计机构(财务部、财务科)按规定建立和移交会计档案。
第二章管理规定
一、会计档案的内容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二、会计档案整理规则
1、各类会计档案代号及案卷号的填制
会计档案代号:P-会计凭证;Z-会计账册;B-会计报表;F-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如销售公司数量大则单独编号,其它会计主体量少可并到Q类);Q-出库单、入库单、领料单、其他。
案卷号格式:识别码—代号-年份-顺序号。
识别码为各会计主体的代码,且是唯一的代码,由集团财务部统一分配并通知。
例如:2000年杭州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该会计主体代码为3151)会计档案一共有7卷(册),其中凭证有3册,账本有2册,报表有1卷,其它有1卷,则编号依次是:3151-P-2000-1、3151-P-2000-2、3151-P-2000-3、3151-Z-2000-1、3151-Z-2000-2、3151-B-2000-1、3151-Q-2000-1。
2、会计档案的装订和卷盒封面的填制要求
1)要求装订整齐,规范。
无论凭证、报表每本不得超过200张,要求装订者在封面上盖章或者签字。
2)档案盒封面填制要求:内容栏内填写盒内会计档案的种类如:******公司会计凭证、总帐等,并填写盒内会计档案反映的时间和盒内卷数、保管期限。
3) 档案盒脊背写法:脊背最上端加盖会计主体名称的蓝色印章;全宗号和目录号空白,由档案室人员填写;案卷号按照会计档案编号规则编写,如一盒里面有两卷或两卷以上的案卷,则所有案卷号都必须在此处注明。
如果凭证等需要标明月度等便于查找的,一律填写在案卷号下方的空白处。
即盒内所有的内容都应该反映在卷盒表面。
3、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各会计机构可视经营需要适当延长保管期限,但不得低于规定的期限(具体参见附表一)。
2)各会计主体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财务部或财务科)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具体参见附表二)。
会计保管清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由移交的会计机构永久保存,一份同会计档案移交时一并交与档案室。
3)会计档案应装入国家统一的会计档案盒内,档案盒封面和背脊面按规范书写清楚各项内容,以便于保管和利用查找。
不同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不得装在同一盒内。
三、会计档案归档移交
1、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之后,可暂由本单位的财务部门保管一年,也可以第二年就移交,具体视保管条件和利用情况而定(杭州总部会计档案统一移交集团档案室保管,外地公司由财务科或档案室统一保管)。
同一会计年度产生的会计档案要求一次性移交完整,不得分成几次移交。
2、各会计部门向档案室移交会计档案时,应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单(具体参见附表三)一式两份,并在移交前先向档案室提供移交清单和保管清册的电子文档。
档案室审查电子表格信息(规范、完整)符合要求后再予通知接收会计档案实物。
3、档案接收部门对移交的会计档案案卷质量、手续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新填写整理,合格后再予办理移交手续。
并对照档案保管清册逐项核对无误后,按会计档案分类方法排列上架,办理移交清单签字手续,纸质移交清单、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双方各自保留一份,以备查考。
四、会计档案借阅
1、本公司财务人员可以查阅与其工作有关的会计档案,若工作需要须带出档案室,必须办理借阅登记。
借阅人要注意保持档案整洁,严禁在材料上圈划、涂改,不准折叠、拆换、抽出、增添和损坏档案材料,不准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2、其他人员查阅会计档案的,要讲明查阅目的,并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方可借阅,但不得将会计档案带出档案室,审计单位除外。
五、会计档案销毁
1、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由总经办档案室会同相应的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经集团公司财务部、总经办会审,集团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销毁。
2、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室(外地办公室)和财务部(科)门共同派员监销。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销毁清册存档,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档案室和集团财务部备案。
第三章附表/图
1、《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3、《会计档案移交清单》
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总经办档案室
制度相关部门:各部分公司
修订次数:0次
发布日期:2008年11月27日
实施日期:2008年11月27日
表一: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表二: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表三:
会计档案移交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