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的监管策略.doc
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策划方案
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策划方案一、背景介绍非法集资活动是指通过非法手段或欺骗方式向公众集资,承诺高回报甚至保本的行为。
此类活动存在巨大的风险,容易造成社会不稳定和经济损失。
为了保护公众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成为了当务之急。
二、目标设定1. 打击非法集资,维护公众财产安全;2. 预防和减少公众成为非法集资的受害者;3. 营造安全可靠的投融资环境。
三、策略和措施为了实现以上目标,我们制定了以下策略和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1)加大对非法集资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向公众传达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风险。
(2)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包括组织专家专门为公众讲解非法集资的特点、手段和预防措施,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法律触觉。
2. 健全法律法规(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
(2)加大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协同工作,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的合作。
3. 建立监测和预警机制(1)建立非法集资监测和预警机制,通过数据分析和监测手段,及时发现和报告非法集资活动。
(2)提高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识别能力,培养专业人才,组建专门的打击非法集资专班。
4. 严厉打击非法集资(1)加大对非法集资组织和人员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惩治非法集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2)加大对非法集资资金的追回工作,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5. 建立投融资信息平台(1)建立投融资信息平台,提供企业和个人发布投融资项目的机会,并对发布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和监管。
(2)加强对投融资信息的披露和公示工作,提高信息透明度,减少非法集资活动的空间。
6. 加强国际合作(1)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国非法集资活动。
(2)加强与国际组织和监管机构的合作,共同制定打击非法集资的国际标准和规范。
四、组织实施1. 成立专门组织(1)成立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2)建立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各职责和权责。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4日点击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在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共同努力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但是,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严峻,案件高发频发,涉案领域增多,作案方式花样翻新,部分地区案件集中暴露,并有扩散蔓延趋势。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加大防范和处置工作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社会保持较快发展,资金需求旺盛,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比较突出,民间投资渠道狭窄的现实困难和非法集资高额回报的巨大诱惑交织共存。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各类不规范民间融资介入较深的行业领域风险集中暴露,非法集资问题日益凸显。
一些案件由于参与群众多、财产损失大,频繁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导致极端过激事件发生,影响社会稳定。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从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大防范和处置力度,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加大防范预警、案件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开正门、堵邪路,逐步建立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是防打结合,打早打小。
既要解决好浮出水面的问题,讲求策略方法,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更要做好防范预警,尽可能使非法集资不发生、少发生,一旦发生要打早打小,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
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方案 (2)
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方案
一、加强宣传教育:
1. 加大宣传力度,向公众普及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
防范意识。
2. 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发布宣传报道和警示信息,增加公众对非法集资案例的曝光度。
二、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
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明确非法集资行为的界定和处罚。
2. 建立健全非法集资举报及受理机制,提供举报渠道、保护举报人的权益。
3. 加强对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平台的监督,规范其经营行为,防止其成为非法集资的温床。
三、加强执法力度:
1. 成立专门执法机构,集中力量打击和处理非法集资案件。
2. 增加执法人员数量,提高执法效率,加大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打击力度。
3. 加强执法部门和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加强线下线上的协同作战,确保对非法集资
行为的全面掌握和打击。
四、加强国际合作:
1. 加强与其他国家、地区的执法部门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打击跨国非法集资行为。
2. 在国际机构和组织内积极推动国际反非法集资的合作,共同制定和实施国际标准和
规范,减少非法集资的跨境流动。
五、加强救助和赔偿:
1. 建立完善的受害者救助机制,为受骗的投资人提供法律支持、心理辅导和经济赔偿。
2. 通过追赃追逃等措施,尽可能追回非法集资的资金,用于赔偿受害人。
此外,为了更好地处置非法集资行为,还需要加强监管部门的能力建设,提升执法人
员的专业素养和应对能力,同时加大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社会共治的局面,共同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2024年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24年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非法集资是指在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以非法手段,对公众进行非法融资活动。
非法集资活动一旦蔓延,将对社会经济秩序和个人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为了有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制定本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认识和风险意识;2. 建立健全非法集资风险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预警非法集资风险;3. 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4. 提高日常监管水平,加强对涉及非法集资活动的机构和个人的监管;5. 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非法集资活动。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1)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风险,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认识和防范意识;(2)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讲座、培训等形式,向公众普及法律法规和防范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识别能力;(3)加强与金融、教育等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非法集资防范教育的开展。
2. 建立健全非法集资风险监测体系(1)完善非法集资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建立起风险分类评估和预警机制;(2)加强与各地公安机关、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及时获得相关信息,加强对风险点的排查和监测;(3)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强非法集资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提高风险判断和处理能力。
3. 加大打击力度(1)建立和完善非法集资案件快速处置机制,加强跨部门协作,快速侦破和打击非法集资案件;(2)加大对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为;(3)加大对非法集资组织的打击,严厉查处非法集资组织的头目和骨干分子,挤压其生存和发展空间;(4)加强对非法集资资金的追缴和返还工作,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4. 提高日常监管水平(1)加强对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投资咨询机构等相关机构的监管力度,确保其合法经营和风险防控;(2)强化对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监管责任,加强对地方金融风险的督导和监测;(3)建立健全对非法集资活动的举报和投诉受理机制,加强对举报和投诉信息的处理工作。
2024年整治非法集资问题实施方案
2024年整治非法集资问题实施方案非法集资问题是指违法主体以欺诈、诱骗等手段,向公众非法开展集资活动,承诺高额回报或者利息,吸收大量资金,并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资金,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得应有的回报或者本金损失的问题。
非法集资活动不仅给个人和社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也对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制定科学有效的整治非法集资问题的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风险意识1. 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各类宣传媒体、广告、社交媒体等形式,普及非法集资的危害性、特点和常见手段,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
2. 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培训,特别是对易受骗人群、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居民进行重点培训,提高他们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3. 加强与媒体、学校、社区等相关单位的合作,组织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传播宣传信息。
二、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督管理1. 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提高处罚力度,对非法集资行为依法进行追究。
2. 建立健全非法集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非法集资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公布非法集资和诈骗案件的典型案例,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警惕性。
3. 建立和完善非法集资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对涉嫌非法集资的线索进行举报,并确保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
4. 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严格审查金融机构的合规性,加强对金融机构的风险评估和监管,防范金融机构成为非法集资的渠道。
三、加强执法力量,提高打击非法集资能力1. 加大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打击力度,成立专门的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动组,加强与公安、金融、工商等部门的协作,形成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合力。
2. 加强对非法集资参与者的查处和处罚力度,严肃追究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刑事责任,加大对非法集资参与者的打击力度,形成对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
3. 鼓励金融机构和公众对非法集资行为提供线索,建立相关奖励机制,加强对线索的核实和处置,形成有力的非法集资打击机制。
2024年整治非法集资问题实施方案
2024年整治非法集资问题实施方案____年整治非法集资问题实施方案引言: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手段,通过虚构、夸大等手法,吸收公众资金,承诺高额回报,从而非法侵吞公民和社会单位财物的活动。
非法集资对国家经济秩序、公共利益、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构成了重大威胁。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我国政府决定在____年加大力度整治非法集资问题,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法律法规建设1. 修订《刑法》:对非法集资行为和非法集资组织立法进行补充和修订,明确非法集资的罪名和刑罚,加大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打击力度。
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非法集资行为认定办法》、《非法集资组织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明确非法集资的界定和组织管理要求。
3. 增加宣传力度:通过加大公众教育宣传,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认知和辨析能力,增强对非法集资的警惕。
4. 配备专业人员:加强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的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和专业素养,提升对非法集资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强化监管体系1. 完善监管机制:建立非法集资防控的联合工作机制,将公安、金融、证监等相关部门纳入监管范围,形成联合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合力。
2.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及时发现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3. 深化金融监管改革:加强资金流动监测和调控,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非法集资风险。
4. 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完善对P2P网贷、虚拟货币等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体系,减少非法集资在互联网领域的传播。
三、加强宣传和教育1. 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和打击成果,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认知和警惕。
2. 组织培训活动:定期组织公安、金融、证监等监管部门人员进行非法集资案件的培训,提高办案水平和技能。
3. 加强学校教育:将非法集资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加强对青少年的非法集资教育与引导,增强他们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
防范非法集资的措施
防范非法集资的措施
一、建立严格的金融监管机制
建立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前置审查机制,加强金融产品投资风险
的管理,制定完善的审批流程,限制金融产品的某些特定形式的销售,对非法集资进行严厉的打击,加强投资者的知情权和维权能力。
二、加强合规管理
出台和实施健全的金融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厘清投资交易的权责关系、交易型态和投资风险,建立有力的自律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从源头上预防金融实体服务于非法集资活动。
三、建立完善的投资者教育机制
建立完善有力的投资者教育机制,引导投资者了解金融市场、理性投资,运用正确的投资理念,拒绝低风险高回报的钓鱼式文案,提高投
资者的风险意识,做到“高风险就明确,低风险不捣蛋”。
四、强化信息公开
强化金融机构、实体主体和负责人对投资者的责任和义务,撤出和收
回非法集资形式,加强对投融资信息的公开,制作出适当的信息披露
制度,做到“不实信息不传播”。
金融行业的非法集资问题与打击策略
金融行业的非法集资问题与打击策略一、非法集资问题的背景与形势二、非法集资的定义、特点及危害2.1 非法集资的定义和特点2.2 非法集资带来的危害三、我国对非法集资问题的态度与政策3.1 相关立法与监管机构3.2 打击非法集资的措施和策略四、加强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建议与展望一、非法集资问题的背景与形势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金融行业在促进经济增长、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一些社会不良分子利用金融市场进行欺诈活动,实施非法集资行为,给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二、非法集资的定义、特点及危害2.1 非法集资的定义和特点非法集资是指违反我国有关金融监管规定或者以欺骗手段,向公众收取货币或者其他财产,承诺支付利息、股息、分红等回报,且不具备合法筹资条件和发行证券的行为。
其特点在于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资者,采取传销、保证金交易等手段进行欺诈活动。
2.2 非法集资带来的危害非法集资对社会经济秩序和金融市场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首先,它直接损害了投资者利益。
由于非法集资往往收益高于合法渠道,吸引了大量无知投资者参与,导致他们血本无归。
其次,非法集资破坏了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和公平竞争环境,扰乱了金融秩序。
最重要的是,非法集资为洗钱、恐怖活动等其他非法行为提供了便利渠道。
三、我国对非法集资问题的态度与政策3.1 相关立法与监管机构我国对非法集资问题高度重视,并通过一系列立法对其进行规范。
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明确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属于诈骗罪。
2016年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非法集资进行了详细规定。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也加大了对金融市场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管力度。
3.2 打击非法集资的措施和策略在打击非法集资方面,我国采取了一系列多层次、立体化的工作方法。
首先,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风险的认知度。
2024年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
2024年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____年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一、背景分析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组织、非法协会、非法企业或个人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融资,违法发行证券等行为。
非法集资活动存在一定的危害性,严重威胁社会的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为了预防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定并落实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显得非常重要。
二、目标确定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2. 建立健全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3. 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协同合作机制;4. 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主要举措1. 加强宣传教育(1)开展非法集资防范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2)使用多种媒介,如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广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案例,警示公众,增强防范意识;(3)加强中小学生金融教育,培养未成年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金融素养。
2. 健全风险评估和监管机制(1)建立全面、动态、有针对性的非法集资风险评估体系,及时把握非法集资风险的动态变化;(2)加强对资金流动风险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3)加强对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准入和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提升市场交易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3. 制定综合防范措施(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非法集资诈骗的打击力度,严惩非法集资行为;(2)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涉嫌非法集资的机构和个人的监督检查力度;(3)加强跨部门协作,建立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和处置的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协同作战。
4.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1)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的风险防范能力和金融素养;(2)建立投资者保护基金,为受害投资者提供补偿和救助;(3)加强投资者维权机构建设,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援助和维权支持。
四、工作要求与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非法集资防范工作的落地落实;2.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水平,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3. 加强政府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4. 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强化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力度;5.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6. 加强投资者保护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防止非法集资的措施
防止非法集资的措施一、加强监管机制1.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监管体制。
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监管工作的高效性和协同性。
2.提升监管水平:加强监管人员的培训和专业能力提升,提高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加强对监管人员的激励机制,提高他们的执行力和责任心。
3.加大执法力度:增加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对非法集资参与人员进行处罚,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全。
二、加强宣传教育1.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向公众普及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提高社会对非法集资的警惕性。
2.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对公众和企业人员的非法集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识别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增强防范意识。
3.推动节目宣传: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制作相关节目,深入浅出地向公众普及非法集资知识,提高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三、加强立法和执法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立法工作,修订现行法律法规,填补法律空白,形成科学合理的法律体系。
2.严格执法标准:明确非法集资行为的标准和界定,加大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调查力度,确保执法过程的公正和透明,减少执法漏洞。
3.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信息的及时流通,提高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效果。
四、加强风险防范1.提高投资者意识: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警示教育,提醒他们理性投资,不盲目追求高收益。
鼓励投资者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进行投资,增加风险防范能力。
2.加强信息披露:要求企业在非法集资活动中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增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和决策。
3.加强平台监管:对涉及非法集资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监管,确保平台的合规性和安全性,防止平台被用于非法集资和传销活动。
结语为了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保护公众的财产安全,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是必要的。
我们需要加强监管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加强立法和执法,并加强风险防范,共同为防止非法集资努力。
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doc
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近年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我县高息吸存、非法集资等涉众涉稳的借贷纠纷案件成倍增长,特别是民间高利借贷引发的社会问题较为集中和突出。
为此,县政府决定从201x年x月xx日至201x年x月xx日,开展一次防范和处置涉嫌非法集资、非法金融犯罪的专项行动。
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动力,以《湖南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规范(暂行)》为依据,按照“积极稳妥、打防并举;法律打击、行政整治;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
引导规范、强化管理;立足长远、标本兼治”的原则,大力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提高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非法金融犯罪活动滋生蔓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经济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重点根据摸底调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此次排查和整治的重点是:民间投融资机构(包括投资管理、理财、中介、咨询、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等)虚假宣传、虚构项目和借款人、违规吸存、高利放贷、地下洗钱、暴力催债等违法犯罪行为三、任务分工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本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主要任务分工如下:(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开展进社区、进家庭宣传活动,要将市处非办印发的《湖南省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宣传手册》分发到户到人,认清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能力,引导公众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要广泛运用报刊电视、网络视频、宣传板报等载体,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攻势,为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处非办、各新闻媒体)(二)重点抓好投融资机构排查。
1.民间投融资机构(包括投资管理、理财、中介、咨询、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等)虚假宣传、虚构项目、违规吸存、高利放贷、非法集资、异地投资、暴力催债等行为的排查整治。
涉农非法集资对策措施方案
涉农非法集资对策措施方案概述近年来,涉农非法集资问题屡禁不绝,给农村经济和社会稳定带来严重的影响。
针对涉农非法集资问题,应加强监管力度、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推出一系列对策措施,以有效遏制涉农非法集资的发生。
一、加强监管力度1. 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
加强对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规范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加强对涉及农村资金存管的机构和项目的审核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2. 强化对非法集资组织的打击力度。
设立专门的执法机构,加大对非法集资组织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加强对非法集资组织的追踪和调查,打击其经济和生活来源。
3. 完善举报机制。
建立健全农村金融非法集资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网络平台,提供举报者保护,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非法集资的举报工作。
二、完善法律法规1. 加强对非法集资行为的界定和处罚力度。
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非法集资行为的界定,建立起涵盖各个环节的法律体系;加大对非法集资行为的处罚力度,从治理角度形成震慑效应。
2. 完善监察和审计机制。
建立涉农资本和资金流动的监察和审计体系,加强对公共资金使用的监督,严查滥用资金和挪用资金的行为,对涉及非法集资的项目进行特别审计,保障农村资金安全。
3. 设立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机制。
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对投资者信息披露的监管,加大对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核力度,防范投资风险。
三、加强宣传教育1. 加大宣传力度。
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加大对农村居民的宣传力度,普及有关非法集资的知识,提高农村居民的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非法集资的氛围。
2. 加强教育培训。
加强对农村金融从业人员和基层干部的培训,提高其对非法集资的辨识能力和防范意识;加强对农村居民的教育培训,提高其金融知识水平,避免被非法集资组织利用。
3. 强化家庭教育。
2024年全县非法集资专治实施方案
2024年全县非法集资专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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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全县将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健全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要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增强警惕意识,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要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查处力度,确保非法集资活动没有空间。
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横向衔接的工作合力,筑牢防线,共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要加强案件审批,提高案件处理效率,做到快查快办,切实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全县将建立区域联动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横向衔接的工作合力。
扩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非法集资危害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警惕意识。
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非法集资活动,坚决维护社会正常经济秩序。
加强技术应用,提高监管效率,做到数据互通共享,实现全面信息化管理。
全县将健全非法集资案件快速处置机制,提高案件处理效率,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2024年全县非法集资专治实施方案,旨在将非法集资活动打击治理工作上升到全县工作整体层面,形成打击治理合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安全有序的环境。
全县将以实际行动向非法集资活动宣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决打赢非法集资防范打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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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非法集资工作的管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在非法集资工作中涉及的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非法集资工作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依法行政、公开透明;3. 严格监管、强化责任;4. 科学合理、高效便民。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我单位设立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非法集资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非法集资工作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2. 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宣传教育、防范打击等工作;3. 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非法集资工作职责;4. 对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审查、认定和处理;5. 向上级部门报告非法集资工作情况。
第六条各相关部门职责:1. 风险排查部门:负责对涉嫌非法集资的业务、项目进行风险排查,及时发现和报告非法集资线索;2. 宣传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防范意识;3. 法规合规部门:负责对涉嫌非法集资的业务、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确保业务合规;4. 案件处理部门:负责对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审查、认定和处理;5.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非法集资工作进行内部审计,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三章风险排查与预防第七条风险排查部门应定期对涉嫌非法集资的业务、项目进行风险排查,重点排查以下内容:1. 业务模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2. 项目融资渠道是否合法;3. 投资者收益是否过高;4. 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承诺保本保息等情况;5. 是否存在非法集资行为。
第八条风险排查部门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线索,应及时报告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并采取以下措施:1. 调查核实,确定非法集资行为;2.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资金损失;3. 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查处。
第九条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具体措施包括:1. 制作宣传资料,普及非法集资知识;2. 开展讲座、培训等活动,提高公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3. 利用媒体、网络等渠道,发布非法集资风险提示。
非法集资整治实施方案
非法集资整治实施方案在当前社会中,非法集资已经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给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经济秩序和稳定。
为了有效整治非法集资,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和稳定,特制定了本整治实施方案。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
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加大对非法集资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受到非法集资的侵害。
二、建立健全非法集资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非法集资的举报工作。
完善相关举报奖励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非法集资的打击工作。
三、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建立健全非法集资的监管机制,加大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违法行为,确保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加强协作合作,形成打击非法集资的合力。
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合作,形成打击非法集资的合力,提高整治非法集资的效果。
五、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力度。
加强对非法集资行为的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风险防控,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能力。
加强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控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能力,避免受到非法集资的侵害。
七、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警惕意识。
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加大对非法集资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警惕意识,避免受到非法集资的侵害。
八、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工作的落实。
加强对非法集资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工作的落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本整治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得到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重视和支持,共同努力,有效整治非法集资,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和稳定。
2024年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
2024年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____年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互联网金融的快速普及,非法集资风险逐渐增加,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维护金融秩序,____年,我们制定了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提高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警惕性和应对能力,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全面加强对非法集资的预防和处置,最大限度降低非法集资活动对社会经济的伤害。
2. 原则:(1)依法治理:坚持依法防范,依法打击,推进法治建设。
(2)综合施策:采取综合手段,全方位覆盖,形成联防联治格局。
(3)科技创新:加强科技应用,提升防范和处置的智能化水平。
(4)强化宣传: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
(5)加强合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非法集资风险。
三、防范措施1. 宏观监管(1)健全法律法规:加快立法进程,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非法集资的认定和处罚标准。
(2)强化监管职责:加强对金融机构、青少年活动场所等领域的监管,预防其成为非法集资的渠道。
(3)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设完善的个人和企业信用体系,对涉嫌非法集资的个人和企业进行信用惩戒。
(4)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监管,提高信息披露和风险防范水平。
(5)加大对非法集资行为追责力度:加强对非法集资相关人员的惩处,严肃追究其责任。
2. 社会宣传教育(1)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非法集资的危害和防范知识。
(2)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各界普及法律法规和防范知识。
(3)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非法集资活动,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警惕。
3. 科技应用(1)构建智能监测系统: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构建非法集资智能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和预警非法集资风险。
(2)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统一的非法集资信息共享平台,各相关部门加强信息互通,提高防范和处置效率。
针对非法集资,警方总结4大取证策略
针对非法集资,警方总结4大取证策略大取证策略
非法集资是指以各种形式、方式和手段向社会非法筹集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不仅损害了公民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还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
为打击非法集资,打击犯罪分子,警方总结了四大取证策略。
深挖非法集资组织的背后。
非法集资组织的背后往往有着更大、更复杂的犯罪网络。
因此,警方一般会从调查非法集资组织入手,追溯其资金流向,抓住其他涉及犯罪者,从而侦破更大、更严重的犯罪案件。
依托科技手段支持侦破。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警方可以利用各种技术手段来追踪资金流向和犯罪行为,更加精确地抓住犯罪分子。
例如,数据分析、人脸识别、位置追踪等技术手段可以帮助警方更加精确地了解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从而提高抓捕的成功率。
加强国内和国际合作。
非法集资犯罪具有跨地区、跨国界的特点,因此,国际合作是打击非法集资的关键之一。
同时,国内各地公安机关之间也需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
注重预防和打击并重。
警方不仅需要及时侦破非法集资犯罪,更需要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风险意识,从而预防非法集资犯罪的发生。
警方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公益宣传,发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
非法集资犯罪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警方需要全面、科学地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从而维护社会安全,保护公民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四大取证策略的总结正是警方与犯罪斗争中的一项有力武器,通过加强取证和破案,将非法集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维护社会的平稳和敬畏法律的法治意识。
2023年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
2023年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非法集资的防范措施,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制定2023年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旨在全面加强非法集资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并提高市场主体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一、加强非法集资监管体系建设1. 完善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集资行为。
2. 加大对非法集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辨识能力。
3. 建立健全非法集资举报机制,鼓励人们积极举报非法集资行为,并对举报者予以保护和奖励。
二、加强非法集资预警和风险评估1. 建立非法集资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非法集资风险。
2. 增加非法集资风险评估的频次和深度,确保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和风险变化。
三、强化非法集资行为处置力度1. 加大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追究和处罚。
2. 成立专门的非法集资行为处置工作组,加强跨部门合作,加强非法集资行为的调查和处置工作。
四、加强监管执法力量建设1.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增加执法人员数量,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
2. 大力推进智能监管,在非法集资行为的监测、发现和处置方面应用现代化科技手段。
3. 组织开展非法集资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
五、加强金融创新监管1. 加强对金融创新的监管和引导,防范非法集资利用金融创新产品进行欺诈活动。
2. 加强金融科技风险管理,规范金融科技企业的经营行为,防范非法集资的风险。
六、提升社会教育和公共宣传1. 针对不同人群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2. 加大对非法集资案例报道的曝光力度,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认识和警惕性。
七、加强国际合作与信息交流1. 加强与各国相关机构的合作交流,共同打击跨国非法集资。
2. 建立非法集资信息交流机制,加强全球范围内非法集资信息的分享和处理。
以上是2023年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希望能通过这些措施,加强对非法集资的防范和处置工作,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金融市场。
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范本(三篇)
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范本非法集资是指违法组织、策划、实施集资活动,以非法手段非法集中大量资金,进行高额回报承诺或者支付回报,引诱社会公众参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的行为。
非法集资活动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给社会民众的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威胁。
针对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有必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
本方案旨在提供一套可行的防范非法集资的策略和措施,以及处置非法集资的方法和程序。
一、非法集资防范方案(一)加强宣传教育1. 组织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危害和风险。
2. 利用媒体宣传平台,广泛宣传非法集资的案例和惩处结果,警示公众避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3. 讲解非法集资的特征和手段,提醒公众警惕非法集资陷阱,增强风险意识。
(二)健全监管机制1. 建立健全非法集资监管部门,明确监管职责和权限。
2. 配齐监管人员,加强对非法集资的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3. 加强对非法集资组织和个人的行为监管,及时取缔非法集资平台和活动。
4. 加强与公安、金融等部门的合作,形成多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
(三)加强法律法规建设1. 修订完善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律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和处罚。
2. 制定明确的立案和审理程序,加快对非法集资案件的处理速度。
3. 建立非法集资案件的快速处置机制,确保受害人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四)加强金融风险防范1. 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防止金融机构成为非法集资的渠道和工具。
2. 加大对非法集资资金洗钱行为的打击力度,追查非法集资资金的流向。
3. 加强对初创企业和金融创新活动的监管,防止非法集资以“投资创业”之名进行欺诈行为。
(五)强化执法力量1. 增加执法人员数量,提高执法力量的专业化水平。
2. 加强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共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3. 对于查处的非法集资案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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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的监管策略-把监管职责交给一个专业性的机构来负责,责、权会比较匹配,专业的监管者负有专业的职责,也能达到问责的效果,它也更有动力来把这件事做好。
最近,非法集资再次成为政府关注的重点。
回顾历史,我们会发现:从1993年中国第一起非法集资案件“长城机电案”起,大概每隔四五年,中国政府就会掀起一轮对“非法集资”的整治运动,但随着整治的开展,“非法集资”的数量却越来越多。
为什么?在中国,目前正规的金融机构满足不了民营企业需要的融资服务,结果发生民间融资市场的野蛮生长。
但缺乏明确规则的自发产生的民间融资市场秩序混乱,政府只能在其风险积聚到一定程度后重点打击,从而演化为民间集资活动的“治乱循环”。
政府有义务划出一个“安全港”,指出一个相对来说比较明确的路径,为企业家提供一个相对比较安全和确定的非正规融资渠道,不至于让很多人在灰色地带摸索,在刀尖上行走。
为何要监管集资活动总有人抗议说,根本就不该有非法集资的概念,集资是企业的天赋人权。
是这样吗?举个例子:自由行走是每个人的“天赋人权”,出门步行没人管,但是如果开车上路,就有一个许可要求――必须取得驾照。
为什么要对自由行走的天赋人权加上一个监管要求?因为开车的行为会给社会增加风险,所以我们希望开车的人具备一定的基础技能。
集资行为与开车类似。
资金的融通是一个正常的社会需求。
资金的短缺方希望从资金的闲置方融入资金,并给他一定的回报,资金的闲置方也愿意将闲置的资金交给能有效使用的人,以获取回报。
这是一个典型的金融交易,叫作“直接融资”。
这种资金的融通在熟人之间广泛存在,除了适用合同法等一般法律规则,并无特别的监管要求。
但当资金的融通从熟人之间扩展到社会范围,资金短缺方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时,就会发生特别的危险。
这主要是因为作为资金闲置方的社会公众,对于资金短缺方并不熟悉,无法分析和识别资金使用方的风险。
实际上,在大多数社会,因为信息不对称问题,大规模的直接融资活动很难发生。
人类历史上自发形成有效的大规模直接融资市场的,只有英国和美国。
其他国家基本上都是通过“间接融资”解决社会资金融通问题:即金融中介机构在社会上沟通融资双方,比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投资基金、信托公司,它们都是经过上百年的市场竞争,最后生存下来并为人们所接受的一个比较成熟的商业模式。
直接融资市场因为信息不对称,无法建立起信心或者信任机制,它很容易崩溃。
那法律能不能起一定的作用呢?从目前来看,主要有两套法律试图发挥作用:一套是《公司法》,其核心概念是董事和高管的信义义务,解决融资方取得资金后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另一套法律是《证券法》,以1933年美国《证券法》为典型,解决的是资金提供之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1933年美国《证券法》确立了一套体系,叫“强制信息披露”,并在此理念基础上,确立了一套现代《证券法》的监管体系。
但强制信息披露制度不是简单地披露信息就可以,它需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来实现,其中最重要的是一套保障强制信息披露制度可以落实的行政许可程序。
在中国,目前叫发行核准制度,在美国叫发行注册制度。
无论是核准还是注册,这套程序的核心是两个重要的目标:一个目标就是“统一披露标准”;另一个目标是有意控制发行速度,以便减缓销售压力、控制销售过程,让投资者有一个冷静思考作投资决策的过程。
除此行政许可程序之外,还会有证券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包括信誉中介机构、信息中介机构等,这些都需要监管。
最后是反欺诈制度,包括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这些反欺诈制度从本质上来讲,都是为了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这些年,集资者、筹资人越来越聪明,他们使用了各种交易模式来伪装其交易性质。
强制披露要求、统一注册、证券中介机构监管和反欺诈制度,是对直接融资进行监管的现有法律制度,但这套制度的最大问题是提高了企业融资成本。
强制信息披露制度要求聘请各种证券中介机构来出具文件,对信息进行验证,成本很高。
美国人测算过,在美国IPO的固定成本是250万美元。
可以想象,大企业融资额度大,可以消化强制信息披露的成本,但是中小企业融资额度不大,没法承担强制信息披露的成本,因此,监管要求阻碍了中小企业融资。
自从有对集资的监管要求之后,一直有两个豁免:一是小额豁免,基于成本收益的考量,如果企业的融资额度在一定限度以下,就不需要走这么复杂的监管程序,给一个简化的程序。
不过,现行的中国《证券法》没有规定小额豁免制度,目前没有小额豁免的途径。
另外一个豁免是得到最普遍适用的私募豁免,也叫“非公开发行”,只要融资行为不涉及公众就可以豁免。
中国《证券法》第10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反过来说,非公开发行证券就不需要核准,所以中国法律有私募豁免制度,实际上,这也是中国目前为止最广泛适用的豁免。
总结而言,向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因为信息不对称问题,在各国都受到了严格的监管,主要体现为《证券法》上设置的许可要求。
在中国现行法下,不经过许可就可以从事的集资行为,只有私募集资,即非公开的集资行为。
如何界定非法集资行为在中国,非法集资非常活跃,主要是因为几个原因:一是正规直接融资的门槛太高。
中国IPO的门槛很高,并且不确定,企业不知道何时何种条件才能拿到“核准”,一些企业就在这个过程中被拖垮。
二是中国的主体金融机构或者正规金融机构由国家垄断。
在国家垄断下,它的融资对象偏向国有企业。
民企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融资的不是没有,近几年情况好一些,但还是受到了很多限制。
三是中国经过这么多年的经济发展,民间沉淀了不少闲散资金,但缺乏投资渠道。
然而私募豁免的非法界线并未明确,导致非正规融资非常活跃。
出于保护公众投资者的目的,要打击非法集资活动,首先就是要为集资者和公众划清楚非法集资的界限。
划清非法集资的边界,有两个核心要素。
第一个核心要素是界定交易的性质,这些年集资者、筹资人越来越聪明,他们使用了各种交易模式来伪装其交易性质,或者变成商品销售,或者伪装成各种生产经营模式。
特别是最近这些年又添加了互联网金融等各种新的商业模式,显得很“高大上”、很唬人。
首先要识别的就是商业模式具不具有集资性质。
界定交易的性质也很简单,就看两点:资金提供者提供资金的目的是消费还是以获取利润为目的?如果是后者就构成投资;利润主要来自于他人的努力。
因此,界定集资性质的要件可以总结为一句话:被动的投资性。
在具有集资性质的情况下,就要判断第二个核心要素:是否涉及公众?如果不涉及公众,就是私募,就可以豁免,尽管它可能不是正规的融资活动,但仍然合法。
判断交易是否公开,主要看是否涉及公众,即对投资者的资质是否有限定。
如果对投资者的资质没有限定,或者这个资质要求是随意的标准,与其能否保护自己无关,则交易就涉及公众,属公开融资,就构成非法集资。
监管非法集资行为的策略私募的标准主要是看投资者的资质,即提供资金方的资质,看他能不能自己保护自己。
有三个标准可以用来界定投资者是否具有保护自己的能力。
但从实践来看,前面两个标准――丰富的投资经验和与集资者的特殊关系,都比较抽象,很难划定明确客观的界限。
只有财富标准最容易确定明确边界,因此,这个标准得到最广泛适用,即所谓的“合格投资者”概念。
不过迄今为止,中国《证券法》上还没有划定“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只在《证券投资基金法》上对于私募基金有个规定。
为什么?有两个原因:一是政府不愿意划这个标准。
这个标准很难划定得非常精确。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可能不愿意承担责任或者没有专业能力来划出一个相对精确的标准来。
二是政府也害怕阻碍创新。
政府担心受到“打击创新”的指责。
某种程度上,这是政府的一个无奈选择。
中国正规金融体系能够给民间企业、民间市场提供的融资非常有限,政府这些年试图改革,让它们给民间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但仍然很不令人满意。
既然政府没有办法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正规金融服务,考虑到企业生存和经济增长,政府只能默许非正规融资的自发生长,不过又担心风险存在――于是构成了目前的局面。
换句话说,目前政府的监管策略是:如果你去做非正规融资,一开始的时候没人管,但如果你做失败了,资金链断了,投资者来找你闹事了,你就会被抓起来,这就是“非法集资”,这就是“风险被引爆”。
一旦类似事情越来越多,政府发现风险在急剧增加,政府就开始出面清理整顿、集中打击。
我们在2015年看到的就是新一轮对非法集资的集中打击,这是前几年对非正规金融放任导致的风险聚集。
这次打击之后风险就会降下来,当然企业融资的市场也就缩小了。
但是,一轮的打击结束后,政府又会开始放松对非正规金融的监管,非法集资又开始死灰复燃,陷入重复循环。
我建议有四种策略来解决,核心是给融资者提供更多的确定性并及时发现风险。
政府可以从这些方面着手:第一是非正式指导。
大部分人希望能够合法、正常融资,但因为界线划分得很模糊,所以大家都只能在灰色地带摸索。
理论上政府应该有个渠道进行指导,告诉企业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
第二个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下称SEC)经常用的“安全港规则”。
私募标准也是困扰美国多年的难题,在1982年美国SEC 颁布条例D、明确规定了合格投资者的概念之后,私募融资才在美国迅速发展。
条例D就是一个“安全港规则”。
从监管策略上来说,SEC的合格投资者标准不是排他性的,SEC提供的是一个“安全港”――你要愿意遵守我的这个规则,你就是安全的、合法的,但如果你不遵守这个标准,你就需要自己证明你的融资行为符合私募的标准,证明不了,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就给企业家提供了一个相对比较安全和确定的非正规融资渠道。
这是我们目前可以采用的一个相对好的监管策略。
政府这么多年不做,使得民间融资者面临非常大的不确定风险,有些失职。
第三是监管体制安排。
中国现在把非法集资的监管职责交给了地方政府,从职能、监管的责权上来讲是不匹配的。
特别是“非法集资”在中国往往涉及到全国而不是一个地方性事件,把它交给一个中央的专业机构来负责会好些。
不过,把它交给银监会监管也有利益冲突。
银监会主要负责对传统金融机构的监管,尤其是银行。
但对传统银行来讲,民间的融资是它的竞争者。
相比较而言,证监会这样一个专业性的机构来负责,责、权会比较匹配,专业的监管者负有专业的职责,也能达到问责的效果。
它也更有动力来把这件事做好。
这样,它也许就会更愿意提供类似“安全港”方面的规则。
第四,充分使用新的技术手段。
在现代信息技术发达的情况下,诸如大数据的使用也许会使得监管可以变得实时,能够解决所谓的“一放就乱”的情况。
在传统上我们做不到实时监管,市场人士每次创造一个模式,政府也不知道,等做大了政府才知道,对政府来说,政府没有办法实施常态监管,这个成本很高。
但北京市打击“非法集资”时,找了一个数据公司做数据,他们设计了一个“冒烟指数”,通过网络、银行等各种监控,做一个数据系统,能发现资金异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