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档案规章制度
中学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中学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是指中学为了管理学生的学籍档案,确保学生信息的完整、安全和可追溯,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中学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学籍档案的建立和管理:中学要建立学生档案,包括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内容,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流程,负责档案的存储、更新和保密工作。
2. 学籍档案的归档和借阅:学校要将学籍档案进行分类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检索性。
对于需要借阅学籍档案的事项,学校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和审批。
3. 学籍档案的备份和恢复:学校会定期对学籍档案进行备份,以防丢失或损坏。
同时,学校也会建立相应的恢复机制,以确保在意外情况下能够及时恢复学籍档案的数据。
4. 学籍档案的保密和权限管理:学校会对学籍档案的访问权限进行严格管理,只有授权的人员才能查阅相关信息。
同时,学校也会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保护学生个人信息的安全。
5. 学籍档案的利用和推送:学校可以根据需要,利用学籍档案开展相关工作,如评奖评优、毕业申请等。
同时,学校还可以将学籍档案的一部分或全部信息推送给相关单位或机构,如升学志愿填报、就业推荐等。
总之,中学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学籍档案的完整、安全和可追溯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目的是
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的学籍信息,保护学生个人隐私,并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支持和指导。
中学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四篇)
中学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学校对学生学籍档案的管理、整理和利用的一种制度。
学籍档案是学生学业和成长的重要记录,它包含了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内容,对于学校做好学生管理、发展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中学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生学籍档案的建档与管理中学学生学籍档案的建档与管理是学校学生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其目的是规范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能够得到有效的指导和管理。
1. 建档时机学生学籍档案的建档时机通常为学生入学时,即学生入学后的第一个学期。
学校会依据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照片等来录入学生的个人信息,并对其进行编号。
2. 档案管理责任人学校会指定专门的档案管理责任人,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管理工作。
档案管理责任人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负责档案的整理、保管、归档和查询等工作。
3. 档案分类与归档学生学籍档案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分档,一般可分为个人档案、学习档案、奖惩档案等。
对于每个学生,学校会建立一个个人档案,其中包含学生的基本信息和家庭状况等;学习档案主要记录学生的学业表现,包括各个学科的考试成绩和评语等;奖惩档案主要记录学生的奖励和纪律处分情况。
4. 档案保管与安全学生学籍档案的保管和安全是学校工作的重要任务。
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学籍档案保管制度,确保学生学籍档案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档案保管室需要设立专门的安全设施,如防火、防水等,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学生学籍档案利用与服务学生学籍档案不仅在学校内部管理使用,还能为学生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和支持。
学校可以充分利用学籍档案,为学生的发展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教育。
1. 学生发展评估学校可以通过学生学籍档案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发展评估。
通过分析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记录、纪律处分等,可以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等,进而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帮助学生实现个人成长和进步。
2. 学生申请与推荐学生学籍档案也是学生申请升学或参加各类竞赛、学术活动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校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学籍管理,规范学籍档案工作,确保学籍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章,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学籍档案的管理原则1. 准确性原则:学籍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学生的基本情况、学业成绩、奖惩情况等。
2. 完整性原则:学籍档案应当全面、系统地反映学生的成长过程,包括入学、转学、休学、复学、毕业等各个环节。
3. 保密性原则:学籍档案属于个人隐私,未经本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复制或泄露。
4. 规范性原则:学籍档案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规范的操作流程,确保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询等环节的有序进行。
三、学籍档案的管理职责1. 学校设立学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籍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询等工作。
2. 学籍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学籍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各级班主任、辅导员、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应积极配合学籍档案管理部门,做好学籍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学籍档案的管理内容1. 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
2. 学籍变动情况:入学、转学、休学、复学、毕业等。
3. 学业成绩:各学期的课程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学业奖励等。
4. 奖惩情况:表彰、处分、违纪等。
5. 其他相关材料:学生证明、家长证明、学校证明等。
五、学籍档案的管理流程1. 收集: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收集学生的相关材料。
2. 整理:学籍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到的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3. 归档:将整理好的学籍档案按照规定的时间、顺序、编号进行归档。
4. 保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籍档案的安全、完整。
5. 查询:学籍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程序,为有关部门和人员提供学籍档案查询服务。
六、学籍档案的保密与使用1. 学籍档案的保密:学籍档案属于个人隐私,未经本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复制或泄露。
学籍档案规章制度
学籍档案规章制度第一条学籍档案的管理范围。
学籍档案是指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的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和管理。
学籍档案的管理范围包括全日制学生、非全日制学生以及进修生的学籍档案。
第二条学籍档案的建立和更新。
学校应当对每位学生建立完整的学籍档案,并及时更新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资料。
学籍档案应当按照学生的入学年级和学习阶段进行归档管理。
第三条学籍档案的保密。
学校应当严格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得将学籍档案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或单位。
学籍档案的查阅和使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批。
第四条学籍档案的利用。
学校可以根据学籍档案的信息,对学生进行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学业指导等工作。
学籍档案也可以作为学生申请出国留学、就业或升学等方面的重要参考资料。
第五条学籍档案的保存和销毁。
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学籍档案保存制度,对学籍档案进行定期的整理、归档和保存。
学籍档案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保存,到期后应当进行合法的销毁处理。
第六条学籍档案的管理责任。
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学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籍档案的整理、管理和使用。
学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学籍档案规章制度,确保学籍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七条学籍档案的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学籍档案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罚措施。
第八条学籍档案规章制度的修订。
学校应当根据学籍档案管理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修订学籍档案规章制度,确保学籍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第九条学籍档案规章制度的执行。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籍档案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学籍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对于违反学籍档案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予以处理。
以上为学籍档案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通用7篇】
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通用7篇】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篇1)1新生应按时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开学后三天不到校办理手续,由班主任查明原因后报学校处理,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必须在开学后一周内持有关证明请假,最长不得超过两周。
2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教导处据此登记注册,建立学籍档案。
3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确需转学者,需先告诉班主任教师,然后持有关证明,经校长审查批准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并将《小学生学籍卡》交转入学校。
4转入学生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办理,不符合转学条件和手续不全者,不予办理,如有特殊情况,由校长决定。
转入学生教导处登记注册,到总务处交纳有关费用后,由教导主任安排到班内就读,否则不予接纳。
5军人子女部队转业干部及地方安置的离退休子女,华侨烈士子女等,随迁转学时,遵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尽量妥善安排。
6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持区人民医院(或区以上人民医院)证明,经教导处核准,准予休学。
7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学生在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持区以上医院证明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续办休学手续。
8学生请假超过一周者,须经教导处批准。
9学生修业期满,经考查品德学业体质等方面均达到合格要求,准予毕业,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10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中小学学籍管理条理》执行。
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篇2)1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既取得学历,由教导处负责登记造册和统一编号并按规定建立学生档案。
2各班主任要认真填写学生的学籍卡片,交教导处保存。
3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确须转学的,须家长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转出。
4学生请假必须履行正式手续,否则做旷课论处。
请假三天以内者,由班主任审批,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教导处审批,一周以上者由校长审批。
5学生因病休学必须呈交请求休学报告及医院证明,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学生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学校可根据其实际学历程度并征求本人同意后编入相应的班级。
学籍档案规章制度
学籍档案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籍档案管理,保障学生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学籍档案管理应遵循保密原则,学生个人信息及成绩等敏感信息应妥善保存,不得随意泄露。
第三条,学籍档案应按照学生入学、转学、毕业等情况进行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学籍档案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私自篡改、删除学生档案信息。
第五条,学籍档案管理应建立健全的档案借阅制度,学生及其家长可依法申请查阅学生档案,但不得随意复制或外传档案信息。
第六条,学籍档案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档案保管制度,确保学生档案的安全和完整,防止档案遗失或损坏。
第七条,学校应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学籍档案的管
理、维护和归档工作。
第八条,学籍档案管理应建立档案检查和审查制度,定期对学籍档案进行检查,确保学籍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学籍档案管理应建立档案迁移和转交制度,确保学生档案在学校内外的流转安全和规范。
第十条,学籍档案管理应建立档案销毁和保留制度,对于已毕业或离校的学生档案应按照规定进行销毁或归档保存。
第十一条,学校应加强学籍档案管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师生对学籍档案管理的重视和意识。
第十二条,违反学籍档案规章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本规章由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须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以上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学籍档案规章制度
学籍档案规章制度
第一条学籍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1. 学籍档案是学生在学校期间的重要记录,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内容。
学校应当建立完整的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生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学籍档案应当在学生入学时建立,并在学生毕业或离校时进行归档管理。
学校应当为每位学生建立独立的学籍档案,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条学籍档案的保密和使用。
1. 学籍档案属于学生个人隐私,学校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将学生档案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2. 学籍档案的使用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只能用于学生管理、教学评估、学生奖惩等合法用途,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第三条学籍档案的更新和归档。
1. 学籍档案的更新应当及时进行,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变更、
学习成绩变动等情况,应当及时记录并归档。
2. 学籍档案的归档管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包括定期整理、清
理和归档,确保学生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学籍档案的借阅和查询。
1. 学生及其监护人有权查询和借阅学生的学籍档案,学校应当
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服务。
2. 学校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必要情况下可以查询学生的学籍档案,但需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批准和授权。
第五条学籍档案的档案管理。
1.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学籍档案管理
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学籍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2. 学校应当定期进行学籍档案管理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
解决学籍档案管理中的问题和隐患。
以上为学籍档案规章制度,学校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并执行,确保学生学籍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学籍档案规章制度
学籍档案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学籍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学籍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学校学籍档案包括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奖惩情况、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
第三条学校学籍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保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学籍档案管理规定,确保学籍档案的安全。
第四条学生个人学籍档案必须真实、完整、准确,不得篡改、删除或造假。
第五条学生毕业或离校时,必须办理学籍档案的移交手续,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确认后方可离校。
第六条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归档工作,归档后的学籍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移动或外借。
第七条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学籍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学籍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学籍档案的管理流程和责任人。
第九条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学籍档案的备份工作,确保学籍档案的安全。
第十条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学籍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学籍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学籍档案的审查和监督。
第十二条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学生学籍档案的查询制度,确保学生和家长对学籍档案的查询权利。
第十三条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学生和家长宣传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提高学生和家长对学籍档案管理的重视和合作意识。
第十四条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学籍档案管理的奖惩制度,对于学籍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优秀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对于违反学籍档案管理规定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相应的惩罚。
第十五条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本规章的要求进行学籍档案管理工作。
对于违反本规章的行为,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处理。
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一、学生学籍管理一)新生入学1.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
学校领导负责新生资格审查和确定录取名单,教导处执行。
任何个人都不得私自接收学生。
2.经本校录取的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如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应凭有关单位证明向学校申请请假手续,但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两周。
未经学校批准而逾期不报到入学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即申报上级教委普教科备案。
3.新生入学后,发现有伪造证件、冒名顶替或其他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将申报有关部门取消其学籍。
4.新生取得学籍后,不得更换姓名。
5.新生编班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换班。
如发现随意换班的学生,经教育仍不回原班,将申报有关部门取消其学籍。
6.政教处负责学生学籍管理。
二)纪律与考勤1.每学期开学,学生应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报名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向学校办理请假手续。
否则,将以旷课论处。
2.学生要严格遵守国家法令、《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生上课、自、劳动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都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
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请假。
未请假或超过请假期限,均记作旷课。
对旷课和经常迟到、早退的学生,给予教育;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
4.学生请假,须由本人或家长写请假条,交班主任批准后方能生效。
须请假一周以上者,应持有关证明,报政教处批准并备案。
三)转学与借读1.学生转学、借读和休学必须符合山东省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
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居、户口变动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学生,应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署意见,持有关单位证明,经班主任同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发给转学证明,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2.有正当理由且符合条件要求转入本校就读的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前申报,带齐学籍档案及有关证件,经政教处审查,学校同意后方能报到注册。
小学学籍管理规章制度
小学学籍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学生学籍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建设和谐校园。
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第二章学籍登记一、学生入学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生入学后,学校务必及时将学生信息录入学籍管理系统,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情况、学习情况等。
三、学生转学或毕业时,学校需办理学籍调动手续,及时更新学籍信息。
第三章学籍档案管理一、学校建立学生档案,包括学籍档案和个人档案,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学生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要严格保密。
三、学生档案可以在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提供,但需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同意。
第四章学籍变更一、学生因迁移、升级等原因需要变更学籍信息时,需提供相关证明,经过学校审核后方可办理。
二、学生个人信息变更,需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有效证明,学校审核无误后方可更新信息。
第五章学籍纪律一、学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进行违法违纪行为,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二、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需遵守学校纪律,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倡导文明礼仪。
三、学生在考试和评比中如有作弊等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录在学籍档案中。
第六章学籍保障一、学生学籍信息应得到妥善保障,不得随意调取或外泄。
二、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籍信息,保证学生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三、学校要建立学籍管理的长效机制,定期对学籍档案进行检查与整理。
第七章附则一、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学生管理部门所有。
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不断完善和调整。
以上就是小学学籍管理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得到各位师生的认可和支持,共同维护良好的学校秩序和学籍管理制度。
学生毕业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毕业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毕业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是学校为了规范学生毕业学籍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学生毕业学籍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毕业学籍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而制定。
第二条学生毕业学籍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的全体在校学生和毕业学生的学籍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生毕业学籍档案管理以保障学生权益为宗旨,遵循依法、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学生毕业学籍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和安全。
第四条学生毕业学籍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科学管理、严格保密的原则,对学生的毕业学籍档案信息进行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
第二章学生毕业学籍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毕业学籍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并确定专门负责学生毕业学籍档案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员。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毕业学籍档案管理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学生毕业学籍档案管理的各项程序和责任人员,确保学生毕业学籍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七条学校应当定期对学生毕业学籍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学生毕业学籍档案的真实和完整。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毕业学籍档案的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确保学生毕业学籍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毕业学籍档案的电子化管理系统,提高学生毕业学籍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科学化水平。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毕业学籍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
第三章学生毕业学籍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第十一条学校应当为每位在校学生和毕业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业情况、奖惩记录等内容。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毕业学籍档案管理的档案编目和归档制度,确保学生毕业学籍档案能够便于管理和查询。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及时为毕业学生提供学籍档案的复印件和电子档案,以便毕业学生进行就业、升学等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对毕业学生的学籍档案进行定期整理和归档,确保学生学籍档案的完整和清晰。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毕业学籍档案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毕业学籍档案的保密工作。
学籍管理规章制度
学籍管理规章制度学籍管理规章制度「篇一」一、建立学籍档案(一)学籍档案建立。
所有学籍,实名管理。
初中一年级对新生学籍数据(含相片)进行全面更新。
打印学籍表由家长签名确认。
从区外转入的学生必须进行信息采集,家长或学生填写《顺德教育系统在校生数据采集表》,学校根据《采集表》内容输入学籍管理系统。
(二)学籍信息更改、更新程序。
在校期间,学生学籍信息有变更时,家长提供有效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籍信息更改时,学籍管理员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修改。
学生学籍信息更改须由校长授权,学校学籍管理员操作完成。
二、学籍异动管理(一)严格执行就近入学。
对适龄少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得以学生户籍和居住地变动、学习成绩及思想品德等为由胁迫或者诱导学生转学、退学。
(二)严格控制班额。
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校长有权接纳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如超出招生上限(区教育局统一设置),学籍管理系统将自动拒绝办理转学申请,转由街道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规范办理时限。
初一初二转学应在学期结束前两周至新学期开始后两周内办理,学期中段及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初三申请转学必须在上学期完成,下学期不接受转学申请。
(四)转学办理程序。
转学必须有正当理由,在班额未满的前提下,对户籍迁入我校招生辖区及在我校招生辖区内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学生,优先办理转学。
不接收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
1、区内转学。
(1)家长到学生现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现就读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向转入学校发出申请。
(3)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2、区外转入。
(1)家长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就近入学原则向学校教务处提出转学申请。
(2)学校对具有顺德户籍及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在招生计划范围内应无条件接收。
招生计划已满,由街道教育局统筹安排。
(3)家长来学校教务处领取填写《顺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教务处审核盖章并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完成审核程序。
(4)家长凭《申请表》回原学校及原学校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盖章,办理转出学籍手续。
学籍档案室规章制度
学籍档案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学籍档案的安全、完整与保密,提高学籍档案的管理水平,培养学生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感,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学籍档案室的职责第二条学籍档案室是学校管理学生学籍档案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籍档案室的基本职责包括:1. 收集、整理、保管学生学籍档案资料,确保学籍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 依法保护学生学籍档案的隐私权,严格保密学籍档案的内容;3. 组织学生学籍档案的调阅、借阅工作,确保学籍档案的及时提供;4. 协助学校各部门开展学籍管理工作,提供学籍档案相关的咨询和服务。
第三章学籍档案室的管理制度第四条学籍档案室应建立健全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籍档案的安全、秩序和高效管理。
第五条档案管理制度应包括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借阅、调阅等各项工作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第四章学生学籍档案的管理第六条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生个人信息、入学资格、课程学习情况、考试成绩、奖惩记录等内容,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的重要记录。
第七条学生学籍档案的管理原则包括:1. 学籍档案收集应及时、完整、准确;2. 学籍档案保管应安全、规范、有序;3. 学籍档案使用应合法、便捷、保密;4. 学籍档案销毁应严格、审慎、规范。
第五章学生学籍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八条学校各部门应负责向学籍档案室提交学生相关的学籍资料,包括入学申请表、入学通知书、在校成绩单、毕业证书等。
第九条学籍档案室应及时对收到的学生学籍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学籍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六章学生学籍档案的保管第十条学籍档案室应建立保管学生学籍档案的专用库房,配备专门的保管人员,严格管理学籍档案的存放和利用。
第十一条学生学籍档案的保管要求包括:1. 学籍档案室应定期检查库房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性,确保学籍档案的安全存放;2. 学籍档案室应制定学籍档案的存放标准和分类方法,方便管理和利用学籍档案;3. 学籍档案室应对进出库房的学籍档案进行严格登记和监控,避免学籍档案的遗失和损坏;4. 存放学籍档案的库房应定期清理和整理,确保学籍档案的整齐和有序。
初一新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初一新生学籍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籍档案是学校管理学生的重要依据,是学生个人成长历程的记录,对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就业等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初一新生。
第二章学籍注册与变更第四条新生入学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审核新生录取通知书及相关证件,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第五条新生取得学籍后,学校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等;2. 入学信息:录取批次、录取专业、入学时间等;3. 教育经历:原就读学校、毕业时间、毕业学历等;4. 家庭信息: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等;5. 学业成绩:各学期考试成绩、奖惩情况等;6. 其他相关材料。
第六条学生学籍变更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学生姓名、性别、民族等基本信息变更;2.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变动;3. 学生转专业、修读辅修专业等学籍调整。
第七条学生学籍变更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报学校领导批准后,进行学籍变更。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八条学校设立学籍管理部门,负责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1. 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2. 负责学生学籍变更的审核、报批和实施;3. 负责学生学籍信息的查询、统计和分析;4. 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借阅、复制和公开。
第十条学生学籍档案的保管期限为自学生入学之日起至其毕业后的五年。
第十一条学生学籍档案的查阅、复制和公开,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第四章学籍纪律与考勤第十二条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纪律,按时到校上课,不得无故缺课、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学校管理。
第十四条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班主任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籍档案规章制度
学籍档案规章制度学籍档案是高等教育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对学生学习、生活以及教育实践过程中的信息和资料进行全面记录和保存,反映学生的学业成绩、奖惩情况、课堂表现、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指标,是学生学业成长的见证和证明,也是今后就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为了保障学籍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准确,高等院校需要制定学籍档案规章制度,保证学籍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有效性,为学生的学业成长和个人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学籍档案的范围和内容学籍档案的范围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业成绩、奖惩情况以及其他与学生学习、生活和教育实践相关的资料。
其中,学生个人信息应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学业成绩应包括学生的主修课程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等级评定结果等;奖惩情况应包括学生的获奖和处分情况;其他相关资料应包括学生的科研成果、社会工作、实习经历、考试成绩等。
二、学籍档案的管理机构学籍档案的管理应由高等院校统一管理机构负责,该机构应建立档案专门管理部门,由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档案保管员组成。
负责人应具备高水平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管理人员应熟悉学生学籍情况和学籍档案管理规定,并具备良好的沟通和信息管理能力;档案保管员应掌握有关文件和条例,做好学籍档案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三、学籍档案的管理原则1.全面性原则学籍档案应全面、准确、完整地反映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教育实践情况,体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成长过程,所有相关信息不得遗漏。
2.保密性原则学籍档案应严格保密,除依法规定或经个人同意外,不得随意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及其他敏感信息,同时要采取措施加强信息安全保护,防范信息外泄、丢失等情况发生。
3.公正性原则学籍档案应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学业成绩、奖惩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学校应确保评价机制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避免人为因素干扰学生成绩和评价结果。
4.便捷性原则学籍档案应方便学生、家长和社会相关人员使用,提供快速、准确的查询服务,同时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将学籍档案电子化,实现信息化管理模式。
学籍档案规章制度
学籍档案规章制度第一条学籍档案的管理范围。
学籍档案是指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的各类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学籍登记表、成绩单、学习证明、奖惩记录等。
学籍档案的管理范围包括所有在校学生的档案资料。
第二条学籍档案的保管责任。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学籍档案的保管责任。
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籍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学籍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三条学籍档案的使用权限。
学籍档案的使用权限应当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和学校的管理规定进行授权。
学生本人、学校教职工和相关管理部门在合法范围内可以使用学籍档案,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或泄露学籍档案。
第四条学籍档案的更新和归档。
学籍档案应当及时更新和归档。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的更新和归档流程,确保学籍档案的及时更新和归档工作。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应当在毕业后进行归档处理,归档后的学籍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不得随意销毁或遗失。
第五条学籍档案的保密原则。
学籍档案的保密原则是学校学籍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的保密制度,严格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和学籍信息,不得擅自泄露学籍档案的内容。
第六条学籍档案的迁移和调取。
学生因转学或其他原因需要迁移学籍档案的,应当向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迁移学籍档案。
学校之间在必要时可以相互调取学生的学籍档案,但必须经过学生本人或家长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学籍档案的销毁。
学籍档案的销毁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的审批。
学籍档案的销毁必须经过合法程序,不得擅自销毁或遗失学籍档案。
第八条学籍档案的管理监督。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学籍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学籍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第九条学籍档案规章制度的解释权。
学籍档案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学校有权对学籍档案规章制度进行解释和修改。
第十条学籍档案规章制度的实施。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学校全体学生和教职工都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学籍档案规章制度
学籍档案规章制度第一条学籍档案的定义。
学籍档案是指学生在学校期间产生的各种学习、生活和管理记录的档案。
学籍档案是学生个人学习和生活的重要证明,也是学校管理学生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学籍档案的管理机构。
学籍档案的管理机构为学校的教务处,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使用。
第三条学籍档案的内容。
学籍档案包括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入学考试成绩、学习成绩、奖惩记录、学生干部情况、学生社团活动情况等内容。
第四条学籍档案的保密性。
学籍档案属于学生个人隐私,学校教务处对学籍档案的管理应当保证学生个人信息的保密性,不得随意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第五条学籍档案的使用。
学籍档案的使用应当遵循学校的相关规定,学籍档案只能被学校相关部门和教师在必要的情况下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六条学籍档案的档案整理和保管。
学校教务处应当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制度,确保学籍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以便学校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和管理。
第七条学籍档案的迁移和归档。
学生毕业或离校时,学籍档案应当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迁移和归档,保证学生毕业后的学籍档案能够长期保存和利用。
第八条学籍档案的查阅和复印。
学生及其家长有权查阅和复印学生的学籍档案,但需提前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请,并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学籍档案的更新和补充。
学籍档案的更新和补充应当及时进行,确保学生的学籍档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学籍档案的处理。
学籍档案的处理应当遵循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随意篡改、销毁学生的学籍档案。
第十一条学籍档案的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学籍档案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教务处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第十二条学籍档案规章制度的修改。
对于学籍档案规章制度的修改,应当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议和批准,并向全校师生公布。
学籍档案规章制度
学籍档案规章制度第一条学籍档案的管理范围。
学籍档案是指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产生的各类学习、考试、奖惩等相关资料的汇总和整理。
学籍档案管理范围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学习成绩、考试成绩、奖惩记录等内容。
第二条学籍档案的建立。
学校应当在学生入学时建立学籍档案,并不断更新完善学生的学籍档案信息。
学籍档案的建立应当包括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入学考试成绩、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内容。
第三条学籍档案的保密。
学校应当严格保护学生的学籍档案信息,未经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同意,不得向外界透露学生的学籍档案信息。
学校内部人员在处理学籍档案信息时,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私自泄露学生的学籍档案信息。
第四条学籍档案的利用。
学籍档案是学生学习和成长的重要依据,学校应当合理利用学籍档案信息,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和指导。
同时,学校应当根据学籍档案信息,及时对学生进行奖励和激励,或者进行必要的教育和纠正。
第五条学籍档案的保存。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学籍档案保存制度,保证学籍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学籍档案的保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能够保证学籍档案信息的安全和可靠。
第六条学籍档案的管理责任。
学校应当明确学籍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学校领导应当加强对学籍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学籍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第七条学籍档案的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学籍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学校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措施。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学校有权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学校相关部门,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解释和调整。
学籍档案管理制度范本(3篇)
学籍档案管理制度范本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教育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学生的学籍档案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和维护,制定了以下的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籍档案管理的范围学籍档案管理的范围包括全体学生的档案管理,包括入学登记、学生个人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学籍变动的管理、成绩管理、奖助学金管理等。
二、学籍档案管理的原则1.权威性原则: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学生学籍档案进行管理,保证学籍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保密性原则:学校学籍档案部门严格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得将学生的个人信息泄露给外部机构或个人。
3.便捷性原则: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应为学生提供便捷的学籍查询服务,方便学生随时查询个人学籍信息。
4.规范性原则: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进行学籍档案管理工作。
三、学籍档案管理的流程1.入学登记: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学生在入学时填写学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
学籍档案管理部门需要对学生的个人信息进行核实,并将登记表归档。
2.学籍变动管理: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学生在学业变动时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休学申请书、转学证明等。
学籍档案管理部门要及时处理学生的学籍变动,并将相关材料归档。
3.成绩管理: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生的成绩管理工作。
每学期结束后,学籍档案管理部门要求任课教师提交学生成绩,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进行录入和归档。
4.奖助学金管理: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学生的奖助学金进行管理。
学籍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学生在申请奖助学金时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核实和审核。
学籍档案管理部门要及时处理学生的奖助学金申请,并将相关材料归档。
四、学籍档案管理的责任1.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整体学籍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学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维护。
2.任课教师负责学生的成绩管理工作,将学生的考试成绩及时提交给学籍档案管理部门。
学籍档案管理制度范文(2篇)
学籍档案管理制度范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严格执行《深圳市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和《龙岗区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二、学校设立专门的学籍资料管理人员和学籍资料电脑管理员,负责处理学籍资料的整理、归类和输入电脑,进行数据处理。
三、学校设立一个独立的学籍资料档案室,该档案室是贮存各种学籍资料文件、各年级学生学籍档案的重要场所,任何人未经教导处领导或学籍资料管理员允许,不得翻阅各种文件和资料,以确保文件和资料的保密性。
四、所有学籍管理文件、资料的入档、保管、借出由管理人员负责,每学期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整理,以确保文件资料的系统、完整。
五、各种学籍管理文件、资料和学生档案资料原则不外借阅;需要借阅的文件、资料,应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归还。
六、各类学籍管理文件、资料应按类合理放置,做到整齐、易查找。
如有丢失,应及时报告,并补回。
七、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虫等安全工作。
八、做好重要文件的保密工作。
学籍档案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籍档案管理是指对学生的个人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以满足教育管理的需要和学生个人发展的需求。
第三条学籍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加强信息安全保密,防止信息泄露或滥用。
第二章学籍档案的建立第四条学籍档案的建立应当以学生入学为起点,包括以下内容:1. 学生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2. 入学资格审查材料: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明等;3. 学生档案照片。
第五条学籍档案的建立应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并经校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建档。
第六条学籍档案建立后,应及时归档,并做好备份工作,以防止档案丢失或损坏。
第三章学籍档案的管理第七条学籍档案的管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档案室的环境应符合规范要求,保持干净、整洁、通风;2. 档案管理员应负责学籍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3. 档案室应配备相应的档案管理系统,方便对档案的查询、借阅和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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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档案规章制度
一、中学生学籍档案工作是由学籍管理员专人负责,年级组、班主任和学科教师互相协作,才能搞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学籍档案管理员应依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法规执行保密原则,不得泄密或依个人名义让学生或其他人员翻阅档案资料,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每届新生报到结束后两个月内,学籍管理员应组织有关人员如实填写学籍表、录取卡等表格内容,完成学生建档工作。
四、在学籍管理员指导下,每学期放假前,各班主任老师应如实填写学生操行评语和操行等级,班主任或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自填或互填。
五、《体育合格情况登记表》和《身体素质测验登记表》均由体育教师每年测验、填写一次。
六、学生毕业时,年级组、班主任或负责的科任教师应如实填写《中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等表格,并加盖学校印章。
七、学籍档案中的各种表格必须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工整,不得涂改或修补,同时学籍管理员应及时填写学生受奖励或处分等情况,并附上有关证明或证件。
八、每次填写学籍档案时,年级组、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应及时签名登记,并按时收交,确保学生档案册完整无损。
九、凡需留级、休学、转入的学生,必须持个人申请,区(县)医院证明以及区(县)级、市级招办等证明手续,方可办理学籍变动手续。