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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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管理制度(建议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提高规章制度的质量和执行力,明确各部门规章制度管理职责,实现依法治企,保障股份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的定义)本制度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的程序制定,用于指导、规范和保障股份公司管理、生产、经营等活动,经股份公司公布具有长期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和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

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指出资或股权直接或者间接全部为股份公司所有的企业(以下简称“各公司”)。

股份公司控股公司依照其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规章制度制定应遵循的原则)规章制度制定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规性: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政策;

(二)系统性: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具备规划性,内容涵盖各

项业务及管理工作的全部环节和所有流程;

(三)程序性:规章制度在制定及修改时,应当依照本制度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规章制度的计划、起草、审核、审议、发布和后评价等工作;

(四)科学性:规章制度与股份公司的业务及管理目标相协调,权责明确,有效规范管理操作、控制风险;

(五)操作性:规章制度的条文用语应当准确、简洁,内容应当明确、具体,操作要求、操作流程和环节应当清晰,符合业务实际,保证规章制度的可执行性。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分类

第五条本制度规定的规章制度分为基本制度和具体规章,其中具体规章包括管理规范和操作程序。各类型的规章制度应按照股份公司的规章制度体系框架进行汇总。

第六条基本制度是股份公司组织管理系统的基本框架和运行

总纲,就股份公司管理方针和目标、管理架构和要素作出规定,包括章程、规则、制度。

章程是指依照《公司法》制定的,规定股份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

规则是指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裁办公会及下属委员会的议事规则以及各公司的同类议事规则。

制度是指对经营管理事项的基本原则、管理框架和组织结构进行规定的纲领性文件。

第七条管理规范是各管理体系的主体指导文件,是基本制度的细化和量化,具有更强的指导性和灵活性,包括规定和办法。

规定或者办法是指规定经营管理事项的具体原则、管理方法、具体工作流程和监督检查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操作程序是各项具体管理事项的指导性文件及表单,包括实施细则和规程。

实施细则是指为有效实施股份公司有关制度、办法、规定,而对管理流程、操作环节等进行细化规定的规章制度。

规程是指规定股份公司经营管理的具体业务、产品或者服务的操作环节、操作方法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下列形式的文件不属于本制度规范的规章制度:

(一)转发法律、法规、外部规章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发文及各公司转发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的发文;

(二)股份公司就具体事项对有关公司提出工作要求、对于具体请示给予答复或者回复指导意见以及其他用于解决和办理日常工作事项并非长期适用的各类“通知”、“计划”、“实施方案”等发文。

第十条根据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的规章制度包括股份公司规章制度、事业部规章制度和各公司规章制度。

股份公司规章制度在全公司统一适用,其规章制度类型包括基本制度、管理规范和操作程序;事业部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事业部及从事其主管业务的各公司,其规章制度类型包括管理规范和操作程序;各公司制度在其所辖范围内适用,其规章制度类型包括基本制度、管

理规范和操作程序。

第三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实行统一标准、分级制定、归口管理、分工负责体制。

第十二条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是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在规章制度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股份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拟订股份公司规章制度年度制定计划;

(二)负责组织或者参与重要规章制度的论证、起草工作;

(三)负责制定、修改、解释本部门的规章制度;

(四)负责审核、会签其他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

(五)组织有关部门对规章制度进行后评价;

(六)组织有关部门对规章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并协调处理实施过程中的冲突;

(七)负责规章制度的清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规章制度进行整理汇编;

(八)指导各公司及控股公司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股份公司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能,负责规章制度的计划、调研、起草、培训、后评价等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从股份公司实际需要出发,根据其职责范围和业务分工提出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或废止意见,提出本部门的年度制定计划;

(二)按照股份公司规章制度年度制定计划,作为主办部门或

者协办部门参与其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的调研,并制定、修改及解释具体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对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培训;

(四)负责对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后评价;

(五)根据职责范围组织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根据职责对各公司及控股公司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予以指导。

第十四条股份公司规章制度审议的会议安排、规章制度公布的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由总裁办公室负责。

需提交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的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安排。

第十五条审计稽核部、监察部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监督规章制度的实施,并负责查处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四章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第十六条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包括计划、起草、审核、审议、公布、备案。

国家法律、法规等对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节计划

第十七条各部门根据经营管理、业务发展的需要,认为需制定、修改、废止相关规章制度的,应当在每年12月15日前拟订本部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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